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冠捷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

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贵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1103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会同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并对《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针对贵会《反馈意见》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因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涉及标的资产的主要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业务数据未公开披露,完整信息向贵会提交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1、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持有冠捷国际100%股权,冠捷国际持有冠捷投资100%普通股股权,冠捷投资持有多家境内外子公司股权。2)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的时间未披露。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通过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原因,对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影响。2)结合标的资产历次股权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的时点和判断依据。3)补充披露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后,对标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与管控情况。4)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取得标的资产51%股权后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措施,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整合管控计划,并说明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险和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7

2、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2020年曾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并以现金收购冠捷科技51%股权。本次交易以该现金收购完成交割为生效条件。现上市公司尚有部分收购款未支付。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前次收购冠捷科技51%股权余款的支付进展或安排,会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支付上述款项。2)结合上述情况及上市公司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补充披露两轮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安排,选择分步购入冠捷科技全部股权的主要考虑。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

3、申请文件显示,1)冠捷科技2021至2023年度预测归母净利润为115,083.38万元、132,658.95万元、150,337.54万元。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科技2021年度至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6,255.86万美元、18,738.46万美元、21,235.62万美元。2)确定各承诺期实际利润数时,考虑武汉子公司政府补助影响,不考虑汇兑损益的影响。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冠捷科技预测期净利润以人民币计量而承诺净利润以美元计量的原因。2)业绩补偿义务人实际补偿(如有)时拟支付的货币币种及汇率选取依据,会否导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补偿净利润少于预测期净利润,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以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3)标的资产武汉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如是,进一步说明将其纳入业绩补偿实际利润数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要求;如否,补充披露认定依据,是否与往年认定及会计处理保持一致,并请结合政府补助发放部门及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可持续性,补充披露该政府补助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将其纳入业绩补偿实际净利润数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1

4、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群创光电和BONSTAR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47%和0.82%股份。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包括:1)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事项的审批/备案/登记程序(如需)。2)群创光电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的大陆投资许可(如需)。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是否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否需履行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相关程序,进一步披露相关程序的履行进展及是否存在法律障碍。2)本次交易所需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相关程序是否为我会审批前置程序,如是,相关程序最新进展、预计完成时间,有无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3)群创光电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大陆投资许可是否为实施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申请许可的最新进展,是否存在不能如期办毕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9

5、申请文件显示,2020年5月,冠捷科技注销子公司捷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和2020年报告期末,冠捷科技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162,277.78万元和170,305.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5%及4.6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已注销子公司是否曾经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如是,公司注销后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情况。2)冠捷科技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证照所载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有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是否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是否持有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如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列表披露各相关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情况及占比、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和有效期、房地产项目存货及上述资产的剥离计划。3)投资性房地产具体类别和用途,是否存在空置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4

6、申请文件显示,冠捷投资存在10,000股无投票权股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现有无投票权股东的中文名称(如有)、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等信息。2)冠捷投资设有无投票权股份并持续的具体原因,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有无重大影响。3)上述无投票权股份预计未来是否发生转让,如发生,相关股东投票表决、利润分配等权利安排是否发生变化。4)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无投票权股份存在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61

7、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20年营业收入与2019年基本持平,但净利润同比增长

121.48%,同时申请文件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明细数据。请你公司:1)以列表形式,分区域(中国、欧洲、北美洲等)、分业务(自营、代工)、分产品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8-2020年:自营业务各品牌主要产品(显示器、电视、音响、配件等)产销量、单价、单件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数据,代工业务分客户披露代工产量、单件成本、代工费用、代工收入和毛利等数据,并结合上述数据对各产品毛利率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合理性。2)结合上述分析及同行业可比数据,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8-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各项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指标对净利润的影响并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说明2020年标的资产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68

8、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19、2020年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73.02%、72.81%,境外货币资金占比分别为46%、57%。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针对标的资产境外经营真实性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海关凭证、销售合同、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货币资金的可收回性等,并就核查范围、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函证等)、核查比例和核查结论发表明确意见。 ...... 85

9、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19年和2020年应收保理科目余额分别为1.73亿元和1.93亿元,分别占净利润的23.2%和11.7%,占比较高,但申请文件未披露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相关信息。请你公司:1)结合标的资产销售回款模式和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保理业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和境外应收保理的规模和占比、保理模式(有无追索权、单保理还是双保理等)、保理商和买方情况、近2年应收保理相关账务处理等信息。2)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应收保理相关纠纷,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困难、资金压力较大等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考虑保理情形,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92

10、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20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为23.8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的6.52%、20.81%、144.19%,主要系前期对外并购产生。商誉减值测试中,电

视机产品现金流预测中第2至5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1.5%,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2%,而标的资产2018、2019年电视产品收入分别下降12%、10%。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前期各并购标的公司对应产品报告期销量、收入、成本、净利润、现金流等数据,及现金流预测中各产品预测期对应的销量、收入、成本、净利润、现金流、折现率取值依据等指标。2)结合上述信息及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要求,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中资产组组合的各期现金流测算、可收回金额计算及减值损失分摊过程,进一步说明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00

11、申请文件显示,2019年末和2020年末,冠捷科技的应收账款账和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113.7亿元和109.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44%和40%,占总资产比重为32%和30%。其中2019、2020年境外应收账款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77.54%、74.58%。请你公司:

1)结合冠捷科技的主要销售模式、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冠捷科技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冠捷科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函证范围、账龄和境外核查情况进一步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14

12、申请文件显示,2020年标的资产公允价变动损益为-4.44亿元,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为-2.11亿元(主要系标的资产持有的境外公司可转债确认损失),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变动为-3.88亿元(主要系标的资产进行反向外汇避险操作确认损失),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为1.56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近3年标的资产从事境外可转债投资及外汇避险操作等情况,及与此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会计政策。2)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对标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23

13、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境外收入占比高达70%,近2年汇兑损失占标的资产净利润比例较高。但收益法评估假设标的资产汇率在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后境外业务所在地汇率变动情况。2)结合境外核查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9至2020年汇兑损益金额、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及盈利预测的影响,并就汇率变动对评估值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3)结合上述情况和公司近年境外业务实际,补充披露评估假设不考虑汇率影响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30

14、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显示器、电视等产品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报告期实际收入、预测依据等存在较大差异。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信息及测算过程。2)结合上述信息、同行业可比数据,说明标的资产各产品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与报告期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等进行对比分析。3)结合标的资产2020年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计交付时间及对未来收入的具体影响等),补充披露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4)结合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定性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的稳定性。5)结合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38

15、申请文件显示,收益法评估采用资本成本定价模型,选取折现率为10.02%,其中,美国市场无风险收益率选取期限在10年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1.08%,而当前10年期美国国债

收益率为1.58%。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评估基准日至今美债收益率的情况,说明选择10年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1.0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依据,及与当前美债收益率的差异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进一步说明无风险收益率选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补充披露折现率其他相关参数(市场评估风险溢价(MRP)、β值、特定风险系数等)取值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3)结合近期可比案例、标的资产具体行业,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及折现率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61

16、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前,2020年9月华电有限收购TGL、Bonstar和张强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2020年11月,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冠捷科技51%的股权,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权,上述两次收购均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标的资产100%权益评估值为153.89亿元。本次交易,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56.47亿元。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上述两次估值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预测期业绩数据(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等)、折现率、可比公司选取等相关指标差异。2)结合上述差异,进一步说明两次评估(取得控制权和少数股权)差异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68

17、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下属子公司股权层次较多、结构复杂。其中,标的资产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冠捷国际和孙公司冠捷投资均为注册于境外的持股平台,冠捷投资下属境内外子公司为经营实体。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境内外子公司的特殊结构、业务同质性等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整体以收益法评估作价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75

18、申请文件显示,冠捷科技与飞利浦签署一系列《商标许可合同》,存在商标许可合同期满无法按时续约风险。2019和2020年,冠捷科技对商标权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7,530.35万元和3,851.35万元,主要系对飞利浦商标权计提的减值准备。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冠捷科技使用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存货金额和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有),以及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对冠捷科技盈利能力的影响。2)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金额、对冠捷科技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影响。3)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已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续签商标授权许可合同的原因和必要性,许可费用等合同条款是否发生重大变化。4)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如无法续约,对冠捷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和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冠捷科技对飞利浦有无重大商标依赖。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77

19、申请文件显示,冠捷科技印度子公司未就2020年12月华东科技收购冠捷科技51%股份的交易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印度相关部门批准,如未取得批准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有无不利影响。2)现印度子公司是否已办理完毕相关事项批准手续,如未办理完毕,补充披露预计办毕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如不能获得批准对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96

20、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拥有20项境外土地和49处境外房产。3处境内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20项境外土地和49处境外房产的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2)补充披露福建捷联吸收合并冠捷电子的预计完成时间,如吸收合并事项未能顺利完成,相关主体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具体解决方案,如未能取得权属证书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01

21、申请文件显示,1)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专利476项,其中25项专利权的权利人更名手续正在办理中。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外专利566项。2)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注册商标41项,其中8项商标权正在办理更名手续。拥有主要境外注册商标233项。3)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3项,6项正在办理更名手续。4)报告期各期末,冠捷科技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不含专利权。请你公司:1)结合专利权取得方式,补充披露冠捷科技无形资产未包含专利权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境内专利权的保护期和到期日、境外各项专利权的类别,以及境内外专利权即将到期的数量和比例,即将到期专利权对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应对措施。3)补充披露冠捷科技境内外商标权即将到期的数量和比例,即将到期商标权对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应对措施。4)补充披露专利权、商标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更名手续的进展、预计办毕期限、对本次交易和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14

22、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共有25家境内子公司,49家境外子公司。重组报告书“冠捷科技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部分仅披露冠捷国际、冠捷投资、TPV Europe Holding B.V.和福建捷联四家子公司基本情况。请你公司: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相关要求,完整披露标的资产主要下属企业的相关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06

23、申请文件显示,部分主体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本次重组交易进程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登记填报和买卖股票等情况,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2)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逐笔核查敏感期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16

24、申请文件存在多处未按《26号准则》等相关规定披露的情形,且针对前期交易所问询相关内容未及时更新。请独立财务顾问勤勉尽责、仔细对照我会相关规定自查申报文件内容与格式,通读全文修改错漏,认真查找执业质量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333

25、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申请文件中多处引用境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的事项进行复核,明确说明是否认可境外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和结论,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我会和行业协会的规定。 ...... 334

1、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持有冠捷国际100%股权,冠捷国际持有冠捷投资100%普通股股权,冠捷投资持有多家境内外子公司股权。2)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的时间未披露。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通过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原因,对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影响。2)结合标的资产历次股权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的时点和判断依据。3)补充披露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后,对标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与管控情况。4)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取得标的资产51%股权后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措施,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整合管控计划,并说明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险和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通过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原因,对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影响

(一)冠捷有限通过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原因

出于隔离法律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便利资本运作的考虑,冠捷有限在1999年香港联交所上市前,冠捷有限主要通过冠捷投资作为控股主体持有下属境内外的运营公司股权;参照香港联交所企业上市的一般惯例,冠捷有限进行了内部重组,通过一系列股份发行及换股交易将冠捷投资置入冠捷国际、冠捷国际置入TPV Holdings Limited(冠捷有限前身),冠捷国际原股东Fields PacificLimited和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td.及二者合计持有100%股权的Top VictoryDevelopment Limited上翻至TPV Holdings Limited层面持股,冠捷投资原股东Palmland Holdings Inc.和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则保留在冠捷投资层面转换为无投票权股股东,最终形成了以TPV Holdings Limited为上市主体、通过全资子公司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公司股权的多层持股架构。

注:Palmland Holdings Inc.和Fields Pacific Limited为潘氏所控制的企业;Pacific Industries andDevelopment Limited和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td.为林氏所控制的企业。

综上,冠捷有限上述历史股权架构主要系商业惯例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而设置,在境外股权架构的搭建过程中,冠捷有限历史相关投资者充分考虑了境外不同司法辖区营商环境,并参考了市场较为普遍的境外股权架构,该等境外股权架构的设置具有合理性。冠捷有限设置上述股权架构系根据相关地区法律设立,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冠捷有限1999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该等持股架构长期保持稳定,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在此架构下正常运行超过20年,冠捷有限退市后亦未对该等持股架构进行调整。

(二)股权结构对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影响

1、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冠捷有限持有冠捷国际100%股权,并通过冠捷国际持有冠捷投资100%有投票权的普通股。因而,冠捷有限能够控制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股东会。

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现任董事及其委派方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委派方
1宣建生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冠捷科技
2王必禄非执行董事冠捷科技
冠捷国际
序号姓名职位委派方
1宣建生董事会主席公司成立时的第一位董事
2张强董事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冠捷投资
序号姓名职位委派方
1宣建生董事会主席公司成立时的第一位董事
2黄秀娟董事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3林相如董事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4黄文辉董事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冠捷有限的董事全部由上市公司委派。根据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组织章程大纲及当地公司法,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第一名董事在公司成立时由出资人确定,其他董事的任用由现任董事会决定。宣建生在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成立时确定为第一名董事并持续担任董事。1999年股权结构调整后,冠捷有限成为冠捷国际的股东,冠捷国际成为冠捷投资的股东,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股东均确认了宣建生依然作为公司董事,自1999年以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改变,宣建生作为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董事亦未发生改变,冠捷国际及冠捷投资现任其他董事皆由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任用。

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委任方如下:

冠捷有限
序号姓名职位委任方
1宣建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冠捷有限董事会
2Nico Vernieuwe高级副总裁冠捷有限董事会
3陈优珠副总裁冠捷有限董事会
4黄文辉副总裁冠捷有限董事会
5王必禄副总裁冠捷有限董事会
6黄秀娟副总裁冠捷有限董事会
冠捷国际
无高级管理人员
冠捷投资
序号姓名职位委任方
1宣建生总裁冠捷投资董事会
2黄秀娟副总裁冠捷投资董事会
3黄文辉副总裁冠捷投资董事会
4林相如协理冠捷投资董事会

冠捷有限和冠捷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确认,冠捷国际无高级管理人员。冠捷国际及冠捷投资的现任董事及高管均在标的公司中任职且承担管理职能,其中宣建生、黄秀娟、黄文辉、王必禄均在冠捷有限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张强在冠捷有限担任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关系主管、林相如在冠捷有限担任协理。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后,上市公司已进行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目前宣建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Nico Vernieuwe、陈优珠、黄文辉、王必禄和黄秀娟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林相如担任上市公司的监事,张强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管理职责。

基于上述,冠捷有限在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均可以对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实现控制。在股东会层面,冠捷有限持有冠捷国际100%股权、间接持有冠捷投资100%有投票权的普通股,可以对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股东会实现控制;在董事会层面,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董事均为冠捷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并均获得了股东的确认;在高级管理人员层面,冠捷有限和冠捷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董事会聘任和确认,冠捷国际无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冠捷有限的境外持股架构具有清晰的控制关系,冠捷有限可以通过境外持股架构对其他下属企业实现控制,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捷有限的公司治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标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境内外各公司股权,其中冠捷国际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型主体,冠捷投资除承担对境内外经营实体的股权控制外,也作为其内部管理中心并对下属境内外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同一管理安排,即冠捷有限采用通过冠捷投资进行统一管理、其他下属子公司发挥具体职能的管理模式。冠捷有限已制定《冠捷科技集团权责划分表》《投资管理作业办法》《支出核决权限办法》等普遍适用于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下属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

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冠捷有限已制定内部控制有关的内部制度,以及信用管理流程、外汇管理流程、融资与流动性管理流程等内部控制流程。根据冠捷有限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办法,冠捷有限下属各财务单位遵循冠捷有限的统一组织管理,在预算与财务管理中建立子公司财务单位直至冠捷有限的逐级报送和审批流程;在信用管理、投资和融资业务中,冠捷有限建立了业务部门、合规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联合审批制度和作业流程,重大的投融资决策须经冠捷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冠捷有限拟维持目前境外持股架构的原因及合理性

冠捷有限通过持有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股权进而对全球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冠捷有限注册地为百慕大、冠捷国际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冠捷投资注册地为香港。冠捷有限持有冠捷国际100%股份,冠捷国际持有冠捷投资100%有投票权股份。自冠捷有限1999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该等持股架构长期保持稳定,并拟维持目前的境外持股架构。冠捷有限维持该等境外持股架构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维持境外持股架构的合理性

冠捷有限作为一家跨国企业,业务遍及全球各地,且主要为境外业务,2019年及2020年冠捷有限的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1.51%和72.21%,客户涵盖海内外知名大型跨国公司。冠捷有限的子公司亦分布在全球各地,考虑到各地区的司法辖区及营商环境不同,并参考市场上常见的跨国企业管理模式和股权安排,冠捷有限形成并维持了目前的持股架构。在经营管理中,冠捷投资作为其内部管理中心对下属境内外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统一管理安排,冠捷有限可以通过清晰的股权控制关系对冠捷投资进行控制,进而主导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冠捷有限维持当前持股架构具有合理性。

2、拆除境外持股架构可能需承担较高税负

若拆除冠捷有限境外持股架构,本次交易方案可以变更为上市公司直接与冠

捷投资签署一系列收购协议,由冠捷投资将其持有的各境内外子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境外架构拆除方案”)。从中国法律角度而言,境外架构拆除方案所需的审批与目前本次交易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包括:(1)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并进行协议转让;(2)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电子的批准;(3)就境外子公司而言,报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备案,在取得前述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的备案文件后,向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4)就境内子公司而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报商务部门备案和外汇登记,变更为内资企业。但是,在境外架构拆除方案下,冠捷投资转让境内子公司股权可能被税务机关要求缴纳中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转让境外子公司股权根据境外子公司当地国家的税法要求也可能涉及缴纳当地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于冠捷投资成立于1987年,冠捷投资对于各境内外子公司的投资时间较早、原始投入成本较低,各境内外子公司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大幅度的增值,境外架构拆除方案将导致冠捷投资缴纳金额较高的中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国家(如适用)的大额税费。因此,综合考虑成本与效益,冠捷有限暂无计划拆除境外持股架构。综上所述,自冠捷有限1999年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以来,冠捷有限通过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公司股权的多层持股架构长期保持稳定,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在此架构下已正常运行超过20年,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标的资产历次股权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的时点和判断依据

(一)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的过程

2007年5月10日,中国电子控制的境内A股上市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召开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的决议。2007年5月14日和2007年5月15日,长城电脑与京东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长城电脑以11.4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京东方持有的冠捷有限2亿股

股份(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10.27%)。截至2007年12月24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得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审核意见,并完成了香港法律/证券上市规则所需的登记手续,长城电脑变更成为冠捷有限的新股东。2007年12月28日,长城电脑已委派董事卢明先生(时任长城电脑副董事长)进入冠捷有限董事会并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长城电脑控股股东为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长城科技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全资企业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长城电脑和冠捷有限的股权关系如下:

自2008年10月始,由中国电子控制的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香港”)陆续从H股二级市场购入冠捷有限股票,截止2009年7月,长城香港累计吸收冠捷有限股份为37,045万股,占比17.55%。截至2009月7月,中国电子通过长城香港和长城电脑合计持有冠捷有限27.02%股权,为冠捷有限第一大股东,但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未向冠捷有限派驻超过半数的董事,中国电子未对冠捷有限实施控制,亦未将冠捷有限纳入合并范围内。2009年4月30日,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下属的长城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长城电脑以1,060.12万元人民币收购长城集团持有的长城香港99.9999%股份。2009年6月29日,长城电脑完成对长城香港的股权收购。长城电脑于2009年6月30日向长城集团支付了对应股价款并取得了对长城香港控制权。交易完

成后,长城电脑直接持有冠捷有限20,000万股,通过长城香港间接持有冠捷有限37,045万股,长城电脑合计持有冠捷有限57,045万股,占比27.02%,为冠捷有限第一大股东。2009年10月13日,长城电脑向冠捷有限增派5名董事,完成了冠捷有限董事会改选,至此,长城电脑成为冠捷有限的控股股东并将冠捷有限纳入合并范围内,中国电子通过控股子公司长城电脑间接对冠捷有限实现控制。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长城电脑、长城香港和冠捷有限的股权关系如下:

(二)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的时点和判断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关于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条件,中国电子于2009年10月13日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具体分析及判断依据如下:

判断条件判断依据与条件成就情况分析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2009年1月19日,经长城电脑第四届董事审议,同意长城电脑向关联方长城集团收购长城香港99.9999%股权,并责成经营班子聘请专业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长城香港的财务和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签署中介机构相关协议、组织和实施收购相关事项。 ? 2009年4月7日,长城电脑收购长城香港99.9999%股权事项完成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核准备案(备案编号:2009007)。 ? 2009年4月30日,长城电脑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长城香港 99.9999%股权收购价格暨协议签署事宜的议案》。同日,长城电脑与长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长城电脑拟以1,060.12万元人民币收购其所持有的长城香港99.9999%股权。 ?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08年12月31日,长城电脑经审计净资产为117,526.30万元,长城香港99.9999%股权交易作价为1,060.12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仅占长城电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因此交易不必经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 ? 2009年6月29日,长城电脑控股股东长城科技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城电脑与长城集团签署的关于收购长城香港股权事宜的《股权转让协议》。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2009年5月22日,长城电脑收到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1000200900005号)》文件,认为长城电脑收购长城香港股权的境外投资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的有关规定,同意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2009年4月30日,长城电脑与长城集团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长城电脑以1,060.12万元人民币收购长城集团持有的长城香港99.9999%股份。 ? 2009年6月29日,长城电脑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到香港办理了成为长城香港股东所需的转名、付印花税、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长城香港亦已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办理了所需登记手续及其它相关手续,从而使长城电脑于2009年6月29日变更成为长城香港的控股股东,持有长城香港1,099,999股,占长城香港股权的99.9999%。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2009年6月30日,长城电脑已向长城集团支付了全部股价款。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2009年10月13日,冠捷有限发布公告改组董事会,改组后董事会成员有13人,其中7名来自长城电脑及其关联方,超过冠捷有限董事成员构成的半数。该7名董事中刘烈宏(时任中国电子总经理)、卢明(时任长城电脑副董事长)、杜和平(时任长城电脑董事长)、谭文鋕(时任长城电脑董事)、吴群(时任中国电子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徐海和(时任中国电子财务部经理)为长城电脑直接委派董事,长城香港未直接委派董事,宣建生先生由中国电子派出在其控股子公司南京熊猫担任董事,因此宣建生先生为长城电脑关联人。长城电脑能够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控制冠捷有限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综上分析,截至2009年10月13日,长城电脑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冠捷有限27.02%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冠捷有限董事会成员共13名,其中7人为长城电脑及其关联人士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城电脑实现对于冠捷有限的实质性控制。由于中国电子通过其控股的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控制长城电脑,因此于

2009年10月13日,中国电子实现了对冠捷有限控制。2009年11月10日,长城电脑披露了《关于对冠捷科技形成实际控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长城电脑已拥有被投资单位冠捷有限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形成了对冠捷有限的实质性控制,并将冠捷有限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4月22日出具的长城电脑《2009年度审计报告》,长城电脑已将冠捷有限纳入2009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出具的中国电子《2009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0]第1-1633-1号),中国电子已将冠捷有限作为下属子公司纳入2009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自2009年10月13日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以来,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在中国电子下属企业之间进行了变动,但中国电子持续拥有对于冠捷有限的控制权。具体包括:(1)2015年8月4日,长城电脑下属子公司长城香港与长城电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冠捷有限股份转让至长城电脑,长城电脑直接持有冠捷有限24.31%股份;(2)2016年2月23日和2016年3月10日,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分别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中国电子以其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64.94%的股权与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有限

24.32%的股权进行置换,该次股权置换完成后,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子,中国电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冠捷有限37.05%股份;(3)2019年8月8日,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作为要约人请求冠捷有限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拟根据百慕大公司法第99条通过计划方式将冠捷有限私有化,本次私有化并退市完成后,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中国电子直接和通过下属企业间接持有冠捷有限88.96%股份;(4)2020年12月,中国电子下属A股上市公司华东科技(现更名“冠捷科技”)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华东科技支付现金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51%股权,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变更为华东科技。

三、补充披露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后,对标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与管控情况

2009年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主要通过下属企业长城电脑对冠

捷有限实施控股并对冠捷有限进行整合管控。为防范业务风险、整合管控下属企业,结合冠捷有限的实际情况,在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制定并实施了相关措施:

(一)业务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针对冠捷有限开展业务整合和一体化管控,并根据冠捷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向冠捷有限推荐董事,冠捷有限的业务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可委任公司业务的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的委任期间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向其赋予认为适当的权力。冠捷有限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企业合并、增资减资、重大的投融资决策等重大或敏感事项集中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决策。

(二)人员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维持冠捷有限原有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稳定,同时由长城电脑及其关联方向冠捷有限委派董事,共同参与负责冠捷有限的管理。冠捷有限董事会成员13人,其中7人为长城电脑及其关联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冠捷有限依照董事会的决议,制定了投资管理作业办法、融资管理办法、财务控制制度、预算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董事会负责冠捷有限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融资业务的决策和管理。

(三)财务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冠捷有限纳入上市公司长城电脑的财务管理体系,执行控股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定期向控股股东报送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

(四)机构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冠捷有限作为长城电脑下属的独立子公司开展经营业务,冠捷有限内部的组织结构及人员未做重大调整。

自2009年10月后,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在中国电子下属企业之间进行了变动,

但中国电子持续拥有对于冠捷有限的控制权,中国电子及相关下属企业均系通过冠捷有限的董事会参与冠捷有限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制度制定;此外,根据国资监管要求,自冠捷有限成为中国电子或下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后,中国电子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国有企业经营事项审批、评估备案等方面对冠捷有限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取得标的资产51%股权后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措施,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整合管控计划,并说明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上市公司对冠捷有限的整合管控措施及计划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并已实施对冠捷有限的内部管控;本次收购冠捷有限剩余49%股权,有助于上市公司深化和冠捷有限在现有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进一步实现双方资源协同,目前整合管控措施及后续进一步整合管控计划如下:

1、业务方面

2020年,上市公司同步实施完成了对外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并购买冠捷有限51%股份(以下简称“前次重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由液晶面板行业转型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前次重组完成后,冠捷有限已根据上市公司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相应日常经营事务。上市公司通过协同管理,协助冠捷有限构建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要求和境内上市公司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

此外,上市公司结合冠捷有限的实际业务管理需要,修订、建立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以实现更好的业务管控。结合冠捷有限的经营理念、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上市公司已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经营宗旨、三会制度安排作出修订。针对冠捷有限的衍生品业务发展需要和管理实际,上市公司已经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

等,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管理规范。通过业务的整合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境内外业务管控,规范冠捷有限业务行为,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降低管控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开展对于冠捷有限的业务整合和一体化管控。上市公司将通过董事会对冠捷有限的经营业务、投融资活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在保持冠捷有限以现有业务模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上,确保冠捷有限持续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预算制度、审计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冠捷有限将进一步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扩宽融资渠道、传播品牌口碑,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人员方面

前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冠捷有限51%股权并向冠捷有限委派董事。目前,冠捷有限董事会共有2名董事,均为上市公司委派。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多数席位对冠捷有限的经营管理做出决策。上市公司与冠捷有限已经完成管理团队的整合,冠捷有限的经营管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统一决策,冠捷有限的核心人员保持稳定,员工队伍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董事会对冠捷有限实现控制,同时维持其现有的员工队伍稳定。冠捷有限在全球开展业务,员工所属地域众多,上市公司与冠捷有限将在充分尊重下属公司原有合理制度与现存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加深对各方的业务融合,建立人员交流机制,宣传企业整体文化,提高双方的人员认同感,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保障核心人员的稳定。上市公司将在保持冠捷有限经营管理团队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引入具有公司规范治理经验的优秀管理人才,以保障冠捷有限在公司治理及财务规范性等方面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

3、财务方面

前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将冠捷有限纳入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根据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对于冠捷有限年度资金预算、年度采购计划、月度财务报表等按时上报至上市公司。重大的资金付款、订单保证金支付、坏账核销等需报请上市公司审批。针对冠捷有限全球业务的广

泛性和监管环境的多样性,上市公司计划梳理修订内控管理制度,在原有的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基础上,加强相关规则对于全球业务及监管环境的适用性,健全完善内控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对冠捷有限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等实行统一管理和监控,进一步整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确保冠捷有限符合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要求;实行预算管理,在上市公司层面统一调度资金,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管理程序,同时优化融资管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渠道优势,降低整体资金成本。

4、机构方面

前次重组完成后,冠捷有限作为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保持其原有的组织结构保持不变。上市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对冠捷有限的业务开展和经营做出决策和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冠捷有限实现控制。由于冠捷有限子公司遍布全球,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总部集团之间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和沟通模式,因此冠捷有限将基于现有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继续开展经营。未来,上市公司也将基于自身的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对上市公司及冠捷有限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适当的优化和调整,帮助冠捷有限进一步完善适应境内上市公司管控需要的架构,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管控水平。

(二)整合管控风险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并完成对冠捷有限的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深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融合。由于冠捷有限业务范围、子公司、员工遍布全球,提高了上市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和整体业务规模,延长了上市公司管理半径,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管理难度。此外,企业和员工文化的多样性也为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进一步的整合带来挑战。若上述整合管控计划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则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融合效果,影响上市公司整体发展。为控制整合管控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冠捷有限100%股权,上市公司通过冠捷有限董事会对冠捷有限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开展经营管理。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由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做出。上市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保证内部决策机制传导顺畅,内部控制持续有效。

2、建立完善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

在上市公司层面建立和完善适应冠捷有限的对外投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人力资源制度,在考虑到标的公司现有的制度和流程基础上,在上市公司内部建立统一的业务流程规范。将标的公司的战略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风控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以适应标的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同时持续满足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3、维持现有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通过建立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的沟通机制,提高企业文化认同,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通过设置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晋升制度和薪酬福利体系,保障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防止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于标的公司的核心团队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团队人文关怀,推进有效的激励机制,降低人才流失的风险。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三、其他风险”之“(二)整合管控风险”,“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冠捷有限基本情况”之“(二)主要历史沿革、(九)冠捷有限内部股权架构情况”,及“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之“三、其他风险”之“(二)整合管控风险”中补充披露。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冠捷有限通过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系历史资本运作

考虑形成,该持股关系对于冠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中国电子于2009年10月13日通过下属子公司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对于取得控制权时点的要求;

3、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通过冠捷有限的董事会参与冠捷有限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制度制定;此外,根据国资监管要求,中国电子在国有企业经营事项审批、评估备案等方面对冠捷有限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

4、前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实施对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合管控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推进整合管控计划,发挥管理协同效应,提高融合效果。由于冠捷有限业务规模大、地域覆盖广、文化多元性强,本次交易后存在一定的整合管控风险,上市公司已对相关整合管控风险制定了应对措施,积极整合和管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2、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2020年曾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并以现金收购冠捷科技51%股权。本次交易以该现金收购完成交割为生效条件。现上市公司尚有部分收购款未支付。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前次收购冠捷科技51%股权余款的支付进展或安排,会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支付上述款项。2)结合上述情况及上市公司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补充披露两轮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安排,选择分步购入冠捷科技全部股权的主要考虑。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次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余款的支付进展或安排,会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支付上述款项

(一)前次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余款支付安排和进展

根据《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南京华东电子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截至2020年12月24日,上市公司已按照上述协议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期价款,即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价款355,936.2745万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价款29,063.7255万元。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公司将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第二期价款,即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价款131,266.7414万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价款28,733.2586万元。2023年5月31日之前,上市公司将向华电有限支付剩余现金价款220,622.3866万元。上市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进度支付上述前次交易余款。

(二)前次收购余款支付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

根据交易各方安排,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且两次交易均分别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前次收购已实施完成,余款支付系前次交易正常商业安排,与本次交易不存在障碍和条件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安排

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针对两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独立的决策程序,其中:针对前次交易,上市公司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金收购方案,此外,前次现金收购的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交易方案,国资有权单位中国电子已对前次收购交易进行了批准;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亦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此外,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国务院国资委已对本次交易进行批准。两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均独立出具,两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及交易作价、业绩补偿安排均不同。综上,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安排。

2、前次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已实施完成

(1)股权已完成交割过户

前次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已经完成交割,上市公司已经持有冠捷有限51%股份,上市公司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其中,2020年12月30日,

上市公司已与华电有限和群创光电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交割确认书》,明确了相关方权利义务的转移;同时,根据冠捷有限登记日为2020年12月30日的股东名册及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冠捷有限51%股份(1,196,277,491股股份)已于2020年12月30日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已登记为冠捷有限股东。

(2)上市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款项

截至2020年12月24日,上市公司已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价款,即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价款355,936.2745万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价款29,063.7255万元。支付款项超过前次交易总体金额的50%。

(3)上市公司已完成对冠捷有限的控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关于判断控制权转移的条件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取得冠捷有限的51%控制权。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的关于控制权转移的5个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判断条件判断依据与条件成就情况分析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的预案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于2020年9月4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的正式方案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协议已于2020年11月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0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2020年9月3日,国家出资企业中国电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批准本次交易。 ? 2020年10月16日,中国电子、上市公司、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取得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证第N1000202000429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2020年10月29日,冠捷有限完成中国电子备案。 ? 2020年12月17日,发改委出具发改办外资备[2020]915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项目予以备案。
3、参与合并各方? 2020年12月30日,上市公司、冠捷有限、华电有限、群创光
判断条件判断依据与条件成就情况分析
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交割确认书》,确认交割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冠捷有限51%股份交割至华东科技名下。 ? 根据冠捷有限的股东名册(登记日为2020年12月30日)以及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冠捷有限51%股份(1,196,277,491股股份)已于2020年12月30日登记至华东科技名下。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已分别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支付第一期收购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55,936.2745万元和人民币29,063.7255万元,合计385,000万元,占总交易款的比例为50.29%。 ? 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剩余款项。公司自有资金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货币资金余额为561,747.76万元。公司自筹资金渠道通畅,子公司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力较强,能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良好的内部保障;同时,冠捷有限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债务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冠捷有限向其分红或提供周转资金的方式获得内部资金支持,满足偿还债务的需求。综上,上市公司后续有能力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根据2020年12月30日签署的股权交割确认书,冠捷有限51%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及股东义务转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且上市公司拥有冠捷有限股东会半数以上表决权。2020年12月29日,上市公司签发“华股证〔2020〕115”号文件,向冠捷有限委派5名董事,自即日起生效。冠捷有限董事会成员共8人,其中上市公司派出5人。上市公司能够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控制冠捷有限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综上,前次交易已实施完成,上市公司对冠捷有限实现了控制。

2、前次交易余款尚未支付对本次交易不存在障碍和条件关系

根据前文所述,前次收购已实施完成,余款支付系前次交易正常商业安排,与本次交易不存在障碍和条件关系,且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冠捷有限51%的股权后,上市公司自筹资金渠道通畅,子公司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力较强,能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良好的内部保障;同时,冠捷有限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债务融资渠道畅通,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冠捷有限向其分红或提供周转资金的方式获得内部资金支持,上市公司后续有能力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综上所述,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安排,前次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已实施完成,前次收购的款项系交易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的节点进行支付,上市公司具备后续余款支付能力,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

(三)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将不用于支付前次现金收购余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1,673.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不用于支付前次现金收购余款。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结合上述情况及上市公司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补充披露两轮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安排,选择分步购入冠捷有限全部股权的主要考虑

(一)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

1、前次重组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

2020年9月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1)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57.646%股权及成都显示11.429%股权;(2)上市公司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51%股份;上述资产出售和股权收购互为前提和实施条件,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未能实施的,则前述交易均不予实施。

2020年11月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关于冠捷科技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的现金对价为765,622.3866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向华电有限支付

707,825.4025万元、上市公司向群创光电支付57,796.9841万元。2020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

2020年9月1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群创光电),上市公司与Bonstar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Bonstar),上述协议约定了上市公司以1.90元/股的价格发行股份,向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群创光电及Bonstar购买冠捷有限49%股权。2021年3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签署《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群创光电),上市公司与Bonstar签署《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Bonstar),上述协议约定了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49%股权的总交易对价为766,695.18万元,按照

1.90元/股的发行价格,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发行共4,035,237,786股。

2021年4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针对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分别独立地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流程,并分别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前次重组与本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安排

上市公司于2020年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权是相互独立的交易行为,不构成一揽子安排。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两次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亦非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全部股权通过两次交易先后实施,其中包括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方案和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方案。

前次2020年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主要目的系上市公司实施战略转型举措,退出亏损较为严重的液晶面板产业,战略转型为智能显示制造企业,上市公司转型发展的目的通过前次交易已顺利达成。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剩余股权,主要目的是使得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冠捷有限在现有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和协同,通过交易使得上市公司资产和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向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

因此,两次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亦非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2、本次交易不构成前次收购的前提,前次收购构成本次重组的前提

前次收购中,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仅就冠捷有限51%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及协议各方在此次股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未约定上市公司收购剩余49%股权义务的条款。上市公司收购剩余49%股权不构成前次收购51%股权的前提。

本次交易中,根据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及群创光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就冠捷有限49%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及协议各方在此次股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

就本次交易而言,上市公司前次收购51%股权的完成构成本次收购49%股权的前提条件,但本次收购49%股权不构成前次收购51%股权的前提条件,前次交易完成后实施本次交易属于正常商业安排。

3、两项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两次交易单独考虑时均是经济且合理的

两次交易均依据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交易。其中前次收购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中国电子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100%股权评估值为1,538,889.99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冠捷有限期后分红事项后,冠捷有限51%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765,622.3866万元。本次交易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10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1,564,684.04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冠捷有限49%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766,695.18万元。

因此,两次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两次交易单独考虑时交易价格均是经济且合理的。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于2020年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权均为独立交易,尽管前次交易构成本次交易的前提,但两次交易均具有其独立的商业实质、交易价格公允且没有相互影响,因此上述各项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安排。

(三)选择分步购入冠捷有限全部股权的主要考虑

1、2020年上市公司亟需完成业务转型,避免持续亏损

上市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0年资产重组前仍面临较大金额的亏损,上市公司面临着较大经营压力。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急需尽快完成业务转型,因此,2020年上市公司启动了原有业务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方案,考虑到发行股

份购买冠捷有限股权事宜涉及更复杂的决策和审批流程,相关审批流程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采用先实施现金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的方案。为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续和深化,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限的控制力,提高在冠捷有限享有的权益比例,增厚全体股东享有的收益,上市公司在前次交易完成后启动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49%股权。

2、在前次重组启动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交易对方受让或转让冠捷有限的股权尚未完成交割2019年12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华电有限分别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产业工程和瑞达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电有限向产业工程转让其持有的冠捷有限65,293,964股股份,华电有限向瑞达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冠捷有限21,736,611股股份。截至2021年2月,该次股权已完成交割。

2020年9月,华电有限与TGL、Bonstar及张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TGL向华电有限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冠捷有限76,530,000股股份,Bonstar向华电有限转让其持有的冠捷有限4,754,803股股份,张强向华电有限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冠捷有限7,200,000股股份。截至2021年2月,该次股权已完成交割。

截至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次重组相关议案前,上述交易对方股权受让或转让事宜尚未完成交割,上市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需在上述交易对方完成股权交割后进行。

综上,为尽快消除公司持续亏损风险,完成公司战略转型,同时考虑冠捷有限部分股权尚处于调整过程中,上市公司先行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交易,后续再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有限49%的股权。因此,收购冠捷有限股权拆分为两次交易方案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的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与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关系”中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前次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余款将由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满足,截至2020年12月24日,上市公司已按照上述协议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期价款,即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价款355,936.2745万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价款29,063.7255万元,余款支付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不用于支付前次现金收购余款。

2、针对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分别独立地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流程,并分别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前次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与本次交易不构成于“一揽子”安排。为尽快消除公司持续亏损风险、完成公司战略转型,同时考虑到在前次重组启动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交易对方受让或转让冠捷有限的股权尚未完成交割,选择分步收购冠捷有限100%股权具有合理性。

3、申请文件显示,1)冠捷科技2021至2023年度预测归母净利润为115,083.38万元、132,658.95万元、150,337.54万元。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科技2021年度至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6,255.86万美元、18,738.46万美元、21,235.62万美元。2)确定各承诺期实际利润数时,考虑武汉子公司政府补助影响,不考虑汇兑损益的影响。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冠捷科技预测期净利润以人民币计量而承诺净利润以美元计量的原因。2)业绩补偿义务人实际补偿(如有)时拟支付的货币币种及汇率选取依据,会否导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补偿净利润少于预测期净利润,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以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3)标的资产武汉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如是,进一步说明将其纳入业绩补偿实际利润数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要求;如否,补充披露认定依据,是否与往年认定及会计处理保持一致,并请结合政府补助发放部门及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可持续性,补充披露该政府补助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将其纳入业绩补偿实际净利润数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重组业绩承诺调整后的具体方案

2021年9月1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议案,将本次重组原业绩承诺净利润币种由美元调整为人民币,并对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作出额外承诺。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案变更情况

条款原业绩承诺方案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是否改变
业绩承诺主体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
标的资产冠捷有限49%股份冠捷有限49%股份
业绩承诺承诺净利润数2021年至2023年度分别为16,255.86万美元、18,738.46万美元、21,235.62万美元,如涉及延长,2024年承诺金额为22,398.17万美元承诺净利润包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2021年至2023年度分别为115,083.38万元、132,658.95万元、150,337.54万元,如涉及延长承诺期限,2024年承诺金额为158,567.84万元是,调整币种 并额外增加扣除武汉子公司补贴后的净利润承诺
承诺净利润不包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2021年至2023年度分别为109,832.74万元、131,833.95万元、149,512.54万元,如涉及延长承诺期限,2024年承诺金额为158,292.84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净利润的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除外)后的归母净利润,扣除汇兑损益影响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是否包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分为两种情形进行承诺,扣除汇兑损益影响
业绩承诺期限2021年至2023年,如延长则至2024年2021年至2023年,如延长则至2024年
利润补偿方式优先股份补偿,不足以现金补偿优先股份补偿,不足以现金补偿

(二)本次重组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

根据上表所示调整前后的业绩承诺方案差异,本次调整后的业绩承诺主要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2021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若本次交易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应顺延,即业绩承诺期调整为2021年度-2024年度)。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下属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进行预测,冠捷有限2021年度-2024年度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及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业绩承诺期限若承诺期限延长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115,083.38132,658.95150,337.54158,567.84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109,832.74131,833.95149,512.54158,292.84

注:上述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冠捷有限合并报表(不含冠捷显示92%股权和冠捷青岛80%股权)的预测净利润+冠捷显示92%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冠捷青岛80%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需同时满足下面两种情形所做的业绩承诺,任何一种业绩承诺不满足均需就此进行业绩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2021年至2023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5,083.38万元、132,658.95万元、150,337.54万元,该预测净利润包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2021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15,083.38万元、132,658.95万元、150,337.54万元,未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2024年,冠捷有限2024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567.84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58,567.84万元,冠捷有限2024年实现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2、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2021年至2023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832.74万元、131,833.95万元、149,512.54万元,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2021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09,832.74万元、131,833.95万元、149,512.54万元,未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需扣除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2024年,冠捷有限2024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292.84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58,292.84万元,冠捷有限2024年实现净利润需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金额。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冠捷有限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均剔除下列两种因素影响:

1、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均应扣除本次收购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税后收益,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2、本次评估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实际净利润均应扣除汇兑损益的影响。

二、原业绩承诺方案中承诺净利润以美元计量的原因

冠捷有限的业务范围遍布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国内以及其他亚洲地区,2019年及2020年,冠捷有限的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1.51%和72.21%,且主要业务结算货币为美元,以美元作为业绩承诺币种与冠捷有限的业绩直接相连,符合冠捷有限实际业务经营及结算情况。

此外,本次评估以美元为基础预测,为便于交易各方更清晰了解标的整体的评估过程与价值,本次评估过程及结果根据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转换为人民币数据进行预测,最终通过收益法评估得到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结果。

三、原业绩承诺方案中补偿义务人实际补偿(如有)时拟支付的货币币种及汇率选取依据,会否导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补偿净利润少于预测期净利润,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以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原业绩承诺方案中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2021年度至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6,255.86万美元、18,738.46万美元、21,235.62万美元,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2024年,承诺冠捷有限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22,398.17万美元。

若标的资产未来业绩承诺期实际补偿净利润以人民币计价,由于冠捷有限采用美元报表结算,当期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以人民币计价时,会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影响,但该影响不可预测,存在人民币计价的当期实现净利润高于或低于评估预测时的净利润的情形。

考虑到本次交易作价和评估预测结论中,均以人民币作为预测及作价的币种,为了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降低汇率波动对标的业绩的影响,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对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案进行修改,原业绩承诺净利润币种由美元调整为人民币,业绩承诺调整为人民币后,不会导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补偿净利润少于预测期净利润。

四、标的资产武汉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非经常性损益,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要求

(一)将标的资产武汉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纳入业绩补偿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子公司”)实际收到的与预测期对应的政府补助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为保证预测期与历史期对于同一政策下的政府补

助保持一致的会计处理,未来预测期内武汉子公司相关的政府补助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本次业绩承诺将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收益纳入实际利润数主要系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下属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评估对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时限,且目前大部分政府补助已收到本次评估仅对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时限,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政策依据主要补助依据政策截至期限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艾德蒙公司稳定发展的补充协议》税收返还及其他补贴等2023年4月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加快发展的备忘录》销售补贴、出口奖励等2020年

根据上文明确的政策文件支持,并结合标的资产的业务发展情况,本次评估对未来预测期内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预测期及金额(单位:万元)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如承诺期延长)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0.001,100.001,100.00366.67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5,900.85---
是否已实际收到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武汉子公司2021年预测的政府补助金额已收到,武汉子公司2022年、2023年的政府补助预测金额均为1,100万元,分别占当期预测净利润的0.83%、0.73%,占比较小。

2、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与标的资产业务情况紧密关联

本次评估预测中,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源于公司出口补贴及销售补贴。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源于税收返还、广告宣传费等补贴,是标的公司的重要销售子公司之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2019年及2020年的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1.51%

和72.21%,客户涵盖海内外知名大型跨国公司,为鼓励标的公司未来继续维护和拓展海外市场,鼓励标的公司继续拓展销售渠道及相关业务发展,稳步提升标的公司的收入规模,经补偿义务人一致商议同意,将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的业绩承诺作为本次业绩承诺方案之一。

(二)调整后的重组业绩承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以下简称“上市类1号指引”)之“1-2业绩补偿及奖励”规定:“1)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估值的,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

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拟购买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本次补偿义务人分别按照下面两种情形同时进行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冠捷有限承诺净利润包含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金额,未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2、冠捷有限承诺净利润不包含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金额,未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亦扣除该政府补助金额。

综上,本次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承诺净利润数剔除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符合上市类1号指引相关要求。

五、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重大调整

根据上文所述,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变动,亦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规定,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调整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重大调整,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及“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冠捷有限原业绩承诺方案中承诺净利润以美元计量主要系其主要业务结算货币为美元,以美元作为业绩承诺币种符合其实际业务经营及结算情况。由于冠捷有限采用美元报表结算,当期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以人民币计价时,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不可预测影响,存在人民币计价的当期实现净利润高于或低于评估预测时的净利润的情形。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降低汇率波动对标的业绩的影响,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对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案进行修改,原业绩承诺净利润币种由美元调整为人民币,该情形下不会导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补偿净利润少于预测期净利润。

标的资产武汉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次评估对武汉子公司具有明确政策依据和时限的政府补助进行预测,该笔政府补助大部分已收到且与标的公司的业务紧密相连,将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的业绩承诺作为本次业绩承诺方案之一具备合理性,本次重组已就重组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是否包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分为两种情形进行承诺(均剔除汇兑损益的影响),补偿义务人需同时满足两种情形所做的业绩承诺,任何一种业绩承诺不满足均需就此进行业绩补偿,调整后的重组业绩承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本次业绩承诺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群创光电和BONSTAR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47%和0.82%股份。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包括:1)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事项的审批/备案/登记程序(如需)。2)群创光电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的大陆投资许可(如需)。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是否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否需履行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相关程序,进一步披露相关程序的履行进展及是否存在法律障碍。2)本次交易所需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相关程序是否为我会审批前置程序,如是,相关程序最新进展、预计完成时间,有无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3)群创光电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大陆投资许可是否为实施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申请许可的最新进展,是否存在不能如期办毕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交易是否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否需履行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相关程序,进一步披露相关程序的履行进展及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一)《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交易涉及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事宜,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战投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

根据《战投办法》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境内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应向商务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商务部收到文件后在30日内作出原则批复;战略投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凭相关文件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涉及的审批或备案程序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根据《外商投资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即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考虑到《战投办法》系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法律文件,而《外商投资法》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家法律,因此《外商投资法》的效力高于《战投办法》。因此,《战投办法》与《外商投资法》的规定不一致之处,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执行。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外国投资者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境内上市公司股权,可以享受国民待遇,无需按照《战投办法》相关规定报商务部审批。华电有限、群创光电及Bonstar均为合法存续的境外公司,其中华电有限和Bonstar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群创光电主要从事面板业务;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交易前后及境外投资者的主营业务均不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产业。

此外,根据独立财务顾问及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访谈,本次交易无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宜的批准。

综上,境外公司华电有限、群创光电和Bonstar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权无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宜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尚需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履行报送投资信息的义务。

二、本次交易所需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相关程序是否为我会审批前置程序,如是,相关程序最新进展、预计完成时间,有无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本次交易所需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

主管部门涉及事项类型目前进展情况
发改主管部门上市公司境外投资备案已获得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1】712号)
商务主管部门上市公司境外投资备案已与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本次交易需对境外投资进行备案,正在申请中
外汇主管部门上市公司境外投资、外国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本次交易不涉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待取得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对境外投资的备案后,上市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

(二)相关程序非证监会审批前置程序

根据2014年10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商务部实施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核准和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三项审批事项,不再作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并联式审批”,“涉及并联审批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在取得相关部委核准前,不得实施”。根据前述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并联审批事项,不作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要求将国家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事项以及外汇登记手续作为证监会审批的前置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国家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事项以及外汇登记手续均非证监会审批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

三、群创光电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大陆投资许可是

否为实施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申请许可的最新进展,是否存在不能如期办毕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一)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复函内容

群创光电已于2021年4月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向“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审会”)提交大陆投资事业架构变更的正式申请。台湾经济部投审会于2021年5月24日复函如下:“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第4项授权订定之‘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第4条第1项第3款但书规定,不包括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惟如,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为控制大陆地区上市公司或与其建立密切业务关系,系属长期股权投资,应依许可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先予叙明。本案贵公司因以第三地区投资事业股权作价取得大陆地区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上市公司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致申请大陆地区投资事业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等11家大陆事业投资架构变更,查本案非属投资架构变更,如属许可办法规范之大陆投资行为者,请依规定填具大陆地区从事投资(专案审查)申请书,并检附相关文件。”根据投审会复函,除非相关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中国台湾企业获得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股票无需经投审会审批。

(二)群创光电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无需投审会审批

根据群创光电的书面确认,“我司与冠捷科技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为TPV向我司采购液晶面板。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6月,TPV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我司的采购金额分别为99,696.20万元人民币、130,586.92万元人民币以及134,385.23万元人民币,占我司各期营业收入的1.77%、2.07%、3.31%,占比较低;同时,根据公开披露的TPV的审计报告,上述采购金额占TPV各期营业成本的1.82%、2.39%以及4.70%,占比亦较低。我司确认,我司与冠捷科技系一般性业务往来,各自立基于寻求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之最大利益;且相关业务金额占比较低,双方采购与销售均不构成相互依赖,不属于密切业务关系。”

