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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豁免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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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165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已对《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35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0〕1752号和天健函〔2021〕693 号)。因涛涛车业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发行人独立性。发行人成立于2015年9月24日,2016年逐步收购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收购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的设备、存货等资产。发行人无偿受让多项专利、商标。2018年,发行人从涛涛集团搬迁至其自建的新厂房。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家庭成员控制的关联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主要家庭成员控制的关联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的依据充分性,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主要家庭成员控制的关联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涛涛集团共用厂房,无偿受让关联方知识产权,涛涛集团向发行人提供借款等是否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与涛涛集团共用厂房成本、费用的分摊机制和标准,分摊比例的确认与实际经营使用的差异,相关核算的合理性和独立性,2018年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是否已全部搬迁至新厂房,相关生产经营地与发行人关联方经营地的重合情况;(3)补充披露发行人受让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主要商标,受让知识产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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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议或纠纷,是否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补充披露发行人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控制的关联公司的客户、供应商的重合情况,发行人收购关联方资产的评估作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企业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输送利润的情形;(5)对上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律师对事项(1)(3),申报会计师对事项(2)(3)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方式及其充分性、有效性。(审核问询函第1条)

(一)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涛涛集团共用厂房,无偿受让关联方知识产权,涛涛集团向发行人提供借款等是否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与涛涛集团共用厂房成本、费用的分摊机制和标准,分摊比例的确认与实际经营使用的差异,相关核算的合理性和独立性,2018年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是否已全部搬迁至新厂房,相关生产经营地与发行人关联方经营地的重合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向涛涛集团租用厂房,无偿受让关联方知识产权,向涛涛集团借款等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的影响

(1) 向涛涛集团租用厂房,但不存在二者共用(混用)厂房情形

涛涛车业于2015年9月24日成立,成立初期,其自身厂房尚未建成,因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向涛涛集团租赁部分厂房及办公用房。随着公司厂房及办公楼陆续建设完成,涛涛车业自2018年1月开始搬迁至现有厂区,于2018年5月底已搬迁完成。自报告期期初至搬迁结束,公司与涛涛集团每年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用、电费、天然气及水费。

在租赁涛涛集团厂房过程中,公司全地形车、摩托车的厂房为整栋租赁,研发及办公用房为整层租赁,经营区域与涛涛集团明确分开,使用的主要能源电力有电表单独计量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涛涛集团进行结算,不存在与涛涛集团共用(或者混用)厂房之情形。

2017年及2018年1-5月,公司向涛涛集团支付的租赁相关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厂房租赁费水、电、燃气费小 计
2017年度414.98209.92624.90
2018年1-5月78.5248.66127.18

2-3

期间

期间厂房租赁费水、电、燃气费小 计
小 计493.50258.587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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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与涛涛集团共用厂房成本、费用的分摊机制和标准,分摊比例的确认与实际经营使用的差异,相关核算的合理性和独立性

根据前述回复,公司在报告期内仅存在与涛涛集团之间区分明确的厂房租赁,不存在与涛涛集团共用厂房情形,租赁产生的成本、费用均单独核算,不存在分摊机制和标准等有关问题。

3. 2018年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是否已全部搬迁至新厂房,相关生产经营地与公司关联方经营地的重合情况

截至2018年5月底,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存货等均已搬迁至现有新厂区(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10号),之后不再租赁使用涛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厂房(涛涛集团厂区位于缙云县五云镇新民路6号),不存在相关生产经营地与公司关联方经营地重合的情形。

(二) 补充披露发行人受让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主要商标,受让知识产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是否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 公司受让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让关联方知识产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受让方转让方专利号专利类型核准 转让时间是否为 核心 技术
1一种电动平衡扭扭车公司拓宇实业ZL201620136593.9实用新型2018.5.3
2平衡车公司拓宇实业ZL201630050226.2外观设计2018.4.26
3电动滑板公司拓宇实业ZL201530443060.6外观设计2018.4.23
序号商标名称注册号受让方转让方核准变更时间是否属于公司主要商标
117955606公司涛涛集团201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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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56320A公司涛涛集团2018-5-27
37479959公司涛涛集团2018-5-27
47479958公司涛涛集团2018-5-27
57173147公司涛涛集团2018-7-27
66919842公司涛涛集团2018-5-27
75741059公司涛涛集团2018-5-27
84601161公司涛涛集团2018-7-27
91941116公司涛涛集团2018-7-27
101081566公司涛涛集团2018-10-10
11577757公司涛涛集团2018-12-21
12301551113公司涛涛集团2018-4-28
13301551122公司涛涛集团2019-7-16
143898733TAO MOTOR曹马涛2019-4-10
155356684GOLABS曹马涛2019-9-18
165356682GOLABS曹马涛2019-9-18滑板车、平衡车核心品牌
175356683GOLABS.曹马涛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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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系前述受让专利、商标的真实权利人,其有权处分该等专利、商标,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已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分别签订专利、商标转让协议,并已经将前述受让专利、商标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至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名下,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前述受让专利、商标,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所受让前述专利、商标均为有效状态,未被第三人申请撤销或确认无效。

同时,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已分别出具确认函确认: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所取得前述受让专利、商标权属清晰,公司及其子(孙)公司系合法取得前述受让专利、商标,不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受让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核查过程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查阅了报告期内涛涛集团向公司提供厂房租赁和借款的相关合同、费用支付以及借款还款相关凭证,询问了公司和涛涛集团有关人员关于厂房租赁、提供借款以及生产经营场地搬迁的相关情况,实地察看了搬迁后涛涛车业与涛涛集团各自的经营场地情况;

2. 查阅了公司从关联方受让知识产权的合同及产权变更相关文件,查阅了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询问了公司有关核心技术及主要商标以及转让方关于所转让知识产权的权属相关情况,与公司律师进行充分沟通;

3. 查阅了公司从关联方收购资产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资产收购协议、收购资产交割单以及付款凭证,查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询问了公司及资产转让方有关人员关于资产收购的相关情况等。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向涛涛集团租用厂房、无偿受让关联方知识产权以及向涛涛集团借款等情形,均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与涛涛集团之间区分明确的厂房租赁,不存在与涛涛集团共用厂房情形,不存在相关的成本费用分摊机制和标准等有关问题;2018年5月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已全部搬迁至新厂区,相关生产经营地与公司关联方经营地不存在重合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受让关联方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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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为保证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完整性并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受让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于营业收入。发行人采用“国内生产、国外存放、跨境销售、当地服务”的策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8,589.29万元、61,644.64万元和75,166.35万元,其中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收入呈爆发式增长趋势,头盔收入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均在99%以上,主要销售地区为美国。美国自201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突破传统出口代理商模式,积极在境外设立子(孙)公司进行“仓储式”销售。报告期内,涛涛车业单体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金额分别为222.44万元、255.5万元和837.31万元;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数据差异金额分别为5,526.06万元、1,872.64万元和483.29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中,全地形车和摩托车销售单价逐年上升,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他业务收入中运费收入分别为1,577.05万元、972.16万元和1,031.88万元,主要系美国子(孙)公司代客户发货时收取的运费。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各类产品的生产地、存放地和销售地,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收入呈爆发式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头盔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上述产品销售变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销售情况及主要销售区域同类产品市场情况一致,发行人产品主要在国外销售的原因;(2)补充披露主要境外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劣势,相关货物流和资金流的流向情况,境外客户的获取方式、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及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3)结合2020年1-6月销售情况和在手订单情况,补充披露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披露发行人不同产品报告期内关税水平、暂时豁免加征关税的到期日期、到期后关税水平等情况,结合美国对华加征关税的具体情况,就不同关税税率水平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并充分揭示中美贸易摩擦风险;(4)补充披露发行人境外“仓储式”销售的具体含义及与传统出口模式的差异,发行人国内主体与境外子(孙)公司之间的分工情况、购销模式、定价依据等;(5)补充披露合并口径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单数据的差异情况和差异原因,发行人境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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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6)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涛涛车业单体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差异金额逐年扩大的原因,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数据差异金额2017年和2018年较大且报告期内逐渐缩小的原因,上述两个差异金额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7)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相同或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境外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境内销售价格、或境外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情形,如存在请分析原因;(8)补充披露不同产品的定价策略,全地形车和摩托车的销售单价与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9)补充披露美国子(孙)公司代客户发货的业务模式、最终承运方、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10)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率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对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7条)

(一) 各类产品的生产地、存放地和销售地,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收入呈爆发式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头盔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上述产品销售变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销售情况及主要销售区域同类产品市场情况一致,发行人产品主要在国外销售的原因

1. 各类产品的生产地、存放地和销售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地、存放地和销售地情况如下:

类 型生产地存放地销售地
汽动车全地形车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缙云县;美国达拉斯、印第安纳波利斯市、亚特兰大、洛杉矶;加拿大多伦多。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乌克兰、波兰、德国、法国、西班牙等
摩托车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乌克兰、波兰、德国、法国、西班牙等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美国、加拿大等
电动滑板车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法国、西班牙等
其他电动车美国、加拿大等
头 盔缙云县美国、墨西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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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 数量变动率[注]金额/ 数量变动率金额/ 数量变动率金额/ 数量变动率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万元)34,206.98142.31%53,973.44138.99%22,583.5123.62%18,268.21443.05%
电动平衡车销售收入 (万元)6,421.7068.39%18,832.68109.87%8,973.43-30.47%12,904.94317.15%
销售数量(辆)132,946129.46%340,375158.04%131,909-5.93%140,230332.90%
销售单价 (元/辆)483.03-26.61%553.29-18.67%680.27-26.08%920.27-3.64%
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 (万元)27,785.27169.67%35,140.76158.20%13,610.08153.76%5,363.271,883.24%
销售数量(辆)210,945141.99%339,288209.68%109,561241.25%32,1061,111.09%
销售单价 (元/辆)1,317.1811.44%1,035.72-16.62%1,242.24-25.64%1,670.49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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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平衡车行业生产量将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根据智研咨询的数据,我国平衡车产量到2022年将达到1,820万台。

2) 公司积极进行研发、适时推出新产品,利用日渐成熟的销售渠道,实现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公司通过自行研发、生产新产品,符合消费者需求。随着市场开拓,公司通过境外孙公司在亚马逊电商平台、沃尔玛商超、自有网站,以及境内销售部直接出口等多种销售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在欧美等市场实现了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3) 新冠疫情促进短途交通需求增长

新冠疫情发生后,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感染人数持续增加。由于新冠肺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公众在疫情期间大型聚集性娱乐活动减少,更多地居家办公、生活及休闲娱乐,同时公众出于安全考虑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对能够满足单独出行且单价较低的交通工具如摩托车、电动车等的需求增加。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地区大部分地广人稀,人们减少聚集性户外休闲娱乐活动的同时,增加了如住所、公园等附近进行的小范围(如家庭内部)户外休闲娱乐活动。

(2) 报告期内,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销售变动分析

1) 电动平衡车销售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电动平衡车的单价及销量对销售收入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期间销售数量(辆)销售单价(元/辆)销售收入(万元)销售收入变动影响销售收入增长比例
销量影响 (万元)单价影响 (万元)小计 (万元)
2018年140,230920.2712,904.94
2019年131,909680.278,973.43-765.76-3,165.75-3,931.51-30.47%
2020年340,375553.2918,832.6814,181.32-4,322.089,859.24109.87%
2021年1-6月132,946483.036,421.704,937.12-2,328.952,608.17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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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电动平衡车产品销售收入下降。与此同时,2019年公司增加了对沃尔玛的销售,销量增加4.83万辆,销售收入增加2,722.34万元(2019年沃尔玛的销售收入减去2018年对沃尔玛的销售收入),部分对冲了亚马逊产品下架的影响。综合影响下,公司平衡车2019年销量较2018年减少0.83万辆,减少5.93%,从而导致收入减少;

②电动平衡车的销售单价由2018年920.27元/辆降至680.27元/辆,单价下降26.08%,是2019年销售收入减少的主要影响因素。电动平衡车单价下降主要系市场竞品不断增加,竞争加剧导致。

2020年电动平衡车销售单价进一步下降,但是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9,859.24万元,同比增加109.87%,主要是销量增加所致。销量增加主要系公司产品在沃尔玛销售良好,沃尔玛订单需求增加,2020年公司销往沃尔玛的电动平衡车由2019年8.40万辆,增加至26.08万辆;同时,2020年度电动平衡车平均售价较上年下降18.67%,降幅放缓。2020年度公司对沃尔玛电动平衡车销售收入增加8,668.27万元,占2020年电动平衡车总销售额的46.03%。2021年1-6月电动平衡车销售收入较同期增长2,608.17万元,同比增加68.39%,主要是公司对沃尔玛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01.85万元所致。

2) 电动滑板车销售分析

报告期内,电动滑板车的单价及销量对销售收入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期间销售数量(辆)销售单价(元/辆)销售收入(万元)销售收入变动影响销售收入增长比例
销量影响 (万元)单价影响 (万元)小计 (万元)
2018年32,1061,670.495,363.27
2019年109,5611,242.2413,610.0812,938.76-4,691.958,246.81153.76%
2020年339,2881,035.7235,140.7628,557.61-7,006.9821,530.63158.20%
2021年1-6月210,9451,317.1827,785.2714,629.602,852.1917,481.791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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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竞争加剧,2019年度电动滑板车销售单价有所下降;但另一方面,随着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客户数量和客户采购量的持续增加,销量由2018年的32,106辆增加至2019年的109,561辆(其中当年新增的Logicom购买2.80万辆,自有网站销售增加0.89万辆),进而导致2019年度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出现大幅上涨。

2020年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较2019年进一步增加21,530.63万元,增幅

158.20%;2021年1-6月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较2020年1-6月增加17,481.77万元,增幅169.67%,主要是由于销量增加引起。一方面因公司销售团队建设不断加强、销售渠道建设持续完善以及与亚马逊合作模式的变化;另一方面,因疫情原因促进短途交通需求增加等。综上,公司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收入呈爆发式增长具有合理性。

3. 头盔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头盔销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头盔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销售收入(万元)1,839.444.46%4,436.427.27%4,135.82315.65%995.02
销售数量(个)263,345-22.52%723,529-12.77%829,487334.38%190,959
平均单价(元/个)69.8534.85%61.3222.98%49.86-4.32%52.11

2-13

单价波动,主要系墨西哥客户销量变动造成,2018-2021年1-6月,墨西哥客户销量占比分别为63.12%、66.60%、38.18%和18.33%。

4.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销售变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销售情况及主要销售区域同类产品市场情况一致

公司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的主要可比公司为九号机器人,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销售情况、销售区域与九号机器人的变动情况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 销售情况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增长率:%

项目2021年1-6月 [注2]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涛涛 车业电动平衡车6,421.7068.3918,832.68109.878,973.43-30.4712,904.94317.15
电动滑板车27,785.27169.6735,140.76158.2013,610.08153.765,363.271,883.24
小计34,206.98142.3153,973.44138.9922,583.5123.6218,268.21443.05
九号机器人[注1]智能电动平衡车系列41,117.41-18.10100,403.460.8699,549.27-19.58123,787.8320.31
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332,382.4856.11425,827.7131.79323,114.5914.46282,290.95724.58
小计373,499.8941.95526,231.1724.50422,663.864.08406,078.78196.14

2-14

单位:人民币万元;增长率:%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公司电动平衡车美国5,223.9151.1117,456.58104.278,545.96-31.6212,497.82313.01
加拿大1,197.40240.971,370.74222.53425.0087.77226.34235.06
中国0.40-92.425.37135.412.28883.260.23-
其他地区--0.19-180.55-
小计6,421.7068.3918,832.68109.878,973.43-30.4712,904.94317.15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公司电动滑板车美国13,609.88129.6219,715.17169.387,318.6255.494,706.944,365.79
欧洲11,545.19218.9713,188.75158.935,093.55777.38580.54251.76
加拿大2,323.16511.651,442.26538.96225.72---
中国298.2850.17494.5577.50278.62-3.16-
亚太及其他地区8.66-95.14300.01-56.74693.57854.9472.63-
小计27,785.27169.6735,140.76158.2013,610.08153.765,363.271,883.2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九号机器人销售区域分布中国大陆地区259,028.6892.67347,648.6025.69276,591.083.55267,103.35161.86
欧洲地区212,843.24223.76252,625.5439.6567,792.56169.3725,167.24261.09
美洲地区101,009.034.0697,064.58356.54
亚太及其他地区12,094.02-65.6735,227.87350.00
合计471,871.92135.72600,274.1431.21457,486.697.75424,563.04207.51

2-15

团的销售外,其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美洲地区和欧洲地区,公司与九号机器人在境外的主要销售区域类似,且相同区域的变动趋势一致。

5. 公司产品主要在国外销售的原因

(1) 对于公司全地形车及摩托车产品,主要在国外销售的原因:

1) 全地形车产品起源于北美,长期的消费习惯积累,导致北美地区拥有较强的市场基础;

2) 由于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俄罗斯等国多草地、山路、沙路等复杂地形,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全地形车越野及户外娱乐的功能,符合全地形车的使用场景;

3) 欧美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水平较高,人们富于冒险精神、追求刺激,进一步推动了全地形车的消费;

4)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深耕北美市场多年,对北美市场的认知度较高,便于产品的市场推广;

5) 公司摩托车销售渠道与全地形车销售渠道一致。

(2) 对于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产品,主要在国外销售的原因:

1) 近年来欧美地区共享滑板车蓬勃发展,用户的消费习惯被逐渐培养起来,直接带动全球电动滑板车销量的快速增长;

2) 随着欧美国家纷纷出台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相关准入标准,行业经营环境得以改善,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进入有序发展状态,市场经营环境较好;

3) 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系公司2018年正式推出的新品,可借鉴全地形车产品的销售经验,充分利用原有销售人员和仓储设施等资源,因此首先在欧美国家进行推广销售。

(二) 主要境外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劣势,相关货物流和资金流的流向情况,境外客户的获取方式、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及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1. 主要境外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产品北美市场竞争格局欧洲市场竞争格局
全地形车在北美市场竞争中,北美及日本企业凭借销售渠道、技术、品牌、资金等优势,占据有利地位,如北极星、本田、庞巴迪、北极猫、由于欧洲的地形地貌、消费习惯及休闲娱乐文化等原因,全地形车市场具有较大的空间,本田、雅马哈、北极星、庞

2-16

雅马哈、约翰迪尔、川崎等厂商已在行业内赢得了较高的品牌声誉、建立了广泛的营销渠道。中国企业以较高的产品性价比在北美的全地形车市场份额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如春风动力、重庆环松、林海股份、涛涛车业等。

雅马哈、约翰迪尔、川崎等厂商已在行业内赢得了较高的品牌声誉、建立了广泛的营销渠道。中国企业以较高的产品性价比在北美的全地形车市场份额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如春风动力、重庆环松、林海股份、涛涛车业等。巴迪等企业较早抢占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随着中国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生产能力的提高,春风动力、重庆环松、林海股份、涛涛车业等企业打入欧洲全地形车市场,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摩托车在北美市场,产品安全及环保等准入条件具有较高的门槛,占主导地位的制造商主要是美国本土的哈雷戴维森公司、日本的本田、雅马哈等。欧洲市场在产品安全及环保等准入条件上有较高的门槛,目前市场参与企业以本土企业及日本企业为主,主要制造商有日本的本田、雅马哈、川崎、铃木,意大利杜卡迪(DUCATI),德国宝马等。
电动滑板车随着美国出台UL认证等相关行业标准,有效的阻止了低端伪劣产品进入市场,使得一些生产规模较小、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逐渐淡出市场,同时,共享电动滑板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市场机遇。目前市场参与企业主要为美国 RAZOR、九号机器人、小米等。欧洲的滑板文化、绿色环保的理念、共享电动滑板车业务的风靡,使得电动滑板车的市场规模高速增长,市场容量有望进一步提升。目前市场参与企业主要为九号机器人、小米等。
电动平衡车欧美国家作为电动平衡车的主要市场,有着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以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将对部分无自主知识产权、依靠模仿、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形成无形的壁垒。目前市场参与企业主要有美国 RAZOR、九号机器人、小米等。欧洲出台了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相关的技术规范,阻止了低端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具备核心技术的公司间竞争较为激烈,如九号机器人、小米等。
产 品竞争优势竞争劣势
全地形车(1) 拥有自主品牌,在北美地区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 (2) 性价比高,具有成本优势 (3) 产品种类丰富,外观设计新颖,更新换代及时(1) 品牌影响力较国际大品牌低 (2)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小排量、客户聚焦于青少年车型,产品定价偏低
摩托车(1) 品牌影响力较国际大品牌低 (2) 缺少规模效应
电动滑板车(1) 品牌影响力较国际大品牌低 (2) 与知名厂家相比,自动化、人机交互等智能技术运用方面仍有待提高
电动平衡车
主要经营主体货物流资金流
涛涛车业(1) 公司直接销售:产品完工后由涛涛车业境内销售部以FOB方式销售至世界各地客户 (2) 境外子(孙)公司对外销售:涛涛车业对外采购原材料,制成产品后主要以FOB方式销往美国、加拿大子(孙)公司,再由美国、加拿大子(孙)公司实现最终销售美国、加拿大子(孙)公司实现销售后,按期将货款汇至涛涛车业;涛涛车业直接服务的客户,通常由客户按照协议约定将货款汇至涛涛车业账户;部分外汇管制国家的客户会存在通过第三方向涛涛车业支付货款,详见本说明五(一)

2-17

主要经营主体

主要经营主体货物流资金流
涛涛进出口涛涛进出口对外采购部分配套产品,销往美国、加拿大子(孙)公司美国、加拿大子(孙)公司实现销售后,按期将货款汇至涛涛进出口
TAO MOTORTAO MOTOR主要向涛涛车业采购汽动车产品,然后销售至美国地区客户,或销售至VELOZ客户或VELOZ按约定将货款直接支付至TAO MOTOR银行账户(部分以现金支付货款的,由公司出纳在及时存入银行,详见本说明五
VELOZ向TAO MOTOR及其他第三方采购汽动车产品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至客户VELOZ主要通过线上平台收取货款,并按期支付TAO MOTOR采购款
GOLABS向涛涛车业或涛涛进出口采购电动车及相关产品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至客户对于线上销售,GOLABS通过线上平台收取货款;对于线下销售,客户根据约定将货款直接支付至GOLABS账户
TAO MOTOR CANADA向涛涛车业或涛涛进出口采购汽动车、电动车及相关产品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至客户对于线上销售,TAO MOTOR CANADA通过线上平台收取货款;对于线下销售,客户根据约定将货款直接支付至TAO MOTOR CANADA账户
日本百客(深圳百客下属公司)向深圳百客采购电动车及相关产品后,通过线上渠道销售至客户日本百客通过线上平台收取货款,并按期支付深圳百客的采购款
BAIKE向深圳百客采购电动车及相关产品后,通过线上渠道销售至客户通过线上平台收取货款,并按期支付深圳百客货款
荷兰百客向深圳百客和涛涛车业采购电动车及相关产品后,通过线上渠道销售至客户通过线上平台收取货款,并按期支付深圳百客货款
涛涛动力向涛涛车业采购电动车及相关产品后,通过线上渠道销售至客户通过线上平台收取货款,并按期支付涛涛车业货款
序号客户名称获取方式合作历史交易背景
1WALMART商务拜访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客户在美国拥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能够丰富其产品类别
2FAMILY ATV商务拜访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客户在美国地区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有采购需求
3LOGICOM S.A商务拜访双方已合作1年以上客户为法国地区电动滑板车、家电等产品销售企业,公司产

2-18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获取方式合作历史交易背景
品能够满足其客户需求
4MAXPRO LLC展会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客户在美国拥有线上销售渠道,公司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能够丰富其产品类别
5AMAZON商务拜访双方已合作3年以上客户拥有线上销售渠道,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能够丰富其产品类别
6ASPEKT LLC展会双方已合作3年以上客户在俄罗斯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有采购需求
7TOMAHAWK TRADING,INC商务拜访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客户在美国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有采购需求
8MY SCOOTERS AND ATVS LLC商务拜访双方已合作3年以上客户在美国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有采购需求
9SUNDANCE GS LLC商务拜访双方合作2年客户在美国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有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19

合并口径境外销售收入

合并口径境外销售收入91,616.07135,733.4273,283.3059,774.33
境内公司主体外销收入 [注1]71,359.22119,379.7653,246.4850,527.08
出口退税单列示的外销收入[注2]70,432.39112,123.7452,733.4748,659.59
当期出口退税额7,426.9210,262.375,269.756,167.93
当期免抵金额1,685.304,276.562,389.711,855.17
当期免抵退税额⑥=④+⑤9,112.2214,538.927,659.468,023.10
免抵退税额占境内主体外销收入的比例⑦=⑥/②12.77%12.18%14.38%15.88%
出口退税率[注3]--13%13%16%、13%17%、16%

2-20

公司产品主要在美国销售,其占比约70%,2020年1-6月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的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呈现增长。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 品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同比变动率
金额销量(辆/个)金额销量(辆/个)金额销量(辆/个)
全地形车汽动全地形车19,441.5946,14611,787.9128,57064.93%61.52%
电动全地形车384.682,068100.78465281.70%344.73%
小 计19,826.2748,21411,888.6929,03566.77%66.05%
摩托车汽动摩托车9,618.7425,5407,098.8118,79335.50%35.90%
电动摩托车368.191,319189.9863693.80%107.39%
小 计9,986.9226,8597,288.7919,42937.02%38.24%
电动滑板车10,303.5087,1725,110.0533,429101.63%160.77%
电动平衡车3,813.5357,9382,418.5730,05757.68%92.76%
其他电动车349.971,114100.91563246.82%97.87%
头盔1,760.89339,9091,533.72329,16114.81%3.27%
配件及其他1,352.471,133.2119.35%
小 计47,393.5529,473.9560.80%
在手订单[注1]2021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注2]同比变动2020年12月31日环比变动
涛涛车业及子公司60,202.5131,123.9493.43%55,633.618.21%

2-21

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在手订单60,20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3.43%,订单量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大客户如LOGICOM S.A、ASPEKT LLC等采购量增加较多,同时新增SUNDANCE GS LLC、SOFLOW AG等大客户的订单较多所致。

2. 公司不同产品报告期内关税水平、暂时豁免加征关税的到期日期、到期后关税水平等情况报告期内,美国对公司不同产品征收关税情况及加征关税暂时豁免加征关税的到期日期、到期后关税水平等情况如下表:

产品征税期间美国征收的关税情况说明
全地形车、 卡丁车2018.1.1—2018.7.5执行的关税税率为2.50%
2018.7.6—2019.9.20执行的关税税率为27.50%,含加征的25.00%关税
2019.9.21—2020.12.31执行的关税税率为2.50%;豁免加征25.00%关税;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加征25.00%关税
2021.1.1起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加征25.00%关税
50CC排量 摩托车2018.1.1—2018.8.22执行的关税税率为0.00%
2018.8.23—2019.7.31执行的关税的税率为25.00%,含加征的25.00%关税
2019.8.1—2020.12.31豁免加征25.00%关税
2021.1.1起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加征25.00%关税
150CC、200CC排量摩托车及越野车2018.1.1—2019.8.31执行的关税税率为0.00%
2019.9.1—2020.2.13执行的关税税率15.00%,含加征的15.00%关税
2020.2.14-2020.12.31执行的税率为7.5%,即加征的15%减半征收
2021.1.1起2021年1月1日后持续按7.5%加征
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2018.1.1—2018.8.22执行的关税税率为0.00%
2018.8.23—2019.7.31执行的关税税率25.00%,即加征的25.00%关税
2019.8.1—2020.12.31豁免加征25.00%关税
2021.1.1起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加征25.00%关税
头盔2018.1.1—2019.8.31执行的关税税率为0.00%
2019.9.1—2020.2.13执行的关税税率15%,即加征15.00%关税
2020.2.14—2020.12.31执行的税率为7.5%,即加征的15%减半征收
2021.1.1起2021年1月1日后持续按7.5%加征

2-22

公司在美国主要通过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及通过自有网站、第三方网站线上渠道销售自有品牌产品。2018和2019年加征关税期间,公司通过提高售价方式转移关税税率变化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加征关税的不利影响。假定2020年度除关税外其他因素保持不变,不同关税税率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0年度加征10%加征15%加征20%加征25%
车业单体销售至美国的收入[注1]77,222.21
加征关税金额[注2]680.177,042.0510,903.1614,764.2718,625.38
利润总额[注3]25,071.7618,029.7114,168.5910,307.486,446.37
利润总额变动率--28.09%-43.49%-58.89%-74.29%
利润总额对加征关税的敏感系数--2.81-2.90-2.94-2.97

2-23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后,美国政府陆续对公司相关产品不同程度的加征关税,并对公司在美国地区销售造成一定的影响,是通过适当提高售价等方式减少其影响。自2019年8月开始,美国政府对公司主要产品陆续暂缓加征关税,并陆续返还部分加征关税金额。2021年1月1日起,美国政府恢复对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恢复加征25%的关税。

报告期内,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被加征关税税额3,132.61680.171,090.781,801.49
返还被加征关税金额 (按所属期间统计)[注]1,005.571,206.66
加征金额减返还金额3,132.61680.1785.21594.83

2-24

厂与客户之间的地理隔离和时间差,能够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境外子(孙)公司承担进口商和当地销售商的角色,与传统FOB出口模式相比,其主要以自有品牌对外销售,销售端直达终端市场或最终消费者。以图表列示如下:

传统出口模式以订单式生产、贴牌销售为主,不在境外销售市场自建仓库,不提前自主备货,无直接在境外当地市场销售情况。

2. 公司国内主体与境外子(孙)公司之间的分工情况、购销模式、定价依据等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主体与境外子(孙)公司之间的分工情况、购销模式、定价依据等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分工情况及购销模式定价依据
1涛涛车业丽水缙云境内生产商、境内出口商; 负责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销售途径包括:(1)直接出口至境外客户;(2)通过境外子(孙)公司进行销售协商定价
2涛涛进出口丽水缙云境内出口商; 负责从国内外购部分配套产品并销售至境外子(孙)公司协商定价
3涛涛动力丽水缙云境内零售商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4深圳百客深圳境内出口商、零售商; 主要负责公司的跨境电商销售,根据在线销售情况,向涛涛车业或外部供应商采购后再销售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协商定价
5TAO MOTOR美国美国进口商、批发商; 负责从涛涛车业采购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通过线下销售给境外的批发商、零售商等协商定价
6GOLABS美国美国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 负责从涛涛车业、涛涛进出口采购电动滑线下销售为协商定价,线上销

整车生产

自有品牌

FOB出口

北美子(孙)

公司仓库

线上直接销售线下经批发、零售

商销售

传统出口模式

“仓储式”销售

2-25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分工情况及购销模式定价依据
板车、电动平衡车及其配套产品,并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销售售系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7VELOZ美国美国批发商、零售商; 负责从TAO MOTOR或当地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并主要通过线上销售方式进销售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8BAIKE美国美国进口商、零售商; 负责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相关产品在美国地区的线上销售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9TAO MOTOR CANADA加拿大加拿大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 负责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在加拿大地区线下和线上的销售协商定价、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10日本百客日本日本进口商、零售商; 负责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相关产品在日本地区的线上销售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11荷兰百客荷兰荷兰进口商、零售商; 负责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产品在欧洲地区的线上销售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合并口径外销收入实现方式收入确认时点与海关数据[注1]的 对比说明与出口退税单数据[注2]的对比说明
① 由境内公司涛涛车业、涛涛进出口直接销售至境外客户实现的境外销售收入在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该部分销售应体现在海关数据中。 收入与海关数据差异主要系确认收入的条件及时点与中国海关结关的时间不完全一致[注3],且二者数据受汇率影响[注4]该部分销售应体现在出口退税数据中。 收入与出口退税单数据差异主要系时间差
②由境外子公司在境外销售给境外客户而实现的销2.1由境内公司出口至境外公司,然后由境外公司最终销售给境外客户而形成的销售收入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需送货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该部分销售应体现在海关数据中。 收入与海关数据差异除结关时间差异及汇率差异外,主要差异来源于从境内出口至境外子(孙)公司的产品最终销售形成的价格差及时间差该部分销售应体现在出口退税数据中。 收入与出口退税单数据差异主要来源于从境内出口至境外子(孙)公司的产品最终销售形成的价格差及时间差
2.2 为完善产品系列,境外公司在境外采购该部分销售收入数据,与公司的海关数据无该部分销售收入数据,与公司的出口退

2-26

售收入

售收入商品后对外销售而形成的销售收入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 线上销售时,公司根据订单安排发货,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关,需要在与海关数据对比分析时扣除税单数据无关,需要在与出口退税单数据对比分析时扣除
2.3 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境外公司原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关联方存货、委托代出口形成的库存商品,销售给境外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注5]

2-27

美洲等境外客户确认的收入,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时。该部分与“传统的外销”(主要是以订单式生产、贴牌销售为主)流程相似,销售模式流程如下:

收到订单

装箱发货中国港口中国海关装船发货

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

时确认收入[注]

组织生产

境内仓库境外直接客户

海关按照结关日期出具海关证明

(报关数据)

境内境外

确认外销收入注:境内公司直接外销,以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

(2)由境外公司对外销售实现收入的销售模式说明

除了上述传统的外销模式外,公司还通过境外子(孙)公司租赁仓库实现“仓储式”销售模式,即境外子(孙)公司提前自主储备一定量的库存,在销售时直接以现货交付的销售模式。境外子(孙)公司的存货主要来源于向公司境内公司的采购以及向第三方的采购。境外子(孙)公司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实现销售收入。其收入确认的时点分别为:(1)线下销售: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需送货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2)线上销售:通过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的自营销售,公司根据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订单安排发货,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境外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的销售流程图为:

2-28

收到订单/备货计划

装箱发货中国港口中国海关装船发货组织生产境内仓库

境外子(孙)公司所在地港口

境外子(孙)公司办理清关

境外子(孙)

公司仓库

通过线下批发商/零售商销售确认

收入[注2]

通过线上销售确认收入[注1]

境外子(孙)境外向第三方采购

少量采购

境内境外

海关按照结关日

期出具海关证明

(报关数据)注1:境外子(孙)公司通过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的自营销售,根据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订单安排发货,客户收货后确

认收入;注2:境外子(孙)公司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

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需送货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

确认外销收入

收到订单/备货计划

装箱发货中国港口中国海关装船发货组织生产境内仓库

境外子(孙)公司所在地港口

境外子(孙)公司办理清关

境外子(孙)

公司仓库

通过线下批发商/零售商销售确认

收入[注2]

通过线上销售确认收入[注1]

境外子(孙)境外向第三方采购

少量采购

境内境外

海关按照结关日

期出具海关证明

(报关数据)注1:境外子(孙)公司通过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的自营销售,根据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订单安排发货,客户收货后确

认收入;注2:境外子(孙)公司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

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需送货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

确认外销收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注1] 与公司海关数据相关的销售收入(即境外公司通过公司境内公司进口然后在境外销售实现的收入)=境外公司总销售收入-从境外采购然后销售形成的收入-因资产重组、委托代理进出口获得的产品对外销售形成的收入-从境内非

项 目2021年1-6月[注3]2020年度
收入海关数据差异收入海关数据差异
境内公司直接出口确认收入26,627.6466,306.3616,183.9535,786.03118,634.0915,370.94
境外 公司 外销 收入与公司海关数据相关的销售收入[注1]55,862.6898,218.99
与公司海关数据无关的销售收入[注2]8,028.59//1,728.39//
小 计90,518.9166,306.3616,183.95135,733.42118,634.0915,370.94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海关数据差异收入海关数据差异
境内公司直接出口确认收入22,425.2522,499.06-73.8111,522.7111,302.64220.07
境外 公司 外销 收入与公司海关数据相关的销售收入[注1]48,266.3529,912.2118,354.1444,804.0638,949.625,854.43
与公司海关数据无关的销售收入[注2]2,522.21//3,447.57//
小 计73,213.8252,411.2718,280.3359,774.3450,252.266,074.50

2-29

合并范围内公司采购产品对外销售形成的收入

[注2] 与公司海关数据无关的销售收入(即无需公司在国内报关形成的收入,在公司海关数据中不包含此类收入)=从境外采购然后销售形成的收入+因资产重组、委托代理进出口获得的产品对外销售形成的收入+从境内非合并范围内公司采购产品对外销售形成的收入

[注3] 由于海关总署2020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对外提供出口报关数据明细查询,涛涛车业及进出口仅能获取海关报关数据总金额,深圳百客总金额也无法获取,我们及保荐机构、公司多次与海关沟通,均未能取得2020年全年及2021年1-6月的出口报关数据,故无法分析2020年度、2021年1-6月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情况。以下为2018年和2019年度的差异情况

(1)境内公司直接出口确认收入与中国海关数据差异分析

境内公司直接出口确认收入与中国海关数据,二者差异主要系统计时间和汇率差,报告期内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统计时间差上期出口本期结关-168.15-
本期出口下期结关172.26168.15
汇率及其他-77.9251.92
小 计-73.81220.07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①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形成的时间差及价格差[注]17,514.555,799.29
②统计时间差上期出口本期结关--263.48
本期出口下期结关862.44-
③汇率及其他-22.85318.62
小 计18,354.145,854.43

2-30

货的毛利+境外公司本年销售本年向境内公司采购库存的毛利

除去报关统计时间(表中②统计时间差)、海关汇率数据及公司确认收入采用汇率产生的差异(表中③汇率及其他)外,报告期内,境外公司由境内公司进口产品形成的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中,由时间差和价格差产生的差异分别为5,799.29万元和17,514.55万元,该差异来源于①时间差:主要系中国海关结关时间与境外公司最终实现销售的时间差异,具体体现为上期进口(中国海关上期结关)本期实现销售(境外公司本期最终实现销售)和本期进口在下期实现销售的时间差;②价格差:一方面源自境外子(孙)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售价不同,另一方面为境外公司销售取得外币收入在换算为人民币选择的汇率不同所形成的差异。其中,时间差与价格差异的测算情况如下:

①时间差异测算

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孙)公司进行仓储式销售,该销售模式使得海关报关时间与产品最终实现销售的时间不同,主要体现在境外库存的变动情况。境外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与中国海关的差异中时间差(境外公司相关存货余额的变动)推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境外公司存货账面价值①31,091.6624,960.1416,987.2320,075.92
境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②809.92322.43282.13944.01
境外公司重组接收存货③17.41218.04
境外公司直接外购的存货④6.03
境外公司存货余额⑤=①+②-③-④31,901.5825,282.5717,251.9420,795.86
时间差⑥=上年末⑤-本年末⑤-6,619.02-8,030.633,543.91-10,865.54

2-31

项 目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境外公司确认的收入中与公司海关数据相关的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单数据差异A8,466.9820,074.2016,738.436,890.04
统计时间差B上期出口本期申报-12,085.91-6,958.47-7,794.066,780.20
本期出口下期申报8,558.3812,085.916,958.477,794.06
汇率及其他C93.8981.0559.4776.89
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形成的时间差及价格差[注]D=A-B-C11,900.6214,865.7017,514.555,799.29
时间差测算E-6,619.02-8,030.633,543.91-10,865.54
扣除时间差后的价格差测算F=D-E18,519.6422,896.3313,970.6416,664.83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扣除时间差后的测算价格差①18,519.6422,896.3313,970.6416,664.83
境外公司外销成本②39,603.7674,212.1235,366.9630,996.77
境外公司直接外购实现的成本③4,032.181,292.701,699.842,392.33
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的成本④=②-③35,571.5872,919.4233,667.1228,604.44
加价率⑤=①/④52.06%31.40%41.50%58.26%

2-32

税影响,公司境外公司提价因素;另外2018年还同时受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新产品零售因素的影响,零售价格较高提高了加价的比例;2021年1-6月,受美国政府恢复加征关税、海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境外子公司对外销售时加价较高。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的境外销售与海关数据差异的原因合理,无重大异常。

(3)实际举例情况

3. 公司合并口径的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收入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收入数据差异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收入出口退税单差异收入出口退税单差异
境内直接销售26,627.6422,746.443,881.2035,786.0333,978.951,807.09
境外公司 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相关收入55,862.6847,395.708,466.9898,218.9978,144.7998,218.99
与出口退税无关的收入8,028.59//1,728.39//
小 计90,518.9170,142.1412,348.18135,733.42112,123.7421,881.28

2-33

(续上表)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出口退税单差异收入出口退税单差异
境内直接销售22,425.2521,205.551,219.7111,522.7110,745.57777.14
境外公司 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相关收入48,266.3531,527.9216,738.4344,804.0637,914.026,890.04
与出口退税无关的收入2,522.21//3,447.57//
小 计73,213.8252,733.4717,958.1459,774.3448,659.597,667.18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统计时间差上期出口本期申报-4,618.92-2,905.38-1,737.41-1,015.77
本期出口下期申报8,455.684,618.922,905.381,737.41
其他44.4493.5451.7555.49
小 计3,881.201,807.091,219.72777.13

2-34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①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采购后对外实现销售形成的时间差及价格差11,900.6214,865.7017,514.555,799.29
②统计时间差上期出口本期申报-12,085.91-6,958.47-7,794.06-6,780.20
本期出口下期申报8,558.3812,085.916,958.477,794.06
③汇率及其他93.8981.0559.4776.89
小 计8,466.9820,074.2016,738.436,890.04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涛涛车业单体外销收入66,230.36116,462.3652,834.6049,612.91
涛涛车业单体海关数据65,319.37117,256.6052,066.7849,357.36
差 异910.99-794.24767.83255.55
差异明细统计时间差上期出口本期结关910.99-794.24-168.15-263.48
本期出口下期结关1,034.70168.15
其他-98.72350.87
小 计767.83255.55

2-35

据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2019年出口2020年结关的时间性差异扩大。而2020年涛涛车业单体海关数据大于单体外销收入,系2019年度确认收入在2020年结关的金额较大所致。涛涛车业单体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海关数据及各期末最后一个月发货金额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涛涛车业单体外销收入66,230.36116,462.3652,834.6049,612.91
涛涛车业单体海关数据65,319.37117,256.6052,066.7849,357.36
每期末月发货金额12,177.7915,920.946,086.252,064.58
每期末月发货金额占海关数据比重18.64%13.58%11.69%4.18%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涛涛车业单体外销收入66,230.36116,462.3652,834.6049,612.9125,501.37
涛涛车业单体出口退税单列示数据67,047.27110,356.3452,420.8047,740.2619,983.01
差 异-816.916,106.02413.801,872.645,518.36
差异明细申报口径形成的时间差上期出口本期申报-15,812.80-9,863.84-9,531.47-7,795.97-2,310.15
本期出口下期申报14,902.0015,812.809,863.849,531.477,795.97
其他93.89157.0681.43137.1432.54
小 计-816.916,106.02413.801,872.645,518.36

2-36

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本期出口下期申报”金额扩大,申报口径形成的时间差扩大。

3. 上述两个差异金额变动趋势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两个差异金额主要系时间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外销在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海关系统根据结关时间出具出口证明。根据经验,海关统计通常截止至当月25日,故,单体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主要系受最后5天销售情况的影响。公司的外销收入根据报关手续情况及时确认,出口退税列示收入金额受单据整理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滞后申报,根据经验,公司申报出口退税申报的时间通常推迟1-2个月,故,单体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单收入的差异主要受公司期末两个月销售情况的影响,两个差异数据的影响因素不一致,各自变动均具有合理性。

(七) 报告期内相同或同类产品是否存在境外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境内销售价格、或境外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情形,如存在请分析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中国24.021.2016.950.5933.850.6625.950.87
境外43.2598.8044.5599.4142.8699.3446.6099.13
合计43.02100.0043.39100.0042.80100.0046.42100.00
产品类别定价策略
全地形车市场导向定价法
摩托车市场导向定价法
电动平衡车2018年上市初期:撇脂定价法;2019年至今:市场导向定价法
电动滑板车2018年上市初期:撇脂定价法;2019年至今:市场导向定价法
头盔市场导向定价法

2-37

注1:市场导向定价法:是一种根据消费者对产品价值的认知和需求的强度,即消费者的价值观来决定价格的方法;注2:撇脂定价法:是一种高价格策略,就是在新产品上市初期价格定得很高,以便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获得很多的利润,如同从新鲜牛奶中撇取油脂一样。

2. 全地形车和摩托车的销售单价与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报告期内,全地形车和摩托车的销售单价与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辆;变动率:%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
全地形车4,469.9610.504,045.220.694,017.4114.143,519.7811.77
摩托车3,078.09-2.863,168.64-15.273,739.8517.103,193.745.84
电动平衡车483.03-12.70553.29-18.67680.27-26.08920.27-
电动滑板车1,317.1827.181,035.72-16.621,242.24-25.641,670.49-

2-38

(2)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价格下降,主要系新产品的定价策略及与亚马逊的合作模式变化影响所致。公司定价策略的影响:2018年公司推出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等新产品初期,主要通过亚马逊平台及自有网站自营销售,采用“撇脂定价法”,定价较高;2019年,随着市场竞品增加以及技术进步,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销售价格逐渐下降。

公司与亚马逊合作模式变化的影响:2018年公司与亚马逊的合作主要是公司通过亚马逊平台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销售价格较高;2019年7月以后,公司原来通过亚马逊平台自主定价直接销售,改为亚马逊“买断式”销售,公司不再承担网站销售的平台费、推广费等,导致了公司销售单价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美国政府加征关税而上调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售价。

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全地形车和摩托车的销售单价与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变动趋势不一致。

(九) 补充披露美国子(孙)公司代客户发货的业务模式、最终承运方、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

1. 美国子(孙)公司代客户发货的业务模式

美国子(孙)公司在批发销售汽动车产品时,运输费用通常由客户承担。由于汽动车产品的体积与重量规格高,运输时需要选择运输公司而非普通的快递公司进行运输。TAO MOTOR及VELOZ与美国规模较大的运输公司(如SAIA、R+L等)有着长期合作,可以享受大客户折扣。在汽动车销售过程中,一些与运输公司无合作的客户会在下单时,要求公司为其提供代发货服务。TAO MOTOR、VELOZ向客户收取的运输费用,通常高于运输公司与TAO MOTOR、VELOZ的结算价格。

2-39

2. 最终承运方

最终承运方为第三方运输公司。

3. 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在计收客户的运输费用时,具有自主定价权,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运费收入。公司按实际向客户收取的运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然后将对应计付运输公司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4. 运费收入相关毛利率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因代客户发货收取的运费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运费收入595.351,409.351,031.88972.16
运费成本499.311,205.65885.43826.75
运费毛利96.04203.70146.45145.42
运费毛利占利润总额比例0.82%0.81%1.64%2.84%
项目[注1]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
涛涛车业16.2091.37193.8884.3384.0421.9342.8726.87

TAO MOTOR及VELOZ

TAO MOTOR及VELOZ

客户

2-40

项目[注1]

项目[注1]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 增长率营业收入 增长率
春风动力27.09102.39101.5439.5850.5727.3723.4540.03
北极星不适用39.47-61.443.62-3.3911.5894.3611.98
九号机器人不适用135.72不适用30.90-7.96-207.51
隆鑫通用61.4346.45-22.95[注2]-2.00-32.25-4.94-4.695.98
力帆股份不适用9.59不适用-51.18-1,950.83-32.3548.34-12.6
钱江摩托37.2840.725.07-4.55259.8022.54-23.4313.72

