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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会计师回复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156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01074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电池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1〕337号)。因恒威电池公司补充了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问询函》之15、关于信息披露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全面核查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和执业质量,并对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一)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披露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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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披露了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44,517.3941,764.2435,415.1632,85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9,342.9735,107.8530,358.0229,109.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1.62%16.2114.3611.42
营业收入(万元)24,134.9648,573.3532,201.3931,635.49
净利润(万元)4,248.349,584.116,484.575,93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248.349,584.116,484.575,939.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005.559,015.095,877.505,736.23
基本每股收益(元)0.561.270.86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0.561.270.86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130.1720.322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05.949,313.206,591.326,130.75
现金分红(万元)-5,850.005,250.002,25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673.543.723.77

万元、31,432.55万元、31,925.49万元和18,147.78万元。其中,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27,849.12万元、27,564.93万元、27,196.43万元及14,002.4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8%、87.70%、85.19%及77.16%,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3,710.36万元、3,724.68万元、4,521.91万元及3,893.2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69%、11.85%、14.16%及

21.45%。(2)发行人主要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贴牌生产服务,由贸易部门业务人员通过展会、网络、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并进行产品推广,客户进行质量验厂、社会责任验厂及反恐验厂等,签署相关合作框架协议。发行人主要以FOB模式进行外销,国外客户主要为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知名品牌运营商及大型贸易商;国内客户主要为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该等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主要用于对外出口。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存在少量佣金。请发行人:(1)对比行业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2)披露报告期内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变动不大,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3)披露锌锰电池的销售模式认为直销还是经销,披露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贸易商等不同类别客户的客户获取方式、获取成本、与报告期新增客户匹配关系;(4)披露报告期内销售佣金的交易模式,包括涉及的主要客户名称、客户类型、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及其占比的合理性、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的背景、与发行人、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区分国内、国外,披露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的收入金额、占比;(6)披露国内贸易商客户相关销售模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结合与贸易商签署的相关合同,披露与贸易商的交易认定为买断还是代理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未将与贸易商之间交易认定为经销商模式的主要依据;(8)对比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交易模式,披露贸易商模式下发行人与贸易商在客户获取、价格约定、产品交付、资金结算、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交易模式存在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是否存在贸易商客户交易定价低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情形;(9)披露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交易模式和贸易商交易模式下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及其合理性;(10)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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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成新率较低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超过100%的合理性;(11)披露主要产品碳性电池2017年到2019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12)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情形,如存在,请披露报告期内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背景、金额、外购单价及其合理性、外购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及其结存情况、外购产品主要的交易对手名称、交易金额、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的具体情况 ,是否存在报告期末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一) 对比行业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的合理性

1. 锌锰电池市场分析

(1) 锌锰电池总体市场情况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锌锰电池制造国,近年来锌锰电池总产量保持了小幅波动、总体平稳增长的态势。根据工信部数据,2020年度全国原电池及原电池组(锌锰电池为主)产量408.4亿支,同比增长0.6%。

(2) 锌锰电池出口市场分析

受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欧洲、美国、日韩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目前保留了部分碱性电池的原产地生产,主要向中国进行锌锰电池的采购。国内企业凭借不断提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与国际著名品牌制造商的产品质量差距越来越小,部分研发和制造能力较强的国内电池生产企业已经与世界先进电池生产企业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统计,1999年以来我国二氧化锰原电池(主要为锌锰电池)的出口金额与出口量均保持全球第一,2018年我国二氧化锰原电池出口金额为18.08亿美元,占全球出口金额的44.49%,出口数量282.59亿支,占全球出口数量的76.21%。目前,海外市场已经是中国锌锰电池制造企业最重要的市场。