“于此案中,我司系因冠捷科技发行股份收购TPV股权而取得大陆上市公司

股票,并无意图控制大陆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或与其建立密切业务关系;又冠捷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我司既非持股冠捷科技逾5%之大股东,也非冠捷科技实质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此案对我司而言自非属前述应提出申请之长期股权投资。因此,依前述台湾投审会回函意旨,我司已无就此案向台湾投审会申请从事大陆地区投资之必要。综上所述,此案依台湾投审会见解以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第4条第1项第3款但书之规定,无需另行申请许可;故我司拟依此径与冠捷科技履行股权交易,不再另行报批”。

根据上述群创光电确认,群创光电无意图控制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构成密切业务关系,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结合前述投审会复函,本次交易无需经投审会审批。

(三)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已就上述情况签署补充协议,修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条件

根据上述最新进展,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补充协议,投审会审批不再为双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2021年9月,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关于TPV Technology Limited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删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15.1(1)条约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之“乙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对乙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大陆投资之许可”。

综上,根据投审会复函,除非相关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中国台湾企业获得大陆上市公司股票无需经投审会审批;群创光电确认,群创光电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本次交易无需经投审会审批;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补充协议,投审会审批不再为双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因此,本次交易无需取得投审会审批。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二、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境外公司华电有限、群创光电和Bonstar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权无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宜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尚需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履行报送投资信息的义务;

2、本次交易需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进行备案,目前上市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备案,并拟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本次交易涉及的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国家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事项以及外汇登记手续均非本次交易证监会审批的前置条件;

3、根据投审会复函,除非相关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台湾企业获得大陆上市公司股票无需经投审会审批;群创光电确认,群创光电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本次交易无需经投审会审批;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补充协议,投审会审批不再为双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因此,本次交易无需取得投审会审批。

5、申请文件显示,2020年5月,冠捷科技注销子公司捷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和2020年报告期末,冠捷科技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162,277.78万元和170,305.5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5%及4.6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已注销子公司是否曾经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如是,公司注销后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情况。2)冠捷科技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证照所载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有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是否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是否持有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如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列表披露各相关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情况及占比、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和有效期、房地产项目存货及上述资产的剥离计划。3)投资性房地产具体类别和用途,是否存在空置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情形。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已注销子公司是否曾经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如是,公司注销后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情况自2013年成立以来,捷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申公司”)未实际开展过业务。注销前,捷申公司除来源于实缴资本的货币资金外无其他资产,亦不具有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因长期未实际开展业务,捷申公司已于2020年5月注销。

二、冠捷有限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证照所载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有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是否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是否持有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如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列表披露各相关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情况及占比、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和有效期、房地产项目存货及上述资产的剥离计划

(一)冠捷有限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证照所载经营范围

1、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冠捷有限下属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等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1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生产彩色显示器、液晶数字电视、等离子数字电视机、显像管数字电视机、投影仪、多媒体产品网络产品;塑料加工;制造电子产品及工模具;开发、销售彩色显示器、液晶数字电视、等离子数字电视机、显像管数字电视机、投影仪、多媒体产品网络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同类商品的进口批发业务;国内采购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批发业务;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设备、汽车配件及汽车电子类产品(后视镜、车用导航器、车用影像系统等)、智能车载终端设备、智能机器人、微电子产品、系统集成工程、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脑及周边设备、TFT-LCD平板显示屏、工模具、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屏、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等)、数字电视机(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视频投影仪等)、电信终端设备(多媒体终端、会议电视终端,手机,路由器等相关产品)、显像管显示器、监视器、电脑一体机、医用影像系统及成像设备、平板电脑、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子产品的维修业务,显示器、电视机的检验检测服务;其他显示产品及其半成品、套件、零配件等相关产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冠捷(福州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贸易,电子产品的批发及其代理业务。(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品种,涉及配额许可证及特许经营的品种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一般项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电视机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其他液晶显示产品及其零组件的研发、制造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冠捷显示科技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厦门)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质检技术服务。
7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TFT-LCD平板显示屏、LCM模组、其他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从事塑胶、模具、五金件、液晶显示屏及其它光电产品的关键零组件的研发、制造和售后维修服务
9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0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电脑显示一体机、TFT面板模组、其他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组件的制造、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嘉捷(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不得从事市场经营管理活动、金融业务),停车场(库)的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嘉捷科技(平潭)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电脑及其周边设备、TFT-LCD平板显示屏、工模具、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数字电视机(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视频投影机)、电信终端设备(多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媒体终端、会议电视终端)、显示管显示器、监视器、其他显示产品及其半成品、套件、零配件等,电子产品的维修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13嘉捷科技(福清)有限公司触控系统(触控屏幕、触控组件等)制造,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电源适配器、电脑及周边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多媒体终端、会议电视终端,手机等相关产品)、平板电脑等其他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的批发,提供电子产品的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和相关售后维修服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消费通信终端、通讯设备、平板电脑、智能数字视听产品、音视频产品、原电池和蓄电池(除危险品)、电线电缆及其相关配件、软件、元器件和其它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相关配套业务,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从事消费通信终端、通讯设备、平板电脑、智能数字视听产品、音视频产品及相关零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经营照明器具及其配件、元器件和零配件的批发。
15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显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晋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显示器、电视机、个人电脑、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原电池和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属制品、数码产品、软件开发及销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外),以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销售和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从事电子产品、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原电池和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属制品、数码产品、汽车用品网上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三捷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18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从事电脑及其周边设备,TFT-LCD平板显示屏、模具、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数字电视机(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视频投影仪),通讯终端设备,监视器、其他显示产品及其半成品、套件,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显示器及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项目的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苏州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和国际市场开发、制造和销售各种高质量的视频显示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彩色电视机,视频调谐器,遥控器,彩色监视器,和电脑及周边设备,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显示器产品、电视、电脑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飞生(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显示器、电视机、个人电脑、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属制品、数码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的销售、批发、零售及网上零售、进出口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飞生(上海)电显示器、电视机、个人电脑、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原电池和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电线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子科技有限公司电缆、金属制品、数码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办公设备、影像设备、家电产品、其他电子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维修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3飞生(上海)电子产品有限公司显示器、电视机、电脑、通讯设备、数码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晋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显示器、电视机、电子产品、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属制品、数码产品、汽车用品的销售(含网上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咸阳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电线、电缆经营;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池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境外子公司经营范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冠捷有限下属境外子公司经营范围等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1冠捷国际有限公司(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
2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中国香港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并从事显示器、电视的销售)
3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英文名为Top Victory Electronics (Taiwan) Co., Ltd.,原英文名为Victory Electronics Co., Ltd)中国台湾计算机硬件、软件、电子产品及其外围设备之设计、研发、销售、经销、进出口、租赁、安装及维护修理业务;计算机信息管理顾问与技术咨询顾问业务;企业管理之咨询、诊断分析顾问业务(会计师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除外);一般进出口贸易业务(许可业务除外);数据储存及处理设备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4AOC International (Europe) GmbH德国在德国和欧洲进行计算机硬件的销售、贸易及相关活动,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专利/许可证/贸易权业务以及购买/出售/租赁不动产业务
5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波兰电子产品的生产;电子通讯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电子印刷电路的生产;电子光学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自有或租赁物业的租赁和管理;存放和储存第三方货物;与信息技术领域咨询有关的活动;广告;与寻找工作场所和雇用员工有关的活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6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 Eletr?nicos Ltda.巴西计算机设备制造;其他商品的零售贸易
7TPV International (USA), Inc.美国从事《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普通公司法》项下允许公司从事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但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或特定专业活动除外。
8TPV Technology Japan K.K.日本电脑、电脑接口设备、显示器、电视、电子零件等制造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等相关事务及售后服务、市场调查
9Top Victory Electronics de Mexico, S.A. de C.V.墨西哥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显示器及电视的销售)
10MMD Monitors and Displays Nederland B.V.荷兰电器、电子产品、机械产品与系统、显示器等产品的市场销售及其相关活动
11TP Vision Belgium N.V.比利时电器设备(包括原材料)批发
12TP Vision Norway AS挪威电子和电信设备及零部件批发
13TP Vision Ukraine LLC乌克兰电器及电子产品(声音及图像记录设备)的经销;商业活动咨询。
14TP Vision United Kingdom Limited英国广播影视、家用电器批发(唱片、磁带、激光唱盘、录像带及其放映设备除外)
15TP Vision Elektronik Ticaret Anonim Sirketi土耳其电视及其他电子产品的销售,建设和管理交易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基础设施,开展各种销售活动
16TP Vision (Thailand) Co., Ltd.泰国未限定经营范围(未实际从事业务,目前正在清算中)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17Fa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ectricos S.A.阿根廷阿根廷境内的电子设备生产、销售和进出口
18TP Vision Europe B.V.荷兰代理销售家具、家居用品和五金制品,修理家用电器设备
19TP Television Malaysia SDN. BHD.马来西亚销售消费品
20TP Vision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销售影音、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影音、消费类电子产品;批发手提电话及其他通讯设备。
21TPV CI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俄罗斯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其他塑料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批发广播、电视及数字影碟(DVD)设备;其他办公机械设备批发;其他货物的仓储和保管;商业和管理咨询;电子产品维修。
22MMD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各类产品批发;技术创造和广告开发工作;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制造。
23AOC International (Europe) B.V.荷兰显示产品的批发(含进出口)以及相关的金融、工业和商业活动
24TPV Europe Holding B.V.荷兰金融控股
25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印度开展用于消费、工业、军事、娱乐、半工业、专业、特定应用和通用类别的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商务软件、工业软件业务软件、技术开发、产品内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系统设计、数字信号处理业务; 设计、开发、维护、营销、购买、进口、出口、销售、授权许可和安装计算机软件、硬件、计算机系统、程序产品和服务,承接数据操作处理系统业务以及信息技术数据处理中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心,上述产品或服务仅可用于企业管理以及会计信息处理; 购买、承租、交换、制造、建造、组装、设计、开发、修复、操作、设置、维护、改进、修理、出售、出租、出口、处置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打孔卡、制表机等相关产品。
26TREND SMART AMERICA LTD美国从事《加利福尼亚普通公司法》项下允许公司从事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但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或特定专业活动除外。
27Trend Smart CE México, S. de R.L. de C.V.墨西哥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从事主营业务为显示器及电视的生产与销售)
28Trend Smart Display Service Mexico, S. de R.L. de C.V.墨西哥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从事区域劳务招聘及人事管理)
29P-Harmony Monitors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中国香港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
30P-Harmony Monitors Company Limited中国香港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
31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造业;有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业;无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制造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32MEXHK Servicios, SA de CV墨西哥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从事区域劳务招聘及人事管理)
33Top Victory Australia Pty Ltd.澳大利亚计算机显示器销售咨询服务
34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巴西电子元器件制造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35AOC Holdings Limited中国香港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
36Ebony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中国香港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
37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印度作为制造商、经销商、贸易商、许可方、被许可方、质量经理、产品规划师(包括造型设计)、库存商、供应商、分销商、批发和零售经销商(包括通过公司展厅或任何其他渠道直接向客户销售)其他设施/网点)、进口商、出口商、租赁(租赁)服务运营商、安装商、系统集成商、生产商、仓库运营商、佣金代理、广告代理、销售促进代理、清算和货运代理,对消费电子产品提供政府批准范围内的服务,消费电子产品包括:显示器、电视、平板电脑、数字标牌、条形音箱、DVD 播放器、VCD 播放器、各种电子产品、一体式电子产品、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手机、智能手机、机顶盒、卫星解码器、家庭影院系统、彩电、阴极射线管等电子元器件、卫星解码器及其他影音相关设备、音响设备、移动电话及其他电话设备、耳机立体声盒式唱机、彩色电视接收机、盒式磁带录像机、计算机软件、CRT显示器、光驱、音响设备、录音录像带、显示设备、摄像机、迷你光盘、光盘和其他记录介质以及各种电子产品、以及各种视频设备、电话和电信设备、硬盘驱动器、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厨房电器、流体解决方案、汽车解决方案、通信产品、工业产品、生态驱动产品、电子元件和组件、基础设施和建筑相关产品、电池、照明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解决方案、监控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和安全系统、配件和备件;以及就该等产品进行维修和培训。
38TPV Technology Gulf DMCC迪拜市场营销管理和咨询服务
39嘉捷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电器批发业;计算机及事务性机器设备批发业;电信器材批发业,但不得经营电信事业之核心网络设备(如交换、传输设备)之批发事务;信息软件批发业;电子材料批发业;电信管制射频器材输入业;研究发展服务业; 产品设计业;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制造业;电器零售业;计算机及事务性机器设备零售业
40Sangfei CEC Elektronik Ticaret A.S.土耳其设备零配件销售及配送
41Sangfei CEC Electronics Rus LLC俄罗斯家用商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机械设备批发;广告代理;市场和舆论调研;家用电器维修;其他个人和家庭用品维修。
42TPV Technology Korea Co., Ltd.韩国批发和零售、经纪、房地产业务
43TPV CHILE SPA智利计算机咨询和计算机设施管理活动;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器、家用纺织品和其他家用设备的零售业。
44TPV PERU SAC秘鲁非专营批发业务
45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中国香港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飞利浦品牌音响产品的境外销售业务)
46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imited泰国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显示器、电视的生产,以及AOC、飞利浦品牌显示器及电视的亚洲销售业务)
47TPV-USA CORP美国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经销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是否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业务资质
48嘉捷北京(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
49TPV Beijing (BVI) Company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

注:部分境外子公司由于其注册地的法律法规未规定营业执照/注册文件等工商登记文件需明确经营范围,故在表中补充列示其实际经营业务。

冠捷有限韩国子公司TPV Technology Korea Co., Ltd.证载经营范围为“批发和零售、经纪、房地产业务”,但该公司未实际从事过房地产相关业务,亦不具备房地产业务资质,其实际经营业务为显示器、电视及音响产品的销售。

(二)冠捷有限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不存在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的情形、未持有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综上,除韩国子公司TPV Technology Korea Co., Ltd.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业务”外,冠捷有限及其下属境内外子公司的证载经营范围均未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目前均未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亦未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关资产,且未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相关的资质。

三、投资性房地产具体类别和用途,是否存在空置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情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证编号房屋位置对应土地证编号土地证载权利人业态实际用途是否闲置账面价值(万元)
1-1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635号石竹街道北前亭村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635号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工业出租用于厂房18,522.35
1-2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042号石竹街道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042号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工业
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354号石竹街道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042号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工业
2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房权证蔡字第200502353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沌口小区11号地蔡国用(2005)第544号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工业出租用于厂房、宿舍975.67
武房权证蔡字第2011011094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沌口小区11号地蔡国用(2006)第825号工业
3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京(2019)朝不动产权第0059229号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0号京(2019)朝不动产权第0059229号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工业出租用于办公64,320.63
京房权证市朝港澳台字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京市朝港澳台国用工业出租用于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权证编号房屋位置对应土地证编号土地证载权利人业态实际用途是否闲置账面价值(万元)
第10317号18号(2008出)第10271号公寓等
4TPV Displays Polska Sp. Z o.oGW1G/00088941/2Z?otego Smoka Street 9, Gorzów WielkopolskiGW1G/00088941/2TPV Displays Polska Sp. Z o.o工业出租用于厂等房5,637.96
5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甬房权证保字第20070017号浙江省宁波市保税区创业大道12号甬国用(2007)第0900025号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工业出租用于物流仓储2,235.80
6-1嘉捷(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031582号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668号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031582号嘉捷(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出租用于办公66,659.40
6-2商业及其他出租用于商业
7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鲁(2018)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993号青岛市高新区火炬路99号鲁(2018)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10993号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工业出租用于厂房、宿舍4,107.96
8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X京房权证开字第026682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开港澳台国用(2010)第41号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工业出租用于厂房、宿舍7,576.58
合计170,036.35

综上,冠捷有限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住宅用地,冠捷有限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商业用地,但不存在空置情形。其中,证书编号为“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031582号”的物业为商业用地,其证载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该处物业名为“冠捷大厦”,系冠捷有限位于上海的主要办公场所。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冠捷有限主要资产、负债及权属情况”之“(八)关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已注销子公司捷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曾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亦不具有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因长期未实际开展业务,捷申公司已于2020年5月注销;

2、除韩国子公司TPV Technology Korea Co., Ltd.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业务”外,冠捷有限及其下属境内外子公司的证载经营范围均未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韩国子公司未实际从事过房地产相关业务,亦不具备房地产业务资质。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目前均未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未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关资产,亦不具备房地产业务资质;

3、冠捷有限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空置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情形。

6、申请文件显示,冠捷投资存在10,000股无投票权股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现有无投票权股东的中文名称(如有)、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等信息。2)冠捷投资设有无投票权股份并持续的具体原因,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有无重大影响。3)上述无投票权股份预计未来是否发生转让,如发生,相关股东投票表决、利润分配等权利安排是否发生变化。4)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无投票权股份存在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现有无投票权股东的中文名称(如有)、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等信息

根据香港律师WSGR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Palmland Holdings Inc.持有冠捷投资7,500股无投票权股,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持有冠捷投资2,500股无投票权股(Palmland Holdings Inc.与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Limited以下合并简称“无投票权股东”)。

Palmland Holdings Inc.与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基本情况如下:

(一)Palmland Holdings Inc.基本情况

Palmland Holdings Inc.无中文名称,亦无实际经营业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Palmland Holdings Inc. 已处于注销解散状态。

根据香港张岱枢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9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PalmlandHoldings Inc.由Mr. Stanley Pen(即潘方仁)控制。根据潘方仁出具的《承诺和确认函》,潘方仁和其家族(以下简称“潘氏家族”)为Palmland Holdings Inc.持有的冠捷投资7,500股无投票权股的唯一最终控制和实际受益人。

根据利比里亚律师的说明,按照利比里亚法律,被注销解散的公司有三年的清算期,即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团体应为非继续开展公司组织的业务的目的继续存续三年,以起诉和辩护由其提出的或针对其提出的诉讼;并逐步解决和结束其业务,处置和转让财产,履行其债务并向股东分配任何剩余资产。因此,Palmland Holdings Inc.持有的股份/资产应由其受托人在清算期间处置,并分配给股东。Palmland HoldingsInc.于1998年2月发布了注销公告,其清算期于2001年结束,因此清算程序已经完成。

因此,鉴于Palmland Holdings Inc.已经清算完成,其所持冠捷投资无投票权股份应当由其股东潘氏家族承继。但由于该部分无投票权股不具有实际经济意义,潘氏家族未在Palmland Holdings Inc.清算期间及时办理无投票权股的更名登记手续;此外,由于时间久远且Palmland Holdings Inc.注册地利比里亚的政治、经济环境极不稳定,该部分无票权股更名所需的Palmland Holdings Inc.相关资料缺失。因此冠捷投资在注册地香港的相关登记资料仍记载Palmland Holdings Inc.为该部分无投票权股的持有人。

综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Palmland Holdings Inc.已注销解散,无实际经营业务,根据潘方仁出具的《承诺和确认函》及利比里亚法律的相关规定,其持有的7,500股无投票权的股东权利由潘氏家族享有。

(二)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基本情况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中文名称为太平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的公司状态为除名(struck off),其无实际经营业务。

根据BVI律师的说明,依据《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修订版)》第213条的规定,如果一个公司被从登记册中除名,该公司和董事、成员以及任何清算人或接管人不得:(a)启动法律程序,开展任何业务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公司的资产;(b) 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辩护,为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提出任何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或(c)以任何方式对公司的事务行事。尽管有上述规定,凡公司被从登记册中除名,该公司或其董事、成员、清算人或接管人可以:(a) 申请将该公司恢复登记。(b) 继续为在注销日期之前针对该公司启动的诉讼程序辩护;以及(c) 继续进行在注销日期之前代表该公司提起的法律程序。

根据BVI律师查册结果,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已于2018年7月3日公司状态变更为除名(struck off)。根据BVI律师的说明,按照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修订版)第216条的规定,如根据第213条的规定从登记册上除名该公司,并且连续除名7年之久,则该公司自该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解散。

截至目前,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自公司状态变更为除名尚未届满7年,因此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仍合法存续,仍合法享有所持冠捷投资2,500股无投票权的股东权利。

根据冠捷有限出具的说明,林文镜和其家族(以下简称“林氏家族”)为 Pacific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持有的冠捷投资 2,500 股无投票权股的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

综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已被从登记册除名,无实际经营业务,但其持有的冠捷投资2,500股无投票权的股东权利仍由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享有。Pacific Industries andDevelopment Limited的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为林氏家族。

二、冠捷投资设有无投票权股份并持续的具体原因,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有无重大影响

(一)冠捷投资设有无投票权股份并持续的原因

1999年9月之前,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之间不存在直接股权控制关系,三家公司的股东均为林氏家族和潘氏家族所控制的企业。1999年9月,为上市做准备并参照香港联交所企业上市的一般惯例,冠捷有限进行了内部重组,经过一系列股份发行及换股交易,林氏家族与潘氏家族退出冠捷投资与冠捷国际,不再持有冠捷投资及冠捷国际普通股股份,形成冠捷有限全资控股冠捷国际、冠捷国际全资控股控制冠捷投资、冠捷投资控制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架构。1999年10月,冠捷有限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冠捷品牌的创始人股东为印尼华侨林文镜及台商潘方仁,冠捷品牌系其在大陆早期投资的重要产业,两位创始人股东为冠捷品牌的建立与发展壮大投入了较多个人精力,且冠捷品牌对此后两人在大陆商业的拓展具有开创性意义。

冠捷投资设立于1987年,系冠捷体系内较早设立的控股平台,也是冠捷品牌高速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冠捷品牌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

因此,出于个人情感因素,林氏家族及潘氏家族退出冠捷投资后,仍通过Pacific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及Palmland Holdings Inc.作为“名义股东”,持有并保留了该等无投票权股份。

(二)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无重大影响

1、该类股东不享有表决权,仅享有极端情况下分红权

根据冠捷投资的公司章程第2A条,持有上述无投票权股的股东仅享有如下权利:(a) 对冠捷投资100万亿港元以上的利润,可以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进行分配。但对于100万亿港元以下的利润,无权参与分配;(b) 在冠捷投资清盘或者其他返还资产的情况下,对可分配财产超出100万亿港元以上的部分,以其所持有股份的已支付票面额为限参与分配,剩余部分在普通股股东间进行分配。但对于100万亿港元以下的资产,无权参与分配;(c) 不享有接收股东大会或者冠捷投资普通股股

东决议的通知、出席或者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的权利;(d) 除上述规定外,不享有其他关于利润分配、资产分配、表决以及股票赎回的权利。

根据香港律师WSGR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除冠捷投资公司章程第2A条约定的上述权利条款外,未发现公司章程项下无投票权股东就所持无投票权股份在利润分配、财产分配、表决、股份赎回方面享有任何其他权利或特权,未发现冠捷投资与其股东之间、冠捷国际与无投票权股东之间就所持冠捷投资股份事宜存在任何纠纷争议;冠捷投资在香港不存在未决诉讼。

综上,除该等无投票股东享有的公司章程约定的极端情况下的分红权外,无投票股东不享有表决权等其他任何权利。

2、该类股东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

冠捷投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无投票权股东不享有影响冠捷有限日常生产经营的股东权利。此外,报告期内无投票权在持有无投票权股期间从未向冠捷投资或其下属子公司派驻董事或高管,亦从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

3、标的公司及相关方出具的说明及承诺

潘方仁已出具承诺和确认函:“Top Victory Investment Limited(“冠捷投资”)由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权控制,本人和/或本人家族(“我方”)100%控制的Palmland Holdings Inc.(该公司已注销)持有冠捷投资7500股无表决权递延股份(“目标股份”)。我方特此确认,我方系目标股份的唯一最终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目标股份不存在任何争议、权利主张或权利负担。我方特此承诺,我方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不会行使任何因我方持有目标股份而由冠捷投资章程授予我方的权利。我方确认,除冠捷投资章程授予我方的权利或权益外,我方在冠捷投资不拥有任何其他权利或权益,我方与冠捷投资及其股东不存在章程以外的其他利益安排,亦不会将所持目标股份对外转让。我方特此确认,我方与冠捷投资及冠捷投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已出具说明和承诺,“上述两家无投票权股东均

为冠捷科技初创期的股东,因历史原因自冠捷科技1999年香港上市时期开始至今,冠捷投资始终维持相关普通股与无投票权股的股权架构,两名无投票权股东在持有无投票权股期间从未参与冠捷投资运营管理和利润分配,并未因登记为冠捷投资无投票权股东而实际获得任何权益;除冠捷投资公司章程约定的权利条款外,冠捷科技、冠捷国际、冠捷投资和宣建生先生与两名无投票权股东就冠捷投资股份事宜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冠捷科技、冠捷国际、冠捷投资和宣建生先生与两名无投票权股东就冠捷投资股份事宜亦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前述无投票权股份安排并不影响冠捷科技和冠捷国际对冠捷投资进行100%合并报表”。综上,该类股东不享有表决权,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无重大影响。

三、上述无投票权股份预计未来是否发生转让,如发生,相关股东投票表决、利润分配等权利安排是否发生变化冠捷投资股权结构预计将保持延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无投票权股份不存在转让安排。潘方仁已出具承诺,不会对外转让所持的无投票权股。

四、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无投票权股份存在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一)无投票权股份存在的必要性

如前文所述,出于个人情感因素,林氏家族及潘氏家族退股冠捷投资后,仍通过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及Palmland Holdings Inc.作为“名义股东”, 林氏家族及潘氏家族相关资产继承人出于上述历史背景原因,继续保留了无投票权股份,因此该等无投票权股份存在合理性。

(二)不存在潜在的重大法律风险

根据冠捷投资的公司章程,无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极端情况下分红权不能影响冠捷投资的生产经营。除该等无投票股东享有的公司章程约定的极端情况下的分红权外,无投票股东不享有表决权等其他任何权利。因此,无投票权股东不享有影响冠捷有限日常生产经营的股东权利,且实际亦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

无投票权股东与冠捷有限或冠捷有限股东之间就该部分无投票权股份未产生过争议、纠纷、诉讼或仲裁;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冠捷投资无投票权股东与冠捷投资、冠捷国际或冠捷科技等相关利益主体就所持冠捷投资股票及与之相关的任何权益或其他协议及利益安排发生纠纷或争议,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解决相关纠纷或争议;若因前述相关纠纷或争议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实际确定后的30日内予以全额赔偿。”因此,无投票权股份的存在不会对冠捷投资产生潜在的重大法律风险。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冠捷有限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冠捷投资(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之“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补充披露;冠捷投资存在无投票权股东的相关风险已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二、与拟购买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之“(十)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存在无投票权股东的风险”补充披露。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无投票权股东不享有表决权,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国电子已就此出具了承诺,因此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无重大影响;

2、冠捷投资股权结构预计将保持延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无投票权股份不存在转让安排;

3、根据冠捷投资的公司章程,无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极端情况下分红权不会影响冠捷投资的生产经营。除该等无投票股东享有的公司章程约定的极端情况下的分红权外,无投票股东不享有表决权等其他任何权利。因此,无投票权股东不享有影响冠捷有限日常生产经营的股东权利,且实际亦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无投票权股东与冠捷有限或冠捷有限股东之间就该部分无投票权股份未产生过争议、纠纷、诉讼或仲裁;中国电子已就无投票权股相关事宜出具兜底承诺,无投票权股份的存在不会对冠捷投资产生潜在的重大法律风险。

7、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20年营业收入与2019年基本持平,但净利润同比增长121.48%,同时申请文件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明细数据。请你公司:1)以列表形式,分区域(中国、欧洲、北美洲等)、分业务(自营、代工)、分产品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8-2020年:自营业务各品牌主要产品(显示器、电视、音响、配件等)产销量、单价、单件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数据,代工业务分客户披露代工产量、单件成本、代工费用、代工收入和毛利等数据,并结合上述数据对各产品毛利率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合理性。2)结合上述分析及同行业可比数据,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8-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各项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指标对净利润的影响并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说明2020年标的资产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冠捷有限2018-2021年上半年业务情况及毛利率增长原因

(一)冠捷有限整体主营业务情况

项目显示器电视音响其他合计
自有品牌业务代工业务合计自有品牌业务代工业务合计自有品牌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2021年1-6月792,592.381,156,653.291,949,245.66722,035.48395,264.161,117,299.6499,861.50116,359.263,282,766.06
2020年度1,423,474.262,388,831.493,812,305.751,447,370.01702,163.962,149,533.98171,393.72189,352.406,322,585.85
2019年度1,223,032.292,377,912.593,600,944.881,550,320.06631,432.752,181,752.81119,845.36219,273.836,121,816.88
2018年度1,104,316.742,248,030.113,352,346.851,630,438.33779,409.572,409,847.9021,117.50253,212.296,036,524.54
销售数量 (万台)2021年1-6月927.451,403.142,330.59316.80293.03609.84N/AN/AN/A
2020年度1,971.503,089.405,060.90781.03612.011,393.05N/AN/AN/A
2019年度1,803.532,985.914,789.44878.91407.301,286.21N/AN/AN/A
2018年度1,615.182,993.374,608.55901.02611.311,512.33N/AN/AN/A
生产数量 (万台)2021年1-6月886.661,375.392,262.05337.13303.53640.66N/AN/AN/A
2020年度2,032.102,991.575,023.67761.17800.141,561.31N/AN/AN/A
2019年度1,853.652,991.554,845.20890.59519.631,410.23N/AN/AN/A
2018年度1,657.603,033.814,691.41913.94540.561,454.50N/AN/AN/A
平均销售单价 (元/台)2021年1-6月854.59824.33836.372,279.131,348.871,832.13N/AN/AN/A
2020年度722.03773.24753.291,853.151,147.301,543.05N/AN/AN/A
2019年度678.13796.38751.851,763.921,550.291,696.27N/AN/AN/A
2018年度683.71751.00727.421,809.551,274.981,593.47N/AN/AN/A

注:(1)标的公司音响业务全部为自有品牌业务,无代工业务,由于不同型号音响价格差异较大,同时其他产品为手机及电子配件产品等,不

同产品价差较大,因此上述两类业务各期销量不具可比性,因此未列式销售数量、生产数量、平均销售单价等信息,下同;(2)对于显示器和电视业务的产量,包含了委外加工的采购量。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47%、10.72%、13.89%和12.95%。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及电视业务为冠捷有限的主要毛利来源,显示器业务及电视业务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82%、94.40%、92.84%和90.07%;音响业务板块毛利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8%、2.72%、4.02%和5.65%。冠捷有限综合毛利率过往三年逐年增长系显示器业务板块、电视业务板块、音响业务板块毛利率均有一定增长,主要分析如下:

1、显示器业务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8.29%、9.50%、11.56%和11.37%。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包括:

(1)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显示器销售收入占比增加: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自有品牌业务的显示器销售收入占显示器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94%、33.96%、37.34%和40.66%,代工业务的显示器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7.06%、66.04%、

62.66%和59.34%。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业务的收入占比,降低毛利率稍低的代工业务的收入占比,使得显示器业务板块整体的毛利率得以提升。

(2)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近年来,爆款游戏、电竞赛事均广受欢迎,电竞行业步入了爆发阶段,电竞行业作为泛娱的一大领域,用户范围广泛,冠捷有限为了满足各个群体的不同需求,针对高端、中端和普通等各类型玩家,采取全线覆盖的形式推出对应的专业级电竞显示器、高端电竞显示器与普通电竞显示器,取得广泛的市场认可。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自有品牌显示器中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15.27%、25.85%和24.41%,

销售数量的占比分别为9.1%、16.62%和17.54%;代工显示器中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10.52%、20.59%和26.00%,而销售数量的占比分别为6.56%、14.06%和18.72%。因此,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占比逐年增加,带动了显示器整体毛利率的增加。报告期标的公司各类显示器的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年度普通类显示器电竞类显示器专用类显示器显示器合计
收入(万元)2021年1-6月1,331,531.88494,200.29123,513.501,949,245.66
2020年度2,730,881.74859,872.75221,551.273,812,305.75
2019年度2,822,455.66436,832.19341,657.033,600,944.88
销售数量(万台)2021年1-6月1,873.56425.3931.642,330.59
2020年度4,244.28762.0554.575,060.90
2019年度4,355.18359.8974.364,789.44
平均销售单价(元/台)2021年1-6月710.701,161.753,903.36836.37
2020年度643.431,128.374,059.95753.29
2019年度648.071,213.794,594.39751.85

(3)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最近三年,冠捷有限不断优化生产程序,推动全自动化生产线,并进行制程工艺优化,加强品控,减少原材料损耗,进而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2、电视业务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电视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1.68%、12.72%、17.44%和14.43%,整体呈现上涨的趋势。但2021年上半年电视液晶面板成本上涨较大,2020年度的平均采购单价为596.30片/元,而2021年上半年的平均采购单价上涨至875.59片/元,增幅为46.84%,同时2021年上半年国内海运至欧洲、美洲等地区的海运成本也出现上涨,受成

本增加的影响,冠捷有限在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出现一定下滑。电视业务的毛利主要来源于自有品牌,电视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主要系自有品牌毛利率的提升。电视业务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包括:

(1)不断优化电视类产品结构: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较高的大尺寸和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提升。2020年度自有品牌电视产品毛利率大幅增长主要系自有品牌飞利浦电视智能及超高清等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增加:高阶机种电视的毛利率要高于普通机种,其销售占比增加带动电视产品整体毛利提升,报告期冠捷有限OLED和65寸以上电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台

项目OLED电视65寸以上电视
销售数量占电视销售数量比重销售金额占电视销售金额比重销售数量占电视销售数量比重销售金额占电视销售金额比重
2021年1-6月12.001.97%95,374.818.54%70.6011.58%238,033.8021.30%
2020年度18.511.33%155,672.157.24%129.339.28%460,788.8521.44%
2019年度16.861.31%137,593.256.31%107.868.39%422,756.9719.38%
2018年度12.950.86%112,509.844.67%57.093.77%294,537.8712.22%

(2)不同销售区域的销量调整:国内电视业务竞争激烈,国内电视业务的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相对较低,而欧洲市场的售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冠捷有限加大欧洲区自有品牌电视业务的销售,减少国内自有品牌电视业务的销售。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加大欧洲区市场的投入,自有品牌电视业务在欧洲区收入占自有品牌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4.19%、56.18%、

58.33%和58.54%。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国内自有品牌电视业务收入占自有品牌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51%、15.11%、11.97%和11.47%。因此在提升高毛利区域收入占比,降低低毛利区域收入占比的情况下,带动了电视业务

毛利率的提升。

(3)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冠捷有限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品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实现毛利率提升。

3、音响业务

冠捷有限从2018年下半年开展飞利浦品牌的音响业务,在业务开展初期,销售规模较小,2018年度收入仅为2.11亿元,而支付的飞利浦品牌使用费等相对固定成本较高,使得2018年度音响业务毛利率为负。2018年至2020年,随着和电视业务的协同发展,音响业务收入逐年大幅增加,2019年和2020年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467.52%和43.01%,规模效应带动了毛利率的提升,同时分摊至单位产品的品牌使用费大幅降低,因而毛利率增加。

(二)分区域的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国内欧洲北美洲南美洲澳大利亚非洲其他国家/地区合计
显示器合计2021年1-6月757,704.33580,992.97367,238.1656,654.5130,317.222,191.80154,146.671,949,245.66
2020年度1,244,698.091,208,264.14866,349.9191,302.6478,361.913,561.54319,767.523,812,305.75
2019年度1,079,939.291,061,570.23853,395.21103,300.2580,707.823,416.76418,615.313,600,944.88
2018年度979,200.991,094,748.01759,769.1391,192.3183,695.423,093.54340,647.463,352,346.85
显示器-自有品牌业务2021年1-6月376,328.04257,078.1849,800.1922,447.3919,045.201,907.3165,986.08792,592.38
2020年度621,959.87509,994.1697,117.2134,116.9536,825.913,083.31120,376.851,423,474.26
2019年度542,382.50398,015.8277,588.0747,983.2632,481.923,304.07121,276.661,223,032.29
项目国内欧洲北美洲南美洲澳大利亚非洲其他国家/地区合计
2018年度498,795.27368,888.6451,371.8343,473.6431,254.122,240.90108,292.341,104,316.74
显示器-代工业务2021年1-6月381,376.29323,914.79317,437.9834,207.1311,272.02284.4988,160.601,156,653.29
2020年度622,738.22698,269.99769,232.7157,185.6941,535.99478.23199,390.672,388,831.49
2019年度537,556.79663,554.42775,807.1455,316.9948,225.91112.69297,338.662,377,912.59
2018年度480,405.71725,859.38708,397.3047,718.6752,441.31852.63232,355.112,248,030.11
电视合计2021年1-6月125,953.28464,260.61277,362.61158,261.694,238.482,051.5285,171.451,117,299.64
2020年度252,969.48877,868.12535,291.21300,572.9810,582.7613,813.92158,435.502,149,533.98
2019年度353,083.00888,797.31471,875.60350,217.106,287.31731.37110,761.122,181,752.81
2018年度346,182.12933,034.24635,273.14392,263.656,972.18907.9395,214.642,409,847.90
电视-自有品牌业务2021年1-6月82,843.09422,652.213,108.57158,100.254,238.48453.5550,639.32722,035.48
2020年度173,259.42844,213.653,743.16298,771.0610,582.76670.25116,129.721,447,370.01
2019年度234,214.55871,002.3611,716.37347,905.866,287.31731.3778,462.251,550,320.06
2018年度269,204.12883,610.6118,864.48378,411.126,972.18689.7572,686.081,630,438.33
电视-代工业务2021年1-6月43,110.1941,608.40274,254.04161.44-1,597.9734,532.13395,264.16
2020年度79,710.0733,654.47531,548.051,801.92-13,143.6742,305.78702,163.96
2019年度118,868.4517,794.95460,159.232,311.24--32,298.88631,432.75
2018年度76,978.0149,423.63616,408.6613,852.53-218.1822,528.56779,409.57
项目国内欧洲北美洲南美洲澳大利亚非洲其他国家/地区合计
音响2021年1-6月31,402.4741,964.964,772.278,329.821,032.46924.6011,434.9199,861.50
2020年度50,873.8472,737.193,579.2313,548.952,077.022,647.8025,929.69171,393.72
2019年度45,165.1538,974.186,175.975,119.591,281.352,730.2820,398.84119,845.36
2018年度9,432.435,024.0890.83-29.78327.236,213.1521,117.50
其他业务2021年1-6月63,121.479,759.621,786.4432,176.3564.149.609,441.64116,359.26
2020年度152,587.9320,887.271,841.257,041.28137.4510.606,846.61189,352.40
2019年度162,435.0937,789.006,238.102,725.11109.8010.269,966.47219,273.83
2018年度154,777.2558,965.8220,205.929,701.92103.9418.199,439.25253,212.29
合计2021年1-6月978,181.541,096,978.16651,159.49255,422.3835,652.305,177.52260,194.673,282,766.06
2020年度1,701,129.352,179,756.731,407,061.60412,465.8591,159.1420,033.85510,979.336,322,585.85
2019年度1,640,622.532,027,130.721,337,684.88461,362.0588,386.296,888.67559,741.746,121,816.88
2018年度1,489,592.792,091,772.151,415,339.02493,157.8890,801.334,346.89451,514.496,036,524.54

2018年度至2020年度,显示器业务销售收入有一定增长,电视业务销售收入有一定下滑。显示器业务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国内市场和欧洲市场的销售增长带动,上述两个市场是冠捷有限显示器销售的主要市场,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居家办公增多,显示器需求上升;电视业务销售收入下滑主要系国内市场和南美洲市场的销售下滑,国内市场主要为调整销售策略,减少了低毛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南美洲市场受购买力下降影响,电视业务销售下滑明显。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欧洲、北美洲和南美洲地区,其余地区收入占比相对较小。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在中国、

欧洲、北美洲和南美洲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0.94%、89.30%、90.16%和90.83%,上述主要区域合计收入占比相对稳定。

(三)分品牌的自有品牌业务情况

1、显示器业务情况

项目显示器
AOC飞利浦GREATWALLEnvision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2021年1-6月418,429.23347,913.3922,801.153,448.61792,592.38
2020年度748,126.55624,250.5544,809.166,288.001,423,474.26
2019年度634,929.88562,192.8020,436.245,473.361,223,032.29
2018年度568,656.10509,733.2216,462.149,465.281,104,316.74
销售数量 (万台)2021年1-6月510.83377.3833.615.64927.45
2020年度1,056.47816.2187.2211.601,971.50
2019年度997.41748.5646.9910.571,803.53
2018年度905.05653.1440.4316.571,615.18
平均销售单价 (元/台)2021年1-6月819.12921.92678.42611.78854.59
2020年度708.14764.82513.73542.10722.03
2019年度636.58751.03434.94518.03678.13
2018年度628.31780.43407.23571.38683.71

冠捷有限的自有品牌显示器业务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AOC品牌和飞利浦品牌。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AOC品牌

和飞利浦品牌的显示器销售收入占自有品牌显示器收入的比重合计分别为97.65%、97.88、96.41%和96.69%,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自有品牌显示器的毛利率逐年增长,冠捷有限自有品牌显示器毛利率增长主要系AOC显示器毛利率增长所致。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AOC品牌的显示器主打中低端普通显示器及电竞类显示器。2020年度AOC品牌显示器毛利率增长2.49%,主要系随着电竞业步入爆发阶段,AOC在2020年推出众多电竞显示器新品,采取全线覆盖的形式,推出对应的专业级电竞显示器、高端电竞显示器与普通电竞显示器,电竞类显示器销售占比的提升,拉升了AOC品牌的毛利率。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飞利浦品牌主攻中高端显示器市场,毛利率较高且呈现稳定状态,主要由于飞利浦在全球电子产品中拥有较高的品牌价值。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GREATWALL显示器及Envision显示器销售收入占自有品牌显示器的收入比重合计约

2.35%、2.12%、3.59%和2.88%,占比较低,上述两个品牌主要面向中低端市场,整体毛利低于AOC品牌和飞利浦品牌显示器。GREATWALL显示器在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的毛利率逐年提升,主要系从2019年开始GREATWALL产品作为国产品牌主要面向信创产业客户,进行国产化替代,由于产品定位的调整,销售价格逐年提高,毛利率得以提升。

2、电视及音响业务情况

项目电视音响
AOC飞利浦Envision合计飞利浦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2021年1-6月67,654.69654,380.79-722,035.4899,861.50
2020年度143,956.801,303,385.5127.701,447,370.01171,393.72
项目电视音响
AOC飞利浦Envision合计飞利浦
2019年度207,238.991,342,680.94400.131,550,320.06119,845.36
2018年度244,095.791,386,217.59124.951,630,438.3321,117.50
销售数量 (万台)2021年1-6月52.40264.40-316.80N/A
2020年度145.97635.030.04781.03N/A
2019年度171.09707.440.38878.91N/A
2018年度193.49707.420.11901.02N/A
平均销售单价 (元/台)2021年1-6月1,291.042,474.96-2,279.13N/A
2020年度986.232,052.48771.681,853.15N/A
2019年度1,211.281,897.951,053.531,763.92N/A
2018年度1,261.551,959.531,144.251,809.55N/A

冠捷有限的自有品牌电视业务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飞利浦品牌,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飞利浦品牌的电视业务收入占自有品牌电视业务的比重分别为85.02%、86.61%、90.05%和90.63%,其次为AOC品牌,而Envision品牌的销售占比极低。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自有品牌电视的毛利率除2012年上半年因成本上涨等原因略有下滑,其他各年为逐年增加的趋势,冠捷有限自有品牌毛利率2020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飞利浦电视毛利率大幅增长所致。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飞利浦电视的毛利率除2021年上半年略有下滑,其他各年逐年增长,2020年飞利浦品牌电视的毛利率增长较大,主要系①冠捷有限调整产品结构,从追求量的增加转变为追求量和价的平衡,减少了亏损型号电视的生产,同时2020年度智能及超高清等高阶电视机种销量占比增加,该等高阶机种的毛利率要高于普通机种,其销量占比增加

带动飞利浦产品整体毛利率提升;②冠捷有限减少低毛利率的国内区域销售规模,增加高毛利率的欧洲区域的销售规模,带动毛利率的提升;③通过优化生产,增强成本管控,提升毛利率。而2021年上半年由于电视液晶面板成本的增加及国内至欧洲海运费用的增加,使得欧洲区销售占比较高的飞利浦品牌电视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AOC电视的毛利率除2021年上半年略有下滑外,其他各年逐年增长,AOC电视主打中低端市场,主要销售区域为南美洲。2019年受智利、秘鲁市场成本投入以及外币巴西雷亚尔和阿根廷币汇率波动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020年,巴西与南美市场整体购买力下降,电视市场销售规模缩小,主要销售的为低端产品,较中端产品售价更低,因此拉低了平均售价,但收益于相关外币汇率波动较小,同时AOC电视导入美国流媒体公司Roku的流媒体电视终端,低端产品自身的售价有所提升,因此毛利率较2019年度有较大提升;2021年上半年由于受采购成本增加及海运成本增加的影响,毛利率出现下滑。冠捷有限的自有品牌音响收入,来源于飞利浦品牌的音响业务收入,冠捷有限从2018年开始该领域业务,随着销售收入的逐年增长,收入可覆盖支付的品牌使用费,因此毛利率逐年增加。

(四)分客户的代工业务情况

年度代工客户代称销售内容营业收入 (万元)销售数量 (万台)平均销售单价 (元/台)
2021年1-6月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显示器1,009,326.971,249.77807.61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电视246,347.72142.941,723.43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N/A296,242.76303.47976.18
代工业务合计N/A1,551,917.451,696.18914.95
年度代工客户代称销售内容营业收入 (万元)销售数量 (万台)平均销售单价 (元/台)
2020年度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显示器2,145,163.052,826.66758.90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电视467,451.19318.571,467.34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N/A478,381.22556.18860.12
代工业务合计N/A3,090,995.463,701.41835.09
2019年度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显示器2,073,283.832,670.68776.31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电视460,254.15248.981,848.56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N/A475,807.36473.551,004.77
代工业务合计N/A3,009,345.343,393.21886.87
2018年度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显示器1,973,845.012,710.47728.23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电视646,469.48484.641,333.92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N/A407,125.19409.57994.03
代工业务合计N/A3,027,439.683,604.68839.86

冠捷有限的代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前十大客户。冠捷有限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的前十大代工客户保持相对稳定,整体变化不大。代工业务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占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合计的比重分别为86.55%、84.19%、84.52%和

80.91%。

冠捷有限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结构,增加高毛利率客户订单的承接,减少可能负毛利客户订单的承接。冠捷有限通过调整客户结构,2018至2020年代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呈增长趋势。

1、显示器代工业务情况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显示器代工业务的收入占显示器总收入的67.06%、

66.04%、62.66%和59.34%,显示器代工业务中高毛利率的订单承接和高毛利客户销量占比呈逐年升高的态势。

2、电视代工业务情况

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电视代工业务的销售收入占电视销售收入的

32.34%、28.94%、32.67%和35.38%,报告期电视代工业务整体毛利率较为稳定。

二、标的资产2018-2021年上半年盈利指标情况及净利润增长分析

(一)标的资产2018-2021年上半年相关财务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分析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业务名称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2020年度 毛利率2019年度毛利率2018年度毛利率
000016.SZ深康佳A彩电5.44%7.90%8.67%12.16%
000100.SZTCL科技半导体显示业务29.15%16.89%10.34%11.29%
600060.SH海信视像终端显示/电视机N/A17.36%17.80%14.70%
600839.SH四川长虹彩电15.50%15.58%16.34%20.06%
000810.SZ创维数字专业显示/显示产品/智能电视7.32%6.76%10.77%3.53%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业务名称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2020年度 毛利率2019年度毛利率2018年度毛利率
002429.SZ兆驰股份视听及通信类电子产品10.71%15.06%12.91%9.48%
平均值11.35%13.26%12.81%11.87%
冠捷有限12.95%13.89%10.72%9.47%

注:海信视像2021年中期报告未披露相关产品毛利率信息,因此无该可比公司2021年上半年对应业务毛利率信息。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多个主要产品,上表选取可比公司显示产品、电视机等与冠捷有限相近业务板块的毛利率进行对比,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增长趋势,但在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2、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重对比分析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上半年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2020年度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2019年度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2018年度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
000016.SZ深康佳A8.12%9.18%8.05%8.06%
000100.SZTCL科技10.99%13.04%12.52%16.60%
600060.SH海信视像13.93%15.01%16.49%13.71%
600839.SH四川长虹8.80%8.93%10.74%11.16%
000810.SZ创维数字12.83%14.94%13.82%13.11%
002429.SZ兆驰股份4.37%5.96%5.73%7.48%
平均值9.84%8.12%11.22%11.69%
冠捷有限9.66%10.04%8.94%9.00%

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合计,报告期可比公司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重相对稳定,冠捷有限的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重在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3、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对比分析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重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重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重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重
000016.SZ深康佳A931.04%595.69%984.63%293.39%
000100.SZTCL科技18.96%33.16%91.02%54.23%
600060.SH海信视像46.36%62.51%80.54%84.75%
600839.SH四川长虹144.73%238.47%824.77%66.72%
000810.SZ创维数字46.81%9.59%7.02%12.12%
002429.SZ兆驰股份11.18%7.40%19.70%43.79%
平均值199.85%157.80%334.61%92.50%
冠捷有限28.91%-10.39%33.96%309.18%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情况各不相同,如深康佳A的非经常性损益中占比最高的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TCL科技主要为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海信视像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四川长虹和创维数字主要为政府补助,兆驰股份主要为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和外汇避险操作的金融工具投资损益。同行业各可比公司及冠捷有限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以及结构占比存在不同,且非经常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区间较大,该指标不具备可比性。报告期,冠捷有限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二)标的资产2018-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增长的分析

1、标的资产2018年-2020年影响净利润波动的因素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对净利润影响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较2019年度变动金额2019年度较2018年度变动金额
毛利434,304.95894,642.63669,753.07584,315.42224,889.5685,437.65
税金及附加-7,267.71-12,195.31-12,607.74-14,438.09412.431,830.35
期间费用-318,480.59-637,395.78-548,863.45-544,537.47-88,532.33-4,325.98
各项减值损失-1,624.10-21,792.03-20,674.65-34,303.42-1,117.3813,628.77
投资及资产处置损益21,544.83-14,954.6730,129.8327,736.17-45,084.502,393.66
其他收益5,661.2523,236.1618,317.7030,791.634,918.46-12,473.93
营业外收支净额-5,458.45-2,501.07-2,216.75-4,094.05-284.321,877.30
所得税费用-21,382.65-64,005.35-59,297.07-35,538.79-4,708.28-23,758.28
净利润107,297.53165,034.6074,540.969,931.4390,493.6464,609.53

