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0,000股,减少至142,005,000股,注册资本减少20,000元,减少至142,005,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减少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02.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00.5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202.5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200.5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