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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8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8%)。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17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17,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7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小头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钟小头集中竞价2021年9月16日6.902,0000.0008%
集中竞价2021年9月24日6.8535,3000.0138%
合计37,3000.014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钟小头无限售条件股份19,320,0807.5469%19,282,7807.5323%

二、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钟小头
住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山居D区36号
权益变动时间2017年7月20日—2021年9月30日
股票简称跃岭股份股票代码002725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2017.07.20500,0000.3125% [注1]
2018.11.23480,0000.1875% [注2]
2019.06.181,830,2200.7149%
2019.06.19669,7000.2616%
2019.09.202,500,0000.9766%
2021.09.162,0000.0008%
2021.09.2435,3000.0138%
合 计6,017,2202.4677%
注1: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钟小头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15年5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总股本增加至160,000,000股。 注2:2018年5月9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总股本增加至256,00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钟小头合计持有股份10,000,00010%19,282,7807.53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282,7807.5323%
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0,0001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限制锁定。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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