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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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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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5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21年10月14日在南京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守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李守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守宇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李守宇先生、凌东胜先生、王明意先生、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李守宇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肖幼美女士、乐宏伟先生、陈外华先生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肖幼美女士

(3)提名委员会

委员: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伊恩江先生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周成柱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乐宏伟先生、肖幼美女士、范峤峤女士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乐宏伟先生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凌东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凌东胜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李斌先生(简历见附件)、王明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明意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李斌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相关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薛尔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岳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陈献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相关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等契约化管理协议。该方案有助于健全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理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激发经营发展活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15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本科,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发展部投资专员、投资者关系部IR主管、财务业务拓展部部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3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5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0,800股股份,同时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62,564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斌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薛尔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自2019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薛尔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7,700股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薛尔白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岳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本科。1994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深圳天极通讯有限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深圳中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中心融资经理;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历任深圳中科智集团研发部研究员、总裁秘书;2001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投资总监、海外投资科科长、电信运营科科长、电信运营投资总监等职务;自2015年5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岳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800股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献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本科。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自2015年4月起至今,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献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200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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