1)碱性电池出口市场分析

近年来,我国碱性电池年出口量和出口额基本保持增长。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碱性电池出口金额为11.91亿美元,出口数量为131.67亿支。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2)碳性电池出口市场分析近年来,我国碳性电池年出口量和出口额基本保持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碳性电池出口金额为7.16亿美元,出口数量为161.77亿支。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相较于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价格相对较低,因此在低功耗、低电流电子产品中碳性电池有着长期稳定的需求。同时,在非洲、南美等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市场,价格更具优势的碳性电池存在着更大的市场需求。因此,我国碳性电池出口目的地整体较为均衡。

(2)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情况

20 40 60 80 100 120 4 6 8 10 12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金额数量
金额(亿美元)数量(亿支)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 4 6 8 10 12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
金额
金额(亿美元)数量(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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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长虹能源139,685.34195,197.72141,681.62107,073.04
力王股份22,707.5840,227.3333,172.1928,642.81
亚锦科技192,249.47337,404.37284,794.31276,003.19
野马电池56,310.62109,877.9099,062.45105,198.09
平均值102,738.25170,676.83139,677.64129,229.28
公司24,134.9648,573.3532,201.3931,635.49

(二) 披露报告期内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变动不大,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17,960.4674.60%36,002.3574.43%27,196.4385.19%27,564.9387.70%
碳性电池5,686.4823.62%11,723.2824.23%4,521.9114.16%3,724.6811.85%
其他电池429.771.79%646.991.34%207.150.65%142.940.45%
合 计24,076.71100.00%48,372.62100.00%31,925.49100.00%31,432.5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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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增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户类别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获取方式获取成本是否为新增客户
商业连锁企业Greenbrier/Dollar Tree Stores Canada, Inc(简称Dollar Tree)商业竞标2018年新增
Daiso Industries Co., Ltd(简称Daiso)展会
ICA Sverige AB(简称ICA)互联网平台
Migros互联网平台
Modelo Continente International Trade, S.A. /Modelo Distribuicao Materiais Constucao, S.A.(简称Modelo)展会
品牌运营商Bexel互联网平台支付佣金2017年新增
Strand Europe Limited(简称Strand)合作伙伴介绍
浙江中拉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拉物流公司)展会
Go Power Co. Ltd(简称Go Power)互联网平台支付佣金
M/S William Electric And Battery Co., Ltd.(简称M/S William)合作伙伴介绍
Beteria Slany CZ s.r.o.(简称Beteria)展会
Eveready Industries India Ltd.(简称Eveready)互联网平台
Innovent Gmbh&Co.KG互联网平台-2019年新增
贸易商Hengwei Battery USA LLC(HW.USA)合作伙伴介绍
Kanematsu合作伙伴介绍
Li&Fung(Trading) Limited/GoodWest Enterprises Ltd(简称利丰集团)互联网平台2017年新增
Kapa Asia Limited(简称Kapa)合作伙伴介绍支付佣金
Hep Well Trading Co., Ltd.(简称Hep Well)合作伙伴介绍

在关联关系

公司少量销售涉及销售佣金,佣金支付模式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及具体产品品类确定,佣金率在3%以下。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佣金分别为59.84万元、69.31万元、60.13万元、80.84万元及35.74万元,主要支付对象包括Dai MyungInternational Ltd、RFI (China) Co., Ltd以及HW.USA,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2,813.33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29.171.04%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Kapa贸易商953.07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6.570.69%现汇RFI (China) Co., Ltd贸易公司
合 计35.74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5,324.05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66.501.25%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Kapa贸易商1,488.99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14.340.96%现汇RFI (China) Co., Ltd贸易公司
合 计80.84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2,228.66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50.592.27%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Kapa贸易商1,224.54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9.540.78%现汇RFI (China) Co., Ltd贸易公司
合 计60.13

