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 局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1 年 8 月 5 日下午召开通讯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开利拉美空调 业务的议案》(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收购开利拉美空调业务的 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6 日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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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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