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2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交易财务数据更新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6-00074号”《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大信阅字[2021]第6-00002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修订,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两时三十分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82号)。(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