2-41

项目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
涛涛车业92,594.509,890.26138,556.6321,125.7175,166.357,188.6761,644.643,905.96
春风动力360,682.7521,344.37452,561.5335,370.31324,223.1617,396.91254,546.2611,878.93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92,594.5091.37%138,556.6384.33%75,166.3521.93%61,644.64
营业成本52,944.4591.67%81,052.5287.62%43,199.8529.84%33,272.20
营业毛利39,650.0590.96%57,504.1179.89%31,966.5012.67%28,372.44
税金及附加4,106.88560.95%2,131.697.50%1,983.04-25.05%2,645.95
销售费用16,200.22115.78%18,300.9036.54%13,403.44-11.68%15,176.43
管理费用3,854.7655.81%6,000.4917.96%5,087.0442.61%3,567.18
研发费用2,708.9090.58%3,827.1846.28%2,616.3319.57%2,188.19
财务费用1,179.76511.49%4,367.25622.29%604.64464.11%-166.06
费用率(四大费用/营业收入)25.86%1.89个 百分点23.45%-5.43个百分点28.88%-4.80个百分点33.69%
营业利润11,717.3913.88%25,737.14186.98%8,968.3076.31%5,086.70
净利润9,890.2616.20%21,125.71193.88%7,188.6784.04%3,905.96

2-42

②与亚马逊合作模式转变,销售费用减少。2019年下半年GOLABS与亚马逊合作模式的转变,由“平台式”转变为“买断式”,销售费用较上年减少1,772.99万元;

③因美国暂停加征关税,2019年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度减少662.91万元。

(2)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84.33%,净利润的增长率为193.88%,净利润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一方面是营业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2020年度,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收到美国政府关税返还及境内的政府补助)较2019年其他收益增加2,723.82万元(扣除该部分后净利润增长率为155.98%);另外,因2020年度市场需求旺盛,销售价格有所上涨,从而造成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综上,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具有合理性。

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净利润增长率,主要系:①2021年初,美国政府恢复加征关税,税金及附加大幅增长;②海运费不断上涨致使销售费用增加;③2020年度公司收到2,043.86万元的关税返还,2021年1-6月仅收到106.23万元的关税返还。

2.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增长率:%

类型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汽动车全地形车38,792.1499.5352,875.0872.7630,606.2415.4626,508.16-4.48
摩托车9,450.66-1.7519,131.9339.8813,677.3816.9211,698.35-13.68
小计48,242.8066.0172,007.0162.6044,283.6215.9138,206.52-7.50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6,421.7068.3918,832.68109.878,973.43-30.4712,904.94317.15
电动滑板车27,785.27169.6735,140.76158.2013,610.08153.765,363.27-
其他电动车3,024.79174.271,965.08111.94927.20-26.091,254.5132.54
小计37,231.77144.6355,938.51137.9323,510.7220.4319,522.72352.91
头盔1,839.444.464,436.427.274,135.82315.65995.02-
配件及其他4,302.06218.094,161.42135.101,770.0312.561,572.5137.22

2-43

类型

类型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合计91,616.0793.31136,543.3685.2773,700.1922.2360,296.7828.94
净利润9,890.2616.2021,125.71193.887,188.6784.043,905.9642.87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全地形车销售数量(辆)86,78488.06%130,71071.57%76,1841.16%75,312
销售单价 (元/辆)4,469.966.10%4,045.220.69%4,017.4114.14%3,519.78
销售收入(万元)38,792.1499.53%52,875.0872.76%30,606.2415.46%26,508.16
摩托车销售数量(辆) [注1]30,70320.22%60,37965.10%36,572-0.16%36,629
销售单价 (元/辆)3,078.09-18.27%3,168.64-15.27%3,739.8517.10%3,193.74
销售收入(万元)9,450.66-1.75%19,131.9339.88%13,677.3816.92%11,698.35

2-44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摩托车收入分别为11,698.35万元、13,677.38万元、19,131.93万元和9,450.6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9.40%、18.56%、14.01%和10.32%。摩托车作为公司汽动车产品中的另一个主要产品,其变动趋势在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与全地形车相似。摩托车2019年度销售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16.92%,主要系受关税的影响,提高单价所致。受2018年竞争环境的影响以及公司摩托车销售策略的调整,公司于2018年6月份对摩托车进行一次提价;美国政府从2018年8月开始陆续对公司摩托车产品加征关税,为应对关税的影响,公司适时对摩托车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因销售价格的调整,2018年及2019年摩托车产品的销量有所下降,价格调增后,2019年度摩托车销售收入较2018年度有所增加。2020年度,公司摩托车销售量增加较多,一方面因公司销售团队建设不断加强、销售渠道建设持续完善;另一方面,在疫情期间,公众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能够独立出行且单价较低的摩托车产品的需求增加。2021年1-6月,公司摩托车销售量同比上升20.22%,销售额同比下降1.75%,主要系公司通过ODM方式向Sundance销售的minibike数量增加,因其单价较低,故导致销量增加的同时销售额有所下降。

2、公司电动车快速投放市场且需求量的增加,收入快速增长。

2018年,公司准确把握市场机遇,持续加大对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头盔产品的开发与销售,通过不断丰富产品类别以满足新老客户需求,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快速增长。公司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增长情况详细参见本回复问题二“(一)/2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收入呈爆发式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之说明。

3、报告期,公司的头盔业务也实现快速增长。公司的头盔产品增长情况详细参见本回复问题二“(一)/3头盔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之说明。

(十一) 核查过程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与公司管理层、销售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地、存放地和销售地情况,了解公司产品在主要在国外的原因,并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及头盔的销售增长情况,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业务发展概况、市场需求情况等;查阅行业资料,将公司

2-45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的业务情况(包括增长情况及销售区域情况)与可比公司九号机器人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报告期内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及头盔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具有一致性;

2.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和具体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开资料、查阅网络资料等,了解公司产品的竞争格局、市场地位情况,了解公司产品的优势和劣势;了解公司产品的实物流和资金流的流向;对部分境外客户进行走访,并取得部分客户注册登记资料,了解境外客户的情况(如客户获取方式、交易背景、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等);

3. 获取公司最近一期的销售清单和最近的在手订单清单,并抽查部分订单,了解公司近期销售情况;登陆https://ustr.gov网站,查阅美国政府对中国的关税政策,了解报告期内美国对公司产品的关税税率;对不同关税税率水平对财务数据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对美国当地清关公司进行访谈、获取境外子(孙)公司关税缴纳清单,抽查实际缴税单据及银行流水,了解关税征收情况,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4. 与公司境内境外管理层以及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层面的人员进行沟通,对境外子(孙)公司进行走访,实际查看境外仓库,了解公司境外“仓储式”销售的运行情况,以及国内主体与境外子(孙)公司之间的分工情况、购销模式和定价依据;对比分析公司境外“仓储式”销售与传统出口模式的差异;

5. 将公司合并口径的外销收入与公司的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申报表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电话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和杭州海关,了解报关及出口退税相关政策,与公司财务人员、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中申报出口退税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出口退税申请单等支持性文件;向海关函证,确认海关出口数据是否与公司外销收入一致;走访境外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查看部分批发商及零售商的库存情况,抽查物流单据,电话访谈部分终端客户,了解确认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

6. 将涛涛车业单体的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7. 了解公司同类产品的境内、境外销售情况,分析境内境外的销售占比;

2-46

8.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不同产品的定价策略,分析不同产品在报告期的平均单价,对定价策略进行验证;对不同产品单价波动进行分析,了解变动原因;

9. 与美国子(孙)公司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代客户发货的业务模式,检查公司运费收入确认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获取报告期内运费收入成本明细表并分析报告期毛利波动,计算运费毛利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10. 复核计算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核实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及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地、存放地和销售地符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收入呈爆发式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市场需求大,公司新产品开发及市场开拓;头盔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系客户需求不断增加;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产品销售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产品销售情况及主要销售区域同类产品市场情况一致,公司产品主要在国外销售的原因系当地消费习惯、市场开拓等;

2. 公司相关货物流和资金流的流向情况符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展会和商务拜访的方式获取境外客户,并与境外主要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公司与客户主要通过签订框架合同或订单方式确定合作关系,合同执行无异常;公司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内公司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3. 2020年公司在美国地区销售增长较快,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有限。根据不同关税税率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分析,公司利润总额对关税的税率较为敏感,公司可通过适当提高售价等方式减少其影响。报告期内,美国关税政策对公司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情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4. 境外“仓储式”销售模式是指公司通过在境外自设仓库,提前自主储备一定量的库存,在销售时直接以现货交付的一种经营方式;传统出口模式以订单式生产,贴牌销售为主;

5. 公司合并口径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的差异主要系境内、外实现销售的时间差和价格差、海关统计与账面记录时间差及汇率影响;公司合并口径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据差异主要系境内、外实现销售的时间差和价格差、申报出口退税

2-47

系统时间差及部分出口销售无出口退税;公司境外销售已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

6. 报告期内涛涛车业单体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差异金额逐年扩大,系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导致当期出口下期结关的时间性差异扩大;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数据差异金额2017年和2018年较大且报告期内逐渐缩小主要系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单列示数据差异系申报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不同。公司上述两个差异金额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差异的影响因素不同,其各自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7.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外,境内销售较为零星,占比均在1%以下,境内外销售价格及毛利率不具可比性;

8. 公司的定价策略主要为市场导向法,全地形车和摩托车的销售单价与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汽动车产品相对成熟,其价格主要受关税及市场供需影响;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产品为近年新兴产品,上市初期价格较高,随着技术进步和竞争加剧以及与亚马逊合作模式的变化等,导致价格逐渐下降;

9. 美国子(孙)公司代客户发货系在销售时客户要求公司代其发货,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运输费用。最终承运方为第三方运输公司,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运费收入;

10. 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长率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系公司新增了毛利率较高的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业务,以及因与亚马逊等合作模式变动销售费用减少、 美国加征关税的减免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系公司在保证原汽动车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头盔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其增长具有合理性。

(十二) 说明对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针对涛涛车业收入真实性和截止性,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或是销售订单,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了解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运输政策等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相关政策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48

3.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明细表,分析公司主要产品、主要客户以及不同销售模式占比情况;了解公司报告期各期客户数量、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分析主要客户销售额发生变动的原因及背景;

4.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5. 获取各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并与公司产品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

6. 获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查问卷,并获取公司相关声明,确认公司关联方范围;比对客户与公司关联方,确认公司客户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 针对公司通过批发商、零售商线下销售实施的核查程序

(1) 实地走访公司主要批发商、零售商,实地查看其经营场所,了解该等客户向公司采购的合理性以及双方交易的真实性,采购规模与其自身经营规模是否匹配,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及利益安排等;因新冠疫情影响,针对部分未能实地走访的客户,进行视频访谈。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主要批发商、零售商实地走访和视频访谈的情况如下:

1) 具体访谈时间、访谈人员及访谈客户数量如下表:

时 间访谈人员访谈形式访谈客户数量
2019年9月冉成伟、王永恒、郑慧敏、夏菁等人实地走访13
2019年11月孙小丽、冉成伟、王永恒、李龙、肖云飞、 沈夏、徐栋烽等人实地走访38
2020年1月孙小丽、冉成伟、王 永恒、李龙、黄梦丽、肖云飞、徐栋烽等人实地走访34
2020年3月至11月冉成伟、王永恒、徐 文豪、徐栋烽等人视频访谈、实地走访14
2021年1月至8月周林子、王永恒、张天宇、陈慧、许文宇、厉鑫萍等人视频访谈、实地走访19[注]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49访谈客户合计销售收入

访谈客户合计销售收入35,952.9853,201.5944,744.1629,547.63
公司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收入76,935.25115,052.0659,591.9043,105.59
访谈核查销售覆盖率46.73%46.24%75.08%68.55%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收入76,935.25115,052.0659,591.9043,105.59
其中:发函金额53,779.0174,860.8842,489.2833,553.91
登录亚马逊、沃尔玛的供应商门户系统核实金额15,213.9926,143.777,449.852,393.00
客户回函确认收入金额50,046.7567,450.6435,739.2828,610.53
登录亚马逊、沃尔玛的供应商门户系统确认的收入金额15,213.9926,143.777,449.852,393.00
小 计65,260.7493,594.4143,189.1331,003.53
核查销售覆盖率84.83%81.35%72.47%71.92%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批发商零售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267.4017,563.459,695.184,250.27
其中:发函金额9,048.535,235.183,557.922,662.63
登录亚马逊、沃尔玛的供应商门户系统核实金额5,894.1911,180.364,863.8097.01
客户回函确认应收账款金额8,719.344,919.603,086.022,368.90
亚马逊、沃尔玛的供应商门户系统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5,894.1911,180.364,863.8097.01
小 计14,613.5316,099.967,949.822,465.91
核查应收账款覆盖率95.72%91.67%82.00%58.02%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2-50

批发商零售商预收款项账面余额

批发商零售商预收款项账面余额2,848.052,652.502,127.43991.28
发函金额1,849.061,937.541,673.15711.62
客户回函确认预收款项金额1,560.511,205.881,466.24618.66
核查预收账款覆盖率54.79%45.46%68.92%62.41%

2-51

IT审计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线上销售收入14,679.9621,448.4514,045.1617,184.16
IT核查的线上销售收入13,732.7220,489.2313,526.3417,031.92
核查销售覆盖率93.55%95.53%96.31%99.11%
产 品262个样本日内 排名进前100榜单天数榜单平均排名(名次)
电动滑板车 “GOTRAX”品牌GKS型号25531
电动滑板车 “GOTRAX”品牌GXL型号20426
电动滑板车 “GOTRAX”品牌XR型号15764

2-52

1)在公司扫码系统中导出全年车架号明细,内容包括日期、货柜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产品型号、数量等;

2)汇总整理销售明细,内容包括:日期、客户、产品名称、数量、货柜号、金额等;

3)根据两者之间的货柜号将车架号匹配至销售明细表中。

经核查,2018年至2021年1-6月车架号验证收入占境内公司直接销售有车架号的汽动车整车收入比例分别为87.38%、90.25%、87.32%和99.35%。

(2) 针对境外公司销售实施的细节测试程序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托运单据、客户签收记录等。

1)针对TAOMOTOR、GOLABS的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实施的细节测试

①选取报告期各期销售前五大的批发商、零售商,抽查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托运单等单据。

②向公司销售、生产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整车生产完工入库的车架号扫码系统,了解境外子公司汽动车销售在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和美国交通运输部(DOT)的车架号备案情况以及公司相关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公司汽动车车架号扫码流程如下图所示:

装配车间将编制好的车架号打刻到车架上生产中心在车架号管理系统中按美国子公司订单

生成车架号

装配车间扫描车架号录入管理系统

美国子公司

扫码出库销售至批发商/

零售商

美国子公司将预录入信息与实物

核对

美国子公司将车架号批量导入FB系统并入

全地形车、摩托车装配

完成

消费者依据车架号要求批发商/零售商提供

售后服务

整车包装完工和入库

通过管理系统

打印条形码将条形码贴至外包装箱

生成包含货柜号、车辆名称、车架号等信息的销售清单

将每个货柜的车架号预录入美国

FB管理系统扫码要发货的车架号,完成出库和发货境内美国

注:Fishbowl Inventory简称 FB系统,是TAO MOTOR全地形车和摩托车整车库存和销售订单管理系统,所有整车采购入库和销售订单及出库等均需经过FB系统按照车架号(即每一台整车的唯一识别代码 )来操作,达到精细化管理。

我们检查了美国子公司全地形车、摩托车销售的车架号,并核对至境内涛涛

2-53

车业生产记录中的车架号,抽查美国子公司销售全地形车、 摩托车产品的相关信息溯源至生产及出库记录,并结合车架号验证收入真实性,2018年至2021年6月车架号验证收入占美国汽动车总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61.61%、59.86%、66.21%及63.24%(占美国有车架号的汽动车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95.49%、99.99%、99.57%和99.97%)。TAO MOTOR公司(由涛涛车业生产的)全地形车、摩托车销售均有境内生产及出库记录支持,存货和车架号内部控制严格,管理规范。

2018年至2021年6月,我们通过车架号检查美国子公司和境内公司直接出口销售的汽动车产品合计金额分别为28,733.54万元、34,351.78 万元、55,442.66万元和40,127.35万元,占汽动车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5.21%、

77.64%、77.02%和83.18%。

③针对亚马逊、沃尔玛批发销售,抽取部分销售订单,审计人员亲自登录亚马逊、沃尔玛对公司开放的供应链系统查询该笔订单的下单信息、收货信息或付款信息,以确认销售真实性,同时针对报告期各期公司对沃尔玛、亚马逊形成的应收账款,结合沃尔玛、亚马逊业务的信用期进行期后回款测试。

④针对沃尔玛直运销售,获取报告期各期沃尔玛直运业务全部结算单清单,通过订单号与财务账收入确认金额进行比对,并关注期末应收余额的订单,结合沃尔玛直运业务的结算周期考虑该部分订单期末余额的合理性,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2) 针对GOLABS、VELOZ自有网站销售实施的细节测试

针对公司自有网站的销售,审计人员亲自登录网站后台获取原始订单明细,借助IT审计将后台订单明细与财务账销售收入进行比对;获取公司物流系统的全部物流信息记录,检查记录的订单发运信息如发运日期、运单号、收货人名称、地址、快递投递状态等信息;针对期末应收账款的订单,获取期后第三方收款平台向公司付款的记录进行核对。

3) 针对亚马逊第三方平台销售的核查程序

由审计人员亲自登录亚马逊商家后台,下载并获取报告期内亚马逊订单及结算单清单,检查订单号、购买产品名称、购买产品数量、购买时间、订单金额、亚马逊定期放款金额等信息,借助IT审计将亚马逊订单及结算明细清单与财务账销售收入进行比对,订单及结算清单期末余额与财务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核对。

2-54

10. 实施回款测试,全额核对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流水,对销售回款进行测试,测试回款金额、单位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是否与签订合同的客户一致;针对公司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存在第三方回款以及现金销售的对应收入的真实性,核查程序详见本说明五。

11. 对报告期内收入实施截止测试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对境内公司收入实施截止测试的情况

境内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内销在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外销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

我们对各期境内公司收入确认实施的截止测试程序如下:1)核对各期的海关出口记录,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2)以抽样方式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的账簿记录,追查到相关客户的收货签收记录,检查签收日期、数量、金额是否与发票、账面核对一致;3)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天左右的发货单据,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2) 对境外公司收入实施截止测试的情况

境外公司收入确认时点:1)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需送货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2) 通过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的自营销售,公司根据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订单安排发货,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

我们对各期境外公司收入确认实施的截止测试程序如下:

针对境外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1)对于货物自提的,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天左右的出库单,检查提货人是否签名及提货日期,以确定是否存在跨期;2)对于需送货的销售,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天左右的发货单据,检查客户签收回执,检查签收日期,以确定是否存在跨期。

针对境外自有网站和第三方平台销售:通过审计人员登录公司物流系统或直接登录物流运输公司如SAIA、UPS官网,检查客户签收日期,以确定是否存在跨期。

2-55

我们通过现场走访、函证、电话访谈、核查销售回款、截止测试等多种核查方式,对公司通过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线下销售以及通过自有网站和第三方电商平台的线上销售的交易真实性、收入准确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收入真实,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确认了相关销售收入,不存在提前或者滞后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关于商品退换货。发行人不同销售渠道存在不同退货政策。相关合同显示,发行人与部分境外大客户约定在终端客户退货或者大客户库存过多情况下,可以向发行人退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COSTCO的销售存在大额退货,主要系COSTCO自身销售电动滑板车的退货期为两年。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预计负债均为预计退货款,余额分别为43.86万元、623.51万元和

653.47万元,小于COSTCO的销售退货金额。报告期内,发行人汽动车产品的质保政策一般为:发动机质保3个月(上路车6个月),配件质保30天;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车产品质保30天。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是否存在换货政策,报告期各期不同销售渠道实际退换货金额(换算成人民币)及占比、退换货率、退换货原因,退换货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收入准则对该退换货政策下的收入确认影响;(2)补充披露发行人在确认收入时,是否考虑退换货的影响,在部分大客户退货条件较宽松的情形下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3)补充披露预计负债的预估方式、计提比例,列示预计负债各期期初数据、本期计提、本期确认、期末金额,对比本期确认与此前对应计提金额的差异,预计负债余额小于COSTCO的销售退货金额是否表明预计负债计提不谨慎;(4)补充披露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退换货具体政策、报告期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5)补充披露质保期的起算日(批发商、零售商的收货日还是终端客户收货日),报告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产品和货款的处理方式,与质保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8条)

(一) 补充披露是否存在换货政策,报告期各期不同销售渠道实际退换货金额(换算成人民币)及占比、退换货率、退换货原因,退换货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收入准则对该退换货政策下的收入确认影响

2-56

1. 公司的退换货政策及收入确认

公司未专门针对换货制定政策,公司的退换货政策包含并兼容换货政策。公司根据不同销售渠道、不同产品制定了不同的退换货政策,相应的收入确认等情况如下:

产 品销售渠道退货政策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所有类型产品境内直接出口销售无退换货。公司考虑境外退换货运费成本较高等因素,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未约定退换货条款,在双方商务谈判定价中已考虑相关因素,一般由批发商、零售商自行承担并提供对终端客户的退换货服务。无影响
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及其配件境外子(孙)公司销售线上(仅通过自有网站销售)签收后,质保期内(一般3个月)接受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退换货该情形不计提预计负债: 退换货金额小,历史退换货率低于1%,不计提预计负债,在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收入
线下(通过批发商、零售商的销售)发动机质保3个月(公路车6个月),配件质保30天,接受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退换货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车及其配件、头盔、储能电源等其他产品线上自有网站收货30日内质量问题可退换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并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历史退换货数据,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冲减收入,计提预计负债
亚马逊平台收货30日无理由退换货
线下亚马逊买断式依据合同条款可退换货
沃尔玛买断式依据合同条款可退换货
其他批发商、零售商接受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退换货该情形不计提预计负债: 退换货金额小,历史退换货率低,不计提预计负债,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收入
线上其他小平台收货30日无理由退换货
销售渠道产品类别线上 /线下2021年1-6月2020年度
退换货 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退换货 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境内直接出口销售所有类型产品/
境外子(孙)公司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及其配件线上27.090.0314.690.01
线下9.280.0153.600.04
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线上1,014.061.11501.090.37

2-57

等电动车及其配件、头盔、储能电源等其他产品

等电动车及其配件、头盔、储能电源等其他产品线下1,223.191.341,897.421.39
小 计2,273.632.482,466.801.81
销售渠道产品类别线上 /线下2019年度2018年度
退换货 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退换货 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境内直接出口销售所有类型产品/
境外子(孙)公司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及其配件线上29.570.048.480.01
线下71.930.1041.520.07
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电动车及其配件、头盔、储能电源等其他产品线上836.611.14882.281.46
线下563.280.761,016.961.69
小 计1,501.392.041,949.24[注]3.23
产品类别销售渠道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及其配件线上0.87%0.18%0.44%0.24%
线下0.03%0.12%0.28%0.17%
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电动车及其配件、头盔、储能电源等其他产品线上8.10%4.36%10.47%6.20%
线下6.49%5.71%5.22%16.70%[注]

2-58

1.01%

由上表可知,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退货率高于全地形车及摩托车主要系公司退货政策引起,关于公司退货政策具体详见本说明三(一)

报告期各年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退货率也不尽相同,具体分析如下:

1)2018年线下退货率为16.70%,较其他年度高,主要系COSTCO退货,剔除该部分退货后,2018年退换货率为1.01%

2)2019年线上退货率为10.47%较其他年度略高主要系销售模式转变,线上销售收入的划分口径发生变化。一方面,2019年下半年销售模式由平台式转为买断式,由2019年度下半年的销售收入不再计入线上销售,分母减少;另一方面2018年第四季度销售的产品退货发生在2019年上半年度,分子增加。综上,2019年度线上退货率较其他年度高。

3)2021年1-6月电动车退货率比2020年度略高,主要系2021年实际退货金额包含了2020年11月、12月旺季的销售额产生的跨年退货。

(2) 退换货原因

公司根据合同或约定履行退换货义务,报告期内,电动车产品线上销售渠道退换货率略高,主要原因为亚马逊第三方平台销售30日无理由退换货(不影响二次销售)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退换货,以及自有网站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退换货略多等所致。

公司电动车产品线下销售渠道退换货主要为沃尔玛、亚马逊渠道的终端客户退货至公司,COSTCO的退货以及公司主动撤回COSTCO未售出库存导致的退货。

报告期内,公司汽动车产品退换货主要系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实际发生的退换货率低于1%。

(3) 公司退换货的会计处理

公司退换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存在退换货政策下新旧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影响的比较以及公司退换货的会计处理如下:

项 目新准则旧准则对收入确认影响的比较
准则对收入确认规定1) 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1) 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回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以商品交付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2) 企业不能合理估计的,以售出商品退货期满作为收入确认无实质性差异,均需合理估计未来退回可能性,可以合理估计退货部分均不确认销售收入。

2-59

2) 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

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3)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未

来销售退回情况。

2) 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3)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时点 3)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会计处理方法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公司未来可能需要承担无理由退货或因质量原因等产生的退货义务,根据过去退货的经验数据,一定周期内的退货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公司计提的预计退货准备金=退货周期内销售额*历史退货率或最近12个月退货率,并兼顾考虑期后实际退货情况来估计预计负债。 1) 实际发生退货订单时,根据实际退货金额冲减收入与应收账款,相应调整库存商品和营业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贷:应收账款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成本 对于换货的,仓库根据补发及相应换回商品做出入库处理,账面无需作会计处理。 2) 资产负债表日对本期仍处于退货周期内的销售,结合历史退货率,计提预计负债并冲减当期营业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贷:预计负债 借:发出商品/其他流动资产 贷:营业成本

2-60

2.公司针对部分大客户退货条件较宽松的情形下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公司针对部分大客户退货条件较宽松的情形下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如下:

客户销售方式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依据退换货对收入确认特殊考虑
在亚马逊平台下单的消费者通过亚马逊网站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客户收货发货单、签收记录根据处于退货周期内的销售额及预计退货率预估未来退货金额,计提预计负债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在自有网站下单的消费者通过自有网站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
亚马逊买断式销售:公司将产品直接出售给亚马逊或沃尔玛,然后由其自行对外销售①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 ②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发货单、发运单据及提货单据等
沃尔玛
COSTCO买断式销售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发货单、发运单据及提货单据等[注]
公司简称业务退换货对收入确认的考虑
张小泉剪刀刀具等生活五金用品,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退换货金额小,未计提预计负债
天元宠物宠物食品,通过亚马逊等平台对外销售退换货金额小,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收入与成本
公司简称业务退换货对收入确认的考虑
奇德新材(300995)母婴用品,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不计提预计负债,但于产品交付终端顾客且退货期7天满后确认收入
亿田智能(300911)集成灶等厨房电器,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不计提预计负债,7天无理由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公司简称电商业务退换货对收入确认的考虑
安克创新(300866)电子类产品,通过亚马逊等平台对外销售线上B2C亚马逊销售,根据报告期最后1个月的销售额乘以过去12个月平均退货率并扣除相应成本后计提预计负债

2-61久祺股份

久祺股份自行车、童车产品,通过亚马逊等平台对外销售按报告期各期退货周期内销售额*当年度退货率计提预计负债
火星人(300894)集成灶等厨房电器,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根据报告期最后7天线上销售收入*上年7天无理由退货率,扣除对应销售成本后得出预计退货毛利,据此计提并确认“7 天无理由退货”形成的预计负债
三只松鼠(300783)休闲食品,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根据平均退货率计提预计负债
珀莱雅(603605)化妆品,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预估未来可能的退货损失计提预计负债
贝泰妮(300957)化妆品,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预估未来可能的退货损失计提预计负债
九牧王(601566)服饰类,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预估未来可能的退货损失计提预计负债
红蜻蜓(603116)鞋帽类,通过淘宝等平台对外销售预估未来可能的退货损失计提预计负债
客户销售方式退货期预估方式及计提比例
亚马逊线上客户通过亚马逊网站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收货30日内无理由退换货区分平衡车、滑板车产品,按报告期最后1个月销售额*历史退货率[注1]计提;2020年末,亚马逊平台延长退货期限,2020年10-12月的销售在2021年1月底前均可退货,故使用最后3个月销售额*历史退货率计提。
亚马逊买断式销售根据合同约定退换货区分滑板车、平衡车产品,按报告期最后3个月销售额*历史退货率计提

2-62沃尔玛

沃尔玛买断式销售根据合同约定退换货报告期最后3个月销售额*最近12个月退货率[注2]
自有网站线上客户通过自有网站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收货30日内质量问题可退换报告期最后1个月销售额*最近12个月退货率
COSTCO买断式销售根据合同约定退换货根据期后2019年实际退货情况,冲减2018年收入金额

2-63

2. 报告期各期预计负债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金额1,618.73653.47623.5143.86
加:本期增加1,647.963,432.061,531.351,573.48
减:本期实际退货2,273.632,466.801,501.39993.83
期末金额993.061,618.73653.47623.51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末预提金额993.061,618.73653.47623.51
期后实际退货金额[注]782.491,010.98446.90462.01
预提余额与期后实际退货差异210.57607.75206.57161.50

2-64

(四) 补充披露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退换货具体政策、报告期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

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退换货政策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共涉及8个客户,具体退换货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前五大所属期间客户 所在地退换货政策
WALMART各期前五大美国主要向其销售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在产品有缺陷或不合格、沃尔玛消费者退货、沃尔玛库存积压、产品召回或产品撤回等情况下可退货
AMAZON2021年1-6月前五大、2020年、2019年前五大美国主要向其销售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在产品有缺陷、产品损坏、产品不符合商定规格或与样品不一致、产品受政府或制造商分销商的召回或安全警告、产品与订单不一致、质量问题、亚马逊消费者退货等情况下可退货
SUNDANCE GS LLC2021年1-6月前五大、2020年前五大美国主要以ODM方式[注]向其销售汽动车产品,无退换货条款
MAXPRO LLC2019年、2018年前五大美国主要向其销售全地形车和摩托车,产品因质量问题可退换货
FAMILY ATV2019年、2018年前五大美国主要向其销售全地形车和摩托车,产品因质量问题可退换货
TOMAHAWK TRADING INC2018年前五大美国主要向其销售全地形车和摩托车,产品因质量问题可退换货
ASPEKT LLC2021年1-6月前五大、2020年、2018年前五大俄罗斯主要以ODM方式向其提供销售汽动车产品,无退换货条款
LOGICOM S.A2021年1-6月前五大、2020年、2019年前五大法国主要以ODM方式向其提供销售电动滑板车产品,无退换货条款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65

WALMART

WALMART662.581,029.20331.5660.47
AMAZON[注]549.50769.90208.14/
SUNDANCE GS LLC无退换货无退换货无退换货/
MAXPRO LLC无退换货10.2013.376.58
FAMILY ATV0.271.601.332.04
TOMAHAWK TRADING INC无退换货7.431.37无退换货
ASPEKT LLC无退换货无退换货无退换货无退换货
LOGICOM S.A无退换货无退换货无退换货无退换货
销售渠道产品质保政策质保期起算日
境内直接出口销售全部产品实际业务中,以防产品出现问题时客户需自行修理和更换零部件,一般整笔订单包含部分配件的优惠销售,故公司不再允许退换货/
境外子(孙)公司销售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及其配件线上:通过自有网站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发动机、制动系统(燃油、电动)、刹车系统质保3个月客户收货日
线下:通过线下销售给批发商及零售商非上路车发动机质保3个月,上路车发动机质保6个月,配件质保30天终端客户收货日,批发商、零售商或终端客户发起质保申请时,需要客户提供车架号、购买日期等购买凭证,经公司技术员审核后,给予质保服务。
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电动车及其配件、头盔、储能电源等其他产品线上:通过网站零售自有网站:整车30日质量问题可退换,配件(零部件)90日质保期 亚马逊第三方网站:整车30日无理由退换,配件(零部件)90日质保期客户收货日
线下:通过线下销售给批发商及零售商由沃尔玛、亚马逊与消费者约定质保条款,公司与沃尔玛、亚马逊仅约定退货条款终端客户收货日,沃尔玛、亚马逊接受终端客户因质保导致的退换货后,再批量退货至公司。

2-66

产品和货款的处理方式及与质保相关的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车产品退货一般为电池续航里程偏短、充电缓慢等,汽动车产品退货一般为运输不慎配件损坏、车辆表面刮花及速度传感器异常等。客户因电动车提出退换货要求,公司通常会给予退换货。客户因汽动车产品提出退换货要求,公司一般与客户协商可以补发配件的,补发配件由客户自行修理;协商不成的,办理退换货手续。相关产品和货款的处理方式及与质保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处理方式产品 处理方式货款 处理方式会计处理
退货产品退回①办理退款手续 ②线下批发零售商也可不办理退款手续,直接冲抵下次订单货款 ③沃尔玛、亚马逊等公司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实物退回,冲减收入成本
产品不退回(沃尔玛约定客退至沃尔玛的产品不再退回至公司)实物不退回,仅冲减收入
换货原产品退回,新产品补发,退回的产品视情况重新销售,修理或报废换货不涉及款项处理均为同型号产品换货,不需调整收入成本
修理不退换货,补发配件供客户自行修理金额较小,发生零星,实际配件发出时直接结转对应成本费用

2-67

品类别及不同的销售渠道情况;查阅公司管理制度,抽查销售合同,了解公司的公司退换货政策;与公司业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并对部分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报告期的具体退货情况及退货原因,处理方式;了解确认公司退换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准则对退换货政策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

2. 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对退货条件比较宽松的大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以及对退换货影响的考虑;抽查具体的会计处理凭证,验证其收入确认的原始凭据,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时是否考虑退换货影响,确认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是否充分;

3. 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预计负债的预估方式和计提比例,并重新计算相关预计负债金额是否准确;核查COSTCO当期实际销售及其期后退货情况及会计处理,对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4. 与公司业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合同,了解合同关于退换货的约定条款;对部分批发商和零售商进行访谈,了解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退货政策;获取报告期各期实际退换货明细表,了解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报告期内的实际退货情况;

5. 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员进行沟通,查阅主要批发商零售商合同,并对部分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产品质保期的起算日;查阅实际退货情况,与财务人员、仓储人员进行沟通,确认退货发生时相关货款和产品的处理方式;查阅会计准则,确认与质保相关的会计处理情况合理。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无明确的换货政策,但公司的退货政策包含并兼容换货政策。公司退换货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会计准则对该退换货政策下公司的收入确认无影响;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已考虑退换货的影响,在部分大客户退货条件较宽松的情形下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已参考历史退货率对预计负债做恰当预估,预计负债计提充分。公司对2019年1月COSTCO实际退货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直接冲减2018年度COSTCO收入与应收账款,故未体现于2018年末预计负债中,公司预计负债计提谨慎;公司已补充披露前五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退换货具体政策、报告期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公司质保期的起算日通常为终端客户收货日。公司与质保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68

四、关于销售模式。发行人按照经批发商、零售商线下销售,线上直接销售和其他零星销售披露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情况,未区分经销和直销。自2019年7月开始,发行人与亚马逊电商平台的合作模式由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变为销售给亚马逊电商平台的“买断式”合作模式。发行人线上销售既有通过自有网站销售,也有通过第三方网站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自有网站销售金额分别为3,262.07万元、5,225.58万元和10,373.4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98%、8.67%和14.08%。报告期内,发行人ODM销售收入分别为5,556.87万元、9,218.91万元和20,510.28万元,增长较快。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不同产品类别经销和直销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毛利率,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要求补充披露经销商模式的具体情况;(2)补充披露发行人与亚马逊合作模式变化的背景、原因,变化前后相同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对发行人业务和财务数据的影响,与其他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情况和原因;(3)补充披露通过自有网站销售的产品内容、金额及占比、获客成本,报告期内收入金额持续上升的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销售增长较快的产品在其他渠道是否呈现相同趋势;(4)区分自有网站销售和第三方网站销售,分别披露线上客户的人均消费、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按照客户消费金额分层披露客户数量及占比、购买次数、购买间隔时间、次均消费额及其他与交易行为有关的数据,并分析其合理性,披露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5)补充披露发行人不同类型产品自有网站销售和第三方网站销售的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及毛利率,自有网站和第三方网站销售的净利润和净利润率情况;(6)补充披露ODM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发行人产品采用ODM销售模式的商业逻辑,该类销售模式的前五大客户情况,与客户的合作历史,发行人是否使用客户的技术;(7)补充披露发行人ODM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的对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性能、运用场景、销售单价等,ODM客户是否要求发行人不得向终端客户或其他客户销售相同款式产品;(8)补充披露ODM客户的非ODM产品与发行人产品的对比情况,发行人销售ODM产品占客户同类采购产品的比例,ODM销售模式的终端客户情况。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结合客户姓名、送货地址、购买数量、消费次数、客单量、消费金额及付款等情况进行分析,论证选取维度的充分性、相关

2-69

性和有效性,说明对线上渠道销售收入真实性及电子交易环境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9条)

(一) 不同产品类别经销和直销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毛利率,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要求补充披露经销商模式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98%以上出口至境外,主要包括:(1)由境内、外公司销售给批发商及零售商;(2)由境外子(孙)公司通过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进行线上直接销售;(3)其他零星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占比:%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76,935.2583.98115,052.0684.2659,591.9080.8643,105.5971.49
线上直接销售14,679.9616.0221,448.4515.7114,045.1619.0617,184.1628.50
其他零星销售0.860.0042.850.0363.120.097.030.01
合计91,616.07100.00136,543.36100.0073,700.19100.0060,296.78100.00
产品销售渠道2021年1-6月
金额 (万元)占比(%)[注1]单价 (元/辆)毛利率 (%)
汽动车全地形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37,518.7540.954,401.2947.05
线上直接销售1,273.211.398,278.3668.37

2-70

摩托车

摩托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7,810.518.532,742.2648.69
线上直接销售1,640.141.797,391.3556.17
小计48,242.6252.66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4,887.305.33420.3225.36
线上直接销售1,534.401.67920.4264.00
电动滑板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22,240.6024.281,221.5536.95
线上直接销售5,543.996.051,920.5361.40
其他电动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195.061.305,356.5960.89
线上直接销售1,829.742.004,134.0751.31
小计37,231.0940.64
头盔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704.331.8665.7424.27
线上直接销售135.110.15330.4377.86
配件及其他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578.691.72157.1839.45
线上直接销售2,723.372.97386.9568.06
合计[注2]91,615.21100.00
产品销售渠道2020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注1]单价 (元/辆)毛利率 (%)
汽动车全地形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49,280.4836.093,932.3144.69
线上直接销售3,572.142.626,706.9966.79
摩托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4,638.3510.722,746.4145.86
线上直接销售4,493.573.296,347.7563.13
小计71,984.5452.72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6,249.1711.90520.4838.79
线上直接销售2,578.151.89922.8160.12
电动滑板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27,657.4120.26946.1534.79
线上直接销售7,470.965.471,598.7864.03
其他电动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427.641.052,760.8756.97
线上直接销售537.210.394,126.0360.50
小计55,920.5440.96

2-71头盔

头盔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4,258.123.1259.2836.61
线上直接销售178.300.13344.2880.86
配件及其他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540.881.13127.5011.10
线上直接销售2,618.111.92440.0852.87
合计[注2]136,500.5199.97
产品销售渠道2019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注1]单价 (元/辆)毛利率 (%)
汽动车全地形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27,992.4937.983,914.3841.41
线上直接销售2,573.433.495,639.7753.85
摩托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9,605.5813.033,204.1040.82
线上直接销售4,071.805.526,175.9555.43
小计44,243.3060.02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6,225.568.45615.3936.05
线上直接销售2,745.443.73894.6353.24
电动滑板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9,337.6912.671,097.3837.38
线上直接销售4,261.425.781,749.1457.41
其他电动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782.791.062,349.3040.62
线上直接销售144.080.203,020.5369.00
小计23,496.9831.89
头盔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4,127.835.6049.8237.83
线上直接销售3.320.0079.4764.12
配件及其他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519.962.0615.3242.84
线上直接销售245.660.33172.7844.84
合计[注2]73,637.0599.91
产品销售渠道2018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注1]单价 (元/辆)毛利率 (%)
汽动车全地形出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25,157.4141.723,441.6538.97
线上直接销售1,348.612.246,110.6154.83
摩托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9,480.6515.722,903.9043.69

2-72

线上直接销售

线上直接销售2,217.213.685,573.6849.25
小计38,203.8863.36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3,206.555.32639.9836.46
线上直接销售9,698.1716.081,076.1362.27
电动滑板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810.583.001,073.8352.50
线上直接销售3,551.015.892,331.7468.09
其他电动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154.381.911,861.3041.56
线上直接销售99.760.173,260.2066.74
小计19,520.4532.37
头盔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976.081.6251.5230.04
线上直接销售18.950.03125.9877.34
配件及其他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1,319.942.1912.5849.99
线上直接销售250.450.42592.7847.40
合计[注2]60,289.7599.99

2-73

有中间商赚差价,故单价高于通过批发商销售单价。

2. 不同产品类别产品中主要型号产品的销售金额、单价及毛利率情况的分析

(1)全地形车销售情况的分析

1) 单价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全地形车主要为排量在110~150CC的车辆,另有少量排量为250CC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排量越大单价越高,但是2018年,同为110排量的GK110的单价高于B110,主要系GK110为卡丁车,较其他类型的全地形车耗用钢材多,且包括两个座椅和一个方向盘。

报告期内,全地形车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的平均价格分别为3,441.65元/辆、3,914.38元/辆、3,932.31元/辆和4,401.29元/辆,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BULL150、B110(BoulderB1)和T125(TFORCE)三款产品销售价格逐渐上升,其中占比较高的BULL150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涨幅分别为12.16%和4.76%;BULL150在2021年1-6月销售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在2021年该款产品全部由外贸部以FOB方式销售。报告期内,该类产品价格波动主要系加征关税、升级改款后的价格调整以及市场需求增加时的价格上调等所致。

2018至2020年度全地形车线上销售收入逐年上升,增长率分别为65.23%和38.81%,相同型号的产品通过线上直接销售时价格较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价格高,主要系客户群体不同,定价策略不同所致。2021年1-6月全地形车线上销售收入下降,主要系市场需求旺盛,库存不足所致。

2) 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单价的提高,汽动车的整体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其中销售占比较大的BULL150的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2020年度该款车型由国内外贸部门直接出口销售占比由85.43%增加至94.73%,2021年1-6月增加至100%所致。

报告期内,全地形车线上销售毛利率高于经批发商和零售销售的毛利率,主要系线上销售价格高于经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销售价格。

(2)摩托车销售情况的分析

报告期内,摩托车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的平均价格呈先增后降趋势,主要系2020年度新增的RT100产品售价较低,且销售额占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额

2-74

的比例为6.70%,销售较好。作为公司摩托车主流型号,Pony50(ATM50A1)和DB14的销售价格在报告期内仍呈逐渐上升趋势,其中Pony50(ATM50A1)增幅约0.89%。报告期内,摩托车产品线上销售收入呈先增后降趋势,相同型号的产品通过线上直接销售时价格较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价格高,线上销售毛利率也较高。

(3)电动车平衡车销售情况的分析

报告期内,电动平衡车经批发商和零售商销售的单价变动均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度及2019年度毛利率均为36%左右,较为平稳,2020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系新款GD、RX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7.04%和57.99%,毛利率较高;2021年1-6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沃尔玛采购量较大,毛利率较低,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所致。

报告期内,电动平衡车线上销售单价及销售毛利率高于经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主要系线上销售和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渠道面对的客户类型不同,销售单价不同。线上销售单价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每期推出的产品系列不同,价格不同所致。2020年的线上销售单价及毛利率较2019年均有所提高,一方面系新产品RX系列的推出,其2020年度的平均售价为682.65元/辆,较其他畅销品售价高,从而提高了整体平均售价及毛利率;另一方面,受到疫情影响,客户的消费习惯有所改变,线上销售需求量增加,公司也适时调整了原有产品的销售价格,如HI系列产品平均售价上升5.77%。2021年1-6月,由于通过线上销售的产品型号与上年有所差异,平均单价及毛利率略有不同。

(4)电动车滑板车销售情况的分析

报告期内,电动滑板车单价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与公司撇脂定价策略相关,随着竞品增加,单价下降,经批发商和零售商销售的毛利率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同时公司积极加强研发,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鉴于客户群体不同,线上销售单价和毛利率高于经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报告期内,线上销售单价及线上销售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2019年毛利率较2018年毛利率下降的原因系价格下降24.99%所致,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6.62%的原因主要系推出新产品XR,其销售单价为2,369.18元/辆,销售毛利率为68.33%。2021年1-6月线上销售平均单价较2020年度平均价格上升,主要系APEX(1,942.57元/辆)、GMAX(4,832.50元/辆)等价格较高的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2-75

3. 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要求补充披露经销商模式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80%以上的销售是销售给批发商及零售商,鉴于公司与批发商和零售商签订的合同为买断式销售,且未对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门店装潢设计、销售产品限制及销售区域限制进行约定,未对批发商和零售商年度销售额或销量进行考核等,故未将该部分客户定义为“经销商”,但公司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9条第二、三段的要求对公司的批发商及零售商客户进行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1) 经销商和公司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批发商及零售商与公司不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2) 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用经销商模式的情况

公司简称销售模式情况介绍
春风动力(603129)公司拥有自主的产品销售体系,国内市场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根据不同产品类型(民品摩托车、全地形车、KTM R2R、公务车、发动机)向经销商或客户进行销售,目前公司国内拥有 400余家经销商,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国际市场采用代理销售模式,产品通过欧洲、北美、大洋洲、南美等不同国家的代理商及其零售商销往全球各地,美国市场由子公司 CFP 根据销售计划、营销政策对美国零售商进行销售、管理。
北极星 (PII.N)北极星在北美大约有2,300个独立经销商的网络,通过30多个子公司大约1,400个独立的国际经销商以及在北美以外120 多个国家/地区的大约90个独立分销商的网络进行销售。
九号机器人 (689009)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线上及线下,线下包括:(1)定制产品独家分销;(2)线下自主品牌分销;(3)ODM产品直营;线上包括:(1)自主品牌分销;(2)自主品牌M2C直销
隆鑫通用(603766)主要通过国内专卖店和境外销售网点销售,根据其2020年报资料:其两轮摩托车主要品牌“无极”产品在欧洲、美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成 206 家销售网点,国内建设形象店/专卖店达 286 家
力帆股份(601777)根据其2020年年报资料,力帆股份的经营模式主要以自有品牌产品进行市场销售,通过国内销售和海外销售两个渠道进行,国内销售采用经销商模式,海外销售采用的是经销商+直销公司模式。
钱江摩托(000913)根据其2020年年报,钱江摩托主要产品摩托车的销售方式为买断式经销。
公司公司的产品98%以上出口至境外,主要包括(1)由境内、外公司销售给批发商及零售商;(2)由境外子(孙)公司通过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进行线上直接销售;(3)其他零星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占比均在70%以上。

