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海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011,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3,508,84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2,61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751,118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0,348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4、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2,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2,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65,011,466 | 63,508,847 | 97.69% | 1,498,619 | 2.31% | 4,000 | 0.01% |
其中:A股股东 | 64,751,118 | 63,508,847 | 98.08% | 1,238,271 | 1.91% | 4,000 | 0.01% |
B股股东 | 260,348 | 0 | 0.00% | 260,348 | 100.00% | 0 | 0.0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
中小股东 | 1,502,719 | 100 | 0.01% | 1,498,619 | 99.73% | 4,000 | 0.27% |
其中:A股股东 | 1,242,371 | 100 | 0.01% | 1,238,271 | 99.67% | 4,000 | 0.32% |
B股股东
B股股东 | 260,348 | 0 | 0.00% | 260,348 | 100.00% | 0 | 0.00% |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终止<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65,011,466 | 63,508,847 | 97.69% | 1,498,619 | 2.31% | 4,000 | 0.01% |
其中:A股股东 | 64,751,118 | 63,508,847 | 98.08% | 1,238,271 | 1.91% | 4,000 | 0.01% |
B股股东 | 260,348 | 0 | 0.00% | 260,348 | 100.00% | 0 | 0.0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
中小股东 | 1,502,719 | 100 | 0.01% | 1,498,619 | 99.73% | 4,000 | 0.27% |
其中:A股股东 | 1,242,371 | 100 | 0.01% | 1,238,271 | 99.67% | 4,000 | 0.32% |
B股股东 | 260,348 | 0 | 0.00% | 260,348 | 100.00% | 0 | 0.00% |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何子楹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