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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1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

暨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620天宸股份2021/10/13

公司已于2021年9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84%股份的股东上海原益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在2021年10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1年10月8日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原益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2021年年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一)》和《关于增加2021年年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二)》,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提请选举徐权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2)《关于提请选举朱农飞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另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规定,上海原益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6,378,50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4%。提案人有权利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书面递交临时提案,上述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决定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第十届董事、独立董事,相关选举方式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6及附件2。

因公司会议筹备及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11月18日召开下午14:30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4. 因公司会议筹备及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21年10月

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11月18日召开下午14:30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2099号 上海扬子江丽笙精选酒店3楼多功能厅6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

至2021年11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1年9月30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和2021年10月11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叶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的议案
5关于选举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徐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朱农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叶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冀爱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的议案
5关于选举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徐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朱农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董事的方式说明

1、董事的当选方式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得票数较多的前2名(含第2名)董事候选人当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得票数较多的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

2、得票数相同情况下的当选方式。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人数内,当出现同意票的得票数完全相同的两个或多个候选人时,将该两个或多个候选人按反对票的得票数再次进行排序,反对票较少的候选人当选。若同意票、反对票的得票数完全相同时,进一步按弃权票的得票数进行排序,弃权票较少的候选人当选。若出现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得票数完全相同导致无法排序的,视作该两个或多个候选人均未能当选。

3、按上述方式选举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人数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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