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一次监事会于2021年10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0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以协议转让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表决该项议案时进行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关于与Unity CMC Holdings Limited合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合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四、《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给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I Limited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关联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吴春芳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吴春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