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6,045,03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0624 |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5,839,232 | 99.2098 | 205,800 | 0.7902 | 0 | 0.000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5,839,232 | 99.2098 | 205,800 | 0.7902 | 0 | 0.0000 |
律师:孟祥增、李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