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