注:上表为根据利润表中影响净利润的各项因素进行归类描述,其中正值为对净利润存在正向影响的盈利项金额,负值为对净利润存在负向影响的费用项和损失项金额。如上表所示,冠捷有限2018-2020年度净利润逐年增长,主要为毛利的增长所致。标的资产2020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9.05亿元,涨幅为121.40%。标的资产在报告期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同时冠捷有限通过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控等方式持续改善毛利率,毛利率及营业收入增长使得冠捷有限的毛利金额增幅较大,2019年度和2020年度冠捷有限的毛利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了8.54亿元和22.49亿元,是导致冠捷有限净利润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同时冠捷有限在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0.7亿元,占2020年度全年净利润的比重为65.02%,2021年上半年盈利情况良好。综上,由于2020年度收入增长和毛利率增长,使得冠捷有限毛利较上一年度增长了22.49亿元,期间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了8.85亿元,但期间费用占收入的占比无重大变化。因此,冠捷有限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了9.05亿元,主要系冠捷有限毛利增长所致,冠捷有限2020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的增长具备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冠捷有限盈利能力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2018-2020年,冠捷有限毛利率增长主要系显示器业务和电视业务毛利率的提升,其中显示器业务的毛利率提升主要得益于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销售收入占比的增加、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销售收入占比的增加;电视业务毛利率的提升主要得益于毛利率较高的智能及超高清等高阶电视机种销售收入占比的增加、高毛利率销售区域销售占比的增加。同时报告期冠捷有限技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也对毛利率的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2021年1-6月毛利率略有下滑主要系成本上升使得自有品牌电视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进而冠捷有限整体毛利

率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毛利率水平在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和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综上,冠捷有限报告期内毛利率增长具有合理性。

2、冠捷有限2020年度净利润的大幅增长主要系销售收入规模的增加及毛利率的增长使得毛利实现较大增加,而期间费用占收入的占比无重大变化,相关费用、其他收益等变动金额相较毛利影响金额较小,因此毛利的增加是冠捷有限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冠捷有限在2020年度的净利润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8、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19、2020年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73.02%、

72.81%,境外货币资金占比分别为46%、57%。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针对标的资产境外经营真实性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海关凭证、销售合同、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货币资金的可收回性等,并就核查范围、核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函证等)、核查比例和核查结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情况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针对冠捷有限报告期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通过抽查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的业务合同,查阅客户和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核查方式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核查。

(一)标的资产的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向境内外客户主要销售显示器和电视等产品,主要的客户为联想集团、戴尔集团、惠普集团、明基集团、宏基集团、LG集团、百思买、京东集团、富士康集团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商。冠捷有限的主要客户与冠捷有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资产的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向境外供应商主要采购显示器面板、电视面板以及电子

元器件、外壳等其他零组件。冠捷有限主要的供应商为全球知名面板厂商及冠捷有限的代工客户,主要供应商有LG集团、京东方、友达集团、三星集团、彩虹光电、群创光电及南京平板显示、联想集团等。南京平板显示系冠捷有限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在报告期内控制的企业,与冠捷有限存在关联关系;群创光电目前持有冠捷有限2.57%股权,为冠捷有限的历史关联方,冠捷有限与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冠捷有限其他主要供应商与冠捷有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境外收入确认政策

(一)冠捷有限的境外收入确认政策

冠捷有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冠捷有限生产显示器、电视及其他产品并销售予客户。冠捷有限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根据贸易方式不同在取得相关单据(提货单、物流交接单等)表明产品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二)冠捷有限的境外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冠捷有限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冠捷有限情况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冠捷有限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承诺履行各自业务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冠捷有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冠捷有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具体的结算方式与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冠捷有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属于商业行为,能够为冠捷有限带来现金流的增加,具有商业实质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冠捷有限将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有权向客户收取对价,确认收入,冠捷有限的客户均为信用良好的客户,销售回款情况良好,能够确认收入

三、境外经营的真实性核查

(一)境外经营的交易模式、结算政策和期后回款情况

1、交易模式

冠捷有限以香港子公司冠捷投资作为主要运营中心,建立了主要的电视及显示器两大生产事业群。境外经营主要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和代工业务,主要由冠捷投资负责与客户的合同议价,制定最终的销售和市场营销的计划,并由冠捷投资及境外销售的子公司对外销售。冠捷有限生产工厂分布在全球多地,但主要产能及生产供应源于境内工厂。

境内生产的产品进行境外销售的主要运营方式为:境内各工厂负责显示器和电视等常规生产活动,并将生产的产品出口销售给冠捷有限位于香港的子公司冠捷投资,再由冠捷投资销售给境外客户或销售给冠捷有限境外的子公司在当地进行销售。

境外生产的产品进行境外销售的主要运营方式为:境外工厂将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所在区域的销售公司,由其对外销售。

2、结算模式

(1)自有品牌业务

冠捷有限根据不同客户的资质及合作情况,给予客户一定规模的赊销额度及一定期限的账期。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各国家、地区的商业习惯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自有品牌业务的信用期较短,主要的地区如中国客户信用期一般为30天以内;欧洲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60天以内。

(2)代工业务

由于客户规模较大、信用程度较高,冠捷有限通常给予代工业务客户一定信用期,具体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历史付款情况等因素

确定。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代工品牌业务客户的信用期较长,通常为45天-90天。

(二)对主要境外客户取得业务合同并进行背景调查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获得并查阅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框架)合同,了解销售交易的主要条款,包括交易内容、交货方式、产品检验、结算方式等,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百度/Google、Wind、客户公司官网、各国交易所网站等,对冠捷有限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管理人员、主营业务、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办公地点等进行了检索,了解了上述客户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该等客户的生产、运营和销售情况,核实是否与冠捷有限的销售情况相匹配,验证客户的真实性。

(三)确认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通过与冠捷有限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冠捷有限的内部控制和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的业务流程,包括产品定价、客户信用管理、赊销政策、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订单管理、销售发货、收入确认、销售收款、主要经营国的信用环境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等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以及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确认相关的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并对上述内部控制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获取并检查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支持性文件,确定冠捷有限的内控控制设计有效且得到一贯执行。

(四)走访主要客户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针对报告期的主要客户进行了走访,通过实地及视频、电话方式走访了报告期的8家存在较大境外销售的客户,上述客户均为全球知名品牌商,冠捷有限为上述客户的境内外公司销售商品,所走访客户涉及的销售金额占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境外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43.23%、46.34%和45.27%,在访谈中与上述客户进行访谈确认的事项涉及如下主要内容:

1、被访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营业规模、所处行业、主要业务、主要销售区域、主要股东和管理层情况等;

2、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开始业务合作的年限,包括接洽途径、初始合作时间、合作内容等;

3、被访客户主要与冠捷有限采购的商品内容,包括采购产品种类、年度采购规模、采购占比等;

4、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的交易定价机制、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

5、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是否存在纠纷及诉讼;

6、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的合作是否稳定,冠捷有限的售后服务情况等;

7、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

(五)向主要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并执行细节测试的实质性核查

冠捷有限报告期各年海外销售金额在400亿元以上,每年实现销售的客户数量在400家以上,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针对报告期的实现销售的不同地区的主要客户履行了函证程序,其中对146个客户2019年度的销售金额及该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51个客户2020年度的销售金额及该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32个客户2021年1-6月的销售金额及2021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对于未取得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具体执行的程序包括并不限于获取了冠捷有限对已发函未回函的全部境外客户的核查年度的销售明细,并对每个执行替代测试的客户采用抽样的方法,执行了以下程序以测试营业收入的确认,核查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约定,评估冠捷有限对于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的运用是否正确;

2、检查相关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订单、发票、发货单、运单及收货签收记录等;

3、检查相关收入确认对应的回款单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通过函证及实质性测试确认境外客户销售情况及占当期境外销售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上半年2020年度2019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2,304,584.524,621,456.504,481,194.34
境外客户函证金额1,585,723.353,405,265.503,050,575.22
境外客户函证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68.81%73.68%68.08%
回函确认金额413,964.80689,054.39720,928.65
回函确认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17.96%14.91%16.09%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1,171,758.542,716,211.102,329,646.57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占境外收入的比例50.84%58.77%51.99%
核查金额覆盖境外收入的比例68.81%73.68%68.08%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通过函证及实质性测试确认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金额539,783.67631,335.08563,428.85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88,941.87772,194.30790,852.46
境外客户函证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78.35%81.76%71.24%
回函确认金额92,436.85171,130.86184,801.63
回函确认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13.42%22.16%23.37%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应收账款金额447,346.82460,204.21378,627.21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应收账款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的比例64.93%59.60%47.88%
核查金额覆盖境外应收账款的比例78.35%81.76%71.24%

报告期境外客户函证回函比例较低,主要原因如下:(1)由于冠捷有限的主要境外客户均为大型全球性知名企业,报告期内与冠捷有限发生交易的为该等客户设立在全球各地的多个下属公司,因此虽然冠捷有限的合并口径客户集中度较高,但与冠捷有限直接发生交易的各个单体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同一集团客户各区域下属公司对待函证的配合度也不尽相同;(2)境外收入占比较高的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品牌商或境外上市公司,其所处的资本市场和监管环境与境内存在差异,对函证的回函配合度相对较低;(3)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境外客户的函证对接人员部分为居家办公,在处理回函过程中数据核对及申请盖章都存在诸多不便,回函配合度相对较低。

根据上述方式的核查,对冠捷有限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境外收入的核查比例达到68.08%、73.68%和68.81%,报告期境外应收账款的核查比例分别为71.24%、81.76%和78.35%,冠捷有限的海外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可以确认。

(六)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16,250.061,077,410.771,067,834.4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82,903.9885,991.6670,448.29
期后回款金额782,571.70994,324.741,005,145.40
期后未回款金额233,678.3683,086.0362,689.00
期后回款比例77.01%92.29%94.13%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回款金额。

由上表知,截至2021年8月31日,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各年年末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少量长账龄的客户欠款,冠捷有限计提的坏账减值准备金额均大于未回款金额。冠捷有限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可以确认,且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大于未回款金额,而2021年6月末主要未回款应收账款未到信用期,因此未取得回款。报告期冠捷有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冠捷有限财务状况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通过了解冠捷有限的境外经营的业务结算模式、对冠捷有限的客户和供应商的访谈、查阅公开信息及与冠捷有限签订的业务合同、函证及执行细节测试等核查方式的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已披露的关联方外,冠捷有限与主要客户、

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境外销售具有真实性。

9、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19年和2020年应收保理科目余额分别为1.73亿元和1.93亿元,分别占净利润的23.2%和11.7%,占比较高,但申请文件未披露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相关信息。请你公司:1)结合标的资产销售回款模式和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保理业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和境外应收保理的规模和占比、保理模式(有无追索权、单保理还是双保理等)、保理商和买方情况、近2年应收保理相关账务处理等信息。2)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应收保理相关纠纷,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困难、资金压力较大等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考虑保理情形,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冠捷有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

(一)冠捷有限的销售回款模式和信用政策

1、自有品牌业务

冠捷有限根据不同客户的资质及合作情况,给予中国区电视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和海外自有品牌业务客户一定规模的赊销额度及一定期限的账期。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各国家、地区的商业习惯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自有品牌业务的信用期较短,主要的地区如中国客户信用期一般为30天以内;欧洲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60天以内。

2、代工业务

由于客户规模较大、信用程度较高,冠捷有限通常给予代工业务客户一定信用期,具体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历史付款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代工品牌业务客户的信用期较长,通常为45天-90天。

(二)冠捷有限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其中,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生额为844,421.85万元、801,117.41万元和316,087.39万元,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生额为4,380.65万元、17,116.86万元和7,490.28万元,应收账款保理全部为境外应收账款。冠捷有限为保证营运资金充足、资金链运转稳健,通过其子公司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保理业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主要的保理业务利率成本为2%-3%之间。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进行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一般为授予信用期较长、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代工业务客户和大型零售商。

1、报告期买断式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买断式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为单保理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保理业务的对手方对手方基本情况保理商2021年上半年 发生额2020年度 发生额2019年度 发生额
Lenovo Information Products代工客户永丰银行118,487.93183,895.80144,154.21
Asustek Computer Incorporation代工客户台新银行142,357.98208,307.24137,481.67
AcerInc.代工客户中国信托-71,587.5272,967.37
BENQ CORPORATION代工客户台新银行17,229.7529,149.7816,863.17
HP PPS Australia Pty Ltd代工客户永丰银行3,326.6611,107.519,840.48
HP PPS Asia Pacific Pte. Ltd.代工客户永丰银行165.5412,126.5934,205.93
HP INC.代工客户永丰银行34,519.53169,920.66184,691.98
Hewlett-Packard India Sales Private Limited零售商永丰银行-1,418.216,594.91
NEC Display Solutions, Ltd.代工客户三井住友-60,904.81126,688.65
Best Buy China Ltd.代工客户台新银行--60,071.55
Fujitsu Technology Solutions GmbH代工客户永丰银行-29,719.4842,595.71
保理业务的对手方对手方基本情况保理商2021年上半年 发生额2020年度 发生额2019年度 发生额
LG ELECTRONICS INC代工客户花旗银行-73.413,251.94
Computing and Printing Mexico零售商永丰银行-657.455,014.28
AMAZON SERVICOSDEVAREJODO零售商DAYCOVAL银行-259.70-
ARMAZEM MATEUS SA零售商DAYCOVAL银行-624.03-
BEMOL S/A零售商DAYCOVAL银行-320.26-
CARREFOUR COMERCIO EINDUSTRIAL TDA零售商DAYCOVAL银行-694.59-
COMPANHIA BRASILEIRA DE零售商DAYCOVAL银行-2,757.33-
CONDOR SUPER CENTERL TDA零售商DAYCOVAL银行-273.84-
DELL COMPUTADORES DO BRASIL LTDA代工客户DAYCOVAL银行-4,776.21-
EBAZAR. COM. BR. LTDA零售商DAYCOVAL银行-715.40-
FUJIOKA ELETRO IMAGEM SA零售商DAYCOVAL银行-776.23-
GAZIN ATACADO CENTRO-OESTE零售商DAYCOVAL银行-471.35-
GAZIN INDUSTRIAE COM. DE MOVEIS零售商DAYCOVAL银行-327.38-
GAZIN INDUSTRIAE COMERCIO DE零售商DAYCOVAL银行-879.22-
LOJASCEM SA零售商DAYCOVAL银行-2,602.77-
LOJASQUEROQUEROSA零售商DAYCOVAL银行-576.40-
LOJASSIPOLATTICOMERCIOE零售商DAYCOVAL银行-479.42-
MAGAZIN零售商DAYCOVA-3,805.44-
保理业务的对手方对手方基本情况保理商2021年上半年 发生额2020年度 发生额2019年度 发生额
ELUIZAS.AL银行
VIAVAREJO SA零售商DAYCOVAL银行-1,297.61-
WMBSUPERMERCADOS DO BRASIL LTDA零售商DAYCOVAL银行-611.80-
合计316,087.39801,117.41844,421.85
占收入的比重9.63%12.62%13.76%

冠捷有限的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是由冠捷有限的香港子公司冠捷投资、美国子公司和巴西子公司于境外开展。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约定,冠捷将应收账款转给让保理商后,保理商对冠捷有限不再具有追索权,即已将该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保理商,因此,将其认定为买断式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主要的买断式保理商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国际商业银行等在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及巴西的DAYCOVAL银行,应收账款保理的主要合同客户为联想、华硕、惠普、明基、NEC、百思买等客户及巴西区域的大型零售商客户。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部分保理商尚有少部分款项未支付,体现在应收保理商的款项中,因此在报告期各期末的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应收保理商的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保理商2021年6月末余额2020年末余额2019年末余额
永丰银行3,089.134,957.826,643.92
台新银行1,717.071,960.111,478.74
台湾银行3,093.533,047.962,228.09
中国信托-9,382.426,940.02
合计7,899.7319,348.3117,290.77

与报告期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相比,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保理商的款项金额占比较小。

2、报告期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保理业务的对手方对手方基本情况2021年上半年发生额2021年6月末余额2020年度发生额2020年末余额2019年度发生额2019年末余额
BELAPLUSD.O.O.零售商282.2662.04355.5285.5131.1728.41
DOMOSSTECHNIKA,a.s.零售商64.2542.43233.5950.1050.9051.51
FASTCR,a.s.零售商/经销商548.79136.593,172.08273.791,304.18302.55
FASTPLUS,spol.sr.o.经销商211.2599.26958.51106.21251.98255.01
FrantisekMajtan-EURONICSTPD零售商57.4029.30167.8961.7640.1740.65
MERKURTRGOVINAD.O.O.零售商300.0694.04576.28145.65187.30189.56
NetworkOneDistributionSRL经销商1,416.34772.353,182.2064.43807.23816.95
SANCTADOMENICAD.O.O.零售商1,496.90359.9402,704.73510.23224.35178.73
TDBALTICUAB经销商959.2590.121,662.11150.61284.67125.88
UAB"ACCDISTRIBUTION"经销商--1,638.44137.88332.93499.16
SETEKSEODTEHNIKADOOEL零售商--906.41-204.81136.39
TECHNOMARKETBULGARIAEAD/SJSC零售商--1,559.11-660.96668.92
AVTERAD.O.O经销商818.19108.05----
BIGBANGD.O.O.零售商1,335.59687.62----
合计7,490.282,481.7417,116.861,586.174,380.653,293.72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23%0.08%0.27%0.02%0.07%0.05%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0.80%0.27%1.59%0.15%0.41%0.31%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冠捷有限通过有追索保理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293.72万元、1,586.17万元和2,481.7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31%、0.15%和0.27%,占比及余额均较低;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发生额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7%、0.27%和0.23%,占比较低。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余额对应的追索保理业务是由冠捷有限位于欧洲的子公司TPVisionEuropeB.V.通过奥地利最大的商业银行奥地利第一储蓄

银行(ErsteBank)于境外的欧洲区域开展的单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对手方主要为欧洲地区的零售商/经销商客户,客户规模和交易额相对较小。

冠捷有限的有追索权保理,根据保理合同的条款约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对冠捷有限具有追索权(由冠捷有限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应收账款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3、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账务处理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冠捷有限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冠捷有限根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对于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确定已经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对应收账款整体做终止确认。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冠捷有限会在实际收到的保理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保理商尚未支付的余款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转让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对于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保留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收账款整体不能终止确认,冠捷有限会按实际收到的保理款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短期借款”账户。

二、冠捷有限报告期不存在应收保理纠纷

冠捷有限转让的应收账款合同客户主要为联想、华硕、惠普等大型国际化电子产品公司,信誉及经济实力均较强。保理商均为中国信托、台新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且签署的保理合同权责分明,因此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收保理相关的纠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冠捷有限在报告期内无应收保理的相关纠纷,不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因此未就保理纠纷确认预计负债。

三、冠捷有限不存在资金压力较大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困难情况及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现金流及偿债能力情况较好

冠捷有限目前账面流动资金充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分别为44.34亿元、56.06亿元和27.99亿元。报告期现金流情况良好,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0.90亿元、

48.49亿元和-25.95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2.58亿元、11.23亿元和-27.64亿元,2021年上半年为应对原料价格上涨和供应紧张,冠捷有限增加了原料采购的支出,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此外,冠捷有限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19倍、1.25倍和1.2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4倍、0.86倍和0.66倍。除2021年6月末由于冠捷有限增加原材料采购备货,货币资金减少使得速动比率有所下降外,冠捷有限报告期各期短期偿债比例波动较小,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冠捷有限具备良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能力,不存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

(二)报告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1、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各期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16,250.061,077,410.771,067,834.4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82,903.9885,991.6670,448.29
期后回款金额782,571.70994,324.741,005,145.40
期后回款比例77.01%92.29%94.13%
期后未回款金额233,678.3683,086.0362,689.00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回款金额。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1年8月31日,冠捷有限的各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较高,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困难情况,且各年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大于期后未回款金额,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冠捷有限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冠捷有限充分考虑应收账款的保理情形,对不同保理情况下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进行计提。

对于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保留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收账款整体不能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仍然来自于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冠捷有限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应收账款交易方的信用风险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确定已经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对应收账款整体做终止确认。对保理商应付的保理款,冠捷有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其他应收款-应收保理款”按照三阶段模型来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冠捷有限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冠捷有限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冠捷有限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冠捷有限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由于其他应收保理款缺乏内部可供参考的历史损失数据,且其他应收保理款信用风险来自于中国信托、台新银行、永丰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具有外部可供检索的外评信息,因此冠捷有限采用外评模型进行组合评估。经查阅这些保理商的穆迪评级,均在投资级别,且对手方的信用评级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未发生过显

著下降,故认为应收保理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同时,冠捷有限对信用减值损失进行前瞻性调整,以体现未来宏观经济的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通过系统性风险因子将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传导至单笔资产的违约概率,从而搭建前瞻模型计算应收保理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他应收保理款7,899.73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25.63万元,计提的信用损失率为0.32%。由于保理业务的对手方均为境外大型金融机构,实力和信誉良好,过往未发生过坏账情况,冠捷有限对其他应收保理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冠捷有限财务状况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冠捷有限在报告期有开展无追索权和有追索权两种类型的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保理全部为境外应收账款。冠捷有限进行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一般为授予信用期较长、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代工业务客户和大型零售商/经销商,冠捷有限报告期不存在应收账款保理纠纷,因此未确认预计负债;报告期,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困难情况及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冠捷有限对于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收保理款的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

10、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2020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为23.8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的6.52%、20.81%、144.19%,主要系前期对外并购产生。商誉减值测试中,电视机产品现金流预测中第2至5年平均收入增长率

为1.5%,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2%,而标的资产2018、2019年电视产品收入分别下降12%、10%。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前期各并购标的公司对应产品报告期销量、收入、成本、净利润、现金流等数据,及现金流预测中各产品预测期对应的销量、收入、成本、净利润、现金流、折现率取值依据等指标。2)结合上述信息及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要求,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中资产组组合的各期现金流测算、可收回金额计算及减值损失分摊过程,进一步说明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冠捷有限报告期商誉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商誉为过往收购公司及业务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商誉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PhilipsContributedBusiness198,727.88201,252.19214,828.05
接收Olympic合作案在宁波的代工相关业务19,366.5019,612.5020,935.50
北京东方冠捷科技有限公司10,606.9310,741.6611,466.26
艾德蒙海外股份有限公司3,114.763,154.333,367.11
收购合肥海尔平板电视业务2,341.142,370.882,530.81
收购青岛海尔平板电视生产业务814.70825.05880.71
合计234,971.91237,956.60254,008.43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冠捷有限商誉分别为254,008.43万元、237,956.60万元和234,971.9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3%、6.52%和5.94%。报告期冠捷有限商誉的变动全部系财务报表折算所使用的汇率变动所致。

二、形成商誉的并购公司的报告期业务情况

(一)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情况

冠捷有限的商誉主要是由冠捷有限历史年度收购飞利浦的显示器和电视业务,以及收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显示器或电视类企业或业务形成。冠捷有限在收购上述企业或业务后将其与自身业务进行了整合,尤其借助飞利浦成熟的渠道,在显示器和电视市场发力、增加出货量,令冠捷有限跻身一线显示器和电视制造商。冠捷有限通过其内部管理中心对生产运营进行统一管理、一体化运营,各下属公司共享销售及采购渠道:采购方面,冠捷有限通过集中采购平台对关键零部件统一采购;生产方面,冠捷有限在全球各区域多家子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相关子公司的生产订单及生产计划由冠捷有限统一调配、安排;销售方面,冠捷有限下属各销售子公司根据冠捷有限制定的销售管理体系处理相关订单。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冠捷有限的业务资产分为若干资产组组合,包括显示器、电视、其他(如AVA产品、手机、平板电脑、零配件等)。鉴于显示器业务共享世界各地公司的研发,生产、授权、技术和管理等,电视业务管理模式亦是如此,冠捷有限以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显示器业务组合和电视业务组合代表冠捷有限最小的资产组组合,因此冠捷有限管理层将商誉分别分摊到冠捷有限整体的显示器及电视两个资产组组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评估。

(二)报告期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和电视业务相关数据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组合及电视业务组合的销量、收入、成本、净利润及现金流数据如下:

单位:万台/万元

项目显示器业务电视业务
2021年 1-6月2020年2019年2021年 1-6月2020年2019年
销量2,330.595,060.904,789.44609.841,393.051,286.21
收入1,949,245.663,812,305.753,600,944.881,117,299.642,149,533.982,181,752.81
成本1,727,637.943,371,724.833,258,706.80956,066.331,774,658.491,904,332.39
净利润97,436.07217,996.20157,176.7816,201.1169,385.39-1,753.81
现金流94,761.70189,711.81143,566.8511,605.8269,664.3142,209.97

报告期冠捷有限的显示器业务和电视业务的净利润及现金流均逐年增长。

三、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一)显示器业务的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项目2019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0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1年1-6月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预测期预测期为2020年至2024年,后续为稳定期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5年,后续为稳定期预测期为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后续为稳定期
销量、营业收入预测2020年度显示器收入增长率为-2.50%,以后各期显示器的收入增长率为0.00%,预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根据冠捷有限在2017-2019年度三年的平均增长率4.91%。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全球季度显示器跟踪报告,预计2020年销售增长率可能下降4.20%;根据市场研究机构DigitimesSearch的全球LCD面板出货量预测,预计从2020年到2024年,全球大尺寸LCD面板出货量将以-0.80%的复合年增长率下降。冠捷有限结合历史增长率和行业预测数据,谨慎预计显示器业务在2020年度将呈现下降趋势,新市场的增长影响可能将被传统显示器业务需求的萎缩相抵消,此后年度维持2020年度情况,预测较谨慎预测2021年度显示器收入增长率为-3.80%,以后各期显示器的收入增长率为0.00%。根据冠捷有限在2018-2020年度三年的平均增长率4.95%。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全球季度显示器销售报告,预期2021年显示器销售增长率可能上涨8.70%;根据市场研究机构DigitimesSearch的全球LCD面板出货量预测,预计从2021年到2025年,全球大尺寸LCD面板出货量将以0.40%的复合年增长率上涨。冠捷有限结合历史增长率和行业预测数据,谨慎预计显示器业务在2021年度将呈现下降趋势,新市场的增长影响可能将被传统显示器业务需求的萎缩相抵消,此后年度维持2021年度情况预测2021年度显示器收入增长率为-3.80%,以后各期显示器的收入增长率为0.00%,预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根据冠捷有限在2018-2020年度三年的平均增长率4.95%。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2021年初发布显示器报告显示,预计在2021年出货量增长达到高峰后,2022年会出现负增长,2020-2025复合增长率0.4%。冠捷有限结合历史增长率和行业预测数据,谨慎预计显示器业务在2021下半年度开始将呈现下降趋势,新市场的增长影响可能将被传统显示器业务需求的萎缩相抵消,此后年度维持2021年度情况
营业成本根据过往三个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情况,毛利率在8.29%至9.50%之间,平均毛利率为8.78%,预测期毛利率维持在8.50%,预测合理且谨慎根据过往三个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情况,毛利率在8.29%至11.56%之间,平均毛利率为9.78%,基于显示器产品结构调整以及规模效益显现,过往毛利率持续增加,冠捷有限预测2021年起显示器毛利率将维持过往三年平均水平,预测期毛利率为9.60%根据过往三个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情况,毛利率在8.29%至11.56%之间,平均毛利率为9.78%基于显示器产品结构调整以及规模效益显现,过往毛利率持续增加,冠捷有限预测2021年起显示器毛利率将维持过往三年平均水平,预测期毛利率为9.60%
项目2019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0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1年1-6月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净利润参照过往三个年度的净利率情况,净利率在3.09%至4.36%之间,平均净利率为3.62%。预测净利率在预测期维持在3.50%参照过往三个年度的净利率情况,净利率在3.09%至5.72%之间,平均净利率为4.39%。显示器业务净利率持续增加,预测净利率在预测期维持在4.50%参照过往三个年度的净利率情况,净利率在3.09%至5.72%之间,平均净利率为4.39%。显示器业务净利率持续增加,预测净利率在预测期维持在4.50%
折现率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11.50%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12.00%在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12.00%

(二)电视业务的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项目2019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0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1年上半年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预测期预测期为2020年至2024年,后续为稳定期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5年,后续为稳定期预测期为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后续为稳定期
项目2019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0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1年上半年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销量、营业收入预测从2020年度开始至2024年,电视业务各年销售增长率将保持2.5%的稳定增长,其后永续期维持2024年度收入水平,预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市场研究机构MordorIntelligence发布的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2020年至2025年的预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在16.52%,而冠捷有限主要布局的电视业务为该领域业务,结合过往年度情况,预测未来电视业务未来增长情况预测从2021年度开始至2025年,电视业务各年销售增长率将保持2%的稳定增长,其后永续期维持2024年度收入水平,预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除MordorIntelligence发布的预测报告外,市场研究机构Technavio也发布了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2020年至2024年的预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在21.00%,而冠捷有限主要布局的电视业务为该领域业务,结合过往年度情况,预测未来电视业务未来增长情况预测从2021年度开始至2025年,电视业务各年销售增长率将保持2%的稳定增长,其后永续期维持2024年度收入水平,预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除MordorIntelligence和发Technavio布的预测报告外,市场研究机构Grand View Rearch发布的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2021年至2028年的预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在20.8%,冠捷有限主要布局的电视业务为该领域业务,结合过往年度情况,预测未来电视业务未来增长情况
营业成本冠捷有限2017年至2019年,电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18%、11.68%和12.72%,业务毛利率逐步上升,平均毛利率为10.86%。冠捷有限专注于大型电视、超薄和智能电视产品,预测2020年至2024年电视毛利率将逐步提升,分别为9.80%、10.50%、10.50%、11.00%及11.00%,并按照11.00%的毛利率作为永续期的毛利率,预测毛利率在历史区间合理范围内冠捷有限2020年电视业务的毛利率由2019年度的12.72%上涨至17.44%,毛利率创下新高,冠捷有限专注于大型电视、超薄和智能电视产品,出于谨慎性预测2021年至2025年电视毛利率将低于2020年度的毛利率,但预测期逐步提升,分别为12.80%、13.20%、13.40%、13.60%及14.00%,并按照14.00%的毛利率作为永续期的毛利率,预测毛利率在历史区间合理范围内冠捷有限2021年上半年电视业务的毛利率为14.43%,冠捷有限专注于大型电视、超薄和智能电视产品,出于谨慎性预测2021年至2025年电视毛利率低于2021年上半年的毛利率,但预测期将逐步提升,分别为12.80%、13.20%、13.40%、13.60%及14.00%,并按照14.00%的毛利率作为永续期的毛利率,预测毛利率在历史区间合理范围内
项目2019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0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2021年上半年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净利润参考过往电视业务净利率情况2017年至2019年,电视业务净利率分别为-2.65%、-0.96%和-0.08%,净利率逐年上升,平均净利率为-1.23%。结合历史数据和未来业务趋势,冠捷有限预期电视业务接下来将进入一个较为稳定的阶段,相关成本降低将有助于提升电视业务整体净利率,出于谨慎性预测2020年至2024年电视业务的净利率分别为-1.00%、0.10%、0.60%、1.60%和2.10%,净利率将从2020年转正并逐年上升。按照2.10%的净利率作为永续期的净利率冠捷有限2020年度电视业务净利率为3.23%,结合未来业务趋势,出于谨慎性预测2021年至2025年电视业务的净利率分别为0.00%、0.60%、1.20%、2.00%和2.70%,净利率将从2020年转正并逐年上升,并按照2.70%的净利率作为永续期的净利率冠捷有限2021上半年电视业务净利率为1.45%,结合未来业务趋势,出于谨慎性预测2021年至2025年电视业务的净利率分别为0.10%,0.60%,1.20%,2.00%和2.70%,净利率将从2021年转正并逐年上升,并按照2.70%的净利率作为永续期的净利率
折现率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11.50%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12.00%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12.00%

虽然冠捷有限报告期期间电视业务收入呈下降状态,但商誉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收入会持续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1、冠捷有限持续推出高端电视产品。飞利浦4KOLED电视和智能电视的新系列从2020年开始销售,55英寸和65英寸的新一代OLED电视以及9和8系列的4K液晶电视将在未来几年推出。冠捷有限未来将专注于具有较高毛利率的大尺寸及高阶机种电视,预期高端电视产品推出将拉动电视产品销售增长。

2、行业数据显示全球OLED电视和智能电视出货量在预测期将实现高速增长。市场研究机构MordorIntelligence发布的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2020年至2025年的预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16.52%;另一市场研究机构Technavio也发布了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2020年至2024年的预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21.00%,均看好未来智能电视的业务发展。冠捷有限重点发展智能电视和OLED电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3、2020年冠捷有限电视业务已实现销量上涨,收入较2019年度下滑1.48%,出现改善。2021年上半年,受欧洲杯、奥运会等赛事举办的利好影响,带动了北美、欧洲等区域的需求,冠捷有限的电视业务销量较去年同期上涨了13%,营业收入上涨了37.19%。预期随着冠捷有限高端电视产品销量占比进一步上升,电视业务未来将逐步实现增长。

四、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测算过程

商誉减值损失测试的具体过程主要包括:1、确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资产组组合;2、确定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使用价值估值计算确定;3、将可回收金额与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评估减值风险。

(一)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

1、显示器业务组合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显示器业务组合预测年限
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3,512,647.253,512,647.253,512,647.253,512,647.253,512,647.253,512,647.25
营业成本3,214,072.233,214,072.233,214,072.233,214,072.233,214,072.233,214,072.23
息税前利润122,942.66122,942.66122,942.66122,942.66122,942.66122,942.66
加:折旧摊销45,150.0245,150.0245,150.0245,150.0245,150.0245,150.02
减:资本性支出35,545.8935,545.8935,545.8935,545.8935,545.8945,150.02
减:营运资金增加-4,224.42-----
现金流136,771.21132,546.79132,546.79132,546.79132,546.79122,942.66
折现率11.50%11.50%11.50%11.50%11.50%11.50%
税前现金流现值124,170.06107,923.6396,792.4986,809.4172,214.66627,953.53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④1,115,863.78
资产组的其他资产账面价值①368,401.15
商誉账面价值②226,295.42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③=①+②594,696.57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⑤=③-④不适用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冠捷有限包含商誉的显示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115,863.78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594,696.57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显示器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电视业务组合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电视业务组合 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年限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2,236,296.632,292,204.052,349,509.152,408,246.882,468,453.052,468,453.05
营业成本2,017,139.562,051,522.622,102,810.692,143,339.722,196,923.212,196,923.21
息税前利润-22,362.972,292.2014,097.0538,531.9551,837.5151,837.51
加:折旧摊销76,982.0578,148.7779,344.6780,570.4681,826.8881,826.88
减:资本性支出77,489.6678,669.0879,877.9781,117.1081,826.8881,826.88
减:营运资金增加10,765.881,462.161,498.711,536.181,574.591,574.59
现金流-33,636.46309.7312,065.0436,449.1350,262.9250,262.92
折现率11.50%11.50%11.50%11.50%11.50%11.50%
税前现金流现值-30,537.43252.208,810.5123,871.7829,523.68336,241.94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④368,162.69
资产组的其他资产账面价值①225,987.22
商誉账面价值②27,713.02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③=①+②253,700.24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⑤=③-④不适用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冠捷有限包含商誉的电视资产组在2019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68,162.69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53,700.24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电视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

1、显示器业务组合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显示器业务组合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年限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3,666,355.053,666,355.053,666,355.053,666,355.053,666,355.053,666,355.05
营业成本3,314,384.963,314,384.963,314,384.963,314,384.963,314,384.963,314,384.96
息税前利润164,985.98164,985.98164,985.98164,985.98164,985.98164,985.98
加:折旧摊销45,408.3645,408.3645,408.3645,408.3645,408.3645,408.36
减:资本性支出72,610.3649,475.6549,475.6549,475.6545,408.3645,408.36
减:营运资金增加180,914.62-----
现金流-43,130.64160,918.69160,918.69160,918.69164,985.98164,985.98
折现率12.00%12.00%12.00%12.00%12.00%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36,283.78120,871.84107,921.0596,358.1788,208.53735,068.66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④1,112,144.46
显示器业务组合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年限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资产组的其他资产账面价值①176,933.34
商誉账面价值②211,994.48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③=①+②388,927.82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⑤=③-④不适用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冠捷有限包含商誉的显示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112,144.46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88,927.82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显示器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电视业务组合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电视业务组合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年限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2,149,533.672,171,029.522,203,594.902,236,648.752,281,381.312,281,381.31
营业成本1,874,393.501,884,453.481,908,313.251,932,464.431,961,988.021,961,988.02
息税前利润-13,026.1526,442.9444,733.2561,597.0361,597.03
加:折旧摊销72,371.6772,794.2073,434.3474,084.0974,963.4074,963.40
减:资本性支出75,930.2179,900.6980,568.4081,246.1282,163.2982,163.29
减:营运资金增加-6,550.79374.55567.44575.96779.46779.46
现金流2,992.255,545.1118,741.4436,995.2653,617.6853,617.68
折现率12.00%12.00%12.00%12.00%12.00%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2,517.284,165.1312,569.1522,152.5228,666.36292,396.82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④362,467.26
资产组的其他资产账面价值①191,853.60
商誉账面价值②25,962.12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17,815.72
电视业务组合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年限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③=①+②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⑤=③-④不适用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冠捷有限包含商誉的电视资产组在2020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62,467.26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17,815.72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电视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2021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

1、显示器业务组合2021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显示器业务组合 2021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年限
2021年下半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1,473,668.573,422,914.233,422,914.233,422,914.233,422,914.233,422,914.23
营业成本1,366,676.533,094,314.463,094,314.463,094,314.463,094,314.463,094,314.46
息税前利润56,595.07154,031.14154,031.14154,031.14154,031.14154,031.14
加:折旧摊销25,403.1950,806.3750,806.3750,806.3750,806.3750,806.37
减:资本性支出28,544.6047,049.2947,049.2947,049.2947,049.2947,049.29
减:营运资金增加-23,031.59-----
现金流76,485.25157,788.22157,788.22157,788.22157,788.22157,788.22
折现率12.00%12.00%12.00%12.00%12.00%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72,024.08132,665.08118,450.96105,759.7994,428.38786,903.17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④1,310,231.44
资产组的其他资产账面价值①316,893.59
商誉账面价值②209,335.43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③=①+②526,229.02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⑤=③-④不适用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包含商誉的显示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310,231.44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526,229.02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1年6月30日对显示器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电视业务组合2021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电视业务组合 2021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年限
2021年下半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营业收入889,508.302,026,876.022,057,279.162,088,138.352,129,901.122,129,901.12
营业成本793,870.201,759,328.391,781,603.751,804,151.531,831,714.961,831,714.96
息税前利润-14,194.3012,161.2624,687.3541,762.7757,507.3357,507.33
加:折旧摊销37,113.4874,655.5475,304.8475,963.8776,855.7776,855.77
减:资本性支出-121,416.18-99,136.31-59,894.19-25,852.23717.32717.32
减:营运资金增加50,171.9979,821.4480,530.4981,250.1882,224.1782,224.17
现金流94,163.37106,131.6779,355.8962,328.6951,421.6151,421.61
折现率12.00%12.00%12.00%12.00%12.00%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88,671.0889,233.3159,572.1341,776.6830,773.27313,887.37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④623,913.85
资产组的其他资产账面价值①493,523.15
商誉账面价值②25,636.48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③=①+②519,159.63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⑤=③-④不适用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包含商誉的电视资产组在2021年6月30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23,913.85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519,159.63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1年6月30日对电视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五、冠捷有限商誉减值已计提充分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产生减值损失。冠捷有限每年年末及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冠捷有限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为将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冠捷有限选择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将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对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减值准备。冠捷有限报告期内商誉减值测算是结合各公司的经营业绩预测情况进行的,测算选取的方法恰当,评估模型公允,重要参数选取合理,重要假设恰当,上述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与方法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资产组和电视业务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明显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显示器业务和电视业务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冠捷有限报告期各期末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具有合理性、充分性。

六、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冠捷有限财务状况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冠捷有限在商誉减值测试时现金流预测中各产品预测期对应的销量、收入、成本、净利润、现金流、折现率取值依据指标选取合理,商誉减值测试结论准确,关于商誉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商誉减值计提充分。

11、申请文件显示,2019年末和2020年末,冠捷科技的应收账款账和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13.7亿元和109.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44%和40%,占总资产比重为32%和30%。其中2019、2020年境外应收账款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77.54%、74.58%。请你公司:1)结合冠捷科技的主要销售模式、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冠捷科技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冠捷科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函证范围、账龄和境外核查情况进一步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冠捷有限的主要销售模式、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报告期各期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冠捷有限的销售模式和信用政策

1、销售模式

(1)自有品牌业务

冠捷有限自有品牌业务为冠捷有限向客户销售自有品牌的显示器、电视、音响及其他产品,全部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冠捷有限根据客户的采购需求,向客户发货。

(2)代工业务

冠捷有限利用自身设计能力及对客户需求的了解主动争取订单,结合市场调研情况、未来流行趋势,提前为现有客户进行年度产品规划、设计与推介;同时,冠捷有限亦基于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打样、报价。客户在综合衡量产品质量、产能、报价等因素后,确定订单规模并向冠捷有限发出订单,冠捷有限进行订单式的生产、销售。

2、信用政策

(1)自有品牌业务

冠捷有限根据不同客户的资质、品质信誉、偿付能力及合作等情况,给予中

国区电视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和海外自有品牌业务客户一定规模的赊销额度及一定期限的账期。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情况及各国家、地区的商业惯例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自有品牌业务的信用期较短,主要的地区如中国客户信用期一般为30天以内;欧洲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60天以内,各地区客户信用期一般不超过90天。

(2)代工业务

由于客户规模较大、信用程度较高,冠捷有限通常给予代工业务客户一定信用期,具体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历史付款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代工品牌业务客户的信用期较自有品牌客户长,通常为45-90天。

(二)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金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金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应收票据108,577.273.85%107,283.983.94%140,035.455.42%
应收账款933,346.0833.07%991,419.1136.42%997,386.1138.63%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1,041,923.3536.91%1,098,703.0940.36%1,137,421.5644.06%
流动资产金额2,822,746.89100.00%2,722,041.08100.00%2,581,784.32100.00%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4.06%、40.36%和36.91%。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总资产比重情况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2020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2019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重2020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重2019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重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2020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2019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比重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重2020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重2019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重
000016.SZ深康佳A23.34%24.90%28.53%11.75%12.55%17.03%
000100.SZTCL科技24.10%20.02%17.80%7.13%5.10%5.20%
600060.SH海信视像33.04%31.31%21.99%27.57%26.04%18.42%
600839.SH四川长虹24.53%18.54%21.26%17.55%13.24%15.04%
000810.SZ创维数字42.80%41.99%58.89%36.57%35.82%50.06%
002429.SZ兆驰股份38.07%38.23%23.29%27.79%28.24%17.26%
平均值30.98%29.17%28.63%21.39%20.17%20.50%
冠捷有限36.91%40.36%44.06%26.36%30.09%31.92%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06%、40.36%和36.91%,高于A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其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营业模式、资产结构等存在一定差异。其中TCL科技、海信视像及四川长虹因过往在资本市场有多次融资并有多年盈余积累,使得其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深康佳A除消费类电子业务外,还开展工贸业务、环保业务,相关业务收入在2020年度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0.54%和9.58%,由于存在工程建造业务,因此通过合同资产科目核算已结算项目非无条件付款的应收款项,使得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低;兆驰股份有供应链管理业务,其贷款本金通过其他流动资产核算,导致其他流动资产金额较高,占总资产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由于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也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但处于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范围内。

2、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000016.SZ深康佳A27.82%12.43%13.16%
000100.SZTCL科技28.98%17.15%11.41%
600060.SH海信视像41.54%20.83%15.81%
600839.SH四川长虹28.66%11.02%12.53%
000810.SZ创维数字83.03%43.16%59.32%
002429.SZ兆驰股份68.98%37.15%28.49%
平均值46.50%23.62%23.46%
冠捷有限31.61%17.31%18.53%

注:2021年1-6月的比率未进行年化处理

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均值。

(2)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000016.SZ深康佳A3.547.457.33
000100.SZTCL科技4.287.075.68
600060.SH海信视像2.485.794.23
600839.SH四川长虹4.028.776.92
000810.SZ创维数字1.221.901.82
002429.SZ兆驰股份1.473.583.34
平均值2.843.544.89
冠捷有限3.085.685.45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平均净额;2021年1-6月的周转率未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53%、

17.31%和31.61%,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45次/年、5.68次/年和3.08次/半年,略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

(四)冠捷有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均接近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其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具备合理性。冠捷有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总资产的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高的原因主要系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营业模式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各可比公司的资产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冠捷有限的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和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等金额及占比均较低,使得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的占比较高。此外,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冠捷有限应收账款账龄在90天内的金额占比为88.02%、88.51%和86.7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的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相符。综上,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与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和资产规模相匹配,占流动资产、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具备合理性。

二、冠捷有限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境外核查情况进一步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16,250.061,077,410.771,067,834.40
坏账准备82,903.9885,991.6670,448.29
期后回款金额782,571.70994,324.741,005,145.40
期后未回款金额233,678.3683,086.0362,689.00
期后回款比例77.01%92.29%94.13%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回款金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16,250.06万元,期后应收账款已回款782,571.70万元,期后回款比例为77.01%,主要系部分应收款未到信用期尚未收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77,410.77万元,期后应收账款已回款994,324.74万元,期后回款比例约为

92.29%。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67,834.40万元,期后应收账款回款1,005,145.40万元,期后回款比例为94.13%。冠捷有限

的回款比例较高,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已按坏账计提政策对可回收性低的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同时也积极关注并评估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变化以应对减值风险。2020年标的公司计提坏账准备85,991.66万元,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期后未回款金额为83,086.03万元,2020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高于期后未回款金额;2019年标的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0,448.29万元,截止2021年8月31日的期后未回款金额为62,689.00万元,2019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高于期后未回款金额。而2021年6月末主要未回款的应收账款还未到信用期,因此未取得回款。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海外客户应收账款的核查情况

冠捷有限报告期各年海外销售金额在400亿元以上,每年实现销售的客户数量在400家以上,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针对报告期的实现销售的主要客户履行了函证程序,其中对146个客户2019年度的应收账款余额、对151个客户2020年度的应收账款余额、对132个客户2021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对于未取得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具体执行的程序包括并不限于获取了冠捷有限对已发函未回函的全部境外客户的核查年度的销售明细,并对每个执行替代测试的客户抽查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发货单、运单、会计凭证、回款单据等,核查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函证及实质性测试确认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金额539,783.67631,335.08563,428.85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88,941.87772,194.30790,852.46
境外客户函证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78.35%81.76%71.24%
回函确认金额92,436.85171,130.86184,801.63
回函确认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13.42%22.16%23.37%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应收账款金额447,346.82460,204.21378,627.21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应收账款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的比例64.93%59.60%47.88%
核查金额覆盖境外应收账款的比例78.35%81.76%71.24%

报告期境外客户函证回函比例较低,主要原因为:(1)由于冠捷有限的主要境外客户均为大型全球性知名企业,报告期内与冠捷有限发生交易的为该等客户设立在全球各地的多个下属公司,因此虽然冠捷有限的合并口径客户集中度较高,但与冠捷有限直接发生交易的各个单体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2)境外收入占比较高的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品牌商或境外上市公司,其所处的资本市场和监管环境与境内存在差异,对函证的回函配合度相对较低。根据上述方式的核查,报告期境外应收账款的核查比例分别为71.24%、

81.76%和78.35%,冠捷有限的海外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可以确认。

(三)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金额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账龄0-30天328,498.4532.32%344,658.9131.99%323,051.7530.25%
账龄30-60天370,437.4936.45%424,706.6639.42%432,142.7040.47%
账龄60-90天182,386.3817.95%184,200.6717.10%184,683.3917.30%
账龄90-120天46,672.964.59%41,832.003.88%35,310.223.31%
账龄120-360天26,627.922.62%19,755.271.83%29,336.382.75%
账龄360天以上61,626.866.06%62,257.265.78%63,309.965.93%
合计1,016,250.06100.00%1,077,410.77100.00%1,067,834.40100.00%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账龄在90天以内的占比均超过80%,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合计超过90%,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90天以内,与公司的所处行业特征及公司信用政策相符。

(四)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1、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冠捷有限对于应收账款的减值计提,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冠捷有限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冠捷有限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冠捷有限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冠捷有限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冠捷有限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20%和20%。冠捷有限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环境、外部市场情况及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冠捷有限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冠捷有限已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不确定性,并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2021年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平均约为5.4,乐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5.67,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5.13。

世界其他地区生产总值:欧洲地区客户主要分布在捷克,德国,荷兰,英国等国家,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1.43,乐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1.36,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1.5。北美地区客户主要分布美国和墨西哥等国家,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0.88,乐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0.84,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0.93。南美地区客户主要分布秘鲁,巴西和阿根廷等国家,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2.43,乐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2.30,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2.55。其他地区客户主要分布日本,印度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1.57,乐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1.49,悲观情景预测值平

均约为-1.65。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冠捷有限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冠捷有限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冠捷有限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冠捷有限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冠捷有限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坏账计提比例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000016.SZ深康佳A20.84%22.53%14.16%
000100.SZTCL科技1.50%2.19%0.54%
600060.SH海信视像2.94%2.97%3.03%
600839.SH四川长虹6.11%7.59%6.64%
000810.SZ创维数字7.16%6.74%5.91%
002429.SZ兆驰股份2.40%2.28%2.32%
平均值6.82%7.38%5.43%
中位值4.53%4.86%4.47%
冠捷有限8.16%7.98%6.60%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60%、7.98%和8.16%,略高于A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和中位值,但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冠捷有限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五)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理性分析

综上所述,冠捷有限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分布合理,期后回款情况与公司的账龄结构、生产经营特点相符;冠捷有限已根据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风险特征及历史回收情况,结合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冠捷有限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冠捷有限财务状况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与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增长和资产规模的提升相匹配,占流动资产、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具备合理性。冠捷有限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分布合理;冠捷有限已根据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风险特征及历史回收情况,结合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冠捷有限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近,报告期各年末期后未回款金额小于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2、申请文件显示,2020年标的资产公允价变动损益为-4.44亿元,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为-2.11亿元(主要系标的资产持有的境外公司可转债确认损失),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变动为-3.88亿元(主要系标的资产进行反向外汇避险操作确认损失),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为1.56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近3年标的资产从事境外可转债投资及外汇避险操作等情况,及与此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会计政策。2)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对标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冠捷有限可转债投资及外汇避险操作的情况,内部控制及会计处理

(一)近三年冠捷有限可转债投资情况及外汇避险操作情况

1、近三年冠捷有限可转债投资情况

冠捷有限为了加强与B&W Group Ltd.(以下简称:“B&W”)在高端音响领

域的长远合作关系,在2019年8月由冠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冠捷投资出资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935.50万元)购买了B&W的母公司EVA Automation,Inc.(以下简称:“EVA”)为期5年的无抵押的可转换债券,年利率为2.08%。EVA持有B&W100%股份,冠捷投资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EVA的股权。近三年来,冠捷有限仅开展了上述一笔可转债投资。

2019年12月31日,冠捷有限依据未来期望可回报值和折现率计算得出该投资的公允价值,认为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并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EVA为B&W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等债务已出现逾期,EVA难以偿付该担保债务,已面临破产风险。冠捷有限评估EVA可能因无法偿付担保债务并失去其主要资产控制权,预计未来EVA也无法履行该项可转债协议下的义务,该笔可转债投资预计无法收回,需全额确认损失,因此于2020年度确认了21,130.8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近三年冠捷有限外汇避险进行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期末持仓合约金额当年实际盈亏浮动盈亏合计盈亏影响当期交割名义交易金额
2018年5,272,917.82-9,847.7236,178.1826,330.465,651,503.21
2019年2,912,624.2220,760.754,505.1825,265.945,197,747.86
2020年1,245,647.2121,937.70-38,867.82-16,930.126,315,421.86
2021年1-6月886,260.9110,035.115,754.8815,790.002,752,836.36

