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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2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6名激励对象授予2,996.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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