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1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2021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