冠捷有限业务遍及全球,故面临多种不同货币产生的外汇风险,主要涉及人民币、美元、巴西雷亚尔及欧元等币种。外汇风险来自于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境外投资及未来短期内采购、销售相关的外币结算。为应对因货币市场波动而可能产生的外币汇兑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冠捷有限通过交易外汇金融衍生品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冠捷有限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主要针对两类项目进行外汇避险操作,一类为资产负债表中以外币结算的货币性项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外币汇率对于货币性项目的影响体现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中,冠捷有限采用外汇避险操作抵减上述汇兑损益

的影响;另一类为针对未来3个月预计可能发生的外币结算交易(主要为外币销售或外币采购)进行避险操作,以外币销售业务为例,冠捷有限以外币销售完成当月的汇率折算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安排生产时间至实际销售完成时点期间的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毛利率产生影响,冠捷有限通过签订外汇远期合约、期权及掉期合约开展外汇避险操作,以抵减上述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分别为26,330.46万元和25,265.93万元,主要系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处于升值区间,因此外汇避险操作实现正向收益,抵减了因美元升值带来的以外币结算的汇兑损失及外币销售毛利降低的负面影响。

2020年外汇避险操作损失为16,930.12万元,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度欧元汇率波动较大,导致欧元销售区的销售毛利有所提升,外汇避险操作对应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呈亏损状态,因此2020年度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为负值。

2021年1-6月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为15,790.00万元,2021年1-4月,欧元兑美元持续下跌,尽管2021年4-5月有所回升,但2021年6月继续下跌,为资产负债表中欧元作为外币的货币性项目和为针对未来3个月预计发生的欧元结算交易进行避险而操作的外汇交易均实现正向收益,抵减了因欧元贬值带来的以欧元结算的汇兑损失及欧元销售区毛利降低的负面影响。

(二)境外可转债投资情况及外汇避险操作相关内部控制

1、境外可转债投资相关主要内部控制

针对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冠捷有限已制定《投资管理作业办法》,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执行、投后管理、处置等作出规定。根据《投资管理作业办法》,冠捷有限的集团策略和新事业发展部门(“CSNBD部门”)负责投资决策的拟定与投资方案的评估和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会”)和投资委员会(“投委会”)负责审理各项投资方案,投决会隶属于总裁,投委会隶属于董事会。

投资方案的决策流程分为投决会、投委会和董事会三个层级。投资项目经CSNBD部门开展尽职调查并评估可行性后形成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请投决会审议。投决会设置5-7名委员(含主席),投资方案决议通过条件为三分之

一(含)以上委员出席且四分之三(含)以上委员同意。投决会审议通过后,投资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向投委会汇报,由投委会负责审议决策;投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含)的投资项目经由投委会通过后,还需要报请冠捷有限董事会审批。投资方案审批完成后,将经由法务部门审查投资协议等合约并呈报总裁审批,审批后将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拨款。冠捷有限规定在获得投委会或董事会批准前,不得签订任何法律文件。针对项目的投后管理,CSNBD部门每季度撰写报告,年度复审报告报送投委会备查,对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方面作出评价和管控。冠捷有限已针对投资活动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环境较好。针对冠捷有限对B&W的可转债投资,投委会已于2019年5月21日审核通过,董事会已于2019年8月15日对B&W项目召开了会议,批准了投资议案和相关文件的签订,并按照规定进行投后管理。

自2020年2月,冠捷有限知悉EVA董事会出现变动以及其主要资产控制权变动的情况之后,已经即时不断联系EVA股东要求解释状况。同时冠捷有限子公司冠捷投资从3月开始已委聘美国BakerBottsLLP律师事务所探讨应对方案。经过与EVA多次商讨无果,2020年7月16日,冠捷投资正式向EVA发出违约通知书,通知书中指出EVA的主要资产已严重减值,并且EVA无法根据“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冠捷投资于2020年8月13日在加利福尼亚法院提交非自愿破产申请,寻求法院将任命受托人将EVA进行清盘。但由于共同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根据当地规定,破产申请于10月底被驳回。在2021年4月21日,冠捷投资向美国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因EVA Automation未及时向冠捷投资提供B&W Group Ltd.经审计财务报告并擅自出售主要资产,要求EVA Automation赔偿冠捷投资3,000万美元的损失及相应利息。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诉讼事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冠捷有限针对投资活动设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流程,对EVA的投资前进行了详尽的调研和评估,投资经过有关权力机构审批并按照规定对投资进行投后管理,投资过程严格遵守冠捷有限的内部控制流程。EVA担保的债务于2020年发生债务危机,该事件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且冠捷有限在投后管理过程中已及

时识别到相关的风险并已在第一时间采取了相关的风险管控措施保护公司权益。

2、外汇避险操作相关主要内部控制

冠捷有限已建立外汇避险标准作业流程(SOP),对外汇避险操作的范围、政策、流程、业绩评价和记录保存作出了详细规定。冠捷有限通过与金融机构签署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等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1)外汇避险操作的考虑因素

冠捷有限资金部门每日执行并监控冠捷有限的外汇风险,通过日常运营、预期交易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来评估外汇风险。选择对冲工具和对冲金额时考虑下列因素:

①基于资产负债表情况的未来三个月实际现金流入和流出;

②基于预期的销售和采购来预测现金流入和流出;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

(2)外汇避险的作业流程

冠捷有限制定了针对性的外汇避险标准作业流程(SOP),在财务部下设由财务总监、资金总监、会计总监、执行秘书长组成的外汇管理委员会负责外汇避险业务的管理,由资金部进行外汇避险的具体操作执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及风险应对机制:

①资金部外汇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更新风险部位与避险部位数据;

②由外汇管理委员会定期例行会议,检讨风险部位与避险部位,决定避险方向与工具;当市场有较大变故,需临时召开会议,执行紧急避险;

③交易人员执行财务委员会避险决议;

④交易完成后由记录人员加入避险部位数据;

⑤避险交易到期,由交割人员依交易合约,执行交割;

⑥每月分析汇兑损益,供外汇管理委员会及冠捷有限管理层参考改善;除以上措施外,资金部门与业务部门也加强沟通,分享最新的业务预测和汇率市场动态,以根据最新的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制定最合适的避险策略。

为了有效管理冠捷有限的外汇资产及负债,降低因汇率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冠捷有限严格把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按标准作业流程(SOP)及操作指导要求进行风险部位评估及避险部位决策,防止过度避险操作。执行外汇避险操作的前台人员与后台人员配备齐全,分工管控,且有多年操作经验。冠捷有限内部作业流程完善,事前交易额度需事先核准,事中交易过程采取不同业务环节的分工制,事后由资金部门自查,且每季度由内部审计部门抽查,并聘请审计师进行独立审查。

(三)境外可转债投资情况及外汇避险操作的相关会计政策

1、境外可转债投资相关会计政策

冠捷有限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可转债投资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冠捷有限管理层认为,该投资不会于资产负债表日后1年内变现,因此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外汇避险操作相关会计政策

冠捷有限主要通过签订外汇远期合约、外汇远期期权、外汇掉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开展外汇避险操作,由于上述衍生工具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冠捷有限将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正负,在报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二、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对冠捷有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冠捷有限于2019年11月14日前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境外上市公司,因此自2018年1月1日冠捷有限开始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通知编制以企业会计准则为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变更后,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于2018年1月1日,冠捷有限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旧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的计量类别没有发生变化,均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没有影响。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冠捷有限盈利能力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冠捷有限报告期的境外可转债投资为对EVA的可转债投资,外汇避险操作系通过交易外汇金融衍生品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冠捷有限已

制定并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冠捷有限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旧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的计量类别没有发生变化,均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没有影响,对金融资产分类及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3、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境外收入占比高达70%,近2年汇兑损失占标的资产净利润比例较高。但收益法评估假设标的资产汇率在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后境外业务所在地汇率变动情况。2)结合境外核查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9至2020年汇兑损益金额、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及盈利预测的影响,并就汇率变动对评估值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3)结合上述情况和公司近年境外业务实际,补充披露评估假设不考虑汇率影响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列表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后境外业务所在地汇率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地遍布全球,标的公司通过冠捷投资、冠捷国际持有各个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要的销售和采购等业务活动以外币结算为主,冠捷投资作为标的公司的结算中心,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其余各子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结算情况,确定不同单位外币计量为其记账本位币。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美元记账本位币,在标的公司以人民币列报财务报表时,再将美元金额按照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主要涉及的币种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及期后每个季度对美元的汇率如下表:

序号境外业务所在地主要结算货币币种对美元汇率
2020/6/302020/9/302020/12/312021/3/312021/6/30
1阿根廷阿根廷比索70.402576.115084.145091.955095.5035
2澳大利亚澳元1.45751.40701.29851.31651.3305
3巴西巴西雷亚尔5.40405.63505.20005.77304.9565
4智利智利比索819.5200784.5800710.5000729.3050727.7000
5欧洲欧元0.89050.85220.81370.85430.8407
6英国英镑0.79740.78350.74090.72880.7230
7印度印度卢比75.510073.787573.075073.531074.3750
8墨西哥墨西哥元23.116522.480519.876020.619019.8025
9秘鲁秘鲁索尔3.52953.59953.60153.77253.8865
10波兰波兰兹罗提3.96803.86503.72753.98003.7930
11俄罗斯俄罗斯卢布70.048079.023074.578575.804572.6920
12泰国泰铢30.890031.685029.932531.383032.0450
13土耳其新土耳其里拉6.84757.76107.37008.32308.7005
14中国大陆人民币7.07056.81256.53756.56056.4555
15中国台湾新台币29.519029.045028.120028.505527.9160
16乌克兰乌克兰格里夫纳26.805028.420028.575028.094027.5050

二、结合境外核查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9至2020年汇兑损益金额、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及盈利预测的影响,并就汇率变动对评估值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一)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9至2020年汇兑损益金额、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

标的资产2019年至2020年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
汇兑损益金额占比汇兑损益金额占比
阿根廷比索1,5109%7,30562%
澳元-142-1%-60%
巴西雷亚尔8,18451%2,05217%
智利比索-594-4%2,31120%
人民币18,107113%-3,273-28%
欧元-20,208-126%4,46438%
英镑480%-426-4%
印度卢比9266%7436%
墨西哥元-702-4%-150%
秘鲁索尔2,28514%-131-1%
波兰兹罗提7445%-294-2%
俄罗斯卢布2,75117%-2,391-20%
泰铢210%00%
新土耳其里拉1611%2872%
新台币2,21414%4204%
乌克兰格里夫纳-103-1%580%
其它7785%7136%
合计15,981100%11,816100%

1、2020年汇兑损益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

2020年汇率波动导致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综合产生汇兑净损失1.60亿元,其中包括汇兑收益金额4.85亿元,汇兑损失6.45亿元,相关汇兑损益主要来自于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实际经营业务或投资业务开展时,其交易时结算的货币与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不一致,由此因汇率波动所引起的汇兑损失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损失为6.45亿元,其中境内子公司产生汇兑损失3.53亿元,境外子公司产生汇兑损失2.92亿元,分析如下:

A、境内子公司2020年产生汇兑损失3.53亿元,其中2.65亿元来自于福建捷联和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福建捷联和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均为美元,部分采购的供应商来自国内,此部分交易会产生人民币的应付账款,汇率波动会对其境内的采购交易产生影响。2020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使结算日应付账款价值大于交易日价值,产生了汇兑损失。

B、汇率波动影响境外子公司产生汇兑损失金额2.92亿元,主要来源于冠捷

巴西两家子公司和冠捷有限位于香港的子公司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以下简称“MMDHK”)。冠捷巴西子公司生产制造显示器、电视等产品,并面向巴西当地市场进行销售,其记账本位币为巴西雷亚尔。冠捷巴西子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为标的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冠捷投资,交易货币为美元,因此产生了较大的美元应付账款,2020年度,巴西雷亚尔兑美元汇率下降,使结算日应付账款价值大于交易日价值,产生了汇兑损失0.82亿元。

汇率波动影响MMDHK产生汇兑损失0.53亿元,主要来自其应付飞利浦的商标授权许可费。飞利浦授权MMDHK生产及销售飞利浦品牌音频产品,MMDHK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而其对飞利浦的长期应付款交易货币为欧元。2020年度,美元兑欧元汇率下降,使结算日应付款项价值大于交易日价值,产生了汇兑损失。其他来自于境外的汇兑损益零散分布于各个子公司,主要来自于波兰和荷兰的子公司。

(2)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收益金额4.85亿元,主要来自于冠捷投资,分析如下:

A、冠捷投资为标的公司下属最大的销售子公司,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2020年主要销售市场在中国和欧洲,应收账款分别是以人民币、欧元计价和结算。2020年度,美元兑人民币、美元兑欧元的汇率均下降,使结算日的应收账款金额大于交易日金额,产生汇兑收益;

B、其他汇兑收益主要来自于境内的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苏州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和冠捷(福州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根据业务实际结算情况选择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其拥有的人民币金融资产由于2020年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下降而产生汇兑收益。

2、2019年汇兑损益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

2019年汇率波动导致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综合产生汇兑净损失1.18亿元,其中包括汇兑损失2.43亿元、汇兑收益金额1.2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损失为2.43亿元,主要来自于冠捷阿

根廷子公司和冠捷投资,分析如下:

A、冠捷阿根廷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阿根廷比索,由于向日本供应商购买生产所用设备,2019年末账面中具有金额较高的以日元计价的应付账款,由于2019年阿根廷比索兑日元的汇率持续下滑,导致产生汇兑损失;B、冠捷投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其业务遍布全球,具有多币种的采购及销售业务,由于其主要销售地区为欧洲,故2019年末账面上以欧元计价的应收款占比较高,由于2019年欧元兑美元汇率持续贬值,导致产生汇兑损失。

(2)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收益金额1.24亿元,主要来自于福建捷联、冠捷波兰显示有限公司和MMDHK,具体分析如下:

A、福建捷联由于涉及大量出口业务,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由于经营地点为国内,日常经营中产生了大量以人民币计价的应付账款,由于2019年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贬值,导致产生汇兑收益;

B、其他汇兑收益主要来自于冠捷显示波兰有限公司及MMDHK等子公司,冠捷显示波兰有限公司及MMDHK记账本位币均为美元。其中冠捷显示波兰有限公司以欧元计价应付款项大于应收款项,由于2019年度欧元兑美元持续贬值,产生汇兑收益;MMDHK存在向俄罗斯地区销售飞利浦音频产品的情况,年末账面以卢布计价的应收款占比较大,2019年卢布兑美元持续升值,因此产生了汇兑收益。

(二)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及盈利预测的影响,并就汇率变动对评估值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1、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的报表科目及整体经营情况的影响

汇率波动对于标的公司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外币结算和外币报表折算两方面。一方面,由于标的公司业务覆盖全球,在经营子公司销售和采购过程中涉及多个币种的结算,外币汇率波动会对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产生影响,由于经营子公司采购和销售活动采用的结算币种不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受到不同币种汇率影响,进而分别影响毛利、净利润。

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在以人民币列报财务报表时,需要先将各经营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由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标的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美元,再将以美元为单位的财务数据折算为人民币列报,因此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受到美元兑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影响。由于利润表项目采用同一口径汇率折算,因此折算过程中汇率同步影响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由于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在折算时使用的汇率口径不同,折算过程将产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该部分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此外,为应对外汇风险,冠捷有限开展外汇避险操作,利用外汇远期合约、期权、掉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针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性项目、未来3个月的预期外汇结算交易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进行对冲。冠捷有限将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工具交割后确认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由于外汇避险产生的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中,随着外币汇率变化,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产生变化,进而影响非经常性损益。综上,由于经营子公司销售结算货币、采购结算货币、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都可能存在差异,在进行外币结算和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所引起的货币汇率的波动对报表科目的影响传导较为复杂,难以量化分析,但汇兑损失对标的公司的整体经营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汇兑损益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3,296,285.666,347,207.106,137,211.98
汇兑损失11,340.3115,980.9011,816.40
占比0.34%0.25%0.19%

根据上表所述,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占冠捷有限营业收入的比例一直处在较低水平,汇率变动所引起的汇兑损失对冠捷有限的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2、汇率变动对盈利预测影响及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预测期没有对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及由于外汇避险操作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预测,亦没有考虑汇率波动对毛利等造成的影响。由于标的公

司业务分布在较多国家,且以美元作为主要结算货币,标的公司在财务结算及制定预算时主要以美元为结算单位。本次进行评估预测时,为保证一致性,标的公司以美元为单位进行预测,并根据评估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转换为人民币数据,最终通过收益法评估得到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结果。因此假设评估基准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产生波动,则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及盈利预测将发生同比例变化,评估值亦发生同比例变化,其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变动率评估值(万元)评估结果变化率
1%1,580,330.881%
0.5%1,572,507.460.5%
0%1,564,684.040%
-0.5%1,556,860.62-0.5%
-1%1,549,037.20-1%

三、结合上述情况和公司近年境外业务实际,补充披露评估假设不考虑汇率影响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汇兑损失对其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标的公司汇兑损失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9%、0.25%和0.34%,占比较低,汇率变动所引起的汇兑损失对冠捷有限的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2、汇率波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复杂,难以对其进行量化预测

由于经营子公司销售结算货币、采购结算货币、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都可能存在差异,在进行外币结算和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所引起的货币汇率的波动对报表科目的影响传导较为复杂,其影响难以准确计量和预测。例如假设某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主要销售地为阿根廷,主要采购地在中国大陆,以阿根廷比索作为收入记账单位,以人民币作为成本记账单位,在分别折算为标的公司记账本位币美元入账时,收入折算的本位币金额受阿根廷比索对美元汇率影响,成本折算的本位币金额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将美元本位币的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列式的报表时,折算受到人民币兑美元汇

率的影响,上述转换过程货币汇率的波动传导较为复杂,故难以对未来汇率波动对报表的影响进行量化预测。

3、冠捷有限采取多种外汇避险措施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为应对上述外汇风险,冠捷有限开展外汇避险操作,并建立相关内部控制流程等,具体如下:

(1)针对不同项目设置外汇避险操作

冠捷有限主要针对两类项目进行外汇避险操作,一类为资产负债表中以外币结算的货币性项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外币汇率对于货币性项目的影响体现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中,冠捷有限采用外汇避险操作抵减上述汇兑损益的影响;另一类为针对未来3个月预计可能发生的外币结算交易(主要为外币销售或外币采购)进行避险操作,以外币销售业务为例,冠捷有限以外币销售完成当月的汇率折算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安排生产时间至实际销售完成时点期间的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毛利率产生影响,冠捷有限通过签订外汇远期合约、期权及掉期合约开展外汇避险操作,以抵减汇率波动对经营利润的影响。

(2)建立外汇避险操作控制流程

冠捷有限已建立外汇避险标准作业流程(SOP),在财务部下设由财务总监、资金总监、会计总监、执行秘书长组成的外汇管理委员会负责外汇避险业务的管理,由资金部进行外汇避险的具体操作执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及风险应对机制,对外汇避险操作的范围、政策、流程、业绩评价和记录保存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冠捷有限通过与金融机构签署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等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3)其他外汇避险措施

除以上措施外,冠捷有限资金部门与业务部门也加强沟通,分享最新的业务预测和汇率市场动态,以根据最新的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制定最合适的避险策略。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汇兑损失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标的公司拥有较多的境外子公司,涉及多种结算币种,且各子公司销售和采购所涉及的币种亦存在差异,因此,当不同币种间的汇率发生波动时,其对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影响较为复杂且难以量化。此外,考虑到公司进行外汇避险操作可以降低汇率变动对收益的影响,且未来各个地区的汇率变化无法预测,因此,本次评估假设不考虑汇率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之“(五)冠捷有限49.00%股权评估值分析”以及“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之“(四)相关指标对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标的公司相关汇兑损益主要来自于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实际经营业务或投资业务开展时,其交易时结算的货币与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不一致,由此因汇率波动所引起的汇兑损失或收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汇兑损失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标的公司拥有较多境外子公司,涉及多种结算币种,且各子公司销售和采购所涉及的结算币种亦存在差异,因此,当不同币种间的汇率发生波动时,其对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影响较为复杂且难以量化,本次假设评估基准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产生波动补充营业收入等指标敏感性分析。此外,考虑到公司进行外汇避险操作降低汇率变动对收益的影响,且未来各个地区的汇率变化无法预测,因此,本次评估假设不考虑汇率影响具备合理性。

14、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显示器、电视等产品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报告期实际收入、预测依据等存在较大差异。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标的资

产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信息及测算过程。2)结合上述信息、同行业可比数据,说明标的资产各产品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与报告期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等进行对比分析。3)结合标的资产2020年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计交付时间及对未来收入的具体影响等),补充披露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4)结合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定性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的稳定性。5)结合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列表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信息及测算过程

(一)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显示器和电视,此外,还有少量音响类(AVA)、配件等产品。其中显示器和电视合计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3%以上,相关产品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之后
显示器2,102,775.693,644,005.823,806,428.863,922,793.414,022,724.514,022,724.51
其中:普通类1,449,822.042,533,677.132,468,193.402,389,409.652,308,034.312,308,034.31
电竞类544,055.18780,559.98980,784.311,152,443.741,320,508.451,320,508.45
专业类108,898.47329,768.71357,451.16380,940.02394,181.75394,181.75
电视1,329,731.452,360,481.052,528,316.312,541,302.432,572,492.302,572,492.30
AVA115,299.74254,993.18331,491.13397,789.35437,568.29437,568.29
配件及其他125,715.96212,620.76222,327.66231,290.42240,833.60240,833.60
主营业务收入3,673,522.846,472,100.806,888,563.967,093,175.627,273,618.697,273,618.69
其他业务收入10,825.664,101.374,358.234,481.354,589.804,589.80
营业收入合计3,684,348.516,476,202.186,892,922.187,097,656.977,278,208.497,278,208.49

注:上述预测数据为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92%股权和冠捷青岛80%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为基础预测;其他业务收入预测主要来自废料等产品

本次标的公司各产品收入预测主要系根据预测未来销量与单价进行预测,其中产品销量主要根据市场容量和市场占有率综合预测,市场容量预测主要与市场研究机构预测数据保持一致,市场占有率结合公司历史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综合预测;产品单价主要依据历史年度情况及未来市场和客户需求情况等综合预测。标的公司产量主要依据未来预测年度销量和生产计划预测,产能利用率基于预测期产量以及历史产能情况综合预测;标的公司毛利率预测以产品历史情况及未来生产规划和产品结构等综合预测;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主要通过预测期收入和毛利率综合确定。上述指标具体预测过程请见本题回复之“(二)上述指标的测算过程”。根据上述预测依据,标的公司预测期显示器、电视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数据如下:

1、MNT(显示器)-普通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市场容量(万台)5,860.1710,727.2310,457.7210,131.709,793.349,793.349,793.34
占有率38.63%36.30%36.27%36.24%36.21%36.21%36.21%
产量 (万台)1,494.122,569.742,503.172,423.122,340.472,340.472,340.47
销量 (万台)2,263.813,893.543,792.693,671.403,546.173,546.173,546.17
单价(元)640.43650.74650.78650.82650.85650.85650.85
营业收入1,449,822.042,533,677.132,468,193.402,389,409.652,308,034.312,308,034.312,308,034.31
营业成本1,310,983.052,343,227.682,287,271.422,215,224.652,142,555.622,142,852.932,142,093.45
毛利率9.58%7.52%7.33%7.29%7.17%7.16%7.19%
产能利用率69.84%57.95%60.01%61.38%62.61%62.61%62.61%

注: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2、MNT(显示器)-电竞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市场容量(万台)658.801,310.001,640.001,920.002,200.002,200.002,200.00
占有率73.75%53.40%53.60%53.80%53.80%53.80%53.80%
产量 (万台)485.89699.54879.041,032.961,183.601,183.601,183.60
销量 (万台)485.89699.54879.041,032.961,183.601,183.601,183.60
单价(元)1,119.701,115.821,115.741,115.671,115.671,115.671,115.67
营业收入544,055.18780,559.98980,784.311,152,443.741,320,508.451,320,508.451,320,508.45
营业成本459,853.70675,920.85849,140.45997,568.691,143,047.461,143,047.461,142,642.34
毛利率15.48%13.41%13.42%13.44%13.44%13.44%13.47%
产能利用率69.84%57.95%60.01%61.38%62.61%62.61%62.61%

注: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3、MNT(显示器)-专业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市场容量 (万台)214.83472.77502.28528.30546.66546.66546.66
占有率13.59%15.35%15.65%15.85%15.85%15.85%15.85%
产量(万台)29.2072.5778.6183.7486.6586.6586.65
销量(万台)29.2072.5778.6183.7486.6586.6586.65
单价(元)3,728.994,544.154,547.304,549.334,549.334,549.334,549.33
营业收入108,898.47329,768.71357,451.16380,940.02394,181.75394,181.75394,181.75
营业成本78,527.72256,888.79278,505.24296,842.10307,160.52307,160.52307,051.65
毛利率27.89%22.10%22.09%22.08%22.08%22.08%22.10%
产能利用率69.84%57.95%60.01%61.38%62.61%62.61%62.61%

注: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4、电视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市场容量 (万台)12,48221,87822,62322,07822,35622,35622,356
占有率6.77%7.15%7.43%7.67%7.66%7.66%7.66%
产量 (万台)844.481,563.871,681.421,693.331,713.471,713.471,713.47
销量 (万台)844.481,563.871,681.421,693.331,713.471,713.471,713.47
单价(元)1,574.621,509.391,503.681,500.771,501.341,501.341,501.34
营业收入1,329,731.452,360,481.052,528,316.312,541,302.432,572,492.302,572,492.302,572,492.30
营业成本1,138,314.452,042,781.702,189,021.192,200,268.182,227,010.852,227,597.762,225,267.28
毛利率14.40%13.46%13.42%13.42%13.43%13.41%13.50%
产能利用率50.18%47.36%50.92%51.28%51.89%51.89%51.89%

注: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二)上述指标的测算过程

1、市场容量

(1)MNT(显示器)市场容量的预测

本次评估对显示器市场容量的预测主要与面板行业调研机构WitsView的预测数据保持一致。根据WitsView研究,显示器预计全球出货量如下表:

综上,本次评估预测期的显示器市场容量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项目预测数据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显示器普通类市场容量(万台)10,852.1710,727.2310,457.7210,131.709,793.34
显示器电竞类市场容量(万台)1,220.001,310.001,640.001,920.002,200.00
显示器专业类市场容量(万台)397.83472.77502.28528.30546.66
显示器市场容量(万台)12,470.0012,510.0012,600.0012,580.0012,540.00

(2)TV(电视)市场容量的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对电视的市场容量预测主要与市场研究分析机构IHS的预测数据保持一致,根据IHS预测,电视全球出货量如下:

Quantity(000s)预测
Region20202021202220232024
Japan5,600.006,000.005,500.005,200.005,050.00
North America42,177.0042,638.0042,621.0041,330.0040,881.00
Western Europe29,730.0030,050.0031,373.0028,891.0029,443.00
Eastern Europe16,211.0014,858.0015,477.0014,327.0014,609.00
China51,000.0053,668.0054,800.0053,600.0053,300.00
Asia Pacific34,132.0036,926.0038,648.0039,409.0041,161.00
Latin America21,046.0022,514.0024,646.0024,869.0025,674.00
Middle East and Africa11,663.0012,124.0013,166.0013,150.0013,446.00
总计211,559.00218,778.00226,231.00220,776.00223,564.00

Source: 2020/06 Omdia (IHS)

综上,本次评估预测期的电视市场容量如下: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之后
市场容量(万台)21,15621,87822,62322,07822,35622,356

2、市场占有率

本次评估对MNT(显示器)和电视(TV)未来市场占有率预测,是在参考冠捷有限预测数据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市场占有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未来市场需求,以及对竞争对手的业务分析等因素综合确定。标的公司历史期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

市场占有率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显示器-普通37.73%38.44%32.57%
显示器-电竞39.99%62.46%40.59%
显示器-专业15.01%13.68%13.99%
显示器合计37.01%40.00%33.17%
TV(电视)5.67%6.38%6.17%

注:市场占有率=冠捷有限销量/全球市场容量,全球市场容量数据来源于WitsView数据

普通类显示器预测期市占率略低于报告期,但不存在较大差异;电竞类显示器预测期市占率较2019年有一定增加,但低于2020年市占率水平,主要系2020年电竞市场爆发导致当年市占率较高,本次评估从谨慎性考虑,预计未来行业竞争加剧,预计预测期市占率低于2020年水平;专业类显示器预测期内市占率维持2019年水平,2020年市占率较低主要系专业类显示器产品多为户外大尺寸显示屏,受疫情等影响,相关产销量大幅下降所致;电视产品预测期市占率略高于报告期,但不存在较大差异。

3、产能利用率及产量

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的产能利用率预测,是基于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和电视的产能及实际产能利用率分析,并假设在不考虑预测期产能增加的情况下,根据预测期产量计算得出预测期产能利用率,本次产量预测根据标的公司历史产销量情况,结合未来销量综合预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和电视的产能产量及实际产能利用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百万台)2019年2020年1-6月2020年7-12月2021年1-6月
产量(显示器-普通)32.9014.2016.4914.51
产量(显示器-电竞)4.002.774.753.01
产量(显示器-专业)0.800.280.280.32
产量(电视)12.725.719.646.08
产能(显示器-普通)62.528.928.7728.14
产能(显示器-电竞)
产能(显示器-专业)
产能(电视)31.6316.1916.8317.4
产能利用率(显示器-普通)60.32%59.68%74.79%63.37%
产能利用率(显示器-电竞)
产能利用率(显示器-专业)
产能利用率(电视)40.21%35.27%57.28%34.94%

注:冠捷有限少量由代工厂代工的自有品牌产品未计入上表产量计算。显示器中普通类、电竞类、专业类共用显示器产能,故产能利用率合并计算,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未来预测期普通类显示器产量略低于报告期,其余产品预测期产量整体略高于报告期,产能利用率整体处于报告期平均水平之内,与报告期相比整体不存在较大差异。

4、产品销量

未来预测期的产品销售量,是根据上述市场容量和市场占有率综合确定。

5、产品单价

未来年度平均单价根据标的公司历史年度和现阶段主要产品的价格确定。其未来变化趋势主要考虑客户的需求情况、产品竞争环境、竞争对手销售平均单价情况及国家政策的情况等,预计未来年度各类产品的单价维持报告期平均水平内。

6、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主要根据上述销售量和单价确定。

7、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运费、质保费、仓储费等,通过预测期收入和毛利率综合确定。

8、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如下表:

毛利率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显示器9.26%11.46%11.37%
其中:显示器-普通类6.98%9.16%9.32%
显示器-电竞类13.77%15.20%13.70%
显示器-专业类22.19%24.91%24.17%
电视12.81%17.49%14.43%

注:为保持与评估预测期可比性, 2019年-2020年采用评估预测口径的毛利率本次评估对不同产品的毛利率预测主要以产品历史毛利率变动情况为基础,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并结合标的公司产品未来的生产规划、生产模式和产品结构的变化进行综合预测确定。

二、结合上述信息、同行业可比数据,说明标的资产各产品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与报告期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等进行对比分析。

(一)与报告期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1、MNT(显示器)-普通类

(1)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产量(万台)2,832.682,499.971,450.69
销量(万台)4,313.944,171.461,873.56
单价(元人民币)648.54644.44710.70
营业成本2,602,451.202,442,078.341,207,494.43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年、2020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2021年1-6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普通类显示器产品2020年产销量呈小幅下降趋势,2021年上半年单价提升主要系行业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单价上升。

(2)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产量(万台)1,494.122,569.742,503.172,423.122,340.472,340.472,340.47
销量(万台)2,263.813,893.543,792.693,671.403,546.173,546.173,546.17
单价(元人民币)640.43650.74650.78650.82650.85650.85650.85
营业成本1,310,983.052,343,227.682,287,271.422,215,224.652,142,555.622,142,852.932,142,093.45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未来预测期显示器普通类产销量较报告期有一定幅度下降趋势,主要系显示器普通类市场容量预测呈小幅下降的趋势;未来预测期单价处于报告期区间水平;未来预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减少,主要系未来预测期销售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并考虑毛利率等因素综合预测,未来预测期毛利率整体较2019年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较2020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本次预测期毛利率根据历史期毛利率的水平、并考虑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行业情况综合预测,且2020年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受疫情因素等影响,具体毛利率变动分析请见本题回复之“五、结合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2、MNT(显示器)-电竞类

(1)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产量(万台)400.03751.61300.98
销量(万台)359.89762.05425.39
单价(元)1,213.791,128.371,161.75
营业成本376,671.21729,186.47426,488.17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年、2020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2021年1-6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报告期内,电竞类显示器产品单价较为稳定,2020年产销量大幅上涨主要系当年电竞行业爆发,相关产品销量和产量增加所致。

(2)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产量(万台)485.89699.54879.041,032.961,183.601,183.601,183.60
销量(万台)485.89699.54879.041,032.961,183.601,183.601,183.60
单价(元)1,119.701,115.821,115.741,115.671,115.671,115.671,115.67
营业成本459,853.70675,920.85849,140.45997,568.691,143,047.461,143,047.461,142,642.34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未来预测期电竞类显示器产销量整体较报告期有一定增加趋势,主要系预测电竞类显示器市场容量未来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未来预测期单价与报告期水平基本一致;未来预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增加,主要系未来预测期销售量增加,并结合毛利率等因素综合预测,未来预测期毛利率整体与2019年毛利率水平基本持平,较2020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本次预测期毛利率根据历史期毛利率的水平、并考虑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行业情况综合预测,且2020年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具体毛利率变动分析请见本题回复之“五、结合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3、MNT(显示器)-专业类

(1)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产量(万台)79.7455.3331.55
销量(万台)74.3654.4231.64
单价(元)4,594.614,068.433,903.36
营业成本265,828.10166,242.3093,655.34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年、2020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2021年1-6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报告期内,专业类显示器产品产销量2020年大幅下降,主要系专业类显示器产品多为户外大尺寸显示屏,受疫情等影响,相关产销量大幅下降。报告期内专业类显示器产品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单价较高的户外大尺寸显示屏销量下降所致。

(2)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产量(万台)29.2072.5778.6183.7486.6586.6586.65
销量(万台)29.2072.5778.6183.7486.6586.6586.65
单价(元)3,728.994,544.154,547.304,549.334,549.334,549.334,549.33
营业成本78,527.72256,888.79278,505.24296,842.10307,160.52307,160.52307,051.65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未来预测期专业类显示器产销量整体较报告期有一定增加趋势,主要系预测期专业类显示器市场容量呈增长趋势导致;2020年专业类显示器平均单价较低主要系当期受疫情影响,价格较高的大屏专业显示器销量减少,未来预测期整体单价与2019年单价水平基本持平;未来预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增加,主要系未来预测期销售量增加。

4、电视

(1)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产量(万台)1,192.041,286.09608.03
销量(万台)1,263.651,349.11609.84
单价(元)1,708.191,580.041,832.13
营业成本1,881,935.551,758,890.80956,066.33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年、2020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2021年1-6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报告期内,电视产品2020年单价下跌主要系部分代工客户为来料加工模式,且单价较低的代工业务的小尺寸电视占比增加,导致平均单价下降。

(2)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产量 (万台)844.481,563.871,681.421,693.331,713.471,713.471,713.47
销量 (万台)844.481,563.871,681.421,693.331,713.471,713.471,713.47
单价(元)1,574.621,509.391,503.681,500.771,501.341,501.341,501.34
营业成本1,138,314.452,042,781.702,189,021.192,200,268.182,227,010.852,227,597.762,225,267.28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2025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未来预测期电视销量较报告期整体有一定增加趋势,主要系预测期市场容量呈增长趋势,且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产品结构调整阶段,随着产品结构的优化,

预计未来市场占有率有较小幅度增长;未来预测期单价较报告期有一定下降,主要系电视ODM和OBM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综合单价下降,但分别对电视ODM和OBM产品的单价预测与报告期内单价保持一致;未来预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增加,主要系未来预测期销售量增加,并考虑毛利率等因素综合预测,未来预测期毛利率较2019年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较2020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本次预测期毛利率根据历史期毛利率的水平、并考虑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行业情况综合预测,且2020年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具体变动分析请见本题回复之“五、结合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情况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类型众多,含有显示器、电视或其中一种,或多种其他类型的产品,且显示器和电视产品在尺寸、系统、性能及应用场景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故根据公开渠道较难完整获取某单一产品的具体产销量、单价和成本情况。根据目前市场调研机构OmdiaOmdia、TrendForce(Witsview)等数据统计显示,全球显示器和电视销量前五名厂商在2019年和2020年销量统计如下:

1、全球显示器前五名厂商销量统计表:

公司名称2019年2020年
销量(百万台)销量(百万台)
冠捷科技4850.6
佳世达2221.5
LG电子1011
富士康1210.6
三星910.4

2、全球电视前五名厂商销量统计表:

公司名称2019年2020年
销量(百万台)销量(百万台)
三星4246.7
TCL3233
LG电子2223.1
海信1615.4
冠捷科技1313.9

根据上述数据统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电视产品的销量位居市场领先地位。

三、结合标的资产2020年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计交付时间及对未来收入的具体影响等),补充披露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考虑到标的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发出订单、订单完成周期较短、订单发生频率较高、单笔订单金额相对较低的销售模式,标的公司在手订单较难真实反映未来较长时期收入的情形。但根据标的公司2020年已实现收入情况、标的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稳定性、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等经营数据,未来标的公司产品收入预测具备可实现性,具体分析如下:

1、标的公司2020年已实现收入具体情况

标的公司2020年预测收入已基本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已实现收入2020年预测收入完成率
营业收入6,296,471.186,315,851.1699.69%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20年已实现收入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

此外,标的公司2020年各产品预测收入已基本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0年已实现收入2020年预测收入完成率
显示器-普通类2,688,239.402,702,207.5699.48%
显示器-电竞类859,872.75859,872.75100.00%
显示器-专业类221,392.57221,539.3499.93%
电视2,131,648.472,138,172.2299.69%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20年已实现收入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

2、标的公司2021年已实现收入具体情况

标的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收入占全年预测收入的比例超过一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2021年预测收入占比
营业收入3,296,285.666,476,202.1850.90%

3、2020年在手订单情况及对收入影响情况

对于自有品牌业务,标的公司根据销售计划,结合生产能力、库存管理目标综合制定生产计划,在手订单较少,此外,标的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且均为买断式经销,经销商以买断的方式向公司采购产品。对于代工业务,标的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通常与客户签署框架协议,客户根据需求发出订单,标的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组织生产,一般情况下订单的周期较短,为3个月内。

因此,由于标的公司自有品牌业务与代工业务生产和销售模式的特殊性,其在手订单无法完整反映未来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

4、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1)标的公司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

A、标的公司显示器市场占有率长期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标的公司显示器产品整体市占率近年稳定在35%以上,市场占有率多年保持领先。根据市场调研机构OmdiaOmdia、TrendForce等统计数据,2019年、2020年冠捷有限全球显示器销售市场占有率位列首位。

B、标的公司电视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市场前列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OmdiaOmdia、TrendForce等统计数据,2019年、2020年冠捷有限全球电视销售市场占有率位列前五,此外,冠捷有限旗下飞利浦电视为世界知名品牌。

(2)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客户群体主要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及代工业务客户,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自有品牌业务拥有稳定的市占率,代工业务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企

业,客户群体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A、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具备稳定市占率自有品牌产品主要通过各区域经销商实现销售,报告期内,自有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2020年
显示器市场容量(百万台)128125
自有品牌显示器销量(百万台)1820
自有品牌显示器市场占有率14.06%15.81%
电视市场容量(百万台)223212
自有品牌电视销量(百万台)98
自有品牌电视市场占有率3.94%3.69%

B、标的公司的代工业务客户多为行业内知名厂商冠捷有限的代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前十大代工客户。冠捷有限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的前十大代工客户保持相对稳定,整体变化不大,代工业务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总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6.55%、84.19%、

84.52%和80.91%,同时,冠捷有限代工业务客户多数为行业内知名厂商,如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

(3)标的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数据稳定增长

标的公司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占全年预测收入的比例为50.90%。此外,标的公司2021年上半年销售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2021年上半年显示器和电视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销量2021年1-6月销量增长率
显示器-普通类(万台)1,959.561,873.56-4.39%
显示器-电竞类(万台)276.15425.3954.04%
显示器-专业类(万台)25.3731.6424.71%
电视(万台)531.95609.8414.64%
合计2,793.042,940.435.28%

2021年上半年显示器和电视产品销量较2021年全年预测销量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1年1-6月销量2021年预测销量2021年1-6月销量占2021年预测销量比例2020年1-6月销量占2020年实际销量比例
显示器(MNT)-普通类(万台)1,873.563,893.5448.12%46.17%
显示器(MNT)-电竞类(万台)425.39699.5460.81%36.24%
显示器(MNT)-专业类(万台)31.6472.5743.60%46.49%
电视(万台)609.841,563.8739.00%38.19%
合计2,940.436,229.5247.20%43.28%

标的公司的销售存在一定程度的季节性,下半年的销量会略高于上半年,主要系标的公司销售的显示器、电视等产品受假期及促销活动的影响较大,如圣诞节、双十一等购物季对标的公司的销售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标的公司2021年1-6月显示器和电视产品合计销量占2021年预测销量比例为47.20%,高于同期数据,此外电竞类显示器2021上半年销量占2021的预测销量的比例已经达到

60.81%,故2021年产品的预测销量具有可实现性。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2020年的预测收入已基本实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市场前列,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公司产品受购物节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下半年的销量高于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已经实现的显示器和电视产品合计销量占全年预测销量的

47.20%,高于2020年同期数据。预计标的公司未来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产品销量保持整体稳步增加,结合标的公司目前预测的2020年收入已基本实现,2021年上半年产品实际销量情况等,加之标的公司2021年-2025年预测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96%,整体增幅规模较小,故未来预测期内各产品收入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四、结合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定性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的稳定性

(一)行业发展状况

标的公司专注于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属于显示器及液晶电视制造行业。

全球平板显示行业发展稳定,市场空间巨大。行业发展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大尺寸高清电视、车载显示、专业领域显示等的历次应用浪潮与应用场景多元化趋势密切相关。从行业发展长期前景来看,平板显示器产业仍处在成长时期,一系列国家产业政策也不断强调新一代显示技术的重要战略意义,并重点支持高世代线的建设发展。未来,国内高世代线平板显示将处于持续放量的过程,其相关配套产业都将有望获得较好的发展前景。随着中国高世代线的加快建设,中国大陆在全球平板显示产业中的地位有望持续提升。

(二)市场地位及覆盖率

标的公司凭借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先进制造能力、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已成为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的显示器及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具有领先的出货量,根据Trendforce数据,全球前5大LCD显示器整机制造商出货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件

序号名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1冠捷有限 TPV45.547.950.7
2佳世达 Qisda21.322.121.5
3富士康 Foxconn12.511.610.6
4乐喜金星电子 LGE10.910.111.0
5三星 Samsung9.18.810.4

资料来源:TrendForce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电视产品的销量位居市场领先地位,并具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可见本题回复之“(二)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情况”以及“三、结合标的资产2020年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计交付时间及对未来收入的具体影响等),补充披露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之“4、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三)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拥有领先的研发和智能制造能力,拥有全球布局的生产基地以及完善的销售渠道,并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拥有先进的管理体系,具体如下:

研发和智能制造优势:标的公司近年来打造了多条智能化生产线,并在中国厦门、比利时根特和印度班加罗尔等地区设立了研发中心。标的公司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深度融合,在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方面具备多项国际领先技术。标的公司带电视功能的多媒体显示器曾获国际工业设计大奖功能设计金奖,液晶显示器AOC2434Pw 曾获工业设计红点奖。液晶电视相关技术如智能感光技术、智能录像技术、多功能网络电视,以及液晶显示器相关技术如带 HDMI 多功能液晶显示器、多媒体接口商务型显示器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规模及渠道优势:标的公司为全球第一大显示器及领先的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多个生产基地。标的公司在全国各地以及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均建立了销售渠道,旗下 AOC 品牌打造了新分销、新实体、新网咖、新直播、新教育的“五新渠道”。此外,标的公司收购了飞利浦的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业务,借助飞利浦成熟的渠道,在主流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市场发力,增加出货量。

品牌优势:在代工领域,凭借多年的代工制造经验及技术积累,标的公司在下游各品牌厂商已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在自有品牌领域,标的公司拥有 AOC、Envision 等知名品牌,AOC曾获“中国驰名商标”,并通过收购获得了飞利浦的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业务,进一步加强了标的公司的品牌优势。

管理及人才优势:标的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管理方式,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的成熟高效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为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主要竞争对手

标的公司深耕显示器行业,在全球显示器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同时,依托显示器业务在市场资源、技术研发与创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的优势,标的公司电视业务亦稳步增长,在全球多个新兴市场站稳前位。

从全球显示器市场来看,标的公司竞争对手主要包括佳世达、富士康、LGE、三星等,根据TrendForce数据,2018年-2020年标的公司LCD显示器整机制造商出货量排名第一,具体可见本题回复之“(二)市场地位及覆盖率”。

从全球电视产品市场来看,标的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三星、TCL、LG电子等,标的公司产品销量位居全球前五,具体请见本题回复之“(二)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情况”。此外,从全球电视代工市场来看,标的公司竞争对手主要有兆驰、TCL SCBC等,根据DISCIEN数据,标的公司2020年出货量在竞争对手中排名领先,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件

序号名称2020年度
1冠捷 TPV14.8
2兆驰 AMTC12.6
3TCL SCBC11.1
4富士康 Foxconn9.0
5康冠 KTC7.6

资料来源:DISCIEN

(五)客户稳定性

标的公司客户群体主要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及代工业务客户,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自有品牌业务拥有稳定的市占率,代工业务客户主要为联想、惠普、戴尔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客户群体较为稳定。具体请见本题回复“三、结合标的资产2020年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计交付时间及对未来收入的具体影响等),补充披露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之“4、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综上,从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定性情况来看,标的公司为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显示器及液晶电视智能制造的企业,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标的公司2021年-2025年预测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96%,增长率较低,预测期收入实现具备合理性。

五、结合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一)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显示器(MNT)11.37%11.46%9.26%
电视14.43%17.49%12.81%
主营业务毛利率12.95%13.79%10.53%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年和2020年产品毛利率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

1、显示器(MNT)毛利率上升原因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9.26%、11.46%和11.37%。显示器业务毛利率2020年提升的原因包括:

一方面,冠捷有限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结构,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业务占比逐年增加,毛利率稍低的代工业务的占比下降。通过提升毛利率更高的业务占比,进而提升显示器业务整体的毛利水平。

另一方面,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近年来,电竞行业步入了爆发阶段,电竞行业作为泛娱的一大领域,用户范围广泛,冠捷有限为了满足各个群体的不同需求,针对高端、中端和普通等各类型玩家,采取全线覆盖的形式推出对应的专业级电竞显示器、高端电竞显示器与普通电竞显示器,取得广泛的市场认可,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逐年增加,带动了显示器整体毛利率的增加。此外,冠捷有限不断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毛利率水平。

2、电视(TV)毛利率上升原因

2019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冠捷有限电视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2.81%、

17.49%和14.43%,电视毛利率2020年提升的原因主要系:一方面,冠捷有限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降低了电视业务成本,并调整不同区域的销售策略。另一方面,冠捷有限不断优化电视类产品结构,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量占比提升。其中2020年电视产品毛利率大幅增长,主要系自有品牌飞利浦电视智能及超高清等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增加,带动电视产品整体毛利提升。电视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下滑主要系电视液晶面板成本的增加及国内至欧洲海运费用的增加,使得欧洲区销售占比较高的飞利浦品牌电视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进而导致2021年上半年电视毛利率整体下滑。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A股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具体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业务名称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2020年度 毛利率2019年度毛利率
000016.SZ深康佳A彩电5.44%7.90%8.67%
000100.SZTCL科技半导体显示业务29.15%16.89%10.34%
600060.SH海信视像终端显示/电视机N/A17.36%17.80%
600839.SH四川长虹彩电15.50%15.58%16.34%
000810.SZ创维数字专业显示/显示产品/智能电视7.32%6.76%10.77%
002429.SZ兆驰股份视听及通信类电子产品10.71%15.06%12.91%
平均值11.35%13.26%12.81%
冠捷有限12.95%13.79%10.53%

注:海信视像2021年中期报告未披露相关产品毛利率信息,因此无该可比公司2021年上半年对应业务毛利率信息。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多个主要产品,上表选取可比公司显示产品、电视机等与冠捷有限相近业务板块的毛利率进行对比,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增长趋势,但在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三)预测期毛利率情况

预测期内,冠捷有限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永续期
MNT(显示器)12.05%10.10%10.29%10.53%10.69%10.68%10.71%
电视14.40%13.46%13.42%13.42%13.43%13.41%13.50%
主营业务毛利率12.92%11.62%11.81%12.00%12.11%12.10%12.16%

1、评估预测依据

本次评估对不同产品的毛利率预测主要以产品历史毛利率变动情况为基础,分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并结合标的公司产品未来的生产规划、生产模式和产品结构的变化进行综合预测确定。

2、预测期毛利率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预测中,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2020年有一定下滑,标的公司2020年毛利率较高的具体原因请见本题回复之“(一)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情况”。

本次评估从谨慎性考虑,一方面,预计未来疫情对显示器和电视行业芯片和面板供应影响逐渐减小;另一方面,考虑到存在未来电竞市场用户增速逐步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均较2020年有一定下滑。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在11.62%和12.92%之间,低于2020年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13.79%,与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产品结构相符。此外,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在

11.35%和13.26%之间,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在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区间内,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的毛利率预测具备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六、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之“(五)冠捷有限49.00%股权评估值分析”、和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之“(二)标的资产评估依据的合理性”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预测期单价、产销量、营业成本等数据是根据标的公司历史年度情况,结合未来生产规划、行业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预测期单价和营业成本与报告期没有实质性差异,整体产销量稳步增加。根据公开数据统计,标的公司销量居市场前

列,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并拥有规模优势、渠道优势、研发优势、管理优势及品牌优势等综合竞争优势,此外,标的公司2020年的预测业绩已基本实现,2021年上半年经营数据良好,未来标的公司各产品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的预测具备合理性。同时,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落在可比公司区间,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亦落在可比公司毛利率区间,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实现具备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15、申请文件显示,收益法评估采用资本成本定价模型,选取折现率为

10.02%,其中,美国市场无风险收益率选取期限在10年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

1.08%,而当前10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为1.58%。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评估基准日至今美债收益率的情况,说明选择10年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1.0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依据,及与当前美债收益率的差异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进一步说明无风险收益率选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补充披露折现率其他相关参数(市场评估风险溢价(MRP)、β值、特定风险系数等)取值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3)结合近期可比案例、标的资产具体行业,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及折现率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列表补充披露评估基准日至今美债收益率的情况,说明选择10年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1.0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依据,及与当前美债收益率的差异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进一步说明无风险收益率选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评估基准日至今美债收益率的情况

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以来季度末的美债收益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0/6/302020/9/302020/12/312021/3/312021/6/30
10年期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1.08%1.13%1.34%2.15%1.84%

(二)选择10年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1.0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依据

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综合考虑美国、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四个