2-76

(3) 公司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是否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九号机器人仅披露分销模式占比情况,未直接披露分销模式下毛利率情况,2018年至2021年1-6月其分销模式占比分别为75.29%、77.60%、76.04%及45.65%;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均未披露经销商模式下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无法直接比较公司通过批发商、零售商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是否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批发商、零售商销售的比例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83.98%84.26%80.86%71.49%
毛利率42.47%41.03%39.90%40.60%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增加客户数130301286294
减少客户数376274288170
期末客户数661907880882
其中:销售额100万人民币以上的客户数[注]15613410283

2-7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100(含)万元以上的境外销售的批发商、零售商全部为法人实体,公司境内销售时存在少量个体零售商小额采购情形。

(8) 经销商回款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和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批发商、零售商存在少量的现金和第三方回款,具体比例如下: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现金销售比例0.34%0.44%0.90%3.42%
第三方回款比例3.88%2.82%4.61%8.56%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
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76,935.2542.47115,052.0641.0359,591.9039.9043,105.5940.60
线上直接销售14,679.9661.8221,448.4562.5214,045.1655.2717,184.1661.03
线上减线下毛利率差额19.3521.4915.3720.43

2-78

(12) 海外经销商毛利率与国内经销商毛利率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占比达98%以上,国内销售较为零星,毛利率不具可比性。

4. 中介机构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核查情况

(1)收入真实性核查

详见本说明二(十二)之回复。

(2)经销商具体业务模式及采取经销商模式的必要性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其业务模式,分析其不同销售模式、销售渠道收入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情况分析。

公司的产品98%以上出口至境外,主要包括:1)由境内、外公司销售给批发商及零售商;2)由境外子(孙)公司通过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进行线上直接销售;3)其他零星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占比均在70%以上。通过批发商、零售商进行线下销售符合公司经营模式,能够有效促进销售规模的增长,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必要性。

(3)经销商模式下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的销售一般在符合以下条件后确认收入。(1)境内公司外销收入确认时点: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2)境外公司收入确认时点:1)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的销售,双方约定货物自提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交至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需送货的,公司根据订单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双方约定运费由客户承担但需公司代为办理托运的,在代为办妥托运手续后确认收入;2) 通过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的自营销售,公司根据电商平台或公司网站订单安排发货,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

公司通过批发商、零售商进行线下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与经销商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与客户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获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无“经销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与其批发商、零售商客户相互独立,公司对批发商和零售商没有选取标准,在与批发商和零售商合作时,会综合考虑其资信、品牌、规模等,并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定价机制等。

2-79

(5)经销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与主要批发商、零售商访谈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 公司对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

经核查,公司对批发商、零售商客户的信用政策合理。详见本说明十一(一)2。

(7)对经销商业务的核查方式、核查标准、核查比例、核查证据等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通过批发商、零售商销售的业务,我们选取年销售额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2.52万元)以上的客户进行访谈,同时对销售额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在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7.51万元)以上的客户进行函证。具体核查手段、核查程序、各核查程序的核查比例详见本说明二(十二)之回复。

(二) 发行人与亚马逊合作模式变化的背景、原因,变化前后相同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对发行人业务和财务数据的影响,与其他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情况和原因

1. 公司与亚马逊合作模式变化的背景、原因

公司从2017年开始在亚马逊平台自营销售,2018年电动滑板车产品在亚马逊平台的销售显著增长,2019年初双方探讨买断式销售的可能性。

公司综合考虑亚马逊平台的客户服务以及广告推广等因素,认为亚马逊官方在销售推广、市场需求预测、仓储、物流、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合作模式改为亚马逊买断后,有利于提升用户购买体验,增加总体销售量。因此,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起与亚马逊进行买断式销售合作。

2. 合作模式变化前后相同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的变化情况及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数据的影响

(1) 模式变化前后销售单价下降,销售数量上升,销售收入增加

公司孙公司GOLABS在亚马逊平台主要销售G2、GX、GXV2、GK、RV和SRM等系列的电动滑板车产品及少量的电动平衡车产品,模式变化前后关于电动滑板车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销售单价:元/辆;销售数量:辆;销售收入: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9年7-12月

2-80平台式销售

平台式销售买断式销售平台式销售销售收入
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收入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数量
G21,512.3424537.051,131.85161,298.48810[注]106.99
GX1,907.292,558487.881,694.893,4841,842.261,221815.44
GXV21,977.554,309852.131,312.7212,0932,224.471,0651,824.38
GK---646.75713--46.11
RV---1,568.5028--4.39
SRM---562.46808624.4720158.00
小计7,1121,377.0617,1423,2972,855.31
项 目2019年度2019年7-12月

2-81

费用分摊后平台式销售

费用分摊后平台式销售买断式销售
销售单价(元/辆)销售数量(辆)销售单价(元/辆)销售数量(辆)
G2864.651,0551,131.8516
GX1,886.283,7791,694.893,484
GXV21,299.725,3741,312.7212,093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变动率[注]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
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线上销售收入合计 (所有线上平台)7,078.3281.1510,049.1143.427,006.86-47.1113,249.18421.58
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 (销售给亚马逊)7,963.07244.077,370.15263.252,028.95---

2-82

站销售;公司电动车产品主要由GOLABS通过自有网站(GOTRAX.COM)和亚马逊网站平台进行线上销售,TAO MOTOR CANADA及日本百客仅有少量电动车相关产品通过第三方网站销售;TAO MOTOR下属自有网站主要对外销售少量配件。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主要线上渠道销售的情况如下:

主体网站属性网站名称销售内容销售规模[注]
TAO MOTOR自有RIVALMOTOR.COM仅做展示用
PARTSKIT.COM全地形车、摩托车配件176-600万元
BEASTPARTS.COM零星
OUTDOOREX.COM零星
VELOZ自有KILLERMOTORSPORTS.COM全地形车、摩托车及少量配件1,000-4,000万元
SUPERIORPOWERSPORTS.COM1,700-3,500万
POWERRIDEOUTLET.COM100-800万元
BIKE.CC0-260万
GOLABS自有AirFryers.com厨房电器零星
GetPuritix.com家电零星
Hoverboard.com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相关配件零星
GOTRAX.COM1,400-7,300万元
第三方AMAZON美国站340-11,600万元
EBAY零星
NEWEGG零星
TAO MOTOR CANADA第三方AMAZON加拿大站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相关配件0-6,000万元
日本百客第三方AMAZON日本站电动滑板车、电源类产品等0-300万元
产 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汽动全地形车1,273.2121.643,572.1422.242,573.4324.811,348.6125.81
汽动摩托车1,640.1427.884,493.5727.974,071.8039.252,217.2142.43
电动滑板车2,119.2636.025,225.5132.532,076.1020.01789.6815.11
电动平衡车398.916.781,335.748.321,308.4812.61530.7910.16

2-83

其他电动车

其他电动车177.523.02120.650.75121.341.1789.071.70
头盔配件及其他274.284.661,316.148.19222.322.15250.224.79
合 计5,883.32100.0016,063.75100.0010,373.47100.005,225.58100.00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谷歌广告费488.08708.72769.76559.19
微软、脸书广告费26.6442.1197.6593.47
其他广告费41.29155.5164.23128.05
产品设计推广费45.33201.0987.21220.94
小 计601.341,107.431,018.851,001.65
自有网站销售收入5,883.3216,063.7510,373.475,225.58
占自有网站收入比例10.22%6.89%9.82%19.17%

2-84

2021年1-6月受海运运费持续上涨、销售策略调整等影响,自有网站部分产品供货不足,自有网站销售额略有下降,广告费、推广费等占自有网站收入比例上升。

3. 报告期内,自有网站收入金额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其可持续性,销售增长较快的产品在其他渠道的销售趋势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网站收入持续上升的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018年至2020年自有网站收入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系:

1) 市场需求增长,为自有网站销售收入提供增长空间

由于美国等国家的地形地貌、消费习惯及休闲娱乐文化等原因,全地形车、摩托车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电动滑板车近年来广泛用于短程代步、休闲娱乐等用途,也迎来了快速发展。外部市场需求的增长,不断推动公司自有网站销售增长。

2) 公司良好的品牌效应促进销售增长

通过积极建设自有品牌,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和市场认知度。公司自有品牌“GOTRAX”、“TAO MOTOR”、“RIVAL”已在欧美市场上获得了认可,深受消费者青睐。其中,公司自主品牌“GOTRAX”多次入选亚马逊“AMAZON BESTSELLER”、“AMAZON’S CHOICE”畅销品名单。依托品牌效应,公司保持营收高速增长并具有可持续性。

3) 自有网站渠道的建立与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互联网、网购的快速发展机会,不断建立并完善自有网站销售渠道,聘请第三方对公司的产品和网站进行设计推广,在谷歌、微软等平台积极投放广告,保持产品和网站的曝光率及搜索量,实现了自有网站销售高速增长。

4)公司管理运营团队日益成熟

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不断完善,组建扎根美国的销售及客服团队,更加贴近客户与消费者,能为自有网站消费者提供多方位产品咨询及售后服务。凭借公司成熟的运营管理,自有网站销售逐步增长且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公司自有网站收入金额持续上升主要系市场需求增长、产品的品牌效应、日益成熟的自有网站渠道、优秀的运营管理方式,销售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2021年1-6月,受海运运费持续上涨、销售策略调整等影响,公司优先供

2-85

应线下批发商,自有网站部分产品短期供货不足,销售额略下降。

(2) 自有网站销售增长较快的产品在其他渠道销售是否呈现相同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公司主要产品(不含头盔配件及其他)在不同渠道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万元;增长率:%

产品渠道2021年1-6月销售额增长率2020年度 销售额增长率2019年度 销售额增长率2018年度 销售额
汽动车产品(全地形车、摩托车,不含头盔配件及其他)自有网站2,913.35-24.068,065.7221.386,645.2386.363,565.82
线下批发商、零售商45,329.2779.7163,941.2969.8837,638.398.6534,640.70
其中:美国子(孙)公司直接销售29,453.3175.0443,456.1583.3823,696.690.9623,472.05
境内销售部直接出口销售13,900.1494.6117,829.5744.8412,309.5026.479,733.35
加拿大孙公司销售1,975.8458.402,633.1265.981,586.4315.881,369.00
其他0.1822.4545.7766.30
电动车产品(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不含头盔配件及其他)自有网站2,695.68-15.246,681.9196.443,401.42141.311,409.54
第三方网站6,212.45625.523,904.417.123,645.02-69.4711,939.40
线下批发商、零售商28,322.96153.2645,352.19177.2216,359.78164.996,173.78
其中:美国子(孙)公司直接销售15,230.99167.0329,803.81223.599,210.27106.394,462.62
境内销售部直接出口销售11,756.73204.0114,090.97138.335,912.39438.581,097.77
加拿大孙公司销售1,335.23-5.191,439.4442.731,008.5165.36609.90
其他0.6817.97228.613.49

2-86

售增长情况呈先降后升趋势,与自有网站销售增长情况有所不同,主要系公司借助亚马逊影响力,在2018年度实现快速增长。受亚马逊2019年下架公司平衡车产品以及2019年7月开始公司与美国亚马逊合作模式由“平台式”销售转换为线下“买断式”销售,导致第三方网站渠道2019年销售下降,2020年销售基本持平,2021年1-6月受加拿大亚马逊、深圳百客亚马逊产品上线销售增加影响,第三方网站销售呈上升趋势;②2018年-2020年美国子(孙)公司、加拿大孙公司以及境内销售部通过批发商、零售商的销售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与自有网站销售增长情况相似;③2021年1-6月自有网站销售呈下降趋势与加拿大孙公司趋势一致,与其他渠道销售增长趋势不同,主要系2020年1-6月为疫情初期,且美国政府给美国民众发放疫情补助金,导致2020年自有网站销量猛增,2021年在海运货船供应紧张情况下,公司优先备货供应线下沃尔玛、亚马逊等大客户产品,自有网站部分产品供货不足,销售短期内呈下降趋势。

(四) 区分自有网站销售和第三方网站销售,分别披露线上客户的人均消费、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按照客户消费金额分层披露客户数量及占比、购买次数、购买间隔时间、次均消费额及其他与交易行为有关的数据,并分析其合理性,披露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公司自有网站主要包括VELOZ的 4个电商销售网站和GOLABS的3个电商销售网站;第三方网站主要系美国亚马逊、加拿大亚马逊、日本亚马逊以及美国NEWEGG、EBAY、沃尔玛网上商城等电商平台。报告期,各平台销售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占比%

平 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VELOZ、GOLABS电商销售自有网站5,680.7038.7015,436.4071.9710,310.5573.415,158.3130.02
美国亚马逊电商平台2,012.5513.712,006.849.363,215.7922.9011,873.6169.10
加拿大亚马逊电商平台6,039.4741.143,046.0014.20438.353.1256.700.33
其他平台947.256.45959.214.4780.470.5795.540.55
线上销售合计14,679.97100.0021,448.45100.0014,045.16100.0017,184.16100.00

2-87

美国NEWEGG、EBAY、沃尔玛网上商城等销售额较小,故拟对VELOZ自有网站、GOLABS自有网站、美国亚马逊电商平台、加拿大亚马逊电商平台进行交易行为数据分析,其他小平台销售额占比小不再具体分析。

1.公司自有网站销售和第三方网站销售,线上客户的人均消费、地区分布和发货分布情况及其合理性

(1) 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线上客户的人均消费情况

报告期各期,自有网站和第三方网站销售的人均消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

销售渠道产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孙公司VELOZ线上销售网站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产品8,928.937,403.277,316.727,098.80
孙公司GOLABS线上销售网站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头盔配件等电动车产品1,492.071,384.081,326.821,560.95
美国亚马逊电商平台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1,114.24842.25[注]1,552.181,474.43
加拿大亚马逊电商平台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1,160.141,050.38//
项 目2018年度
美国亚马逊缺少客户信息订单总额1,005.62
线上销售17,184.16
占 比5.85%

2-88

头盔配件等产品单价较低,会拉低人均消费与次均消费。总体上各期人均消费金额合理。

(2) 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线上销售地区分布、发货分布情况

公司主要电商销售平台VELOZ自有网站、GOLABS自有网站、美国亚马逊电商平台均在美国,由于美国州数量众多,故列示主要平台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州销售分布、发货分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自有网站美国亚马逊自有网站美国亚马逊
加利福尼亚州741.67380.261,850.76348.55
纽约州601.74242.361,720.98248.81
佛罗里达州426.93219.87882.76167.54
宾夕法尼亚州320.93932.32
密歇根州316.62798.28
得克萨斯州168.91132.34
伊利诺伊州
新泽西州95.50103.76
前五大州销售额小计2,407.891,106.906,185.101,001.00
占线上销售比例16.40%7.54%28.84%4.67%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自有网站美国亚马逊自有网站美国亚马逊
加利福尼亚州1,850.76348.551,170.41620.69
纽约州1,720.98248.81745.93351.66
佛罗里达州882.76167.54820.96290.49
宾夕法尼亚州932.32455.12
密歇根州798.28
得克萨斯州132.34546.68265.70
伊利诺伊州139.36
新泽西州103.76
前五大州销售额小计6,185.101,001.003,739.101,667.90
占线上销售比例28.84%4.67%26.62%11.88%

2-89

注:前五大州在某年度排名不在前五大时,其金额未予以统计。从上表可知,公司在美国各州的销售较为分散,不存在销售额过于集中于某一州的情况。

公司自有网站、第三方网站销售地区与发货地区数据类同,公司美国地区销售由美国自有仓库或美国亚马逊FBA仓库发货。加拿大和日本销售分别由加拿大亚马逊FBA仓库发货、日本亚马逊FBA仓库发货。

2. 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线上销售按照客户消费金额分层的客户数量及占比、购买次数、购买间隔时间以及次均消费情况及分析

(1) 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按照客户消费金额分层的客户数量及占比情况分析

1) 孙公司VELOZ电商销售网站客户数量按消费金额分层及占比如下:

数量:个;占比:%

客户数量 按消费金额分层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0-300美元 (含)331.011301.19360.38150.28
300-500美元(含)90.28600.55900.951943.65
500-1000美元(含)78524.046,33057.895,74960.782,93655.29
1000-2000美元(含)2,02061.903,68433.703,03732.111,86635.14
2000-5000美元(含)40012.257156.545225.522865.39
5000-10000美元(含)140.43110.10210.23110.21
10000-20000美元30.0930.0330.0320.04
小 计3,264100.0010,933100.009,458100.005,310100.00
客户数量 按消费金额分层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2-90

0-100美元(含)

0-100美元(含)6,09532.8719,69037.1210,89737.671,32615.38
100-300美元(含)7,09738.2922,63342.6614,49650.115,27061.13
300-500美元(含)3,63919.637,91014.912,4268.391,70319.75
500-1000美元(含)1,5218.202,5394.791,0143.512833.28
1000-5000美元(含)1800.972700.51900.30390.46
5000-10000美元(含)60.0370.0160.02
10000-25000美元20.0110.00
小 计18,540100.0053,049100.0028,930100.008,621100.00
客户数量 按消费金额分层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0-100美元(含)7,16539.6715,71065.931,0474.31,3801.79
100-300美元(含)7,64242.315,21521.8921,03886.4761,81080.1
300-500美元(含)2,67914.832,3259.761,2715.2212,13415.72
500-1000美元(含)5443.015342.249053.721,6062.08
1000-5000美元(含)310.17410.17670.292330.3
5000-10000美元(含)10.0120.0110.0040.01
小 计18,062100.0023,827100.0024,329100.0077,167100.00

2-91

客户数量按消费金额分层

客户数量 按消费金额分层2021年1-6月2020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0-100加元 (含)19,06836.638,20828.30
100-300加元(含)22,07742.4114,44549.81
300-500加元(含)4,8809.374,50815.55
500-1000加元(含)3,9847.651,3614.69
1000-5000加元(含)2,0463.934771.64
5000-10000加元(含)30.01
小 计52,058100.0028,999100.00
客户数量 按年度购买次数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次3,12510,5069,2075,185
2次125361235118
3-5次(含)1261137
5-10次(含)253
客户数量小计3,26410,9339,4585,310
其中: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14.0553.7319.75
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占线上销售比例0.10%0.25%0.14%

2-92

客户数量按年度购买次数分组

客户数量 按年度购买次数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次17,06544,581.0025,4338,106
2次1,2836,436.002,774450
3-5次(含)1821,941.0069360
5次以上1091.00305
客户数量小计18,54053,049.0028,9308,621
其中: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49.5361.8842.095.20
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占线上销售比例0.34%0.29%0.30%0.03%
客户数量 按年度购买次数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次16,95822,88922,36871,016
2次1,0038591,7545,583
3-5次(含)10078198563
5-10次(含)1195
客户数量小计18,06223,82724,32977,167
其中: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2.950.4011.576.54
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占线上销售比例0.02%0.00%0.08%0.04%
客户数量 按年度购买次数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
1次48,13327,307
2次3,4821,542
3-5次(含)432146
5-10次(含)114
客户数量小计52,05828,999
其中: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23.411.78
复购5次以上客户销售额占线上销售比例0.16%0.01%

2-93

(3) 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购买间隔时间分析

客户购买间隔时间=客户年度内最后一次购买日期与客户年度内第一次购买日期的间隔天数,公司主要网上销售平台VELOZ、GOLABS及美国、加拿大亚马逊第三方电商平台的购买时间间隔情况如下:

1) 孙公司VELOZ自有网站销售客户复购时间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个

客户数量按年度 购买间隔时间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0-30日(含)11221412978
30-90日(含)241457727
90日以上3684520
客户数量按年度 购买间隔时间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0-30日(含)1,1384,7321,631375
30-90日(含)3261,99679078
90日以上111,7401,07662
客户数量按年度 购买间隔时间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0-30日(含)9728061,5045,365
30-90日(含)10496305535
90日以上2836152251
客户数量按年度 购买间隔时间分组2021年1-6月2020年度
0-30日(含)3,0201,372
30-90日(含)686237
90日以上21983

2-94

单位:元/次

销售渠道产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孙公司VELOZ电商销售网站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产品8,499.287,064.677,106.386,919.00
孙公司GOLABS电商销售网站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头盔配件等电动车产品1,361.161,136.821,146.451,457.61
美国亚马逊电商平台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头盔配件等电动车产品1,042.77807.45[注]1,421.001,341.96
加拿大亚马逊电商平台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头盔配件等电动车产品1,067.72986.43//

2-95

(1) 孙公司VELOZ自有网站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及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全地形车及摩托车等产品主要在孙公司VELOZ自有网站销售,未通过第三方网站对外直接销售,其不同类型产品的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单价 (元/辆)数量(辆)毛利率(%)单价 (元/辆)数量(辆)毛利率(%)
全地形车8,278.361,53868.376,706.995,32666.79
摩托车7,391.352,21956.176,347.757,07963.1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 (元/辆)数量(辆)毛利率(%)单价 (元/辆)数量(辆)毛利率(%)
全地形车5,639.774,56353.856,110.612,20754.83
摩托车6,175.956,59355.435,573.683,97849.25

2-96

(2) 孙公司GOLABS自有网站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及毛利率报告期内,孙公司GOLABS自有网站主要销售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产品,其不同类型产品的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
电动平衡车807.174,94252.41809.3516,50351.17
电动滑板车2,021.4310,48460.981,710.1430,55664.4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
电动平衡车847.2814,21048.801,075.754,92556.13
电动滑板车1,604.4112,94053.831,966.344,01662.95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
电动平衡车1,461.511566.141,138.7328760.74
电动滑板车1,867.537,02159.971,466.607,69960.4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单价 (元/辆)数量 (辆)毛利率 (%)
电动平衡车926.8613,13356.171,075.0584,74762.54

2-97

电动滑板车

电动滑板车2,175.6110,35765.622,463.0511,21069.57
网 站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GOLABS通过第三方网站销售净利润(万元)435.96173.54262.161,041.56
净利率19.57%10.18%8.11%8.72%
GOLABS自有网站销售净利润(万元)965.342,450.54706.48207.51
净利率33.97%33.38%19.92%15.20%
VELOZ自有网站销售净利润(万元)790.612,686.901,449.71404.49
净利率26.19%33.20%20.35%10.66%

2-98

单位:人民币万元;占比:%

类 型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全地形车21,154.4855.8924,085.3953.469,866.9648.117,153.6377.60
摩托车3,150.178.322,529.445.61832.574.06866.139.40
小 计24,304.6564.2126,614.8459.0810,699.5352.178,019.7686.99
电动滑板车11,503.2330.3913,687.4930.385,472.9526.6859.890.65
其他电动车140.250.319.120.04183.591.99
小 计11,503.2330.3913,827.7530.695,482.0726.73243.472.64
头 盔1,691.604.474,189.929.304,102.8720.00955.6710.37
配件及其他353.820.93418.810.93225.821.10
合 计37,853.30100.0045,051.32100.0020,510.28100.009,218.91100.00
主要产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全地形车204.60%144.10%37.93%90.40%
电动滑板车192.47%150.09%9,038.55%
头盔-1.21%2.12%329.32%

2-99

加,如LOGICOM S.A、SOFLOW、FUEL HELMES.INC及COMERCIALIZADORA DE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等,该4家客户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加5,167.92万元,2020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5,458.38万元。2021年1-6月电动滑板车ODM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系LOGICOM S.A及SOFLOW销售收入合计增加5,085.51万元所致。

(3) 报告期各期ODM客户前五情况见下述“3.该类销售模式的前五大客户情况,与客户的合作历史,公司是否使用客户的技术”,2018-2021年1-6月收入分别为4,428.20万元、9,435.16万元、25,606.53万元和24,602.84万元,占总收入比例7.18%、12.55%、18.40%和26.57%,ODM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呈快速增长趋势。

2.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公司产品采用ODM销售模式的商业逻辑

(1)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公司ODM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增长率:%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涛涛车业(ODM)37,853.30189.8945,051.32119.6520,510.28122.489,218.9165.90
九号机器人(ODM)148,005.43347.8466,097.90-26.7390,211.19-7.0797,070.93-
主 体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涛涛车业(ODM)32.22%32.65%32.80%30.86%
九号机器人(线下-ODM 产品直营)-38.90%39.76%

2-100

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ODM情况差异情况
涛涛车业汽动车产品主要与俄罗斯、乌克兰、波兰、德国等国的客户进行合作,电动车产品主要与瑞士SOFLOW、法国LOGICOM S.A等客户进行合作,头盔产品主要与美国FUEL HELMES.INC、美国XIAN FU MOTORCYCLE PARTS TRADING CO.,LIMITED、墨西哥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等客户进行合作报告期内,涛涛车业主要与当地较大的品牌商合作;九号机器人主要与共享滑板车企业合作,客户类别有所区别。
九号机器人与 VOI、UBER SCOOTER(UBER)、LYFT SCOOTER(LYFT)、SPIN(SKINNY)和 GRIN(ENCOSTA)等共享滑板车企业的合作,以及与标致雪铁龙、大众集团等车企的合作

2-101

3. 该类销售模式的前五大客户情况,与客户的合作历史,公司是否使用客户的技术报告期各期ODM销售模式的前五大客户共涉及11个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情况客户来源及合作历史是否使用客户技术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总收入比金额占总收入比金额占总收入比金额占总收入比
1SUNDANCE GS LLC系Coleman Powersports汽动车采购商。Coleman Powersports系成立于1901年的美国公司,其拥有Coleman品牌,是当地户外娱乐产品的最大供应商,拥有签约售后点2,000家,年进口额8,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74亿元),与walmart、TSC等多家超市和卖场合作。通过商务拜访获得合作,主要向公司采购汽动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1年以上未使用12,012.0112.979,458.426.83635.870.85--
2LOGICOM S A成立于1994年的法国公司,其作为法国著名的电子、电信和电子移动产品分销商,与家乐福、欧尚等欧洲大型零售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商务拜访取得合作,主要向公司采购电动滑板车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未使用4,567.694.935,858.194.232,880.293.830.920.00
3ASPEKT LLC [注1]成立于2017年的俄罗斯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汽车及其零配件的销售业务,与M-TRADE LLC受同一人控制,为公司重要批发商客户,主要向公司采购汽动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3年以上未使用2,815.713.044,380.963.162,076.322.761,899.433.08
4M-TRADE LLC成立于2010年的俄罗斯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汽车及其零配件的销售业务,与ASPEKT LLC受同一人控制,为公司重要批发商客户。通过展会获得业务订单,主要向公司采购汽动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未使用
5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成立于2007年的墨西哥公司,主要从事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的销售业务,在国内很多城市有外派管理员。通过商务拜访获得合作,主要向公司采购头盔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3年以上未使用--876.770.631,808.262.41457.680.74

2-102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情况客户来源及合作历史是否使用客户技术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总收入比金额占总收入比金额占总收入比金额占总收入比
S.A DE C.V.
6OOO ANTEY成立于2010年的俄罗斯公司,主要从事ATV 、越野车的销售业务,为公司重要批发商客户。通过展会获得业务订单,主要向公司采购汽动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未使用----689.420.921,227.121.99
7PARTS AND COMPONENTS SUPPLIER LTD(VENTO)成立于2005年的墨西哥本土企业,主要从事摩托车、沙滩车、越野车及其零配件的销售业务,每年从中国进口摩托车20万辆左右、沙滩车近万辆。通过展会获得业务订单,主要向公司采购汽动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未使用--644.210.46672.630.89--
8BARTON MOTORS MICHAL MINKINA成立于2007年的波兰公司,主要从事踏板车、轻便摩托车和125cc摩托车进口及销售业务。在波兰拥有广泛的销售网络,通过展会获得业务订单,主要向公司采购汽动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未使用--30.720.02285.370.38466.620.76
9GVA BRANDS成立于2001年的加拿大公司,主要从事ATV、越野车的销售业务。通过展会获得业务订单,主要向公司采购汽动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未使用1,311.071.421,751.341.26384.640.51376.430.61
10SOFLOW成立于2015年的瑞士公司,主要从事电动滑板车、代步产品的销售业务。通过展会获得业务订单,主要向公司采购电动滑板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未使用2,048.162.212,019.371.461.260.00--
11MGTS S.A.成立于2005年的瑞士公司,主要从事汽修部件、装饰产品的销售业务。通过展会获得业务订单,主要向公司采购电动滑板车产品商务洽谈; 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未使用1,848.202.00586.550.421.100.00--
合计24,602.8426.5725,606.5318.409,435.1612.554,428.207.18

2-103

(七) 发行人ODM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的对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性能、运用场景、销售单价等,ODM客户是否要求发行人不得向终端客户或其他客户销售相同款式产品

1. 公司ODM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的对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性能、运用场景、销售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ODM产品主要包括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及少量摩托车,头盔产品主要为ODM,故选择全地形车产品及电动滑板车产品进行对比。

全地形车产品选择自有品牌及ODM方式销售均较大的TGA170K-01和ATA170-K1中配,情况如下:

全地形车产品自主品牌ODM产品
产品型号TGA170K-01ATA170-K1中配
配置及性能发动机170CC 电池12V/9AH 专用仪表 前轮胎:23*7-10 后轮胎:22*10-10 前铁轮毂:10寸 后铁轮毂:10寸加厚(2.5MM) 制动系统为前碟刹和手刹、后碟刹和脚刹发动机170CC 电池12V/11AH 标配彩色数码仪表 前轮:23X7-10 后轮:22X10-10,W纹 制动系统为前手刹后手刹
运用场景适合户外崎岖的道路、山路、草地等场合休闲娱乐适合户外崎岖的道路、山路、草地等场合休闲娱乐
销售价格[注]8,354.46 (元/辆)5,771.68(元/辆)
电动滑板车产品自主品牌ODM产品
产品型号H853H853
配置及性能电池:锂电;36V/5.2AH 电机:涛涛 36V250W 控制器:南京易驱 PCBA V3.0版本 轮胎:朝阳(CHAOYANG) 仪表:公里制,显示电量,限速25KM/H,定速巡航 CE认证、UL认证电池:锂电;36V ,5.2AH 电机:涛涛 36V250W 控制器:南京易驱 PCBA V3.0版本 轮胎:朝阳(CHAOYANG) 仪表:公里制,显示电量,限速25KM/H,定速巡航 UL认证
运用场景适合公园、道路等休闲娱乐及短途交通适合公园、道路等休闲娱乐及短途交通
销售价格[注]1,645.73(元/辆)1,023.39(元/辆)

2-104

[注]ODM销售价格为涛涛车业单体2020年度月采购500辆以上的客户平均售价,自主品牌销售价格为公司合并口径2020年同款车型的平均售价

报告期内,公司ODM产品与自主品牌产品性能差异较小,差异主要系应客户要求增减配置及车身LOGO、色彩等。公司自主品牌售价高于ODM价格,系自主品牌主要通过北美子(孙)公司对外销售,售价需分摊海运费、关税、境外子(孙)公司运营费等,ODM产品主要由境内销售部以FOB价出口,价格相对较低。

2. ODM客户是否要求公司不得向终端客户或其他客户销售相同款式产品

部分ODM客户要求公司不得向终端客户或其他客户销售相同款式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ODM客户名称限定产品限定区域合同期限
GOVECS GMBHH103电动滑板车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2019/10/25至2022/10/24
SOFLOW AG电动车SO1(H601)、SO3(H8510)、SO4PRO(H102)配48V齿轮电机在德国、瑞士、奥地利地区,由SOFLOW AG销售限定产品2020/3/13签订,有效期1年,自动延长一年
LOGICOM S AH853、H800电动滑板车在法国地区,由LOGICOM S A销售限定产品2020/12/1至2023/11/31
年度客户名称占客户同类比例终端客户情况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ASPEKT LLC30%销售至俄罗斯地区零售商
2018年度BARTON MOTORS MICHAL MINKINA-销售至波兰地区零售商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销售至墨西哥地区零售商
2020年度GVA BRANDS70%销售至加拿大地区零售商
2021年1-6月、2020LOGICOM100%销售至法国地

2-105

年度

年度客户名称占客户同类比例终端客户情况
年度、2019年度区商超
2018年度M-TRADE LLC30%销售至俄罗斯地区零售商
2019年度、2018年度OOO ANTEY90%销售至俄罗斯地区零售商
2019年度、2018年度PARTS AND COMPONENTS SUPPLIER LTD(VENTO)10%销售至墨西哥地区零售商
2021年1-6月、2020年度SUNDANCE GS LLC50%通过美国商超销售
2021年1-6月SOFLOW80%销售至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地区零售商
2021年1-6月MGTS S.A.100%销售至法国地区零售商

2-106

8. 访谈SUNDANCE 相关人员,了解其采购增长情况及双方合作情况,抽取其采购订单及报关单、发票等证明文件,获取其在终端销售情况照片。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不同产品类别经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单价、毛利率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 公司与亚马逊合作模式的改变有利于提升用户购买体验,增加总体销售量。公司与其他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未发生变化;

3. 公司自有网站收入金额持续上升主要系市场需求增长、公司产品的品牌效应、日益成熟的自有网站渠道、优秀的运营管理方式,具有可持续性。第三方网站销售模式变化,销售规模下降,公司通过批发商、零售商销售逐年增长,与自有网站呈现相同趋势;

4. 公司自有网站销售和第三方网站销售线上客户的人均消费金额与公司产品售价区间匹配、地区分布相对分散,按照客户消费金额分层披露的客户数量及占比、购买次数、购买间隔时间、次均消费额等相关数据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况;

5. 由于前期投入相关费用较多,前期线上销售净利润较低;由于第三方网站(主要为亚马逊网站)平台推广费、广告费等相关费用较自有网站高,导致第三网站销售净利润和净利润率低于自有网站;

6. ODM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系传统全地形车ODM业务的自然增长及公司2018年度新增的电动滑板车、头盔产品ODM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所致;通过ODM方式与国际或当地知名品牌客户合作,公司与客户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公司未使用客户的技术;

7. 报告期内,公司ODM产品与自主品牌产品性能差异较小,差异主要系应客户要求增减配置及车身LOGO、色彩等;价格差异主要系销售渠道不同导致;

8. 报告期内公司ODM客户通常为当地批发商、零售商,不进行生产。

(十) 结合客户姓名、送货地址、购买数量、消费次数、客单量、消费金额及付款等情况进行分析,论证选取维度的充分性、相关性和有效性,说明对线上渠道销售收入真实性及电子交易环境的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针对线上销售收入真实性及电子交易环境,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2-107

1. 获取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网站网址、账号权限等信息,登录并检查网站存在性、网站页面销售情况;

2. 了解主要销售平台的销售模式和流程、交易规则、发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3. 选取主要销售平台,亲自登录网店后台获取网店交易记录,从原始销售订单角度判断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 选取主要销售平台,检查已发货订单的发货记录、物流运输记录、投递记录等,从实物流角度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5. 借助IT审计,对订单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

(1)结合客户姓名、购买数量(订单数量)、消费次数、消费金额等对人均消费(客单量)、次均消费、客户消费金额分层、购买次数等情况进行分析。

汽动车线上销售人均消费、次均消费金额约1,000美元,客户分层90%以上落在500-1,000美元(含)与1,000-2,000美元(含)区间,符合公司汽动车主要产品价格区间为700美元-1,500美元的规律。

电动车线上销售人均、次均消费约200-220美元,客户分层90%以上落在0-500美元,符合公司电动车产品线上销售单价主要价格区间为199美元-299美元。

汽动车产品95%以上客户购买次数为1次,平衡车、滑板车等电动车产品86%以上客户购买次数为1次,购买次数符合客户消费习惯。

(2)结合送货地址、发货等对公司送货地域分布等情况进行分析

公司主要送货地域位于美国,美国地区州销售额分散,不存在销售额过于集中于某一州的情况。

(3)结合付款情况对线上销售进行分析

公司主要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收款或平台收款后付款至公司,根据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等,可以从资金流转及结存角度验证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线上销售除亚马逊第三方网站销售由亚马逊平台统一收款后付款至公司存在账期外,其他线上销售仅有收款工具收款时间差导致的小额应收账款或已收款发货但客户尚未签收的小额预收款,期后均已回款或签收。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线上销售真实,核查过程及选取维度相关、有效,可以充分说明公司线上销售真实性。

2-108

五、关于第三方回款和现金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62%、8.56%和4.61%;现金销售额占各期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7.85%、3.42%和0.90%。请公司:(1)补充披露客户委托第三方代付情形中,客户与第三方的具体关系、核实方法、是否存在异常;(2)补充披露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的,其代付行为的商业合理性或合法合规性;(3)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要求补充披露第三方回款其他相关情况;

(4)逐项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补充披露现金交易相关情况。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0条)

(一) 客户委托第三方代付情形中,客户与第三方的具体关系、核实方法、是否存在异常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92,594.50138,556.6375,166.3561,644.64
第三方回款金额[注]3,578.783,906.713,466.325,278.51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3.87%2.82%4.61%8.56%

2-109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2021年1-6月ASPEKT LLC(俄罗斯)ALIANA TRADING AND FORWARDING LIMIT(中国香港)127.930.14%无关联无关联
FIANIT EXPRESS LLC(俄罗斯)6.960.01%无关联无关联
GENERAL AMCENT LP(爱尔兰)255.920.28%无关联无关联
LLC GRUPP DEVELOPMENT INN (俄罗斯)26.360.03%无关联无关联
MAXAT LTD(爱尔兰)94.340.10%无关联无关联
OOO BELGLOBALGARANT(俄罗斯)23.730.03%无关联无关联
OOO FORTUNA(俄罗斯)89.820.10%无关联无关联
OOO LARTEKS(俄罗斯)9.590.01%无关联无关联
ST. ANNA INTERNATIONAL TRADING LTD(德国)115.350.12%无关联无关联
TTT TRADING LTD(俄罗斯)22.930.02%无关联无关联
VIRTUS-HANDELS GMBH(德国)3.270.00%无关联无关联
小计776.210.84%
BUDPOSTACH PRIVATE ENTERPRISE(乌克兰)BLACKMONT LIMITED(乌克兰)19.390.02%无关联无关联
BOONRUK RUAMKIT CO.,LTD.(泰国)26.010.03%无关联无关联
GOLDSMITH BUSINESS LTD.(瑞士)183.160.20%无关联无关联
PREMIUM VERTEX LTD(中国香港)265.270.29%无关联无关联
VLT SOLUTIONS LLC(美国)109.630.12%无关联无关联
小计603.460.65%
CONTACT CO.,LTD(俄ALFLETH ENGINEERING AG(瑞士)96.210.10%无关联无关联

2-110

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罗斯)PILVITUS S R O(斯洛伐克)65.230.07%无关联无关联
PROTECHNIC INC.(美国)123.200.13%无关联无关联
STANCO TRADING PTE LTD(俄罗斯)259.130.28%无关联无关联
小计543.780.59%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 BSP TRAIDING(乌克兰)BOSCO X FZ LLC(阿联酋)2.770.00%无关联无关联
DADELS TRADE PTY LTD(澳大利亚)6.750.01%无关联无关联
HRYTEX LOGISERVICES CORP.(马来西亚)11.600.01%无关联无关联
LTD KUPIMOTO(乌克兰)153.500.17%无关联无关联
SEVEN V TRADE LLC(美国)71.640.08%无关联无关联
TRADERMILL LLC(美国)27.410.03%无关联无关联
VLT SOLUTIONS LLC(美国)44.700.05%无关联无关联
小计318.370.34%
KABI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俄罗斯)ASIA TRADE COMPANY CO. LTD(俄罗斯)49.170.05%无关联无关联
PILVITUS S R O(斯洛伐克)42.780.05%无关联无关联
PROTECHNIC INC.(加拿大)128.330.14%无关联无关联
小计220.290.24%
MOTOLIDER(俄罗斯)ATLANTIC LEGEND LIMITED(韩国)38.430.04%无关联无关联
HANJIN TRADING LTD.(韩国)35.460.04%无关联无关联
LLC GREENTEC(俄罗斯)41.930.05%无关联无关联
LLC WAYTRUST(俄罗斯)25.990.03%无关联无关联

2-111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小计141.820.15%
AMT TRADE LLC(乌克兰)BLUE PLANET TRADING SDN BHD(马来西亚)62.970.07%无关联无关联
PREMIUM VERTEX LTD(中国香港)57.280.06%无关联无关联
小计120.260.13%
小计2,724.172.94%
其他付款854.610.92%
合计3,578.783.87%
2020年度CONTACT CO.,LTD (俄罗斯)ASIA GLOBAL NEOLINK PTE. LIMITED(新加坡)16.350.01%无关联无关联
BEYOND TRADING LIMITED(香港)48.350.03%无关联无关联
HONG KONG TRANS-ASIA COMPANY LIMITE(新加坡)30.110.02%无关联无关联
HUACHEN KAIWEIEN TRADING LIMITED85.670.06%无关联无关联
IAC SERVICE PLUS S R O(瑞士)39.830.03%无关联无关联
LLC DELEGAT INN(俄罗斯)143.430.10%无关联无关联
LLC KATRAN INN(俄罗斯)55.870.04%无关联无关联
PILVITUS S R O(斯洛伐克)475.750.34%无关联无关联
ZHONGLIAN INTERNATIONAL, S.A.65.390.05%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960.740.69%
KABIR LIMITED LIABILITYASIA GLOBAL NEOLINK PTE. LIMITED(新加坡)145.690.11%无关联无关联
IAC SERVICE PLUS S R O(德国)2.820.00%无关联无关联

2-112

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COMPANY(俄罗斯)MELISSA TRADE LIMITED(阿联酋)64.500.05%无关联无关联
PILVITUS S R O(斯洛伐克)181.400.13%无关联无关联
STANCO TRADING PTE LTD66.070.05%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460.470.33%
BUDPOSTACH PRIVATE ENTERPRISE(乌克兰)ELCORE DISTRIBUTION AG(瑞士)81.940.06%无关联无关联
GLORY ALLIANCE SDN BHD(马来西亚)168.460.12%无关联无关联
GOLDSMITH BUSINESS LTD.142.050.10%无关联无关联
OLK GROUP LLC135.020.10%无关联无关联
TRADERMILL LLC61.840.04%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589.310.43%无关联无关联
ASPEKT LLC(俄罗斯)AZIMUTH LOGISTIC(俄罗斯)327.940.24%同一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FIANIT EXPRESS LLC39.620.03%无关联无关联
LLC GRANIT26.260.02%无关联无关联
LLC MV LOGISTIC47.200.03%无关联无关联
STIL TRADING EOOD47.420.03%无关联无关联
TTT TRADING LTD42.780.03%无关联无关联
WILMAL SP. Z O.O.17.220.01%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548.430.40%
LIMITED LIABILITYAGRO INTERSERVICE CORP.9.000.01%无关联无关联

2-113

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COMPANI BSP TRAIDING(乌克兰)AVET AGROWARE CORP.(哈萨克斯坦)9.180.01%无关联无关联
BTOB SAND LIMITED, ODSTEPNY ZAVOD(捷克)5.170.00%无关联无关联
BUDTECH DN SPOLKA Z OGRANICZONA ODP(波兰)21.520.02%无关联无关联
CHARVESY TRADE CORP.(马来西亚)7.260.01%无关联无关联
IVANT CORP.18.380.01%无关联无关联
LTD KUPIMOTO13.120.01%无关联无关联
MOTTI QUINTA CORP.(乌克兰)103.780.07%无关联无关联
OLK GROUP LLC14.250.01%无关联无关联
PSR INTERTRADE CORP.(马来西亚)55.090.04%无关联无关联
REI ASIA CORP.17.890.01%无关联无关联
STARWELL SOLUTIONS CORP.(马来西亚)17.820.01%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292.460.21%
小 计2,851.412.06%占第三方总回款的72.99%
其他付款1,055.310.76%占第三方总回款的27.01%
合计3,906.712.82%
2019年度OOO "ANTEY"(俄罗斯)ASIA GLOBAL NEOLINK PTE. LIMITED(新加坡)35.150.05%无关联无关联
CONTACT CO., LTD(俄罗斯)20.610.03%无关联无关联
CONTACT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俄罗斯)191.760.26%无关联无关联
DELTA LINK PTE LTD(新加坡)33.460.04%无关联无关联

2-114

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DENIS ALIMUKHAMEDOV(瑞士)14.120.02%无关联无关联
INOMA(俄罗斯)34.50.05%无关联无关联
KABI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俄罗斯)46.660.06%无关联无关联
KING TIME INC LIMITED(香港)71.940.10%无关联无关联
PACIFIC CENTURY TRADING COMPANY LIM(新加坡)4.880.01%无关联无关联
PROMO LAB LLC(俄罗斯)71.430.10%无关联无关联
TOLIMAN PRAHA S.R.O.(捷克)116.530.16%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641.020.85%
LLC DRIVEIMPORT(俄罗斯)LLC ATMOS(俄罗斯)87.590.12%无关联无关联
ALLIOT, LLC UL(俄罗斯)83.920.11%无关联无关联
INTERNATIONAL TRADE AGENT LLC(俄罗斯)15.760.02%无关联无关联
LEADER HOUSE KFT(匈牙利)103.970.14%无关联无关联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VL STORM(俄罗斯)36.850.05%无关联无关联
LLC ''VL STORM''(俄罗斯)8.260.01%无关联无关联
SOLDI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俄罗斯)17.190.02%无关联无关联
TRADE TORG LIMITED LIABILITY(俄罗斯)9.110.01%无关联无关联
TRADE TORG, LLC(俄罗斯)26.910.04%无关联无关联
WORLD IMPORT LLC(俄罗斯)10.470.01%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400.020.53%

2-115

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ASPEKT LLC(俄罗斯)EASTERN BUSINESS SYSTEMS LLC(俄罗斯)350.600.47%同一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KUPI MOTO(乌克兰)LINESTAR TRADE LP 12 SOUTH BRIDGE(匈牙利)11.960.02%无关联无关联
LTD 'TRAIDING'(乌克兰)83.650.11%无关联无关联
EQUITEX TRADE KFT.(匈牙利)13.700.01%无关联无关联
ERPATAK BIZ KFT(匈牙利)11.490.02%无关联无关联
KA74 TRADING KFT.(匈牙利)8.680.01%无关联无关联
LEVIOTON CORPORATION, ODSTEPNY ZAVO(捷克)18.220.02%无关联无关联
OLK GROUP LLC(美国)30.160.04%无关联无关联
PSR INTERTRADE CORP(马来西亚)11.740.02%无关联无关联
SUNEXUS TRADE PTE LTD(新加坡)11.810.02%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201.420.27%
BUDPOSTACH PRIVATE ENTERPRISE(乌克兰)ADVANCED PROFILE LTD(瑞士)65.290.09%无关联无关联
GOLDSMITH BUSINESS LTD.(瑞士)87.20.12%无关联无关联
SETVIN LLC(美国)40.50.05%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1930.26%
MENILA IMPORT GMBH(德国)MEVLUET OEZCAN(德国)157.690.21%同一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CONTACT CO.,LTD(俄罗斯)BEYOND TRADING LIMITED(香港)16.50.02%无关联无关联
EKSIM BERKAHSINDO, PT(印尼)68.810.09%无关联无关联
PROMO LAB LLC(俄罗斯)39.350.05%无关联无关联

