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以公司总股本194,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926,4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4,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0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0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09号富春大厦8楼
咨询联系人:陆佳骐
咨询电话:0571-87809605
传真电话:0571-87803855
七、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