单位:万元

涉及的主要客户客户类型销售收入首次交易时间销售佣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佣金金额佣金占比支付方式佣金获得者名称佣金获得者背景
Bexel、Go Power品牌运营商2,755.482017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43.511.58%现汇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贸易公司
Kapa贸易商1,383.632016年针对客户订单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26.371.91%现汇RFI (China) Co., Ltd贸易公司
CVS佣金开票与上期计提差异-0.57
合 计69.31
客户分类2021年1-6月2020年度
外销内销外销内销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商业连锁企业10,166.8346.71%106.554.61%19,999.4644.34%253.097.74%
品牌运营商6,217.9228.57%686.1529.70%12,300.3727.27%2,260.2269.10%
贸易商5,381.7324.72%292.9812.68%12,801.7028.39%640.0519.57%
其他--1,224.5653.01%--117.733.60%
合 计21,766.47100.00%2,310.24100.00%45,101.53100.00%3,271.09100.00%
客户分类2019年度2018年度
外销内销外销内销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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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连锁企业10,669.3536.71%208.697.30%8,365.4928.79%61.272.58%
品牌运营商7,944.5327.33%1,817.1563.54%9,282.1731.95%1,676.4570.55%
贸易商10,438.3335.91%519.6018.17%11,397.6639.23%575.3524.21%
其他13.460.05%314.3810.99%11.030.03%63.132.66%
合 计29,065.67100.00%2,859.82100.00%29,056.35100.00%2,376.20100.00%
客户名称与公司开始合作的年份客户的获取方式终端客户名称终端客户性质终端客户所属地区
义乌市雷川进出口有限公司2006年合作伙伴介绍Aydin Hajiyev. Mehdi.贸易商中东
宁波海曙威宝电子有限公司2010年合作伙伴介绍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美国
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0年合作伙伴介绍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中东
义乌市智韬进出口有限公司2006年广交会O,BEST SYI商业连锁企业欧洲
深圳市金瑞沣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合作伙伴介绍青岛模本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得立实业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生产国内
嘉兴市莱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互联网平台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
上海森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广交会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
宁波英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合作伙伴介绍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

选取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合同查看其相关合同条款,其中主要贸易商除HW.USA.、GoodWest Enterprises Ltd (简称GoodWest)、Kapa和Li&Fung(Trading)Limited (简称Li&Fung)有框架协议外,其他主要贸易商客户均为销售订单,就主要贸易商框架协议及订单相关条款列示如下:

主要贸易商框架协议相关条款
HW.USA(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由HW.USA负责将产品从指定的离岸价港口运至其客户指定区域,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至中国的离岸港口; (2)付款条件:船期后75天或120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 HW.USA直接向产品采购方负责产品保修事宜,HW.USA收到产品采购方保修范围内产品应联系公司,由公司对瑕疵产品进行认定,并安排退货或者记录瑕疵产品;
Kanematsu(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后30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未约定
Goodwest(1) 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后60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当买方所在地任意公共当局命令或建议停止销售公司提供的任一产品,公司应承担产品召回的相关成本以及买方因产品召回而遭受的相关成本和损失;公司应承担主动召回产品的成本及损失;若买方无正当理由召回产品,买方负责支付召回产品货款,以赔偿对供应商造成的成本及相关损失
Kapa(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次月起35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未约定
Li&Fung(1)风险报酬转移条款:FOB方式(船上交货); (2)付款条件:船期后120天付款; (3)退换货条款: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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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贸易商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