2-116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PT ANUGERAH KARUNIA REMIT(印尼)24.810.03%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149.480.20%
KONIK INTERNATIONAL CO.,LTD.(泰国)MISS SIRISUDA PIPATTANASIRIKUL(泰国)29.950.04%同一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小 计2,123.182.82%占第三方总回款的61.25%
其他付款1,343.141.79%占第三方总回款的38.75%
合 计3,466.324.61%
2018年度M-TRADE LLC(俄罗斯)ASPEKT LLC(俄罗斯)555.80.90%同一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ALIKSAAN FORWARDING AND TRADING(香港)33.750.05%无关联无关联
BEST ALLIANCE BA OY(芬兰)38.780.06%无关联无关联
EASTERN BUSINESS SYSTEMS LLC(俄罗斯)615.681.00%同一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MARKINA TRADING LIMITED(塞浦路斯)41.570.07%无关联无关联
MAXBRIDGE LOGISTICS L.P.(拉脱维亚)63.10.10%无关联无关联
TOTAL INTERNATIONAL TRADE CO.,(香港)35.20.06%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1,383.882.24%
OOO "ANTEY"(俄罗斯)IAC SERVICE PLUS S.R.O.(捷克)41.490.07%无关联无关联
ASIA ON TOP LIMITED(香港)109.530.18%无关联无关联
BLANCE RITTEN A.G.(塞浦路斯)179.970.29%无关联无关联
BOGDAMAR TRADING PTE LTD(新加坡)51.750.08%无关联无关联

2-117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CONTACT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俄罗斯)59.940.10%无关联无关联
EURO-HEALTN(俄罗斯)115.880.19%无关联无关联
FALKONARA LP(立陶宛)24.970.04%无关联无关联
FORVARD DV CO.,LTD(俄罗斯)630.10%无关联无关联
GEVER CO., LTD(俄罗斯)280.630.46%无关联无关联
HONG KONG TRANS-ASIA COMPANY LIMITE(俄罗斯)5.080.01%无关联无关联
INOMA(俄罗斯)44.410.07%无关联无关联
KABIR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俄罗斯)48.570.08%无关联无关联
PROMO LAB LLC(俄罗斯)32.20.05%无关联无关联
RUBY SYSTEMS LP(爱沙尼亚)23.970.04%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1,081.381.75%
TRANS IMPORT SERVICE(俄罗斯)PRENOGORN OU S.R.O.(捷克)41.640.07%无关联无关联
GOLDMAR TRADE LTD(英国)25.670.04%无关联无关联
HONG KONG FINE-CENTURY CO., LIMITED(香港)35.350.06%无关联无关联
HONGKONG EXCELLENT E-COMMERCE(香港)43.480.07%无关联无关联
OOO 'MOTOLIDER'(俄罗斯)11.420.02%无关联无关联
QUEENSWELL GLOBAL CO LIMITED(香港)0.470.00%无关联无关联
SUCCESS RAY GLOBAL LIMITED(俄罗斯)118.310.19%无关联无关联
小 计276.350.45%

2-118年度

年度主要客户及国家/ 地区对应的主要付款方及国家/地区代付金额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是否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MENILA IMPORT GMBH(德国)MEVLUET OEZCAN(德国)113.990.18%同一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小 计2,855.604.62%占第三方总回款的54.10%
其他付款2,422.913.93%占第三方总回款的45.90%
合 计5,278.518.56%

2-119

2. 对于“客户与第三方付款方关系”的核实方法及是否存在异常的说明中介机构通过访谈、寄发确认函、与业务人员沟通以及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查询客户及付款方信用信息等方式,核查了解客户、付款方及公司之间的关系。经核查,客户、付款方及公司之间不存在异常。

(二) 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的,其代付行为的商业合理性或合法合规性公司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货款的原因主要包括:(1)部分客户基于自身资金安排,由其关联方或金融公司代为对外支付货款;(2)部分客户所在国家如俄罗斯、乌克兰等受外汇管制,美元结算存在不便利、周期长等问题,从而通过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支付货款;(3)部分客户所在国本币汇率波动较大,在本币贬值严重的情况下,以本币兑换美元存在汇兑损失,该等客户于是通过境外关联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付款机构支付货款。其代付行为具有商业合理性。

(三) 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要求补充披露第三方回款其他相关情况

1. 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

为落实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 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的流程、制度规定及执行情况。公司第三方回款客户付款前通常会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提前告知业务人员付款方和付款金额,业务人员根据相关情况填写第三方回款客户审批表,审批表经销售经理、财务经理审核后,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款账务处理;

(2) 结合银行流水核对,检查收款流水。通过全额核对报告期内公司收款户银行流水,检查公司披露的第三方回款金额是否完整;

(3) 根据银行流水核对结果编制第三方回款明细表,并根据明细表延伸抽查合同、订单、发票、提单和报关单等。

报告期各期,抽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 间第三方回款总额抽查金额抽查占比
2021年1-6月3,578.783,578.78100.00%
2020年度3,906.713,906.71100.00%
2019年度3,466.323,349.4996.63%

2-120

2018年度

2018年度5,278.515,199.4098.50%

2-121

(1) 将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名称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核实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涉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

(2)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抽取的部分客户及第三方回款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对上述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股东及人员等)进行了解,核实该公司相关人员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 实地走访和视频访谈部分客户,了解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4) 获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通过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客户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5)通过检查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资金流水,关注其是否存在与客户及回款的第三方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其他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无其他利益安排。

5. 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的,其代付行为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合法合规性

为落实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的,其代付行为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合法合规性,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 通过电子邮件向涉及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客户发送关于委托第三方付款的确认函。确认函内容包含报告期内该等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的原因、付款方和代付金额以及款项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要求客户确认函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回审计人员邮箱,并将纸质原件寄回事务所。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报告期各期通过邮件和函证程序确认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第三方回款总额3,578.783,906.713,466.325,278.51
已发确认函金额3,294.263,311.203,326.674,648.39
发函比例92.05%84.76%95.97%88.06%

2-122

已回函金额

已回函金额3,076.172,904.692,608.394,329.08
回函比例85.96%74.35%75.25%82.01%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第三方回款总额3,578.783,906.713,466.325,278.51
已发确认函金额3,294.263,311.203,326.674,648.39
发函比例92.05%84.76%95.97%88.06%
已回函金额692.27922.931,278.621,945.36
回函比例19.34%23.62%36.89%36.85%

2-123

7. 如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该交易安排是否具有合理原因公司不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境外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即以三方协议或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况。客户一般在付款前后通知公司,告知其通过第三方向公司付款的相关情况。

8. 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是否一致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第三方付款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生产计划单、产品入库单、出库单及海关报关单和提单等,以及结合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的日常邮件、微信往来以及公司收款银行账户流水记录,我们认为,公司第三方回款客户销售的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四) 逐项对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补充披露现金交易相关情况

1. 现金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务情况或行业惯例相符,与同行业或类似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采购业务,公司销售业务主要通过银行进行收付交易,现金交易占比较低,现金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现金销售额311.56616.06673.042,106.67
营业收入总额92,594.50138,556.6375,166.3561,644.64
现金销售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0.34%0.44%0.90%3.42%

2-124项 目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现金销售额(美元)48.1389.1297.69318.22
现金销售额(人民币)311.56616.06673.042,106.67
现金销售客户家数275683126
每家客户平均现金销售额(美元)1.781.591.182.53
每家客户平均现金销售额(人民币)11.5411.008.1116.72

2-125

存银行。公司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完备、合理。

我们抽查了公司现金销售对应的内控审批流程,公司与现金交易相关的内控执行有效。

5. 现金交易流水的发生与相关业务发生是否真实一致,是否存在异常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客户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现金销售额(万元)311.56616.06673.042,106.67
当期销售额(万元)92,594.50138,556.6375,166.3561,644.64
现金销售占比0.34%0.44%0.90%3.42%
现金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以下客户销售额(万元)102.38191.58267.37410.72
现金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以下客户家数235076113
现金销售额30-100万元(含100万元)客户销售额(万元)209.18317.20405.67475.49
现金销售额30-100万元(含100万元)客户家数4578
现金销售额100-300万元(含300万0元)客户销售额(万元)107.27735.53
现金销售额100-300万元(含300万元)客户家数14
现金销售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客户销售额(万元)484.94
现金销售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客户家数1
客 户现金交易笔数现金交易额平均交易额
FAMILY ATV190484.942.55

2-126

该客户主要面对终端消费者,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收取较多现金,故再向公司支付货款时会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此外,通过检查该客户的发运单据并结合交易频次,我们认为上述现金交易真实。我们检查了公司的现金日记账并将其与现金销售进行比对,抽查了公司现金销售所涉及的会计凭证、收据以及运输记录等资料。经核查,公司现金交易流水的发生与相关业务一致,不存在异常分布。

6.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等关联方是否与客户或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

我们获取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银行卡流水记录,检查交易对手,并与公司现金销售客户清单进行了对比。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资金往来。

7. 公司为减少现金交易所采取的改进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为减少现金交易,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1) 控制现金收款,现金收款主要系因美国子公司部分客户交易习惯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引导客户使用银行转账或支票进行结算,公司现金交易占比逐年下降;

(2) 对确需现金结算的客户,要求业务人员在客户支付货款前,向销售主管和公司总经理申请并告知原因,销售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才能采用现金结算。同时公司现金销售制度规定出纳收到客户现金货款后应鉴别钞票真伪无误后及时记录现金日记账,并及时将款项缴存公司银行账户。

8. 针对公司现金销售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制度,了解公司现金交易的内控制度,并检查公司现金交易相关制度是否执行有效;

(2) 对于现金销售的业务,访谈销售人员了解现金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查阅相关客户订单、发票及会计凭证等资料核查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3) 获取公司现金日记账,将销售业务涉及的现金交易与日记账比对,核查现金流水与业务是否一致;

(4) 获取并检查了报告期内现金销售客户的部分发货单据与收款签收单据,检查销售及回款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2-127

(5) 通过分析现金销售客户在报告期内的付款频次、次均付款额是否存在异常来进一步验证销售是否存在异常;

(6) 将现金销售客户名称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核实现金销售客户不涉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

(7) 通过实地走访和客户访谈,了解现金回款客户所处的经营环境,并分析现金回款的商业合理性和经营必要性;并确认现金销售客户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8) 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了解其个人是否与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存在业务往来,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银行卡流水,检查其是否与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

(9) 要求公司建立起现金销售管理制度,并逐步引导客户使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的方式进行货款支付,非必要情况尽可能减少现金回款。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主要系因客户交易习惯所致,现金交易具备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引导客户、内控规范逐步减少了现金交易的金额及比例。公司制定了现金交易的内控制度,对于部分客户确需通过现金结算的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确保内控运行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现金销售均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现金交易的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体外循环和虚构业务情形。

六、关于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产品成本分别为1,432.69万元、3,944.31万元和2,640.85万元,主要系子(孙)公司采购部分发行人未生产的同业产品或配套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但2018年和2019年外购产成品成本均大于非自主品牌(外购)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自制产品成本的料工费金额分别为27,824.90万元、28,364.52万元和39,517.49万元,主要为直接材料成本。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2018年和2019年外购产成品成本均大于非自主品牌(外购)的销售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外购产成品直接销售的具体产品、销售渠道,该种模式下发行人是否属于经销商;(2)补充披露直接材料的明细构成、相关成本是否与营业收入匹配,结合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单价和市场报价,补充披露直接材料采购单价波动原因,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的公允性;(3)补充披露各类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及单台产品的使用数量,核心零部

2-128

件(如发动机等)属于外购还是自制,核心零部件使用量是否与产品产量匹配;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和经营所在地平均工资,补充披露发行人平均职工薪酬是否与同行业或当地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披露与人工工时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5)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制造费用明细构成,制造费用在各个项目分配的依据和方法;(6)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能源使用量与各类产品生产数量的匹配情况。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1条)

(一) 2018年和2019年外购产成品成本均大于非自主品牌(外购)的销售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外购产成品直接销售的具体产品、销售渠道,该种模式下发行人是否属于经销商

1. 2018年和2019年外购产成品成本均大于非自主品牌(外购)的销售收入

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购产品销售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外购产品的来源包括:

(1)从第三方外购的非自主品牌产品;(2) 外购的自主品牌产品(2016年通过资产重组取得部分汽动车产品及少量电动车产品,以下简称“重组接收存货”;2017年向拓宇实业采购电动车产品,以下简称“向拓宇采购产品”;2017年及2018年向其他第三方外购电动车产品,以下简称“外购贴牌产品”)。2017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外购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度2018年2017年
销售收入情况外购非自主品牌1,090.095,675.132,247.501,722.242,321.25
外购自主品牌产品重组接收存货-262.92649.923,103.18
向拓宇采购产品-11.791,075.413,096.29
外购贴牌产品6,938.50222.88768.39270.44
合计8,028.595,675.132,745.094,215.968,791.16
相关成本情况外购非自主品牌646.192,661.941,493.181,154.351,705.43
外购自主品牌2,669.91324.921,598.524,865.62
合计3,316.102,661.941,818.102,752.876,571.05

2-129

在统计偏差所致。外购产品成本分类错误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万元)占比(%) [注]金额(万元)占比(%)
首次申报数据①外购产品成本2,640.856.263,944.3112.21
自制产品成本39,517.4993.7428,364.5287.79
合 计42,158.3410032,308.83100
更正后数据②外购产品成本1,818.104.312,752.878.52
自制产品成本40,340.2495.6929,555.9691.48
合 计42,158.3410032,308.83100
差异③=②-①外购产品成本-822.75-1.95-1,191.44-3.69
自制产品成本822.751.951,191.443.69
合 计0.000.000.000.00
外购主体产品大类销售渠道外购来源

2-130

VELOZ

VELOZ全地形车、摩托车线上销售美国同行业企业
GOLABS平衡车主要线上销售主要于2017年采购自拓宇实业
TAO MOTOR CANADA全地形车、摩托车、滑板车主要线下销售主要于2017年采购自加拿大同行业企业
涛涛进出口电动自行车、滑板车等通过公司美国及加拿大子(孙)公司对外销售中国国内采购
深圳百客及其子公司其他(储能电源、儿童滑板车等)主要线上销售中国国内采购
涛涛动力电动自行车等主要线上销售中国国内采购
分 类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钢材2,478.186.073,334.765.212,006.495.841,718.466.67
发动机总成3,217.147.884,019.646.282,656.627.741,128.414.38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胎1,731.054.242,451.473.831,697.634.941,262.674.90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367.440.90659.271.03501.501.46501.071.95
左箱体204.130.50332.840.52317.890.93275.551.07
右箱体122.480.30224.020.35181.860.53150.050.58
塑料颗粒1,416.693.472,361.863.691,531.314.461,071.574.16
铝材1,502.423.682,611.484.08804.572.34621.582.41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池44.910.11192.020.3087.820.261,493.175.80
电芯3,376.378.275,683.828.881,848.285.38670.692.60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控制器1,833.124.493,449.975.391,272.973.711,285.334.99
电动滑板车、平衡1,057.412.591,817.802.84768.732.24365.261.42

2-131

车磁钢

车磁钢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胎685.891.681,171.331.83480.541.40305.521.19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机841.032.06780.881.22153.820.451,314.035.10
小计:18,878.2646.2429,091.1545.4514,310.0341.6812,163.3647.23
产 品2021年1-6月2020年度
收入金额收入增幅成本金额成本增幅收入金额收入增幅成本金额成本增幅
汽动车全地形车38,792.1499.5320,718.6989.0452,875.0872.7628,461.5561.39
摩托车9,450.66-1.754,999.63-0.6919,131.9339.889,581.6027.77
小 计48,242.8066.0125,718.3260.7972,007.0162.6038,043.1551.36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6,421.7068.394,352.6190.4118,832.68109.8710,984.46108.54
电动滑板车27,785.27169.6717,255.00165.8635,140.76158.2020,739.33170.39
其他电动车3,024.79174.271,549.03174.811,965.08111.94826.5862.15
小 计37,231.77144.6323,156.64147.9455,938.51137.9332,550.37142.06
头 盔1,839.444.461,365.2821.134,436.427.272,733.516.39
配件及其他4,302.06218.092,189.77397.694,161.42135.102,611.30159.29
合 计91,616.0793.3152,430.0294.90136,543.3685.2775,938.3480.13
类 型2019度2018度
收入金额收入增幅成本金额成本增幅收入金额成本金额
汽动车全地形车30,606.2415.4617,635.3210.4726,508.1615,964.48
摩托车13,677.3816.937,499.2916.0111,698.356,464.15
小 计44,283.6215.9125,134.6112.0638,206.5222,428.63
电动车电动平衡车8,973.43-30.475,267.23-7.5512,904.945,697.17
电动滑板车13,610.08153.767,670.22284.635,363.271,994.19
其他电动车927.2-26.09509.76-28.011,254.51708.14
小 计23,510.7220.4313,447.2160.1019,522.728,399.49
头 盔4,135.82315.652,569.42273.93995.02687.14

2-132

配件及其他

配件及其他1,770.0312.561,007.1126.911,572.51793.57
合 计73,700.1922.2342,158.3430.4960,296.7832,308.83

2-133

分 类

分 类期间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报告期内单价波动原因分析
钢材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3,446.264,566.931,905.982,290.77报告期内,钢材采购单价的变动主要系钢材市场行情变化所致,采购价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具体分析详见本说明六(二)3(1)“钢材采购价格分析”。
采购量(吨)6,367.8510,924.064,655.405,409.49
采购单价(元/吨)5,411.974,180.614,094.124,234.72
较上年变化(%)29.452.11-3.32
发动机总成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3,479.726,043.032,568.331,693.85报告期内,发动机总成的采购单价波动,主要系报告期各期采购的发动机排量不同。选取主要型号分析详见下表。
采购量(万个)4.598.732.961.88
采购单价(元/个)758.52692.36868.12902.37
较上年变化(%)9.56-20.25-3.80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胎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2,141.793,156.641,563.081,424.64报告期内,全地形车、摩托车轮胎单价波动较小。
采购量(万只)43.9569.7834.8134.11
采购单价(元/只)48.7445.2344.9141.77
较上年变化(%)7.750.727.51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491.87848.95493.41722.22轮毂包括铝制轮毂和铁质轮毂,用于全地形车和摩托车的生产。报告期内,轮毂采购单价波动主要系各期采购尺寸、厚度、花纹不同。选取主要具体型号分析详见下表。
采购量(万个)7.6816.2012.3415.18
采购单价(元/个)64.0152.4039.9847.58
较上年变化(%)22.1531.06-15.97
左箱体[注]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264.01449.55316.59362.662018年-2020年,左箱体的采购单价波动,主要系所采购的箱体型号不同所致;2021年1-6月单价上升主要系其主材铝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分析详见本说明六(二)3(2)“铝型材采购价格分析”。选取主要型号分析详见下表。
采购量(万只)7.0913.017.988.93
采购单价(元/只)37.2434.5639.6540.62

2-134

较上年变化(%)

较上年变化(%)7.75-12.83-2.39
右箱体[注]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171.43265.15168.23198.912018 -2020年度右箱体的采购单价波动较小,2021年1-6月单价大幅上升主要系其主材铝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分析详见本说明六(二)3(2)“铝型材采购价格分析”。
采购量(万只)7.0712.987.988.94
采购单价(元/只)24.2620.4321.0722.26
较上年变化(%)18.74-3.04-5.35
塑料颗粒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1,880.263,079.051,466.051,457.49报告期内,采购的塑料颗粒主要系阻燃塑料颗粒、ABS、PP和聚碳(PC110),采购单价呈现波动趋势,主要与市场行情相关。报告期内,ABS、PP以及PC110采购单价的变动情况详见本说明六(二)3(3)“塑料颗粒采购价格分析” 。
采购量(吨)1,356.332,477.981,236.061,217.83
采购单价(元/吨)13,862.8212,425.6411,860.6511,967.91
较上年变化(%)11.574.76-0.90
铝材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1,862.713,412.83744.24861.15报告期内,铝材采购单价的变动主要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分析详见本说明六(二)3(2)“铝型材采购价格分析”。
采购量(吨)1,003.602,099.51463.62526.16
采购单价(元/吨)18,560.3216,255.3516,052.7916,366.75
较上年变化(%)14.181.26-1.92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池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55.22238.9166.082,095.92公司在2018年度电池采购量较大,2019年及以后电池以自制为主,仅少量外购大容量电池。报告期内,电池的采购单价波动主要系所采购的电池容量不同所致,2018年公司主要采购24V、25.2V和36V容量的电池,占比分别为26.83%、27.72%和45.25%,2019年至2021年1-6月基本只采购36V大容量的电池,占比超过90%,导致2019年电池采购单价大幅上升。
采购量(万个)0.411.780.4818.80
采购单价(元/个)134.42133.90138.5111.46
较上年变化(%)0.39-3.3224.26
电芯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4,326.527,268.541,664.03976.742018-2020年度,电芯的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采购量上升,议价能力增强所致。公司电芯主要供应商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2018-2020年,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电芯数量分别为148.00万个、243.30万个和614.08万个,平均单价分别为6.38元/个、5.84元/个和5.55
采购量(万个)781.981,340.43279.85152.98
采购单价(元/个)5.535.425.956.38

2-135

较上年变化(%)

较上年变化(%)2.08-8.86-6.87元/个,采购价格逐年下降;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系公司2020年新增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的平均价格为5.22元,较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略低。 2021年1-6月电芯价格略有上升,主要系受市场价格的影响,供应商提价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平均价格为5.64元/个,向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采购的平均价格为5.58元/个。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控制器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2,309.474,567.611,198.321,841.39报告期内,控制器采购单价波动,一方面系近年来该产品市场供应增加、技术进步,控制器价格下降;另一方面系报告期内各期采购的容量不同,存在价格差异影响所致。选取主要型号分析详见下表。
采购量(万个)72.40152.8134.6350.09
采购单价(元/个)31.9029.8934.6136.76
较上年变化(%)6.73-13.64-5.86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磁钢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1,381.212,533.51738.75537.91报告期内,磁钢采购单价波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采购的磁钢尺寸和型号不同所致;2021年1-6月磁钢采购价格上升,主要系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选取主要型号分析详见下表。
采购量(万片)2,288.614,725.061,000.79856.77
采购单价(元/片)0.600.540.740.63
较上年变化(%)11.76-27.5417.57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胎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911.331,546.45443.75340.54报告期内,电动车轮胎的采购单价波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采购的轮胎采购尺寸、花纹不同所致。选取主要型号分析详见下表。
采购量(万只)133.93258.9661.0845.26
采购单价(元/只)6.805.977.277.52
较上年变化(%)13.98-17.86-3.43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机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1,259.65927.99103.551,803.52公司在2018年度电机采购量较大,2019年及以后电机以自制为主,少量外购。报告期内,公司电机采购价格波动,主要受所采购电机的功率、材质等影响。2018年公司同时采购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电机,占比分别为30%和70%;2019年公司主要采购电动平衡车电机,占比超过90%;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主要采购电动滑板车电机,占比分别为80%和60%。因电动滑板车电机体积及功率较电动平衡车大,价
采购量(万个)10.737.271.8923.96
采购单价(元/个)117.43127.6854.7675.28
较上年变化(%)-8.03133.16-27.26

2-136格相对较高,故导致2019年电机采购价格较低,2020年和2021年1-6月电机采购价格较高。

格相对较高,故导致2019年电机采购价格较低,2020年和2021年1-6月电机采购价格较高。

[注] 箱体系发动机的主体,分左箱体和右箱体,用来固定曲轴,机油泵等,属于发动机里面的重要部件主要型号单价波动原因分析: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单价变动说明
大类材料型号数量 (万个)金额 (万元)单价 (元/个)单价波动 (%)数量 (万个)金额 (万元)单价 (元/个)单价波动 (%)
发动机总成发动机_GY6-1691.091,214.071,113.93-3.561.721,980.921,155.05-1.13每种型号单价变动不大,整体单价变动系每年采购的发动机排量、型号不同导致
发动机_ATA-250D_200风冷_立机0.0657.74962.390.470.20192.35957.93-1.08
发动机_GY6-175倒档_油冷0.0113.771,186.73-2.26
发动机_ATM-DB170.0847.82576.182.530.41231.75561.950.36
发动机_通机154F-31.01319.15315.800.521.46457.86314.16/
二冲程发动机_49CC_易拉0.2739.60148.65-2.46
小计:2.241,638.78730.461.784.062,916.24717.65-14.80
占发动机总成采购总额比47.10%48.26%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前/后铝轮毂_ATA_8寸_仿宝马3.41220.1364.5015.094.49251.3756.041.52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的主要材料系铝和铁,2021年1-6月铝、铁的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导致轮毂采购价格上升。
前/后铝轮毂_ATK_10寸1.55116.4175.1112.562.46163.8966.746.72
前/后铁轮_ATM_光阳 10寸0.7923.1229.237.091.6244.2627.30-0.87
前/后轮毂_ATM_DB14_1.85*12寸_亚光黑/带碟刹0.4321.3149.109.791.5167.5144.726.10

2-137前/后轮毂_ATM_DB10_10寸_亚光黑/带鼓刹

前/后轮毂_ATM_DB10_10寸_亚光黑/带鼓刹0.2311.8751.029.041.1051.3046.805.08
小计:6.42392.8461.1918.1611.17578.3451.7814.24
占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采购总额比79.87%68.12%
左箱体110_倒档1.9466.5234.3311.324.21129.8330.84-0.58箱体的主要材料系铝,2021年1-6月铝的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导致箱体采购价格上升。
GY6-500.2817.5962.833.420.6941.9260.751.55
110_1203.22118.6936.8411.153.99132.0933.141.16
110_上置式1.0836.4733.8713.581.8555.1529.82-0.46
GY6-1500.3727.5074.340.00
小计:6.52239.2736.725.5011.10386.4934.81-11.61
占左箱体采购总额比90.63%85.97%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控制器EL851_36V3.86154.2540.00-0.248.39336.5840.09-2.072021年1-6月每种型号单价变动不大,整体单价变动系每年采购的控制器容量、型号不同导致; 2020年控制器主/副板_P651_24V采购单价降低主要系该款控制器软件、硬件技术更新,主材芯片、MOS管的配置有所精减所致。
双系统24V控制器A_PB65511.46293.7025.63-5.3528.79779.6227.08/
双系统24V控制器B_PB65511.43256.6822.464.6528.79617.7921.46/
控制器主板_P651_24V1.9657.7429.47-11.10
控制器副板_P651_24V1.9757.3229.04-11.27
控制器_TT-EL-H102美国专用1.64135.2882.36/
小计:28.39839.9129.5911.8669.901,849.0426.45-23.75
占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控制器采购总额比36.37%40.48%

2-138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磁钢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磁钢磁钢_19*11.2*2.45440.64204.060.4618.782,398.98935.300.392020年采购单价降低主要系公司2019年6月开发新供应商宁波合力磁材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开发新供应商宁波铄蓬新材料有限公司,新供应商单价相对较低;2021年采购价格上升主要系磁钢主材镨钕市场价格大幅上升所致。
磁钢_38M磁钢30*11.2*3210.84301.771.4328.48393.03437.841.11-13.24
磁钢_20x11.2x2.5-145mwb0.00135.2457.220.42-9.00
磁钢_38H磁钢32*11.2*3.066.89101.971.5222.91361.75448.731.24-15.23
6寸电机磁钢_H600(降价版)_38M20*10.5*250.9624.160.474.56460.94209.060.45-21.24
小计:769.32631.960.8247.523,749.942,088.140.56-23.38
占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磁钢采购总额比45.75%82.42%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胎滑板车轮胎_TT-EL851_外胎28.93294.1010.165.3549.23474.999.650.072021年1-6月每种型号单价变动不大,整体单价变动系每年采购的发动机排量、型号不同导致; 2020年6.5寸花纹轮胎_P651用_黑色和6寸花纹加厚轮胎_H600采购单价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采购规模扩大,议价能力增强。
滑板车轮胎_TT-EL851_内胎21.22157.547.426.3643.63304.516.982.14
6.5寸花纹轮胎_P651用_黑色12.3242.663.461.8863.16214.723.40-26.34
轮胎_6.5寸平衡车专用轮胎10.0139.233.923.2022.5085.443.80
6寸花纹加厚轮胎_H60010.3647.224.56-0.0918.7685.584.56-26.74
轮胎_8寸悍马款_越野款轮胎0.274.0815.04-0.972.6239.7515.19-6.06
小计:83.12584.837.0416.72199.901,204.996.03-17.84
占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胎采购总额比64.17%77.9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单价变动说明

2-139

大类

大类材料型号数量 (万个)金额 (万元)单价 (元/个)单价波动 (%)数量 (万个)金额 (万元)单价 (元/个)单价波动 (%)
发动机总成发动机_GY6-1690.78910.741,168.221.580.0786.021,150.01/每种型号单价变动不大,整体单价变动系每年采购的发动机排量、型号不同导致
发动机_ATA-250D_200风冷_立机0.11110.21968.421.750.21198.05951.732.64
发动机_GY6-175倒档_油冷0.0564.831,214.122.140.28327.951,188.660.68
发动机_ATM-DB170.23130.18559.92-0.050.18101.28560.172.46
发动机_通机154F-3
二冲程发动机_49CC_易拉0.3249.18152.39/
小计:1.501,265.14842.30-12.660.74713.31964.4513.30
占发动机总成采购总额比49.26%42.11%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前/后铝轮毂_ATA_8寸_仿宝马1.1965.4955.21-17.134.21280.2866.62-4.172018年主要供应商为武义晨色工贸有限公司,2019年新开发供应商台州市路桥金盾机械有限公司和台州市琦玛铝业有限公司,新增供应商单价相对降低,导致2019年平均采购单价下滑
前/后铝轮毂_ATK_10寸1.3181.7762.53-14.530.9670.5073.170.72
前/后铁轮_ATM_光阳 10寸1.7447.8327.540.602.8477.8527.370.11该3款轮毂主材系铁,2019年铁的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导致轮毂采购价格上升。
前/后轮毂_ATM_DB14_1.85*12寸_亚光黑/带碟刹0.9238.6742.156.780.8432.9739.471.80
前/后轮毂_ATM_DB10_10寸_亚光黑/带鼓刹0.4921.7144.5311.880.7128.3939.80-3.29
小计:5.64255.4745.33-11.539.56489.9951.2313.96
占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采购总额比51.78%67.85%

2-140

左箱体

左箱体110_倒档1.7554.2331.02-5.262.4279.2832.752.23每种型号单价变动不大,整体单价变动系每年采购的箱体型号不同导致
GY6-501.2977.1859.830.841.5189.5959.334.32
110_1201.2540.8632.76-6.121.8865.7634.90-5.89
110_上置式1.9759.0429.96-3.651.1936.8931.093.98
GY6-1500.4331.9674.342.050.2417.4872.843.18
小计:6.69263.2739.38-1.337.24289.0039.913.37
占左箱体采购总额比83.16%79.69%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控制器EL851_36V4.97203.3240.94-0.198.92366.0841.02/每种型号单价变动不大,整体单价变动系每年采购的控制器型号不同导致
双系统24V控制器A_PB655
双系统24V控制器B_PB655
控制器主板_P651_24V9.09301.2633.15-5.326.20217.1235.01/
控制器副板_P651_24V8.71284.9832.73-7.036.59232.0235.21/
控制器_TT-EL-H102美国专用
小计:22.76789.5634.69-7.5921.72815.2237.54/
占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控制器采购总额比65.89%44.27%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磁钢磁钢_19*11.2*2.45每种型号单价变动不大,整体单价变动系每年采购的磁钢型号不同导致
磁钢_38M磁钢30*11.2*3209.38268.841.28-1.67151.26197.521.31
磁钢_20x11.2x2.5-145mwb543.93252.880.465.92679.63298.310.44
磁钢_38H磁钢32*11.2*3.048.9671.641.46/

2-141

6寸电机磁钢_H600(降价版)_38M20*10.5*2

6寸电机磁钢_H600(降价版)_38M20*10.5*268.0839.200.58/
小计:870.35632.570.7321.79830.90495.830.60/
占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磁钢采购总额比85.63%92.18%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胎滑板车轮胎_TT-EL851_外胎16.79161.909.640.8817.18164.159.562019年轮胎_8寸悍马款_越野款采购单价下降主要系2018年11月公司新开发供应商浙江迪马橡胶有限公司,新增供应商单价较低,导致2019年采购单价下降
滑板车轮胎_TT-EL851_内胎17.46119.266.83
6.5寸花纹轮胎_P651用_黑色14.8168.374.62-3.3116.1877.234.77
轮胎_6.5寸平衡车专用轮胎-3.226.6432.194.85
6寸花纹加厚轮胎_H6002.6216.346.23
轮胎_8寸悍马款_越野款轮胎1.5124.4316.17-11.842.0537.6318.35
小计:53.20390.307.34-0.8742.05311.207.40
占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胎采购总额比87.96%91.39%

2-142

3. 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公开价格的对比情况及公允性分析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铝材、发动机总成、轮胎、塑料颗粒、电芯、磁钢、控制器等,其中钢材、铝材、塑料颗粒采购价格与钢、铝、塑料等大宗商品价格存在相关性,主要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公允性详见本说明十九。

(1) 钢材采购价格分析

公司采购的钢材主要包括管料、角钢、冷轧板、热轧板和酸洗板等,管料一般由冷轧带钢和热轧带钢加工制成,故公司钢材的采购价格主要与冷轧钢和热轧钢的市场价格相关,冷轧钢和热轧钢钢材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图:中国国内冷轧钢/热轧钢现货价(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西北新干线

公司钢材的采购价格与钢材市场价格总体趋势的比较如下:

单位:元/KG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幅度幅度幅度
钢材采购均价5.4430.08%4.182.11%4.09-3.32%4.23
市场均价4.9734.74%3.692.79%3.59-4.73%3.77

2-143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钢材采购价格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采购价格公允。

(2) 铝型材采购价格分析

公司采购的铝型材主要用于制作电动滑板车的金属件,铝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图:长江有色铝材现货价(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司铝型材的采购价格与铝市场价格总体趋势的比较如下:

单位:元/KG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幅度幅度幅度
铝型材采购均价18.6014.41%16.261.26%16.05-1.92%16.37
市场均价15.4222.81%12.562.38%12.270.48%12.21

2-144

1) ABS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图:ABS0215A现货价(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公司采购的ABS0215A价格与市场价格总体趋势的比较如下:

单位:元/KG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幅度幅度幅度
ABS采购均价14.6729.56%11.320.73%11.24-17.70%13.66
市场均价15.3835.01%11.395.29%10.82-17.16%13.06

2-145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公司采购的PP价格与市场价格总体趋势的比较如下:

单位:元/KG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幅度幅度幅度
PP采购均价8.9810.84%8.10-3.87%8.42-7.95%9.15
市场均价8.8313.25%7.80-7.08%8.40-7.11%9.04

2-146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公司采购的PC110价格与市场价格总体趋势的比较如下:

单位:元/KG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
幅度幅度幅度
PC采购均价21.4241.65%15.12-6.77%16.22-22.57%20.95
市场均价22.6357.60%14.36-5.83%15.25-30.66%21.99

2-147

速持续上涨,增长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且涨幅较大时,公司将启动销售价格调整机制,在销售定价中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有效的实现价格传导。

从2021年1月1日至本回复出具日,考虑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公司已对销售价格进行了上调:

①对于直接出口销售部分,公司已于2021年2月、4月两次上调销售价格,涨幅为5%-10%;

②对于公司先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子(孙)公司,再由子(孙)公司销售部分:

对于自有网站销售部分,由于销售价格调整相对灵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和及时的进行调价;对于线下批发和零售部分,经与客户协商或自主决定,已于2021年1月、5月两次上调销售价格,涨幅为10%-15%。公司通过及时上调销售价格,有效的应对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

2)公司凭借多年长期且良好的合作基础,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随着采购量的不断增加,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亦在逐步增强。同时,在保证原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公司不断开发新的合格供应商,引入多家供应商的比价机制,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原材料利用率,以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三) 各类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及单台产品的使用数量,核心零部件(如发动机等)属于外购还是自制,核心零部件使用量是否与产品产量匹配

1. 各类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及单台产品的使用数量,核心零部件(如发动机等)属于外购还是自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用的核心零部件数量及主要来源情况如下:

汽动车发动机车架轮毂
单用量主要来源单用量主要来源单用量主要来源
全地形车1主要自制,部分外购1基本为自制4主要自制,部分外购
摩托车1主要自制,部分外购1基本为自制2主要自制,部分外购
电动车电机控制器电池
单用量主要来源单用量主要来源单用量主要来源
电动滑板车1主要自制,部分外购1外购1主要自制,部分外购
电动平衡车2主要自制,部分外购2外购1主要自制,部分外购

2-148

注:表中的单用量为每辆车的通常使用量,实际生产中个别型号的车辆可能存在差异;由于公司汽动车轮毂先和轮胎装配后再发往生产车间,故配比中以轮胎来替代轮毂。

2. 核心零部件使用量是否与产品产量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核心部件的实际耗用量与理论耗用量、产品产量之间的配比关系(实际耗用量=生产车间当期领用出库数量+期初生产线存放数量-期末生产线存放数量;理论耗用量=产品产量*单台产品的核心零部件使用量-例外情形对应的耗用量)如下:

2-149

(1) 报告期内,公司车架、发动机、轮胎的耗用量与全地形、摩托车产量的配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车架、发动机、轮胎的实际耗用量与理论耗用量差异较小,主要系合理损耗、报废等因素产生。各核心零部件的耗用量与全地形车、摩托车的产量相匹配,具体配比情况如下:

部件名称产品类型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产量(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产量(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产量(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产量(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
车架 [注1]全地形车95,23093,93093,9399139,943139,443139,449668,03168,03168,039876,06476,06476,0640
摩托车31,34431,34431,3561262,03362,03362,033028,87928,87928,879038,85938,85938,87819
合计126,574125,274125,29521201,976201,476201,482696,91096,91096,9188114,923114,923114,94219
发动机 [注2]全地形车95,23095,17895,1857139,943138,583138,587468,03164,23764,237076,06472,57472,59420
摩托车31,34431,34431,345162,03361,85361,8782528,87928,82928,831238,85936,93836,9391
合计126,574126,522126,5308201,976200,436200,4652996,91093,06693,0682114,923109,512109,53321
轮胎 [注3]全地形车95,230380,920380,9255139,943559,844559,8541068,031268,032268,0522076,064300,988301,00315
摩托车31,34462,68862,7314362,033127,474127,5214728,87978,16278,2397738,859104,962105,04482
合计126,574443,608443,65648201,976687,318687,3755796,910346,194346,29197114,923405,950406,04797

2-150

[注3]公司生产的全地形车中包含少量不使用轮胎的雪地车(2018年817辆,2019年1,037辆,2020年未生产雪地车),以及少量卡丁车赛车款使用5个轮胎(含1个备胎)(2019年56辆,2020年72辆),在计算轮胎理论耗用量时已将其考虑在内

(2)报告期内,公司电机、电池、控制器的使用量与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量的配比关系

公司自2018年开始从事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生产,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核心零部件的合理损耗,使得其实际耗用量和理论耗用量存在少量差异。公司电机、电池和控制器的耗用量总体上与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产量相匹配,具体配比情况如下:

部件名称产品 类型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产量(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产量 [注3](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产量(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产量(辆)理论耗用量(个)实际耗用量(个)差异(个)
电机电动滑板车292,616292,616292,65539435,460435,460435,51656100,443100,443100,4662382,45582,45582,48126
电动平衡车221,962443,924443,97349486,470972,940972,97737122,369244,738244,77739186,043372,086372,12438
合计514,578736,540736,62888921,9301,408,4001,408,49393222,812345,181345,24362268,498454,541454,60564
电池电动滑板车[注1]292,616291,784291,84157435,460430,917430,97356100,443100,433100,4835082,45583,17983,1878
电动平衡车221,962221,962222,05492486,470486,470486,56494122,369122,369122,38011186,043186,043186,07734
合计514,578513,746513,895149921,930917,387917,537150222,812222,802222,86361268,498269,222269,26442
控制器电动滑板车292,616292,616292,67458435,460434,029434,195166100,443100,443100,4632082,45582,45582,48126
电动平衡车[注2]221,962443,924443,97248486,470972,941973,02786122,369244,738244,76729186,043383,606383,66054
合计514,578736,540736,646106921,9301,406,9701,407,222252222,812345,181345,23049268,498466,061466,14180

2-151

池(2019年10辆H103不装配电池,2020年3,112辆H103不装配电池以及1,431辆电动滑板车模型机不装配电池,2021年1-6月832辆H103不装配电池),在计算电动滑板车电池理论耗用量时已将其考虑在内[注2]公司生产的个别型号的电动平衡车使用3个控制器(2018年10,536辆P800(悍马款)使用3个控制器,984辆P801(V8H款)使用3个控制器,2020年有1辆平衡车使用了3个控制器)或应客户要求不装配控制器(2020年1,431辆电动滑板车模型机),在计算电动平衡车控制器理论耗用量时已将其考虑在内

[注3]公司2020年电动平衡车产量包含2020年下半年委外生产的120,019辆电动平衡车

2-152

(四)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和经营所在地平均薪酬,补充披露发行人平均职工薪酬是否与同行业或当地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披露与人工工时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1. 公司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地上市公司及当地平均薪酬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地上市公司及当地平均薪酬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生产人员薪酬总额(万元)4,030.295,863.253,296.942,812.86
公司平均生产人员人数(人)[注1]1,348900640573
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2.996.515.154.91
公司丽水地区所有员工平均薪酬(万元/人)3.647.706.676.12
当地平均薪酬(万元/人)[注2]/6.756.465.87
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薪酬(万元/人)[注3]春风动力(603129)/11.7311.1214.21
隆鑫通用(603766)/6.866.635.78
力帆股份(601777)/3.044.413.81
钱江摩托(000913)/7.977.957.02
可比公司平均值[注5]7.407.537.71
当地上市公司生产人员薪酬(万元/人)维康药业(300878)/4.784.663.93
起步股份(603557)/[注4]6.457.73
当地上市公司平均值[注5]4.785.565.83

2-153

[注3]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生产人员薪酬总额/生产人员人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的薪酬总额等于当年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扣除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薪酬后的剩余部分;生产人员人数的数据均来源于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员工情况数据[注4]起步股份自2020年10月起取消自主生产模式,全部采用外协生产模式,故2020年报中无生产人员的人数[注5]可比公司未披露2021年1-6月薪酬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亦呈逐年增长趋势。

2018-2020年度,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略低于当地制造业的平均薪酬,主要系取数口径不一致所致。当地平均薪酬取制造业整体平均值,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人员薪酬,不限于生产人员薪酬,对比公司丽水地区整体员工薪酬,高于当地制造业平均水平。另外,将公司生产人员薪酬与当地上市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进行比较,水平相当。

2018-2020年度,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总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1)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人员所在地区为杭州、重庆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薪酬水平整体上高于公司所在地丽水市;2)生产人员薪酬水平与公司产量相关。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当地上市公司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差异逐年缩小,2020年度的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上市公司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

2. 公司对生产人员的人工工时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等与职工工资考核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对生产人员的工资核算采用“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的方式进行统计计算。在实际执行中,公司的生产人员于每个工作日上午上班时、午休前后及下午下班时通过考勤机进行指纹或面部影像打卡,以统计当日工时。生产人员工资以自然月为统计单位,次月初由运营中心的信息技术人员从系统导出上月考勤记录,并将考勤记录发送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算员工工时。同时,每月车间主任需根据日生产情况,手工填写各生产人员的计件统计表,并经各生产人员确认后,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的纸质计件记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工资核算专员根据生产人员的计件统计表、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工时统

2-154

计表以及单位工资标准核算生产人员工资,并按时将工资表上传至OA系统,由生产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长审核。出纳根据审核后的工资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部门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准确记录和统计了公司生产人员的工时。

(五)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制造费用明细构成,制造费用在各个项目分配的依据和方法

1. 报告期内自制产品的制造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委外加工费1,070.6944.152,642.9356.80716.7030.16507.2829.90
辅助材料609.4325.13953.4120.49632.3526.61576.7434.00
折旧费289.3211.93409.938.81533.8022.47268.0515.80
能源费200.568.27322.926.94350.9514.77193.6811.42
租赁费156.186.4482.361.7757.923.41
其他98.944.08241.495.19142.255.9992.845.47
合 计2,425.12100.004,653.05100.002,376.04100.001,696.51100.00

2-155

的标准加工费金额的乘积为权重,将加工费分摊至各完工产品成本;2)其他制造费用:公司按车间归集制造费用,以当月该车间完工产品数量与标准耗用直接材料金额的乘积为权重,将当月归集的除加工费外的制造费用分摊至各车间完工产品成本。

(六)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能源使用量与各类产品生产数量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能源类别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数量
电(万千瓦时)222.12338.80367.10557.92275.71379.75232.95311.00
水(万立方米)19.325.8116.325.1912.433.616.481.88
天然气(万立方米)42.0615.2664.4924.2549.8215.5435.8412.67
合 计283.50/447.91/337.96/275.27/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电力耗用量(万千瓦时)338.80557.92379.75311.00
其中:汽动车耗电量146.39227.96200.59176.77
电动车耗电量160.63267.98110.60114.46
头盔耗电量31.7861.9868.5719.77
产品产量91.06174.40117.6058.04
其中:汽动车产量(万辆)12.6620.209.6911.49
电动车产量(万辆)51.4680.1922.2826.85
头盔产量(万个)26.9474.0185.6319.70
汽动车单位产品耗电量 (千瓦时/每辆)11.5711.2920.7015.38
电动车单位产品耗电量 (千瓦时/每辆)3.123.344.964.26
头盔单位产品耗电量 (千瓦时/每个)1.180.840.801.00

2-156

的车型注塑、焊接等工序耗电量差异较大,2019年公司生产的大排量车型占比较高导致单位耗电量上升;2) 2019年度公司汽动车和电动车产量较少,规模效应导致单位耗电量有所上升。 2020年度汽动车和电动车单位耗电量较2019年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及部分工序委外所致:1) 2020年公司生产的小排量车型占比上升导致单位耗电量下降,2019年和2020年公司大排量汽动车(150CC及以上)产量分别为2.45万辆和3.33万辆,增幅34.78%;2019年和2020年公司小排量汽动车(150CC以下)产量分别为7.24万辆和16.90万辆,增幅133.31%,小排量汽动车产量大幅增加导致单位耗电量下降;2) 2020年度公司产量大幅增加,汽动车较上年增加108.42%,电动车较上年增加259.90%,规模效应导致单位耗电量下降;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状况良好,订单量充裕,生产旺季时,个别订单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完成的情况,为保证交货的及时性,公司将部分汽动车及电动车零部件的生产工序进行委外加工,并支付相应加工费,该等工序主要包括精加工、喷塑、抛光等,耗电量较大。2020年市场需求增加,当期支付的委外加工费为3,146.64万元,较2019年650.97万元增长383.37%。委外工序的增加导致了能源耗用量与整车产量非同比变动,致使2020年整车单位能耗量较2019年下降。公司2018年度头盔单位耗电量较高主要系头盔为当期新增业务,产量较低,相对耗电量高,2019年和2020年趋于稳定。2021年1-6月头盔单位耗电量较2020年上升,主要系2021年1-6月头盔产量较上年减少27.20%,导致单位耗电量上升。

