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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2021-04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8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平潭兴杭旌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杭投资”)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市后持有公司股份14,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8%)的股东兴杭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2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上兴杭投资出具的《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平潭兴杭旌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80,0004.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兴杭投资本次预计减持总数量合计不超过14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8%。

4、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兴杭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减持的承诺

兴杭投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存在减持的可能性,如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如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减持后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如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出让方或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如有)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上述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上述承诺同样适用于本企业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减持股份的情形。

(4)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截至目前,兴杭投资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兴杭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兴杭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兴杭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兴杭投资出具的《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

特此告知。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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