项 目新准则旧准则
核心条件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相关商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
一般条件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销售商品收入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项 目交货方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具体分析
境外销售采用FOB和CIF 交货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境内销售采用货送客户仓库和指定地点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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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为买断式销售,除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外,公司未与贸易商客户签署经销协议,不对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库存进行管理。此外,公司在返利机制、销售回款机制及退换货机制(除产品质量因素引起)等经销商管理中常用事项均未在公司的贸易商客户上体现。因此,公司与贸易商之间的销售模式与经销模式存在重大差异。为避免概念混淆,公司认定该等客户为贸易商,而非经销商。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模式与经销商销售模式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公司的贸易商客户销售模式市场上存在的经销商模式
收入确认为买断式销售,内销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外销收入确认时点为办妥货物报关出口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及提单(1)代理式销售,在经销商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2)买断式销售,根据经销商签收记录确认销售收入
选取标准根据公司定价模式确定的双方认可的价格,不对贸易商主体资质、销售能力、销售区域进行筛选通常根据经销商合作意愿、经营业务、资金实力、商业信誉、销售能力、销售区域等方面筛选经销商
客户管理除签订框架协议及订单外,不签署经销协议等合同,不对贸易商进行层级管理、定期考核通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对经销商进行层级管理、定期考核,关注经销商库存及销售情况
信用政策与向终端客户的信用政策管理一致,根据贸易商的规模、资金实力、市场地位等给予不同信用期限通常与直销模式的客户信用政策不同,会根据经销商的不同层级、主体资质等方面确定信用期限
返利政策公司不存在因贸易商销售达到一定数量或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其进行返利的情形经销协议中一般会约定达到一定销售量或销售金额情况下,对经销商进行返利
退换货机制除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外,通常不会在销售合同中约定允许退换货事项经销协议中一般会约定除产品质量问题外的退换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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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
主要获取方式互联网平台、合作伙伴介绍互联网、合作伙伴介绍、展会、商业竞标互联网、合作伙伴介绍、展会
定价模式成本+毛利成本+毛利成本+毛利
产品交付外销完成报关,内销对方签收外销完成报关,内销对方签收外销完成报关,内销对方签收
资金结算现汇为主现汇为主,部分信用证现汇为主,部分承兑汇票
质保期/售后服务约定不良率,对质量问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约定不良率,对质量问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约定不良率,对质量问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项 目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
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
2021年1-6月
碱性电池0.6129.11%0.5729.68%0.5125.21%
其中:LR030.5041.61%0.4940.45%0.4638.33%
LR60.5521.46%0.5522.03%0.5218.08%
LR141.7924.52%1.8124.13%1.8028.92%
LR202.6213.84%2.7818.68%2.7619.76%
6LR612.8644.81%2.7541.77%3.0046.79%
2020年度
碱性电池0.6832.41%0.6134.49%0.5525.34%
其中:LR030.5345.08%0.5346.00%0.4734.78%
LR60.5926.22%0.5927.11%0.5420.38%
LR141.9527.86%1.9426.79%1.8122.82%
LR202.8517.38%2.9723.55%2.7411.40%
6LR613.1248.86%3.0043.10%2.9540.35%
2019年度
碱性电池0.6831.83%0.6634.54%0.5828.03%
其中:LR030.5344.64%0.5647.70%0.49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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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60.5823.36%0.6026.43%0.5620.58%
LR141.9732.27%1.9730.76%1.8428.70%
LR202.8422.65%2.9623.98%2.8321.95%
6LR613.1548.92%3.0345.63%3.1047.47%
2018年度
碱性电池0.7229.45%0.6733.80%0.5626.25%
其中:LR030.5443.03%0.5646.97%0.4938.14%
LR60.5821.92%0.6025.07%0.5519.42%
LR141.9029.14%1.9629.23%1.8226.96%
LR202.7418.89%2.9722.57%2.8020.13%
6LR613.1847.90%3.0945.01%3.0443.89%
项 目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
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单价毛利率
2021年1-6月
碳性电池0.2731.94%0.2921.90%0.2729.95%
其中:R030.2340.19%0.2028.55%0.2136.84%
R60.2727.22%0.2622.48%0.2628.06%
R140.7628.86%0.7213.78%0.7430.04%
R201.1214.90%1.1113.68%1.1219.40%
6F221.1225.06%1.0715.30%1.0222.21%
2020年度
碳性电池0.2826.55%0.3127.89%0.2730.03%
其中:R030.2237.41%0.2235.18%0.2137.66%
R60.2723.55%0.2929.28%0.2629.02%
R140.7516.65%0.7613.83%0.7824.98%
R201.105.80%1.1814.30%1.1516.55%
6F221.1023.44%1.1220.91%1.0824.68%
2019年度
碳性电池0.2727.02%0.2931.26%0.2830.71%
其中:R030.2336.74%0.2336.55%0.2136.29%
R60.2723.25%0.3030.69%0.27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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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40.7013.19%0.7319.28%0.7829.64%
R201.0911.37%1.1716.37%1.1621.17%
6F221.0927.40%1.0115.92%1.0626.87%
2018年度
碳性电池0.2824.70%0.2828.41%0.2624.81%
其中:R030.2435.62%0.2432.54%0.2131.41%
R60.2719.55%0.3125.84%0.2622.13%
R140.7720.48%0.9020.60%0.6819.36%
R201.1213.66%1.3915.75%1.1119.00%
6F221.0729.37%1.2527.07%1.1132.99%
资产名称数量(台/套)原值净值成新率
LR03电池生产线21,375.071,283.3493.33%
LR6电池生产线32,904.521,333.5045.91%
LR14电池生产线2503.20449.6589.36%
LR20电池生产线1451.82444.5198.38%
LR61电池生产线2160.2416.0210.00%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能(万支)45,830.0054,470.0043,640.0043,640.00
产量(万支)35,936.3453,552.6244,921.7841,309.84
产能利用率78.41%98.32%102.94%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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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产能计算的标准时间。因此公司碱性电池生产线成新率较低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超过100%具有合理性。

