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年度新增装机容量达到上年度公司
总装机容量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9月末,公司本年度新增装机容量已达到上年度总装机容量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年度新增装机情况
项目 | 2020年末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2021年1-9月新增装机容量 (万千瓦) | 2021年9月末装机容量 (万千瓦) | 增长幅度 |
总发电装机 | 912.96 | 108.14 | 1021.1 | 11.84% |
其中:光伏 | 330.91 | 90 | 420.91 | 27.20% |
风电 | 252.05 | 18.14 | 270.19 | 7.20% |
火电 | 330 | —— | 330 | ——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落实发展战略,截至9月末,新能源装机691.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为67.68%。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高,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