(七) 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有:

1. 了解和评估公司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执行控制测试,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 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统计表,核查了公司向拓宇实业采购的产品明细及报告期内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成本资料,询问公司有关收入成本的分类统计情况等;

3. 了解公司直接材料的明细构成,以及直接材料成本核算过程,关注材料成本结转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4. 结合主要原材料的市场报价,分析直接材料采购单价波动的原因,关注

2-157

公司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的公允性;

5. 核查了公司全地形车、摩托车及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对核心零部件的使用情况,核查并重新测算公司核心零部件的耗用与产品产量之间的配比资料,分析核心零部件的实际耗用量与理论耗用量存在差异的原因并核查其合理性;

6. 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工人工资核算、制造费用分配依据和方法、能源使用情况及产量情况;

7. 获取公司生产工人工资表,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和经营当地平均工资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的合理性;

8. 获取制造费用明细表,分析制造费用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获取制造费用分配表,检查并重新计算制造费用在各完工产品中的分配情况;

9. 获取公司主要能源耗用清单,与各期产量进行配比,进行分析性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18年和2019年公司外购产成品成本均大于非自主品牌(外购)的销售收入,系产品销售统计分类原因,其经调整后的外购产品成本小于对应的销售收入,公司外购产成品直接销售给客户,只是日常经营中的产品种类及型号调节及搭配销售,该种情况下公司不属于其经销商;公司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公允,采购价格波动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核心零部件同时有外购和自制情况,核心零部件使用量与产品产量匹配;公司生产工人平均职工薪酬与同行业、当地平均工资存在差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能源使用量与各类产品生产数量相匹配。

七、关于自产核心部件对毛利率影响。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在产品生产和成本控制方面有着显著优势。发行人已实现发动机、车架、轮毂、电机、电池(组装)、主电缆等在内的产品核心部件的自主生产,其中发动机在报告期内的自制比例达到75%以上,电池的自制比例在2019年达80%以上,车架、电机等的自制比例在2019年达90%以上。通过主要产品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公司可以降低制造成本,把控产品质量,实现产品生产和研发的高效集成。发行人自制产品要包括钢材、铝材、发动机配件、塑料颗粒、轮胎、电芯、磁钢、控制器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自制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0.62%、91.49%和90.80%。报告期内,发行人全地形车的单价分别为3,115.24万元、3,435.04万元、3,979.41万元,摩托车的单价分别为3,016.20万元、

2-158

3,129.06万元、3,711.45万元,电动滑板车的单价分别为1,020.12万元、1,670.49万元、1,242.24万元,电动平衡车955.01万元、920.27万元、680.27万元。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自制各项核心零部件的成本,与同类产品外采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发行人自制各项核心零部件与外采同类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水平、质量差异;(2)核心零部件以自制为主,是否是发行人毛利率较同行业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量化披露对各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具体影响情况;(3)分产品披露前五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期限;

(4)结合发行人产品的技术水平、可比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对应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补充披露全地形车、摩托车的单价上涨,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单价2019年大幅下跌的原因及合理性;(5)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已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2条)

(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制各项核心零部件的成本,与同类产品外采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发行人自制各项核心零部件与外采同类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水平、质量差异公司汽动车及电动车产品所涉及原材料或零配件较多,为便于更好地把控质量,有效控制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公司选择将部分核心零部件进行自制。报告期内,汽动车(全地形车、摩托车)自制核心零部件主要为发动机、轮毂、车架等;电动车自制核心零部件主要为电机、电池包等。由于同一种核心零部件涉及型号较多,在尺寸、材料等方面亦有不同,因此同一种但不同型号核心零部件的外购价格及自制成本均存在一定差异。为增加价格方面的可比性,公司特选择型号、尺寸、材料方面尽可能相同或接近的同一种核心零部件进行比较。

1.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核心零部件的成本、外购价格情况及差异合理性

(1) 汽动车自制核心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汽动车(全地形车、摩托车)的自制核心零部件发动机、车架、轮毂的外购平均单价和自制平均成本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零部件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发动机 (110cc发动外购平均单价643.36535.73643.34637.93
自制平均成本437.07421.96416.39424.56

2-159机)

机)差异率[注1]32.06%21.24%35.28%33.45%
车架 (135D2/125D2全地形车)外购平均单价[注2]162.94148.12148.12144.29
自制平均成本122.45109.85114.39109.79
差异率24.85%25.84%22.77%23.91%
轮毂 (全地形车6寸铁轮毂)外购平均单价[注3]//8.267.34
自制平均成本5.994.835.955.38
差异率//28.04%26.70%

2-160

3)轮毂外购价格与自制成本情况公司使用的轮毂包括铁轮毂和铝轮毂,其中铁轮毂既有自制又有外购,铝轮毂均系外购。报告期内,公司外购和自制的铁轮毂在尺寸结构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外购铁轮毂价格由于加厚、喷塑、增加碟刹/毂刹等因素也会导致与相同尺寸的自制铁轮毂成本差异较大。公司选取用量较大的6寸全地形车铁轮毂中的一款进行外购价格与自制成本的比较。其在报告期内的外购平均单价(折算后)在

7.34元至8.26元之间,自制平均成本在4.83元到5. 99元之间,二者的差异率在28%左右。

(2) 电动车自制核心零部件

公司自2018年开始从事电动车业务,电动车自制核心零部件主要为电机、电池包等。报告期内,公司电动车电机、电池包由外购为主转为自制为主,其相关外购价格与自制成本情况如下:

1)电动滑板车电机、电池包的外购价格与自制成本情况

①电动滑板车电机

2018年,公司开始从事电动滑板车业务,在外购电动滑板车电机的同时开始自制部分同类型电机。2019年及以后,公司大部分电动滑板车电机为自制,外购电机主要为规格型号较大的电机,如用于轮径十寸的电动滑板车等,与公司自制电机不同。公司选取在2018年度同时外购和自制量较大的H851车型用36V电机进行自制成本与外购价格比较,公司自制平均成本为118.82元/个,外购同类型电机平均单价为109.31元/个。公司自制的电动滑板车电机成本与外购价格差异较小(由于公司在2018年刚开始自制电机,自制成本相对略高,但随着电机自制经验和技术的积累,自制成本有所下降,公司在2020年度的电动滑板车电机平均自制成本为104.28元/个)。电机为电动滑板车的核心部件,使用量大,且由于整体封闭而难以查看外购产品的内部结构并核验零件质量(如使用的磁钢、线圈等),为了保证电机的功率稳定性、耐用性、安全性以及整车产品质量,尽管部分型号的电机自制成本略高于外购价格,公司仍对大部分电动滑板车电机进行自制。

②电动滑板车电池包

2018年,公司在外购电动滑板车电池包的同时开始自制电池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电池组装技术的提高, 2019年及以后基本自制电动滑板车用

2-161

电池包。公司选取2018年度同时外购和自制量较大的H851车型用36V5.2AH电池进行自制成本与外购价格比较,自制平均成本为171.91元/组,外购同类型平均单价为189.52元/组,差异率9.29%。

2)电动平衡车电机、电池包的外购价格与自制成本情况

①电动平衡车电机

公司自制与外购的电动平衡车用电机存在电机型号、配置等方面的差异,选取报告期各期同时存在自制和外购并且使用量较大的电机进行自制成本和外购价格比较。2018年度,公司选取的6.5寸/24V电机自制平均成本为62.52元/个,外购同类型电机平均单价为62.40元/个;2019年度,公司选取的P550/6寸/24V/150W电机自制平均成本为47.02元/个,外购同类型电机平均单价为

46.02元/个;2020年度,公司选取的P807/8寸/36V/250W电机自制平均成本为

86.41元/个,外购同类型电机平均单价为99.12元/个;2021年1-6月,公司选取的PB652/6.5寸/24V电机自制平均成本为45.35元/个,外购同类型电机平均单价为66.21元/个。由于电机为电动平衡车的核心部件,为了保证电机的功率稳定性、耐用性、安全性以及整车产品质量,尽管部分型号的电机自制成本略高于外购价格,公司仍对大部分电动平衡车电机进行自制。

②电动平衡车电池包

公司在2018年主要外购电池包用于电动平衡车的生产,随着公司的发展,2019年及以后主要通过自制电池包来供应电动平衡车的生产,仅外购少量特殊型号电池包用于特定型号的电动平衡车生产。公司选取在2018年度同时外购和自制量较大的P651、P658、P659、P6510通用25.2V/2.6AH电池进行自制成本与外购价格比较,公司自制平均成本为71.59元/组,外购同类型电池价格为81.68元/组,差异率为12.35%。

2. 核心零部件自制与外购同类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水平、质量差异情况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为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并保证产品质量,核心零部件主要采用自制方式。目前,汽动车所用的发动机、轮毂、车架等核心零部件大部分已实现自制,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所用的电机、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也基本实现自制,但部分规格和型号的发动机、电机由于所需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要求较高,公司采用外购的方式来满足生产需求。在规格基本相同的同类产品中,公司自制的产品与外购产品技术水平相当,质量更有保障,能够满足产品的正常运行和安

2-162

全性要求,保证产品质量。

(二) 核心零部件以自制为主,是否是发行人毛利率较同行业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量化披露对各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具体影响情况;核心零部件以自制为主,能够有效控制核心零部件的供应节奏和产品成本,提高产品性价比,是公司毛利率较同行业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1. 汽动车产品自制核心零部件对毛利率的影响

对于汽动车产品(包含全地形车和摩托车),核心零部件包括发动机、车架、轮毂、主电缆等,其中发动机、轮毂、主电缆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故拟合并分析自制核心零部件对全地形车、摩托车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个、元/个

汽动车核心部件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成本
发动机[注1]外购45,871758.0686,432691.7729,585868.1218,771902.37
自制74,884469.81128,768455.9074,436481.2790,672482.91
小计120,755215,200104,021109,443
节约成本 (万元)620.851,035.99632.18772.70
车架 [注2]外购1,584181.422,982124.431,82770.851,15794.61
自制148,776115.26137,513106.0192,946112.61117,68998.25
小计150,360140,49594,773118,846
节约成本 (万元)571.60485.93348.89385.43
轮毂 [注3]外购铝轮毂62,75366.2578,39061.7439,83464.3666,91268.16
外购铁轮毂16,49947.9979,88040.5083,58128.0484,87230.70
自制铁轮毂553,25716.62779,86812.33237,25614.24314,42510.39
小计632,509938,138360,671466,209
节约成本 (万元)306.49320.63112.62108.90
电缆 [注4]自制123,64816.04176,45019.0796,38018.88118,21318.25
小计123,648176,45096,380118,213
节约成本 (万元)84.99144.2177.9992.46
节约情况 [注5]节约成本合计 (万元)1,5841,986.751,171.681,359.49

2-163

汽动车核心部件

汽动车核心部件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成本
汽动车销售收入合计(万元)48,242.8072,007.0144,283.6238,206.52
节约成本占汽动车销售收入的比重3.28%2.76%2.65%3.56%
电动滑板车核心部件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164数量

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成本数量单位成本数量单位 成本
电池[注1]外购------41,110176.42
自制275,357147.88405,868151.76108,346152.8148,034176.04
小计275,357147.88405,868108,34689,144
节约成本(万元)718.611,086.98292.17149.22
电机[注2]外购15,717149.0648,178158.97463184.3246,333118.85
自制306,770107.20450,023104.16107,095113.6444,061118.80
小计322,487498,201107,55890,394
节约成本(万元)----
节约情况[注3]节约成本合计 (万元)718.611,086.98292.17149.22
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合计(万元)27,785.2735,140.7613,610.085,363.27
节约成本占电动滑板车销售收入的比重2.59%3.09%2.15%2.78%

2-165

对于电动平衡车产品,核心零部件主要为电池、电机及控制器等。2018年度公司开始自主生产电动平衡车时,电池主要对外采购、电机约50%对外采购,随着公司生产技术的成熟,2019年开始电池、电机逐渐以自制为主。自制核心零部件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个,元/个

电动平衡车核心部件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单位 成本数量单位成本数量单位成本数量单位 成本
电池[注1]外购--17,843134.034,771138.50146,92593.28
自制198,11566.72356,39864.10113,53571.8152,28775.78
小计198,115374,241118,306199,212
节约成本233.28403.15143.8869.92
电机[注2]外购58,37070.8124,50182.5418,44751.51193,24264.83
自制308,64744.84428,28547.17218,56860.44187,88461.13
小计367,017452,786237,015381,126
节约成本(万元)----
节约情况[注3]节约成本合计233.28403.15143.8869.92
电动平衡车销售收入合计6,421.7018,832.688,973.4312,904.94
节约成本占电动平衡车销售收入的比重3.63%2.14%1.60%0.54%

2-166

报告期内,假设核心零部件因自制而节约的成本均体现在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公司因自制电池、电机而节约的成本占电动平衡车销售收入比例在0.54%-3.63%之间,对公司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 分产品披露前五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毛利率情况,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期限

1. 全地形车产品前五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毛利率情况,主要合同条款和合同期限

(1) 前五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 /ODM销售额 (万元)占全地形车总收入比
2021年1-6月1SUNDANCE GS LLC美国ODM9,034.8823.29%
2ASPEKT LLC俄罗斯ODM2,717.057.00%
3CONTACT CO.,LTD俄罗斯ODM1,460.973.77%
4GVA BRANDS加拿大ODM1,281.523.30%
5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945.992.44%
合计15,440.4039.80%
2020年度1SUNDANCE GS LLC美国ODM7,383.4113.96%
2ASPEKT LLC[注1]俄罗斯ODM4,278.098.09%
3FAMILY ATV[注2]美国自有品牌2,234.854.23%
4GVA BRANDS加拿大自有品牌1,698.003.21%
5TOMAHAWK TRADING INC美国自有品牌1,502.862.84%
合计17,097.2132.34%
2019年度1ASPEKT LLC俄罗斯ODM2,021.606.61%
2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1,421.604.64%
3POWERSPORTSMAX美国自有品牌1,107.033.62%
4J&Y CYCLES LLC美国自有品牌692.732.26%
5PARTS AND COMPONENTS SUPPLIER LTD墨西哥ODM672.632.20%
合计5,915.5919.33%
2018年度1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1,743.276.58%
2M-TRADE LLC俄罗斯ODM1,742.566.57%
3OOO "ANTEY"俄罗斯ODM916.183.46%
4POWERSPORTSMAX[注3]美国自有品牌822.893.10%

2-167年度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 /ODM销售额 (万元)占全地形车总收入比
5TOMAHAWK TRADING INC美国自有品牌796.693.01%
合计6,021.5922.72%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1ASPEKT LLC涛涛车业(境内)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汽动车,订单明确型号及数量 价格:宁波港的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20%定金,剩余80%货款到货后120天付清[注1]
2SUNDANCE GS LLCTAO MOTOR双方签订《销售合同》有效期1年,然后按需下订单; 最新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3.1采购内容:ATV、GO KARTS DB 等,订单明确型号和数量 价格:订单明确具体价格(一般为TAO MOTOR的批发价格) 付款方式:预付10%定金,剩余90%货款发货前付清
3POWERSPORTSMAXTAO MOTOR签署《贸易商协议》,有效期一年,然后按需下订单; 最新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1.2贸易商协议主要内容: 指定POWERSPORTSMAX 为TAO MOTOR产品(主要是汽动车产品)在美国的零售贸易商(RETAIL DEALER);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4GVA BRANDS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汽动车,单个订单明确型号及数量等信息 价格:宁波港的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货款15%的定金,剩余85%的货款,装船后90天之内付清
5TOMAHAWK TRADING INCTAO MOTOR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产品,订单明确型号及数量 价格:订单明确价格(一般为TAO MOTOR的批

2-168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发价格) 付款方式:支票,一般情况下上门取货[注2]
6SMART TOYSTAO MOTOR双方签订《贸易商协议》,有效期1年,然后按需下订单, 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1.22贸易商协议主要内容: 指定SMART TOYS 为TAO MOTOR产品(主要是汽动车产品)在美国的零售贸易商(RETAIL DEALER)。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7J&Y CYCLES LLCTAO MOTOR双方签订《贸易商协议》,有效期1年,按需下订单,最新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1.4贸易商协议主要内容: 指定J&Y CYCLES LLC 为TAO MOTOR产品(主要是汽动车产品)在美国的零售贸易商(RETAIL DEALER)。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8PARTS AND COMPONENTS SUPPLIER LTD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汽动车,订单明确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20%定金,见提单复印件付80%货款
9M-TRADE LLC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汽动车,订单明确型号及数量 价格:宁波港的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30%定金,见提单复印件付70%货款
10FAMILY ATVTAO MOTOR单签订单货到付款,上门取货
11OOO "ANTEY"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汽动车,订单明确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20%定金,剩余80%到货后150天内付清
12CONTACT CO.,LTD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汽动车,订单明确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20%定金,剩余80%到货后150天内付清

2-169年度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 /ODM销售额 (万元)占摩托车销售收入比例
2021年1-6月1SUNDANCE GS LLC美国ODM2,897.4230.66%
2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679.007.18%
3MOSHIN LLC美国自有品牌347.113.67%
4MY SCOOTER AND ATV美国自有品牌293.353.10%
5MEFAST WHOLESALE美国自有品牌156.311.65%
合计4,373.2046.27%
2020年度1SUNDANCE GS LLC美国ODM2,054.6910.74%
2POWERSPORTSMAX美国自有品牌1,268.296.63%
3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1,194.376.24%
4MY SCOOTER AND ATV美国自有品牌566.692.96%
5MOTORSPORTS PLANET LLC美国自有品牌507.592.65%
合计5,591.6329.23%
2019年度1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1,139.288.33%
2POWERSPORTSMAX美国自有品牌1,065.647.79%
3MY SCOOTER AND ATV美国自有品牌564.274.13%
4BW INC美国自有品牌268.801.97%
5DG MOTORSPORTS美国自有品牌262.481.92%
合计3,300.4724.13%
2018年度1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618.495.29%
2POWERSPORTSMAX美国自有品牌498.254.26%
3TOMAHAWK TRADING INC美国自有品牌450.803.85%
4BARTON MOTORS MICHAL MINKINA美国自有品牌306.352.62%
5DG MOTORSPORTS美国自有品牌290.242.48%
合计2,164.1318.50%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2-170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1POWERSPORTSMAXTAO MOTOR同全地形车的约定
2SMART TOYSTAO MOTOR同全地形车的约定
3MY SCOOTER AND ATVTAO MOTOR签署《贸易商协议》,有效期一年,然后按需下订单; 最新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1.4贸易商协议主要内容: 指定其为TAO MOTOR产品在美国的零售贸易商(RETAIL DEALER);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4MEFAST WHOLESALETAO MOTOR按需签订订单订单中约定型号、数量、价格 付款方式为“见货付款(DUE UPON RECEIPT),货物自提”
5Q9 WHOLESALESTAO MOTOR签署《贸易商协议》,有效期一年,然后按需下订单; 最新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1.4贸易商协议主要内容: 指定其为TAO MOTOR产品在美国的零售贸易商(RETAIL DEALER); 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6BW INCTAO MOTOR签署《贸易商协议》,有效期一年,然后按需下订单; 最新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1.4贸易商协议主要内容: 指定其为TAO MOTOR产品在美国的零售贸易商(RETAIL DEALER),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7DG MOTORSPORTSTAO MOTOR按需签订订单订单中约定型号、数量、价格 付款方式为“见货付款(DUE UPON RECEIPT),货物自提”
8TOMAHAWK TRADING INCTAO MOTOR按需签订订单支票,货物自提[注1]
9BARTON MOTORS MICHAL MINKINA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汽动车,订单约定具体要求、数量、价格 价格:宁波港的FOB价 付款方式:按约定付款,预付20%定金,80%发货后90天付款
10MOSHIN LLCTAO MOTOR签署《贸易商协议》,有效期一年,然后按需下订单; 最新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1.4贸易商协议主要内容: 指定其为TAO MOTOR产品在美国的零售贸易商(retail dealer);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2-171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ODM销售额 (万元)占电动滑板车销售比例
2021年1-6月1AMAZON美国自有品牌7,407.5326.83%
2LOGICOM S.A法国ODM4,527.2416.40%
3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2,362.248.56%
4SOFLOW AG瑞士ODM1,871.196.78%
5MGTS S.A.瑞士ODM1,811.476.56%
合计17,979.6765.12%
2020年度1AMAZON[注1]美国自有品牌7,283.5220.73%
2LOGICOM S.A法国ODM5,814.4816.55%
3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4,950.0214.09%
4SOFLOW AG瑞士ODM2,009.695.72%
5WALBERG URBAN ELECTRICS GMBH德国ODM1,306.373.72%
合计21,364.0860.80%
2019年度1LOGICOM S.A法国ODM2,851.4820.95%
2AMAZON[注1]美国自有品牌1,983.5014.57%
3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606.004.45%
4INTENTIO TOMASZ LABNO波兰ODM579.114.26%
5FRELIN SP. Z O.O.波兰ODM451.783.32%
合计6,471.8747.55%
2018年度1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278.315.19%
2MULTI SERICE西班牙自有品牌273.105.09%
3DUNHAMS美国自有品牌181.753.39%
4DEUTCHIN GMBH德国自有品牌147.342.75%

2-172

年度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ODM销售额 (万元)占电动滑板车销售比例
5FRY'S美国自有品牌113.462.12%
合计993.9618.53%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1AMAZONGOLABS持续有效,直至任何一方终止根据采购订单约定采购产品、价格等,90天付清
2LOGICOM S.A涛涛车业双方签订《独家经销协议》(EXCLUSIVE DISTRIBUTION AGREEMENT)期限: 2018.11.11~2020.11.10,(2020.12.1修订,自修订起3年有效) 按需下订单采购内容:ODM电动滑板车(双方约定2019年、2020年采购量均达到2万台) 价格:FOB价 付款条件:发货60天后,100%信用证付款
3WALMARTGOLABS《供应商一般商品协议》2017.6.2签订,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与沃尔玛网站(WALMART.COM)签订协议,公司成为沃尔玛的DSV ORDERS(直运供应商:沃尔玛提供快递单,并委派运输公司从GOLABS仓库发货至最终消费者):付款起算日为GOLABS装运产品之日起算,期限为7天 与沃尔玛(WALMART INC)签订协议,沃尔玛批发(先运到沃尔玛中转中心):付款起算日为GOLABS装运产品之日起算,期限90天1%付款折扣,120天全额付款
GOLABS《供应商一般商品协议》2019.8.23签订,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协议
GOLABS《供应商一般商品协议》2019.8.28签订,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协议
4LLC KIDMAN GROUP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电动滑板车 价格:FOB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65%定金,35%余款发货后付清
5SOFLOW AG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电动滑板车 价格:FOB价,上海港或苏州港

2-173

6INTENTIO TOMASZ LABNO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电动滑板车,订单约定型号、数量、价格 价格:FOB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30%定金,70%余款在到港前一星期付清
7FRELIN SP. Z O.O.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电动滑板车,订单约定型号、数量、价格 价格:FOB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20%定金,80%货款在货物到港前一星期付清
8MULTI SERVICIOS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的电动滑板车;订单约定型号、数量、价格 价格:FOB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25%定金,剩余75%见提单后付款
9DUNHAM'S ATHLEISURE CORPORATIONGOLABS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的电动滑板车等 订单约定型号、价格、付款方式等
10DEUTCHIN GMBH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产品 价格:FOB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20%定金,剩余80%到货后360天付款
11FRY'SGOLABS2018.10.9双方签订《批发协议》,未约定协议有效期,后按需下订单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的滑板车、平衡车 付款方式:发货后60天内付款,2%的现金折扣
12WALBERG URBAN ELECTRICS GMBH涛涛车业2020年6月7日双方签订《合作合同》,有效期3年,按需下订单采购内容:ODM电动滑板车 价格:FOB价
13MGTS S.A.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产品 价格:FOB 付款方式:装船日支付100%不可撤销信用证(60日)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ODM销售额 (万元)占电动平衡车销售比例
2021年1-6月1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4,437.4469.10%
2ACADEMY SPORTS美国自有品牌224.853.50%
3TARGET美国自有品牌124.271.94%

2-174

年度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ODM销售额 (万元)占电动平衡车销售比例
4ALL THINGS FUN加拿大自有品牌55.620.87%
5DSG美国自有品牌16.090.25%
合计4,858.2675.65%
2020 年度1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13,503.8371.70%
2TARGET美国自有品牌1,558.078.27%
3ACADEMY SPORTS美国自有品牌641.933.41%
4ALL THINGS FUN加拿大自有品牌143.430.76%
5DSG美国自有品牌134.110.71%
合计15,981.3784.86%
2019 年度1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4,814.9053.66%
2ACADEMY SPORTS美国自有品牌372.824.15%
3DUNHAM'S SPORTS美国自有品牌299.123.33%
4TARGET美国自有品牌82.160.92%
5ALL THINGS FUN加拿大自有品牌80.730.90%
合计5,649.7362.96%
2018 年度1WALMART美国自有品牌2,092.5616.22%
2DUNHAMS美国自有品牌432.353.35%
3DEUTCHIN GMBH德国自有品牌180.551.40%
4ALL THINGS FUN加拿大自有品牌102.320.79%
5FAMILY ATV美国自有品牌76.100.59%
合计2,883.8822.35%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1WALMARTGOLABS主要内容见电动滑板车的约定
2TARGETGOLABS双方2019年1月11日签订《线上合作伙伴协议》[注1],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协议,后协议约定:GOLABS成为TARGET的供应商 订单明确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

2-175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续按需下订单
3DALLAS POWER SPORTTAO MOTOR双方签订《销售商协议》[注2],自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新合同签订时间2021/1/2授权DALLAS POWER SPORT为贸易商;贸易商可以向美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商可以经营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品牌;贸易商不得使用公司品牌(除非用于广告和产品销售过程)。装运产品之日起30天付款 订单:明确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
4ALL THINGS FUN[注3]TAO MOTOR CANADA——
5DSGGOLABS按需签订订单交货60天全额付款,买方承运
6ACADEMY SPORTSGOLABS2018/10/01签订,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中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付款期限为产品装运后60天
7DUNHAM'S ATHLEISURE CORPORATIONGOLABS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的电动平衡车等 订单约定型号、价格、付款方式等
8DEUTCHIN GMBH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同电动滑板车)采购内容:公司自有品牌产品 价格:FOB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20%定金,剩余80%到货后360天付款
9SMART TOYSTAO MOTOR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8年执行的协议签订时间2018/1/16付款期限为产品装运后30天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ODM销售额(万元)占头盔销售比例
20211-6月1FUEL HELMES.INC美国ODM585.6829.04%
2XIAN FU MOTORCYCLE PARTS TRADING CO.,LIMITED中国香港ODM527.8126.17%
3GR INDUSTRIAL (HK) LIMITED中国香港ODM171.068.48%

2-176年度

年度排名客户名称国别自有品牌/ODM销售额(万元)占头盔销售比例
4MIDDLEWESTBIKES INC.美国ODM145.567.22%
5浙江嘉炜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ODM55.212.74%
合计1,485.3173.65%
2020 年度1FUEL HELMES.INC[注1]美国ODM1,392.6031.39%
2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注2]墨西哥ODM1,047.2023.60%
3XIAN FU MOTORCYCLE PARTS TRADING CO.,LIMITED中国香港ODM1,007.7722.72%
4MIDDLEWESTBIKES INC.美国ODM300.436.77%
5BRC TOYS LLC墨西哥ODM67.881.53%
合计3,815.8886.01%
2019 年度1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墨西哥ODM2096.6750.70%
2FUEL HELMES.INC美国ODM937.9722.68%
3XIAN FU MOTORCYCLE PARTS TRADING CO.,LIMITED中国香港ODM473.4611.45%
4FAMILY ATV美国ODM101.112.44%
5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中国ODM76.841.86%
合计3,817.7092.31%
2018 年度1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墨西哥ODM457.6846.00%
2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中国ODM399.5340.15%
3XIAN FU MOTORCYCLE PARTS TRADING CO.,LIMITED中国香港ODM43.274.35%
4MOTO GEAR CITY INC.美国ODM23.872.40%
5GR INDUSTRIAL (HK) LIMITED中国香港ODM18.781.89%
合计943.1394.79%

2-177

[注2]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收入包括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和OPERADORAEN SERVICIOS COMERCIALES SA DE CV收入合计上述客户中,除XIAN FU MOTORCYCLE PARTS TRADING CO.,LIMITED(大陆地区经营实体:广州市腾昶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外,在中国大陆地区均无经营实体。

(2) 前五大客户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期限情况

报告期内,头盔的前五大客户共涉及11个主体,其与公司签订合同(或订单)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1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注1]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明确图片、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10%的定金,剩余90%装船后90天付清
2FUEL HELMES.INC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明确“描述”、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提单日期后30天付款
3XIAN FU MOTORCYCLE PARTS TRADING CO.,LIMITED涛涛车业2020.3.20双方签订《销售合同》,有效期一年,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中明确规格、数量、价格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根据订单具体约定,包括:交货港以每次跟买方确认为准,见提单复印件支付全款;装柜后到港前付清尾款
4OPERADORA EN SERVICIOS COMERCIALES SA DE CV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明确图片、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 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10%定金,剩余90%货款装船后90天付清
5MIDDLEWESTBIKES INC.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明确图片、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 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30%定金,剩余70%的货款见提单复印件后付款
6BCS INTERNATIONAL,INC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FOB宁波港,见提单后30天付款
7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注2]涛涛车业一年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付款期为1个月
8MOTO GEAR CITY INC.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明确图片、型号及数量

2-178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主体合同期限 /订单频率主要合同条款(或订单主要内容)
价格:FOB 宁波港 付款方式:预付30%定金,剩余70%的货款见提单复印件后付款
9GR INDUSTRIAL (HK) LIMITED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明确“描述”、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10%定金,90%质检后装船前付清;装船标志:TBA
10BRC TOYS LLC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采购内容:ODM头盔,订单明确图片、型号及数量 价格:FOB价 付款方式:预付30%定金,剩余70%的货款见提单复印件后付款
11浙江嘉炜进出口有限公司涛涛车业按需签订订单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付款期为1个月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

2-179项 目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
全地形车4,469.9610.504,045.220.694,017.4114.143,519.7811.77
摩托车3,078.09-2.863,168.64-15.273,739.8517.103,193.745.8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单价变动
电动平衡车483.03-12.70553.29-18.67680.27-26.08920.27
电动滑板车1,321.8627.631,035.72-16.621,242.24-25.641,670.49

2-180

初期,主要通过亚马逊平台及自有网站自营销售,采用“撇脂定价法”,定价较高;2019年度,随着市场竞品增加以及技术进步,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销售价格逐渐下降;(2)与亚马逊合作模式变化的影响:2018年度公司与亚马逊的合作主要是公司通过亚马逊平台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销售价格较高;2019年7月以后,公司原来通过亚马逊平台自主定价直接销售,改为亚马逊“买断式”销售为主,导致了公司销售单价的下降。

(五) 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已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具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公司虽未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有保密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以规范研发人员的涉密行为,具体内容如下(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六) 核查过程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外购核心零部件的采购明细,了解采购单价的波动情况,获取自制核心零部件的成本构成,将两者进行对比关注价格差异,并向公司管理层、生产人员、研发及技术人员询问,了解公司自制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情况及其与同类外购零部件的差异;

2.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了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的前五大客户对应的销售收入情况,并查阅了主要客户合同、订单,核实相关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期限等;

3. 通过互联网查询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发展情况等有关信息,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询问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技术人员,了解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情况,查阅了可比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对应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分析公司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主

2-181

要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的波动原因;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影响产品毛利率的关键因素,将其与公司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4. 查阅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询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有关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自制各项核心零部件的成本与同类产品外采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核心零部件以自制为主,是公司毛利率较同行业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2019年公司全地形车、摩托车的单价上涨,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单价大幅下跌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与5名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保密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

八、关于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3%、46.42%和42.80%,高于同行业平均值。报告期内,发行人摩托车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18年和2019年摩托车毛利率超过春风动力17个百分点,且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毛利率大幅高于九号机器人。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各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量化分析并披露摩托车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摩托车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供、产、销体系,产品核心部件自制率较高,境外客户均由公司自行开拓”的具体依据,相关信息披露表述是否客观、准确;(3)结合九号机器人行业地位及其自主品牌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销售毛利率情况,其他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企业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毛利率远高于其他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披露各类产品境内和境外销售毛利率、不同销售渠道毛利率、线上销售的毛利率、不同类型客户毛利率、不同销售品牌(自主品牌、ODM、外购)毛利率,并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对毛利率较高执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方法及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13条)

(一)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各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2-182

1. 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各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户外休闲娱乐兼具短途交通代步功能的汽动车、电动车及其配件、用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50CC~300CC排量段的全地形车、50CC~250CC排量段的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优质的生产能力、完善的质量体系,经过多年研发与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主要产品已通过美国的EPA、CARB、CPSC以及欧洲的E-MARK、CE等认证,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及欧洲,在当地市场得到渠道商及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公司已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国家或地区建立起包括自有及第三方电商平台、批发商、零售商在内的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网络,并与沃尔玛、亚马逊、TARGET等国际零售商业巨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产品质量好、性价比高,在消费者群体中广受欢迎。

公司的小排量汽动车(包括全地形车和摩托车)主要出口至欧美市场,具有一定市场地位。2017年-2020年期间,公司合计销售全地形车37.81万辆,摩托车(包含越野摩托车)18.32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发布的《2021年6月产销快讯》,公司2021年度1-6月全地形车(沙滩车)产品出口数量排名第一(公司90,707辆,第二名春风动力71,193辆),出口金额排名第二(公司3,995.5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865.53万元;第一名春风动力27,329.8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6,922.39万元。因公司专注于小排量全地形车,春风动力专注于大排量全地形车,单价差异较大)。

电动车业务是公司2018年以来重点发展的产业,其市场地位逐渐加强。2017年-2020年期间,公司电动平衡车及电动滑板车的销量分别为64.49万辆、48.36万辆。根据对公司滑板车产品在美国亚马逊网站销售排名跟踪情况,2020年初至2021年3月末,公司H600、H853等多款电动滑板车产品在美国亚马逊网站销售排名长期处于同类产品前列(参与排名的包括其他与公司产品相似的滑板车产品以及价格较低的儿童滑板车、助力滑板车、平衡车等)。

2. 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全地形车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的比较及原因分析

2-183

公司的全地形车主要是排量在50CC~300CC的车辆,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了春风动力的四轮车和北极星的越野车/雪地车进行了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主 体选取产品类别2021年 1-6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
全地形车毛利率情况比较 [注]春风动力(603129)四轮车35.12%36.28%34.14%
北极星(PII.N)越野车/雪地车27.17%26.88%28.61%28.42%
可比公司平均值27.17%31.00%32.44%31.28%
涛涛车业(全地形车)46.59%46.17%42.38%39.78%
主 体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春风动力(北美)[注]25.18%24.95%27.78%
北极星(美国、加拿大)85.27%88%88%87%
涛涛车业(美国、加拿大)72.79%76.53%73.56%81.55%
主体[注1]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春风动力(603129)[注2]46.54%47.71%46.23%
涛涛车业54.98%51.31%47.41%44.23%

2-184

北美地区销售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等汽动车产品,其未单独披露在北美地区销售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的单品毛利率,故对汽动车产品进行合并比较;涛涛车业数据为其在美国、加拿大地区销售的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的毛利率[注2] 春风动力在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分地区销售情况2018-2019年度,公司汽动车产品在美国、加拿大地区的销售毛利率略低于春风动力在当地销售的毛利率,2020年度公司汽动车产品在美国、加拿大地区的销售毛利率高于春风动力,主要系美国孙公司Veloz线上销售收入及毛利增加所致,公司与春风动力不存在重大差异。

(2)摩托车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比较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摩托车与可比公司相关产品的比较情况如下:

类别主 体选取产品类别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摩托车毛利率情况比较[注]春风动力(603129)两轮车[注]23.33%28.72%27.02%
北极星(PII.N)摩托车8.45%3.44%7.55%11.55%
隆鑫通用(603766)摩托车13.25%15.97%19.08%17.73%
力帆股份(601777)摩托车及配件[注]8.61%7.49%13.75%
钱江摩托(000913)两轮摩托车28.06%28.35%25.08%22.37%
可比公司平均值16.59%15.94%17.58%18.48%
涛涛车业(摩托车)49.99%49.92%45.17%44.74%

2-185

(3)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与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比较及原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平衡车及电动滑板车与可比公司相关产品的比较情况如下:

类别主 体选取产品类别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电动车毛利率情况[注]九号机器人电动平衡车-27.12%21.31%25.66%
电动滑板车-25.04%29.30%
涛涛车业电动平衡车34.60%41.67%41.30%55.85%
电动滑板车41.83%40.98%43.64%62.82%
主体选取产品类别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春风动力(603129)两轮车[注]23.33%28.72%27.02%
北极星(PII.N)摩托车8.45%3.44%7.55%11.55%
隆鑫通用(603766)摩托车13.25%15.97%19.08%17.73%
力帆股份(601777)摩托车及配件[注]8.61%7.49%13.75%
钱江摩托(000913)两轮摩托车28.06%28.35%25.08%22.37%

2-186

可比公司平均值

可比公司平均值16.59%15.94%17.58%18.48%
涛涛车业(摩托车)47.10%49.92%45.17%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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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人民币约335.83元);2)美国政府在2018年8月23日-2019年7月31日期间对50CC排量的摩托车加征25%关税,以及在2019年9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150CC、200CC排量的摩托车、越野车加征15%关税。公司根据加征关税及同行业调价情况,对50CC排量的摩托车相应上调售价约15%。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的摩托车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2. 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拥有完整的供、产、销体系,产品核心部件自制率较高,境外客户均由公司自行开拓”的具体依据,相关信息披露表述是否客观、准确

(1)公司拥有完整的供、产、销体系

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约1,400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14.32%、14.65%和13.18%,公司外购的零部件较多,核心部件自制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委外加工主要为部分精加工、压铸和注塑等的加工,主要工序均由公司自行完成;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自有网站、第三方电商平台的线上销售网络,以及通过批发商、零售商等的线下销售网络;公司组建有境内外贸销售团队、境内跨境电商销售团队,以及北美多点仓库直销、北美线上销售团队等,销售体系健全,销售渠道丰富。

(2)产品核心部件自制率较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生产体系,在生产经营中不仅掌握了高效的整车组装及调试能力,而且已实现发动机、车架、轮毂、电机、电池(组装)、主电缆等在内的产品核心部件的自主生产,其中发动机在报告期内的自制比例达到75%以上,电池的自制比例在2019年达80%以上,车架、电机等的自制比例在2019年达90%以上。通过主要产品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公司可以有效降低制造成本,把控产品质量,掌握核心技术,及时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产品生产和研发的高效集成。

(3)境外客户均由公司自行开拓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展会、商务拜访等渠道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关系的建立未依赖其他第三方。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外客户合作良好,且与POWERSPORTSMAX、LOGICOM S.A等在内的欧美当地具有竞争力的批发商、零售商,沃尔玛、亚马逊、TARGET、ACADEMY在内的国际大型公司及商超直接建立了稳定

2-188

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的采购金额呈现不断增加趋势。

(三) 结合九号机器人行业地位及其自主品牌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销售毛利率情况,其他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企业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毛利率远高于其他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 九号机器人行业地位及毛利率情况

根据九号机器人披露的公开资料,九号机器人在同行业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并且在产业链中占据核心地位。2018-2020年度,九号机器人与小米集团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金额分别为243,418.10万元、239,971.04 万元和275,611.26万元,占每年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57.31%、 52.33%和45.91%,整体呈现较高的比例。

2018-2020年度,九号机器人按品牌及销售渠道统计的销售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其未披露不同品牌的分产品毛利率):

单位:%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占收入总额比例毛利率占收入总额比例毛利率占收入总额比例毛利率
九号机器人线下-定制产品独家分销45.5352.1215.1157.4520.79
线下-自主品牌分销21.7721.6244.3415.4839.17
线下-ODM产品直销11.0119.6738.9022.9139.76
线上-自主品牌分销8.734.1035.042.5539.35
线上-自主品牌M2C直营12.902.4936.101.6036.93
综合毛利率99.94100.0027.42100.0028.86
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39.5341.2229.7942.7130.6557.90

2-189

售,公司售价相对较高。

2. 公司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毛利率远高于其他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毛利率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原因主要为:

(1)公司“仓储式”销售模式,通过境外子(孙)公司对外销售提升整体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美国、加拿大地区销售占比在70%以上。公司通过境外子(孙)公司直接在当地销售,需自行承担FOB出口后的海运费、进口关税、运营费用等,终端售价较直接以FOB出口的公司高,毛利率亦相对较高。

(2)报告期内公司“线上直接销售”占比呈增加趋势,线上销售毛利率高

报告期内,公司从2018年初开始自产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后,产品通过境外线上渠道以自有品牌直接销售占比较大,因线上销售直面终端用户,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

(3)产品以自产为主,且核心部件自制率高,有利于控制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以自产为主,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核心部件如电池包、电机等逐渐由公司自行生产。报告期内,公司自制核心部件对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的毛利率影响3%以内。

综上,公司在供、产、销等各环节涉入较为广泛,综合导致公司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毛利率高于其他可比公司。

(四) 补充披露各类产品境内和境外销售毛利率、不同销售渠道毛利率、线上销售的毛利率、不同类型客户毛利率、不同销售品牌(自主品牌、ODM、外购)毛利率,并分析毛利率差异原因。

1. 各类产品境内和境外销售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境外,境内销售较为零星,境内外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占收入比、毛利率:%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
境内销售1,097.161.2025.80809.940.5916.95
境外销售9,0518.9198.8045.81135,733.4299.4144.55

2-190

项目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
合计91,616.0710045.57136,543.3610044.3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
境内销售486.370.6633.85522.440.8725.95
境外销售73,213.8299.3442.8659,774.3499.1346.60
合计73,700.1910042.8060,296.7810046.42
类型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汽动车毛利率全地形车47.7546.1742.3839.78
摩托车49.9949.9245.1744.74
小计48.1947.1743.2441.30
电动车毛利率电动平衡车34.6041.6741.3055.85
电动滑板车41.8340.9843.6462.82
其他电动车55.0957.9445.0243.55
小计41.6641.8142.8056.98
头盔毛利率28.2138.3837.8730.94
配件及其他毛利率57.5637.2543.1049.53
主营业务毛利率45.5744.3942.8046.42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
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76,935.2583.9842.47115,052.0684.2641.03
线上直接销售14,679.9616.0261.8221,448.4515.7162.52
其他零星销售0.860.00-31.5142.850.03-20.28
合计91,616.07100136,543.36100

2-191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收入金额占收入比毛利率
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59,591.9080.8639.9043,105.5971.4940.60
线上直接销售14,045.1619.0655.2717,184.1628.5061.03
其他零星销售63.120.093.117.030.0112.87
合计73,700.1910060,296.78100
产品类别渠道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全地形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47.05%44.69%41.41%38.97%
线上销售68.37%66.79%53.85%54.83%
摩托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48.69%45.86%40.82%43.69%
线上销售56.17%63.13%55.43%49.25%
电动滑板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36.95%34.79%37.38%52.5%
线上销售61.40%64.03%57.41%68.09%
电动平衡车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25.36%38.79%36.05%36.46%
线上销售64.00%60.12%53.24%62.27%
头盔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24.27%36.61%37.83%30.0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
自主品牌52,672.6855.2785,816.9249.9750,942.4147.2349,355.6349.79
ODM37,853.3032.2245,051.3232.6520,510.2832.809,218.9130.86
外购1,090.0940.725,675.1353.092,247.5033.561,722.2432.97

2-192

项目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
合计91,616.0745.57136,543.3644.3973,700.1942.8060,296.7846.42
产品类别品牌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全地形车自主品牌62.23%54.90%48.63%43.31%
ODM36.03%36.11%30.10%31.64%
外购37.35%36.21%30.54%25.41%
摩托车自主品牌54.84%52.35%47.03%47.25%
ODM43.46%38.78%31.60%27.60%
外购41.99%39.33%37.51%36.57%
电动滑板车自主品牌53.45%49.63%49.88%63.11%
ODM25.38%27.31%34.37%37.32%
电动平衡车自主品牌34.60%41.71%41.30%55.85%
ODM----
头盔ODM23.91%35.87%37.48%28.78%

2-193

2. 获取公司收入成本表,分析摩托车毛利率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3. 取得九号机器人招股说明书,分析其行业地位及毛利率情况;获取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销售清单,分析其变动情况;与管理层和销售人员沟通,了解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销售模式、价格变化等情况;

4. 获取公司各年度收入成本表,从不同维度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因销售渠道、生产等方面的差异,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 因公司摩托车产品的供、产、销模式及受关税影响情况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区别,其毛利率较同行业高,毛利率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拥有完整的供、产、销体系,产品核心部件自制率较高,境外客户均由公司自行开拓”表述客观、准确;

3. 因公司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产品销售模式、生产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区别,其毛利率高于其他公司;公司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4. 公司经线上直接销售毛利率通常高于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主要系线上销售(直面终端消费者,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售价较高。公司自主品牌毛利率通常高于ODM)产品销售的产品毛利率合理,系自主品牌主要经北美子(孙)公司对外销售,销售价格包含海运费、关税、运营费用等,价格高于ODM产品以FOB方式出口的价格,以及多年积累的品牌效应和通过线上直接销售等因素影响。

5. 公司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九、关于期间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732.65万元、15,176.43万元和13,403.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7%、24.62%和17.83%,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619.24万元、3,560.66万元和5,086.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9%、5.78%和6.77%。2019年孙公司GOLABS因专利诉讼支付律师代理费1,544.03万元。2018年,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28.80万元。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

441.96万元、-787.95万元和-529.26万元,汇兑损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

2-194

别为-13.06%、15.38%和5.93%。请发行人:(1)量化分析并披露发行人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招股说明书称“2018年下半年,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GOLABS对电动车产品进行适当备货,导致2019年度销售上升的情况下,运输费用逆势下降”,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未实现销售收入即确认销售费用的情形,2018年是否提前确认运输费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运输费的具体明细,结合运费单价、运输距离等披露运输费与产品销售地域和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运输费波动是否存在异常,2019年发行人收入增加该项目反而减少的原因;(3)补充披露销售费用中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的具体构成、用途、主要支付方、报告期内波动的原因、金额较大的原因,2019年发行人收入增加该项目反而减少的原因,相关费用支付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4)补充披露销售费用中租赁费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仓库费用的差别,租赁费金额较大的原因,仓库费2019年相较2018年下降的原因;(5)补充披露2018年股份支付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方法及相关计算过程,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6)补充披露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平均职工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和经营所在地平均工资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7)补充披露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是否存在差异;(8)结合汇率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各期汇兑损益发生额与外币项目的匹配关系及合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4条)

