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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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
7-9月 | 1-9月 | 7-9月 | 1-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 约4,499万元 | 盈利: 约19,578万元 | 盈利: 6,556.67万元 | 盈利: 13,934.55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 约4,653万元 | 盈利: 约18,705万元 | 盈利: 6,841.18万元 | 盈利: 14,813.62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 约0.0308元/股 | 盈利: 约0.1342元/股 | 盈利: 0.0449元/股 | 盈利: 0.0955元/股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
年同期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1.铁路运量较2020年同期增长约21%,运输收入和利润相应增长。
2.2021年6月,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收到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退回预付工程款1,683万元;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在金凤区法院调解下,与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在扣减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转让债权183.28万元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向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88.22万元。依据款项收付事实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以前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坏账准备转回。2021年8月,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机关城建税退款154.70万元。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退税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共增加前三季度利润2,020.98万元。
关于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详细情况请参阅2017年4月8日、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
据将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