不同市场的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评估业务,在确定无风险利率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是应当关注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间期限的匹配性,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应当选择剩余到期年限10年期或10年期以上的国债。”,故本次无风险收益率选择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同时,考虑到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地区,面临来自全球市场的风险,故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考虑全球与标的公司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所分布的资本市场,分别选取其主要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其中:对于美国市场,采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美国国债收益率均值1.08%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大陆市场,采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中国国债收益率均值3.41%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香港市场,采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香港政府债券收益率均值0.67%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台湾市场,采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台湾公债收益率均值0.60%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本次评估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基于上述四个市场不同的无风险收益率,分别计算不同的权益资本成本,最终加权平均获得最终的权益资本成本值。

(三)与当前美债收益率的差异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进一步说明无风险收益率选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1年8月31日,美国国债收益率为1.69%,假设2020年6月30日基准日的折现率模型其他参数不变,对应折现率为10.15%,与2020年6月30日的折现率10.02%差异较小。此外,由于折现率公式中的无风险收益率需参考不同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因此,美国国债收益率的变动不会对折现率有较大影响,且评估结果会受到不同时点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故美国国债收益率的变动亦不会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以本次加期评估为例,评估机构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冠捷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576,940.00万元,其中美国国债收益率为1.34%,折现率为10.16%,与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

1,564,684.04万元不存在较大差异,故不同基准日下无风险收益率的变化不会对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不同时点美国国债收益率的变化会导致无风险收益率存在差异,由于无风险收益率需参考不同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且评估结果会受到不同时点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单纯的美国国债收益率变动不会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本次加期评估中,美国国债收益率发生变化,但最终评估值与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存在科学性及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折现率其他相关参数(市场评估风险溢价(MRP)、β值、特定风险系数等)取值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市场平均风险溢价(MRP)的取值及依据

市场风险溢价(Market Risk Premium)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是市场预期回报率与无风险利率的差。考虑到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地区,面临来自全球市场的风险,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全球市场的风险水平。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美国股票市场是世界上成熟股票市场的最典型代表,对于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本次评估引用美国金融学家Aswath Damodaran统计的 1928 年至今美国股票市场标准普尔 500 指数和长期国债收益率数据算术平均收益差,为

6.43%。

对于国家风险补偿额,Aswath Damodaran根据穆迪公司发布的信用评级(Moody's rating)计算各国家或地区的风险补偿额,本次评估中引用上述相关风险补偿额参数值,具体来看:

由于冠捷有限为全球性公司,本次评估根据主要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风险补偿额分别计算市场风险溢价,其中: 美国信用评级为Aaa,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0.00%,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6.43%;中国大陆信用评级为A1,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0.69%,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7.12%;中国香港信用评级为

Aa2,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0.49%,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6.92%;中国台湾信用评级为Aa3,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0.60%,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7.03%。

2、风险系数β值的取值及依据

β值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通过查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β值、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并求取平均数,然后再换算为无财务杠杆的β值,取其算术平均值,并还原为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的β值。计算公式如下:

βU=βL1/[1+(1-T)×D/E]○

;βL2=βU×[1+(1-T)×D/E]○

βU表示无财务杠杆的β系数,β

L1

和βL2表示包含财务杠杆的β系数,T表示所得税税率,D表示债权价值,E表示股权价值,D/E表示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根据上述公式:

(1)本次评估中,美国市场选取了包括惠普公司(HPQ.N)在内的7家美股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β

L1值均值为

1.23、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27%,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的β

U值均值为1.06,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公式进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的带财务杠杆的βL2值为1.32,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美国市场β值为1.32;

(2)本次评估中,中国大陆市场选取了包括工业富联(601138.SH)在内的8家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βL1值均值为1.20、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82%,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的βU值均值为0.84,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公式进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的β

L2值1.04,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中国大陆市场β值为1.04;

(3)本次评估中,中国香港市场选取了包括创维集团(0751.HK)在内的5家H股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β

L1

值均值为1.14、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66%,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的β

U值均值为0.79,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

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公式进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的β

L2

值0.98,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中国香港市场β值为0.98;

(4)本次评估中,中国台湾市场选取了包括佳世达(2352.TW)在内的6家台股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β

L1

值均值为1.12、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30%,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的β

U

值均值为0.96,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公式进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的βL2值1.19,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中国台湾市场β值为1.19。

3、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的取值及依据

公司特定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生产要素供给条件变化以及同类企业间的竞争,资金融通、资金周转等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标的公司预期收益带来的影响。

由于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而评估参数选取的可比公司是上市公司,故需通过特定风险系数调整。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业务模式、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后,经综合分析,确定标的公司的特定风险系数为3%。

同时,根据对标的公司同行业上下游交易案例的统计,收益法评估折现率选取的特定风险系数平均值为3%,本次特定风险系数选取符合交易案例平均水平,具备合理性。可比交易案例具体统计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标的资产折现率模型企业特定风险
TCL科技武汉华星39.95%股权WACC2%
TCL科技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0.04%股权WACC3%
维信诺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44.80%股权WACC5%
深天马A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WACC2%
飞凯材料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WACC3%
均值3%

4、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的确定

将选取的无风险收益率、市场平均风险溢价、风险系数、企业特定风险调整

系数代入折现率估算公式计算得出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

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估算公式为:

Re=Rf+β×MRP+Rc计算得出针对美国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Re(美国)=1.08%+1.32×6.43%+3%=12.54%针对中国大陆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Re(中国大陆)=3.41%+1.04×7.12%+3%=13.82%针对中国香港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Re(中国香港)=0.67%+0.98×6.92%+3%=10.47%针对中国台湾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Re(中国台湾)=0.60%+1.19×7.03%+3%=11.95%。综合上述计算结果,本次评估以上述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均值

12.19%确定被评估单位对应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

5、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现率的确定

由于标的公司历史年度经营较为稳定,本次评估以标的公司自身资本结构作为目标资本结构,并选取标的公司综合借款利率作为债务资本成本。

Wd:付息负债价值在投资性资本中所占的比例20%;

We:权益资本价值在投资性资本中所占的比例80%;

则:R=Re×We+Rd×(1-T)×Wd=10.02%

本次评估预测的折现率为10.02%。

根据上述分析,折现率相关参数的取值与评估基准日时点公开市场数据、公司业务特点、市场经济环境等相符,测算过程与折现率模型匹配,相关参数的取值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近期可比案例、标的资产具体行业,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及折现率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经查询近几年的交易案例,同行业可比案例较少,故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扩大至标的公司上下游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标的资产评估值(万元)评估基准日折现率
TCL科技武汉华星39.95%股权1,106,165.392019年12月31日9.9%
TCL科技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0.04%股权4,030,454.292017年3月31日11.34%
维信诺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44.80%股权682,605.672018年3月31日10.71%-13.18%
深天马A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1,045,250.682016年9月30日9.15%-10.48%
飞凯材料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103,467.412016年6月30日11.31%
折现率取值区间9.15%-13.18%

标的公司的折现率为10.02%,落在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取值区间内,具备合理性。

(二)折现率对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折现率为10.02%,假设评估折现率的变动在-1.0%至1.0%之间,其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折现率
变动率评估结果变化率
1.0%-9.84%
0.5%-5.15%
0.0%0.00%
-0.5%5.70%
折现率
变动率评估结果变化率
-1.0%12.04%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之“(五)冠捷有限49.00%股权评估值分析”、和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之“(二)标的资产评估依据的合理性”和“(四)相关指标对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应选择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综合考虑包括美国国债在内的四个不同市场的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不同时点美国国债收益率的变化会导致无风险收益率存在差异,由于无风险收益率需参考不同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且评估结果会受到不同时点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因此,单纯的美国国债收益率变动不会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折现率相关参数的取值与评估基准日时点公开市场数据、公司业务特点、市场经济环境等相符,测算过程与折现率模型匹配,相关参数取值具备合理性;根据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依据,标的公司的折现率在可比公司的折现率范围内,本次评估折现率取值具备合理性。

16、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前,2020年9月华电有限收购TGL、Bonstar和张强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2020年11月,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冠捷科技51%的股权,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权,上述两次收购均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标的资产100%权益评估值为153.89亿元。本次交易,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56.47亿元。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

披露上述两次估值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预测期业绩数据(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等)、折现率、可比公司选取等相关指标差异。2)结合上述差异,进一步说明两次评估(取得控制权和少数股权)差异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列表补充披露上述两次估值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预测期业绩数据(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等)、折现率、可比公司选取等相关指标差异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前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两次评估主要指标的选取情况及差异如下:

项目前次评估本次评估差异情况
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收益法、市场法无差异
最终选取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收益法无差异
评估模型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标的公司合并口径评估值-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冠捷青岛)评估值×少数股权比例,其中,公式中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少数股权比例分别为 8%和 20%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不含冠捷显示、冠捷青岛的模拟合并口径评估值+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冠捷青岛)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2%和 80%。有差异,主要系两次评估关于标的公司合并口径范围存在一定差异
评估假设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等一般假设和假设被评估单位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可以按照现在的模式续签使用其商标等特殊假设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等一般假设和假设被评估单位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可以按照现在的模式续签使用其商标等特殊假设无差异
预测期业绩数据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根据标的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预测未来经营数据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根据标的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预测未来经营数据有差异,由于评估基准日、标的2020年实际经营等因素调整影响
折现率9.70%10.02%由于评估基准日等不同原因,折现率有
差异
可比公司选取佳世达、创维集团、惠普公司(HP)、工业富联佳世达、创维集团、惠普公司(HP)、工业富联无差异

综上,两次评估中,评估模型、预测期业绩数据、折现率等主要指标存在一定差异。

二、结合上述差异,进一步说明两次评估(取得控制权和少数股权)差异的合理性

(一)评估模型具体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1、具体差异

前次交易中,冠捷有限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值—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冠捷青岛)评估值×少数股权比例,其中,公式中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少数股权比例分别为 8%和 20%。

本次交易中,冠捷有限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不含冠捷显示、冠捷青岛的模拟合并口径评估值+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冠捷青岛)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2%和 80%。

2、合理性分析

前次交易中,由于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价值包含了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需要在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价值中扣减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本次交易中,由于冠捷有限模拟合并口径评估价值未包含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股东权益价值,故需要在冠捷有限模拟合并口径评估价值基础上加计对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此外,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权占标的公司整体比重较小,对标的公司评估价值影响较小。根据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东收益合计分别占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0%和0.99%,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东权益合计分别占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0.19%和-0.15%。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权评估价值合计分别占标的公司评估价值的比重分别为0.35%和0.33%,对评估结果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两次交易评估过程的逻辑上没有实质差异,且均对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价值进行单独评估,计算少数股权价值和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权的资产规模、利润规模及评估值占比较小,两次交易评估过程不同对冠捷有限评估价值没有实质影响,两次评估模型均具有合理性。

(二)两次预测业绩数据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营业收入6,315,851.166,476,202.186,892,922.187,097,656.977,278,208.497,278,208.49
营业成本5,507,560.345,722,145.406,077,437.396,244,508.616,394,796.306,395,814.99
毛利808,290.82754,056.77815,484.79853,148.36883,412.19882,393.51
毛利率12.80%11.64%11.83%12.02%12.14%12.12%
非经常性损益22,061.867,000.851,100.001,100.00366.67-
净利润143,792.95110,316.31127,967.94145,389.89153,886.16149,716.05
前次交易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营业收入5,988,044.706,418,609.996,836,337.927,042,419.797,223,879.637,223,879.63
营业成本5,277,857.865,664,659.656,017,414.016,186,367.746,335,534.656,331,364.87
毛利710,186.84753,950.34818,923.90856,052.05888,344.98892,514.76
毛利率11.86%11.75%11.98%12.16%12.30%12.36%
非经常性损益19,876.897,105.111,100.001,100.00366.67-
净利润118,962.74114,055.43129,919.12149,243.10157,387.70156,610.67
差异金额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营业收入327,806.4657,592.1856,584.2755,237.1854,328.8754,328.87
营业成本229,702.4857,485.7560,023.3858,140.8759,261.6664,450.12
毛利98,103.98106.43-3,439.11-2,903.69-4,932.79-10,121.25
毛利率0.94%-0.10%-0.15%-0.14%-0.16%-0.23%
非经常性损益2,184.97-104.27----
净利润24,830.20-3,739.12-1,951.18-3,853.21-3,501.53-6,894.62
差异率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营业收入5.19%0.89%0.82%0.78%0.75%0.75%
营业成本4.17%1.00%0.99%0.93%0.93%1.01%
毛利12.14%0.01%-0.42%-0.34%-0.56%-1.15%
毛利率7.33%-0.95%-1.27%-1.16%-1.32%-1.98%
非经常性损益9.90%-1.49%
净利润17.27%-3.39%-1.52%-2.65%-2.28%-4.61%

根据上表所示,两次评估的2020年度预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毛利率、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等指标有一定差异;2021年后及永续期的相关预测指标差异较小,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评估根据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对2020年度的预测经营业绩进行了调整

前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本次评估时,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例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优于前次评估时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故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2020年度实际的经营情况,对2020年的预测数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具体分析如下:

(1)关于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由于电竞行业爆发,标的公司电竞显示器销量出现了一定增长,此外,受到疫情影响,普通类显示器也有一定幅度增长,因此,标的公司2020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上次评估预测进行了一定调增。

(2)关于毛利和毛利率:一方面,2020年,标的公司调整经营销售策略,加强成本管控,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了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显示器业务的收入占比,以及增加自有品牌电视机等高阶电视机种销量,高阶机种毛利率要高于普通机种毛利率。另一方面,在全球疫情和电竞行业政策的影响下,全球电竞用户逆势增长带来了电竞显示器销量爆发式增长,而电竞显示器毛利率高于普通显示器,故标的公司2020年毛利及毛利率出现较大增长,本次评估进行了一定调增。

(3)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次评估在预测2020年7-12月份的金额时,冠捷有限实际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大于前次交易评估的原预测数据,因此,按照实际发生数据对2020年7-12月非经常性损益预测数据进行了调整。

(4)关于净利润:标的资产2020年净利润预测的增长主要受前述指标影响。

2、两次评估预测期数据的差异受到合并范围的差异影响

两次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前次评估采用包含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合并报表进行评估,合并口径预测数据中包含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全口径预测数据,后续在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价值中扣减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本次评估合并范围内将非全资子公司模拟剔除后进行评估,合并口径预测数据中不包含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预测数据,冠捷有限的非全资子公司价值在冠捷科技收益法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体现。上述口径的差异导致合并口径预测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3、两次评估预测期数据差异,受到不同评估基准日下汇率差异的影响

两次评估中,标的公司以美元为单位进行预测,并根据评估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转换为人民币数据,最终通过收益法评估得到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结果,因此由于不同基准日下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不同,导致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预测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由于两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不同,本次评估根据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对2020年度的预测经营业绩进行了调整,此外,两次评估预测数据的合并范围不同、两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汇率差异的不同也导致了两次评估预测期业绩数据的差异,两次评估的预测期业绩数据的差异具备合理性。

(三)折现率差异及合理性

两次折现率测算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差异主要是由标的公司所面临的具体市场风险差异以及评估基准日差异导致的市场参数变化所形成的,具体分析如下:

1、市场风险差异及合理性

传统项目中常将美国视作成熟市场,采用其市场风险水平作为全球市场风险的代表。然而近年国际局势存在较大变数,尤其是临近2020年末,美国国内防疫形势仍较为严峻,其内部经济受疫情影响而下行压力增大,同时存在执政党派及主要领导人更迭风险,其对外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也给国际贸易局势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与全球其他经济体的相对稳定形成了对比。在此宏观背景下,目前美国市场风险对全球市场风险的代表性作用已有所减弱。考虑到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地区,面临来自全球市场的风险,因此在以2020年6月30日为

基准日的评估中,在按传统项目将美国视作成熟市场,采用其市场风险水平作为全球市场风险的主要参考指标的基础上,加入了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集中的中国大陆市场、中国香港市场和中国台湾市场的相关参数综合确定全球市场风险。

2、不同评估基准日导致的市场参数变化的差异及合理性

不同评估基准日的折现率公式一致,折现率计算公式为:

R=Re×We+Rd×(1-T)×Wd ,其中Re=Rf+β×MRP+Rc。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的折现率为10.02%,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的折现率为

9.70%,不同评估基准日下的折现率不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同基准日面临的市场风险、经济环境等发生变化,相关参数不同,此外,本次评估在采用美国市场风险水平作为全球市场风险的主要参考指标的基础上,加入了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集中的中国大陆市场、中国香港市场和中国台湾市场的相关参数综合确定全球市场风险。具体来看,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整体下降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美联储降息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国债收益率下降所致;本次评估市场平均风险溢价整体有所上升主要系不同基准日下市场风险不同所致;本次评估风险系数β值整体有所上升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同行业上市公司行情相对市场的波动幅度较大,导致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计算得到的风险系数β值整体有所上升。

综上,由于评估基准日不同,相关市场风险、经济环境等发生变化,且本次评估考虑了包括美国市场在内的四个市场的相关参数综合确定全球市场风险;此外,不同评估基准日导致计算折现率需采用的无风险收益率、市场平均溢价率等指标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两次评估的折现率有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冠捷有限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之“(四)2020年12月股权转让”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评估及上次评估中,评估模型、预测期业绩数据、折现率等主要指标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差异主要系:

1、两次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前次评估采用包含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合并报表进行评估,合并口径预测数据中包含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全口径预测数据。本次评估合并范围内将非全资子公司模拟剔除后进行评估,合并口径预测数据中不包含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预测数据,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权占标的公司整体比重较小,对标的公司评估价值影响较小,两次评估的评估模型均具有合理性;

2、本次评估根据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对2020年度的预测经营业绩进行了调整,并受到两次评估合并范围的不同、两次评估基准日汇率差异的影响,两次评估的预测期业绩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3、两次折现率测算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差异主要是由标的公司所面临的具体市场风险差异以及评估基准日差异导致的市场参数变化所形成的。综上,两次评估的差异具备合理性。

17、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下属子公司股权层次较多、结构复杂。其中,标的资产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冠捷国际和孙公司冠捷投资均为注册于境外的持股平台,冠捷投资下属境内外子公司为经营实体。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境内外子公司的特殊结构、业务同质性等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整体以收益法评估作价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标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境内外各公司股权,其中,冠捷国际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型主体。冠捷投资除承担对境内外经营实体的股权控制外,也作为其内部管理中心,即冠捷有限采用通过冠捷投资进行统一管理,其他下属子公司发挥具体职能效应的管理模式。具体来看,标的公司通过冠捷投资对内部业务、生产经营进行统一安排,下属子公司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设立,在日常经营中根据冠捷投资的统一安排进行业务开展,从

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资金等方面来看:

一、研发

标的公司的研发工作主要由研发中心负责,研发中心承担了整个公司的主要研发工作,其他各子公司与生产衔接的研发工作受其直接调配,相应的研发费用投入和发生主要在研发中心和下属子公司。

二、采购

标的公司实施中央采购战略以获取规模经济效应,冠捷投资作为标的公司的集中采购平台从第三方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采购关键零部件并内部出售给下属负责生产经营的子公司,冠捷投资负责与第三方供货商议价及复核调查采购合同,下属子公司不自主采购主要原材料。

三、生产

标的公司在全球各区域共有13家子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相关子公司的生产订单及生产计划由冠捷投资统一调配、安排,子公司不自主接受订单,也不能自主决定未来生产计划。此外,相关负责生产的子公司亦没有设立独立销售职能部门及独立的研发职能部门。

四、销售

冠捷投资负责制定与标的公司及子公司销售相关的市场销售策略、产品定价政策、客户授信核准及产品售后服务管理等销售管理体系。标的公司下属各销售子公司根据冠捷投资制定的销售管理体系,配备执行人员,协助冠捷投资管理批发商或零售商、处理相关订单等工作,没有原材料自主采购权及产品销售定价权。

五、资金

冠捷投资为标的公司的资金中心,实行内外部资金统一调配、银行关系统一管理、制定并安排实施标的公司的融资政策,以及制定并实施标的公司的全球外汇避险政策。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采用通过冠捷投资进行整体统一管理,下属子公司发挥具体职能效应的管理运营模式,一方面,在子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资金等经营环节,其均需依赖标的公司及冠捷投资的统一安排与调配,协助配合标

的公司及冠捷投资执行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工作,其自身无法完整独立运转某个经营环节;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下属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各单独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利润包含大量关联交易,对单个子公司进行收益法评估无法真实反映其价值,在合并口径层面评估更能真实反映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对标的公司采用整体收益法评估,与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相匹配,并更能真实合理的反映标的公司的整体价值,具备合理性。

六、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之“(五)冠捷有限49.00%股权评估值分析”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标的公司采用通过冠捷投资进行整体统一管理,下属子公司发挥具体职能效应的管理运营模式,对单个子公司进行收益法评估无法真实反映其价值,在合并口径层面评估更能真实反映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对标的公司采用整体收益法评估,与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相匹配,并更能真实合理的反映标的公司的整体价值,具备合理性。

18、申请文件显示,冠捷科技与飞利浦签署一系列《商标许可合同》,存在商标许可合同期满无法按时续约风险。2019和2020年,冠捷科技对商标权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7,530.35万元和3,851.35万元,主要系对飞利浦商标权计提的减值准备。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冠捷科技使用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存货金额和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有),以及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对冠捷科技盈利能力的影响。2)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金额、对冠捷科技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影响。3)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已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续签商标授权许可合同的原因和必要性,许可费用等合同条款是否发生重大变化。4)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如无法续约,对冠捷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

务指标和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冠捷科技对飞利浦有无重大商标依赖。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使用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存货金额和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有),以及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对冠捷有限盈利能力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使用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存货金额和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销售情况:
飞利浦商标产品销售收入1,102,155.672,099,029.782,024,719.10
占冠捷有限营业收入比例33.44%33.07%32.99%
飞利浦商标产品毛利200,208.56431,945.19316,799.14
占冠捷有限毛利比例46.10%48.28%47.30%
存货情况: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账面余额214,332.06166,218.28181,542.79
占冠捷有限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16.05%18.77%22.54%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账面价值206,902.79160,221.51173,021.69
占冠捷有限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15.93%18.76%22.47%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跌价准备7,429.275,996.778,521.10
占冠捷有限存货跌价准备的比例20.72%19.22%23.98%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3.47%3.61%4.69%
冠捷有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2.69%3.52%4.41%

从销售收入来看,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飞利浦商标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024,719.10万元、2,099,029.78万元及1,102,155.67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99%、33.07%及33.44%。

从毛利来看,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飞利浦商标产品毛利分别为316,799.14万元、431,945.19万元及200,208.56万元,占当年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47.30%、48.28%及46.1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飞利浦商标产品的存货账面价值占冠捷有限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22.47%、

18.76%及15.93%;飞利浦商标产品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占比为23.98%、19.22%及20.7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飞利浦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4.69%、3.61%及3.47%,与冠捷有限整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飞利浦商标产品对冠捷有限的营业收入及毛利均贡献较高,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冠捷有限整体水平相近。

(二)飞利浦商标产品对冠捷有限盈利能力的影响

1、从财务指标角度,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飞利浦商标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024,719.10万元、2,099,029.78万元及1,102,155.67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99%、33.07%及33.44%;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飞利浦商标产品毛利分别为316,799.14万元、431,945.19万元及200,208.56万元,占当年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7.30%、48.28%及46.10%。同时,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飞利浦商标产品的存货账面价值占冠捷有限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22.47%、18.76%及15.93%。从财务指标角度看,飞利浦商标产品在冠捷有限的收入及毛利占比较高,有利于增强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力。

2、从业务协同角度,由于冠捷有限自有品牌AOC、ENVISION等主要布局于中低端显示器及电视市场,在高端显示器及电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认可度相对较低;而飞利浦品牌主要布局高端显示器及高端电视市场,在显示器及高端电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认可度均较高,因此飞利浦品牌对冠捷有限产品线的整体布局形成了良好补充。此外,冠捷有限曾相继收购了飞利浦的显示器、电视生产线,目前冠捷有限实施全球一体化运营,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充分挖掘冠捷有限销售渠道及产线全球布局的协同效应,进而增强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

力。

3、从发展战略角度,飞利浦系全球知名品牌,生产、销售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提升冠捷有限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其良好的品牌效应也使得冠捷有限的品牌优势进一步加强,从而有利于冠捷有限吸引人才、获取订单并提升产品溢价,有利于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力及长期发展。

综上,飞利浦产品对冠捷有限毛利及收入贡献较高、有利于冠捷有限的全球化布局及业务协同、有利于冠捷有限的品牌优势,从而有利于增强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金额、对冠捷有限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影响

(一)相关会计处理及计算

飞利浦商标权根据授权合同约定的最低付款额的现值计入无形资产,并按合同规定的有效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并计入营业成本,当年实际支付金额超过最低付款额的金额(即超额补提)亦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基于对应无形资产期初现值,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每期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相关计算过程如下:

1、摊销金额及财务费用的计算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各飞利浦商标的最低付款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显示器1,962.744,267.124,239.75
电视商标(海外)12,198.1529,189.4028,199.86
电视商标(中国)5,601.215,485.45
移动产品479.353,226.363,102.26
音响产品3,621.787,889.037,725.99
合计18,262.0350,173.1148,753.30

注:此处仅为列示报告期内各飞利浦授权许可合同最低付款额情况,各商标权的账面原值系将整个授权期间的最低付款额折现

对各授权许可合同授权期限内的最低付款额折现并进行汇率折算,得到各商

标权的现值,进而计算得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摊销金额合计分别为40,152.75万元、40,547.19万元以及22,377.54万元。

同时,基于期初摊余成本,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每期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相关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2,936.33万元、2,287.84万元以及2,112.34万元。

2、超额补提的计算

基于各期间相关飞利浦产品所产生的收入,乘以授权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得出各期间产生的授权许可费。若按比例计算得出的金额低于最低付款额,则按最低付款额支付授权许可费,差额则作为超额补提。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飞利浦商标授权合同产生的授权费用分别为50,601.99万元、53,151.88万元以及20,687.26万元,其中仅显示器商标产生了超额补提,各期间金额分别为1,848.69万元、2,978.77万元以及2,425.23万元。

(二)对冠捷有限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影响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占净利润等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最低付款额(F)18,262.0350,173.1148,753.30
超额补提(G)1,848.692,978.772,425.23
产生的飞利浦商标授权使用费(A=F+G)20,687.2653,151.8850,601.99
冠捷有限营业收入(B)3,296,285.666,347,207.106,137,211.98
占营业收入比例(A/B*100%)0.63%0.84%0.82%
冠捷有限营业成本(C)2,861,980.725,452,564.475,467,458.91
占营业成本比例(A/C*100%)0.72%0.97%0.93%
冠捷有限毛利(D)434,304.95894,642.63669,753.07
占毛利比例(A/D*100%)4.76%5.94%7.56%
冠捷有限净利润(E)107,297.53165,034.6074,540.9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占净利润比例(A/E*100%)19.28%32.21%67.88%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飞利浦商标授权对冠捷有限净利润等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
摊销金额(计入营业成本)22,377.5440,547.1940,152.75
超额补提(计入营业成本)1,848.692,978.772,425.23
计提减值准备--2,212.04
财务费用2,112.342,287.842,936.33
合计(A)26,338.5745,813.8047,726.35
冠捷有限营业收入(B)3,296,285.666,347,207.106,137,211.98
占营业收入比例(A/B*100%)0.80%0.72%0.78%
冠捷有限营业成本(C)2,861,980.725,452,564.475,467,458.91
占营业成本比例(A/C*100%)0.92%0.84%0.87%
冠捷有限毛利(D)434,304.95894,642.63669,753.07
占毛利比例(A/D*100%)6.06%5.12%7.13%
冠捷有限净利润(E)107,297.53165,034.6074,540.96
对净利润的影响(假设考虑25%所得税率的影响)(A*75%)19,753.9334,360.3535,794.76
占净利润比例(A*75%/E*100%)18.41%20.82%48.02%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冠捷有限飞利浦商标授权摊销金额、超额补提、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47,726.35万元、45,813.80万元及26,338.57万元,假设考虑25%所得税率的影响,则占冠捷有限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8.02%、20.82%及18.41%,占比较高主要系冠捷有限整体净利率较低。2019年占比高于2020年,主要原因系2019年净利润规模较小。随着2020年冠捷有限净利润的提升,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占净利润的比例降低。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冠捷有限飞利浦商标授权摊销金额、超额补提、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财务费用合计占冠捷有限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8%、0.72%及0.80%,占冠捷有限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13%、5.12%及6.06%,

占比均较低。

三、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已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续签商标授权许可合同的原因和必要性,许可费用等合同条款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续签商标授权许可合同的原因和必要性

2019年冠捷有限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2,212.04万元,2020年冠捷有限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1,458.6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17,530.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3,851.35万元。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余额变化较大原因系部分飞利浦商标授权许可合同于2020年到期,对应商标权摊销完毕,进而相应商标权的减值准备余额作了结转。

2019年冠捷有限计提减值准备的商标为飞利浦中国区电视商标,该商标授权于2020年到期。2019年冠捷有限在中国区的飞利浦电视产品销售业绩表现不及预期,预计冠捷有限2020年在中国区的飞利浦电视产品销售收入下滑,相关商标权出现减值迹象,冠捷有限对飞利浦中国区电视商标进行了减值测试,使用该商标在中国区生产、销售飞利浦品牌电视所产生的现金流现值低于该商标的账面价值,故对该商标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0年计提减值准备的商标权为“保时捷设计”,原因系2020年相关产品销售情况不佳,且随着“保时捷设计”在电子产品领域品牌影响力的降低,预计未来使用该商标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所产生的现金流现值低于该商标的账面价值,故对该商标计提了减值准备。

冠捷有限预计未来生产、销售飞利浦商标产品有利于冠捷有限的显示器及电视高端产品线布局、多品牌协同优势、全球产线协同,有利于增强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力,故在报告期内续签了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具体如下:

由于冠捷有限自有品牌在高端电视领域的号召力相对较弱,而飞利浦品牌在电视领域认可度较高,因此飞利浦品牌对冠捷有限电视产品线的布局形成良好补充。同时,冠捷有限曾相继收购了飞利浦的显示器、电视生产线,目前冠捷有限实施全球一体化运营,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充分挖掘冠捷有限销售渠道及产线

全球布局的协同效应,进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飞利浦系全球知名品牌,生产、销售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提升冠捷有限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进而有利于冠捷有限吸引人才、获取订单并提升产品溢价,有利于冠捷有限的长远发展。

综上,使用飞利浦商标有利于冠捷有限的高端产品线布局、多品牌协同优势以及全球产线协同,续签飞利浦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存在合理性。

(二)许可费用等合同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条款的调整主要集中于许可地域及产品类别的小幅调整、许可主体的调整以及许可费用的调整,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1.《商标许可合同》2015.3.30冠捷投资、冠捷有限飞利浦《显示器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2018.5.18扩大许可地域范围、细化约定许可费用(1)扩大原协议许可地域范围,由原协议的“全球,但就“设有内置电视调频器之显示器”而言,不包括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北拉丁美洲及印度”扩展至“全球,但就“设有内置电视调频器之显示器”而言,不包括加拿大、美国及墨西哥” (2)就许可费而言,由原协议的“销售许可适用产品净营业额的1.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6,000,000美元”进一步细化约定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净营业额的1.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因许可适用产品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就除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以外的产品而言,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6,000,000美元,就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这一产品而言,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150,000美元”(1)在墨西哥、北拉丁美洲及印度增加授权产品“设有内置电视调频器之显示器”,以扩大上述地区产品矩阵; (2)明确“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显示器产品的最低保证许可费
2.《显示器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2018.11.29增加许可主体数量将被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冠捷投资及16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调整为“冠捷投资及24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飞生电子、福建捷联、冠捷显示(北海)、厦门增加授权飞生电子、福建捷联、冠捷显示(北海)、厦门艾德蒙等子公司,系因冠捷有限下属子公司分工调整,拟由上述公司开展飞利浦显示器产品的销售业务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议》艾德蒙”
3.《显示器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2020.2.20延长许可期限、扩大许可产品范围(1)将许可期限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2)许可适用产品在原协议“IT配件、显示器、具有PC功能的显示器、设有内置电视调频器之显示器及标志板产品”的基础上新增“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1)延长许可期限,延续合作; (2)增加“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显示器产品,扩大产品矩阵
4.《商标许可合同》2010.9.29艾德蒙控股(即AOC Holdings Limited)、冠捷有限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2015.11.24延长许可期限、调整许可费用(1)将许可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将许可费用由原协议的“根据销售许可适用产品的营业额标准被进一步划分,如许可适用产品的营业额(许可适用产品的销售数量*净售价)不超过2亿欧元等值人民币,则年许可费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营业额的3.0%;如许可适用产品的营业额处于2亿欧元等值人民币至3.5亿欧元等值人民币之间,则年许可费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营业额的2.75%;如许可适用产品的营业额达到3.5亿欧元等值人民币及以上,则年许可费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营业额的2.5%。每年最低支付许可费不低于(1)延长许可期限,延续商标授权合作; (2)降低授权许可费比例至2.2%,但同时最低保证许可费增加30万欧元,系双方基于商业谈判、调整授权许可费收取方式的结果,相关调整金额占冠捷有限净利润比例较低,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6,800,000欧元等值人民币”调整为“自2016年1月1日起,授权费为许可适用产品净售价的2.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7,100,000欧元”
5.《关于电视产品的第三次商标许可合同》2020.12.23增加许可主体数量、延长许可期限、增加许可地域、调整许可费用(1)将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艾德蒙控股及14家关联实体,均为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即冠捷北京、冠捷显示(武汉)、冠捷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已注销)、冠捷青岛、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福建捷联、冠捷显示(厦门)、冠捷显示(中国)、飞生贸易、飞生科技、苏州冠捷、晋声科技、晋声贸易”调整为“TPV Europe Holding B.V.及54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福建捷联、冠捷显示(武汉)、冠捷显示(厦门)、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晋声科技、冠捷显示(北海)、晋声贸易、冠捷显示(咸阳)、飞生电子、厦门艾德蒙”。 (2)将许可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3)将许可地域由原协议的“中国大陆”扩展至“全球,就非供酒店使用产品而言,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委内瑞拉、为提高协议执行效率,将授权性质及品类相同的原中国区电视商标授权许可合同与海外区电视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合并,进而统一调整授权地域范围、被授权子公司范围以及最低保证许可费; 同时,延长许可期限,延续合作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巴拿马和伯利兹”。 (4)将许可费用进一步调整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净营业额的2.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42,100,000欧元”
6.《商标许可合同》2016.12.30TP Vision Holding B.V.,冠捷有限飞利浦《关于电视产品的第三次商标许可合同》2020.12.23增加许可主体、延长许可期限、增加许可地域、调整许可费用(1)被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TP Vision Holding B.V.及16家关联实体”调整为“TPV Europe Holding B.V.及54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福建捷联、冠捷显示(武汉)、冠捷显示(厦门)、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晋声科技、冠捷显示(北海)、晋声贸易、冠捷显示(咸阳)、飞生电子、厦门艾德蒙” (2)将许可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3)将许可地域由原协议的“全球,就非供酒店使用产品而言,不包括中国、印度、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拿马、危地马拉、伯利兹、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和智利,就供酒店使用产品而言,美国及加拿大亦属于授权地域范围”扩展至“全球,就非供酒店使用产品而言,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委内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瑞拉、巴拿马和伯利兹” (4)将许可费用由原协议的“销售许可适用产品的净营业额的2.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35,000,000欧元”调整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的净营业额的2.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42,100,000欧元”
7.《商标许可合同》2017.3.29艾德蒙控股、冠捷有限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2019.11.30扩大许可产品范围、调整许可费用(1)将适用许可产品范围由原协议的“移动电话和智能电话、平板电脑(自2018年1月1日起纳入许可适用产品范围)、前述产品的配件及应用程序”扩展至“移动电话和智能电话、平板电脑、儿童手腕手机、前述产品的配件及应用程序” (2)将原协议许可费用约定的2020年度最低保证许可费提高至4,650,000美元(1)增加许可产品“儿童手腕手机”,扩大产品矩阵 (2)因扩大了产品许可范围,因而提高150,000美元最低保证许可费,相关调整金额占冠捷有限净利润比例较低,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8.《移动产品商标许可合同之2020.12.23减少许可主体数量、延长许可期限、缩小许可地域(1)新增冠捷投资作为协议签署方,并承继艾德蒙控股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2)将被许可主体范围由原协议的“艾德蒙控股及27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飞(1)为提升管理效率,冠捷有限将部分艾德蒙控股的管理职能收回至冠捷投资,故对相关协议的签署主体作相应调整; (2)因冠捷有限拟加强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补充协议》范围、调减许可费用生贸易、飞生科技、深圳桑菲(现已更名为冠捷视听)、厦门艾德蒙、晋声贸易、晋声科技、嘉捷福清”调整为“冠捷投资及18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为深圳桑菲(现已更名为冠捷视听)” (3)将许可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4)将许可地域范围由“全球,但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耳他、摩洛哥、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国”调整为“亚太及中东的70个国家和地区、非洲的52个国家和地区以及拉丁美洲的5个国家” (5)将原协议许可费用约定的每年最低保证许可费调减为2,000,000美元从事飞利浦移动产品销售子公司的业务集中性、提高内部管控效率,故精简被授权子公司范围; (3)延长许可期限,延续合作; (4)为提高协议可执行性,经双方协商,明确许可地域范围; (5)基于商业谈判,降低最低保证许可费2,650,000美元
9.《商标许可合同》2018.6.1冠捷投资、冠捷有限飞利浦《转让协议》2018.9.28改变许可主体将原协议项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转让至MMD Hong Kong Limited冠捷有限调整下属子公司分工,将MMD Hong Kong Limited作为统筹管理飞利浦影音类产品业务的主体,故相应调整飞利浦影音类产品商标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授权协议的签署主体
10.《影音类产品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2020.12.23增加许可主体、延长许可期限、扩大部分许可产品的许可地域、扩大许可产品范围、降低最低许可费(1)被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冠捷投资及41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北京、冠捷显示(武汉)、冠捷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已注销)、冠捷青岛、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福建捷联、冠捷显示(厦门)、冠捷显示(中国)、飞生贸易、飞生科技、苏州冠捷、晋声科技、晋声贸易、飞生电子”调整为“MMD Hong Kong Limited及50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晋声科技、晋声贸易、飞生电子、厦门艾德蒙、深圳桑菲(现已更名为冠捷视听)” (2)在原协议许可期限“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基础上,约定调整被许可方后的协议自2020年11月1日起追溯性生效,并将原协议的许可期限续展至2025年12月31日 (3)将许可地域由原协议的“全球,但就视频产品以及配件(如机壳、电池与充电器、手机电池产品及其他)而言,授权区域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就配件(1)冠捷有限拟增加TPV USA Corp.、TP Vision Denmark,filial af TP Vision Europe BV. Holldand等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开展飞利浦影音类产品的销售业务,故相应追加授权上述子公司;同时,适度调整境内被授权子公司,以加强从事相关影音产品销售子公司的业务集中性 (2)延长许可期限,延续合作 (3)明确在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未授权的视频影音类产品的配件范围,使授权协议更具可操作性; (4)新增许可产品“非专业用独立互联网协定相机”,以扩大产品矩阵;
序号协议名称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同签署主体许可方补充协议名称修改时间主要修改内容是否重大变化具体修改内容变化原因及影响
中的储存产品而言,授权区域还将排除欧盟”调整为“全球,就视频产品及配件中的通用遥控设备、移动电源及便捷产品、天线和支架、护理和清洁产品、家用电源产品、电缆及连接器而言,授权地域范围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4)许可适用产品在原协议约定的“家庭音效产品、耳筒及耳机、传声器、个人计算机扬声器、DJ娱乐系统、售后市场的车内娱乐产品、视频产品、便携式DVD播放器、家庭影院音响、便携式影音产品、摄像机、家庭媒体播放器、家庭通讯产品、遥控器及相关配件及应用程序”基础上新增“非专业用独立互联网协定相机” (5)对原协议约定的每年最低保证许可费进行调整,2020年度调减为10,000,000欧元,2021年度调减为12,500,000欧元,并确认2022-2025年度均为15,000,000欧元(5)基于商业谈判,调减2020年最低保证费5,000,000欧元,调减2021年最低保证许可费2,500,000欧元

综上,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条款的调整未发生重大变化,调整主要为:①增加许可的个别细分产品类别,以扩大产品矩阵;②延长许可期限;③根据冠捷有限下属子公司承担的职责及分工调整被授权子公司范围,即增加开展境内飞利浦显示器销售业务的子公司、精简开展飞利浦移动产品销售业务的子公司、增加开展境外飞利浦影音类产品销售业务的子公司以及调整开展境内飞利

浦影音类产品销售业务的子公司,故相应调整被授权子公司范围;④根据授权产品范围变化及基于双方商业谈判,调增或调减授权费用。其中,影音类产品商标授权由于增加了细分产品种类,故调增最低保证许可费,但相关金额占冠捷有限净利润比例较低,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移动产品及影音类产品的授权由于疫情等原因,基于双方商业谈判,调减授权费用。

四、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如无法续约,对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和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冠捷有限对飞利浦有无重大商标依赖。

(一)冠捷有限与飞利浦合作过程中互相依存,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冠捷有限在显示器及电视领域具有全球领先的出货量规模优势、供应链优势以及销售渠道优势,飞利浦对冠捷有限具有较高的依存度,飞利浦转换成本较高,较难找到冠捷有限的替代者。

冠捷有限与飞利浦之间的商标授权合作已持续10余年,合作产品已从合作初期的显示器扩展至电视、手机等产品。

合作期间,冠捷有限利用自身在渠道、生产制造等多方面的优势,使飞利浦品牌显示器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常年位居前列,同时电视产品亦维持较强的市场地位。在合作过程中,飞利浦不但获得品牌授权使用费收益,其品牌影响力也得以进一步增强。双方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已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

(二)如无法续期,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冠捷有限可将相关资源利用至其他自有品牌或代工业务

冠捷有限采用全球一体化运营模式,研发中心、生产线及销售渠道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并统一标准化管理,各研发中心合作承担研发任务、各生产线共享供应链并共同完成总部分配的生产任务、各销售渠道同时承担不同品牌的销售任务。因此,即使未能续期,冠捷有限可以较低的转换成本将研发、生产、销售等资源运用至冠捷有限其他自有品牌或代工业务。

除获得飞利浦品牌授权外,冠捷有限还拥有AOC、Envision等品牌,覆盖显示器、电视等各类产品。若上述商标授权未能续期,冠捷有限可将相关销售渠道、市场营销、产能、研发能力等资源应用至其他自有品牌的相应产品,从而增强相关品牌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品牌影响力,具体分析如下:

1、研发及生产资源方面,生产显示器及液晶电视主要涉及三大部分流程,

包括印刷电路板组装工艺流程(PCBA工艺流程)、液晶显示模块工艺流程(LCM流程)以及整机组装工艺流程(FA工艺流程)。生产飞利浦品牌显示器、电视与生产其他品牌显示器、电视的上述三部分流程不存在重大差异,区别主要在于针对不同规格、不同市场定位的产品选用不同的原材料。因此,相关研发资源、产线均可运用至代工业务及其他自有品牌业务。

2、市场营销资源方面,冠捷有限针对飞利浦品牌产品开展的营销活动主要包括重大节庆推广、新品上市推广、主题产品推广等,在腾讯、谷歌、Youtube、亚马逊、京东、淘宝等主流内容平台或电商平台投放广告,并定期参与中国家电及消费电子博览会(AWE)、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展览会(IFA)等业内展会。若未来飞利浦商标授权合同不能续期,上述市场营销资源均可投入至冠捷有限其他自有品牌。

此外,冠捷有限系位居全球前列的电视代工厂商,若上述商标未能授权,冠捷有限也可将因此而富余的显示器及电视产能用于承接代工业务,从而扩大代工业务规模并削弱相关商标授权未能续期的负面影响。

2、对冠捷有限的财务数据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飞利浦商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高于代工业务及其他自有品牌商标产品,但由于飞利浦商标产品业务的开展需支付商标许可费以及更大规模的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因此两类业务的净利率水平接近。因此若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未能续期,将飞利浦商标产品的原有销售渠道、市场营销、产能等资源应用至其他自有品牌并扩大代工业务,预计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净利润受到的负面影响较小。

综上,冠捷有限与飞利浦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已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未来商标许可合同到期无法续约的可能性较小。即使未能成功续约,由于冠捷有限可以将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渠道、市场营销、产能等资源应用至其他自有品牌,并扩大代工业务规模,因此未能续约对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冠捷有限对飞利浦不存在重大商标依赖。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冠捷有限主要资产、负债及权属情况”之“(四)知识产权情况”之“5、主要第三方授权许可”补充披露。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飞利浦产品对冠捷有限毛利及收入贡献较高、有利于冠捷有限的全球化布局及业务协同、有利于冠捷有限的品牌优势,从而有利于增强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力;

2、冠捷有限飞利浦商标授权摊销金额、超额补提、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财务费用合计占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及毛利的比例较低;

3、使用飞利浦商标有利于冠捷有限的高端产品线布局、多品牌协同优势以及全球产线协同,续签飞利浦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存在合理性;

4、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条款的调整主要集中于许可地域及产品类别的小幅调整、许可主体的调整以及许可费用的调整,未发生重大变化;

5、冠捷有限与飞利浦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已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未来商标许可合同到期无法续约的可能性较小;即使未能成功续约,由于冠捷有限可以将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渠道、市场营销、产能等资源应用至其他自有品牌,并扩大代工业务规模,因此未能续约对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冠捷有限对飞利浦不存在重大商标依赖。

19、申请文件显示,冠捷科技印度子公司未就2020年12月华东科技收购冠捷科技51%股份的交易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印度相关部门批准,如未取得批准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有无不利影响。2)现印度子公司是否已办理完毕相关事项批准手续,如未办理完毕,补充披露预计办毕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如不能获得批准对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印度相关部门批准,如未取得批准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有无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拥有两家印度全资子公司,即TP VisionIndia Private Limited及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以下合称“印度子公司”)。根据印度律师AZB&Partners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备忘录及冠捷有限的书面确认,根据印度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部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的2020年度第3号通告(Press Note No. 3 (2020 Series)),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交割前,印度子公司应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未取得前述审批的,主管机关有权对每一印度子公司处以最高不超过违法金额3倍(如违法金额可量化)或最高20万印度卢比(如违法金额不可量化)的罚款,如该违法行为持续,则每持续违规一天,可额外处以5,000印度卢比的罚款;印度外汇管制相关法律亦对有权没收相关股东持有的印度公司股份的特定情形(如洗钱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印度律师AZB&Partners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其经验判断,主管机关没收印度子公司股份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本次交易需印度相关部门批准,如未获得批准,根据上述印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冠捷有限可能需缴纳一定罚款,但预计罚款金额对冠捷有限净利润占比极低

,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极端情况下,如冠捷有限被主管部门没收印度子公司股份,则冠捷有限将无法继续运营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及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但亦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印度子公司占冠捷有限有关财务指标比重如下:

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
科目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合计
总资产0.23%0.34%0.57%

假设两家印度子公司因本次交易未取得外商投资批准而各被处以20万印度卢比罚款,且持续违规一年(365天),以中国货币网公布的2021年8月31日人民币参考汇率:印度卢比(11.352)计算,预计合计罚款金额为35.68万元。

净资产0.49%-2.36%-1.87%
营业收入0.10%0.48%0.57%
净利润0.32%0.25%0.56%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科目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合计
总资产0.25%0.37%0.61%
净资产0.33%-2.70%-2.37%
营业收入0.10%0.60%0.70%
净利润0.35%0.76%1.11%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科目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合计
总资产0.27%0.43%0.70%
净资产0.32%-3.11%-2.78%
营业收入0.11%0.65%0.76%
净利润-2.16%-2.67%-4.83%

注: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2019年净利润为负值;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6月末净资产为负值,2019年净利润为负值。报告期内,印度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占冠捷有限比重均不超过5%,对冠捷有限财务数据影响较小,不属于冠捷有限的重要子公司。冠捷有限两家印度子公司中,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主要从事智能电视产品研发等业务,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主要负责冠捷有限有关产品在印度地区的销售,若极端情况下冠捷有限无法获得相关外商投资批准,进而无法继续运营上述两家印度子公司,冠捷有限拟采取如下措施减少对有关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

1、将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有关研发业务转移至中国研发团队。目前印度子公司研发工作内容包括为Android智能电视机种软件平台研发,并负责TV BG软件功能稳定整合测试;为OBM/ODM显示器客户开发Android与iOS应用程序与人工智能校正工具等,该等研发工作与冠捷有限其他研发团队的研发内容具有协同性,且冠捷有限其他研发团队具备承接该等研发工作的能

力,将相关研发项目及职能迁移至其他地区预计不存在较大障碍。

2、由其他区域销售公司承接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涉及的印度地区销售业务。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主营飞利浦电视、显示器、音响产品、配件类、功能型手机等各自有品牌产品线于印度地区的销售。冠捷有限于全球开展产品销售,部分销售公司跨国家开展销售业务,销售经验充足,具备覆盖印度地区销售业务的能力。

3、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

针对冠捷有限印度子公司未取得外商投资批准事宜,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令承担赔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损失确定后30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综上,如未取得印度子公司外商投资的批准,不会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现印度子公司是否已办理完毕相关事项批准手续,如未办理完毕,补充披露预计办毕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如不能获得批准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一)印度子公司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进展、预计办毕时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正在积极准备有关申请文件,但受有关资料公证认证、跨境邮寄的时滞影响,冠捷有限尚未向印度主管机构就2020年12月冠捷科技收购冠捷有限51%股份的交易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正式提交外商投资批准手续申请文件。

受限于印度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期间有关问询澄清的不确定性及新冠疫情的有关影响,印度子公司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的完成时间无法准确预计,根据印度律师的经验判断,在提交有关申请后获取批准预计需要39-47周。

(二)印度子公司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印度律师就本次外商投资批准申请出具的专题备忘录,排除中印关系敏感性及提交符合印度相关主管机关要求的申请文件的前提下,上述审批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印度子公司办理完成外商投资批准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如不能获得批准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印度子公司就2020年12月冠捷科技收购冠捷有限51%股份的交易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就2020年12月冠捷科技收购冠捷有限51%股份的交易,如印度子公司不能获得相关外商投资批准,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详见本题回复“一、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印度相关部门批准,如未取得批准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有无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冠捷有限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之“(四)境外子公司需说明的其他问题”之“2、印度子公司未取得外商投资批准”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冠捷有限子公司TP Vision India PrivateLimited及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需要取得印度相关部门外商投资批准,预计有关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如未取得批准,有关罚款占冠捷有限净利润比例较小,在极端情况下,如冠捷有限无法继续运营印度子公司,考虑到印度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占比较小,且有关业务可由冠捷有限其他子公司承接,预计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中国电子已对印度子公司外商投资批准事宜出具兜底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正在准备向印度主管机构就2020年12月冠捷科技收购冠捷有限51%股份的交易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提交外商投资批准手续的有关申请文件,相关外商投资批准手续预计于提交申请后39至47周办理完毕。