(十一) 披露主要产品碳性电池2017年到2019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1. 主要产品碳性电池2017年到2019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碳性电池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3.95%、57.22%、48.43%、

78.82%和61.92%。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碳性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主要受订单的影响。2017-2019年度,公司碳性电池订单相对较少,整体产销量较低,因而产能利用率较低;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随着公司碳性电池订单量逐步增加,产能利用率相应提高。

2. 不存在相关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1) 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2)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现象

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3) 报告期各期碳性电池资产的收益及监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碳性电池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2.11%、25.29%、30.32%、28.26%和23.65%;实现的收入为3,710.36万元、3,724.68万元、4,521.91万元、

11,723.28万元和5,686.48万元;实现利润为820.21万元、942.14万元、1,371.17万元、2,965.26万元和1,000.96万元。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碳性电池实现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经营所处的市场环境较好,未出现对经营发展的不利因素,碳性电池资产整体的盈利状况和营运状况较好。此外,报告期各期末通过对碳性主要专用设备进行监盘,除少量已提足折旧的设备存在闲置情况外,设备均正常运行,其中已提足折旧的设备的残值金额较低,按照较为谨慎的市场报废处置价格亦与残值差异不大。

因此,公司碳性电池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十二) 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情形,如存在,请披露报告期内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背景、金额、外购单价及其合理性、外购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及其结存情况、外购产品主要的交易对手名称、交易金额、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外购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背景

对于碱性电池,公司为解决在生产旺季时产能不足的问题,会临时对外采购部分碱性电池,进行包装或组合后对外销售。

公司各型号碳性电池均有外购,对于R03、R6电池,公司为解决在生产旺季时产能不足的问题,会临时对外采购部分光身电池,进行包装或组合后对外销售;对于R14、R20电池,2020年由于生产线改造,公司临时对外采购;对于6F22电池,公司销量较小,对于小批量的订单公司直接外购更为经济。

2. 外购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金额、单价、数量及结存情况

报告期内外购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主要产品的金额、单价、数量及结存情况如下:

