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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1-08-0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作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
告期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全资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贵州江口县
支行借款 5,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2,500 万元借款期限从 2007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3,000 万元借款期限从 2009 年 3 月 19 日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经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
日起 2 年。该子公司已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归还借款 1,000 万元。
    全资子公司庐山三叠泉缆车有限公司向九江市商业银行庐山支行借款 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从 2008 年 4 月 8 日至 2011 年 4 月 7 日;
另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从 2009 年 12 月 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该子公司已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归还借款 1,00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8%。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三)独立意见
    1、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较规范,没有利用控股地位直接或间接
占用公司资金。
    3、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均未到保证期间,也没有迹象显示担保可
能承担偿债风险。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龙平 田侃      冯果
                                             201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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