20、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拥有20项境外土地和49处境外房产。3处境内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请你公司:1)列表补充披露20项境外土地和49处境外房产的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2)补充披露福建捷联吸收合并冠捷电子的预计完成时间,如吸收合并事项未能顺利完成,相关主体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具体解决方案,如未能取得权属证书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列表补充披露20项境外土地和49处境外房产的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一)境外自有土地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巴西子公司Envision巴西位于AvenidaTorquato Tapajós, No. 2,236, Block B – part and Block L - 2nd floor, Bairro Flores, inthe city of Manaus, State of Amazonas的土地(No. 56,110)涉及权属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Indústrias Reunidas Progresso Ltda.(以下简称“Indústrias Reunidas”)主张收回Envision巴西拥有的一处面积约1.6万平方米的土地,理由为Envision巴西被冠捷有限收购前,其前所有权人曾向Indústrias Reunidas租赁一处不动产并在租期结束后未全部归还,目前该案件处于证据出示阶段。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涉案土地目前未被Envision巴西实际利用,对Envision巴西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该项诉讼不会对Envision巴西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Envision巴西涉及的土地权属纠纷事宜,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令承担赔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损失确定后30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除上述情况外,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设定担

保、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境外土地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地号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1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办公室永久
2嘉捷科技093中登地自第025302号093中和市健康段0567-00003,932厂房、办公室永久
3中登第字第029724号厂房、办公室永久
4093中登地字第029725号厂房、办公室永久
5097中登地字第002998号厂房、办公室永久
6097中登地字第002999号厂房、办公室永久
7098中登地字第032065号厂房、办公室永久
8嘉捷科技102中登地字第016450号中和市健康段1160-000030,072厂房、办公室永久
9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no. 251/189Z?otego Smoka Street 9, Gorzów Wielkopolski330,141厂房、办公室永久
10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no. 378/1Z?otego Smoka Street (no number specified), Gorzów Wielkopolski5,973尚未开发永久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地号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11Envision巴西No. 56,110Avenida Torquato Tapajós, No. 2,236, Block B – part and Block L - 2nd floor, Bairro Flores, in the city of Manaus, State of Amazonas184,995.77厂房、办公室永久
12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001995Section “B” Terrain 33, Certificate 001995,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7,982厂房、办公室永久
13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002276Section “B” Terrain 61, Certificate 002276,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9,982厂房、办公室永久
14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002277Section “B” Terrain 62, Certificate 002277,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9,982厂房、办公室永久
15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008046Section “B” Terrain 72, Certificate 008046,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11,982厂房、办公室永久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地号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16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008047Section “B” Terrain 73, Certificate 008047,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11,982厂房、办公室永久
17Trend Smart墨西哥OE-400-009Av. Sor Juana Inés de la Cruz 19602, Colonia Nueva Tijuana, Tijuana, Baja California, Mexico50,064.66厂房、办公室永久
18Trend Smart墨西哥JO-705-171Av. Padre Hidalgo 11027, Colonia La Jolla, in Tijuana, Baja California, Mexico5,000厂房、办公室永久
19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no. 34902Tha Tum Sub-District, Si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Buri Province, Thailand约100,866.8厂房、办公室永久
20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no. 34896Tha Tum Sub-District, Si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Buri Province, Thailand约9,429.2厂房、办公室永久

(二)境外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房产不存在设定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境外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1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Office No.8,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79.905办公室永久
2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Office No.9,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79.905办公室永久
3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Office No.10,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80.791办公室永久
4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Office No.11,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62.520办公室永久
5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Office No.12,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77.140办公室永久
6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Office No.15,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65.163办公室永久
7冠捷投资Occupation Permit No. KN30/2009;Memorial No. 11032901570014Office No.16,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83.676办公室永久
8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1号连城路226号10楼497.97厂房永久
9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0号连城路226号9楼567.85厂房永久
10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59号连城路226号8楼567.85厂房永久
11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4号连城路228号10楼349.70厂房永久
12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3号连城路228号9楼347.87厂房永久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13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2号连城路228号8楼347.87厂房永久
14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7号连城路230号10楼185.41厂房永久
15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6号连城路230号9楼186.59厂房永久
16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5号连城路230号8楼186.59厂房永久
17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73号连城路232之1号10楼183.07厂房永久
18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72号连城路232之1号9楼180.90厂房永久
19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71号连城路232之1号8楼180.90厂房永久
20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76号连城路232之2号10楼510.01厂房永久
21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75号连城路232之2号9楼507.35厂房永久
22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74号连城路232之2号8楼507.35厂房永久
23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70号连城路232号10楼185.41厂房永久
24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9号连城路232号9楼185.41厂房永久
25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17268号连城路232号8楼185.41厂房永久
26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20195号连城路226号6楼567.85厂房永久
27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20196号连城路230号6楼186.59厂房永久
28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20197号连城路228号6楼347.87厂房永久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29嘉捷科技093中登建字第020198号连城路232号6楼185.41厂房永久
30嘉捷科技097中登建字第001786号连城路226号2楼527.43厂房永久
31嘉捷科技097中登建字第001787号连城路228号2楼291.33厂房永久
32嘉捷科技098中登建字第021170号连城路232之1号6楼183.07厂房永久
33嘉捷科技102中登建字第009288号连城路258号15楼之7160.23厂房、办公室永久
34嘉捷科技102中登建字第009289号连城路258号15楼之8160.51厂房、办公室永久
35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Z?otego Smoka Street 9, Gorzów Wielkopolski约125,000生产与仓储永久
36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Z?otego Smoka Street 9, Gorzów Wielkopolski294.4仓库永久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37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Z?otego Smoka Street 9, Gorzów Wielkopolski141警卫室永久
38Envision巴西No. 56110Avenida Torquato Tapajós, No. 2,236, Block B – part and Block L - 2nd floor, Bairro Flores, in the city of Manaus, State of Amazonas46,380.17厂房、办公室永久
39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Certificate 001995Section “B” Terrain 33, Certificate 001995,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厂房、办公室永久
40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Certificate 002276Section “B” Terrain 61, Certificate 002276,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厂房、办公室永久
41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Certificate 002277Section “B” Terrain 62, Certificate 002277,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厂房、办公室永久
42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Certificate 008046Section “B” Terrain 72, Certificate 008046,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厂房、办公室永久
序号权利人编号位置面积(m2)用途使用期限是否设定担保、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
43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Certificate 008047Section “B” Terrain 73, Certificate 008047, Río Grande, Tierra del Fuego-厂房、办公室永久
44Trend Smart墨西哥OE-400-009Av. Sor Juana Inés de la Cruz 19602, Colonia Nueva Tijuana, Tijuana, Baja California, Mexico17, 808厂房、办公室永久
45Trend Smart墨西哥JO-705-171Av. Padre Hidalgo 11027, Colonia La Jolla, in Tijuana, Baja California, Mexico1,700厂房、办公室永久
46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no. 10/2549Tha Tum Sub-District, Si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Buri Province, Thailand39,608厂房、办公室永久
47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no. 191/2550Tha Tum Sub-District, Si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Buri Province, Thailand675厂房、办公室永久
48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no. 194/2556Tha Tum Sub-District, Si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Buri Province, Thailand484厂房、办公室永久
49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no. 267Tha Tum Sub-District, Si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Buri Province, Thailand624厂房、办公室永久

二、补充披露福建捷联吸收合并冠捷电子的预计完成时间,如吸收合并事项未能顺利完成,相关主体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具体解决方案,如未能取得权属证书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一)吸收合并已经完成

2021年8月26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冠捷电子下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融)登记外注核字(2021)第272号)。同日,福建捷联取得换发《营业执照》,前述福建捷联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已完成。

(二)除一处食堂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余房屋的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福建捷联“F3餐厅”的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余无证房屋的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完毕,前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证载房屋用途地址登记时间权利负担
1.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354号86,322.31工业用地石竹街道2021年8月13日
2.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042号110,132.35工业用地石竹街道2021年8月11日

房产证号为“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354号”房屋的权利人拟变更为福建捷联,相关变更程序正在履行中。

福建捷联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F3餐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房屋坐落估算面积(m2)房屋用途未取得原因
1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石竹街道12,852.00F3餐厅前期因冠捷电子和福建捷联互相在对方土地建设房屋,土地使用权人和房产有权人

(三)该处餐厅不属于冠捷有限主要生产经营用房

该处未办理权属证书的“F3餐厅”由冠捷有限下属公司福建捷联正常占有和使用,用途为食堂,不属于冠捷有限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可替代性较强,该处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0年9月出具《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相关证明的函》(融自然函[2020]541号)如下:

“上述未办证房屋均已取得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并已办理完毕相关竣工验收手续,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我局未曾亦不会就两公司在用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问题对两公司进行处罚,并同意两公司继续按照现状使用上述房屋开展有关生产经营活动。我局确认在福建捷联拟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完成后,以福建捷联的名义依法依规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在提交完备资料的基础上,福建捷联可以办理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此外,中国电子已对前述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因冠捷有限物业瑕疵事项受到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导致其无法继续持有、使用或租赁该等物业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中国电子将对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在实际损失确定后的30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综上,该处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明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冠捷有限主要资产、负债及权属情况”之“(二)自有土地和房产情况”之“2、房产”及“3、关于

境外土地房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除冠捷有限巴西子公司Envision巴西位于Avenida Torquato Tapajós, No.2,236, Block B – part and Block L - 2nd floor, Bairro Flores, in the city of Manaus,State of Amazonas的土地(No. 56,110)涉及权属纠纷外,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土地和房产不存在设定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2、福建捷联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已经完成,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一处餐厅的产权证书尚未办理,其余房屋的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该处物业尚未取得权属证明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1、申请文件显示,1)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专利476项,其中25项专利权的权利人更名手续正在办理中。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外专利566项。2)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注册商标41项,其中8项商标权正在办理更名手续。拥有主要境外注册商标233项。3)冠捷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3项,6项正在办理更名手续。4)报告期各期末,冠捷科技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不含专利权。请你公司:1)结合专利权取得方式,补充披露冠捷科技无形资产未包含专利权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境内专利权的保护期和到期日、境外各项专利权的类别,以及境内外专利权即将到期的数量和比例,即将到期专利权对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应对措施。3)补充披露冠捷科技境内外商标权即将到期的数量和比例,即将到期商标权对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应对措施。4)补充披露专利权、商标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更名手续的进展、预计办毕期限、对本次交易和冠捷科技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专利权取得方式,补充披露冠捷有限无形资产未包含专利权的原

因及合理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拥有的专利权均为自主研发形成,冠捷有限将产品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未进行资本化,研发过程中所申请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并没有按相应的研发支出入账,因此冠捷有限的专利权账面值为0。

冠捷有限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自主研发专利所产生的研发支出均作费用化处理,相关研发支出均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会计准则,也符合行业惯例。冠捷有限所拥有的自主研发专利,主要用于提升产品竞争力,包括提高屏幕清晰度、降低产品能耗、优化产品操作方式等方面,与主营业务相关,在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活动发挥重要作用并贡献经济价值。

二、补充披露境内专利权的保护期和到期日、境外各项专利权的类别,以及境内外专利权即将到期的数量和比例,即将到期专利权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境内专利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合计511项专利;其中,1项名称为“一种电视机和改变设备外观的方法”的专利(专利号:

01804774.2)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占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总数的0.2%,该项专利已不在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中实际使用、不属于冠捷有限的重要专利,保护期届满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境内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1.基于使用OSD半透明方式的显示时间方法ZL201810189565.7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8.3.82021.1.262038.3.720年
2.显示器(党建1)ZL202030380341.2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7.142020.12.152030.7.1310年
3.显示器(党建2)ZL202030381043.5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20.7.142020.12.112030.7.13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一种带有接地弹片的一体式VGA连接器ZL202021316764.9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7.72020.12.152030.7.610年
5.一种屏下屏裸眼3D显示的显示结构及其显示终端ZL202021270380.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7.12020.12.42030.6.3010年
6.一种带中框结构的显示装置ZL202021288051.6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7.12021.1.12030.6.3010年
7.一种喇叭免锁固定结构ZL202020950540.7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5.292020.11.172030.5.2810年
8.一种子母机无线互联互控的手带智能设备工作装置ZL202020909814.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5.262020.10.302030.5.2510年
9.一种具有紫外线杀菌和负离子功能的显示设备ZL202020878371.0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5.222020.12.152030.5.2110年
10.空气净化机(UV负离子)ZL202030242550.0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5.222020.10.302030.5.2110年
11.显示器支架底座(LCD-221V8)ZL202030127543.6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4.32020.10.272030.4.210年
12.一种智能环保机器人ZL201810604173.2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8.6.132020.9.12038.6.1220年
13.显示器(IAD18010)ZL202030127463.0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4.32020.7.312030.4.210年
14.摄影机(会议用)ZL202030127542.1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4.32020.7.102030.4.210年
15.一体机显示器ZL202030128171.9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4.32020.7.312030.4.210年
16.一种符合IEC62368的接地片一体成型的交流插座ZL202020368364.6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3.202020.9.42030.3.1910年
17.一种磁吸式移取装置ZL202020343384.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20.3.182020.10.272030.3.17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18.一种改善Flyback同步整流控制电路可靠性的电路ZL202020209848.6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2.262020.7.312030.2.2510年
19.PCB板防静电周转车ZL201922114453.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11.292020.7.102029.11.2810年
20.一种堆叠式共基板的多彩液晶显示屏ZL201921633693.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9.292020.6.232029.9.2810年
21.印刷电路板无螺丝固定结构ZL201921567394.3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9.202020.5.122029.9.1910年
22.一种显示器的横竖屏旋转结构ZL201921223616.X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7.312020.4.172029.7.3010年
23.双字幕电视ZL201921130314.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7.182019.12.172029.7.1710年
24.LOGO采用组合式客制化设计显示设备ZL201921137917.0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7.182020.2.42029.7.1710年
25.一种外观颜色可更换的定制化显示设备ZL201921139148.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7.182020.1.242029.7.1710年
26.一种锡膏先进先出暂存架ZL201920507146.3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4.152019.12.312029.4.1410年
27.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挡墙结构ZL201920476181.3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4.102019.11.12029.4.910年
28.一种SMT印刷机锡膏防外溢刮刀结构ZL201920177977.9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1.312019.12.32029.1.3010年
29.显示器(LCD 230V8)ZL201930055276.3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302019.10.182029.1.2910年
30.显示器(LCD 271E1C)ZL201930055279.7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302019.12.172029.1.2910年
31.电视(EBONY 7664 OD35 BDLS)ZL201830769794.7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18.12.292019.9.102028.12.28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32.一种符合IEC62368新法规1500A接地测试的立式AC插座ZL201822209067.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2.262019.7.232028.12.2510年
33.电源插座ZL201830745955.9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2.212019.5.172028.12.2010年
34.一种显示设备内部温度的智能控制系统ZL201822086563.3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2.132019.8.62028.12.1210年
35.SFIS附件卡站控制器ZL201822065734.4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2.102019.9.272028.12.910年
36.一种锡膏印刷机擦网纸收卷连接结构ZL201822026118.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2.42019.12.102028.12.310年
37.电视(SKY-E200E)ZL201830675463.7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72019.8.132028.11.2610年
38.电视(COOCAA-K5C)ZL201830675473.0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72019.9.202028.11.2610年
39.电视(COOCAA-K5A)ZL201830675476.4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72019.9.202028.11.2610年
40.显示器(AOC_AG3_Quickpad)ZL201830674755.9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62019.8.132028.11.2510年
41.显示器(AOC P1 -HA)ZL201830674766.7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62019.11.192028.11.2510年
42.显示器(VX56)ZL201830675201.0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62019.12.102028.11.2510年
43.低支架(OTS BN系列-VESA)ZL201830671339.3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42019.9.202028.11.2310年
44.显示器(AOC V2)ZL201830671340.6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42019.8.132028.11.2310年
45.高低升降支架(OTS BN系列)ZL201830671341.0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18.11.242019.4.302028.11.23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6.快拆低支架(OTS BN系列)ZL201830671345.9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42019.4.302028.11.2310年
47.显示器(AOC AG3)ZL201830671346.3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42019.8.132028.11.2310年
48.显示器(AOC E1)ZL201830671351.4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42019.11.152028.11.2310年
49.一种无缝拼接显示器ZL201821925191.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1.212019.6.212028.11.2010年
50.一种灯条胶带自动贴附装置ZL201821925503.X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1.212019.7.232028.11.2010年
51.可区域调控出光强度的LED背光模块ZL201821897948.1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1.192019.7.92028.11.1810年
52.一种易拆卸的党建宣传显示设备结构ZL201821153912.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7.192019.1.112028.7.1810年
53.一种LED数字显示器双电源系统ZL201820493666.9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4.92018.12.282028.4.810年
54.基于显示边缘指示的OSD显示时间方法ZL201810189550.0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8.3.82020.3.172038.3.720年
55.一种中大型显示装置包装箱ZL201820214773.3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2.72018.9.212028.2.610年
56.显示器(PHILIPS492P8)ZL201830043830.1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302018.9.142028.1.2910年
57.一种具有角色扮演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ZL201820096657.6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192018.12.42028.1.1810年
58.显示器(AOC27T1)ZL201830026988.8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92018.9.212028.1.1810年
59.显示器(OTSIWB65)ZL201830026991.X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18.1.192018.9.212028.1.18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60.一种液晶显示器超频的控制方法ZL201711010453.2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7.10.262020.5.192037.10.2520年
61.电子行车后视镜的图形操作界面ZL201730497550.3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7.10.182018.11.272027.10.1710年
62.一种实现使用者自行定义遥控器快捷功能的方法ZL201710341305.2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7.5.162019.12.102037.5.1520年
63.一种适用于PCB板的晶体管固定连接座ZL201720438059.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4.252017.11.242027.4.2410年
64.一种信号接口自动插接装置ZL201710193651.0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7.3.282019.5.172037.3.2720年
65.具有导音功能的LED透镜ZL201710135633.7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7.3.92019.12.102037.3.820年
66.显示器(OTS BN系类)ZL201730015391.9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7.1.162017.8.12027.1.1510年
67.滤除短波蓝光的显示面板ZL201621326839.5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12.62017.5.312026.12.510年
68.自动静音的显示器ZL201611093922.7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12.22019.9.202036.12.120年
69.通过彩色按键快速操作OSD的显示屏ZL201611093928.4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12.22019.11.152036.12.120年
70.一种方便操作OSD的显示器ZL201610738111.1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8.292019.4.52036.8.2820年
71.一种单反馈直推式DC调光LED灯管驱动电路ZL201610551279.1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7.132017.9.292036.7.1220年
72.POS机系统ZL201630230019.5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6.6.82016.11.302026.6.710年
73.一种降低VGA水波纹干扰的PCB电路板ZL201620509921.5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6.5.312016.11.302026.5.30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74.基于摄影镜头感应器控制偏光板与音箱的方法ZL201610365793.6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5.302019.3.122036.5.2920年
75.一种具有护眼抗蓝光的手持装置的实现方法ZL201610357664.2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5.262019.3.122036.5.2520年
76.一种微小型电脑风扇控制方法ZL201610310376.1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5.122019.9.202036.5.1120年
77.显示器(328C7)ZL201630161749.4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6.5.52016.10.52026.5.410年
78.扬声器(连网)ZL201630154245.X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6.4.292016.10.52026.4.2810年
79.液晶显示器(smart mirror)ZL201630123040.5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6.4.142016.8.102026.4.1310年
80.一种与智能应用系统分离的零操作系统智能无线显示系统ZL201610076972.8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2.42018.11.92036.2.320年
81.车辆辅助投影系统ZL201521051031.6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2.162016.5.42025.12.1510年
82.具有可调式虚拟键盘的显示器底座ZL201521006336.5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2.82016.4.202025.12.710年
83.具有可调式绘图板的显示器底座ZL201521006514.4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2.82016.4.202025.12.710年
84.可调式局部触控模组及其触控控制方法ZL201510839231.6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11.272018.9.212035.11.2620年
85.一种能提高行车安全的车后智能显示装置ZL201520901117.7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1.132016.3.232025.11.1210年
86.一种显示屏防撞支架ZL201520902470.7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1.132016.3.232025.11.1210年
87.一种具有疲劳侦测及姿势提醒的车用智能显示ZL201520904531.3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5.11.132016.3.302025.11.12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装置
88.带有情境光源的联网运动显示系统ZL201520877519.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1.62016.3.232025.11.510年
89.智能看诊显示系统ZL201520877665.0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1.62016.4.202025.11.510年
90.一种基于电视的安全视讯监控方法ZL201510653024.1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10.102019.6.112035.10.920年
91.具有分段式共同电极层的整合型电容式触控显示器ZL201520775916.4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0.92016.3.232025.10.810年
92.红外反射式局部触控功能模组ZL201520700013.X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9.112015.12.302025.9.1010年
93.具有局部触控功能的显示装置ZL201520652546.5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8.272015.12.22025.8.2610年
94.显示器(OTS AF)ZL201530296440.1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8.102015.12.22025.8.910年
95.显示器(OTS AF)ZL201530296441.6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8.102015.12.92025.8.910年
96.显示器(AOC75)ZL201530297149.6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8.102015.12.302025.8.910年
97.显示器升降支架ZL201530297173.X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8.102015.12.302025.8.910年
98.显示器(FUJITSU B)ZL201530297174.4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8.102015.12.92025.8.910年
99.摄影机(CRD41-PD)ZL201530297274.7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8.102015.12.92025.8.910年
100.UART自动化无线通讯系统ZL201520423025.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6.182015.11.42025.6.1710年
101.一种利用外围设备对显示设备菜单进行操作的ZL201510209133.4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5.4.292018.7.32035.4.28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方法
102.一种模块分离式显示器ZL201520142744.7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3.132015.8.122025.3.1210年
103.一种可拆卸式电视调谐器ZL201520142770.X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3.132015.8.122025.3.1210年
104.一种多位一体极简无线高清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ZL201410809617.8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12.242018.1.22034.12.2320年
105.一种智能生成串接显示器ID的连接电路ZL201420746879.X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2.32015.3.182024.12.210年
106.一种具有安全距离提示功能显示器ZL201410710177.0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12.12017.12.12034.11.3020年
107.一种智能手持终端遥控智能电视机的装置及其控制方法ZL201410702837.0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11.292018.1.22034.11.2820年
108.一种个性化开机模块ZL201420729510.8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1.292015.3.182024.11.2810年
109.一种自动检测触摸按键状态的方法及显示装置ZL201310092434.4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3.212016.6.152033.3.2020年
110.可选登录信息动态记忆窗口的云端显示器ZL201210582698.3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2.282016.3.162032.12.2720年
111.一种支持画面动态缩放满框显示的云端显示器ZL201210583404.9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2.282015.8.52032.12.2720年
112.低成本高效率的LED灯串驱动电路ZL201210435858.1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1.62016.2.172032.11.520年
113.实现wifi信号与非wifi信号同时显示的方法ZL201210435142.1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1.52016.12.212032.11.420年
114.具有安全隔离功能的有线电视信号接线盒ZL201210303592.5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8.242015.7.82032.8.2320年
115.发光二极管驱动电路ZL201210136261.7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2.5.42014.4.162032.5.3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116.一种LED灯管驱动装置ZL201210131854.4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4.282015.2.182032.4.2720年
117.电源适配器ZL201210041920.9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2.232014.9.172032.2.2220年
118.显示装置基于互联网电子说明书显示的实现方法ZL201110409392.3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12.122014.3.122031.12.1120年
119.相位编码的解码方法ZL201010582983.6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12.102013.1.162030.12.920年
120.具有智能风扇系统的显示器ZL201010560921.5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11.262015.4.82030.11.2520年
121.一种智能电视机及其智能控制方法ZL201010558066.4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11.242013.11.132030.11.2320年
122.采用电脑一体机的车载电脑ZL201010297710.7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9.302014.3.192030.9.2920年
123.一种液晶电视色温动态预测的方法ZL201010232862.9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7.212011.11.302030.7.2020年
124.TV Monitor全自动红外遥控RESET系统ZL201010163141.7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5.52011.7.202030.5.420年
125.应用于液晶显示器的LED灯管电源板ZL201010160839.3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4.302013.8.212030.4.2920年
126.一种利用电路启动电阻作为泄放电阻的低功耗电路ZL201010158814.X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4.282012.12.122030.4.2720年
127.显示器DDC、HDCP、画面满屏统一测试方法ZL201010139736.9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4.62012.2.152030.4.520年
128.一种实用可靠的防雷击电路ZL201010120097.1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3.82012.6.62030.3.720年
129.生产线上显示设备功率自动测试系统及方法ZL201010301148.0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0.2.32012.1.42030.2.2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130.一种Display Port液晶显示器EDID烧录方法ZL200910112870.7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11.272012.9.52029.11.2620年
131.一种液晶显示器多接口同时烧录EDID的烧录方法ZL200910112873.0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11.272011.10.262029.11.2620年
132.电视外壳卡合结构ZL201821141841.4冠捷显示(武汉)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7.192019.3.82028.7.1810年
133.一种具有香薰驱蚊功能的显示器ZL201820765097.9冠捷显示(武汉)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5.222019.2.12028.5.2110年
134.一种距离感应器旋转结构ZL201720196890.7冠捷显示(武汉)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3.22017.11.102027.3.110年
135.一种高中低独立分频驱动电视音响系统ZL202021414543.5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7.172021.1.12030.7.1610年
136.杀菌灯(PHILIPS UV)ZL202030384895.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7.152020.11.172030.7.1410年
137.显示器(AOC V4)ZL202030380920.7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7.142020.12.82030.7.1310年
138.显示器(AOC AG27)ZL202030381574.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7.142020.12.42030.7.1310年
139.显示器(AOC 16T2)ZL202030381575.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7.142020.12.82030.7.1310年
140.触控笔(智能)ZL202030140418.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4.102020.11.172030.4.910年
141.显示器(PHILIPS 272E2C)ZL202030140438.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4.102020.10.272030.4.910年
142.带DEMO情景模式智能系统的显示方法ZL201010519890.9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10.262012.8.82030.10.2520年
143.一种实现多彩LOGO显示的方法及装置ZL201110095217.1冠捷显示(厦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1.4.152013.1.162031.4.14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144.一种广播电视节目搜索频道的方法ZL201110137010.6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5.252013.1.162031.5.2420年
145.一种可演示电视功能信息的系统及演示方法ZL201110267348.3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9.92014.2.52031.9.820年
146.双画面显示装置及实现方法ZL201110304235.6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9.302014.6.252031.9.2920年
147.一种3D虚拟投影及虚拟触摸的用户交互界面及实现方法ZL201110336545.6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10.312014.4.92031.10.3020年
148.一种预览方式选择视音频信号输入通道的设备和方法ZL201110367249.2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11.182015.7.222031.11.1720年
149.多进程模式下传输无线音频的TV系统ZL201210066685.0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3.142015.3.42032.3.1320年
150.底面为曲面结构的二次透镜ZL201210227219.6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6.292015.5.202032.6.2820年
151.LED背光动态控制装置及其控制方法ZL201210246527.3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7.132015.4.82032.7.1220年
152.一种基于双目摄像头的智能电视人脸识别方法ZL201210250450.7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7.192015.2.252032.7.1820年
153.过电压保护电路、电源模块以及过电压保护方法ZL201210252677.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7.202015.9.302032.7.1920年
154.具有多国语言语音翻译的TV系统及其实现方法ZL201210252693.4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7.202016.12.212032.7.1920年
155.一种双画面图像显示装置及控制方法ZL201210258167.9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7.242016.7.202032.7.2320年
156.一种扩散板及其在拼板式背光模块中的应用ZL201210291716.2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8.152014.3.192032.8.1420年
157.一种VGA和HDMI接口的EDID检测方法ZL201210299923.2冠捷显示(厦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2.8.222015.9.162032.8.21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158.一种直流调光型LED驱动电路ZL201210301841.7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8.232014.10.152032.8.2220年
159.一种基于光电转换器的音画同步测试装置及方法ZL201210443726.3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1.82014.11.262032.11.720年
160.一种应用于液晶显示产品高效率的反激式电源系统ZL201210471951.8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1.202015.4.82032.11.1920年
161.大角度扩散的光学透镜ZL201210560561.8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2.192015.4.82032.12.1820年
162.带电压反灌保护电路的电视机ZL201220250789.2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5.312012.12.262022.5.3010年
163.底面为曲面结构的二次透镜ZL201220317534.3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6.292012.12.262022.6.2810年
164.连接电视前壳窗口与接收和发射光线器件的弯管透镜结构ZL201220327939.5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7.92013.1.22022.7.810年
165.一种定向分离的双面胶带ZL201220381359.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8.22013.3.132022.8.110年
166.一种基于家庭物联网的TV系统ZL201220385072.9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8.32013.3.132022.8.210年
167.一种具有屏幕显示功能键位置指引功能的显示器ZL201220386337.7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8.62013.1.302022.8.510年
168.显示器新型壁挂安全盖ZL201220387926.7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8.72013.1.302022.8.610年
169.一种显示设备免锁附的压屏结构ZL201220392587.1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8.82013.1.302022.8.710年
170.显示器的连接装配结构ZL201220422835.2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8.222013.3.132022.8.2110年
171.一种带有液晶显示界面的家居智能遥控器ZL201220437877.3冠捷显示(厦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2.8.312013.3.132022.8.30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172.一种运用在LED背光多路输出的均流电路ZL201220468433.6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9.142013.3.202022.9.1310年
173.一种用于电子显示产品的可更换饰片结构ZL201220477752.3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9.192013.4.172022.9.1810年
174.电子显示产品的边框结构ZL201220478325.7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9.192013.4.172022.9.1810年
175.电子产品电路板信号端口和连接端口的倾斜连接结构ZL201220512971.0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9.292013.3.202022.9.2810年
176.一种低损耗的电源输出过流保护电路ZL201220572956.5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10.312013.4.242022.10.3010年
177.一种二次透镜ZL201220708762.3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12.192013.6.52022.12.1810年
178.可实现电视功能模块DIY的电视系统ZL201220708763.8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12.192013.6.52022.12.1810年
179.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医院病房电视系统ZL201220712993.1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2.12.192013.6.52022.12.1810年
180.一种过滤显示设备不能播放的媒体文件的系统及过滤方法ZL201310012964.3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142016.8.32033.1.1320年
181.一种对电视电子节目菜单进行连续预约点播的系统及方法ZL201310024167.7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32017.2.222033.1.2220年
182.一种将电视系统虚拟化的方法ZL201310037665.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312015.9.302033.1.3020年
183.一种智能跟踪阅读物并采集其图像的显示器及其方法ZL201310039831.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312015.11.112033.1.3020年
184.一种可生成虚拟键盘的方法ZL201310097339.3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3.262016.8.32033.3.2520年
185.测量电视机画质数据的方法ZL201310104911.4冠捷显示(厦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3.3.272015.4.82033.3.26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186.一种多功能显示产品底座ZL201310121112.8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4.92016.1.202033.4.820年
187.一种扩散板结构及其在背光模组中的应用ZL201310131400.1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4.162015.3.112033.4.1520年
188.一种图像浏览交互方法ZL201310154598.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4.282016.8.312033.4.2720年
189.由运放或比较器控制的反激式同步整流电路及其反激式电源ZL201310250938.4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6.242015.7.152033.6.2320年
190.一种超高清视频图像处理和传送的系统及其方法ZL201310269006.4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6.282017.2.82033.6.2720年
191.一种基于绝对坐标定位技术的鼠标屏界外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310273341.1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7.12016.1.62033.6.3020年
192.基于动态和静态画面智能调整画质的实现方法ZL201310286177.8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7.92016.12.72033.7.820年
193.一种配置电视机菜单语言的方法及系统ZL201310330946.X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8.12016.8.102033.7.3120年
194.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多媒体编辑系统与方法ZL201310345183.6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8.92016.6.12033.8.820年
195.一种智能电视开机频道自动选择的方法ZL201310388334.6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8.302016.8.102033.8.2920年
196.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多节点环境光照明控制方法ZL201310551595.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1.82017.2.152033.11.720年
197.具有智能嗅觉感官控制的电视及其嗅觉感观控制方法ZL201310551994.1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1.82016.11.302033.11.720年
198.显示设备上互动的标识发光结构ZL201310581182.1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1.192016.8.242033.11.1820年
199.结合云计算基于影像的物件识别系统ZL201310651359.0冠捷显示(厦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3.12.52017.2.82033.12.4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00.无线影像传送智能遥控器ZL201320045905.1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252013.7.242023.1.2410年
201.采用手势识别遥控器的智能电视ZL201320083045.0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2.222013.8.212023.2.2110年
202.一种新型电子显示产品左右旋转结构ZL201320190171.6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4.152013.12.182023.4.1410年
203.一种带有模拟现场试衣功能的3D网络电视ZL201320200490.0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4.192013.9.252023.4.1810年
204.一种防漏光液晶电视机ZL201320466115.0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8.12013.12.252023.7.3110年
205.易于组装的按键优化结构ZL201320468185.X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8.22013.12.112023.8.110年
206.用于电子产品面板固定的定位件及面板固定结构ZL201320468196.8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8.22014.2.192023.8.110年
207.一种可分频率调整音量的系统及应用该系统的电视ZL201320703902.2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1.82014.4.162023.11.710年
208.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及其显示装置ZL201320817474.6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2.122014.5.72023.12.1110年
209.一种可升级软硬件性能的电视ZL201320892505.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2.312014.6.252023.12.3010年
210.一种对DIBR算法处理后的含有空洞影像的空洞填充处理方法ZL201410037048.X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1.262016.3.162034.1.2520年
211.基于音视频设备的环境光自适应变化率的控制方法ZL201410037321.9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1.262015.9.92034.1.2520年
212.一种显示设备环境光控制系统ZL201410063974.4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2.252016.10.52034.2.2420年
213.液晶电视中Gamma的调整算法ZL201410147148.8冠捷显示(厦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4.4.142015.11.42034.4.13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14.一种自动升降的摄像头及其显示设备ZL201410279179.9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6.202017.2.152034.6.1920年
215.一种配合可弯曲屏电视的交互系统和交互方法ZL201410344632.X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7.182017.3.152034.7.1720年
216.LED混光装置ZL201410529423.2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7.232017.4.122032.7.2220年
217.一种采用量子点的背光模组及其显示装置ZL201420336383.5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202014.11.122024.6.1910年
218.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ZL201420462930.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8.182014.12.172024.8.1710年
219.一种使用双折斜面反射片的背光模组及其显示装置ZL201420605959.3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0.202015.1.212024.10.1910年
220.一种具有缓冲功能的包装箱ZL201510063168.1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2.62017.2.222035.2.520年
221.一种基于DLNA的局域网应用程序数据分享的方法ZL201510081151.9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2.152018.3.232035.2.1420年
222.一种自动调整音响装置声音方向和时延以达到最佳音响效果的方法ZL201510297055.8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6.32018.9.42035.6.220年
223.一种曲面液晶显示装置ZL201510373439.3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6.302018.3.162035.6.2920年
224.一种触摸板遥控器的节能方法ZL201510474137.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8.52018.5.152035.8.420年
225.一种应用于电视游戏控制的输入适配方法及装置ZL201510566051.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9.82018.9.42035.9.720年
226.一种连接器及应用此连接器的LED灯条ZL201510627612.8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9.282017.11.72035.9.2720年
227.行动装置的防偷窥设备及其防偷窥方法ZL201510809487.2冠捷显示(厦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5.11.202019.1.42035.11.19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28.一种便于提取的电视ZL201520068256.6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302015.5.202025.1.2910年
229.一种具有防呆结构的纸箱ZL201520068588.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302015.7.12025.1.2910年
230.一种多功能遥控器ZL201520100626.X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2.122015.6.32025.2.1110年
231.一种智能家用电器遥控装置ZL201520124694.X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3.42015.6.102025.3.310年
232.一种超薄超窄全频扬声器ZL201520374160.2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6.32015.11.42025.6.210年
233.一种可自动定位外置音箱的电视机ZL201520569761.9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7.302015.11.182025.7.2910年
234.一种显示屏的包装结构ZL201520604970.2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8.122015.12.162025.8.1110年
235.一种基于条形音箱的可拆卸式影音设备ZL201520614557.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8.142015.12.22025.8.1310年
236.一种电视或显示器自锁伸缩式EPE缓冲前档ZL201520678349.0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9.22015.12.302025.9.110年
237.一种可穿戴家用电器遥控装置ZL201520946294.7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1.242016.3.232025.11.2310年
238.高分子复合材料防震防冲击支撑钉ZL201520989846.2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2.32016.4.202025.12.210年
239.一种显示器运输防护结构ZL201521107187.1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5.12.282016.5.182025.12.2710年
240.一种带多合一电路板的模块化一体式电视机ZL201620424225.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5.112016.12.72026.5.1010年
241.一种显示屏的无纸化包装结构ZL201620957976.2冠捷显示(厦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6.8.262017.2.222026.8.25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42.一种在线式自动Logo识别系统ZL201621436431.3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12.262017.7.42026.12.2510年
243.一种新型喇叭缓冲固定结构ZL201720095417.X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1.252017.10.242027.1.2410年
244.一种直下式背光结构ZL201820601733.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4.252018.11.92028.4.2410年
245.一种声音增益自动均衡调节的电视ZL201820994232.7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6.262018.12.182028.6.2510年
246.高强度旋压铆钉铆合结构ZL201821147601.5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7.192019.3.12028.7.1810年
247.按压锁付结构ZL201821153482.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7.192019.4.52028.7.1810年
248.显示器(GW-16CL74)ZL201830425850.5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32019.6.142028.8.210年
249.显示器(GTW2017Fight)ZL201830426117.5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32019.6.142028.8.210年
250.显示器(ENV39P1)ZL201830426134.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32019.8.132028.8.210年
251.显示器(AOC C2250W)ZL201830445041.0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32019.8.202028.8.1210年
252.显示器(AOC V1_A)ZL201830445343.8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32019.8.202028.8.1210年
253.显示器(AOC N1)ZL201830445344.2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32019.8.132028.8.1210年
254.显示器(AOC C2460)ZL201830445642.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32019.8.132028.8.1210年
255.显示器(PHILIPS 288M7P)ZL201830446035.7冠捷显示(厦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18.8.132019.6.142028.8.12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56.显示器脚座(PHILIPS 242M7A)ZL201830446050.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32019.6.142028.8.1210年
257.显示器(Raptor6SIDE)ZL201830449549.8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42019.8.132028.8.1310年
258.显示器(PD 65)ZL201830454645.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62019.6.142028.8.1510年
259.脚架(OTS Linking Board)ZL201830454891.7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62019.1.112028.8.1510年
260.显示器(Linking Board)ZL201830454893.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8.162019.6.142028.8.1510年
261.显示器(PHILIPS 252B9)ZL201830515704.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9.132019.6.142028.9.1210年
262.显示器(GW AG271)ZL201830516107.0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9.132019.9.102028.9.1210年
263.显示器(GW 27B1)ZL201830670112.7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32019.8.62028.11.2210年
264.显示器(AOC PDS273_B)ZL201830670119.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32019.8.62028.11.2210年
265.显示器(AOC PDS273_A)ZL201830670120.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32019.8.62028.11.2210年
266.显示器(AOC C2250W 2019)ZL201830670699.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1.232019.8.62028.11.2210年
267.显示器(AOC G2)ZL201830745963.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2.212019.9.102028.12.2010年
268.显示器(PHILIPS 279C9)ZL201830768901.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2.292019.9.62028.12.2810年
269.医疗显示器(Dr)ZL201830768904.8冠捷显示(厦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18.12.292019.7.122028.12.28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70.显示器(AOC 32V3)ZL201830769792.8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8.12.292019.9.102028.12.2810年
271.显示器(GW S2)ZL201930028592.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182019.12.32029.1.1710年
272.显示器(AOC B2)ZL201930055282.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302019.12.172029.1.2910年
273.大屏显示器扩充功能辅助盒ZL201930058352.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182019.12.132029.1.1710年
274.相机(conference kit)ZL201930292165.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62019.11.262029.6.510年
275.电视(飞利浦 CN 9304 75寸)ZL201930300759.5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76.电视(飞利浦 CN 6894 70寸)ZL201930300767.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77.电视(PHILIPS CN 7593)ZL201930300770.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78.电视(2K19 飞利浦 OLED934)ZL201930300772.0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79.电视(2K19 飞利浦 OLED804)ZL201930300774.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80.电视(7664 OD22 BDLS)ZL201930300775.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81.电视(7294 OD22 BDLS)ZL201930300777.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82.电视(AOC DLED U2)ZL201930300784.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83.电视(飞利浦 CN 7364 70寸)ZL201930300865.3冠捷显示(厦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84.电视(AOC DLED BMS5295)ZL201930300882.7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85.电视(AOC 13 OD35 BDLS)ZL201930300884.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86.电视(PHILIPS CN5664TV)ZL201930300885.0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6.122020.2.42029.6.1110年
287.显示器(PHILIPS 272B1)ZL201930542232.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9.302020.4.102029.9.2910年
288.电视(AOC DELD M2)ZL201930542241.2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9.302020.4.32029.9.2910年
289.电竞显示器(AOC AG4)ZL201930542548.2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9.302020.4.32029.9.2910年
290.电视(AOC DELD G2X)ZL201930543074.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9.302020.4.102029.9.2910年
291.显示器(PHILIPS 272S1)ZL201930543079.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9.302020.4.102029.9.2910年
292.显示器(CEC13.3")ZL201930543212.8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9.302020.4.102029.9.2910年
293.触控软毛笔ZL201930555668.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122020.5.192029.10.1110年
294.相机(CONFERENCE KIT)ZL201930565725.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172020.5.12029.10.1610年
295.显示器(AOC U2 DISPLAY)ZL201930565737.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172020.4.102029.10.1610年
296.显示器(D2P8 86 BMS)ZL201930565927.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172020.4.102029.10.1610年
297.显示器(D2P8 SEMI-SET)ZL201930566147.0冠捷显示(厦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19.10.172020.4.212029.10.16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298.显示器(PHILIPS 32M8)ZL201930578143.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232020.5.12029.10.2210年
299.显示器(86INCELL)ZL201930578149.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232020.5.12029.10.2210年
300.显示器(DS659IBW)ZL201930578150.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232020.5.12029.10.2210年
301.显示器(支架093)ZL201930595953.0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312020.4.172029.10.3010年
302.显示器(支架092)ZL201930595958.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312020.4.172029.10.3010年
303.显示器(支架091)ZL201930596001.0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312020.4.172029.10.3010年
304.显示器(双屏2381)ZL201930598856.7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312020.4.172029.10.3010年
305.显示器(触控支架AOC-E2)ZL201930601201.0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1.12020.4.212029.10.3110年
306.显示器(普通支架AOC-E2)ZL201930601202.5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1.12020.4.172029.10.3110年
307.显示器(AOC-P2)ZL201930601203.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1.12020.4.172029.10.3110年
308.电视(AOC 43M3)ZL201930630938.5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1.152020.5.122029.11.1410年
309.旋钮(智能)ZL202030134323.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4.82020.7.282030.4.710年
310.显示器(PHILIPS 55M8)ZL201930578703.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0.232020.5.12029.10.2210年
311.双屏幕绘图一体机(STAR TRAIL)ZL202030141188.8冠捷显示(厦外观设计专利权维2020.4.102020.8.112030.4.9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门)
312.一种环境渲染系统ZL201921599712.4冠捷视听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9.242020.5.122029.9.2310年
313.多媒体播放器(Philips M8 10.1)ZL201930210905.5冠捷视听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4.302019.11.12029.4.2910年
314.耳机(SHE2405)ZL201930037768.X冠捷视听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232019.10.252029.1.2210年
315.耳机(SHE2305)ZL201930038414.7冠捷视听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232019.10.252029.1.2210年
316.耳机(PRO6305)ZL201930038416.6冠捷视听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9.1.232019.10.252029.1.2210年
317.一种移动紫外线消毒耳机盒ZL201920094215.2冠捷视听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1.212019.12.312029.1.2010年
318.多方式组合音箱ZL201821962367.1冠捷视听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1.262019.9.32028.11.2510年
319.手机(X596)ZL201730501579.4冠捷视听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7.10.202018.6.292027.10.1910年
320.手机(E331)ZL201730501580.7冠捷视听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7.10.202018.7.272027.10.1910年
321.一种照片的预览方法及装置ZL201410655235.4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11.172019.3.12034.11.1620年
322.一种通过检测噪音来选择拒接电话的方法及装置ZL201410190394.1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5.72019.2.192034.5.620年
323.一种移动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和移动终端ZL201410184924.1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5.42018.5.42034.5.320年
324.一种移动终端解锁方法及装置ZL201410149484.6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4.142019.5.242034.4.1320年
325.一种手机陌生来电来源预测方法、系统及手机终ZL201410020305.9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4.1.162018.7.62034.1.15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326.一种网页浏览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ZL201410010707.0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1.92018.10.192034.1.820年
327.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监听方法以及装置ZL201310728489.X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252019.12.312033.12.2420年
328.一种在移动终端上实现助听器功能的方法和装置ZL201310700168.9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182018.8.312033.12.1720年
329.一种摄像头及电子设备ZL201310675014.9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112018.10.192033.12.1020年
330.一种快速启动和切换应用程序的方法和装置ZL201310659935.6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92018.8.312033.12.820年
331.电容式触摸屏及应用该电容式触摸屏的终端ZL201310660048.0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92018.1.192033.12.820年
332.一种防止误触发触摸按键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ZL201310656582.4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62018.5.42033.12.520年
333.转换通讯录的方法及装置ZL201310456909.3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9.292018.10.192033.9.2820年
334.一种物理音腔以及电子设备终端后盖ZL201310439904.X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9.242018.5.42033.9.2320年
335.通过虚拟办法实现多卡多待手机功能的系统及方法ZL201010570835.2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12.22014.4.162030.12.120年
336.一种基于NFC的智能教育学习系统ZL201210399101.1冠捷视听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0.192015.8.122032.10.1820年
337.一种显示器保护盖板的强化结构ZL201821779680.1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0.312019.6.282028.10.3010年
338.一种可控式背光模组结构ZL201821767413.2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0.302019.5.172028.10.2910年
339.薄化不降低亮度的增亮膜ZL201820881659.6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8.6.82018.12.282028.6.7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340.胶水强化结构ZL201721681434.8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12.62018.7.312027.12.510年
341.一种适用不同寸别液晶显示模组的周转盘结构ZL201721640974.1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11.302018.7.32027.11.2910年
342.一种应用于液晶模组的吸塑托盘ZL201621302154.7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11.302017.6.202026.11.2910年
343.直立式承载吸塑盘ZL201620425422.8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5.122016.12.72026.5.1110年
344.一种通过独立膜片固定触控屏幕的结构ZL201920984947.9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6.272020.4.102029.6.2610年
345.触控模组包覆式固定结构ZL201821943299.4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1.232019.6.142028.11.2210年
346.一种减小触控玻璃与液晶屏之间间隙的触控结构ZL201821979386.5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1.282019.6.212028.11.2710年
347.可控式多光源背光模组结构ZL201920178448.0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1.312019.9.102029.1.3010年
348.可控式多光源背光模块的导光板ZL201920615476.4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4.302019.11.122029.4.2910年
349.具有高强度及重工性的显示装置ZL201920817228.8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5.312019.12.312029.5.3010年
350.一种降低全平面显示器盖板高度的结构ZL201921087423.6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7.122020.2.142029.7.1110年
351.一种触控显示设备的盖板内凹控制结构ZL201921109089.X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7.162020.1.242029.7.1510年
352.一种适合于量测光学touch屏触摸点高度的治具设备ZL201921363803.8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8.212020.2.282029.8.2010年
353.一种解决显示屏红外触控不良的结构ZL202020798843.1嘉捷福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20.5.142020.10.162030.5.13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354.一种显示设备支架结构ZL202020091177.8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152020.7.212030.1.1410年
355.一种显示设备支架结构ZL201920104709.4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9.1.222019.11.122029.1.2110年
356.一种生产线上显示设备功率全自动测试系统及测试方法ZL201110285580.X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9.232013.12.42031.9.2220年
357.一种可用于传输音频信号和视频信号的连接线ZL201320085542.4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2.252013.7.242023.2.2410年
358.一种带报警功能的显示设备ZL201320092942.8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2.282013.8.212023.2.2710年
359.一种曲面显示装置的背板ZL201420318505.8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132014.10.292024.6.1210年
360.一种印制电路板固定孔的结构ZL201420318438.X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132014.10.292024.6.1210年
361.一种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电视装置ZL201420318174.8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132014.10.292024.6.1210年
362.一种电视机供电电源支撑座ZL201420318687.9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132014.10.292024.6.1210年
363.一种有利于侧入式背光模组窄边设计的中框和背板结构ZL201420323274.X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172014.10.292024.6.1610年
364.一种有利于直下式背光模组窄边设计的中框和背板结构ZL201420323565.9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172014.10.292024.6.1610年
365.基于电力线的电视环境光系统ZL201420354138.7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6.272014.12.172024.6.2610年
366.一种装有量子点封装管的背光模组及其显示装置ZL201420441032.0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8.62014.12.312024.8.510年
367.一种拼接显示屏幕ZL201420381290.4冠捷显示(中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4.7.102015.1.212024.7.9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国)
368.数据接口端子屏蔽结构ZL201620239378.1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3.252016.8.172026.3.2410年
369.一种屏外可视化参数调整的显示设备ZL201620245376.3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3.282016.8.172026.3.2710年
370.可以进行布光的显示设备ZL201720779046.7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6.302018.1.162027.6.2910年
371.一种可多屏投影显示的显示设备ZL201720912782.5冠捷显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7.252018.3.132027.7.2410年
372.一种可旋转壁挂的显示器底座ZL201610177745.4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3.252018.5.82036.3.2420年
373.一种供电不足时自动高亮显示的方法及其设备ZL201610245364.5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4.192018.8.142036.4.1820年
374.基于智能电视的多区域环境光管理控制方法ZL201410383778.5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8.62018.11.272034.8.520年
375.数据接口端子屏蔽结构及其应用ZL201610177757.7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3.252019.1.292036.3.2420年
376.显示装置及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ZL201110143781.6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5.312016.6.12031.5.3020年
377.可消除异音的电路及其方法ZL201110156051.X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6.102015.2.252031.6.920年
378.显示器执行自动调整的方法ZL201210066825.4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3.142016.7.202032.3.1320年
379.具人声搜寻功能的智能电视、智能影音系统及人声搜寻的方法ZL201210254406.3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7.192016.11.302032.7.1820年
380.直流转直流电源供应器ZL201210341830.1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9.142015.12.22032.9.1320年
381.具有多个视频端口的显示器的EDID烧录方法ZL201210446169.0冠捷显示(中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2.11.92016.3.22032.11.8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国)
382.具有边框的触控屏幕的边缘触控方法ZL201210582074.1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2.282016.11.302032.12.2720年
383.识别模拟视频信号的方法ZL201310134513.7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4.182016.12.282033.4.1720年
384.销售点系统ZL201310199217.5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5.242016.9.212033.5.2320年
385.无螺丝的显示装置ZL201310147386.4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4.252017.3.12033.4.2420年
386.电子装置及其支架机构ZL201310167788.0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5.82016.6.292033.5.720年
387.旋转式相框支架装置ZL201310182082.1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5.162016.3.162033.5.1520年
388.自动切换调光模式的发光二极管控制器ZL201310702323.0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2.192017.7.212033.12.1820年
389.具有自动信号源侦测功能的显示器的节能方法ZL201310248669.8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6.212016.12.282033.6.2020年
390.支架总成与视角可调的双显示器组ZL201410059430.0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2.212017.3.12034.2.2020年
391.体型雕塑可视化健身系统ZL201410156202.5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4.172017.6.62034.4.1620年
392.应用于显示装置的触控装置及具有触控装置的显示设备ZL201210156073.0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5.182016.8.32032.5.1720年
393.采集辐射性电磁干扰并利用其能量的切换式电源供应器ZL201310462537.5冠捷显示(中国)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3.10.82017.5.172033.10.720年
394.一种新型自动料头切除装置ZL201822250923.9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2.292019.10.292028.12.2810年
395.一种新型中胶框进胶点自动切削机ZL201822254677.4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8.12.292019.11.12028.12.28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396.塑胶件灌点切除装置ZL201822141133.7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12.202019.10.182028.12.1910年
397.一种光学漏件检测系统ZL201721406773.5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10.302018.6.262027.10.2910年
398.一种显示屏后壳多点热熔机ZL201721414632.8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10.302018.6.262027.10.2910年
399.用于中胶框的进胶点自动切削装置ZL201721379559.5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10.252018.6.262027.10.2410年
400.弧形电视前框自动取出装置ZL201721379595.1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7.10.252018.6.262027.10.2410年
401.一种用于注塑机热流道阀针启闭控制的时序控制器ZL201620354525.X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262016.11.232026.4.2510年
402.显示器框架埋钉器ZL201620316788.1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182016.11.232026.4.1710年
403.按键注塑模切料头装置ZL201620316789.6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182016.9.212026.4.1710年
404.显示器框架取出装置ZL201620316790.9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182016.9.212026.4.1710年
405.模具顶出机构快速互换结构ZL201620316796.6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182016.9.212026.4.1710年
406.显示器前框专用模具顶出结构ZL201620315343.1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152016.9.212026.4.1410年
407.入子快速拆装结构ZL201620315369.6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152016.9.212026.4.1410年
408.热流道热嘴快速拆装结构ZL201620315388.9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6.4.152016.9.212026.4.1410年
409.平板式薄框专用模具结构ZL201620315402.5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2016.4.152016.9.212026.4.14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10.显示器LOGO热压定位装置ZL201420647088.1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1.32015.4.292024.11.210年
411.显示器底座高温热压冲孔装置ZL201420647202.0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1.32015.4.292024.11.210年
412.显示器边框高精度滚毛刺装置ZL201420647279.8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1.32015.4.292024.11.210年
413.一种一模多穴显示器框架取出治具ZL201420634747.8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0.302015.4.292024.10.2910年
414.一种窄边显示器框架取出治具ZL201420636292.3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4.10.302015.4.292024.10.2910年
415.修毛边治具ZL201320734069.8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1.202014.5.72023.11.1910年
416.滚动压合治具ZL201320734080.4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1.202014.5.72023.11.1910年
417.线体烤箱ZL201320734081.9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1.202014.9.172023.11.1910年
418.模具节能温控设备ZL201320734083.8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1.202014.5.72023.11.1910年
419.热熔治具ZL201320734084.2三捷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3.11.202014.5.72023.11.1910年
420.用于显示装置的环境照明系统和操作这种环境照明系统的方法ZL200980152257.6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12.182014.10.292029.12.1720年
421.视频内容的呈现ZL201080012320.9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3.152015.6.32030.3.1420年
422.用于控制设备状态的方法和装置ZL201080054947.0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11.92014.5.72030.11.820年
423.屏幕遮光罩ZL201410327006.X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14.7.102018.2.22034.7.9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24.用户可融入剧情的情境建构系统ZL201410301117.3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4.6.272018.3.272034.6.2620年
425.投影式显示装置ZL201820895547.6冠捷投资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18.6.112018.12.282028.6.1010年
426.包含特技播放受限部分的音频和/或视频信号的呈现ZL201580052080.8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5.8.32019.9.62035.8.220年
427.用于搜索多幅存储的数字图像的方法和设备ZL200980113195.8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4.142016.7.62029.4.1320年
428.具有演示例程的电子设备ZL200980144372.9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10.292016.4.272029.10.2820年
429.用于提供环境光的印刷电路板ZL201080022139.6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0.5.52015.9.92030.5.420年
430.环境光装置ZL201180027654.8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5.202016.1.62031.5.1920年
431.多视图显示系统及其方法ZL201180032484.2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1.6.282015.11.252031.6.2720年
432.用于驱动显示器的装置ZL201280059176.3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2.10.172016.5.112032.10.1620年
433.一种电视机和改变设备外观的方法1804774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1.9.262005.7.202021.9.2520年
434.用于执行基于分段的视频图象的增强的系统和方法2800899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2.3.132009.5.202022.3.1220年
435.基于收视历史的自动电视控制系统2821034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2.9.262009.4.222022.9.2520年
436.增强内容获取设备ZL200710097004.6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2.11.132010.9.82022.11.1220年
437.增强内容分解的方法和设备2823515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02.11.132008.1.92022.11.12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38.非线性图像处理的方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设备3816869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3.7.102009.1.72023.7.920年
439.电视系统、应用于电视系统中的控制器和方法3823868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3.9.182009.9.232023.9.1720年
440.可视内容信号显示设备及其显示可视内容信号的方法ZL200480023672.9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4.8.52008.3.122024.8.420年
441.双面板导航ZL200580002205.2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5.1.32012.4.252025.1.220年
442.利用非呈现色空间的映射转换得到环境光的方法ZL200580001922.3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5.1.52010.3.242025.1.420年
443.环境光脚本命令编码和动态控制环境光源的方法ZL200580001965.1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5.1.52010.3.242025.1.420年
444.彩色显示设备及其控制方法ZL200580022475.X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5.6.282010.1.202025.6.2720年
445.用于浏览图像的方法和设备ZL200680035981.7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6.9.182011.8.242026.9.1720年
446.在电视上进行转换期间显示原频道的视频系统ZL200680026085.4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6.7.182010.9.292026.7.1720年
447.预置频道分配信息的传输ZL200680035605.8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6.9.142011.1.262026.9.1320年
448.运动适应的外界照明ZL200780007379.7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2.262012.10.312027.2.2520年
449.用于设定设备工作状态的方法和装置ZL200780013320.9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4.52011.9.142027.4.420年
450.驱动图像显示设备的方法和装置ZL200780017784.7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4.262013.2.62027.4.2520年
451.单频网络中的导频分配ZL200880013734.6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2008.4.172013.6.122028.4.16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52.驱动显示器像素的驱动器和驱动方法ZL200880115246.6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8.11.32013.3.272028.11.220年
453.显示设备、控制显示设备的发光二极管阵列的方法ZL200980139957.1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10.12013.10.302029.9.3020年
454.一种显示装置的环境照明系统ZL200980140974.7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10.22014.11.262029.10.120年
455.面板显示器悬挂系统和设有面板显示器悬挂系统的面板显示器ZL200980129699.9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9.7.232015.5.252029.7.2220年
456.耳机嵌件ZL201530063274.0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3.172015.9.302025.3.1610年
457.耳机嵌件ZL201530063270.2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3.172015.9.302025.3.1610年
458.耳机嵌件ZL201530063265.1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5.3.172015.9.302025.3.1610年
459.便携蓝牙音箱ZL201430452462.8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14.11.172015.5.202024.11.1610年
460.条件访问系统ZL200880005780.1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8.2.182013.5.82028.2.1720年
461.用于显示光辐射的系统、方法ZL200880003048.0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8.1.212012.6.132028.1.2020年
462.图像增强方法和设备ZL200780032536.X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8.272013.2.62027.8.26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63.控制一个发光系统所呈现的光线的方法ZL201710858471.X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7.9.212021.2.22037.9.2020年
464.显示光辐射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可读介质ZL200780039760.1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10.222013.12.112027.10.2120年
465.用于显示光辐射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可读介质ZL200780047321.5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12.142013.7.312027.12.1420年
466.具有变化的照明的视觉显示系统ZL200780045921.8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12.72012.10.102027.12.720年
467.多原色转换ZL200780038821.2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10.172012.11.282027.10.1720年
468.颜色映射方法ZL200780038213.1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07.10.52013.6.122027.10.520年
469.邻近度侦测方法ZL201610857374.4冠捷投资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6.9.272021.5.252036.9.2620年
470.新型自动覆膜机ZL201811586214.6三捷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8.12.52021.2.262038.12.420年
471.一种具限功率电源保护功能的反激式开关电源ZL201910020397.3福建捷联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9.1.92021.4.202039.1.820年
472.可调整角度的相框式支架ZL202020538483.1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4.142021.2.192030.4.1410年
473.一种简化的背光模组ZL202021862626.0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8.312021.3.162030.8.3110年
474.一种低色差的反射式显示屏ZL202021698712.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8.142021.3.232030.8.1410年
475.一种背光膜片定位机构ZL202021635845.5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8.72021.2.262030.8.710年
476.一种薄型化液晶显示器的LCM模组固定架构ZL202021862895.7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8.312021.3.162030.8.31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77.工业平板电脑ZL202030640250.8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0.262021.6.222030.10.2610年
478.红外电子白板(AOC T12S)ZL202030640249.5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0.262021.3.192030.10.2610年
479.红外电子白板(AOC T12E)ZL202030640248.0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0.262021.3.232030.10.2610年
480.显示器ZL202130093654.4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1.1.92021.6.222031.1.910年
481.显示器(电子桌上名牌EPD1)ZL202130094014.5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1.2.92021.6.252031.2.910年
482.一种具功能图标的五向键防呆方式ZL202022638594.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1.132021.6.82030.11.1210年
483.一种防脱落旋钮装置ZL202022572558.0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1.92021.5.42030.11.810年
484.一种旋钮防脱落结构ZL202022571734.9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1.92021.6.222030.11.910年
485.一种主板电源板二合一设计显示器ZL202022556401.9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1.62021.5.142030.11.510年
486.显示器(133C1)ZL202030760570.7福建捷联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2.102021.5.112030.12.910年
487.电解电容捆绕式固定装置ZL202022587372.2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1.102021.5.112030.11.910年
488.一种基于NFC功能保护隐私的显示装置ZL202022549806.X福建捷联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1.62021.6.82030.11.510年
489.一种空中显示装置ZL202022471590.X冠捷显示(武汉)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10.302021.5.142030.10.3010年
490.一种OLED电视保护方法ZL201811015215.5冠捷显示(厦门)发明专利专利权维持2018.8.312021.1.292038.8.312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491.显示器支架(AOC 65t12S)ZL202030517550.7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2.192030.9.310年
492.一种背板一体式设计的窄边无边框模组ZL202021544616.2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7.302021.2.122020.7.3010年
493.开关电源多路稳定输出的自调节线路ZL202021580471.1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8.32021.2.122020.8.310年
494.显示器( AOC AG5 Q-PAD)ZL202030380919.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7.142021.3.92030.7.1410年
495.显示器(PHL OLED 55M8)ZL202030516385.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3.92030.9.310年
496.显示器背挂架(OTS PC BKT)ZL202030518142.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3.92030.9.310年
497.显示器(65BD12051T)ZL202030518141.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3.92030.9.310年
498.显示器(AOC KIOSK)ZL202030517548.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3.92030.9.310年
499.一体机显示器(CEC)ZL202030518140.4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3.92030.9.310年
500.电视显示器ZL202030384898.3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7.152021.3.92030.7.1510年
501.一体机显示器(长城F222)ZL202030517554.5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09.032021.3.92030.9.310年
502.显示器 (Darwin E1)ZL202030638926.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0.262021.3.302030.10.2610年
503.自动升降支架(PHILIPS)ZL202030517557.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3.302030.9.310年
504.一体机显示器(长城F221)ZL202030433685.5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4.62030.9.310年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状态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到期日期保护期
505.显示器(PHILIPS E2脚座)ZL202030517555.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9.32021.3.162030.9.310年
506.一种无螺丝或减少螺丝卡合结构ZL202021703309.4冠捷显示(厦门)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2020.8.142021.4.202030.8.1410年
507.显示器 (Darwin E2)ZL202030737686.9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2.12021.5.42030.12.110年
508.显示器(PHILIPS 439P2)ZL202030735789.1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2.12021.5.42030.12.110年
509.显示器 (279P1MR)ZL202030762734.X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2.102021.5.112030.12.1010年
510.摄影机(KIT 4K camera)ZL202130105662.6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1.2.242021.6.222031.2.2410年
511.一种背光源灯板拼接装置ZL202022996373.2冠捷显示(厦门)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持2020.12.102021.6.222030.12.1010年

