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大股东沈九四持有公司股票 8,44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07%,监事吴荣文持有公司股票 3,759,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6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沈九四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42,000 股;吴荣文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000 股。
截至2021年10月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沈九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31,600股,吴荣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3,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沈九四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8,442,000 | 6.4607% | IPO前取得:3,690,005股 其他方式取得:4,751,995股 |
吴荣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759,000 | 2.8768% | IPO前取得:1,599,002股 其他方式取得:2,159,998股 |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
(1)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2)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版《营业执照》,公司总股本由130,666,732 股增加至135,478,432 股,故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均以增资后的135,478,432 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东 名称 | 减持数 量(股) | 减持 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 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 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沈九四 | 531,600 | 0.3924% | 2021/7/12 ~2021/10/9 | 集中竞价交易 | 17.33 -32.34 | 14,767,514 | 7,910,400 | 5.8389% |
吴荣文 | 103,700 | 0.0765% | 2021/7/12 ~2021/10/9 | 集中竞价交易 | 30.50 -32.75 | 3,278,636 | 3,655,300 | 2.6981% |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剩余期间内,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