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3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 29,100.00 | 24,566.08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10,433.92 | 10,433.92 |
合计 | 39,533.92 | 35,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 29,100.00 | 24,566.08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8,683.92 | 8,683.92 |
合计 | 37,783.92 | 33,250.00 |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 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