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铁峰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取消原定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取消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王振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王振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王振华先生简历王振华: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先后在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龙腾(北京)文化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21年9月入职公司。王振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2021年10月12日,王振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王振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