(二)境外专利情况

根据圣岛智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域外专利说明函》,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合计598项在境外注册的专利,该等境外专利不存在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情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境外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1.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2009.10.129/3446092024.6.21US D618188美国外观设计
2.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2009.10.129/3446102024.7.5US D619134美国外观设计
3.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2009.10.129/3446112024.7.5US D619136美国外观设计
4.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2009.10.129/3446012024.7.19US D620008美国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冠捷投资Display with slide structure2010.07.1412/835,8702030.7.13US 8194403美国发明专利
6.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2009.10.129/3445992024.7.5US D619135美国外观设计
7.冠捷投资Light-emitting diode (LED) current balance circuit2010.11.2912/954,9582030.11.28US 8525436美国发明专利
8.冠捷投资All-in-one personal computer2010.1.529/335,1952024.11.8US D626956美国外观设计
9.冠捷投资Display2010.4.1329/359,5362025.3.28US D635138美国外观设计
10.冠捷投资Display2010.4.1329/359,5382025.3.28US D635139美国外观设计
11.冠捷投资Display2010.4.1329/359,5392025.3.28US D635140美国外观设计
12.冠捷投资Display2010.4.1329/359,5412025.3.28US D635141美国外观设计
13.冠捷投资Display2010.4.1329/359,5442025.3.21US D634746美国外观设计
14.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2010.4.2329/360,3372025.5.2US D637167美国外观设计
15.冠捷投资LCD TV2010.7.14201030238723.82025.3.28US D635107美国外观设计
16.冠捷投资Light-emitting diode (LED) driving circuit2010.10.2812/913,8372030.10.27US 8525774美国发明专利
17.冠捷投资Serial-type light-emitting diode (LED) device2010.12.2112/974,0742030.12.30US 8610368美国发明专利
18.冠捷投资Power supply with output overcurrent detection and error latch protection2010.12.1412/967,1642030.12.13US 8369114美国发明专利
19.冠捷投资LED current-balance driving circuit2010.6.1512/815,5192030.6.14US 8193723美国发明专利
20.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0.10.2629/377,7572025.5.9US D637571美国外观设计
21.冠捷投资Liquid 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0.10.2629/377,7592025.5.9US D637572美国外观设计
22.冠捷投资LED TV2010.11.1129/378,8942025.7.4US D641000美国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3.冠捷投资LCD TV2010.12.1429/381,0362025.8.29US D644193美国外观设计
24.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1.4.2229/390,2852027.6.24US D684943美国外观设计
25.冠捷投资显示设备及显示设备的控制方法2011.5.51001158072031.5.4I537905台湾发明专利
26.冠捷投资判断信号切台方法2011.9.11001315062031.8.31I511563台湾发明专利
27.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1.8.2529/400,2462027.12.2US D694728美国外观设计
28.冠捷投资Display2011.10.1729/404,1272027.12.23US D696212美国外观设计
29.冠捷投资Display2011.11.929/405,9992028.4.14US D702657美国外观设计
30.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1.12.729/408,0922026.10.1US D668236美国外观设计
31.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1.12.1429/408,5372026.11.12US D670666美国外观设计
32.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2.1.429/410,0622026.11.12US D670667美国外观设计
33.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2.1.3029/412,0282026.11.12US D670669美国外观设计
34.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2.1.1029/410,5992026.11.12US D670668美国外观设计
35.冠捷投资具有多个视讯端口的显示器的EDID刻录方法2012.10.11011362072032.9.30I 471851台湾发明专利
36.冠捷投资Assembling infrared touch control module2013.3.1813/845,1882033.3.18US 8902201美国发明专利
37.冠捷投资Light-emitting diode (LED) driving circuit2013.6.1013/913,7892033.6.9US 8624829美国发明专利
38.冠捷投资Holder assembly2013.8.2914/013,1012023.8.28US 9089216美国发明专利
39.冠捷投资Point of sale system2013.9.1614/0282622034.6.10US 9261904美国发明专利
40.冠捷投资Liquid-crystal display television2013.5.229/453,7142029.5.11US D729184美国外观设计
41.冠捷投资Light-emitting diode (LED) driving circuit2013.6.1013/913,7372033.6.9US 8766553美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2.冠捷投资Method of wireless connection establishment and data exchange between display device and mobile device2014.4.1114/250,4212024.4.10US 9094052美国发明专利
43.冠捷投资Capacitive-type touch control display2014.1.2314/1626442034.4.15US 9310946美国发明专利
44.冠捷投资背光模块与使用其之液晶显示器2017.12.291062194312027.12.28M558913台湾实用新型
45.冠捷投资Motion detection method based on grey relational analysis2015.3.2014/663,5402035.3.20US 9355460美国发明专利
46.冠捷投资投影显示器2015.9.31043048592027.9.2D175803台湾外观设计
47.冠捷投资Projection Display2015.9.2229/540,2532032.7.10US D791855美国外观设计
48.冠捷投资反射式投影显示器2015.10.261041351572035.10.25I571693台湾发明专利
49.冠捷投资高强度且具重工性的装置结构及施工方法2015.10.281041354102035.10.27I600839台湾发明专利
50.冠捷投资显示器自动对应不同供电环境并对应调整至最大亮度的判断调整方法2016.1.71051004462036.1.6I584252台湾发明专利
51.冠捷投资具有分段式共同电极层之整合型电容式触控显示器2016.3.221051088912036.3.21I956533台湾发明专利
52.冠捷投资显示设备2016.11.251051389182036.11.24I609584台湾发明专利
53.冠捷投资手持装置2016.12.211051425752036.12.20I629589台湾发明专利
54.冠捷投资显示器的能源效率测试方法2018.3.161071090982038.3.15I647690台湾发明专利
55.冠捷投资显示器的能源效率测试方法2018.4.1115/950,2292038.4.11US 10237547B1美国发明专利
56.冠捷投资投影式显示设备2018.6.111072078172028.6.10M568377台湾实用新型
57.冠捷投资在显示设备上示范操作OSD功能的方法2017.10.31061342692037.10.2I653572台湾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8.冠捷投资显示器的自动静音方法2017.3.151061086152037.3.14I634793台湾发明专利
59.冠捷投资Speaker2017.2.2240 2017 100 189.62022.2.22402017100189-0001德国外观设计
60.冠捷投资Display2017.2.2240 2017 100 188.82022.2.22402017100188-0001德国外观设计
61.冠捷投资Display2017.2.2240 2017 100 186.12022.2.22402017100186-0001德国外观设计
62.冠捷投资具有摄影功能的显示设备2017.4.181061129932037.4.17I621902台湾发明专利
63.冠捷投资具有感知功能的显示设备2017.4.261061139492037.4.25I620107台湾发明专利
64.冠捷投资Display2017.3.2440 2017 100 362.72022.3.24402017100362-0001德国外观设计
65.冠捷投资计时提醒方法及显示设备2017.6.81061190202037.6.7I627615台湾发明专利
66.冠捷投资LCD TV2017.5.110039948542022.5.11003994854-0001欧盟外观设计
67.冠捷投资Display2017.6.1629/607,8472033.5.7US D871,330 S美国外观设计
68.冠捷投资具有支持POH功能的HDMI端口的显示设备2018.6.201071211022038.6.19I661729台湾发明专利
69.冠捷投资自定义遥控器按键的方法2018.5.231071176192038.5.22I682637台湾发明专利
70.冠捷投资显示设备检测系统2018.2.011071036952038.1.31I647959台湾发明专利
71.冠捷投资LCD TV2017.6.150040501022022.6.15004050102-0001欧盟外观设计
72.冠捷投资影像自动调控方法及显示器2017.9.81061308612037.9.7I636389台湾发明专利
73.冠捷投资超频显示方法及显示器2017.10.171061354482037.10.16I629661台湾发明专利
74.冠捷投资情境光可与播放声音结合的显示设备2017.10.131061349982037.10.12I662468台湾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75.冠捷投资可感测距离以自动调整显示信息量的显示设备2017.9.251061327452037.9.24I643118台湾发明专利
76.冠捷投资Display2017.7.190041109972042.7.19004110997-0001欧盟外观设计
77.冠捷投资具限功率电源保护功能的返驰式开关电源2018.1.191071019542038.1.18I666860台湾发明专利
78.冠捷投资利用近场通讯天线侦测盖体的电子装置2018.2.221071059272038.2.21I662802台湾发明专利
79.冠捷投资显示器(221)2017.12.2240 2017 101 415.72022.12.22402017101415-0001德国外观设计
80.冠捷投资Display2018.1.940 2018 100 013.22023.1.9402018100013-0001德国外观设计
81.冠捷投资显示器(226)2018.1.80046035042043.1.8004603504-0001欧盟外观设计
82.冠捷投资显示器(227)2018.1.80046035042043.1.8004603504-0002欧盟外观设计
83.冠捷投资组合式纸箱2018.2.120047054322043.2.12004705432-0001欧盟外观设计
84.冠捷投资显示器(228)2018.1.80046035042043.1.8004603504-0003欧盟外观设计
85.冠捷投资具有储存扩充接口之显示设备2018.7.161071244252038.7.15I674504台湾发明专利
86.冠捷投资可对应音频讯号发光的显示设备2018.6.281071222092038.6.27I661418台湾发明专利
87.冠捷投资OSD显示时间的方法及显示器2018.2.21071037392038.2.1I664570台湾发明专利
88.冠捷投资显示器(232)2018.2.22004721587.00012043.2.22004721587-0001欧盟外观设计
89.冠捷投资显示器(233)2018.2.22004721587.00022043.2.22004721587-0002欧盟外观设计
90.冠捷投资显示器(234)2018.2.22004721587.00032043.2.22004721587-0003欧盟外观设计
91.冠捷投资半透明OSD显示时间的方法及显示器2018.4.21071115792038.4.1I671679台湾发明专利
92.冠捷投资显示设备2018.3.191071092182038.3.18I648575台湾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93.冠捷投资显示器(236)2018.3.840 2018 100 258.52023.3.8402018100258-0001德国外观设计
94.冠捷投资显示器(237)2018.3.14004755726.00012043.3.14004755726-0001欧盟外观设计
95.冠捷投资显示器(239)2018.4.1740 2018 100 416.22023.4.17402018100416-0001德国外观设计
96.冠捷投资手持式电子设备及保护壳装置2018.4.301071146682038.4.29I656467台湾发明专利
97.冠捷投资显示器(240)2018.4.27005251261.00012043.4.27005251261-0001欧盟外观设计
98.冠捷投资显示器(241)2018.4.27005251261.00022043.4.27005251261-0002欧盟外观设计
99.冠捷投资开机自动选择频道的方法及电视装置2018.6.51071192642038.6.4I679894台湾发明专利
100.冠捷投资物联网系统及其控制方法2018.6.261071218262038.6.25I684340台湾发明专利
101.冠捷投资广角光接收系统及具有广角光接收系统的电子装置2018.8.21071268372038.8.1I664827台湾发明专利
102.冠捷投资显示设备及其显示器2018.8.71071273472038.8.6I668496台湾发明专利
103.冠捷投资电磁波隔离罩2018.8.101071279332038.8.9I659684台湾发明专利
104.冠捷投资手持式电子设备及物体距离感测模块2018.8.221071292172038.8.21I672679台湾发明专利
105.冠捷投资显示器之部分2018.8.311073051542030.8.30D196578台湾外观设计
106.冠捷投资显示器之部分2018.8.311073051532030.8.30D196577台湾外观设计
107.冠捷投资支架2018.8.311073051522030.8.30D197498台湾外观设计
108.冠捷投资显示器2018.8.311073051512030.8.30D196576台湾外观设计
109.冠捷投资显示器之部分2018.10.161073061102030.10.15D197298台湾外观设计
110.冠捷投资显示器2018.9.191073055662030.9.18D196579台湾外观设计
111.冠捷投资显示器2018.9.171073054922030.9.16D197292台湾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112.冠捷投资用于防止显示面板影像残留的智能屏幕内容辨识方法及系统2018.12.211071464282038.12.20I674570台湾发明专利
113.冠捷投资显示器之部分2018.9.261073057292030.9.25D197294台湾外观设计
114.冠捷投资显示器之部分2018.10.191073061982030.10.18D197300台湾外观设计
115.冠捷投资D3X3 55电视2018.10.241073062752030.10.23D197301台湾外观设计
116.冠捷投资D3X3 50电视2018.10.241073062852030.10.23D197302台湾外观设计
117.冠捷投资EU 2k19 Philups OLed984 电视2019.1.40059479672044.1.45947967-0001欧盟外观设计
118.冠捷投资显示设备检测系统及其控制方法2018.11.301071429002038.11.29I692646台湾发明专利
119.冠捷投资显示器2018.11.231073068632030.11.22D197833台湾外观设计
120.冠捷投资扬声器2018.11.221073068372030.11.21D197096台湾外观设计
121.冠捷投资AOC C2250W 2019 一体机2018.12.171073073522030.12.16D197835台湾外观设计
122.冠捷投资显示器2018.11.231073068622030.11.22D197832台湾外观设计
123.冠捷投资AOC PDS273-B 显示器2018.11.271073069022030.11.26D199687台湾外观设计
124.冠捷投资显示器之部分2018.12.31073070352030.12.2D197834台湾外观设计
125.冠捷投资Philips EU 7354 75吋电视2019.1.40059481062044.1.45948106-0001欧盟外观设计
126.冠捷投资AOC G2 显示器2018.12.171073073512030.12.16D198056台湾外观设计
127.冠捷投资AOC 32V3 显示器2018.12.191073073952030.12.18D197836台湾外观设计
128.冠捷投资悬浮-薄型 55 "电视2019.1.29402019000105.72044.1.29402019000105-0001德国外观设计
129.冠捷投资EU Phillips 6704 LED 电视2019.1.240060839372044.1.246083937-0001欧盟外观设计
130.冠捷投资EU Phillips 7304 LED 电视2019.1.280060920452044.1.286092045欧盟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131.冠捷投资EU Phillips 8804 LED 电视2019.1.230060823272044.1.23006082327-0001欧盟外观设计
132.冠捷投资EU Phillips 7504 LED 电视2019.2.250062660292044.2.25006266029-0001欧盟外观设计
133.冠捷投资PEAK 55" OLED TV2019.1.21402019000065.42044.1.21402019000065-0001德国外观设计
134.冠捷投资医疗 显示器(Dr.)2019.1.311083006752031.1.30D198431台湾外观设计
135.冠捷投资PHILIPS 279C92019.1.251083005172031.1.24D198430台湾外观设计
136.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754电视2019.3.40062751452044.3.4006275145-0001欧盟外观设计
137.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804电视2019.3.40062775882044.3.4006277588-0001欧盟外观设计
138.冠捷投资BLC270 monitor2019.3.71083012532031.3.6D199852台湾外观设计
139.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904TV 电视2019.4.50063707552044.4.5006370755-0001欧盟外观设计
140.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854TV 电视2019.4.50063687832044.4.5006368783-0001欧盟外观设计
141.冠捷投资触控显示设备及其组装方法2019.5.21081152112039.5.1I697823台湾发明专利
142.冠捷投资发光组件位置辨识方法及系统与计算机程序产品2019.6.121081202252039.6.11I684035台湾发明专利
143.冠捷投资Philips EU 6504 70吋电视2019.5.150064617452044.5.15006461745欧盟外观设计
144.冠捷投资显示设备及其组装方法2019.6.191081212062039.6.18I698160台湾发明专利
145.冠捷投资conference kit 相机2019.5.151083027432034.5.14D203480台湾外观设计
146.冠捷投资PHILIPS 242B9T2019.5.151083027422031.5.14D199854台湾外观设计
147.冠捷投资CEC 13.3" 自主可控触控式签核显示器2019.5.151083027402031.5.14D200038台湾外观设计
148.冠捷投资EU Philips Bedside2 电视2019.7.30066111092044.7.3006611109-0001欧盟外观设计
149.冠捷投资显示设备及其控制方法2019.7.261081264862039.7.25I696093台湾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150.冠捷投资PHILIPS 272S12019.8.21083046032034.8.1D201242台湾外观设计
151.冠捷投资PHILIPS 272B12019.8.21083046022034.8.1D201241台湾外观设计
152.冠捷投资D2P8 50 Semi-set PD Display2019.9.61083053982034.9.5D201845台湾外观设计
153.冠捷投资D2P8 86 BMS PD Display2019.9.61083053972034.9.5D201844台湾外观设计
154.冠捷投资屏幕支架磁铁防盗锁2019.10.161081372082039.10.15I693508台湾发明专利
155.冠捷投资AOC U2显示器2019.9.191083056932034.9.18D201848台湾外观设计
156.冠捷投资DS659IBW PD Display2019.9.191083056922034.9.18D203035台湾外观设计
157.冠捷投资conference kit camera2019.9.191083056912034.9.18D203067台湾外观设计
158.冠捷投资PHILIPS 55M8 Monitor2019.9.261083059302034.9.25D202468台湾外观设计
159.冠捷投资PHILIPS 32M8 Monitor2019.9.261083059202034.9.25D202467台湾外观设计
160.冠捷投资显示器支架092 DISPLAY HAS 0922019.10.141083063572034.10.13D203039台湾外观设计
161.冠捷投资显示器支架091DISPLAY HAS 0912019.10.141083063562034.10.13D203038台湾外观设计
162.冠捷投资显示器支架093DISPLAY HAS 0932019.10.141083063552034.10.13D203037台湾外观设计
163.冠捷投资显示器的部分2019.11.201083071012034.11.19D205770台湾外观设计
164.冠捷投资Dual 238显示器2019.11.201083071022034.11.19D203699台湾外观设计
165.冠捷投资AOC E2 显示器2019.11.201083071032034.11.19D203700台湾外观设计
166.冠捷投资AOC E2 Touch显示器2019.11.201083071042034.11.19D203701台湾外观设计
167.冠捷投资LCD-221V8 显示器支架底座2019.11.201083071052034.11.19D203702台湾外观设计
168.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855电视2019.12.120073846312029.12.12007384631欧盟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169.冠捷投资APOLLO 55" OLED 电竞电视2019.12.13402019000979.12044.12.13402019000979.1德国外观设计
170.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805 TV2020.1.22007542386.00012045.1.22007542386-0001欧盟外观设计
171.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935 TV2020.1.22007542386.00022045.1.22007542386-0002欧盟外观设计
172.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865电视2020.1.90074925252045.1.9007492525欧盟外观设计
173.冠捷投资Philips EU 9235 43吋电视2020.1.150075157962030.1.15007515796欧盟外观设计
174.冠捷投资EU 2K20 Philips 7505 70电视2020.1.160075187582030.1.16007518758欧盟外观设计
175.冠捷投资EU Philips 9435 LED电视2020.1.90074933742045.1.9007493374欧盟外观设计
176.冠捷投资双屏幕显示设备2020.1.71093000782035.1.6D205166台湾外观设计
177.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71093000752035.1.6D205164台湾外观设计
178.冠捷投资开关盘2020.1.71093000742035.1.6D205163台湾外观设计
179.冠捷投资升降装置2020.1.211093003352035.1.20D205783台湾外观设计
180.冠捷投资支撑架2020.1.211093003342035.1.20D205782台湾外观设计
181.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2.41093004802035.2.3D205772台湾外观设计
182.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171093002622035.1.16D205550台湾外观设计
183.冠捷投资EU PHILIPS OLED755 TV2020.2.270077193802045.2.27007719380欧盟外观设计
184.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2.131093006522035.2.12D205775台湾外观设计
185.冠捷投资支架的部分2020.2.121093006202035.2.11D205784台湾外观设计
186.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2.131093006512035.2.12D205774台湾外观设计
187.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2.131093006502035.2.12D205773台湾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188.冠捷投资HEAT CONDUCTOR DEVICE AND METHOD OF FORMING A HEAT CONDUCTOR DEVICE2013.10.1514/4379212033.11.9US9572282B2美国发明专利
189.TP Vision Holding B.V.Rendering of an audio and/or video signal comprising trick play limited parts2014.8.4EP14179774.62034.8.42983373英国发明专利
190.冠捷投资Rendering of an audio and/or video signal comprising trick play limited parts2014.8.414179774.62034.8.42983373荷兰发明专利
191.TP Vision Holding B.V.Rendering of an audio and/or video signal comprising trick play limited parts2014.8.4EP14179774.62034.8.4DE6020140332617德国发明专利
192.TP Vision Holding B.V.Rendering of an audio and/or video signal comprising trick play limited parts2014.8.414179774.62034.8.42983373意大利发明专利
193.TP Vision Holding B.V.Rendering of an audio and/or video signal comprising trick play limited parts2014.8.4EP14179774.62034.8.42983373法国发明专利
194.冠捷投资Rendering of an audio and/or video signal comprising trick play limited parts2015.8.3PCT/EP2015/0678622035.8.3JP6375053日本发明专利
195.TP Vision Holding B.V.Common Interface host and Common Interface Conditional Access Module2014.5.6EP14167084.52034.5.52942725德国发明专利
196.TP Vision Holding B.V.Common Interface host and Common Interface Conditional Access Module2014.5.714167084.62034.5.52942725意大利发明专利
197.冠捷投资Common Interface host and Common Interface Conditional Access Module2014.5.814167084.72034.5.52942725荷兰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198.TP Vision Holding B.V.Common Interface host and Common Interface Conditional Access Module2014.5.9EP14167084.82034.5.52942725英国发明专利
199.TP Vision Holding B.V.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PI0206703.02026.5.3PI0206703-0英国发明专利
200.TP Vision Holding B.V.TWO PANEL NAVIGATION2005.1.32932/CHENP/20062025.1.3274229印度发明专利
201.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605702583.62025.1.51704726英国发明专利
202.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705702583.72025.1.51704726法国发明专利
203.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805702583.82025.1.51704726德国发明专利
204.冠捷投资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905702583.92025.1.51704726荷兰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05.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1005702583.12025.1.51704726西班牙发明专利
206.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1105702583.12025.1.51704726意大利发明专利
207.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SCRIPT COMMAND ENCODING2005.1.605702591.92025.1.51704729德国发明专利
208.冠捷投资AMBIENT LIGHT SCRIPT COMMAND ENCODING2005.1.705702591.12025.1.51704729荷兰发明专利
209.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SCRIPT COMMAND ENCODING2005.1.805702591.112025.1.51704729英国发明专利
210.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SCRIPT COMMAND ENCODING2005.1.905702591.122025.1.51704729法国发明专利
211.TP Vision Holding B.V.VIDEO SYSTEM SHOWING ORIGINAL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2006.7.1806780112.62026.7.181911280德国发明专利
212.TP Vision Holding B.V.VIDEO SYSTEM SHOWING ORIGINAL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2006.7.1806780112.62026.7.181911280法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13.TP Vision Holding B.V.VIDEO SYSTEM SHOWING ORIGINAL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2006.7.1806780112.62026.7.181911280英国发明专利
214.冠捷投资Transmission of Pre-Set Channel Allocation Information2006.9.1412/0679492029.6.2US9027073B2美国发明专利
215.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0.222861/CHENP/20092027.10.22330400印度发明专利
216.冠捷投资MULTI-PRIMARY CONVERSION2007.10.1707826770.52027.10.172104932荷兰发明专利
217.TP Vision Holding B.V.MULTI-PRIMARY CONVERSION2007.10.1707826770.52027.10.172104932德国发明专利
218.TP Vision Holding B.V.MULTI-PRIMARY CONVERSION2007.10.1707826770.52027.10.172104932法国发明专利
219.TP Vision Holding B.V.MULTI-PRIMARY CONVERSION2007.10.1707826770.52027.10.172104932意大利发明专利
220.TP Vision Holding B.V.MULTI-PRIMARY CONVERSION2007.10.1707826770.52027.10.172104932英国发明专利
221.TP Vision Holding B.V.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10.2009.70097012027.10.510-1555183韩国发明专利
222.TP Vision Holding B.V.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07805455.82027.10.52076898法国发明专利
223.TP Vision Holding B.V.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07805455.82027.10.52076898英国发明专利
224.TP Vision Holding B.V.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07805455.82027.10.52076898德国发明专利
225.冠捷投资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07805455.82027.10.52076898荷兰发明专利
226.TP Vision Holding B.V.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07805455.82027.10.52076898意大利发明专利
227.TP Vision Holding B.V.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07805455.82027.10.52076898西班牙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28.TP Vision Holding B.V.PILOT ALLOCATION IN SINGLE FREQUENCY NETWORK2008.4.1708737897.22028.4.172143243德国发明专利
229.TP Vision Holding B.V.DRIVING PIXELS OF A DISPLAY2008.11.308847536.32028.11.3DE6020080468283德国发明专利
230.TP Vision Holding B.V.DRIVING PIXELS OF A DISPLAY2008.11.308847536.32028.11.32218306法国发明专利
231.TP Vision Holding B.V.DRIVING PIXELS OF A DISPLAY2008.11.308847536.32028.11.32218306英国发明专利
232.TP Vision Holding B.V.COLOR IMAGE ENHANCEMENT2009.3.1010.2010.70226352029.3.1010-1598555韩国发明专利
233.冠捷投资COLOR IMAGE ENHANCEMENT2009.3.1012/9197772030.6.8US9196019B2美国发明专利
234.TP Vision Holding B.V.COLOR IMAGE ENHANCEMENT2009.3.1009719008.62029.3.102266096德国发明专利
235.TP Vision Holding B.V.COLOR IMAGE ENHANCEMENT2009.3.1009719008.62029.3.102266096英国发明专利
236.TP Vision Holding B.V.COLOR IMAGE ENHANCEMENT2009.3.1009719008.62029.3.102266096法国发明专利
237.冠捷投资COLOR IMAGE ENHANCEMENT2009.3.1009719008.62029.3.102266096荷兰发明专利
238.冠捷投资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ARCHING A PLURALITY OF STORED DIGITAL IMAGES2009.4.1411.5035432029.4.14JP5827121日本发明专利
239.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ARCHING A PLURALITY OF STORED DIGITAL IMAGES2009.4.1410.2010.70252912029.4.1410-1659097韩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40.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3142/CHENP/20112029.10.1328293印度发明专利
241.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PI0914094.82029.12.10PI0914094-8英国发明专利
242.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10.2011.70110382029.10.1210-1617905韩国发明专利
243.TP Vision Holding B.V.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PANEL DISPLAY PROVIDED WITH 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2009.7.231316/CHENP/20112029.7.23331874印度发明专利
244.TP Vision Holding B.V.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PANEL DISPLAY PROVIDED WITH 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2009.7.2310.2011.70043982029.7.2310-1555185韩国发明专利
245.TP Vision Holding B.V.DYNAMIC SWITCHING BETWEEN DIGITAL TV SERVICES2009.8.1709786955.62029.8.172327205英国发明专利
246.TP Vision Holding B.V.DYNAMIC SWITCHING BETWEEN DIGITAL TV SERVICES2009.8.1709786955.62029.8.17DE6020090534769德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47.TP Vision Holding B.V.DYNAMIC SWITCHING BETWEEN DIGITAL TV SERVICES2009.8.1709786955.62029.8.172327205法国发明专利
248.冠捷投资DYNAMIC SWITCHING BETWEEN DIGITAL TV SERVICES2009.8.1709786955.62029.8.172327205荷兰发明专利
249.TP Vision Holding B.V.DYNAMIC SWITCHING BETWEEN DIGITAL TV SERVICES2009.8.1709786955.62029.8.172327205意大利发明专利
250.冠捷投资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09799414.92029.12.182382788荷兰发明专利
251.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09799414.92029.12.182382788英国发明专利
252.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09799414.92029.12.18DE6020090568329德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53.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09799414.92029.12.182382788意大利发明专利
254.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09799414.92029.12.182382788法国发明专利
255.冠捷投资PRINTED CIRCUIT BOARD FOR PROVIDING AMBIENT LIGHT2010.5.52012.5113752030.5.5JP5832994日本发明专利
256.冠捷投资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GENERATING A MENU DISPLAY2010.3.302012.5028592030.3.30JP5853315日本发明专利
257.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20121277692030.11.92562702俄罗斯发明专利
258.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VICE2011.5.2011725974.72031.5.202577157英国发明专利
259.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VICE2011.5.2011725974.72031.5.202577157法国发明专利
260.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VICE2011.5.2011725974.72031.5.202577157德国发明专利
261.冠捷投资AMBIENT LIGHT DEVICE2011.5.2011725974.72031.5.202577157荷兰发明专利
262.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VICE2011.5.2011725974.72031.5.202577157西班牙发明专利
263.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VICE2011.5.2011725974.72031.5.202577157意大利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64.TP Vision Holding B.V.A METHOD AND SYSTEM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1.5.2011727784.82031.5.202578063德国发明专利
265.TP Vision Holding B.V.A METHOD AND SYSTEM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1.5.2011727784.82031.5.202578063英国发明专利
266.TP Vision Holding B.V.A METHOD AND SYSTEM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1.5.2011727784.82031.5.202578063法国发明专利
267.冠捷投资MULTI-VIEW DISPLAY SYSTEM AND METHOD THEREFOR2011.6.2813/8079242032.9.15US9210414B2美国发明专利
268.TP Vision Holding B.V.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DRIVING A DISPLAY2012.10.1712780695.82032.10.172786366英国发明专利
269.TP Vision Holding B.V.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DRIVING A DISPLAY2012.10.1712780695.82032.10.172786366德国发明专利
270.冠捷投资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DRIVING A DISPLAY2012.10.1712780695.82032.10.172786366荷兰发明专利
271.TP Vision Holding B.V.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DRIVING A DISPLAY2012.10.1712780695.82032.10.172786366意大利发明专利
272.TP Vision Holding B.V.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DRIVING A DISPLAY2012.10.1712780695.82032.10.172786366法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73.TP Vision Holding B.V.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DRIVING A DISPLAY2012.10.1720141264062032.10.172608265俄罗斯发明专利
274.TP Vision Holding B.V.BACKLIGHT DEVICE2013.2.1113703424.52033.2.112812752英国发明专利
275.TP Vision Holding B.V.BACKLIGHT DEVICE2013.2.1113703424.52033.2.11DE6020130149895德国发明专利
276.TP Vision Holding B.V.BACKLIGHT DEVICE2013.2.1113703424.52033.2.112812752意大利发明专利
277.冠捷投资BACKLIGHT DEVICE2013.2.1113703424.52033.2.112812752荷兰发明专利
278.TP Vision Holding B.V.BACKLIGHT DEVICE2013.2.1113703424.52033.2.112812752法国发明专利
279.冠捷投资BACKLIGHT DEVICE2013.2.112014.5560912033.2.11JP6263478日本发明专利
280.TP Vision Holding B.V.BACKLIGHT DEVICE2013.2.1120141367192033.2.112624598俄罗斯发明专利
281.冠捷投资BACKLIGHT DEVICE2013.2.1114/3777212033.9.20US9488863B2美国发明专利
282.TP Vision Holding B.V.Wearable device and method for enabling user interaction2015.4.30EP15166020.62035.4.30DE6020150441494德国发明专利
283.TP Vision Holding B.V.Wearable device and method for enabling user interaction2015.4.3015166020.62035.4.303088991意大利发明专利
284.TP Vision Holding B.V.Content playback apparatus including a playback resume function2015.9.14EP15185117.72035.9.14DE6020150445414德国发明专利
285.TP Vision Holding B.V.Content playback apparatus including a playback resume function2015.9.14EP15185117.72035.9.143142117英国发明专利
286.冠捷投资Content playback apparatus including a playback resume function2015.9.1415185117.72035.9.143142117荷兰发明专利
287.TP Vision Holding B.V.Content playback apparatus including a playback resume function2015.9.1415185117.72035.9.143142117意大利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88.TP Vision Holding B.V.Content playback apparatus including a playback resume function2015.9.14EP15185117.72035.9.143142117法国发明专利
289.TP Vision Holding B.V.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method of folding a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2015.9.14EP15185124.32035.9.143142468英国发明专利
290.TP Vision Holding B.V.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method of folding a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2015.9.14EP15185124.32035.9.14DE6020150097661德国发明专利
291.冠捷投资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method of folding a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2015.9.1415185124.32035.9.143142468荷兰发明专利
292.TP Vision Holding B.V.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method of folding a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2015.9.1415185124.32035.9.143142468意大利发明专利
293.TP Vision Holding B.V.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method of folding a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2015.9.14EP15185124.32035.9.143142468法国发明专利
294.TP Vision Holding B.V.EXTRA MARGINS FOR RECORD TIME INTERVAL VIA EPG2002.9.1802801439.72022.9.18DE60240981德国发明专利
295.TP Vision Holding B.V.EXTRA MARGINS FOR RECORD TIME INTERVAL VIA EPG2002.9.1802801439.72022.9.181442458法国发明专利
296.TP Vision Holding B.V.EXTRA MARGINS FOR RECORD TIME INTERVAL VIA EPG2002.9.1802801439.72022.9.181442458英国发明专利
297.TP Vision Holding B.V.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02781507.52022.11.13DE60221563德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298.TP Vision Holding B.V.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02781507.52022.11.131452030法国发明专利
299.TP Vision Holding B.V.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02781507.52022.11.131452030英国发明专利
300.TP Vision Holding B.V.NON-LINEAR PICTURE PROCESSING2003.7.1003764061.22023.7.10DE60337341德国发明专利
301.TP Vision Holding B.V.NON-LINEAR PICTURE PROCESSING2003.7.1003764061.22023.7.10DE60337341法国发明专利
302.TP Vision Holding B.V.NON-LINEAR PICTURE PROCESSING2003.7.1003764061.22023.7.10DE60337341英国发明专利
303.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apparatus2002.7.402077696.92022.7.4DE60204557德国发明专利
304.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apparatus2002.7.402077696.92022.7.41379082法国发明专利
305.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apparatus2002.7.402077696.92022.7.41379082英国发明专利
306.TP Vision Holding B.V.TELEVISION SYSTEM WITH CONTROLLED TUNING2003.9.1803799013.22023.9.18DE60323119德国发明专利
307.TP Vision Holding B.V.TELEVISION SYSTEM WITH CONTROLLED TUNING2003.9.1803799013.22023.9.181556950法国发明专利
308.TP Vision Holding B.V.TELEVISION SYSTEM WITH CONTROLLED TUNING2003.9.1803799013.22023.9.181556950英国发明专利
309.TP Vision Holding B.V.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2004.8.504744746.12024.8.51658553法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10.TP Vision Holding B.V.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2004.8.504744746.12024.8.5DE6020040461741德国发明专利
311.TP Vision Holding B.V.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2004.8.504744746.12024.8.51658553意大利发明专利
312.冠捷投资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2004.8.504744746.12024.8.51658553荷兰发明专利
313.TP Vision Holding B.V.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2004.8.504744746.12024.8.51658553西班牙发明专利
314.TP Vision Holding B.V.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2004.8.504744746.12024.8.51658553英国发明专利
315.TP Vision Holding B.V.COLOR DISPLAY2005.6.2805751754.22025.6.28DE602005013958德国发明专利
316.TP Vision Holding B.V.COLOR DISPLAY2005.6.2805751754.22025.6.281767001法国发明专利
317.TP Vision Holding B.V.COLOR DISPLAY2005.6.2805751754.22025.6.281767001英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18.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SYSTEM2005.11.2505819780.72025.11.25DE602005021685德国发明专利
319.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SYSTEM2005.11.2505819780.72025.11.251820374法国发明专利
320.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SYSTEM2005.11.2505819780.72025.11.251820374英国发明专利
321.TP Vision Holding B.V.TRANSMISSION OF PRE-SET CHANNEL ALLOCATION INFORMATION2006.9.1406796022.92026.9.14DE602006025903德国发明专利
322.TP Vision Holding B.V.TRANSMISSION OF PRE-SET CHANNEL ALLOCATION INFORMATION2006.9.1406796022.92026.9.141967003法国发明专利
323.TP Vision Holding B.V.TRANSMISSION OF PRE-SET CHANNEL ALLOCATION INFORMATION2006.9.1406796022.92026.9.141967003英国发明专利
324.TP Vision Holding B.V.MOTION ADAPTIVE AMBIENT LIGHTING2007.2.2607705958.22027.2.26DE602007017764德国发明专利
325.TP Vision Holding B.V.MOTION ADAPTIVE AMBIENT LIGHTING2007.2.2607705958.22027.2.261994801法国发明专利
326.TP Vision Holding B.V.MOTION ADAPTIVE AMBIENT LIGHTING2007.2.2607705958.22027.2.261994801英国发明专利
327.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DEVICE FOR DRIVING AN IMAGE DISPLAY APPARATUS2007.4.2607735663.22027.4.26DE602007019084德国发明专利
328.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0.2207826811.72027.10.22DE602007015127德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29.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0.2207826811.72027.10.222077064法国发明专利
330.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0.2207826811.72027.10.222077064英国发明专利
331.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IMAGE ENHANCEMENT2007.8.2707826142.72027.8.27DE602007005815德国发明专利
332.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IMAGE ENHANCEMENT2007.8.2707826142.72027.8.272059902法国发明专利
333.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IMAGE ENHANCEMENT2007.8.2707826142.72027.8.272059902英国发明专利
334.TP Vision Holding B.V.A RIM SYSTEM FOR A DISPLAY2007.11.2807827067.52027.11.282100172法国发明专利
335.TP Vision Holding B.V.A RIM SYSTEM FOR A DISPLAY2007.11.2807827067.52027.11.28DE602007036158德国发明专利
336.TP Vision Holding B.V.A RIM SYSTEM FOR A DISPLAY2007.11.2807827067.52027.11.282100172意大利发明专利
337.TP Vision Holding B.V.A RIM SYSTEM FOR A DISPLAY2007.11.2807827067.52027.11.282100172英国发明专利
338.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2.1407849487.92027.12.14DE60200713106德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39.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2.1407849487.92027.12.142123131法国发明专利
340.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2.1407849487.92027.12.142123131英国发明专利
341.TP Vision Holding B.V.VISUAL DISPLAY SYSTEM WITH VARYING ILLUMINATION2007.12.707849378.02027.12.7DE602007009298德国发明专利
342.TP Vision Holding B.V.VISUAL DISPLAY SYSTEM WITH VARYING ILLUMINATION2007.12.707849378.02027.12.72092742法国发明专利
343.TP Vision Holding B.V.VISUAL DISPLAY SYSTEM WITH VARYING ILLUMINATION2007.12.707849378.02027.12.72092742英国发明专利
344.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DEVICE FOR SELECTING A SET OF SCHEDULE ITEMS2007.9.707826300.12027.9.7DE602007022879德国发明专利
345.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DEVICE FOR SELECTING A SET OF SCHEDULE ITEMS2007.9.707826300.12027.9.7DE602007022879法国发明专利
346.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DEVICE FOR SELECTING A SET OF SCHEDULE ITEMS2007.9.707826300.12027.9.7DE602007022879英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47.TP Vision Holding B.V.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8.1.2108702472.52028.1.21DE6020080380300德国发明专利
348.冠捷投资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8.1.2108702472.52028.1.212126884荷兰发明专利
349.TP Vision Holding B.V.VISUALIZING OBJECTS OF A VIDEO SIGNAL2008.5.2208751300.82028.5.222163102法国发明专利
350.TP Vision Holding B.V.VISUALIZING OBJECTS OF A VIDEO SIGNAL2008.5.2208751300.82028.5.22DE602008020434德国发明专利
351.TP Vision Holding B.V.VISUALIZING OBJECTS OF A VIDEO SIGNAL2008.5.2208751300.82028.5.222163102英国发明专利
352.TP Vision Holding B.V.A CONDITIONAL ACCESS SYSTEM2008.2.1808710072.32028.2.18DE6020080375315德国发明专利
353.TP Vision Holding B.V.A CONDITIONAL ACCESS SYSTEM2008.2.1808710072.32028.2.182113152法国发明专利
354.TP Vision Holding B.V.A CONDITIONAL ACCESS SYSTEM2008.2.1808710072.32028.2.182113152英国发明专利
355.冠捷投资A CONDITIONAL ACCESS SYSTEM2008.2.1808710072.32028.2.182113152荷兰发明专利
356.TP Vision Holding B.V.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FOR MULTIPRIMARY DISPLAY2008.11.408846423.52028.11.4DE602008013149德国发明专利
357.TP Vision Holding B.V.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FOR MULTIPRIMARY DISPLAY2008.11.408846423.52028.11.42206352法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58.TP Vision Holding B.V.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FOR MULTIPRIMARY DISPLAY2008.11.408846423.52028.11.42206352英国发明专利
359.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09787338.42029.10.12353291法国发明专利
360.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09787338.42029.10.1DE602009018580德国发明专利
361.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09787338.42029.10.12353291意大利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62.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09787338.42029.10.12353291西班牙发明专利
363.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09787338.42029.10.12353291英国发明专利
364.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09737158.72029.10.122335115法国发明专利
365.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09737158.72029.10.12DE6020090297740德国发明专利
366.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09737158.72029.10.122335115意大利发明专利
367.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09737158.72029.10.122335115西班牙发明专利
368.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09737158.72029.10.122335115英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69.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10785531.42030.11.92507650法国发明专利
370.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10785531.42030.11.9DE602010006000德国发明专利
371.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10785531.42030.11.92507650意大利发明专利
372.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10785531.42030.11.92507650西班牙发明专利
373.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10785531.42030.11.92507650英国发明专利
374.冠捷投资SYSTEM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SEGMENTATION-BASED ENHANCEMENTS OF A VIDEO IMAGE2002.3.132002.5774002022.3.13JP4118688日本发明专利
375.冠捷投资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2009.0026342022.11.13JP4898849日本发明专利
376.冠捷投资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2003.5485402022.11.13JP4308010日本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77.冠捷投资NON-LINEAR PICTURE PROCESSING2003.7.102004.5210082023.7.10JP4443406日本发明专利
378.冠捷投资Television system with controlled tuning2003.9.182004.5410592023.9.18JP4372009日本发明专利
379.冠捷投资A VISUAL CONTENT SIGNAL DISPLAY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FOR2004.8.52006.5237222024.8.5JP4594308日本发明专利
380.冠捷投资AMBIENT LIGHT SCRIPT COMMAND ENCODING2005.1.52006.5485172025.1.5JP4698609日本发明专利
381.冠捷投资DISPLAY SYSTEM2005.11.252007.5424812025.11.25JP5235075日本发明专利
382.冠捷投资OPERATION MODE ADJUSTMENT DEVICE AND METHOD OF ADJUSTING AN OPERATION MODE OF AN ELECTRONIC PRODUCT2006.1.172007.5517812026.1.17JP5135499日本发明专利
383.冠捷投资VIDEO SYSTEM SHOWING ORIGINAL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2006.7.182008.5221442026.7.18JP4897807日本发明专利
384.冠捷投资TRANSMISSION OF PRE-SET CHANNEL ALLOCATION INFORMATION2006.9.142008.5318392026.9.14JP5175197日本发明专利
385.冠捷投资MOTION ADAPTIVE AMBIENT LIGHTING2007.2.262008.5568992027.2.26JP5337492日本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86.冠捷投资METHOD AND DEVICE FOR DRIVING AN IMAGE DISPLAY APPARATUS2007.4.262009.5105722027.4.26JP5272227日本发明专利
387.冠捷投资PICTURE ENHANCING INCREASING PRECISION SMOOTH PROFILES2007.4.172009.5060192027.4.17JP5107342日本发明专利
388.冠捷投资ADAPTIVE RENDERING OF VIDEO CONTENT BASED ON ADDITIONAL FRAMES OF CONTENT2007.3.292009.5023142027.3.29JP5107338日本发明专利
389.冠捷投资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0.222009.5340112027.10.22JP5266559日本发明专利
390.冠捷投资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2.142009.5423152027.12.14JP5337991日本发明专利
391.冠捷投资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2009.5319492027.10.5JP5493190日本发明专利
392.冠捷投资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8.1.212009.5468492028.1.21JP5327750日本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93.冠捷投资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LECTING ONE OF A PLURALITY OF VIDEO CHANNELS FOR VIEWING2008.5.52010.5070372028.5.5JP5422816日本发明专利
394.冠捷投资COLOR IMAGE ENHANCEMENT2009.3.102010.5503172029.3.10JP5593515日本发明专利
395.冠捷投资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2011.5305962029.10.1JP5394496日本发明专利
396.冠捷投资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2011.5316082029.10.12JP5534472日本发明专利
397.冠捷投资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PANEL DISPLAY PROVIDED WITH 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2009.7.232011.5206342029.7.23JP5303739日本发明专利
398.冠捷投资ELECTRONIC EQUIPMENT WITH DEMONSTRATION ROUTINE2009.10.292011.5339062029.10.29JP5568783日本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399.冠捷投资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2011.5417102029.12.18JP5534531日本发明专利
400.冠捷投资PRESENTATION OF VIDEO CONTENT2010.3.152012.5003462030.3.15JP5643964日本发明专利
401.冠捷投资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2012.5416022030.11.9JP5643965日本发明专利
402.冠捷投资CONTROLLING ACCESS OF A USER TO MEDIA CONTENT2011.5.182013.5117672031.5.18JP5760279日本发明专利
403.冠捷投资Method of automatic execution receiving station2001.6.1809/8834402025.9.24US7600239美国发明专利
404.冠捷投资System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segmentation-based enhancements of a video image2001.3.2809/8193602022.8.30US6903782美国发明专利
405.冠捷投资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210/4964672025.9.29US7730303美国发明专利
406.冠捷投资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10.3.2612/7326232025.7.7US8869298美国发明专利
407.冠捷投资Extra margins for record time interval via EPG2002.10.810/2663032028.3.9US7764865美国发明专利
408.冠捷投资Non-linear picture processing2003.7.1010/5211312026.3.3US7760208美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09.冠捷投资Visual content signal display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for2004.8.510/5683712026.10.26US7746356美国发明专利
410.冠捷投资Visual content signal display apparatus and a method of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for2004.12.2010/5964522028.2.1US8233033美国发明专利
411.冠捷投资Ambient light derived fro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510/5853672028.8.26US7932953美国发明专利
412.冠捷投资DISPLAY SYSTEM2005.11.2511/7199632028.4.26US7864204美国发明专利
413.冠捷投资SPARKLE PROCESSING2006.1.2011/8145022028.10.6US8068691美国发明专利
414.冠捷投资Color Display2005.6.2811/5709382027.7.15US7742034美国发明专利
415.冠捷投资OPERATION MODE ADJUSTMENT DEVICE AND METHOD OF ADJUSTING AN OPERATION MODE OF AN ELECTRONIC PRODUCT2006.1.1711/8143782029.11.2US8553153美国发明专利
416.冠捷投资IMAGE DETAIL ENHANCEMENT2006.9.2112/0884382029.6.28US8131103美国发明专利
417.冠捷投资Video System Showing Original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2006.7.1811/9957022028.2.13US8234670美国发明专利
418.冠捷投资Display System With Variable Diffuser2006.12.512/0968082027.6.23US7755827美国发明专利
419.冠捷投资PROJECTOR BASED AMBIENT LIGHTING SYSTEM2007.3.1512/2828982029.11.22US8233097美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20.冠捷投资METHOD AND DEVICE FOR DRIVING AN IMAGE DISPLAY APPARATUS2007.4.2612/3008412029.6.23US8203522美国发明专利
421.冠捷投资GAMUT ADAPTATION2007.11.1612/5150412028.10.25US8233098美国发明专利
422.冠捷投资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7.12.1412/5195282029.3.4US8228353美国发明专利
423.冠捷投资VISUAL DISPLAY SYSTEM WITH VARYING ILLUMINATION2007.12.712/5175792028.11.16US8174488美国发明专利
424.冠捷投资MULTI-PRIMARY CONVERSION2007.10.1712/4454762029.5.21US8248430美国发明专利
425.冠捷投资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12/4447332029.12.24US8274525美国发明专利
426.冠捷投资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2008.1.2112/5243792029.11.18US8339354美国发明专利
427.冠捷投资IMAGE DISPLAY APPARATUS, AND DISGUISING DEVICE2008.2.2112/5281492029.3.2US8243230美国发明专利
428.冠捷投资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LECTING ONE OF A PLURALITY OF VIDEO CHANNELS FOR VIEWINGS2008.5.512/5991122028.6.11US8613025美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29.冠捷投资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8.5.2012/6000492029.7.16US8222837美国发明专利
430.冠捷投资POWER FACTOR CONTROL CIRCUIT AND MAINS POWER SUPPLY2008.11.1912/7443362029.6.5US8248825美国发明专利
431.冠捷投资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13/1230442030.12.7US8675153美国发明专利
432.冠捷投资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13/1237932031.1.26US8702260美国发明专利
433.冠捷投资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PANEL DISPLAY PROVIDED WITH 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2009.7.2313/0555162030.6.9US8724298美国发明专利
434.冠捷投资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13/1417612030.7.10US8587204美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35.冠捷投资PRINTED CIRCUIT BOARD FOR PROVIDING AMBIENT LIGHT2011.11.1813/3211832030.10.15US8777452美国发明专利
436.冠捷投资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GENERATING A MENU DISPLAY2010.3.3013/2585182030.3.30US8856686美国发明专利
437.冠捷投资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HE STATUS OF A DEVICE2010.11.913/4986232030.12.27US8810360美国发明专利
438.冠捷投资SCHEDULING CONTENT TO BE RENDERED2011.3.813/6352562031.3.8US8776139美国发明专利
439.冠捷投资METHOD FOR CONVERTING INPUT IMAGE DATA INTO OUTPUT IMAGE DATA, IMAGE CONVERSION UNIT FOR CONVERTING INPUT IMAGE DATA INTO OUTPUT IMAGE DATA, IMAGE PROCESSING APPARATUS, DISPLAY DEVICE2012.1.213/9783512032.2.1US9031346美国发明专利
440.TP Vision Holding B.V.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1156/CHENP/20042022.11.13246075印度发明专利
441.TP Vision Holding B.V.VIDEO SYSTEM SHOWING ORIGINAL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2006.7.18303/CHENP/20082026.7.18267930印度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42.TP Vision Holding B.V.SYSTEM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SEGMENTATION-BASED ENHANCEMENTS OF A VIDEO IMAGE2002.3.1310.2002.70161712022.3.13KR853954B韩国发明专利
443.TP Vision Holding B.V.AUTOMATIC VIEWING HISTORY BASED TELEVISION CONTROL SYSTEM2002.9.2610.2004.70062262022.9.26KR10-864193B韩国发明专利
444.TP Vision Holding B.V.ENHANCED CONTENT RESOLUTION METHOD2002.11.1310.2004.70081012022.11.13KR10-0935595B韩国发明专利
445.TP Vision Holding B.V.NON-LINEAR PICTURE PROCESSING2003.7.1010.2005.70007482023.7.10KR10-1025174B韩国发明专利
446.TP Vision Holding B.V.Television system with controlled tuning2003.9.1810.2005.70060042023.9.18KR10-0987657B韩国发明专利
447.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TRANSFORMATIO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2005.1.510.2006.70132912025.1.5KR10-1044709B韩国发明专利
448.TP Vision Holding B.V.AMBIENT LIGHT SCRIPT COMMAND ENCODING2005.1.510.2006.70133622025.1.5KR10-1123194B韩国发明专利
449.TP Vision Holding B.V.MOTION ADAPTIVE AMBIENT LIGHTING2007.2.2610.2008.70237242027.2.26KR10-1411962B韩国发明专利
450.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DEVICE FOR DRIVING AN IMAGE DISPLAY APPARATUS2007.4.2610.2008.70303962027.4.26KR10-1469537韩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51.TP Vision Holding B.V.ADAPTIVE RENDERING OF VIDEO CONTENT BASED ON ADDITIONAL FRAMES OF CONTENT2007.3.2910.2008.70266562027.3.29KR10-1465459韩国发明专利
452.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LECTING ONE OF A PLURALITY OF VIDEO CHANNELS FOR VIEWING2008.5.510.2009.70253452028.5.5KR10-1453752韩国发明专利
453.TP Vision Holding B.V.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FOR MULTIPRIMARY DISPLAY2008.11.410.2010.70122972028.11.4KR10-1482541韩国发明专利
454.TP Vision Holding B.V.MOTION ADAPTIVE AMBIENT LIGHTING2007.2.2620081388862027.2.262415519俄罗斯发明专利
455.TP Vision Holding B.V.A COLOR MAPPING METHOD2007.10.520091176032027.10.52460153俄罗斯发明专利
456.TP Vision Holding B.V.A CONDITIONAL ACCESS SYSTEM2008.2.1820091350532028.2.182477572俄罗斯发明专利
457.TP Vision Holding B.V.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DIODE ARRAY OF THE DISPLAY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2009.10.120111184322029.10.12516284俄罗斯发明专利
458.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2009.10.1220111196332029.10.122512123俄罗斯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59.TP Vision Holding B.V.DYNAMIC SWITCHING BETWEEN DIGITAL TV SERVICES2009.8.1720111107322029.8.172533193俄罗斯发明专利
460.TP Vision Holding B.V.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20111308212029.12.182528947俄罗斯发明专利
461.TP Vision Holding B.V.PRINTED CIRCUIT BOARD FOR PROVIDING AMBIENT LIGHT2010.5.520111520012030.5.52561148俄罗斯发明专利
462.TP Vision Holding B.V.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SETTINGS OF A DEVICE FOR PLAYBACK OF A CONTENT ITEM2010.10.2520121233842030.10.252554070俄罗斯发明专利
463.TP Vision Holding B.V.CONTROLLING ACCESS OF A USER TO MEDIA CONTENT2011.5.1820121561722031.5.182554122俄罗斯发明专利
464.冠捷投资Supplementary Visual Display System2004.12.202006.5446732024.12.20JP4606420日本发明专利
465.冠捷投资SPARKLE PROCESSING2006.1.202007.5527712026.1.20JP5116487日本发明专利
466.冠捷投资邻近度侦测方法2016.12.2015/3846842036.12.20US9730049B1美国发明专利
467.冠捷投资WEARABLE DEVICE CAPABLE OF DISPLAYING INFORMATION ASSOCIATED WITH A MULTIMEDIA SYSTEM2017.1.3015/4195312037.1.30US10063908B2美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68.冠捷投资METHOD FOR CONTROLLING LIGHT PRESENTATION OF A LIGHT SYSTEM DURING PLAYBACK OF A MULTIMEDIA PROGRAM2017.8.2815/6884562037.8.28US9949353B1美国发明专利
469.冠捷投资METHOD AND SYSTEM FOR UPDATING A SOFTWARE PROGRAM INSTALLED IN AN ELECTRONIC DEVICE2018.2.515/8884232038.3.26US10514902B2美国发明专利
470.冠捷投资METHOD FOR NOTIFYING A USER OF A TELEVISION TO SAVE POWER CONSUMPTION BY MULTIPLE MULTIMEDIA DEVICES CONNECTED TO THE TELEVISION2018.8.1716/1041622038.8.17US10341598B1美国发明专利
471.冠捷投资电视系统及控制电视系统的方法2018.12.1016/2152812038.12.10US10499107B1美国发明专利
472.冠捷投资METHOD AND SYSTEM FOR AUTOMATICALLY CONTROLLING AUDIO OUTPUT OF A TELEVISION DEVICE BASED ON AMBIENT NOISE2019.8.616/5335362039.8.6US10664228B1美国发明专利
473.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BLUETOOTH SPEAKER2015.6.229/5289202031.8.2USD762621S美国外观设计
474.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Wireless SPEAKER2015.12.2829/5497362032.8.8USD793993S美国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75.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CHARGING STAND2016.3.329/5568702032.7.4USD791072S美国外观设计
476.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CHARGING STAND2016.3.329/5568692032.6.6USD788699S美国外观设计
477.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MUSHROOM FORM EAR TIP2015.7.829/5326352031.7.5USD760905S美国外观设计
478.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Portable Bluetooth Speaker2015.11.1729/5459072033.1.9USD807320S美国外观设计
479.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PORTABLE BLUETOOTH SPEAKER2015.7.2429/5340852031.8.2USD762619S美国外观设计
480.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PEAKER2015.7.2429/5340472031.9.27USD767535S美国外观设计
481.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PEAKER2015.7.2429/5340502032.3.28USD782444S美国外观设计
482.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PEAKER2015.7.2429/5340532032.3.21USD781819S美国外观设计
483.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PEAKER STAND2015.7.2429/5340592032.4.4USD783000S美国外观设计
484.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TELEPHONE BASE2016.4.1529/5614072033.3.6USD812031S美国外观设计
485.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TELEPHONE HANDSET2016.4.1529/5614032032.8.8USD793987S美国外观设计
486.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TREE FORM EAR TIP2015.7.829/5326362031.10.11USD768860S美国外观设计
487.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WIRELESS SPEAKER BOX2015.7.2429/5340562031.11.15USD771593S美国外观设计
488.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ystem and method for enhancing virtual audio height perception2015.9.914/8488792035.12.10US9930469B2美国发明专利
489.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Device for and method of generating a vibration source-driving-signal (Vibration signal generation algorithm)2008.5.612/0927122029.9.5US8175302B2美国发明专利
490.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MART SPEAKERS2005.3.810/5271172024.6.8US7379552B2美国发明专利
491.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HEADPHONE2004.8.3110/5062862023.8.18US7110563B2美国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492.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Audio signal processing device (SIGNAL DEP. INCR. SOUND)2000.12.2009/7419172023.9.7US7054816B2美国发明专利
493.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METHOD AND DEVICE FOR UPGRADING SOFTWARE IN A CONSUMER PRODUCT2009.2.2412/4385852030.10.8US8826259B2美国发明专利
494.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AUDIO SYSTEM AND METHOD OF OPERATION THEREFOR2011.1.2413/0554872031.4.5US8755531B2美国发明专利
495.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INFRA BASS2001.4.2509/8419582023.9.15US6961435B2美国发明专利
496.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TWO-WAY AUDIO SPEAKER ARRANGEMENT (TWO-WAY AUDIO SPEAKER ARRANGEMENT)2011.4.2013/1251382031.3.6US8873787B2美国发明专利
497.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PEAKER ARRAY AND DRIVER ARRANGEMENT THEREFOR2010.8.2712/9197902029.12.6US8848951B2美国发明专利
498.冠捷显示(厦门)背光模块2012.3.613/4127942033.3.13US8608331美国发明专利
499.冠捷显示(厦门)背光模块2012.10.311012210562023.11.29M451559台湾实用新型
500.冠捷显示(厦门)背光模块及其光学透镜2012.10.171011382272035.2.12I471615台湾发明专利
501.冠捷显示(厦门)背光模块及其光学透镜2013.6.2813/9309902035.6.3US9146018美国发明专利
502.冠捷显示(厦门)双画面图像显示设备及方法2013.3.1313/7982692035.8.14US9253474美国发明专利
503.冠捷显示(厦门)无线影像传送智能遥控器2013.7.101022130802025.11.20M470455台湾实用新型
504.冠捷显示(厦门)标识发光结构2013.11.11022204652023.11.1M476286台湾实用新型
505.冠捷显示(厦门)标识发光结构2013.11.151022214152023.4.28M474107台湾实用新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06.冠捷显示(厦门)背光模组2013.8.261021303992034.10.20I486649台湾发明专利
507.冠捷显示(厦门)光学透镜2013.11.211021425002034.11.21I507738台湾发明专利
508.冠捷显示(厦门)扩散板结构与背光模块2013.11.291021437772034.7.18I518379台湾发明专利
509.冠捷显示(厦门)扩散板结构与背光模块2014.1.2814/1658232034.6.9US9182086美国发明专利
510.冠捷显示(厦门)具有音响的收合式底座2014.6.91032101282022.7.12M486912台湾实用新型
511.冠捷显示(厦门)带被动单元的电视机底座音响2014.6.271032114792025.9.8M488819台湾实用新型
512.冠捷显示(厦门)支撑装置2013.1.211022013222023.1.21M455887台湾实用新型
513.冠捷显示(厦门)支撑装置及具有支撑装置的显示器2015.5.171011175832032.5.16I526075台湾发明专利
514.冠捷显示(厦门)带多合一电路板的模组化一体式电视机2016.12.161052192402026.12.16M544743台湾实用新型
515.福建捷联液晶显示器(一)2008.12.829/3290312024.2.22D610584美国外观设计
516.福建捷联多功能显示设备2010.9.28991327652030.9.27I430219台湾发明专利
517.福建捷联液晶光源产生系统、电源转换装置、假负载电路2011.11.301001439662031.11.29I570694台湾发明专利
518.福建捷联电源转换器2012.2.211011056542032.2.20I538367台湾发明专利
519.福建捷联发光二极管灯管驱动装置2012.3.211011096912032.3.20I461108台湾发明专利
520.福建捷联液晶显示产品及其反激式电源转换装置2012.7.131011253122032.7.12I497892台湾发明专利
521.福建捷联自动贴胶机2019.1.251081028982039.1.24I675789台湾发明专利
522.福建捷联锡膏印刷机的擦拭装置及其卷收辊2018.12.251071469482038.12.24I692410台湾发明专利
523.福建捷联刮印装置2019.2.191081054092039.2.18I698350台湾发明专利
524.福建捷联取放装置2019.12.191082169352029.12.18M593402台湾实用新型
525.福建捷联锡膏罐暂存装置2019.5.91081159992039.5.8I691444台湾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26.福建捷联升降梯控制系统2020.9.211092123942030.9.20M605352台湾实用新型
527.福建捷联显示装置2020.10.61092131072030.10.5M606261台湾实用新型
528.冠捷投资显示系统及其控制方法2018.6.261071218272038.6.25I707238台湾发明专利
529.冠捷投资显示器支架之挂架小PC背挂架2019.11.211083071312034.11.20D207889台湾外观设计
530.冠捷投资触控笔2020.1.71093000792035.1.6D207893台湾外观设计
531.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71093000732035.1.6D206860台湾外观设计
532.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71093000722035.1.6D207892台湾外观设计
533.冠捷投资摄影机2020.1.101093001592035.1.9D208585台湾外观设计
534.冠捷投资支撑架2020.2.181093007482035.2.17D206684台湾外观设计
535.冠捷投资支撑架2020.2.181093007492035.2.17D206685台湾外观设计
536.冠捷投资点餐机的部分2020.3.101093012052035.3.9D208553台湾外观设计
537.冠捷投资显示器的部分2020.3.231093015182035.3.22D206667台湾外观设计
538.冠捷投资显示器的部分2020.3.231093015172035.3.22D206666台湾外观设计
539.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3.231093015162035.3.22D206665台湾外观设计
540.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3.231093015152035.3.22D206664台湾外观设计
541.冠捷投资显示器的部分2020.8.71093044432035.8.6D209103台湾外观设计
542.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1.120082641472045.11.12008264147欧盟外观设计
543.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1.60082622402045.11.6008262240欧盟外观设计
544.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1.160082702192045.11.16008270219欧盟外观设计
545.福建捷联基板载运车2019.12.181081463662039.12.17I716225台湾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46.福建捷联托盘裝置2020.10.201092137582030.10.19M606619台湾实用新型
547.冠捷投资显示装置2020.1.131091010382040.1.12I716260台湾发明专利
548.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2.41091033152040.2.3I716273台湾发明专利
549.冠捷投资显示装置2020.3.61091073952040.3.5I716291台湾发明专利
550.冠捷投资DISPLAY ASSEMBLY2020.1.2716/7736962040.1.27US10809761美国发明专利
551.冠捷投资显示装置2020.1.71093000862035.1.6D209444台湾外观设计
552.冠捷投资具有卡扣固定式发声装置的显示器2020.6.241091214842040.6.23I717297台湾发明专利
553.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8.111093044642035.8.10D210122台湾外观设计
554.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8.111093044652035.8.10D210123台湾外观设计
555.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7.221093040312035.7.21D210275台湾外观设计
556.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7.221093040302035.7.21D210274台湾外观设计
557.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7.221093040292035.7.21D210273台湾外观设计
558.冠捷投资发光散热模块的制造方法及发光散热模块2020.8.281091295162040.8.27I720931台湾发明专利
559.冠捷投资紫外线杀菌灯2020.7.101093037782035.7.9D210486台湾外观设计
560.冠捷投资扩增实境眼镜穿戴装置2020.2.271091063872040.2.26I721798台湾发明专利
561.冠捷投资曲面显示设备的制造方法2019.11.121081409522039.11.11I721641台湾发明专利
562.冠捷投资DISPLAY APPARATUS2020.4.316/8397472040.4.3US10912207美国发明专利
563.冠捷投资按键与电路板之组合2020.5.251091172962040.5.24I722907台湾发明专利
564.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9.301093055492035.9.29D210706台湾外观设计
565.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9.301093055472035.9.29D210705台湾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66.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9.301093055462035.9.29D210704台湾外观设计
567.冠捷投资双色射出美边显示器2020.4.211091132772040.4.20I724874台湾发明专利
568.冠捷投资空气清净机2020.7.101093037792035.7.9D210985台湾外观设计
569.冠捷投资METHOD AND SYSTEM FOR AUTOMATICALLY ADJUSTING DISPLAY PARAMETERS OF A DISPLAY SCREEN OF A TELEVISION DEVICE2020.3.1616/8200092040.3.16US10951852美国发明专利
570.冠捷投资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AND A METHOD OF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2009.12.185137/CHENP/20112029.12.18363033印度发明专利
571.冠捷投资显示器的部分2020.11.101093062322035.11.9D211950台湾外观设计
572.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0.191093057862035.10.18D211939台湾外观设计
573.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0.191093057872035.10.18D211940台湾外观设计
574.冠捷投资显示器的部分2020.10.191093057902035.10.18D211941台湾外观设计
575.冠捷投资显示器的部分2020.10.191093057912035.10.18D211942台湾外观设计
576.冠捷投资具有收纳装置的显示器2020.3.271091106032040.3.26I729748台湾发明专利
577.冠捷投资智能晨检机2020.10.191093057892035.10.18D212285台湾外观设计
578.冠捷投资智能晨检机2020.10.191093057882035.10.18D212284台湾外观设计
579.冠捷投资显示器2020.11.91093061872035.11.8D212308台湾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80.福建捷联升降梯控制系统2020.11.182020-0049582030.11.183230447日本实用新型
581.福建捷联线缆电连接器2021.3.291102033782031.3.28M612929台湾实用新型
582.福建捷联治具2021.2.11102012272031.1.31M612759台湾实用新型
583.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Wireless speakers2016.5.180031367122041.5.18003136712欧盟外观设计
584.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Wireless speakers2016.5.100031200622041.5.10003120062欧盟外观设计
585.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Charging devices2015.8.200027580112040.8.20002758011欧盟外观设计
586.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Earphones2015.12.210029178802040.12.21002917880欧盟外观设计
587.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Loudspeakers2015.12.180029156782040.12.18002915678欧盟外观设计
588.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Loudspeakers2015.12.150029106042040.12.15002910604欧盟外观设计
589.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Earphones2015.12.210029177812040.12.21002917781欧盟外观设计
590.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Speakers2015.3.20026439572040.3.2002643957欧盟外观设计
591.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Remote2015.2.2630201500535S2030.2.2630201500535S新加坡外观设计
592.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Earphones2015.3.1230201500624U2030.3.1230201500624U新加坡外观设计
593.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Earphones2015.3.330201500571P2030.3.330201500571P新加坡外观设计
594.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Earphones2015.3.330201500572Y2030.3.330201500572Y新加坡外观设计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申请日申请号码到期日授权号码申请国家/地区专利类型
595.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Insert2015.3.1230201500625Y2030.3.1230201500625Y新加坡外观设计
596.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Insert2015.3.1230201500626X2030.3.1230201500626X新加坡外观设计
597.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Insert2015.3.1230201500627V2030.3.1230201500627V新加坡外观设计
598.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可折迭式头戴耳机2016.6.2916107601.82024.6.29HK1218230香港外观设计

