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9,523.4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5,179.18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4,778.6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按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1,416,236,912股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637,306,610.4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约91.67%。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