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11-08-0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 O 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1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教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幕。
2、宣读会议须知。
3、宣读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6、与会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股东发言
8、清点表决票,宣布表决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11、宣布会议闭幕,散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
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
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
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
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
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
加以拒绝或制止。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后,公
司真诚地希望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式沟通交流,并欢迎各位股东关
心和支持宝胜股份的经营发展。
       四、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其中第 2、3 两项议案
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1)请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不选或
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选择方式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空格中打“√”为准;
    (3)请在“投票人签字”处签名;
   2、对第 1 项议案,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
受托人投票。
    3、对第 2 项议案,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
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选董事总人数(3 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其
所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但每位股东
所投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4、对第 3 项议案,系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每位股东所拥有
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选股东代表监事总人数(2 人)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用其所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
人,但每位股东所投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5、股东大会在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过程中,按确定的应选
董事(监事)人数和得票多少,选举产生当选董事(监事)。当选董事(监事)
不足应选董事(监事)人数时,则大会在余下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中进行第二
轮投票选举。第二轮选举仍未足额产生董事(监事)时,公司将在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之后的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缺额董事(监事)。
   6、在主持人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进
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
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
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六、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监票小组由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和 1 名律师组成,总监票人 1
名,由公司监事担任;监票人 2 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律师
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
当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
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2、表决结果: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本次大会的第 1 项议案由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第 2、3 两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
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4、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七、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现由 11 名董事组成,为了进一步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
精干高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11 名减少至 9 名,据此需要对《公司章程》作
如下修改: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现任董事夏礼诚先生因退休原因、公司现任董事吕家国先生、唐崇健先
生和翟立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请
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在上述 4 名董事辞职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还有董
事 6 名,其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
    根据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公司需要增
选 3 名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杨泽元先生、邵文林先生和胡正明先生
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
    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详见附件 2),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提名人关于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事项的专项说明
见附件 3。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
    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1: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泽元: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宝胜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曾任宝应县招商局、中小企业局局长、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经济贸易局局长。杨泽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邵文林:男,1968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现任宝胜股份副总裁。曾任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科技术员、销售处
副处长、处长、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邵文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