(一) 量化分析并披露发行人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春风动力(603129)6.78%8.67%14.08%13.13%
北极星(PII.N)7.38%7.74%8.24%8.09%
九号公司(689009)6.96%7.46%6.35%4.36%
隆鑫通用(603766)1.17%1.02%2.79%2.45%

2-195力帆股份(601777)

力帆股份(601777)5.18%11.14%8.19%6.81%
钱江摩托(000913)4.24%3.21%4.26%4.50%
行业平均5.28%6.54%7.32%6.56%
公司17.50%13.21%17.83%24.62%
公司剔除因模式差异产生的费用后[注]5.82%5.52%8.47%9.49%
公司简称2021年1-6月 营业收入主营产品销售模式销售区域渠道
春风动力(603129)CNY 36.07亿元全地形车、摩托车、游艇及后市场用品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约60%为外销,外销区域主要为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等公司拥有独立自主产品商标,绝大部分产品以自有品牌出售。外销通过境外子公司的经销商或授权区域经销商销售。内销主要通过国内经销商或直接向直销客户销售。
北极星(PII.N)USD 40.68亿元越野车、雪地车及摩托车经销模式销售区域遍布全球,但主要集中在北美地区通过在北美大约2,300个独立经销商的网络、30个子公司大约1,400个独立的国际经销商以及在北美以外120 多个国家/地区的大约90个独立分销商的网

2-196络进行销售。

络进行销售。
九号公司(689009)CNY 47.19亿元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服务类机器人及其他产品系列主要为线下定制产品独家分销、自品牌分销、ODM产品直营、自主品牌 M2C 直营约40%为外销,境外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为美洲、欧洲、亚太等定制产品供应小米集团,以及通过KSR、ATHENA、等垂直渠道分销商,MEDIAMART 、WALMART、BESTBUY、COSTCO 等欧美连锁分销商进行品牌分销,ODM渠道销售等
隆鑫通用(603766)CNY 61.54亿元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汽油机等经销模式为主,直销和代理营销模式为辅约60%为外销,外销区域主要为南美洲、北美洲、亚洲(不含中国)、非洲等国内销售主要采取区域代理销售和直接对终端经销商销售的模式;出口销售主要采取通过区域客户进行分销的模式以及自主品牌销售模式
力帆股份(601777)CNY 17.36亿元摩托车、乘用车、发动机及通用汽油机等经销模式为主,直销和代理营销模式为辅约有60%产品出口境外整车主要采取经销商模式,先按行政区域划分选择省级经销商,再通过省级经销商向下分销的方式进行;发动机及通用汽油机一般采用经销商区域代理制或公司办事处直销
钱江摩托(000913)CNY 21.31亿元摩托车及相关零配件等买断式经销约有40%产品出口境外
公司CNY 9.26亿元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及头盔等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和线上直接销售相结合的模式98%以上产品出口境外,外销区域主要为北美洲、欧洲、南美洲、亚洲(不含中国)等公司以批发商、零售商销售为主,同时结合自有网站和亚马逊、沃尔玛等第三方电商平台或商超进行销售

2-197

平台销售,发生的运费、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等要明显高于九号公司,相比销售费用率亦高。

3.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针对销售费用,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获取销售费用明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明细项目对比,分析差异原因的合理性;

(2) 将公司销售费用的变动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进行比对分析;

(3) 将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进行比对分析;分析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判断其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

(二) 招股说明书称“2018年下半年,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GOLABS对电动车产品进行适当备货,导致2019年度销售上升的情况下,运输费用逆势下降”,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未实现销售收入即确认销售费用的情形,2018年是否提前确认运输费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运输费的具体明细,结合运费单价、运输距离等披露运输费与产品销售地域和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运输费波动是否存在异常,2019年发行人收入增加该项目反而减少的原因

1.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未实现销售收入即确认销售费用的情形,2018年度是否提前确认运输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规定,生产、采购环节产生的运输费予以计入存货成本。从美国子(孙)公司单体来看,从境内母公司采购发生的清关、海运及内陆运费属于外购商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可以计入存货成本。但从合并层面来看,公司发生的清关、海运及内陆运费系公司为销售而产生的内部调拨费,不属于产成品成本的组成部分,且与履约合同不相关,故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公司将清关、海运及内陆运费计入销售费用。

公司2018年度对电动车产品进行适当备货相应的清关、海运及内陆运费系公司销售环节的内部调拨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与可比公司对境内主体销售至境外主体产生的运输费会计处理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注1]核算内容报表科目

2-198

春风动力(603129)

春风动力(603129)港口至子公司 CFP 仓库运输费销售费用、营业成本[注2]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运保费、境外进口的清关税费销售费用
安克创新(300866)发送至境内外仓库或线下客户的物流费用销售费用
公司境外子公司进口的清关及海运费销售费用
项目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境内销售运费[注1]507.63651.64473.87251.07
境外销售运费[注1]2,064.293,127.072,445.192,425.22
境外子公司进口的 清关及海运费6,742.947,454.702,472.133,220.10
其他323.65394.18364.76320.29
合 计9,638.5111,627.595,755.956,216.68

2-199销售地域

销售地域项目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境内公司对外销售境内销售运费(万元)507.63651.64473.87251.07
外销货柜数(个)7431,076818436
单位货柜运费(万元/个)0.680.610.580.57
境内公司销售给境外子公司清关及海运费(万元)6,742.947,454.702,472.133,220.10
销售货柜数(个)1,3531,826723.00964.00
单位货柜运费(万元/个)4.984.083.423.34
境外公司对外销售境外线上零售收入 (万元)14,598.8021,432.0914,045.1617,184.16
亚马逊买断收入(万元)7,963.077,370.152,028.95
境外销售运费(万元)2,064.293,127.072,445.192,425.22
销售运费率9.15%10.86%15.21%14.11%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200

运输费

运输费7,066.597,848.885,755.956,216.68
主营业务收入91,616.07136,543.3673,700.1960,296.78
占 比7.71%5.75%7.81%10.31%

2-201

商业贿赂情形

1. 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及市场推广费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具体明细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广告宣传费亚马逊平台广告宣传费1,704.471,025.08554.491,296.02
谷歌平台广告宣传费488.08708.72769.76559.19
其他平台广告宣传费124.24197.63197.17274.29
小 计2,316.791,931.431,521.422,129.50
市场推广费亚马逊平台服务费1,810.891,313.40733.861,806.26
促销费用795.05785.78310.62198.99
其他587.21410.94308.25353.17
小 计3,193.152,510.121,352.732,358.42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广告宣传费2,316.811,931.431,521.422,129.50
占营业收入比重2.50%1.39%2.02%3.45%
市场推广费3,193.152,510.121,352.732,358.42
占营业收入比重3.45%1.81%1.80%3.83%

2-202

速打开市场,公司加大了市场前期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的投入,通过亚马逊和谷歌平台大量投放广告等方式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故2018年度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

2019年公司收入增长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反而下降,主要系(1) 随着产品知名度的不断提高,2019年公司相对减少了对产品广告宣传的投入;(2) 自2019年7月开始,GOLABS与亚马逊网站合作模式由平台式销售改为买断式销售,相应减少了15%的平台服务费及相关广告费;(3) 2019年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收入增加,该销售模式下投入的广告宣传费低于线上零售。

2020年广告宣传费总额有所增加,但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下降,主要系2020年公司批发商、零售商收入持续增加,该销售模式下投入的广告宣传费低于线上零售;2020年市场推广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较2019年波动较小。

2021年1-6月广告宣传费及市场推广费较2020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系2021年1-6月亚马逊平台式销售收入增加。公司在美国地区与亚马逊合作模式主要为买断式销售,在加拿大地区与亚马逊仍然以平台式模式合作,2021年1-6月TAO MOTOR CANADA通过亚马逊以平台式销售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自行车及储能电源等较上年同期增加5,457.37万元,导致相应的亚马逊销售广告费较2020年同期增加1,191.93万元、相应的亚马逊平台服务费较2020年同期增加1,154.19万元,由于亚马逊销售模式下销售费用率高于其他销售模式,故2021年1-6月广告宣传费率及市场推广费率较2020年有所上升。

3.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针对广告宣传费及市场推广费,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将公司广告宣传费及市场推广费的变动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进行比对分析;

(2) 了解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的具体核算内容,根据费用性质判断分类是否准确;

(3) 抽查公司广告宣传费及市场推广费的合同、协议、结算记录等;检查费用的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

(4) 检查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任职情况及个人卡流水,是否与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的费用支付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商业贿赂;

2-203

(5) 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凭证实施截止测试,以验证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计入正确期间。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波动的原因合理;2019年公司收入增加广告宣传费和市场推广费反而减少的原因合理;相关费用支付方与公司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商业贿赂情形。

(四) 补充披露销售费用中租赁费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仓库费用的差别,租赁费金额较大的原因,仓库费2019年相较2018年下降的原因

1. 租赁费核算的具体内容及租赁金额较大的原因

公司租赁费核算的系境外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费。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的租赁费较大系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主要销售区域租有仓库和办公场所。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要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租方租赁面积 (平方英尺)租赁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CHINO INDUSTRIAL PARTNERS LLC84,327加利福尼亚州220.56342.20217.38239.48
2201 LUNA ROAD LLC102,150得克萨斯州197.49449.58421.81395.32
CLAYSON ROAD INDUSTRIAL PARK34,164多伦多93.31157.16149.46131.62
BRAMSEN PROPERTY LTD112,406多伦多76.43
HM PEACHTREE CORNERS I LLC30,826佐治亚州74.95129.19120.03114.28
R. R. Donnelley & Sons Company80,780得克萨斯州58.18
PLDAB LLC19,200印第安纳州33.2365.8063.6047.80
COASTLINE CAPITAL FUND MANAGEMENT LLC2,008加利福尼亚州19.0123.5039.0636.19
INTERMART,INC.D/B/A INTERNATIONAL WHOLESALE MART14,400得克萨斯州37.3336.91
ST. JOHN PROPERTIES, INC.11,481马里兰州11.2569.79
小 计773.171,204.751,059.501,034.48
租赁费总额787.461,279.581,150.711,088.69

2-204占 比

占 比98.18%94.15%92.07%95.02%

2-205

项 目

项 目行次金额
发行新股数量(万股)140.00
每股公允价格(元/股)28.00
2018年度每股收益(元/股)30.52
2018年度市盈率4=2/315.38
公允价值(万元)5=1*2320.00
每股增资价格(元/股)62.28
实际出资额(万元)7=1*691.20
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万元)8=5-7228.80

2-206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总额(万元)2,119.483,637.732,940.232,632.42
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人) [注1]1411119989
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15.0332.7729.7029.58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注2]春风动力(603129)38.4435.8736.88
隆鑫通用(603766)11.8011.279.53
力帆股份(601777)15.088.8810.08
钱江摩托(000913)10.5722.1517.94
可比公司平均值18.9719.5418.61
项 目公司名称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万元)1,408.942,491.071,613.811,359.68
公司管理人员平均人数(人)192168117102
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7.3414.8313.7913.33
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春风动力(603129)31.1428.4417.84
隆鑫通用(603766)15.1013.5013.35
力帆股份(601777)26.2612.0915.67
钱江摩托(000913)29.2525.0029.62
可比公司平均值25.4419.7619.12

2-207当地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

当地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维康药业(300878)13.0612.2513.10
起步股份(603557)18.5910.4510.48
当地上市公司平均值15.8311.3511.79
项 目所在地区人员类别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人员平均薪酬境内地区[注1]销售人员11.1422.0323.8917.25
管理人员6.2612.1210.338.98
美国-得克萨斯州销售人员16.4535.8431.2832.20
管理人员18.9441.1540.9937.24
加拿大-安大略省销售人员21.9050.3131.0829.94
管理人员10.2817.0622.6623.51
当地平均薪酬[注2]丽水市6.756.455.87
美国-得克萨斯州36.1434.1332.92
加拿大-安大略省32.6031.9129.15

2-208

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美国得克萨斯州、加拿大安大略省2018-2020年度当地平均薪酬数据来源于美国劳工局及加拿大统计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均高于当地平均薪酬。公司境外美国得克萨斯州地区的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薪酬接近,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平均薪酬。加拿大安大略省地区的销售人员2018-2019年度平均薪酬接近当地平均薪酬,2020年度高于当地平均薪酬,系该地区该年度销售增速较快,销售人员的提成增长较多;加拿大安大略省地区的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当地平均薪酬,系公司管理人员为从事基础性管理工作的行政财务人员,薪酬水平较低。

4. 研发人员的平均职工薪酬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营所在地平均薪酬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所在地平均薪酬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公司名称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万元)1,318.511,373.23808.23745.67
公司研发人员平均人数(人)2031248375
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6.5011.079.749.94
公司当地平均薪酬(万元/人)6.756.465.87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春风动力(603129)23.2119.0618.74
隆鑫通用(603766)9.699.888.31
力帆股份(601777)12.7317.5311.46
钱江摩托(000913)11.9715.3415.93
可比公司平均薪酬14.4015.4513.61
当地上市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万元/人)维康药业(300878)8.979.579.31
起步股份(603557)11.9511.159.25
当地上市公司平均薪酬10.4610.369.28

2-209

薪酬总额及平均薪酬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与隆鑫通用较为接近,低于春风动力、力帆股份、钱江摩托,总体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春风动力、力帆股份、钱江摩托的研发人员所在地区分别为杭州、温岭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薪酬水平整体高于公司所在地丽水市。对比公司研发人员薪酬与丽水市当地上市公司人均薪酬,差异较小。

5.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针对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平均职工薪酬,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获取公司各期工资表,统计各类人员人数及薪酬总额,并据此计算平均薪酬;根据丽水市社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美国劳工局、加拿大统计局官网披露数据,统计各地区当地年度平均薪酬;

(2) 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地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统计各期相关人员人数及薪酬总额,并据此计算平均薪酬;

(3) 将公司各类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人员的平均薪酬进行比对分析,并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判断其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各类人员平均薪酬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

(七) 补充披露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是否存在差异

1. 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方法

公司建立了《研发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研发经费的管理以及研发费用的核算。根据制度规定,研发项目立项由研发中心提出申请,经生产部、采购部、品质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研发中心制定研发计划,明确研发项目的任务、人员、时间、预算等,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以研发项目为基础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不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科目按项目下设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技术服务费、产品设计费、折旧及摊销和其

2-210

他。具体内容如下:

(1) 职工薪酬: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从研发项目立项开始之时,定位归纳研发人员计入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的工资一般按研发项目计划编制预算,分别计入各对应的研发项目。

(2) 直接材料:系归集公司进行产品研发时领用的原材料、研发模具投入、样品领用等相关支出。

(3) 技术服务费:主要系公司为新产品取得产品认证及专利等支付的认证费、咨询服务费等。

(4) 产品设计费:主要系公司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 折旧及摊销:主要系研发用固定资产发生的折旧费用。

(6) 其他:主要系研发人员发生的与产品技术交流研讨、新产品送检、认证、现场试挂、试运行等相关的差旅费用。

公司在研发费用发生时,借记“研发支出-研发项目-对应各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2. 公司研发费用与税务申报加计扣除金额对比情况

公司2018-2020年度研发费用与税务申报加计扣除金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金额3,827.182,616.332,188.19
高新申报研发费用金额3,827.182,616.332,188.19
申报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2,667.742,073.251,725.14
申报的不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1,159.44543.08463.05
税务申报加计扣除金额2,000.811,554.941,293.85
加计扣除比例75.00%75.00%75.00%
研发费用明细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不可加计扣除原因

2-211

涛涛车业:

涛涛车业:
直接材料738.41480.99333.70小批量试生产材料投入未加计扣除
折旧及摊销16.668.2918.15房屋租赁费及折旧费未加计扣除
其他118.5153.43111.20其他费用超单项目总额的10%未加计扣除
小 计873.58542.71463.05
深圳百客
职工薪酬240.52深圳百客属于批发及零售业,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技术服务费41.94
直接材料3.40
产品设计费0.37
小 计285.860.37
合 计1,159.44543.08463.05

2-212

针对研发费用,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了解公司研发投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研发项目立项、研发人员管理、研发项目验收、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

(2) 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与账面研发项目核对;

(3) 了解研发费用主要项目的归集方法,对直接材料结合项目分析波动原因;抽样检查与产品设计费、技术服务费等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对计入研发费用的薪酬、折旧、摊销与相关科目进行勾稽检查;

(4) 查阅公司报告期各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专项报告,对税务局认可的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基数进行了复核和比较;

(5) 对研发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以验证研发费用是否归入正确的期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将应归属于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研发费用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差异原因合理。

(八) 结合汇率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各期汇兑损益发生额与外币项目的匹配关系及合理性

1. 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发生额与外币项目的匹配情况

(1) 报告期内,各公司汇兑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 司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涛涛车业677.553,283.77-475.65-864.81
日本百客27.74-3.54
深圳百客26.4451.42
荷兰百客15.79-0.47
涛涛进出口11.4679.50-1.82-28.07
TAO MOTOR CANADA-135.469.21-51.79104.93
小 计623.523,419.89-529.26-787.95

2-213

期汇兑损益金额与账面汇兑损益金额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测算金额670.513,301.13-453.26-868.66
账面金额677.553,283.77-475.65-864.81
差异-7.0417.3622.39-3.85

2-214

美元兑加币汇率下降形成一定金额的汇兑收益,涛涛车业合并层面仍系汇兑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发生额与外币项目的匹配关系具有合理性。

3.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针对汇兑损益发生额与外币项目的匹配关系,我们查阅公司外币性项目明细账,查询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和美元兑加币汇率,结合汇率变动,对期间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与资产、负债类外币性项目年均余额进行比较分析。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发生额与外币项目的匹配关系具有合理性。

十、关于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1,916.53万元、22,678.34万元和19,592.86万元,主要为库存商品;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分别为633.62万元、1,383.55万元和1,963.6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情况。公司针对美国、加拿大市场主要采取“仓储式”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当地市场历年销售情况的分析和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期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后出口至美国或加拿大子(孙)公司的仓库,再由其通过各渠道进行销售。针对除美国、加拿大之外的境外市场(包括欧洲、东南亚及美洲等区域)主要采取“订单式”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存在境外子公司仓库对外转租收取租金的情形。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存货计价方法,采取该种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准确核算存货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2)补充披露各类存货的库龄(按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划分)、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结合存货库龄、存货周转率、可变现净值确认、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补充披露发行人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及销售周期,各类原材料的备货标准,存货库存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库存商品滞销情形;(4)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不同存货类别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形;(5)补充披露针对不同境外市场采用不同生产模式的原因,发行人过往预测境外市场销量和实际销量的差异情况;(6)补充披露发行人境外仓库的地址、面积、存放库存商品数量及盘点情况、存放数量与仓库面积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仓库对外转租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存货

2-215

与第三方存货是否可明确区分。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境外仓库存货执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方法及核查结论。(审核问询函第15条)

(一) 补充披露发行人存货计价方法,采取该种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准确核算存货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春风动力(603129)加权平均法
北极星(PII.N)先进先出法
九号机器人(689009)移动加权平均法
隆鑫通用(603766)加权平均法
力帆股份(601777)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钱江摩托(00091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021.06.30
项 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 计
原材料5,404.78147.1539.09213.005,804.02
自制半成品[注]4,754.42125.0046.2818.484,944.18

2-216在产品

在产品2,464.632,464.63
库存商品34,059.57277.4234.944.6634,376.58
发出商品2,696.692,696.69
委托加工物资689.81689.81
合 计50,069.90549.57120.31236.1450,975.92
占 比98.22%1.08%0.24%0.46%100.00%
2020.12.31
项 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 计
原材料5,169.3666.4451.98213.365,501.14
自制半成品4,017.2888.6759.927.424,173.29
在产品2,398.932,398.93
库存商品24,297.93440.1963.009.1524,810.26
发出商品1,305.801,305.80
委托加工物资474.29474.29
合 计37,663.58595.30174.90229.9338,663.71
占 比97.41%1.54%0.45%0.59%100.00%
2019.12.31
项 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 计
原材料2,532.14116.89139.3670.542,858.93
自制半成品1,645.68132.6911.961.421,791.76
在产品1,133.041,133.04
库存商品11,176.941,260.55295.8779.0412,812.40
发出商品898.84898.84
委托加工物资97.8997.89
合 计17,484.531,510.14447.19151.0019,592.86
占 比89.24%7.71%2.28%0.77%100.00%
2018.12.31
项 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 计
原材料2,275.65173.8174.301.592,525.35
自制半成品1,777.0627.442.900.571,807.97
在产品641.73641.73
库存商品15,267.261,077.98374.2916,719.53
发出商品783.44783.44
委托加工物资200.32200.32

2-217

合 计

合 计20,945.461,279.23451.492.1622,678.34
占 比92.36%5.64%1.99%0.01%100.00%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原材料304.00272.36213.05171.45
自制半成品128.06106.6526.6028.74
库存商品572.80342.81144.67159.80
发出商品5.4610.06
合 计1,010.32721.82384.32370.05
存货余额50,975.9238,663.7119,592.8622,678.34
占 比1.98%1.87%1.96%1.63%

2-218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营业成本52,944.4581,052.5243,199.8533,272.20
存货余额50,975.9238,663.7119,592.8622,678.34
存货周转率2.362.782.041.92
公司名称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春风动力 (603129)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063.341,763.471,806.161,479.24
存货余额101,087.2793,036.2444,671.8636,561.36
占比(%)2.041.904.044.05
北极星(PII.N)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9,161.3644,173.5739,527.1533,178.77
存货余额1,027,801.91812,545.80821,636.61698,573.56
占比(%)4.785.444.814.75
九号机器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896.804,912.683,951.841,513.84
存货余额178,466.12139,456.8494,278.90102,091.90
占比(%)3.303.524.191.48
隆鑫通用(603766)存货跌价准备余额926.181,641.921,163.08668.87
存货余额101,287.15106,616.5891,094.6882,488.36
占比(%)0.911.541.280.81
力帆股份(601777)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8,852.5751,254.5133,559.2332,834.95
存货余额325,029.50320,715.20134,659.17200,864.47
占比(%)15.0315.9824.9216.35
钱江摩托(000913)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883.267,850.716,604.867,183.72
存货余额105,373.10100,552.8593,194.77124,026.37
占比(%)6.537.817.095.79
同行业 均值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13,783.51111,596.8786,612.3276,859.39
存货余额1,839,045.051,572,923.511,279,535.991,244,606.02
占比(%)6.197.096.776.18

2-219公司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10.32721.82384.32370.05
存货余额50,975.9238,663.7119,592.8622,678.34
占比(%)1.981.871.961.63

2-220

“订单式”主要指公司针对除美国、加拿大之外的境外市场(包括欧洲、东南亚及美洲等区域)采取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组织生产,生产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入库,最后按照订单要求向客户交货,产品出库至宁波港口交货一般为1周左右,销售周期相对较短。

2. 公司各类原材料的备货标准

公司采取“按需采购、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生产中心每月初在考虑客户需求、生产批量规模等因素后,编制下月生产计划,采购中心收到生产计划后,结合库存物资现存量和原材料备货要求后编制下月采购计划。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备货标准如下:

分 类备货政策
钢材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备15天库存
发动机总成根据订单需要进行采购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胎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备7天库存
全地形车、摩托车轮毂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备15天库存
左箱体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备7天库存
右箱体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备7天库存
塑料颗粒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20天库存
铝材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20天库存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池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7-10天库存
电芯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7-10天库存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控制器根据订单需要进行采购,同时根据生产耗用常备两个货柜的安全库存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磁钢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1-2个月库存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轮胎按照生产耗用情况常备1-2个月库存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机根据订单需要进行采购,同时根据生产耗用常备两个货柜的安全库存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5,804.0211.395,501.1414.232,858.9314.592,525.3511.14

2-221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4,944.189.704,173.2910.791,791.769.141,807.977.97
在产品2,464.634.832,398.936.201,133.045.78641.732.83
库存商品34,376.5867.4424,810.2664.1712,812.4065.3916,719.5373.72
发出商品2,696.695.291,305.803.38898.844.59783.443.45
委托加工物资689.811.35474.291.2397.890.50200.320.88
合 计50,975.92100.0038,663.71100.0019,592.86100.0022,678.34100.00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库存商品余额34,376.5824,810.2612,812.4016,719.53
安全库存[注]26,472.2220,263.1310,799.968,318.05
差额-7,904.36-4,547.13-2,012.44-8,401.48

2-222

年三、四季度收入增长较快,期末库存商品备货量与公司2020年三、四季度销售规模相匹配。2021年6月末库存商品余额高于安全库存,主要系2021年6月末公司为满足订单备货较多,同时由于目前海运紧张,公司提前为下半年的销售旺季备货。

(四) 报告期各期末不同存货类别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形

1. 报告期各期末不同存货类别中有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列表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占比:%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60,901.4055,633.618,164.125,268.12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合计金额13,902.6512,547.655,881.615,175.37
匹配关系(期末在手订单金额/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合计金额)438.06%443.38%138.81%101.79%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注]60,901.4055,633.618,164.125,268.12
其中:自有品牌订单金额834.95392.62627.72236.87
ODM客户订单金额60,066.4555,240.997,536.405,031.25
存货50,975.9238,663.7119,592.8622,678.34
匹配关系(期末在手订单金额/存货金额)119.47%143.89%41.67%23.23%

2-223

2. 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少均为转销,无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情况,故不存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提其他[注]转销
2021年1-6月原材料272.3655.8124.17304.00
在产品106.6554.5533.14128.06
库存商品342.81436.42206.43572.80
发出商品5.465.46
合计721.82552.25263.751,010.32
2020年度原材料213.0579.0219.71272.36
在产品26.6096.0415.99106.65
库存商品144.67342.81-2.56142.11342.81
合 计384.32517.88-2.56177.82721.82
2019年度原材料171.4588.5646.95213.05
在产品28.742.704.8426.60
库存商品159.8017.142.3334.60144.67
发出商品10.0610.06
合 计370.05108.412.3396.46384.32
2018年度原材料54.92129.5012.97171.45
在产品3.1028.452.8128.74
库存商品173.6821.807.1642.84159.80
发出商品10.0610.06
合 计231.70189.817.1658.62370.05
主要销售主体市场分布生产模式原因

2-224

主要销售主体

主要销售主体市场分布生产模式原因
TAO MOTOR、GOLABS、VELOZ美国地区根据预计的市场需求及与客户往期的合作情况,公司自主生产备货(自有品牌)。涛涛车业生产完成后出口至美国或加拿大子(孙)公司的仓库,再由其通过各渠道进行销售公司在北美地区拥有自己的销售团队,通过自建仓库和销售渠道自主销售,能够就近更好地服务当地客户
TAO MOTOR CANADA加拿大地区
涛涛车业欧洲、北美、亚洲等地区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组织生产(自有品牌、ODM),生产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入库,最后按照订单要求向客户交货可最大程度满足各地区客户的不同需求;通过ODM方式与当地或国际知名品牌客户合作,公司与客户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项 目产品类别市场预测情况实际销量差异差异原因
2018年度全地形车49,20043,9365,264因关税原因,需求下降
摩托车24,70026,450-1,750预测偏差
2019年度全地形车44,60041,2683,332预测偏差
摩托车28,10029,669-1,569预测偏差
2020年度全地形车86,30082,7263,574预测偏差
摩托车58,60055,9022,698预测偏差
2021年 1-6月全地形车50,00047,7272,273预测偏差
摩托车30,00025,7954,205预测偏差
项 目产品类别市场预测情况实际销量差异差异原因
2018年度电动滑板车45,00026,23118,769对市场需求判断较为乐观
电动平衡车135,000132,9442,056预测偏差
2019年度电动滑板车75,00050,39724,603对市场需求判断较为乐观

2-225

电动平衡车

电动平衡车128,000127,317683预测偏差
2020年度电动滑板车228,000221,5866,414预测偏差
电动平衡车348,000335,80812,192预测偏差
2021年 1-6月电动滑板车100,000101,640-1,640预测偏差
电动平衡车130,000128,9161,084预测偏差
序号仓库地址仓库面积(平方 英尺)全地形车(辆)摩托车(辆)电动滑板车(辆)电动平衡车(辆)头盔(个)是否盘点公司盘点 比例
1170 BARTOR ROAD, TORONTO, ONTARIO34,1641,118-6-550100%
280 FENMAR DRIVE,TORONTO,ONTARIO21,15684-24,67333,0541,590100%
3NO. 2201 LUNA ROAD, CARROLLTON, TEXAS 75006102,1502,4191,49156,98753,4846100%
42019 Mckenzie Drive, Carrollton, TX 7500680,780--28,38710,028-100%
54575 EDISON AVE. CHINO, CA 9171084,3279,2123,8919,19774,007-100%
66510-A JIMMY CARTER BOULEVARD, PEACHTREE CORNERS, GEORGIA 3007130,82612728971,020-100%
78207-8211 ZIONSVILLE ROAD, INDIANAPOLIS, IN 4626819,200320530141--100%
合计372,60313,2806,201119,398171,5932,146--

2-226

项目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租赁仓库面积(平方英尺)372,603270,667296,548296,548
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英尺)[注1]372,603270,667266,548264,548
主要产品库存情况 [注2]全地形车(辆)13,2804,33210,50720,151
摩托车(辆)6,2014,2279,14215,728
电动滑板车(辆)119,39829,89135,96936,260
电动平衡车(辆)171,59349,60228,24537,480
头盔(个)2,1463,3932,3022,588

2-227

(七) 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了解和评估公司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公司存货计价方法,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计价方法进行比较;

3. 了解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结合期末各存货库龄情况以及存货周转率分析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了解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存货计提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查阅公司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变动表,判断其编制的合理性,了解是否存在利用该科目调节利润的情况;

4. 获取各期末存货清单及在手订单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5. 与公司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和采购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产品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各类原材料的备货标准以及各期市场预测情况等;测算公司历年的销售情况,分析各期库存商品的是否存在滞销;

6. 获取境外仓库租赁清单,查阅租赁合同,了解公司境外仓库的租赁情况、仓库实际状况以及存货存放情况,并实地走访重要境外仓库;

7. 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观察实物外观形态,重点关注存放时间较久、出现破损的存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计价方法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库存水平合理,不存在库存商品滞销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形;公司针对不同境外市场采用不同生产模式的原因具有合理性,过往预测境外市场销量和实际销量的差异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境外仓库存放数量与仓库面积相匹配性;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仓库存在对外转租的情况,转租期间公司存货与第三方存货可明确区分。

(八) 对境外仓库存货执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方法及核查结论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境外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境外存货构成及盘点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28

2021.06.30

2021.06.30
项 目TAO MOTORGOLABSVELOZTAO MOTOR CANADA日本 百客荷兰 百客美国 百客小计核查程序
仓库库存3,664.2210,542.02190.654,057.91461.12226.79109.9319,252.66视频监盘及委托第三方监盘
境内主体运往境外主体尚在运输过程中的存货1,663.032,697.781,081.1116.79449.795,908.50替代程序
境外主体已发出尚未确认收入的存货120.08121.2057.2725.63324.18替代程序
小 计5,447.3313,361.01247.925,164.65477.91676.59109.9325,485.33
2020.12.31
项 目TAO MOTORGOLABSVELOZTAO MOTOR CANADA日本 百客荷兰 百客美国 百客小计核查程序
仓库库存1,834.623,212.30162.991,881.01108.364.6812.317,216.28视频监盘及委托第三方监盘
境内主体运往境外主体尚在运输过程中的存货3,183.956,964.00682.6768.9310,899.56替代程序
境外主体已发出尚未确认收入的存货163.4093.3473.17329.91替代程序
小 计5,181.9710,269.65236.162,563.68108.3673.6112.3118,445.75
2019.12.31
项 目TAO MOTORGOLABSVELOZTAO MOTOR CANADA日本 百客荷兰 百客美国 百客小计核查程序
仓库库存3,982.153,517.53245.05819.048,563.78现场监盘
境内主体运往境外主体尚在运输过程中的存货1,549.671,142.8641.702,734.22替代程序
境外主体已发出尚未确认收入的存货41.10264.60108.51414.21替代程序
小 计5,572.934,924.99353.56860.7311,712.21
2018.12.31
项 目TAO MOTORGOLABSVELOZTAO MOTOR日本荷兰美国小计核查程序

2-229CANADA

CANADA百客百客百客
仓库库存7,149.553,959.67291.53850.0712,250.82现场监盘
境内主体运往境外主体尚在运输过程中的存货585.072,033.9089.192,708.16替代程序
境外主体已发出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628.04628.04替代程序
小 计7,734.626,621.61291.53939.2615,587.03

2-230期 间

期 间2019年度2018年度
监盘时间2019年12月30日、31日、2020年1月4日2019年5月18日、19日
地点GOLABS得州仓库、加州仓库、乔治亚州仓库;TAO MOTOR得州仓库、加州仓库、乔治亚州仓库;TAO MOTOR CANADA加拿大仓库GOLABS得州仓库、TAO MOTOR得州仓库、加州仓库
监盘人员徐文豪等审计人员徐文豪等审计人员
各类存货盘点方法实地盘存法实地盘存法
执行程序清点、记录、核实清点、记录、核实
监盘比例(剔除在途物资和发出商品)95.07%78.93%
抽盘比例(剔除在途物资和发出商品)72.16%61.06%
2021.06.30
仓库地址TAO MOTORGOLABSVELOZTAO MOTOR CANADA日本 百客荷兰 百客小计监盘金额抽盘金额
美国-得州1,059.436,726.09190.657,976.177,930.807,658.84
美国-加州2,242.943,465.295,708.235,478.975,478.97
美国-印第安纳州204.01204.01193.67

2-231

美国-乔治亚州

美国-乔治亚州157.8451.25209.09126.45
加拿大3,694.903,694.903,402.933,318.70
日本330.49330.49287.61
荷兰84.5684.5684.56
小 计3,664.2210,242.63190.653,694.90330.4984.5618,207.4517,504.9916,456.51
2020.12.31
仓库地址TAO MOTORGOLABSVELOZTAO MOTOR CANADA日本 百客荷兰 百客小计监盘金额抽盘金额
美国-得州609.111,997.40159.992,766.502,731.042,494.33
美国-加州1,082.281,046.583.002,131.862,131.861,967.57
美国-印第安纳州81.1881.1871.18
美国-乔治亚州62.063.0965.1530.87
加拿大1,881.011,881.011,601.27
日本33.9033.9033.90
荷兰3.623.623.62
小 计1,834.623,047.07162.991,881.0133.903.626,963.216,603.744,461.91

2-232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境外存货真实,公司存货计价方法合理,各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理、充分,各期末存货余额合理,存货周转与销售情况相符。

十一、关于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524.55万元、6,302.25万元和9,289.8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5%、10.22%和12.36%。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结合主要客户和新增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新增客户的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情况,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2)区分不同客户类型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比例、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期后回款情况,结合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等披露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包括逾期金额及占比、主要对象和逾期时间等),逾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期后回款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是否一致;(4)补充披露1年以上应收账款未收回的交易中,发行人与交易对手是否存在纠纷,并结合交易对手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6条)

(一) 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公司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结合主要客户和新增客户的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新增客户的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1.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800.9318,011.279,797.286,641.63
营业收入92,594.50138,556.6375,166.3561,644.64

2-233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9.07%13.00%13.03%10.77%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剔除亚马逊买断和沃尔玛批发)5.92%6.05%7.25%10.77%
公司销售模式模式解释结算周期
亚马逊通过网站平台零售公司通过亚马逊网站平台,自主对外销售14天
买断式销售由亚马逊买断公司货物,然后亚马逊再对外销售90天
沃尔玛直运式销售沃尔玛取得线上订单后,指定运输公司上门提货,然后直接发至沃尔玛终端客户7天
批发式销售由沃尔玛直接运至沃尔玛仓库,然后再由沃尔玛对外销售90天
客户名称/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备注
亚马逊买断发货90天后通过亚马逊后台结算,银行电汇付款
亚马逊平台销售发货14天后通过亚马逊后台结算,银行电汇付款

2-234

沃尔玛批发

沃尔玛批发发货90天后通过沃尔玛后台结算,银行电汇付款
沃尔玛直运发货7天后通过沃尔玛后台结算,银行电汇付款
LOGICOM S.A发货60天后,100%信用证付款2019年新增客户
FAMILY ATV发货后30日内银行电汇付款长期合作客户
MGTS S.A.发货60天后,100%信用证付款2019年新增客户
TOMAHAWK TRADING INC发货后 30日内银行电汇付款长期合作客户
MAXPRO LLC发货后 30日内银行电汇付款长期合作客户
MOTOSPORTS PLANET LLC发货后30日内银行电汇付款长期合作客户
MY SCOOTERS AND ATVS LLC发货后 30日内银行电汇付款长期合作客户
DEUTCHIN GMBH预付20%货款,剩余款项360天账期银行电汇付款仅在2018年有合作
ASPEKT LLC预付20%,剩余部分120天内银行电汇付款长期合作客户
DUNHAM'S ATHLEISURE CORPORATION发货后60日内银行电汇付款长期合作客户
COSTCO收货后60天银行电汇付款2018年新增客户
SUNDANCE GS LLC预付10%定金,剩余90%货款发货前付清2020年新增客户
项 目2021.06.30 /2021年1-6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应收账款销售额应收账款销售额应收账款销售额应收账款销售额
亚马逊买断4,762.337,963.073,571.977,370.151,760.602,028.95
亚马逊平台销售1,396.418,488.96350.605,367.51102.103,654.142,302.3811,930.30
沃尔玛批发1,078.897,250.927,428.0411,789.712,970.463,252.59
沃尔玛直运52.97226.52212.556,983.92132.742,168.3197.012,393.00
SUNDANCE GS LLC[注1]1,298.0912,012.0131.619,458.42
LOGICOM S.A1,163.944,567.69937.085,858.19633.832,880.290.92
FAMILY ATV[注2]450.341,380.33543.863,837.95401.743,412.61118.042,477.45

2-235MGTS S.A.

MGTS S.A.686.431,848.20161.99586.551.10
TOMAHAWK TRADING INC125.01968.71-3.241,959.12-6.46906.91-95.611,262.78
MAXPRO LLC75.67-40.142,256.69-49.922,227.7418.171,490.41
MOTOSPORTS PLANET LLC209.85737.071,787.73301.91701.13239.00820.51
MY SCOOTERS AND ATVS LLC569.72-0.081,525.798.871,301.4029.89977.02
DEUTCHIN GMBH260.80333.44
ASPEKT LLC[注3]239.012,815.715.644,380.96-38.941,981.35-63.651,899.43
DUNHAM'S ATHLEISURE CORPORATION427.17354.13505.66623.35
COSTCO102.42576.48579.53
小 计11,463.2748,904.5813,199.8863,162.696,746.5224,870.653,988.1724,788.14
占总体应收账款/营业收入比重68.23%52.82%73.29%45.59%68.86%33.09%60.05%40.21%

2-236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类型项 目2021.06.30/ 2021年1-6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线下批发商和零售商应收账款15,267.2217,462.549,695.184,190.92
坏账准备766.91874.60502.38215.41
计提比例5.02%5.01%5.18%5.14%
营业收入76,935.25115,052.0659,591.9043,105.59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19.84%15.18%16.27%9.72%
期后回款金额[注1]10,217.6016,927.259,587.664,085.60
期后回款占比66.93%96.93%98.89%97.49%
线上 直销客户应收账款1,533.71548.73102.102,450.71
坏账准备76.6927.445.10123.96
计提比例5.00%5.00%5.00%5.06%
营业收入14,679.9621,448.4514,045.1617,184.16
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10.45%2.56%0.73%14.26%
期后回款金额1,533.71548.73102.102,450.71
期后回款占比100.00%100.00%100.00%100.00%
其他零星 客户[注2]营业收入0.8642.8563.127.03
其他业务收入978.432,013.271,466.171,347.86
合计应收账款16,800.9318,011.279,797.286,641.63
坏账准备843.60902.03507.48339.37
营业收入92,594.50138,556.6375,166.3561,644.64
账 龄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2-2371年以内

1年以内16,787.1318,005.109,483.146,531.86
1-2年10.263.26309.36105.26
2-3年0.642.904.774.51
3年以上2.90
合 计16,800.9318,011.279,797.276,641.63
1年以内占比99.92%99.97%96.79%98.35%
坏账核销108.854.0127.18120.20
客户名称核销金额
TRACK N TRAILS MOTORSPORTS44.18
C FRALEY MOTOR & MACHINE LLC21.85
VINUP MOTORS13.29
SCOOTERVILLE OF TALLAHASSEE9.27
BJ SCOOTERS8.33
其他零星客户23.28
合 计120.20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2-238

[注1]

[注1]1-6月7-12月3-4年4-5年5年以上
春风动力(603129)10.00%30.00%50.00%100.00%
九号机器人(689009)5.00%10.00%50.00%100.00%
隆鑫通用 (603766)[注2]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力帆股份(601777)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钱江摩托(000913)5.00%20.00%40.00%80.00%80.00%100.00%
涛涛车业5.00%10.00%50.00%100.00%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未逾期16,563.4398.43%17,648.3997.99%8,845.9690.29%5,941.5789.46%
已逾期263.111.57%362.882.01%951.329.71%700.0610.54%
小 计16,800.93100.00%18,011.27100.00%9,797.28100.00%6,641.63100.00%
年 度客 户逾期余额[注]占逾期总额比例逾期时间坏账准备期后回款
2021.06.30亚马逊223.7085.02%1个月11.19223.70
DG MOTORSPORTS25.619.73%6-12个月1.28
BLUESTEM6.802.58%1-2年0.68

2-239杭州史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史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901.10%3年以上2.90
HOUSE OF SMOOTH1.940.74%1-2年0.19
小 计260.9599.18%16.24223.70
2020.12.31沃尔玛160.1544.13%1个月8.01160.15
亚马逊157.2343.33%1个月7.86157.23
DG Motorsports25.877.13%1个月1.29
CT Premium Scooter8.482.34%1-6个月0.427.80
Crazy ED's Powersports LLC3.851.06%1-6个月0.193.85
小 计355.5897.99%17.77329.03
2019.12.31DUNHAM'S ATHLEISURE CORPORATION393.5541.37%6-12个月24.90393.55
沃尔玛149.6515.73%1个月7.48149.65
亚马逊116.1812.21%1个月5.81116.18
SMART TOYS LLC.104.9211.03%6-12个月10.49104.92
WAXAHACHIE POWER SPORTS51.005.36%1-6个月2.5551.00
小 计815.3085.70%51.23815.30
2018.12.31DUNHAM'S ATHLEISURE CORPORATION348.6449.80%1-6个月17.43348.64
CT PREMIUM SCOOTER61.198.74%1-6个月3.0661.19
ATV SCOOTER DEPOT74.5810.65%6-12个月6.0274.58
DG MOTORSPORTS37.255.32%1-6个月1.8637.25
KD'S POWER SPORTS25.793.68%1-6个月1.2925.79
小 计547.4578.20%29.66547.45

2-240

分客户可能因信用期到期后的结算时间差造成逾期,总体逾期时间较短,且在期后基本能够收回。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均已按照既定的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部分逾期时间较长且经催收无果的应收账款,公司已核销,具体核销情况见本说明十一(二)2之说明

经核查,公司银行对账单、收款凭证、合同、运输凭证、报关单、提单等,上述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一致。

(四) 补充披露1年以上应收账款未收回的交易中,发行人与交易对手是否存在纠纷,并结合交易对手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年以上应收账款13.806.16314.14109.77
其中:1-2年账龄10.263.26309.36105.26
2年以上账龄3.542.904.784.51
应收账款总额16,800.9318,011.279,797.286,641.63
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0.08%0.03%3.21%1.65%
1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家数9589
客 户应收账款 余额占比账 龄已计提坏账金额期后回款额
BLUESTEM6.8049.28%1-2年0.68
杭州史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9021.01%3年以上2.90

2-241

HOUSE OF SMOOTH

HOUSE OF SMOOTH1.9414.06%1-2年0.19
其他零星客户2.1615.65%1-3年0.47
合 计13.80100.00%4.24

2-242

备计提充分;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付款方与交易对应的具体客户一致;公司与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手不存在纠纷,坏账计提充分。

十二、关于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785.22万元、10,208.98万元和13,848.88万元;在建工程分别为6,220.04万元、1,763.51万元和1,250.70万元;无形资产为2,986.62万元、2,921.87万元和2,844.28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2019年全地形车和摩托车产能利用率降至73.42%,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产能利用率降至77.91%。在此情况下,发行人拟利用募集资金建设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项目。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的原因,募投项目的可实现性及预期经济效益;(2)补充披露在建工程开工建设时间、转固时间及转固标准,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是否影响报告期内累计折旧的计提;(3)补充披露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测试过程;(4)发行人存在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证,请补充披露目前办理产权证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7条)

(一) 补充披露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的原因,募投项目的可实现性及预期经济效益

1. 公司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年度产品类别产能(辆/个)产量(辆/个)产能利用率
2021年1-6月全地形车108,90095,230116.23%
摩托车31,344
电动滑板车550,000292,61693.56%
电动平衡车221,962
头盔450,000269,40659.87%
2020年度全地形车190,680139,943105.92%
摩托车62,033
电动滑板车790,000435,460101.51%
电动平衡车366,451

2-243年度

年度产品类别产能(辆/个)产量(辆/个)产能利用率
头盔990,000740,10774.76%
2019年度全地形车132,00068,03173.42%
摩托车28,879
电动滑板车286,000100,44377.91%
电动平衡车122,369
头盔825,000856,269103.79%
2018年度全地形车132,00076,06487.06%
摩托车38,859
电动滑板车286,00082,45593.88%
电动平衡车186,043
头盔240,000196,96982.07%

2-244

盔产量的提升,从而导致2019年头盔产能利用率的大幅提升。

(2) 2020年至2021年1-6月产能利用率变化分析

2020年,公司全地形车及摩托车、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产能利用率较高,主要下游需求增加所致:(1)经过近年来产品持续研发及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已获得客户广泛认可,2019年末即已获得WALMART、LOGICOM S.A等老客户的较多订单,同时2020年初新增SOFLOW AG、WALBERG URBANELECTRICS GMBH等大客户订单;(2)凭借较强的产品研发、专业生产和市场开拓能力,公司全地形车销售在欧洲和加拿大市场持续增长,美国市场自2019年来也已逐步恢复正常,其中美国COLEMAN品牌(客户为SUNDANCE GS LLC)2020年订单增加较多;(3)公司2019年下半年组建的深圳跨境电商团队,对境外第三方平台的销售服务和运行维护初见成效,同时美国汽动车和电动车的多个自有网站运营更加成熟,公司线上销售不断增长;(4)自2020年3月份,美国及欧洲地区新冠疫情全面爆发,“居家办公”的新型工作方式开始流行,出于卫生安全考虑,人们尽量减少了长距离的通勤,且在出行时尽量避免公共交通,公司电动滑板车及部分摩托车产品可在美国及欧洲地区上路,作为短距离代步工具深受市场追捧;(5)美国政府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对国民发放消费补贴,一定程度刺激了居民消费,且公司美国子(孙)公司被美国政府认定为交通工具销售企业,在疫情期间允许正常营业。上述因素综合导致了公司全地形车及摩托车、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平衡车下游市场需求的增加,从而进一步带动产量的增加,致使公司产能利用率的提高。

