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4名监事,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