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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光大证券对晋亿实业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27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核准了晋亿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58,538,000股,发行价格为5.00元/股。2020年4月2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85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4月20日12:00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晋亿实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现金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484,118,900.00元。

2020年4月2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0年4月22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8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792,690,000.00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00.00元,募集现金484,118,900.00元,保

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0,342,408.90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现金部分为人民币473,776,491.1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8,53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23,809,591.10元。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或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结算账户。2020年12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结算账户。2020年5月1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超出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理财产品金额 (万元)购买日到期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6753B)100002020.12.162021.6.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定期添益30002021.03.172021.6.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70002021.03.172021.9.17

鉴于以上理财产品系公司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授权

有效期内购买,已经公司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以上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确认。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截止2021年9月26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6,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金额预计收益率到期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70003.2%2021.11.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60001.4%-4.1%2021.10.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34002.789%随时可赎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性披露。

截止2021年9月26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361058361505270274.8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余额累计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48200.9717719.0036.76%30841.97——
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10211.1476.490.75%10134.65——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10,211.14万元,本项目通过公司现有的场地、设备和人员,添置机房、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完善机房环境,建设公司信息化系统;配置、安装信息化生产配套设备,实现智能化制造。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实现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一体化管理,加强各业务流程数据的整合能力,提高各业务部门的协同能力,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管理绩效,节约生产和运营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智能生产、制造。截至2021年9月26日,已投入76.49万元,对应募集资金10,134.65万元尚未投入。

(二)终止原因

该募投项目原方案是通过在主要的生产设备上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配置配套的信息化软硬件设施,导入MES、PLM等系统,完善原有的ERP、WMS、SPC、OA等系统,实现人员、设备、产品、物料、物流等信息的实时采集,最终实现生产现场智能化、生产运营管理智能化、仓储物流管理智能化等目标。

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较之前发生了较大变化,相应的软硬件配置与功能也与预先的设想有了较大的变化,导致该募投项目推进缓慢。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智能化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大家对智能化的理解与期望也已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传统的企业智能化要求已不再是过度追求自动化、无人化与信息的全自动采集,更多的是要结合企业与行业自身特点,达成人与设备及其他信息的及时的恰当的互联与交融,建立企业的信息化数据平台,同样能够实现从业务订单开始,到生产计划执行、生产过程控制

或监控、订单交付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可视化、实时化、精益化等智能化要求,因此原项目的实施内容及预期的目标也需要做出较大的调整,公司认为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的预期效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考虑到募集资金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将产生一定的浪费,从长远看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最大限度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待项目内容及目标经再次充分评估与确认后,会择机重新启动智能化改造项目,重新启动日期具体以公司正式公告为准。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10,134.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自身发展战略所做出的谨慎决策,终止该项目不会对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相应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调整后
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10月2023年4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特别是为了保持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公司一直关注中高端紧固件生产设备的最新发展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对晋亿中高端紧固件制造与研发

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技术和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对项目建设的要求相应提高;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将以上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及实施质量,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按照既定战略目标正常开展。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管,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度实施。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自身发展的战略,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终止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是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自身发展的战略,且出于未来公司整体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监事会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晋亿实业本次终止智能工厂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晋亿实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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