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张宏勇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93,700,2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3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2名,代表股份93,674,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26,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光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3,674,140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宏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1.03.候选人:选举郭瑾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1.04.候选人:选举张汉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1.05.候选人:选举张汉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1.06.候选人:选举张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李光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宏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0股
1.03.候选人:选举郭瑾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0股
1.04.候选人:选举张汉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0股
1.05.候选人:选举张汉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0股
1.06.候选人:选举张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0股议案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高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3,674,140股
2.02.候选人: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2.03.候选人:选举张荣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高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股
2.02.候选人: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0股
2.03.候选人:选举张荣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0股议案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张岸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3.02.候选人:选举杨霏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93,674,1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张岸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0股
3.02.候选人:选举杨霏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0股议案4.00 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4,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2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4,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2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6,1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4,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2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4,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2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李团结律师、张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认为:维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盛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