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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食品: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3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爱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公司监事金汪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孙爱国先生、金汪明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5月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216,200股、607,40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24%,均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股、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孙爱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64,9000.35%IPO前取得:864,900股
金汪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429,9570.98%IPO前取得:2,429,957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金汪明2,429,9570.98%金汪明、吕小平为夫妻关系
吕小平1,029,6430.42%金汪明、吕小平为夫妻关系
合计3,459,6001.40%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孙爱国不超过:216,200股不超过:0.09%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16,200股2021/11/3~2022/5/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金汪明不超过:607,400股不超过:0.24%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07,400股2021/11/3~2022/5/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金汪明承诺:

(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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