2020年,头盔产能利用率仅为74.76%,2019年全年为103.79%,下降较多,主要系:头盔产品为ODM订单式生产模式,库存较少,2020上半年受春节长假及疫情因素延期复工影响所致。2021年1-6月,头盔产能利用率为59.87%,较2020年74.76%有所降低,主要系头盔为ODM订单式生产模式,墨西哥客户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 CALIDAD,S.A DE C.V. 原订单量较大(2020年公司向该客户销售头盔数量为23.10万个,销售金额876.77万元,占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64%,对公司收入无重大影响),2021年上半年其订单量减少(双方逐渐停止合作),受该客户订单量影响,公司头盔产量出现下降(但公司其他头盔客户的订单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头盔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3) 美国加征关税对发公司产能利用率的影响

2-245

总体而言,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产能利用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近年来随着发公司产品的不断创新、市场的不断开拓以及渠道的不断完善,下游市场需求量持续增加,带动产量的不断提升,一定程序上覆盖了关税的不利影响,从而致使产能利用率上升。

2. 募投项目的可实现性及预期经济效益

(1) 募投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

1)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打造全新的电动车生产基地,主要产品为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微型电动摩托车等。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88%、77.91%、101.51%和93.56%,产能利用率较高,2020年产能利用率已突破100%,现有生产场地、设备、人员配备、产能已无法满足日渐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面临着较大的产能瓶颈,急需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

本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每年将增加100万台智能电动车的产能,有助于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本项目产能设计主要系公司结合历年电动车实际销售情况及对未来市场需求预期判断所制定。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每年将新增营业收入8.5亿元,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得到提升,有利于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本项目拟对现有的全地形车相关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将新增全地形车年产能15万台,进一步提升公司全地形车的生产效率,扩大产能、提升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汽动车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06%、73.42%、105.92%和

116.23%,产能利用率较高。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公司原有生产流程向科学化、高效化改造,有效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增强整体竞争力,从而巩固和扩大公司的行业地位,以应对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新增年收入42,100万元,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

(2) 募投项目的可实现性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现,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产能消化措施,具体如下:

1)加强现有客户深度合作,积极开拓新客户

2-246

创立涛涛车业之前,公司董事长曹马涛已在美国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市场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与市场经验。报告期内,公司汽动车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8,206.52万元、44,283.62万元、72,007.01万元和48,242.80万元,呈上升趋势。公司虽2017年才开始从事电动车业务,但成长较快,电动车销售收入从2017年的4,310.49万元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23,510.72万元,增长幅度达到了445.43%,且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20年,公司电动车产品销售收入已达到55,938.51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137.93%。同时,来自沃尔玛、亚马逊、FAMILY ATV等主要客户的需求订单仍在持续增加。

凭借技术和生产工艺优势以及良好的产品品质和有效的品牌管理,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与沃尔玛、亚马逊等客户直接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深度合作,提高现有客户的资源利用效率,力求可持续地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公司除了继续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同时,也在不断积极地拓展新客户,2020年,公司新增批发商及零售商客户数量较2019年增加301家,新客户的不断开拓,为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一定保障。

2)不断提高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具备产品创新能力的企业可迅速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捕捉客户需求。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将技术研发作为发展的核心战略,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了基于自身业务模式的“市场导向、不断创新”的研发体系。近年来,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推动了消费者收入水平提高、生活方式转变,使得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逐渐趋向高端化、个性化,对产品的外观设计、整车性能、安全性和舒适性等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从而对企业产品的质量、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创新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拟通过建设研发中心,不断加快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迭代,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研发,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一步满足客户对产品高端化、个性化的需求,为维护现有客户关系、开拓新客户及开发新产品提供有力支撑。

3)下游产品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为新增产能提供空间

自2012年以来,全球ATV和UTV的销量由77.2万辆增长至2018年的90万辆,年复合增长率2.59%。其中,ATV的销量保持相对平稳,保持在每年40

2-247

万台左右的销量,UTV的销量由2012年的35.3万台增长至2018年的53万台,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01%。随着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全地形车逐步向娱乐性、实用性方向发展。根据全球市场洞察公司(GLOBAL MARKETINSIGHTS)发布的研究数据,2018年全地形车(ATV)市场规模超过25亿美元,预计至2025年,全球ATV市场规模将超过33亿美元;全地形车(UTV)市场规模超过60亿美元,预计从2019年到202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

电动滑板车行业在近几年呈现快速发展趋势,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轻工业产品出口国,滑板车出口量名列前茅。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性、舒适性、智能性及个性化的诉求与日俱增。同时,2020年新冠疫情对全球各国造成一定影响,疫情缓解后各国面临复工复产、安全出行的问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个人轻便出行产品需求迎来爆发,根据中国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12月,全国自行车制造业主要产品中,两轮脚踏自行车完成产量4,436.8万辆,同比增长24.3%;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966.1万辆,同比增长29.7%。电动滑板车在国外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具备上路条件,随着欧美地区短距离交通出行需求的增加,人们对安全出行问题愈加重视,出行习惯的改变进一步带动了短距离交通工具需求的增长,根据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智能电动车市场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庞大的市场规模为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未来募集资金投资具有可实现性。

(二) 补充披露在建工程开工建设时间、转固时间及转固标准,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是否影响报告期内累计折旧的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年产10万辆二轮摩托车和10万辆全地形车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年产10万辆二轮摩托车和10万辆全地形车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及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其中,一期工程又称1号厂房,占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总投入的30.07%;二期工程涉及公司2号厂房、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等,占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总投入的43.74%;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的厂房建设,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占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总投入的16.11%;其他零星工程系门卫室、污水处理池及已到货暂未安装设备等,占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总投入的10.07%。

2-2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具体开工及验收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入(万元) [注1]开工建设时间验收时间转固时间
1号厂房5,857.862016/12/132018/1/172018/1/27
2号厂房2,454.822017/6/142018/6/152018/5/1
综合办公楼3,246.362017/6/142019/3/22 2019/12/15[注2]2019/3/22 2019/12/17
职工宿舍楼1,957.482019/1/122020/10/262020/10/26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3,138.262020/10/30尚未完工尚未完工
公司名称土地使用权软件网站域名
春风动力(603129)505
北极星(PII.N)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九号机器人503-5
隆鑫通用(603766)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力帆股份(601777)45-505-10

2-249钱江摩托(000913)

钱江摩托(000913)5010
公司50515
序号产权所有人房屋所有权证号坐落位置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 用途他项权利
1涛涛车业浙(2021)缙云不动产权第0003876号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10号59.85门卫1抵押
2涛涛车业浙(2021)缙云不动产权第0003876号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10号131.97门卫2抵押

2-250

等的下游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

(6) 与公司董事长及外贸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未来市场开拓规划以及与现有客户深度合作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呈一定波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实现性。

2. 针对公司在建工程,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报告期各期末实地查看工程施工现场,确定在建工程实际存在,并观察项目的形象进度,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留档;

(2) 查阅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相关会议决议等,比较在建工程预算和实际支付,分析其差异是否合理;

(3) 获取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增加的支持性文件,如立项申请、施工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及验收报告等,检查入账价值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 检查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协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付款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完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 了解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并获取转固依据的相关资料,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点、金额是否正确,关注是否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少提折旧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准确、及时,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不影响报告期内累计折旧的计提。

3. 针对公司无形资产,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系:

(1)将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 查阅公司无形资产权属证书,了解无形资产取得情况及入账价值情况,查阅无形资产摊销台账,访谈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无形资产使用情况;

(3)观察无形资产在实际经营中的使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减值。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形,无需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

4. 针对公司部分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实地查看公司原未办理权证的两个门卫室情况,查阅公司取得的产权证书。

2-251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原尚未办理权证的门卫室不属于主要经营用建筑,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办理完毕产权证书,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关于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800.00万元、8,560.00万元和14,681.13万元,2019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大。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2019年新增短期借款金额较多的原因,短期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2)补充披露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3)结合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等其他负债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及现金流量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较大的银行借款偿付压力。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8条)

(一)2019年新增短期借款金额较多的原因,短期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底向银行借款余额为8,560万元,2019年公司向银行借入18,760万元,并偿还借款12,660万元,年末短期借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100万元。2019年新增短期借款较多的原因系:1)公司从2018年开始经营规模快速扩大,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增加;2)公司作为非公众公司,对外融资主要依赖于股东投入、向关联方借款以及银行贷款的方式。2018年公司向涛涛集团借款累计发生额10,660.00万元,为规范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该借款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清。2019年度,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加大向各商业银行融资。对比2018年和2019年,公司通过借款对外融资的规模相当。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用途均为“支付货款”或“购原材料等流动资金”,通过检查付款记录核实,公司的短期借款全部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借款的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内容一致。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能够覆盖主要长期资产的增加,公司投资长期项目均使用自有资金。公司自有资金可以满足对长期资产的投资需求,不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

(二)短期借款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2-252

1. 借款增减变动与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勾稽关系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短期借款增加11,164.2514,560.0018,760.009,100.00
长期借款增加592.16
小计11,164.2515,152.1618,760.009,100.00
短期借款减少11,170.0017,020.0012,660.002,340.00
长期借款减少592.16
小计11,762.1617,020.0012,660.002,34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164.2515,152.1618,760.009,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170.0017,020.0012,660.002,340.00
是否勾稽勾稽不一致勾稽一致勾稽一致勾稽一致
项目2021.06.30/ 2021年1-6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2,213.8312,216.9214,681.138,560.00
短期借款加权平均余额12,252.1513,944.2214,270.445,585.83
短期借款加权平均利率4.59%4.65%4.71%4.74%
短期借款利息281.47648.77672.48264.66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391.90648.77672.48393.28
差异110.42128.62

2-253

金额:人民币万元;占比:%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2,213.8320.4512,216.9221.3014,681.1338.488,560.0027.88
应付账款32,080.0753.7134,263.2159.7416,543.6743.3616,850.7154.89
应付职工薪酬2,768.724.642,764.324.821,493.913.921,040.093.39
应交税费2,094.383.511,481.072.58414.661.09734.032.39
其他应付款484.170.81528.040.92862.532.26989.373.22
流动负债小计54,332.9990.9653,951.7594.0836,493.8995.6529,165.4795.01
长期借款592.161.03
非流动负债小计5,397.029.043,397.365.921,661.064.351,532.864.99
负债合计59,730.01100.0057,349.11100.0038,154.95100.0030,698.33100.00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2-254

2021年1-6月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1.621.571.301.17
速动比率(倍)0.700.870.770.41
资产负债率50.22%53.79%57.86%61.53%
资本负债率100.90%116.39%137.29%159.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3,588.7126,803.2810,473.556,253.44
利息保障倍数(倍)30.9239.6414.2714.01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3.8915,001.6711,450.85-4,554.19
净利润9,890.2621,125.717,188.673,90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11,934.15-6,124.044,262.19-8,460.15
流动负债54,332.9953,951.7536,493.8929,165.47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注]-3.76%27.81%31.38%-15.62%

2-255

1. 获取公司解筹资活动相关的内控制度,了解关于银行借款取得、使用和归还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了解公司控制流程,并执行穿行和控制测试;

2. 检查公司财务登记的借款台账以及短期借款及财务费用明细账;获取银行借款合同,查阅具体条款规定,包括借款人、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借款用途、借款日、还款日等信息,并与台账、明细账核对是否一致;根据合同约定利率重新测算借款利息,并与账面利息金额核对;

3. 通过检查公司银行流水,核对公司登记的借款台账以及短期借款明细账实际借款和还款日期和借款金额是否与银行流水记录一致;

4. 向银行发函询证,了解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同时,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等负债情况、财务指标和现金流情况,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公司整体偿债能力逐年增强,不存在较大的银行借款偿付压力。

十四、关于远期结售汇业务。2019年公司开展了1,25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200.00万美元未到期结算,已经结算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产生投资损失130.92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13.20万元。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因,与远期结售汇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外汇使用情况,与远期保证金的勾稽关系;(2)补充披露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否存在继续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的措施及影响;(3)补充披露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计提依据、计算过程,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确认是否谨慎。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9条)

(一) 补充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因,与远期结售汇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外汇使用情况,与远期保证金的勾稽关系

1.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因及外汇使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在98%以上,客户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等区域,美元为销售结算的主要货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在公司结汇时形成汇兑收益或损失。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开始尝试开展远期结售汇

2-256

业务,并于2019年5月和8月与中国银行缙云支行签订了两份远期结售汇合约(远期区间宝业务),计划提前锁定美元兑人民币的结汇汇率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两份合约总金额为1,250万美元,其中2019年8-12月到期交割1,050万美元,2020年1月到期交割200万美元。

2. 与远期结售汇相关的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造成的损失。公司开展该业务时,未指定明确的套期关系,不属于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将购入的外汇远期合约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已交割产品的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未交割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购买日

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户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2)交割日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投资收益(上述两项之差)

(3)资产负债表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若小于零则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远期结售汇业务与远期保证金的勾稽关系

公司与中国银行缙云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购买日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系银行按照规定收取,计算方法为:保证金=外币交易金额*远期汇率*√?(T为交易期限,单位:年)*3%,但银行收取保证金时会根据计算结果进行一定的调整,保证金在最迟一笔交易到期交割时解除受限。远期结汇金额与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USD)锁汇日期交易笔数最迟到期日保证金(CNY)

2-257结汇

结汇550.002019052972020011368.30
结汇700.002019080262020011087.50
小 计1,250.00155.80

2-258

支行根据市场情况对两笔未到期远期结汇交易的《中国银行代客资金业务估值通知书》,估值损失为13.20万元。公司以此为依据计提交易性金融负债,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交易金额(USD)交易日到期日中国银行估值牌价[注]锁定汇率估值损失(CNY)
1100.002019-06-242020-01-136.97026.87169.86
2100.002019-08-022020-01-106.96976.93633.34
小 计200.0013.20

2-259

露美国销售税的相关政策,结合发行人产品从生产到出口到实现终端销售的路径,披露美国销售税金额波动原因,2017年和2018年无实缴金额的原因,2019年美国销售税下降的原因;(3)补充披露暂不可抵扣费用和递延收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会计处理方式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披露运至美国仓库前暂不可抵扣费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0条)

(一) 补充披露2017年和2018年应缴增值税为负数的原因,在应缴增值税为负数的情况下,仍然缴纳增值税的原因

1.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增值税为负数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均在98%以上,境内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的退税政策。加拿大各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从3%-15%不等,美国无增值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增值税为负数系涛涛车业单体及子公司涛涛动力、涛涛进出口、深圳百客暂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报告期各期,四家公司增值税明细情况如下:

(1) 涛涛车业单体增值税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 期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1,756.59-577.56-834.30-700.17-172.10
2) 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反映)414.00-1,179.03256.74-134.13-489.80
增加项:
销项税额219.50205.33113.06152.051,449.55
出口退税9,138.4013,165.407,724.677,702.773,238.33
进项税额转出7.7324.8423.9623.3312.37
抵减项:
进项税额7,266.3310,298.045,215.246,157.084,106.10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685.304,276.562,389.711,855.201,083.95
3) 本期已交数38.27

2-260

4) 期末未交数(多

交数以“-”反映)

4) 期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1,342.59-1,756.59-577.56-834.30-700.17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 期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5.32
2) 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反映)-23.08-4.43
增加项:
销项税额14.332.41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0.01
抵减项:
进项税额37.426.84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 本期已交数0.020.89
4) 期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28.42-5.32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 期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1.51-0.55-0.93-0.67
2) 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反映)-0.60-0.960.38-0.26-0.67
增加项:
销项税额2.312.781.33
出口退税109.62104.8628.24107.4952.65
进项税额转出0.010.190.14
抵减项:
进项税额110.22108.1330.65107.9454.79

2-261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 本期已交数
4) 期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2.11-1.51-0.55-0.93-0.67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 期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26.62-3.52
2) 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反映)-11.51-18.62-3.52
增加项:
销项税额24.1129.02
出口退税327.76177.63
进项税额转出0.06
抵减项:
进项税额363.44225.273.52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 本期已交数0.274.48
4) 期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反映)-38.40-26.62-3.52

2-262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报告期内,涛涛车业单体除2017年2月出现按“免、抵、退”税政策需缴纳增值税外,其他月份未出现需要缴纳的情形。

子公司涛涛动力2020年缴纳增值税0.89万元,系2020年7月内销金额0.90万元,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0.12万元,当月无可抵扣进项税,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0.12万元,涛涛动力于2020年8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0年10月内销金额5.94万元,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0.77万元,当月无可抵扣进项税,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0.77万元,涛涛动力于2020年11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涛涛动力2021年1-6月缴纳增值税0.02万元,系2020年12月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增值税额为0.01万元,涛涛动力于2021年1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1年3月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增值税额为0.01万元,涛涛动力于2021年4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报告期内涛涛动力除上述月份需要缴纳增值税外,其他月份因采购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售形成的销项税额,故期末余额为留抵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子公司深圳百客2020年缴纳增值税4.48万元万元,系2020年1月内销金额20.44万元,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2.66万元,扣除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0.83万元后,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83万元,深圳百客于2020年2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0年2月内销金额24.26万元,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3.15万元,扣除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0.50万元后,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65万元,深圳百客于2020年3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深圳百客2021年1-6月缴纳增值税

0.27万元,系2021年2月、4月和5月因采购境外服务所产生的代扣代缴增值税额分别为0.06万元、0.10万元、0.11万元,并于当月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深圳百客成立于2019年11月,报告期内除上述月份需要缴纳增值税外,其他月份因采购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售形成的销项税额,故期末余额为留抵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针对增值税,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有:

(1) 将应缴增值税明细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检查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的入账与申报表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符;

(2) 检查进项税额:结合原材料等科目,匡算进项金额是否合理;抽查原材

2-263

料进项税发票、长期资产采购发票、运费发票等,并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核对;

(3) 检查销项税额: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匡算销项税额是否合理;

(4) 检查适用税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5) 取得出口退税申报材料及办理出口退税有关凭证,复核出口退税的计算的正确性、合法性和及时性;

(6) 抽查报告期各期已交增值税纳税资料,确定已交数的正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和2018年应缴增值税为负数的原因合理;2017年和2020年在应缴增值税为负数的情况下,仍然缴纳增值税的原因合理。

(二) 补充披露美国销售税的相关政策,结合发行人产品从生产到出口到实现终端销售的路径,披露美国销售税金额波动原因,2017年和2018年无实缴金额的原因,2019年美国销售税下降的原因

1. 美国销售税的相关政策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经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需要缴纳州销售税:

1) 经营主体在该州设有经营机构;2) 经营主体在机构所在州有零售销售活动;

3) 最终消费者为机构所在州的居民。若经营主体通过亚马逊线上销售,则该部分销售税可选择自行申报纳税或者由亚马逊负责代扣代缴。

2. 公司产品从生产到出口到实现终端销售的路径

公司产品从生产到出口到实现终端销售的路径如下图所示:

2-264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缴纳美国销售税的主体及销售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对应主体基本情况涉及零售业务的州及销售税率
GOLABS1) GOLABS和VELOZ都在得克萨斯州设有经营机构,且GOLABS在科罗拉多州设有经营机构,已于2019年5月终止经营;2) GOLABS和VELOZ都存在自有网站零售业务,GOLABS还存在亚马逊零售业务,且零售客户遍布各州(包括得克萨斯州和科罗拉多州);3) 零售业务的对象均为各州居民得克萨斯州8.25%;科罗拉多州(除丹佛)4%;丹佛(为科罗拉多州首府)7.65%;2017-2019年度,GOLABS除经营机构所在州外的亚马逊零售业务由亚马逊负责代扣代缴,2020年度,GOLABS的零售业务均由亚马逊负责代扣代缴
VELOZ得克萨斯州8.25%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国销售税14.9053.2865.57106.233.79
需缴纳销售税的零售收入金额181.06646.66786.741,343.8963.82
美国销售税/需缴纳销售税的零售收入金额8.23%8.24%8.33%7.90%5.94%
主 体期 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GOLABS2017年度3.103.10
2018年度3.1091.3250.4443.98
2019年度43.9936.1574.455.69
2020年度5.6932.9238.61
2021年1-6月9.278.181.09

2-265

VELOZ

VELOZ2017年度0.690.69
2018年度0.6914.9115.60
2019年度15.5929.4238.246.77
2020年度6.7720.3623.893.24
2021年1-6月3.245.637.681.20

2-266

公司暂不可抵扣费用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系境外子(孙)公司发生的清关费、海运费以及关税等引起的合并财务报表存货账面价值和单体财务报表存货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 间暂不可抵扣费用形成的 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年1-6月1,563.8521%328.41
2020年度128.8721%27.06
2019年度1,099.4221%230.88
2018年度1,797.1321%377.40
项 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厂一策年产10万辆二轮摩托车和10万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93.271,058.26864.43906.35
适用税率15.00%15.00%15.00%15.00%

2-267全地形车项目补助

全地形车项目补助递延所得税资产163.99158.74129.66135.95
年产20万辆智能电动车生产线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0.28127.35141.50
适用税率15.00%15.00%1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8.0419.1021.23
小 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13.551,185.611,005.93906.35
适用税率15.00%15.00%15.00%1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82.03177.84150.89135.95
公司简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
春风动力(603129)资产减值准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及股票期权激励、资产摊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预提费用、递延收益
北极星(PII.N)预提费用、成本超过所收购业务的净资产、员工薪酬和福利、净经营亏损及其他亏损结转、估价津贴等
九号公司(689009)应收账款减值、预计负债、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收益
隆鑫通用(603766)递延收益、预提费用、坏账准备、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以账面值计价与评估价差异等

2-268

力帆股份(601777)

力帆股份(601777)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预计负债、股权激励
钱江摩托(000913)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预提成本、预提返利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未弥补亏损、暂不可抵扣费用、递延收益、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负债

2-269

人关联方。2017年发行人向拓宇实业采购金额2,799.64万元,期末应付账款余额2,719.39万元。2017年末TAOTAO USA的应付账款余额为1,565.02万元,大于当年第二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但TAOTAO USA未进入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及是否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2)补充披露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补充披露关联方拓宇实业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期,2017年向拓宇实业进行大额采购后款项当年基本未支付的原因,与其他单位合作信用政策差异,是否通过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信用政策差异为发行人输送利益;(4)补充披露TAOTAO USA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但非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1条)

(一) 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给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及是否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逾期付款的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共涉及14个主体,其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期间采购金额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原因
台州市汉达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动机及配件2021年1-6月1,442.65开票后3个月付款
2020年度2,661.14开票后3个月付款
2019年度1,467.63开票后3 个月付款
2018年度716.75开票后3 个月付款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芯2021年1-6月1,913.80开票后1个月/45天付款是;双方合作加深,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信用期
2020年度3,370.34开票后1个月/45天付款
2019年度1,412.82发货前付50%,剩余50%发货后1个月信用期
2018年度937.93款到发货
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轮胎2021年1-6月963.48开票后2 个月付款
2020年度1,771.60开票后2 个月付款
2019年度1,066.51开票后2 个月付款
2018年度853.64开票后2 个月付款
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2021年1-6月1,522.82开票后15天付款
2020年度3,051.74开票后15天付款

2-2702019年度

2019年度751.83开票后15天付款
2018年度849.99开票后15天付款
江西富电优品电器有限公司/充电器等2021年1-6月931.30开票后3 个月付款
2020年度1,823.74开票后3 个月付款
2019年度574.62开票后3 个月付款
缙云县权晟工贸有限公司/折叠板、制动器等2021年1-6月1,048.39开票后1 个月付款
2020年度1,952.85开票后1 个月付款
2019年度76.34开票后1 个月付款
2018年度156.86开票后1 个月付款
浙江凯泓电子有限公司/保护板等2021年1-6月579.14开票后1个月付款是;供应商原材料价格上升,资金压力较大向公司申请缩短信用期
2020年度1,889.85开票后2个月付款
2019年度279.28开票后2个月付款
2018年度8.27开票后2个月付款
金华伟力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器2021年1-6月718.41开票后2个月付款是;供应商原材料价格上升,资金压力较大向公司申请缩短信用期
2020年度1,261.95开票后3 个月付款
2019年度1,006.64开票后3 个月付款
2018年度988.67开票后3 个月付款
永康市新菲亚塑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2021年1-6月192.92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20年度403.33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19年度758.87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18年度722.76开票后1个月付款
深圳市杰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保护板等2021年1-6月54.74开票后2个月付款是;公司为保证供应商产品质量,延长了付款期
2020年度300.04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19年度236.14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18年度2,413.84开票后1个月付款
永康市奇邦工贸有限公司/电机2020年度0.58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18年度994.94开票后1个月付款
永康市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电机2021年1-6月771.25开票后2个月付款是;双方合作加深,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信用期
2020年度750.46开票后20天付款
2019年度113.31开票后20天付款
2018年度864.76开票后20天付款
钢海集团有限公司/钢材2021年1-6月1,372.93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20年度1,598.12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19年度720.25开票后1个月付款

2-2712018年度

2018年度821.95开票后1个月付款
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电芯2021年1-6月1,656.90开票后1个月付款
2020年度1,691.86开票后1个月付款
项 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1,739.0998.93%34,167.0999.72%16,390.5099.07%16,513.3998.00%
1-2年275.840.86%60.460.18%133.890.81%307.621.83%
2-3年37.130.12%27.530.08%19.280.12%29.700.18%
3年以上28.010.09%8.130.02%
合 计32,080.07100.00%34,263.21100.00%16,543.67100.00%16,850.71100.00%

2-272

截至日期

截至日期单位名称金额占应付账款余额比例关联关系
2021.06.30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1,097.123.4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980.153.06
衢州奥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808.362.52
江西富电优品电器有限公司630.321.96
台州市常娥光电有限公司542.821.69
合计4,058.7712.65/
2020.12.31江西富电优品电器有限公司1,057.823.1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921.672.70
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897.232.63
深圳市跃视通科技有限公司833.292.44
衢州奥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818.392.40
合计4,528.4013.25/
2019.12.31台州市汉达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18.494.34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573.213.46
衢州奥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467.042.82
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379.872.30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317.781.92
合计2,456.3914.85/
2018.12.31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887.655.27
衢州奥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454.602.70
永康市奇邦工贸有限公司416.462.47
深圳市杰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88.542.31
CIF Holdings LTD258.571.53
合计2,405.8114.28/

2-273

(1) 公司向拓宇采购及回款情况

公司2017年度向关联方拓宇实业共采购2,799.64万元,款项于2018年度付清。2017年度,公司分月采购及回款情况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 间采购含税金额实际付款金额
2017年7月358.04
2017年8月277.75
2017年9月445.67
2017年10月764.27
2017年11月730.09
2017年12月223.82
2018年4月54.89
2018年9月330.37
2018年10月281.83
2018年11月2,132.55
合 计2,799.642,799.64

2-274

时 间

时 间销售金额实际收款金额
2017年4月107.35
2017年5月96.40
2017年6月228.44
2017年7月191.78149.75
2017年8月215.18188.70
2017年9月106.40
2017年10月52.41
2017年12月93.6427.48
2018年2月94.89
2018年3月186.34
2018年4月161.11
2018年5月68.42
2018年6月134.64
2018年7月80.27
合 计1,091.601,091.60

2-275

2017年度,TAO MOTOR通过TAO TAO USA代理进口部分全地形车7,855.03万元和摩托车6,395.4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上述代进口事项,公司境外各子公司共产生相关应付账款5,407.39万元,同时因国内涛涛车业公司销售产生应收账款3,842.37万元,TAO TAO USA在代理进口事项中仅承担代理职能,并非实际采购,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将上述通过关联方代理进出口形成的往来款项予以抵销,抵消后形成2017年末应付账款-TAO TAOUSA 1,565.02万元。因2017年度TAO TAO USA在代理进口事项中仅承担代理职能,并非实际采购,故TAO TAO USA非公司2017年度的前五大供应商。

(五) 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公司应付账款,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并实施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

2. 查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或订单,检查各期主要供应商公司的采购方式、结算方式等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发生变化,并检查合同或订单的实际履行情况;

3. 获取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明细表,检查账龄划分,通过账龄分析表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未支付款项,并对未支付款项的原因进行核实,并分析合理性;

4. 对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访谈供应商相关人员,确认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确认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到期款项占用资金等情况;

5. 对公司主要供应商各期采购额及期末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 检查公司与拓宇实业应付账款形成的原因以及未支付的原因,向拓宇实业了解其与其他单位合作信用政策情况等;

7. 检查公司与拓宇实业的交易情况,核实2017年末应付账款形成的原因。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主要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占比较低,公司应付账款未发生重大逾期付款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各期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2017年公司向拓宇实业进行大额采购后款项当年未支付的原因系公司当年资金紧张所致,与拓宇实业其他单位合作信用政策差异不大,不存在通过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信用政策差异为

2-276

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况;2017年末应付TAOTAO USA账款主要系代理进口事项形成,故未将其列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十七、关于资产收购。2016年,发行人分别与涛涛集团、TAO MOTOR与TAOTAOUSA、TAO MOTOR CANADA与CANADA TT分别达成了收购其与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的设备、存货等资产的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相关资产,并享有其原供应商与客户渠道。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负债的情况及涉诉情形,上述主体是否经营除发行人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涉诉情形是否影响资产收购的有效性,相关资产被收购后是否仍与发行人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2)补充披露发行人通过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形式进行重组的原因,是否与相关主体存在大额负债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转移资产是否经过债权人一致同意,是否存在抵押或限制权利的情形,资产被收购后相关主体继续经营情况,发行人是否享有其供应商与客户渠道;(3)补充披露资产收购价款的公允性,相关资产来源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4)补充披露发行人收购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相关资产是否实质上构成业务合并,是否需要按照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并测算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律师对事项(2)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2条)

(一) 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负债的情况及涉诉情形,上述主体是否经营除发行人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涉诉情形是否影响资产收购的有效性,相关资产被收购后是否仍与发行人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 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负债的情况及涉诉情形,上述主体是否经营除公司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

(1)关于涛涛集团

1)历史沿革情况

2-277

涛涛集团成立于2004年6月8日,原名浙江涛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实业),注册资本2,600万元,由曹跃进和曹马涛父子分别持有其90%、10%股权;2005年10月14日,涛涛实业注册资本由2,600万元增加至5,480万元,持股比例不变;2007年10月9日,曹马涛将所持涛涛实业股权转让给其母马文辉,曹跃进、马文辉夫妇分别持有涛涛实业的90%、10%股权;2008年9月4日,涛涛实业注册资本由5,48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009年6月8日,浙江涛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涛涛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8月12日,涛涛集团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至10,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主营业务情况

在公司收购其相关资产前,涛涛集团主营业务为防盗门、园林工具、健身器材、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资产重组前涛涛集团与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资产收购后其主营业务变更为防盗门、园林工具、健身器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经营范围上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3)转让资产时的负债情况

涛涛集团向涛涛车业转让相关资产时,其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53,923.95万元、41,437.03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4) 资产转让时及以后的涉诉情形

涛涛集团在向涛涛车业转让相关资产时及以后,除存在日常经营中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专利权诉讼(共2起,后均为原告撤诉)等情形外,主要为涛涛集团的对外担保诉讼,具体涉诉情形如下:

序号诉讼/纠纷 类型诉讼双方涉诉金额目前进展判决/裁定书
1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浦发银行金华永康支行 被告:永康君威工具有限公司、涛涛集团、曹跃进、陈康海、何新萍1,200万元已解决(2016)浙0784民初1769号;(2016)浙0784执4486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吕高亮、黄金英2,500万元已解决〔2016〕浙0702民初9827号;(2017)浙0702执673号

2-278序号

序号诉讼/纠纷 类型诉讼双方涉诉金额目前进展判决/裁定书
3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民生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金华市金磐开发区铭鸳服饰有限公司、曹跃进、张釜玮、张永明、曹鸳鸯、吕高亮、黄金英935万元法院已判决,尚未执行完毕(2017)浙0702民初5948号;(2017)浙0702执4200号
4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招商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翔远实业、涛涛集团、曹跃进、马文辉、俞寿标2,000万元已解决(2017)浙0702民初13207号;(2016)浙0702民初20号
5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吕高亮、黄金英1,000万元已解决(2018)浙0702民初4390号民事调解书;(2019)浙0702执4633号

2-279

(3)关于CANADA TT

1)历史沿革情况

CANADA TT成立于2008年3月26日,注册在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省,发行1000股普通股,曹跃进、马文辉、SONG XINJIAN分别持有400股、350股、250股;2008年8月,SONG XINJIAN将其持有的250股转给了曹侠淑;2018年1月31日,CANADA TT解散。

2)主营业务情况

在资产收购前,CANADA TT主营业务为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的销售;资产收购后,其不再从事业务经营。

3)转让资产时的负债情况

CANADA TT向TAO MOTOR CANADA转让相关资产时,其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241.17万加元、191.80万加元(折合人民币分别为1,219.83万元、970.09万元,截至2016年7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4)资产转让时及以后的涉诉情形

CANADA TT向TAO MOTOR CANADA转让相关资产时及以后不存在涉诉情形。

(4)关于拓宇实业

1)历史沿革情况

拓宇实业成立于2015年4月1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朱飞剑和成有进代涛涛集团持股;2017年8月15日,朱飞剑和成有进将股权还原给涛涛集团,企业类型也发生变更,由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2)主营业务情况

在资产收购前,拓宇实业主要从事电动平衡车、园林工具等业务;资产收购后,其不再从事业务经营。拓宇实业已于2021年1月15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3)转让资产时的负债情况

拓宇实业向涛涛车业转让相关资产时,其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2,672.88万元、490.9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4)资产转让时及以后的涉诉情形

拓宇实业向涛涛车业转让相关资产时及以后,不存在涉诉情形。

(5)关于佰奥工贸

2-280

1)历史沿革情况

佰奥工贸成立于2002年12月26日,原名金华高路达工艺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黄金英、吕东湘、朱红文分别持股90%、5%、5%;2006年3月29日,企业更名为金华市宏鹰工艺品有限公司;200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由80万元增加至88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09年7月20日,吕东湘、朱红文将所持股权均全部转让给吕高亮,至此吕高亮、黄金英夫妇分别持有10%、90%股权;2010年11月9日,企业再次更名为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此后,佰奥工贸名称和股东股权未再发生变更。

2)主营业务情况

在资产收购前,佰奥工贸主要从事摩托车头盔等的制造及销售业务;资产转让后,其不再从事业务经营,厂房已对外出租。

3)转让资产时的负债情况

佰奥工贸向涛涛车业转让头盔相关的资产时,其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2,365.58万元、2,730.67万元(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4)资产转让时及以后的涉诉情形

佰奥工贸转让相关资产时及以后,其涉及到的诉讼主要为金融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相关涉诉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诉讼/纠纷类型诉讼双方涉诉金额目前进展判决/裁定书
1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 被告:金华易高丽工艺品有限公司、佰奥工贸、吕高清、洪丽香1,000万元已解决(2015)金婺商初字第825号; (2015)金婺执民字第873号;(2015)金婺执民字第2575号
2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吕高亮、黄金英本金3,642.96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已解决〔2016〕浙0702民初9827号;(2017)浙0702执673号
3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民生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金华市金磐开发区铭鸳服饰有限公司、曹跃进、张釜玮、张永明、曹鸳鸯、吕高亮、黄金英本金1,402万元及相关利息等法院已判决,尚未执行完毕(2017)浙0702民初5948号;(2017)浙0702执4200号
4最高额保证合同原告:民生银行金华分行1,402万元法院已判(2017)浙0702

2-281

序号

序号诉讼/纠纷类型诉讼双方涉诉金额目前进展判决/裁定书
纠纷被告:金华市金磐开发区铭鸳服饰有限公司、佰奥工贸、金华市正宏日用品有限公司、吕高亮、黄金英、吕新红、吕仙妹、张永明、曹鸳鸯、张釜玮决,尚未执行完毕民初5947号;(2017)浙0702执4199号
5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金华银行开发区支行 被告:金华超俊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高尔帅工贸有限公司、吕兰芬、吕高松、李邵宜、吕高清、洪丽香、佰奥工贸、吕高亮、黄金英700万元法院已判决,尚未执行完毕(2017)浙0702民初14122号
6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吕高亮、黄金英本金1,178.46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已解决(2018)浙0702民初4390号民事调解书;(2019)浙0702执4633号
7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原告: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景泰反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丰峰印务有限公司、佰奥工贸、玉山县景泰制衣有限公司、浙江磐安景泰制衣有限公司、陈纲、陈景艳、吕高亮、黄金英900万元已解决(2018)浙0702民初1022号民事调解书;(2018)浙0702执930号
8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金华银行 被执行人:佰奥工贸、吕高亮、黄金英、翔远实业、俞寿标、曹美珍、曹跃进、马文辉本金79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已达成书面执行和解协议(2019)金裁经字第200号裁决书;(2020)浙07执90号

2-282

3. 相关资产被收购后,资产出售方与公司存在的资金或业务往来涛涛车业收购资产出售方的相关资产后,在报告期内除与其存在以下资金或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往来情形。

(1)资金往来

涛涛车业收购涛涛集团相关资产后,因实际生产经营所需,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11月26日累计向涛涛集团借款10,660万元,上述资金拆入款按照约定年利率4.68%支付利息。2018年度,涛涛车业共计向涛涛集团支付利息

128.62万元(不含税),上述资金拆入款及利息已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完毕。

(2)业务往来

1) 向涛涛集团出售设备

2018年5月,涛涛车业从涛涛集团搬迁至其自建的新厂房。考虑到搬迁成本,当时有2套涂装线尚未搬迁,仍放置于涛涛集团生产车间内,处于闲置状态。鉴于该生产设备具有一定的通用性,2018年6月1日,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按照评估值将2条涂装线转让给涛涛集团。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277号),上述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77.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资产转让价格为77.00万元(不含税),公司已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了该笔资产转让款。

2) 代收代付费用

涛涛车业2017年-2018年租赁厂房及办公用房期间,公司员工就餐及住宿均在涛涛集团,因此涛涛集团向公司员工收取餐费、宿舍租金及水电费等,具体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涛涛集团。2017年-2018年,涛涛集团向公司员工收取餐费、宿舍租金及水电费等分别为31.76万元和18.40万元,由公司代收代付。

3) 委托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进出口

TAO MOTOR成立于2016年1月,在美国EPA认证尚未办妥前,公司销往美国子公司TAO MOTOR及加拿大孙公司TAO MOTOR CANADA的部分全地形车及摩托车需通过拥有EPA资质的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进行运作,详见本说明十八(四)。

4) 向佰奥工贸销售头盔

2-283

公司收购佰奥工贸相关资产后,佰奥工贸停止头盔生产业务。为完成原有在手订单,佰奥工贸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向涛涛车业采购头盔,采购金额分别为399.53万元和76.84万元,该价格与涛涛车业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相比无重大差异。佰奥工贸的采购行为持续至2019年3月,所有订单完成后,公司与佰奥工贸之间再无关联销售发生。

(二) 发行人通过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形式进行重组的原因,是否与相关主体存在大额负债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转移资产是否经过债权人一致同意,是否存在抵押或限制权利的情形,资产被收购后相关主体继续经营情况,发行人是否享有其供应商与客户渠道

1. 公司通过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形式进行重组的原因分析及资产收购与相关主体存在大额负债或违法违规行为不相关的说明

涛涛车业资产重组采取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主要系资产收购简单易行,所需调查的信息相对较少,可以合理价格获取被收购方优质资产、排除潜在债务、避免重大纠纷,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小,更利于自身发展。

拟收购涛涛集团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业务资产,但涛涛集团除此以外,还经营防盗门、园林工具、健身器材等业务,业务较为繁杂,采用资产收购简单易行,即可满足收购目的;涛涛车业已于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TAO MOTOR,并通过其在加拿大设立全资孙公司TAO MOTOR CANADA,为避免层级过多、保障治理效率,梳理好公司在美国、加拿大的发展战略,消除潜在同业竞争及不必要的关联交易,采用资产收购方式收购了TAOTAO USA、CANADA TT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存货等资产;佰奥工贸除拥有公司拟收购的头盔业务相关资产外,还有坐落于金华市区的厂房、土地,其价值较高,如采取股权收购则收购价格较高,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简单易行;拓宇实业除拥有公司拟收购的平衡车装配相关设备外,还有园林工具等其他业务的不相关资产,采用资产收购即可达到目的。

综上,涛涛车业采取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原因具有商业合理性,与上述企业是否存在大额负债或违法违规行为无关。

2. 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转让资产无需经过债权人一致同意,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或限制权利的情形

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向公司转让相关

2-284

资产,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并且双方均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协商定价,收购作价公允,不存在恶意串通低价出售相关资产的情形,无需经过其债权人一致同意。涛涛集团、TAOTAO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向公司出售的相关资产主要系存货及部分设备、周转材料等,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或限制权利的情形。

3. 资产被收购后相关主体的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与其原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情况相关资产被涛涛车业收购后,涛涛集团继续从事防盗门、门锁、对外投资等业务,TAOTAO USA不再从事相关业务,其在处理完历史库存后未再开展经营活动,CANADA TT已于2018年1月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拓宇实业不再开展实际经营业务,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佰奥工贸除自有厂房租赁外,不再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收购相关资产后,鉴于业务发展的连续性,公司与前述相关方的部分原供应商或客户仍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该种合作关系的建立主要系双方进行相互洽谈、双向选择的结果,如佰奥工贸原客户BCS INTERNATIONAL .INC等向公司采购头盔产品,即是在对涛涛车业进行考察、验厂合格后才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

(三) 发行人资产收购价款的公允性,相关资产来源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

1. 公司资产收购价款的公允性

公司收购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的相关资产均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协商定价,属于公允的商业交易。

2. 相关资产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从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收购的有关资产均系相关主体持有的合法财产,公司也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与原持有主体协商定价并进行了资产交割和价款支付,买卖双方对相关资产交易行为均予以认可,不存在相关资产的重大权属纠纷。

(四) 发行人收购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相关资产是否实质上构成业务合并,

2-285

是否需要按照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并测算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相关规定,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以下简称组合)构成业务,通常应具有下列三个要素:①投入,指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构成产出能力的机器设备等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②加工处理过程,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出能力的系统、标准、协议、惯例或规则;③产出,包括为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投资者或债权人提供的股利或利息等投资收益,以及企业日常活动产生的其他的收益。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该组合才构成业务。

1. 涛涛车业收购拓宇实业相关资产

(1) 涛涛车业收购拓宇实业相关资产不构成业务合并,不需要按照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涛涛车业自拓宇实业收购的资产仅为捆扎机、气动压力机和气动打标机等二手设备,收购价格4.52万元,收购的相关资产不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能力和产出,不构成一项完整的业务。该资产收购不构成业务合并,不需要按照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按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时的财务影响测算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8]278号”评估报告,涛涛车业收购拓宇实业有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52万元,账面价值为9.43万元,二者相差4.9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如果按照业务合并及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口径,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为资本公积增加4.91万元。2017年度,拓宇实业营业收入4,086.35万元,合并报表中抵销来自涛涛车业体系内的收入2,800万元后,本次收购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为1,286.35万元;在考虑了拓宇实业2017年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及计提对外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后,本次收购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61.12万元。所以,相对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以上测算的影响金额、占比均较小(如下表),对公司而言不具有财务重大性。

2-286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 标2017年公司财务数据 (按同控业务合并后)资产收购对公司影响数占比
营业收入49,875.641,286.352.58%
利润总额3,323.36-61.12-1.84%

2-287

非股权收购方式的主要考虑因素,通过询问资产出售主体管理人员、查询工商登记资料及与公司律师沟通等方式核查相关资产的抵押或限制权利情况以及出售相关资产是否需经过公司同意,查阅了资产出售主体在相关资产出售后的销售清单等有关经营资料,了解其后续经营情况,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及采购明细清单,询问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业务人员关于公司与相关主体原有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情况;

5. 获取评估报告,核查公司资产收购价款的公允性,相关资产来源的合法合规性,以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的权属纠纷情况;

6. 评价公司收购拓宇实业、佰奥工贸有关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核查并重新测算了公司的假定业务合并模拟测试数据等。

经核查,我们认为,涛涛集团、TAOTAO USA及佰奥工贸的涉诉情形不影响资产收购的有效性,公司在相关资产被收购后的短期内出于业务经营需要与资产出售主体存在部分资金或业务往来;公司通过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形式进行重组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与相关主体存在大额负债或违法违规行为无关,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以评估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转让相关资产无需经过债权人同意,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或限制权利的情形,公司相关业务的供应商与客户渠道主要系与客户供应商双方自主选择的结果;相关资产收购价款公允,相关资产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收购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相关资产不构成业务合并,不需要按照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十八、关于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818.42万元、

323.69万元和158.00万元。2017年,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拓宇实业采购电动平衡车2,799.64万元。报告期内,关联租赁金额分别为

887.61万元、485.62万元和421.81万元。2017年,公司委托关联方进出口金额为14,935.29万元,金额较大。因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2018年5月10日起陆续向涛涛集团借款,至2018年11月26日,累计向其借款10,660.00万元,上述资金拆入款按照约定年利率4.68%支付利息。为完成原有在手订单,关联方佰奥工贸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向公司采购头盔,采购金额分别为399.53万元和76.84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发行人向拓宇实业采购电动平衡车

2-288

的单价及对外销售单价,是否存在拓宇实业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其他关联采购的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3)结合厂房、仓库、办公用房附近的租赁单价,补充披露关联租赁价格的公允性;(4)补充披露委托进出口的具体流程,各方权利义务,各个环节购销价格确定方式,产生的成本费用金额及分担方式,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5)补充披露发行人2018年向涛涛集团借款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紧张情形,涛涛集团相关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涛涛集团向其他方高息借款并低息贷给发行人的情形;(6)结合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的具体销售单价,补充披露发行人与佰奥工贸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3条)

(一) 补充披露发行人向拓宇实业采购电动平衡车的单价及对外销售单价,是否存在拓宇实业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自2017年开始布局电动平衡车业务,孙公司GOLABS负责在美国地区铺设并运营平衡车销售网络。彼时,公司电动平衡车生产线尚未投入使用,因此采购相关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2017 年度,孙公司GOLABS和TAO MOTOR CANADA向拓宇实业采购电动平衡车金额为2,799.64万元。孙公司GOLABS和TAO MOTOR CANADA 2017年度从拓宇实业采购的平衡车均价为660.56元/辆,对外销售均价为953.09元/辆,当期对外销售毛利率为

33.63%。2017年度,公司孙公司VELOZ存在少量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平衡车并对外销售的情形,相关毛利率为39.38%,与公司向拓宇实业采购平衡车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采购的平衡车具体型号和配置不同所致,但无重大差异,不存在拓宇实业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 报告期内其他关联采购的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剔除关联租赁、关联采购电动平衡车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大台 工贸制动器----81.660.19118.170.36
权晟折叠板125.510.24289.880.3626.740.0692.150.28