注:TPV Europe Holding B.V.于2018年对TP Vision Holding B.V.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TP Vision Holding B.V.注销,就上表中登记于TP Vision Holding B.V.名下的专利,冠捷有限拟将该等专利的权利人变更为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由于相关权利人均为冠捷有限的关联企业,变更未完成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冠捷有限境内外商标权即将到期的数量和比例,即将到期商标权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境内商标权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合计40项商标,不存在即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情形。

(二)境外商标权情况

根据圣岛智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域外商标说明函》,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合计214项在中国境外注册的注册商标。

其中9项商标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占境外注册商标数量的比例为4.21%,上述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境外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商标号到期日续展情况
1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3020643662021.10.20暂无续展计划
2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3020643842021.10.20暂无续展计划
3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3020628272021.10.19暂无续展计划
4MMD Hong Kong8551512021.7.19暂无续展计划
Holding Limited
5冠捷投资54532952021.11.25已续展完毕,专用期限续展至2031年11月25日
6嘉捷科技6932982021.12.31将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
7嘉捷科技1677362021.12.31将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
8嘉捷科技7555962021.12.31将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
9TP Vision Europe B.V.302011065827.72021.12.31将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

对于上表中第1-4项境外商标权,冠捷有限拟不再投入使用,故暂无续展计划,对其不予续展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于上表中其余商标,冠捷有限已办理完毕续展手续或将尽快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综上,冠捷有限即将到期注册商标的数量较少,占注册商标总数的比例较低,且针对拟继续使用的即将到期商标,已办理完毕续展手续或将尽快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对于少量注册商标冠捷有限拟不再投入使用,故无续展计划。上述商标权的到期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补充披露专利权、商标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更名手续的进展、预计办毕期限、对本次交易和冠捷有限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因冠捷有限子公司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更名为为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视听”),其专利权、商标权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履行更名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视听相关知识产权的更名手续均

已完成。上述已更名知识产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权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
1.冠捷视听ZL201921599712.4一种环境渲染系统实用新型2019.9.24
2.冠捷视听ZL201930210905.5多媒体播放器(Philips M8 10.1)外观设计2019.4.30
3.冠捷视听ZL201930037768.X耳机(SHE2405)外观设计2019.1.23
4.冠捷视听ZL201930038414.7耳机(SHE2305)外观设计2019.1.23
5.冠捷视听ZL201930038416.6耳机(PRO6305)外观设计2019.1.23
6.冠捷视听ZL201920094215.2一种移动紫外线消毒耳机盒实用新型2019.1.21
7.冠捷视听ZL201821962367.1多方式组合音箱实用新型2018.11.26
8.冠捷视听ZL201730501579.4手机(X596)外观设计2017.10.20
9.冠捷视听ZL201730501580.7手机(E331)外观设计2017.10.20
10.冠捷视听ZL201410655235.4一种照片的预览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14.11.17
11.冠捷视听ZL201410190394.1一种通过检测噪音来选择拒接电话的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14.5.7
12.冠捷视听ZL201410184924.1一种移动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和移动终端发明专利2014.5.4
13.冠捷视听ZL201410149484.6一种移动终端解锁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14.4.14
14.冠捷视听ZL201410020305.9一种手机陌生来电来源预测方法、系统及手机终端发明专利2014.1.16
15.冠捷视听ZL201410010707.0一种网页浏览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发明专利2014.1.9
16.冠捷视听ZL201310728489.X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监听方法以及装置发明专利2013.12.25
17.冠捷视听ZL201310700168.9一种在移动终端上实现助听器功能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2013.12.18
18.冠捷视听ZL201310675014.9一种摄像头及电子设备发明专利2013.12.11
19.冠捷视听ZL201310659935.6一种快速启动和切换应用程序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2013.12.9
20.冠捷视听ZL201310660048.0电容式触摸屏及应用该电容式触摸屏的终端发明专利2013.12.9
21.冠捷视听ZL201310656582.4一种防止误触发触摸按键的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发明专利2013.12.6
22.冠捷视听ZL201310456909.3转换通讯录的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13.9.29
23.冠捷视听ZL201310439904.X一种物理音腔以及电子设备终端后盖发明专利2013.9.24
24.冠捷视听ZL201010570835.2通过虚拟办法实现多卡多发明专利2010.12.2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
待手机功能的系统及方法
25.冠捷视听ZL201210399101.1一种基于NFC的智能教育学习系统发明专利2012.10.19

(二)商标权

序号注册人申请号类别有效期
1.冠捷视听1801364392016年11月14日至2026年11月13日
2.冠捷视听1801359092017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3日
3.冠捷视听163807239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4.冠捷视听163807229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5.冠捷视听133564409201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6日
6.冠捷视听578702292020年8月21日至2030年8月20日
7.冠捷视听550672092020年3月7日至2030年3月6日
8.冠捷视听550671992020年3月7日至2030年3月6日

(三)软件著作权

序号著作权人登记号软件名称登记批准日期
1.冠捷视听2020SR1199097Philips Headphones App软件2020.10.20
2.冠捷视听2020SR0793748小菲守护IOS版软件2020.7.20
3.冠捷视听2020SR0794701小菲守护Android版软件2020.7.20
4.冠捷视听2017SR639599飞利浦远程协助软件2017.11.21
5.冠捷视听2012SR003316PHILIPS F718手机软件2012.1.16
6.冠捷视听2012SR002195PHILIPS V816手机软件2012.1.12

综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视听相关知识产权的更名手续均已完成,对本次交易和冠捷有限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冠捷有限主要资产、负债及权属情况”之“(四)知识产权情况”之“1、专利”、“2、注册商标”及“7、冠捷视听相关知识产权更名手续进展”补充披露。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冠捷有限拥有的专利权均为自主研发形成,冠捷有限将产品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未进行资本化,研发过程中所申请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并没有按相应的研发支出入账,因此冠捷有限的专利权账面值为0;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合计511项专利;其中,1项名称为“一种电视机和改变设备外观的方法”的专利(专利号:

01804774.2)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占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总数的0.2%,该项专利已不在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中实际使用、不属于冠捷有限的重要专利,保护期届满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1年6月30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合计598项在境外注册的专利,该等境外专利不存在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情形;

3、冠捷有限境内外即将到期注册商标的数量较少,占注册商标总数的比例较低,且针对拟继续使用的即将到期商标,已办理完毕续展手续或将尽快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对于少量注册商标冠捷有限拟不再投入使用,故无续展计划。上述商标权的到期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因冠捷有限子公司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更名为为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视听”),其专利权、商标权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履行更名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视听相关知识产权的更名手续均已完成,对本次交易和冠捷有限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22、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共有25家境内子公司,49家境外子公司。重组报告书“冠捷科技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部分仅披露冠捷国际、冠捷投资、TPVEurope Holding B.V.和福建捷联四家子公司基本情况。请你公司: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相关要求,完整披露标的资产主要下属企业的相关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该经营性资产的下属企业构成该经营性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应参照上述要求披露该下属企业的相关信息。”据此标准,原重组报告书已于“冠捷有限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章节披露了四家子公司冠捷国际、冠捷投资、TPVEurope Holding B.V.及福建捷联的基本情况。为更加全面披露冠捷有限子公司相关信息,拟进一步披露相关指标占比超10%的子公司基本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冠捷有限下属子公司中,除上述已披露基本情况的四家子公司外,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冠捷有限同期相应项目的1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包括冠捷显示(厦门)、TP Vision Europe B.V以及冠捷显示(武汉),其基本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冠捷显示(厦门)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6日
成立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宣建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91290218Y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号
经营范围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质检技术服务。

2、历史沿革

(1)2006年12月,设立

2006年12月26日,2006年12月26日,厦门市外商投资局作出同意冠捷显示(厦门)设立的批复(厦外资审[2006]920号);同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向冠捷显示(厦门)核发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厦外资字[2006]0569号)。2006年12月26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冠捷显示(厦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冠捷显示(厦门)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冠捷投资2,500.00-100%
合计2,500.00-100%

(2)2009年3月,实缴出资

2009年3月23日,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华茂验字[2009]第5014号),截至2009年3月12日,冠捷显示(厦门)已收到冠捷投资汇入资本金2,500万美元。本次出资到位后,冠捷显示(厦门)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冠捷投资2,500.002,500.00100%
合计2,500.002,500.001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冠捷显示(厦门)注册资本为2,500.00万美元,全部由冠捷投资持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显示(厦门)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冠捷显示(厦门)主要从事电视的生产、销售及研发,开展代工及自有品牌业务,其客户遍布全球。报告期内,冠捷显示(厦门)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冠捷显示(厦门)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冠捷有限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100%

冠捷显示(厦门)

100%

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688,684.35567,617.32531,567.72
总负债547,225.97431,943.15400,749.13
净资产141,458.38135,674.17130,818.59
利润表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739,545.231,212,186.641,147,257.48
净利润7,441.7913,927.256,693.85

2020年冠捷显示(厦门)净利润度较上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2020年毛利率较高的大尺寸和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提升,从而导致毛利率增长。

6、股权情况说明和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显示(厦门)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冠捷显示(厦门)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二)TP Vision Europe B.V

1、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TP Vision Europe B.V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2日
成立地点荷兰阿姆斯特丹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本18,000欧元
董事Nico Vernieuwe
注册号53045394
注册地址Prins Bernhardplein 200, 1097JB Amsterdam

2、历史沿革

TPV Europe Holding B.V.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11年,设立

2011年6月22日,TP Vision Europe B.V.设立,设立时的名称为“TP VisionNetherlands B.V.”,其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180100.00
合计180100.00

(2)2012年,股份转让

2012年3月30日,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将其持有的TP VisionNetherlands B.V. 180股股份转让给TPV Europe Holding B.V.。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TP Vision Netherlands B.V.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TPV Europe Holding B.V.180100.00
合计180100.00

(3)2014年,公司名称变更

2014年2月1日,TP Vision Netherlands B.V.的名称变更为“TP Vision EuropeB.V.”。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TP Vision Europe B.V.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TPV Europe Holding B.V.180100.00
合计180100.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TP Vision Europe B.V.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TP Vision Europe B.V.主要从事飞利浦品牌电视在欧洲的销售业务。报告期内,TP Vision Europe B.V.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TP Vision Europe B.V.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7,273.45317,717.71316,111.47
总负债345,147.10463,308.41490,477.99
净资产-117,873.65-145,590.70-174,366.52
利润表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456,825.07896,567.42820,583.72
净利润22,193.9730,133.5237,237.06

TP Vision Europe B.V. 2020年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因2020年加大欧洲区电视业务营销投入,从而导致销售费用上升。

6、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TP Vision Europe B.V.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三)冠捷显示(武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成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宣建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61234290U
注册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11号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电视机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

2、历史沿革

(1)2004年6月,设立

2004年6月10日,武汉市外商投资办公室作出同意冠捷显示(武汉)设立的批复(武外资办[2004]66号);2004年6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向冠捷显示(武汉)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武外资办字[2004]0066号)。

2004年6月11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登记核准通知书,并向冠捷显示(武汉)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冠捷显示(武汉)设立时出资情况如下:

件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冠捷投资1,200.00-100.00
合计1,200.00-100.00

(2)2004年9月,实缴出资

2004年9月27日,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4)鑫融WYZ字第049号),截至2004年9月21日,冠捷显示(武汉)全部注册资本已实缴完毕。本次出资到位后,冠捷显示(武汉)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冠捷投资1,200.001,200.00100.00
合计1,200.001,200.00100.00

(3)2012年5月,吸收合并冠捷光电

2012年2月1日,冠捷显示(武汉)与冠捷光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光电”)签署《公司合并协议》,同意由冠捷显示(武汉)吸收合并冠捷光电。冠捷光电由冠捷投资持有100%股权。

2012年2月1日,冠捷显示(武汉)作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冠捷显示(武汉)与冠捷光电合并,投资总额增至4,970万美元,并将注册资本增至2,700万美元。本次合并以换股方式进行。

2012年3月31日,武汉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冠捷光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批复》(武商务[2012]130号),同意本次吸收合并。

2012年4月16日,武汉正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武正兴验字[2012]第01010号),验证被吸收的冠捷光电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500万美元,故吸收合并冠捷光电后,冠捷显示(武汉)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实收资本为2,700万美元,由冠捷投资100%缴纳完毕。

2012年4月16日,冠捷显示(武汉)取得武汉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武商务[2012]130号);2012年5月2日,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冠捷显示(武汉)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合并后冠捷显示(武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冠捷投资2,700.002,700.00100%
合计2,700.002,700.001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冠捷显示(武汉)注册资本为2,700.00万美元,全部由冠捷投资持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显示(武汉)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冠捷显示(武汉)主要从事显示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从事代工及自有品牌业务,其客户遍布全球。报告期内,冠捷显示(武汉)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冠捷显示(武汉)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冠捷有限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100%

冠捷显示(武汉)

100%

资产负债表项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303,491.29365,103.73267,827.62
总负债150,545.15215,760.02131,649.79
净资产152,946.13149,343.71136,177.83
利润表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455,858.33743,803.30673,958.44
净利润6,441.3623,106.628,372.05

冠捷显示(武汉)2020年度净利润较上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2020年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从而导致毛利率增长。

6、股权情况说明和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显示(武汉)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冠捷显示(武汉)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二、补充披露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冠捷有限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之“(五)冠捷显示(厦门)”、“(六)TP Vision Europe B.V”、“(七)冠捷显示(武汉)”补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冠捷有限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冠捷有限同期相应项目的1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包括冠捷国际、冠捷投资、TPV Europe Holding B.V.、福建捷联、冠捷显示(厦门)、TP Vision Europe B.V以及冠捷显示(武汉)。上述公司基本情况已于重组报告书披露。

23、申请文件显示,部分主体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本次重组交易进程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登记填报和买卖股票等情况,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2)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逐笔核查敏感期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

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本次重组交易进程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登记填报和买卖股票等情况,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

上市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责任和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管理采取如下措施:

1、为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就本次交易参与商讨的知情人员仅限于本次交易各方的必要核心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

2、在本次交易的筹划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当时适用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并根据交易的实际进展,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已在该等文件上签名确认。

3、上市公司已分别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4、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持续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内幕信息管理具体措施,并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5、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深交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上传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时间备注
12020.09.04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停牌前
22020.09.15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前
32021.03.11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前

6、上市公司在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取得了中证登深圳提供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7、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就其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其中,针对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机构及人员,获取其出具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开展访谈,就具体交易的情形进行核查与确认。

(三)本次重组交易进程

1、本次交易的重要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备注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2020年9月7日,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阶段2020年9月1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当日向深交所递交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文件。2020年9月16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预案及其相关文件。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复牌2020年9月16日,上市公司复牌。
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阶段2021年3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当日向深交所递交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文件。2021年3月15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及其相关文件。
时间节点备注
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披露阶段2021年4月3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文件。2021年4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17日发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交易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出具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议题和决议形成交易进程备忘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地点交易阶段方式主要内容
12020.09.07上市公司323会议室筹划商讨现场讨论讨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预案、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等事项
22021.01.15中国电子607会议室筹划商讨现场讨论讨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交易方案、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等事项
32021.02.19中国电子607会议室筹划商讨现场讨论讨论关于本次重组中审计、评估和法律相关事项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登记填报和买卖股票等情况

1、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因筹划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于2020年9月5日发布公告确认上市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其股票于2020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6个月至《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日止,即2020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2、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以下简称“相关当事人”)

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相关知情人员;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在本次重组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

(7)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3、登记填报情况和买卖股票等情况

登记填报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一、结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本次重组交易进程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登记填报和买卖股票等情况,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之“(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持有及变更查询结果以及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上述期限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000727.SZ)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相关自然人,上市公司前党委副书记、前纪委书记张浙源、上市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孙亚的父亲孙孝友、时任冠捷有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郭镇、时任冠捷有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邓文韬的配偶钱锐及交易对方产业工程监事牛广洲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张浙源2021-03-0412,30012,300买入
2021-03-096,50018,800买入
2021-03-155,30024,100买入
孙孝友2020-05-143,0003,000买入
2020-05-152,0005,000买入
2020-05-19-3,0002,000卖出
2020-05-21-2,0000卖出
郭镇2020-06-29100,000100,000买入
2020-07-01-100,0000卖出
钱锐2020-07-16200200买入
牛广洲2021-02-261,9001,900买入
2021-03-015002,400买入
2021-03-039,80012,200买入
2021-03-05-12,100100卖出

(2)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结余股数(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1,816,7001,983,5006,947
信用融券专户000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000

在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上市公司股票1,816,700股,卖出上市公司股票1,983,500股;信用融券专户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截至自查期末,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票6,947股,信用融券专户账户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相关制度的严格及有效执行。上市公司已分别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签订

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及时的登记与管理。因此,上市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二、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逐笔核查敏感期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

(一)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1、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充分、严格、规范的保密制度及保密措施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上市公司与前述中介机构及时地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督促各方遵守保密义务。

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方亦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充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对本次交易的所有相关文件、会议安排等均执行专人负责,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确保信息保密,对本次交易所有项目成员加强保密意识与保密制度培训。

2、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128号文》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根据《128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20.00%,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波动水平标准。

同时,就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已经下述手段进行充分核查及举证:

(1)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深交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上传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时间备注
12020.09.04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停牌前
22020.09.15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前
32021.03.11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前

(2)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请核查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记录

序号核查时间核查期间备注
12021年3月19日2020年3月4日-2021年3月15日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阶段

(3)对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履行了内幕交易核查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就其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其中,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机构及人员出具了相关承诺或说明文件,就该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充分、严格、规范的保密制度及保密措施,上市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或不当泄露的情形。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深交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请核查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记录。本次交易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对其在自查期间是否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自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就其买卖

行为出具了相关承诺或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人员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访谈。因此,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二)逐笔核查敏感期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1、张浙源

(1)该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备注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张浙源上市公司前党委副书记、前纪委书记2021-03-0412,30012,300买入
2021-03-096,50018,800买入
2021-03-155,30024,100买入

(2)本次交易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之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相关当事人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

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

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交叉核对,分析相关当事人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张浙源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张浙源承诺:“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上述股票交易均系本人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经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

综上所述,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2、孙孝友

(1)该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备注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孙孝友上市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孙亚的父亲2020-05-143,0003,000买入
2020-05-152,0005,000买入
2020-05-19-3,0002,000卖出
2020-05-21-2,0000卖出

(2)本次交易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之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相关当事人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

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

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交叉核对,分析相关当事人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孙亚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孙孝友出具的《关于交易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与确认函》:

孙亚承诺:“孙孝友为本人的父亲,本人不存在向其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委托或建议他人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孙孝友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

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或其他途径得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其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孙孝友说明:“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近亲属或其他途径得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综上所述,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3、郭镇

(1)该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备注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郭镇时任冠捷有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020-06-29100,000100,000买入
2020-07-01-100,0000卖出

(2)本次交易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之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相关当事人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

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

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交叉核对,分析相关当事人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根据郭镇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郭镇承诺:“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上述股票交易均系本人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经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

综上所述,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4、钱锐

(1)该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备注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钱锐时任冠捷有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邓文韬的配偶2020-07-16200200买入

(2)本次交易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之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相关当事人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

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

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交叉核对,分析相关当事人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根据邓文韬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钱锐出具的《关于交易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与确认函》:

邓文韬承诺:“钱锐为本人的妻子,本人不存在向其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委托或建议他人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钱锐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或其他途径得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其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钱锐说明:“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近亲属或其他途径得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5、牛广洲

(1)该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备注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牛广洲交易对方产业工程2021-02-261,9001,900买入
姓名备注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监事2021-03-015002,400买入
2021-03-039,80012,200买入
2021-03-05-12,100100卖出

(2)本次交易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之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相关当事人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

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

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交叉核对,分析相关当事人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根据牛广洲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牛广洲承诺:

“1、进行上述买卖华东科技股票的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立。

2、本人作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产业工程的挂职监事而被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范围。作为产业工程挂职监事期间,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筹划或决策,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本人于2020年10月调任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3月4日因产业工程通知首次知悉本人仍担任产业工程挂职监事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3、本人在自查期间(2020年3月4日-2021年3月15日)买卖华东科技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及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4、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

5、为尽可能消除由于本人认识偏差而导致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疏忽操作造成的影响,本人承诺,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东科技股票所得的全部收益,本人将全额上缴给华东科技。

6、本人承诺所披露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出具的收款回单显示,牛广洲已于2021年4月8日将其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款2,423.58元上缴至上市公司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账户名称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结余股数(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1,816,7001,983,5006,947
信用融券专户000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000

在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上市公司股票1,816,700股,卖出上市公司股票1,983,500股;信用融券专户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截至自查期末,中信证

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票6,947股,信用融券专户账户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2)本次交易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之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已就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中信证券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

②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交叉核对,分析相关当事人股票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说明》。

中信证券在上述期间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账户持有和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均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决策,属于中信证券相关业务部门和机构的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项目无任何关联。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自查期间,中信证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中信证券就上述股票交易事项出具说明和承诺:“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除上述相关机构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综上所述,经逐笔核查敏感期交易,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

(三)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

1、加强本次交易信息的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上市公司通过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围,与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时签署保密协议及严格保管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等措施严格管理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同时上市公司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评估机构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持续更新登记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5日和2021年3月11日向深交所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申报,全面落实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2、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为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自筹划本次重组起,本次交易参与商讨的知情人员仅限于本次交易各方的必要核心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向深交所申请于2020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整体上,参与筹划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较小。

3、及时申请股票停牌、进行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向深交所申请于2020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披露了停牌事由及本次交易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且进行了必要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已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股票买卖核查情况”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已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及时登记;同时,上市公司亦与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督促各方遵守保密义务;上市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2、经核查,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上市公司已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

24、申请文件存在多处未按《26号准则》等相关规定披露的情形,且针对前期交易所问询相关内容未及时更新。请独立财务顾问勤勉尽责、仔细对照我会相关规定自查申报文件内容与格式,通读全文修改错漏,认真查找执业质量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回复:

一、自查后补充披露及修改错漏情况

经独立财务顾问自查,独立财务顾问已针对前期交易所问询相关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已仔细对照《26号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未按要求披露

的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全面排查了错漏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自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独立财务顾问已加强对《26号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学习和理解;

2、独立财务顾问已针对前期交易所问询相关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

3、独立财务顾问已仔细对照《26号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申报文件内容与格式进行了全面自查,对未按要求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对申报文件全文进行了通读并全面排查了错漏情况;

4、独立财务顾问已认真查找、分析、总结执业质量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已进行规范和整改。

25、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申请文件中多处引用境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的事项进行复核,明确说明是否认可境外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和结论,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我会和行业协会的规定。

回复: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多个境外国家及地区,故聘请当地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律师均系中国电子按照内部程序评标选任,其均为在相关司法管辖区域具备相应资质的执业律师,有资格就相关司法管辖区域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复核了相关文件中引用境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的事项,履行的复核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查阅标的公司向境外律师提供的资料,包括冠捷有限下属境外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诉讼文件、重要资产权属证明、冠捷有限境外上市期间公告等文件;(2)针对冠捷有限控制权变动、境外子公司主要诉讼、境外知识产权情况等访谈相关人员;(3)获取冠捷有限针对境外重要子公司主要诉讼仲裁、股权结构等情况出具的说明。

独立财务顾问认可境外律师的核查意见和结论,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行业协会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马 尧
财务顾问主办人:
何 洋施梦菡张 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