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鹏、钟书鹏、邓廷、张威龙、朱袁正、南京道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翰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凌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六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山火炬开发区点亮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点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志芯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14位股东持有的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95.75%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上市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1年6月21日起开始停牌(以下简称“此次停牌”)。对此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相关指数和公司股票的累计涨跌幅计算如下:
日期 | 科创50指数(000688) | Wind半导体产品行业指数(882524.WI) | 晶丰明源(688368)(元/股) |
停牌前21个交易日 (2021年5月20日) | 1,329.79 | 3,777.81 | 335.18 |
停牌前1个交易日 (2021年6月18日) | 1,494.70 | 4,416.70 | 335.26 |
期间累计涨跌幅 | 12.40% | 16.91% | 0.02% |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 -12.38%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 | -16.89% |
从上表可知,剔除大盘因素后,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 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2.38%;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6.89%。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波动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