2-289

关联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贸铝底板9.340.0293.480.1221.720.0550.050.15
制动器217.260.41321.220.40----
滑板车轮毂120.250.23413.320.51----
机头铝壳161.500.31220.500.27----
其他414.530.78614.450.7627.890.0614.660.04
小计1,048.391.981,952.852.4176.340.18156.860.47
涛涛 集团水、电及天然气------48.660.15
陈卫餐费3.330.01
合计1,051.721.991,952.852.41158.000.37323.690.98
项 目向大台工贸采购均价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均价
2018年度49.6049.01
2019年度43.5245.22

2-290

均价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套

项 目折叠板 (单位:元/只)铝底板 (单位:元/个)制动器 (单位:元/套)滑板车轮毂 (单位:元/个)机头铝壳 (元/个)
权晟工贸 采购均价市场独立 第三方价格权晟工贸 采购均价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权晟工贸采购均价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权晟工贸采购均价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权晟工贸采购均价市场独立 第三方价格
2018年度4.994.9520.6921.93
2019年度4.995.0120.9621.71
2020年度4.945.0822.3319.9249.2551.9014.7914.607.196.57
2021年 1-6月5.815.9624.4024.2651.8047.7915.7513.868.588.19

2-291

公司向涛涛集团支付的费用为48.6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15%,占比较小。租赁涛涛集团厂房期间,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电费及天然气费用,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如下:

项 目电费(元/千瓦时)燃气(元/立方米)
采购均价市场价格采购均价市场价格
2018年1-5月0.970.60-0.872.702.70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承租期间租赁费确认的租赁费

2-292

种类

种类定价依据年度金额(万元)
涛涛集团涛涛车业厂房、办公用房2018.1.1至 2018.5.31租赁合同201878.52
翔远实业2018.1.1至 2018.5.31201811.78
2201 LUNATAO MOTOR仓库、办公用房2016.8.1至 2021.12.312018269.48
2019333.37
2020449.58
2021年1-6月213.15
DACTION2017.9.1至 2019.8.312018125.84
201988.44

2-293

1. 具体合作流程

(1) 全地形车

2017年度,涛涛车业销往全资子公司TAO MOTOR及加拿大孙公司TAO MOTORCANADA的部分全地形车分别经由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进行运作,具体流程如下:

涛涛车业全地形车生产完成后销售给翔远实业,其后由翔远实业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装箱运送至宁波港口,到达港口后,翔远实业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妥出口相关手续离港,其后货物由宁波港口运输至美国港口的具体事务由TAOTAO USA负责。到达美国港口后,TAOTAO USA委托当地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货物进口相关手续,并根据TAO MOTOR要求将货物运送至TAO MOTOR指定仓库。对于销往加拿大孙公司TAO MOTOR CANADA的产品,到达加拿大港口后,TAO MOTOR CANADA委托当地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货物进口相关手续,完成后委托物流公司将产品运输至自有仓库或客户指定地点。

(2) 摩托车

2017年度,涛涛车业销往子公司TAO MOTOR的部分摩托车由TAOTAO USA代为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涛涛车业摩托车生产完成后,由公司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装箱运送至宁波港口,到达港口后,涛涛车业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妥出口相关手续,其后货物由宁波港口运输至美国港口的具体事务由TAOTAO USA负责。到达美国港口后,TAOTAOUSA委托当地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货物进口相关手续,完成后根据TAO MOTOR要求将货物运送至TAO MOTOR指定仓库。

2. 各方权利义务、各环节购销价格确定依据、产生的成本费用金额及分摊方式

根据涛涛车业、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及

涛涛车业翔远实业

TAOTAO USA

TAO MOTOR CANADA

TAO MOTOR全地形车及配件

全地形车及配件

全地形车及配件涛涛车业TAOTAO USATAO MOTOR摩托车摩托车

2-294

其子公司TAO MOTOR应确保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在委托进出口业务过程中不产生损失,各环节产品购销价格均按照平进平出来处理,并适当考虑运费、税费等。

整个业务过程中,各环节纳税义务主体分别为涛涛车业、翔远实业及TAOTAOUSA。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在此过程中充当了货物代理进出口的职能。

实际业务执行中,各环节产品定价具体如下所示:

注:S为销售价格,F为运费、税费等。

由上图可知,涛涛车业向翔远实业销售全地形车时,相关销售价格为S-F,F为全地形车从涛涛车业厂区至宁波港口的相关运费以及由该业务产生的相关税费,其后翔远实业向TAOTAO USA及TAO MOTOR CANADA销售时,相关销售价格均为S。对于销往美国的产品,期间产生的费用由TAOTAO USA先行垫付后再向TAO MOTOR单独收取,最终费用由TAO MOTOR承担;对于销往加拿大的产品,期间产生的费用由TAO MOTOR CANADA直接支付。

由上图可知,涛涛车业向TAOTAO USA的销售、TAOTAO USA向TAO MOTOR的销售价格相同,均为S,中间产生的费用由TAOTAO USA 先行垫付并向TAO MOTOR单独收取,最终费用由TAO MOTOR承担。

2017年,涛涛车业委托翔远实业代为出口产生的运费及税费等共计234.43万元,相关费用由涛涛车业承担;委托TAOTAO USA向美国进口产生的运费、清关费、关税等共计1,940.46万元,相关费用由TAOTAO USA向公司子公司TAOMOTOR开票单独收取,不存在费用分摊问题。

涛涛车业翔远实业

TAOTAO USA

TAO MOTOR CANADA

TAO MOTOR

S-F

SS

S

全地形车定价流程

涛涛车业TAOTAO USATAO MOTORSS

摩托车定价流程

2-295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委托代出口业务过程中,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产生的运费、清关费及税费等相关费用,最终均由涛涛车或其子公司TAO MOTOR承担。

3. 相关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上述委托进出口业务产生的本质系子公司TAO MOTOR在美国EPA认证尚未办妥所致,2017年底,TAO MOTOR 美国EPA认证工作基本完成,自此之后,公司与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上述交易消除。上述业务实际可归纳为涛涛车业直接把全地形车及摩托车出口至美国子公司TAO MOTOR及加拿大孙公司TAO MOTORCANADA,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在此过程中充当了货物代理进出口的职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实物流、资金流综合判断,上述业务实际可归纳为涛涛车业直接将全地形车及摩托车出口至美国子公司TAO MOTOR及加拿大孙公司TAO MOTOR CANADA,相关产品最终由美国子公司TAO MOTOR及加拿大孙公司TAO MOTOR CANADA完成对外销售,方可实现最终销售,产生销售收入。

因此,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判断,委托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代理进出口业务,相关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实际转移,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为更加真实合理反映上述业务实质,提高财务报表可读性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和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已将上述通过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代为销往TAO MOTOR和TAO MOTOR CANADA的产品所形成的收入成本以及往来款项予以抵销,经过上述抵销处理后,在合并层面不存在经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代理进出口业务形成的产品采购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五) 补充披露发行人2018年向涛涛集团借款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紧张情形,涛涛集团相关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涛涛集团向其他方高息借款并低息贷给发行人的情形

公司自2018年3月份正式开展电动车业务,此时处于迅速发展期,营运资金存在一定短缺,故涛涛车业自2018年5月10日起陆续向涛涛集团借款,至2018年11月26日,累计向其借款10,660.00万元,上述资金拆入款按照约定

2-296

年利率4.68%支付利息。2018年度,公司共计向涛涛集团支付利息128.62万元(不含税),上述资金拆入款及利息已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完毕。涛涛集团向公司提供的上述借款主要来源于其自身生产经营积累及部分银行贷款,涛涛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借款,相关资金拆借利息按照其当年度银行对外借款利率执行,不存在向其他方高息借款并低息贷给公司的情形。

(六) 结合发行人向独立第三方的具体销售单价,补充披露发行人与佰奥工贸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公司向佰奥工贸关联销售头盔金额分别为399.53万元和76.84万元,占2018年及2019年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0.65%和0.10%,占比较小。公司2018年8月至2019年1-3月向佰奥工贸销售的头盔主要型号为601、602及901,与其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项 目601602901
向佰奥工贸销售价格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向佰奥工贸销售价格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向佰奥工贸销售价格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
2019年1-3月71.5075.1876.6081.5291.7097.15
2018年8-12月71.5073.7876.6081.78[注1]91.7097.30[注2]

2-297

2. 取得了公司向权晟工贸折叠板采购价格计算表,并查阅了报告期内铝价格走势,根据铝价格走势查询结果对折叠板采购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3. 通过公开网站赶集网(http://lishui.ganji.com/changfang/)、58同城(https://lishui.58.com/changfang/)等查询缙云当地厂房出租价格;

4. 取得了涛涛集团2018年部分借款合同、借款明细及利息计算表,核查涛涛集团银行借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与公司向涛涛集团支付的借款利率进行对比;

5. 取得了公司与翔远实业、TAOTAO USA签订的《合作协议》、委托销售/采购明细表,了解具体合同条款、合作模式等;访谈了公司财务部门、销售部门相关人员,详细了解委托代出口业务具体操作流程;

6. 取得了2018年-2019年佰奥工贸部分销售发票,核查其头盔产品对外销售价格。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向拓宇实业采购平衡车后对外销售,相关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拓宇实业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与向市场第三方采购价格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定价公允,对公司成本、费用支出的总体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向涛涛集团及翔远实业租赁厂房、子公司TAO MOTOR及孙公司DACTION向2201 LURA ROAD租赁仓库,相关租赁价格公允;

(4)公司委托翔远实业及TAOTAO USA 进出口业务,各购销环节价格按照平进平出处理,产生的成本费用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担,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5)涛涛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主要来源于其自身生产经营积累及部分银行贷款,相关资金拆借利息按照其当年度平均银行借款利率执行,不存在向其他方高息借款并低息贷给公司的情形;

(6)公司与佰奥工贸关联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九、关于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20.40%、

14.32%、14.64%。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且与

2-298

发行人同一年成立并租赁发行人房屋。请发行人:(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供应商较分散是否符合行业特点;(2)补充披露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发行人向其采购轮胎与其租赁发行人房屋的单价及公允性,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销售金额的比例,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及前五大新增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采购单价及公允性,是否存在供应商主要向发行人销售产品、合作内容与其主营业务范围不相关、经营规模与其行业地位不相匹配、成立不久便与发行人合作的情形,如有,请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原因、合理性及真实性,是否存在主要供应商或新增供应商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4条)

(一)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供应商较分散是否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当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均较低,具有供应商较为分散的行业特点。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及2018-2020年度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主要产品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当年度 采购总额比例(%)[注1]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春风动力 (603129)全地形车、摩托车18.8616.9618.15
九号机器人 (689009)智能平衡车、智能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注2]43.6840.0946.32
隆鑫通用(603766)摩托车及发动机、通用机械产品、商用发电机组、四轮低速电动车/新能源商用车、高端零部件、无人直升机/通用航空活塞式发动机10.3912.0612.80
力帆股份(601777)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汽油机21.8329.4715.84
钱江摩托(000913)摩托车及相关零配件7.116.4913.21
可比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占当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平均值20.3721.0121.26
扣除九号机器人影响,可比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占当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平均值14.5516.2515.00
涛涛车业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头盔13.1714.6514.32

2-299

[注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注2]由于九号机器人采用OEM和自主生产方式,其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较高,所以在计算平均值时参考剔除其之后的数值

由上表可知,扣除九号机器人影响后,可比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当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平均值分别为15.00%、16.25%和14.55%,供应商采购较为分散。涛涛车业2018-2020年度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当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14.32%、14.65%和13.17%,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一致。涛涛车业与可比公司相比,供应商均较为分散,符合行业特性:涛涛车业与可比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整车制造业务,整车制造涉及的原材料及零配件种类繁多,一方面,不同种类的原材料及零配件需要面向相对应的配件供应商进行采购;另一方面,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及提高原材料质量,同一种原材料及零配件的采购通常也会选择多家供应商。此外,受公司产品种类多样化及“核心部件自制”的生产模式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供应商分散符合其自身特征。一方面,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了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头盔等多种产品,种类多样化,原材料采购的种类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另一方面,公司实现了发动机、车架、轮毂、电机、电池(组装)、主电缆等在内的产品核心部件的自主生产,核心部件的自制率高也使得原材料种类增加,从而供应商呈现出分散特点。

(二) 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发行人向其采购轮胎与其租赁发行人房屋的单价及公允性,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销售金额的比例,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1. 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凯橡胶)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日
股权结构张尧庚持股85%、史增元持股9%、潘峰持股3%、徐吉凯持股3%
法定代表人张尧庚
董监高执行董事张尧庚、经理潘峰、监事史增元
注册地址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兴舜路26号
经营范围橡胶轮胎、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钢圈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300

2. 公司向其采购轮胎的单价及公允性

选取向骏凯橡胶采购金额占比95%以上的轮胎型号,以该部分型号平均单价与公司向其他供应商的平均采购单价进行对比。经比较,公司向骏凯橡胶采购的大部分轮胎单价与其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的相同型号轮胎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与骏凯橡胶之间的轮胎采购单价具有公允性。

(1) 2017年度公司向骏凯橡胶采购的轮胎型号及单价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轮胎型号骏凯橡胶采购单价(元/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单价(元/只)差异率
后轮胎_18*9.5-8寸58.6758.670.00%
前轮胎_19*7-8寸56.0356.030.00%
轮胎_ATA_16*8-7_7寸34.8134.810.00%
后轮胎_22*10-10寸84.9584.620.40%
前轮胎_23*7-1071.6871.450.31%
轮胎_ATA_145/70-6寸22.8222.820.00%
轮胎_ATA_16*8-7_小7寸33.2633.260.00%
后轮胎_20*9.5-8寸63.5663.560.00%
前轮胎_21*7-858.6758.70-0.06%
轮胎型号骏凯橡胶采购单价(元/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单价(元/只)差异率
后轮胎_18*9.5-8寸58.2858.63-0.59%
前轮胎_19*7-8寸55.6756.06-0.69%
轮胎_ATA_16*8-7_7寸35.3134.721.72%
后轮胎_22*10-10寸88.2284.434.49%
前轮胎_23*7-10寸73.0271.681.87%
轮胎_ATA_145/70-6寸22.7522.87-0.50%
轮胎型号骏凯橡胶采购单价(元/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单价(元/只)差异率

2-301

后轮胎_18*9.5-8寸

后轮胎_18*9.5-8寸60.4260.160.42%
前轮胎_19*7-8寸57.7357.530.35%
轮胎_ATA_16*8-7_7寸34.8435.11-0.76%
轮胎_ATA_145/70-6寸23.0223.05-0.09%
轮胎_22*10-10寸91.3392.92-1.72%
前轮胎_23*7-10寸77.0473.315.09%
轮胎型号骏凯橡胶采购单价(元/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单价(元/只)差异率
后轮胎_22*10-10寸88.4681.558.47%
前轮胎_19*7-8寸54.2754.33-0.11%
后轮胎_18*9.5-8寸56.7956.640.26%
前轮胎_23*7-10寸72.8169.025.50%
轮胎_ATA_16*8-7_7寸33.4433.091.06%
轮胎_ATA_145/70-6寸21.7021.99-1.31%
前轮胎总成含内胎_DB17_70/100-1741.1541.150.00%
后轮胎总成含内胎_DB17_90/100-1440.2740.270.00%
后轮胎_22*11-10寸87.9690.71-3.02%
轮胎型号骏凯橡胶采购单价(元/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单价(元/只)差异率
后轮胎_18*9.5-8寸59.9457.524.20%
轮胎_22*10-10寸90.7789.601.30%
轮胎_23*7-10寸74.9472.563.28%
前轮胎_19*7-8寸57.0454.873.96%
轮胎_ATA_16*8-7_7寸34.2434.190.15%

2-302

轮胎型号

轮胎型号骏凯橡胶采购单价(元/只)向独立第三方采购单价(元/只)差异率
轮胎_ATA_145/70-6寸22.6522.570.38%
后轮胎总成含内胎_DB14_3.0-1232.8132.810.00%
前轮胎总成含内胎_DB14_2.50*1432.8132.810.00%
前轮胎总成含内胎_DB17_70/100-1742.3942.380.02%
后轮胎总成含内胎_DB17_90/100-1441.4841.470.02%
出租人承租人租赁起始日租赁面积租赁单价 (按天折算)租赁用途
涛涛 车业骏凯橡胶2020-1-1至2020-12-311,300平方米0.33元/平方米/天进行轮胎和轮毂组装
2019-1-1至2019-12-311,300平方米[注1]0.33元/平方米/天
2018-3-1至2018-12-311,170平方米[注2]0.33元/平方米/天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涛涛车业采购金额963.481,771.601,066.51853.64
骏凯橡胶销售金额(访谈数据)5,000.008,858.024,400.003,400.00

2-303

占 比

占 比19.27%20.00%24.24%25.11%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采购总金额(万元)主要产品种类[注1]单位平均单价
2021年1-6月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1,913.80电芯元/个5.64
2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1,656.90电芯元/个5.58
3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1,522.82铝型材元/kg18.44
4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1,442.65发动机(170CC)[注2]元/台1,115.66
5钢海集团有限公司1,372.93钢管元/kg5.63
小 计7,909.11
2020年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3,370.34电芯元/个5.55
2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3,051.74铝型材元/kg16.15
3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2,661.14发动机(170CC)元/台1,148.70
发动机(150CC)元/台1,080.05
4缙云县权晟工贸有限公司1,952.85折叠板元/只4.94
铝底板元/个22.33
制动器元/套49.25
滑板车轮毂元/个14.79

2-304

年度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采购总金额(万元)主要产品种类[注1]单位平均单价
机头铝壳元/个7.19
5浙江凯泓电子有限公司1,889.85保护板_9807i_UL,7S1P元/个17.55
保护板_JETECH__9210_I_V1元/个23.25
小 计12,925.93
2019年1台州市汉达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467.63发动机(170CC)元/台1,148.99
2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1,412.82电芯元/个5.84
3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1,066.51各类型号轮胎元/只23.02-91.33
4金华伟力科技有限公司1,006.64控制器(24V双系统)元/个32.56
5永康市新菲亚塑料有限公司758.87PP料_白色_永嘉3080元/kg8.88
阻燃塑料颗粒_PC合金_540K本色元/kg19.44
聚碳_PC110元/kg16.13
塑料颗粒_聚丙烯树脂_头盔事业部专用元/kg6.65
ABS普通料_0215A元/kg11.26
小 计5,712.46
2018年1深圳市杰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413.8436V电池总成元/个189.52
25.2V2.6A电池总成元/个80.27
24V*4.0AH电池组元/个110.36
36V*4.0AH电池组元/个136.77
2永康市奇邦工贸有限公司994.94电机(6.5寸)元/个65.48
滑板车前轮组元/套120.27
滑板车后轮组元/套25.78
3金华伟力科技有限公司988.67控制器(24V双系统)元/个34.74
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937.93电芯元/个6.38
5永康市微特电机有限公司864.76电机(6.5寸)元/个63.67
滑板车前轮组元/套119.91
滑板车后轮组元/套23.87
小 计6,200.13

2-305

[注1]报告期内,公司向表中各个供应商采购的产品种类一般较多,主要产品种类的采购金额合计占公司向各供应商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基本都在70%以上[注2]170CC发动机包含GY6-169和GY6-175两个型号(公司统称170CC发动机),下同,2021年1-6月170CC发动机采购平均单价低于2018年和2019年同型号平均单价,主要系型号内不同配置的发动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因不同配置的发动机采购数量不同所导致的加权平均单价存在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单价公允性分析

选取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主要产品种类或型号,与市场第三方价格进行对比。用以比较的市场第三方价格的选择依据依次为:1)同种类产品的市场公开价格或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交易价格;2)如果查询不到1),则以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为比较依据;3)如果查询不到1)和2),则以该供应商向其他第三方销售的同种类产品价格为比较依据。

经比较,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主要产品的单价与市场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采购的产品细分型号众多,用以比较的产品规格型号及所用原材料等并非完全相同),具有公允性。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种类单位平均单价市场第三方价格
2021年 1-6月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芯元/个5.645.58
2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电芯元/个5.585.64
3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元/kg18.4419.01
4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动机(170CC)元/台1,115.661,275
5钢海集团有限公司钢管元/kg5.635.77
2020年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芯元/个5.555.22
2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元/kg16.1516.98
3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动机(170CC)元/台1,148.701,212
发动机(150CC)元/台1,080.051,105.05
4缙云县权晟工贸有限公司折叠板元/只4.945.08
铝底板元/个22.3319.92
制动器元/套49.2551.90

2-306年度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种类单位平均单价市场第三方价格
滑板车轮毂元/个14.7914.60
机头铝壳元/个7.196.57
5浙江凯泓电子有限公司保护板_9807i_UL,7S1P元/个17.5517.25
保护板_JETECH__9210_I_V1元/个23.2526.55
2019年1台州市汉达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动机(170CC)元/台1,148.991,212
2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芯元/个5.845.57
3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各类型号轮胎元/只23.02-91.3323.05-92.92
4金华伟力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器(24V双系统)元/个32.56/
5永康市新菲亚塑料有限公司PP料_白色_永嘉3080元/kg8.889.00
阻燃塑料颗粒_PC合金_540K本色元/kg19.4420.88
聚碳_PC110元/kg16.1314.69
塑料颗粒_聚丙烯树脂_头盔事业部专用元/kg6.658.70
ABS普通料_0215A元/kg11.2610.97
2018年1深圳市杰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6V电池总成元/个189.52/
25.2V2,6A电池总成元/个80.27/
24V*4.0AH电池组元/个110.36/
36V*4.0AH电池组元/个136.77/
2永康市奇邦工贸有限公司电机(6.5寸)元/个65.4863.67
滑板车前轮组元/套120.27119.91
滑板车后轮组元/套25.7823.87
3金华伟力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器(24V双系统)元/个34.7437.55
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芯元/个6.386.65
5永康市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电机(6.5寸)元/个63.6765.48
滑板车前轮组元/套119.91120.27
滑板车后轮组元/套23.8725.78

2-307

2.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新增供应商采购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新增供应商采购产品及采购单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各期(以2018年为基期)前五大新增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主要采购产品的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采购总金额(万元)主要产品种类单位平均单价
2021年1-6月1广东球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708.23儿童滑板车元/台125.77
2广州哥得圣电动车有限公司620.87电动自行车元/辆1,871.78
3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7.96小家电KAF6501元/台223.40
4东莞市常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251.81PC+ABS_FR彩色元/kg19.03
5常州市宝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2.57电芯_宝沃3300MAH_18650元/个11.50
小 计2,201.43
2020年1深圳市跃视通科技有限公司1,734.95双系统24V控制器A元/个28.77
双系统24V控制器B元/个20.23
2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1,691.86电芯元/个5.22
3宁波铄蓬新材料有限公司1,092.82磁钢_19*11.2*2.45元/片0.38
磁钢_38M磁钢30*11.2*3元/片1.11
磁钢_38H磁钢32*11.2*3.0元/片1.21
4永康市鑫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21.34酸洗板元/kg3.94
5深圳市天盛泰科技有限公司685.68脚踏面壳-PB652元/个9.45
脚踏底壳-PB652元/个6.82
脚踏面壳-PB656元/个9.29
脚踏面壳-PB656元/个6.19
小 计6,026.64
2019年1江西富电优品电器有限公司574.62充电器_H851_42V1.5A,DC2.5元/个25.18
充电器_TT-ELP651_UL认证,29.4Vx0.6A元/个13.84

2-308年度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采购总金额(万元)主要产品种类单位平均单价
2浙江汇元贸易有限公司336.28塑料颗粒_ABS709元/kg13.26
3浙江宏豪钢铁有限公司322.56角钢元/kg3.85
4浙江东牌工贸有限公司237.99滑板车前轮毂_TT-EL851_带电机元/个17.29
滑板车后轮毂_TT-EL851元/个13.31
滑板车电机端盖_EL851-55B_材质ADC12元/个5.59
5金华迪菲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68.61内衬_808加工费元/套1.44
内衬_601加工费元/套3.48
内衬_901加工费元/套6.31
内衬_602加工费元/套3.49
小 计1,640.06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种类单位平均单价市场第三方价格
2021年1-6月1广东球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儿童滑板车元/台125.77/
2广州哥得圣电动车有限公司注电动自行车元/辆1,871.78/
3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家电KAF6501元/台223.40236.46
4东莞市常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PC+ABS_FR彩色元/kg19.0319.20
5常州市宝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芯_宝沃3300MAH_18650元/个11.5011.50

2-309

年度

年度排名公司名称主要产品种类单位平均单价市场第三方价格
2020年1深圳市跃视通科技有限公司双系统24V控制器A元/个28.7723.92
双系统24V控制器B元/个20.2323.03
2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电芯元/个5.225.50
3宁波铄蓬新材料有限公司磁钢_19*11.2*2.45元/片0.380.41
磁钢_38M磁钢30*11.2*3元/片1.111.11
磁钢_38H磁钢32*11.2*3.0元/片1.211.36
4永康市鑫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酸洗板元/kg3.943.99
5深圳市天盛泰科技有限公司脚踏面壳-PB652元/个9.458.74
脚踏底壳-PB652元/个6.825.20
脚踏面壳-PB656元/个9.298.91
脚踏面壳-PB656元/个6.196.26
2019年1江西富电优品电器有限公司充电器_H851_42V1.5A,DC2.5元/个25.18/
充电器_TT-ELP651_UL认证,29.4Vx0.6A元/个13.84/
2浙江汇元贸易有限公司塑料颗粒_ABS709元/KG13.2613.37
3浙江宏豪钢铁有限公司角钢元/KG3.853.86
4浙江东牌工贸有限公司滑板车前轮毂_TT-EL851_带电机元/个17.2917.32
滑板车后轮毂_TT-EL851元/个13.3113.35
滑板车电机端盖_EL851-55B_材质ADC12元/个5.595.62
5金华迪菲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内衬_808加工费元/套1.441.50
内衬_601加工费元/套3.483.60
内衬_901加工费元/套6.316.50
内衬_602加工费元/套3.493.60

2-310

关、经营规模与其行业地位不相匹配的情形。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及前五大新增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情况如下:

2-311

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类型供应商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司主要采购产品公司采购金额占其销售 比例公司与其合作时间关联 关系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1999年3月30日,注册资本16.3亿元,A股上市公司(002056.SZ),主要从事磁性电子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全国磁性行业的龙头企业。电芯0.3%左右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
2浙江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1年6月2日,注册资本4,200万元,主要从事铝制品生产、销售及纸制品销售等业务。其与东阳市乔老爷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二者均为公司的铝型材供应商。铝型材6.5%以内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
3台州市汉达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5年4月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从事发动机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制造、销售,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其与台州市汉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800万元)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2020年开始主要从后者采购发动机或配件。发动机或配件30%左右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
4缙云县权晟工贸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8年7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折叠板、铝底板、制动器、滑板车轮毂、机头铝壳等85%左右双方合作2年以上
5浙江凯泓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8年11月9日(原名称为金华市凯泓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等电池保护板等30%-61%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

2-312

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类型供应商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司主要采购产品公司采购金额占其销售 比例公司与其合作时间关联 关系
的制造、销售。
6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5年12月3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橡胶轮胎、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等业务。轮胎25%左右双方已合作4年以上
7金华伟力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4年9月24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控制器15%左右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
8永康市新菲亚塑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7年6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原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等业务。塑料颗粒4%-20%双方已合作1年以上
9深圳市杰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0年12月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各种锂离子电池模组及系统的生产、销售等。其与惠州市杰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二者均为公司的锂电池供应商。电池、保护板等12%以内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
10永康市奇邦工贸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55万元,主要从事日用五金制品、旅游休闲用品、电线、电缆、电机制造、加工、销售等业务。电机等8%左右2018年合作,双方目前暂停合作
11永康市微特电机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2010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动机制造、销售。电机5%左右双方已合作2年以上
12深圳市跃视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1年6月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摄像机、红外灯、录像机、监控器、防盗器、计算机配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平衡车、平衡车主板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平衡车、滑板车、电动车、电动工具等控制器加工及销售。控制器等38%左右双方合作1年以上

2-313

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类型供应商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司主要采购产品公司采购金额占其销售 比例公司与其合作时间关联 关系
13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2020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注册资本105,302万元,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电线电缆、电线电缆设备及附件、电力系统集成、储能电池和分布式储能、配电设备、变压器等的销售等。2019年,其公开披露的营业收入为2.09亿。电芯3%左右双方合作1年以上
14宁波铄蓬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8年7月25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纳米材料、磁性材料、有色金属批发、零售。磁钢7%左右双方合作1年以上
15永康市鑫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 2019年12月3日,注册资本9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材料(不含危险物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日用塑料制品、日用橡胶制品、五金工具、厨房用具销售。钢材板料(车架)15%左右双方合作1年以上
16深圳市天盛泰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0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10万元,塑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塑胶模具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等。平衡车脚踏壳等10%左右双方合作1年以上
17江西富电优品电器有限公司2019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8年3月14日,注册资本270万元,主要从事开关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等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等业务。其与深圳市富源电电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充电器等8%左右双方已合作3年以上

2-314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类型供应商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司主要采购产品公司采购金额占其销售 比例公司与其合作时间关联 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以前年度从后者采购充电器等。
18浙江汇元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5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原材料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配件、户外装备、服装、工艺品(除文物)、玩具销售及网上销售等业务。塑料颗粒35%左右双方已合作1年以上
19浙江宏豪钢铁有限公司2019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5年1月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除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冶金炉料的销售,钢坯剪切加工等。钢材15%左右双方已合作1年以上
20浙江东牌工贸有限公司2019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3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工具、园林工具、汽保工具、日用金属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厨房用具、家用电器,健身器材(不含弩),户外休闲用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造等。轮毂1%以内2019-2020年合作,双方目前暂停合作
21金华迪菲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9年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4月11日,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体育用品及配件销售,体育器材(以上范围除弩)、针纺织品制造和销售。头盔内衬加工40%-60%双方已合作1年以上
22钢海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成立于199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12,800万元,主要生产各种规格的直缝焊管、冷轧带钢和钢管制品等,已发展成为以焊接钢管、钢材加工配送、户外休闲用品为主,集建筑搪瓷、物流运输等为一体的多产业、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钢管1%左右双方已合作5年以上

2-315

序号

序号供应商名称类型供应商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司主要采购产品公司采购金额占其销售 比例公司与其合作时间关联 关系
23广东球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6月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09年1月16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从事五金制品、运动用品、滑板车、自行车、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车架、头盔、电子产品、电子系统成套设备、自动化物流传输设备、智能化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儿童滑板车、竞技滑板车5%左右双方合作不到1年
24广州哥得圣电动车有限公司2021年1-6月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3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助动车、自行车、残疾人座车、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五金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等。电动自行车8%左右双方合作不到1年
25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6月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0年1月29日,注册资本12,191.7万元,主要从事家用电器、塑料制品、五金产品、模具、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等。小家电1%左右双方合作不到1年
26东莞市常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6月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7年3月24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原料、塑胶辅料、塑胶制品、塑胶模具、塑胶机械、五金制品、电子产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销售等。塑料颗粒2%左右双方合作不到1年
27常州市宝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6月前五大新增供应商成立于2014年5月6日,注册资本580万元,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等产品的销售。电芯3%左右双方合作不到1年

2-316

4. 报告期内,成立不久便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前五大新增供应商中存在成立1年内便与公司合作的情形,均系在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中建立的合作关系,具有合理性与真实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真实性合理性分析合理性与真实性
1江西富电优品电器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成立于2018年3月,与深圳市富源电电源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供应商成立前,公司向后者采购充电器等产品;在其成立后,主要由其向公司供货。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2浙江汇元贸易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5月,由于其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等有关产品贸易,具有较好的高质量塑料颗粒渠道,公司向其采购主要用于头盔生产的塑料颗粒。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3浙江东牌工贸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3月,其与永康市东牌电动工具厂属同一家族控制企业,公司在2018年末与永康市东牌电动工具厂洽谈合作事宜,后浙江东牌工贸有限公司成立,公司向其主要采购轮毂。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4金华迪菲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4月,主要为公司代加工头盔内衬;公司2018年下半年头盔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委托该供应商加工头盔内衬,因当年加工费较多使其成为当年前五名新增供应商。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5永康市鑫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成立于2019年12月,其于2020年3月成为公司钢板材料供应商,在此之前由永康市川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供应相关物资,两家公司属同一家族企业。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6浙江凯泓电子有限公司该供应商成立于2018年11月,主要为公司供应电池保护板;公司2018年开始发展电动车制造业务并进行电池包组装生产,在电池包生产中会使用保护板,之前主要向深圳市杰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后公司为拓宽采购渠道与该供应商进行业务合作。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2-317

及零配件合理定价,不存在主要供应商或新增供应商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四) 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询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布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询问了公司采购负责人员关于公司供应商分散的有关情况;

2. 查阅了骏凯橡胶工商登记有关资料,走访了骏凯橡胶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对骏凯橡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情况进行核查,获取了骏凯橡胶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声明函;核查了公司向骏凯橡胶采购轮胎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种型号轮胎之间的单价差异情况;核查了骏凯橡胶向公司租赁厂房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单价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等情况;

3. 查阅了前五大供应商及新增前五名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及企查查等第三方网站的公示信息,访谈了相关供应商有关人员,了解上述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询问涛涛车业采购金额占相关供应商销售额的比例情况等;

4. 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采购清单,核查了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及新增前五名供应商采购主要产品型号/规格的价格情况,查询并对比其与市场第三方价格之间的差异情况;

5. 询问公司采购及财务相关人员关于报告期内成立不久便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有关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核查原因及真实性、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供应商较分散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相同,符合行业特点;宁波市骏凯橡胶工贸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公司向其采购轮胎与其租赁公司房屋定价公允;不存在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产品、合作内容与其主营业务范围不相关、经营规模与其行业地位不相匹配的情形;报告期内,存在个别供应商成立不久即与公司合作的情形,主要系受相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多家供应商更换供货主体等原因所致;不存在主要供应商或新增供应商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二十、关于预收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910.32万元、

991.28万元和2,484.79万元,2019年增幅较大。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不同类型客户、不同销售渠道的预收款政策和预收款比例,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

2-318

量化分析并披露2019年预收款项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不同类型客户的预收款金额,与订单金额及营业收入的匹配性;(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预付款项后取消订单的情形,上述情形下相关产品及款项的处理方式。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5条)

(一) 补充披露不同类型客户、不同销售渠道的预收款政策和预收款比例,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量化分析并披露2019年预收款项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1. 报告期内不同类型、不同销售渠道客户预收款政策

报告期内,不同类型、不同销售渠道客户的预收款政策未发生变化,预收的货款比例在不同客户间存在个体性差异。线下批发商、零售商客户下单后预付一定比例货款,收货后按照约定信用期支付尾款,预付货款比例10%-100%不等,主要比例系100%、30%、20%。线上直接销售的客户在线上自主下单后全额预付货款,公司收款后5-7天内发货。其他零星客户下单后通常全额预付货款,个别客户支付30%左右货款,收货后按照约定信用期支付尾款。

2. 报告期内不同类型、不同销售渠道客户预收款比例及2019年预收款项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不同类型、不同销售渠道客户预收款余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2,831.1796.562,644.5198.012,121.4285.38915.7092.38
线上直接销售84.082.8745.691.69357.3614.3863.286.38
其他零星销售16.880.587.990.306.010.2412.311.24
合 计2,932.14100.002,698.19100.002,484.79100.00991.28100.00

2-319

前五名客户余额占预收款总余额的31.29% 。

(二) 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不同类型客户的预收款金额,与订单金额及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不同类型客户的预收款余额与订单金额及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型项 目2021.06.30/ 2021年1-6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线下经批发商、零售商销售预收余额2,831.172,644.512,121.42915.70
订单金额11,267.8410,933.527,279.904,144.84
订单形成的收入5,461.6510,775.207,140.214,144.22
预收余额占订单比25.13%24.19%29.14%22.09%
线上直接销售预收余额84.0845.69357.3663.28
订单金额84.0845.69357.3663.28
订单形成的收入84.0845.69356.0063.28
预收余额占订单比100.00%100.00%100.00%100.00%
其他零星销售预收余额16.887.996.0112.31
订单金额16.887.996.0115.80
订单形成的收入13.697.843.5513.62
预收余额占订单比100.00%100.00%100.00%77.88%

2-320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类型客户的预收款金额,与订单金额及营业收入相匹配。

(三)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预付款项后取消订单的情形,上述情形下相关产品及款项的处理方式。

报告期内,存在客户预付款项后取消订单的情形,不同销售渠道处理相关产品及款项的方式有所不同。

1.线上销售

公司线上销售包括通过自有网站和第三方网站销售两种形式,自有网站销售为先收款后发货,第三方网站销售为先发货后收款。因客户取消订单而退回预收款项的均来自自有网站上的销售。

根据公司自有网站规定,线上客户下订单并预付货款后,公司承诺在14个工作日内发货。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在购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货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单号发送给客户;如缺货,公司会与客户联系协商是否等待货品或取消订单。如公司还未发货,客户可取消订单并获得全额退款;如公司已发货但客户未签收前,客户因自身原因取消订单的需自行承担商品退回的运费以及货物20%价值的退货费用;如客户已签收货品,收货30日内质量问题可退换,分析详见本说明三关于商品退换货之描述。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因客户订单取消而退回的预收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客户订单取消而退回的预收款金额284.071,182.97363.07142.72
其中,汽动车订单取消而退款284.071,166.65341.11138.53
电动车订单取消而退款16.3221.964.19
线上销售金额14,679.9621,448.4514,045.1617,184.16
占线上销售金额比重1.94%5.52%2.58%0.83%
自有网站销售金额5,680.7016,063.7510,373.475,225.58
占自有网站销售金额比重5.00%7.36%3.50%2.73%

2-321

预收款金额及占比也随之增加。

2020年度因客户订单取消而退回的预收款金额及占比增长较大,一方面系受疫情影响,公司产品境外需求旺盛,而出口海运货船紧张,公司产品优先供应线下批发商、零售商,自2020年7月份开始公司线上销售产品供不应求,从而2020年7月和8月出现了因公司原因订单发不了货而被客户取消的情形;另一方面,国外疫情也影响了线上销售的配送效率,线上客户下单后不能及时发货或到货,客户主动取消订单的情况增加。

此外,VELOZ自有网站汽动车产品2020年度线上平均销售单价为6,527.37元/辆,较线上电动车产品、头盔等其他产品销售单价高,VELOZ自有网站订单被取消的订单数量增加亦提高了2020年总体退款额。

2021年1-6月,因出口海运货船供应紧张、运费上涨因素影响,公司优先供应线下大客户以及第三方网站客户,自有网站部分产品供货不足,公司不再上架产品链接,客户无法下单,从而因订单取消而退回的预收款金额占线上销售的比重以及占自有网站销售比重均有所下降。

2.线下销售

线下客户下订单并预付货款后,如因客户原因取消订单的,该客户订购的相关产品将转售给其他客户,该客户预付的货款不再退回,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报告期内,线下销售因客户原因取消订单形成的客户违约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外收入-客户 违约收入9.6110.4528.79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因客户订单取消 而退款1.9280.9214.8539.25

2-322

1. 获取并检查了公司主要客户和新增客户报告期各期的销售合同,了解其信用政策和结算模式,并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对客户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在访谈过程中,了解公司对其关于信用政策、结算政策等相关内容;

2. 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期末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3. 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抽取公司主要银行账户的对账单,检查是否存在与业务不相关的大额资金流动;

4. 获取公司预收款项明细表,针对不同类型客户、不同销售渠道分析各期末预收款政策、预收比例,是否和合同约定一致;分析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金额波动的原因,结合订单情况关注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5. 检查报告期内客户预付款项后取消订单的情况,统计因此退回的预收款项,检查相关会计分录是否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预收款政策未发生变化,预收的货款比例在不同客户间存在个体性差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同类型、不同销售渠道客户预收款项余额逐年上升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订单金额及信用政策匹配;报告期内存在少部分客户预付款项后取消订单的情况,公司针对取消订单的产品及款项的处理正确。

二十一、关于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银行手续费的金额分别为165.82万元、240.85万元和490.32万元。2019年,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实际控制人返还款项98.39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收购关联企业SPEEDY T 和VELOZ 100%股权价格高于其净资产,实际控制人返还相关款项。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银行手续费核算的具体内容,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依据,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而非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原因;(2)补充披露发行人收购关联企业SPEEDYT 和VELOZ 100%股权价格是否虚高,是否涉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发行人资金;(3)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发生额与实际业务的匹配情况,与相关会计科目变动的勾稽关系。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6条)

(一) 补充披露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银行手续费核算的具体

2-323

内容,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依据,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而非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原因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银行手续费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银行交易手续费29.5251.3745.8534.82
第三方收款平台服务费22.0296.6189.2210.30
信用卡服务费138.41343.86355.25195.73
合 计189.95491.84490.32240.85
服务商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AUTHORIZE.NET费用113.20316.27191.89
平台交易额4,911.7213,910.357,091.95
费用率2.30%2.27%2.71%
US BANKCARD费用2.1512.4824.47
平台交易额73.26424.94840.93

2-324

SERVICES INC

SERVICES INC费用率2.93%2.94%2.91%
STRIPE费用62.14
平台交易额1,943.40
费用率3.20%

2-325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92,594.50138,556.6375,166.3561,644.64
加:增值税销项税额1,438.831,069.16479.69467.50
加:预计负债调整-625.67965.2529.96579.65
减: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剔除汇兑损益和坏账核销)-605.6212,123.272,706.102,182.79
减:预收款项余额减少233.94-213.40-1,493.51-80.96
减:账扣费用[注]4,594.552,846.821,108.083,324.91
减:营业收入中租金收入11.65109.80203.65180.24
加:其他0.3013.17-120.4728.79
合 计89,641.32125,737.7273,031.2157,113.6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9,641.32125,737.7273,031.2157,113.60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成本52,944.4581,052.5243,199.8533,272.20
加:材料采购进项税额8,189.5210,604.404,675.365,486.71
减:运费2,630.503,778.71
减:进项税额转出7.8024.8423.9823.50
加:存货的增加(剔除计入存货的租金并结合退货成本)12,046.9319,338.39-3,089.2210,684.35
加:火灾存货损失2,438.34
加: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63.75177.8296.4658.62
加:存货入期间费用1,429.591,163.40615.10573.26

2-326

加:经营性预付款项余额增加

加:经营性预付款项余额增加499.501,895.79-17.17-2.58
减:经营性应付账款余额增加-2,112.3516,550.58105.011,084.53
减:人工折旧计入成本4,384.326,394.443,781.783,195.19
合 计70,463.4889,922.0941,569.6145,769.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0,463.4889,922.0941,569.6145,76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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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披露新冠疫情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27条)

(一) 2021年1-6月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同比变动情况,发行人产品在美国的销量是否大幅下滑,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占比70%左右,2021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未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总体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2021年1-6月与上年同期的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产 品2021年1-6月2020年1-6月同比变动率
金额 (万元)销量 (辆/个)金额 (万元)销量 (辆/个)金额销量
全地形车汽动全地形车38,792.1486,78419,441.5946,14699.53%88.06%
电动全地形车--384.682,068--
合计38,792.1486,78419,826.2748,21499.53%88.06%
摩托车汽动摩托车9,450.6630,7039,618.7425,540-1.75%20.22%
电动摩托车539.58729368.191,31946.55%-44.73%
合计9,990.2431,4329,986.9226,8590.03%17.03%
电动滑板车27,785.27210,94510,303.5087,172169.67%141.99%
电动平衡车6,421.70132,9463,813.5357,93868.39%129.46%
其他电动车2,485.225,928349.971,114610.12%432.14%
头盔1,839.44263,3451,760.89339,9094.46%-22.52%
配件及其他4,302.06-1,352.47-218.09%-
合 计91,616.07-47,393.55-93.31%-

2-328

疫情导致欧美地区公众大型聚集性娱乐活动减少、家庭娱乐需求增加,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乘用单独出行的交通工具出行增加,导致可用于家庭休闲娱乐的全地形车和电动平衡车产品需求增加,以及在疫情期间对便利单独出行的摩托车、电动滑板车产品需求增加。2021年1-6月,公司汽动摩托车(在摩托车销售额中占比95%左右)销售量同比上升20.22%,销售额同比下降1.75%,主要系公司通过ODM方式向SUNDANCE销售的MINIBIKE数量增加,因其单价较低,故销量增加的同时销售额有所下降;公司头盔在销量同比下降22.52%的同时销售金额增长4.46%,主要系头盔为ODM订单式生产模式,墨西哥客户COMERCIALIZADORA DE MOTOCICLETAS DECALIDAD,S.A DE C.V.原订单量较大(2020年公司向该客户销售头盔数量为23.10万个,销售金额876.77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64%,对公司收入无重大影响),2021年上半年其订单量减少(双方逐渐停止合作),受该客户订单量影响,公司头盔销量出现下降,但公司其他头盔客户的订单(单价相对较高)有所增长所致。

(二)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情况、最新在手订单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新冠疫情对户外休闲娱乐行业的影响,披露新冠疫情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

1.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情况、最新在手订单及同比变动情况

(1) 公司最近一期及上年同期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6月)及上年同期(2020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 2021年1-6月(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经审计)同比变动
总资产118,925.4878,365.1351.76%
总负债59,730.0142,154.7641.69%
所有者权益59,195.4736,210.3763.48%
营业收入92,594.5048,386.1591.37%
营业利润11,717.3910,288.4313.89%
利润总额11,724.3710,188.9115.07%
净利润9,890.268,510.8616.21%

2-329

项目

项目2021年6月30日/ 2021年1-6月(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经审计)同比变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90.268,510.8616.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22.436,876.1932.6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205,000-215,000138,556.6347.95%-55.17%
净利润22,000-24,00021,125.714.14%-13.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00-24,00021,125.714.14%-13.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00-23,00018,321.5514.62%-25.54%

2-330

预计将发生的成本费用率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所做出的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3) 公司最新在手订单及同比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8月31日在手订单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手订单2021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同比变动
涛涛车业及子公司60,202.5131,123.9493.43%

2-331

(三) 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新冠疫情影响,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有:

1. 获取并核查了公司的收入成本表,查询了美国疫情相关情况及美国政府应对疫情的有关措施,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美国销售情况;

2. 获取并查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及2021年度盈利预测数据;

3. 获取并核查了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及2020年9月30日的在手订单及变动情况;

4. 查询了新冠疫情对北美及其他主要客户所在区域户外休闲娱乐行业的影响等情况,询问了公司关于当前日常经营及未来经营的相关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1-6月的产品销售同比增长,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量没有因为疫情原因而发生大幅下滑的情形。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户外休闲娱乐和短距离出行使用,疫情期间可以供消费者在一定户外区域进行休闲娱乐,并可一定程度上应对疫情给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带来的不便,公司目前持有较多在手订单,经营正常,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新冠疫情对公司财务数据未产生负面影响,但全球新冠疫情仍在持续,若疫情进一步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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