型 号采购数量(万支)采购金额(万元)单价(元/支)对外销售数量(万支)期末结存(万支)
2021年1-6月
LR6180.0278.860.44195.430.36
LR143.374.921.4638.30-
6F22243.30174.310.72257.2665.44
合 计426.69258.090.60490.9965.80
2020年度
LR032,400.00787.610.332,398.851.15
LR62,000.00876.110.441,984.2315.77
LR14306.63447.741.46271.7034.93
LR20290.00731.422.56238.9651.04
6LR6140.0084.252.1139.950.05
R03563.5686.380.15563.56
R61,801.75355.980.201,801.710.04
R14954.19514.610.54881.2689.54
R20986.46854.910.87916.4880.00
6F22557.07397.720.71512.1179.41
合 计9,899.665,136.720.529,608.81351.93
2019年
LR03279.7291.630.33346.59
LR6540.03236.560.44539.79
R14101.8854.980.5485.1516.39
R20128.84113.200.88118.7810.02
6F22210.00145.850.69188.4334.46
合 计1,260.47642.220.511,278.7460.87
2018年
LR03380.28124.570.33312.7067.57
6F2240.0025.860.6555.9712.90
合 计420.28150.430.36368.6780.47
项 目型号外购电池采购单价自产光身电池单位成本
2021年1-6月LR60.440.39
LR141.461.17
2020年度LR030.330.25
LR60.440.38
LR141.461.14
LR202.561.91
6LR612.111.23
项 目型号外购电池采购单价自产光身电池单位成本
R030.150.11
R60.200.16
R140.540.50
R200.870.86
2019年度LR030.330.26
LR60.440.40
R140.540.48
R200.880.83
2018年度LR030.330.26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
2021年1-6月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174.31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83.78
合 计258.09
2020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2,111.47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1,661.81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815.66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369.40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150.07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28.31
合 计5,136.72
2019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328.19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168.18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119.99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25.86
合 计642.22
2018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24.57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25.86
合 计150.43
项 目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6月30日3,000万元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1111号吴敏吉吴敏吉、石春阳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999年4月28日500万元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前石路顾永彦顾永彦、李洁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2006年4月18日3,847.8073万元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朝晖路268号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王跃、马顿
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1993年7月3日812万港币广东省四会市新风路四巷17号许奕坛许奕坛、许嘉欣、简凤群、简凤萍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2013年1月24日100万元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新凤村居委会石龙村小组(肇庆市海能松香制桶有限公司旁)谢欢厂房之一吴志明、吴颖雯吴志明、吴颖雯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2001年1月10日500万元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严路139号2幢张新荣张新荣、钱彩虹
项 目境内销售境外销售
收入确认类型客户签收入库FOB、CIF和FCA(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的保税区仓库并承担报关费用)模式
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编制生产通知单,生产部门根据经审核的生产通知单启动生产计划,仓储部门根据出货计划装货并创建出货单,由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客户FOB、CIF和FCA(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的保税区仓库并承担报关费用)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或保税区仓库,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
在销售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公司根据客户销售签收单确认收入。生产,生产完成后,销售部门开具出货计划,仓储部门根据出货计划装货并创建销售出库单,由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往港口装船或保税区仓库。公司在办妥报关手续,以出口报关单、提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具体截止测试过程内销抽取报告期各期期前及期后一个月收入发生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以账簿记录为起点,从销售明细台账截止日期前后发生追查至记账凭证和销售出库签收单,检查是否在同一期开具,检查有无多计收入,并就存在的销售跨期进行调整; 2. 以发运凭证为起点,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客户签收的销售出库签收单查至销售明细台账,获取公司的连续编号的销售出库签收单据查至销售明细台账,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销售跨期; 3.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外销抽取报告期各期期前及期后一个月收入发生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以账簿记录为起点,从销售明细台账截止日期前后发生追查至出口报关单、提运单,检查是否在同一期开具,检查有无多计收入,并对存在的跨期销售进行调整; 2.以发运凭证为起点,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出口报关单和提运单查至销售明细台账,获取公司的出口报关单和提运单查至销售明细账,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销售跨期; 3.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在资产负债表日多计或少计收入的情况。

和客户访谈情况,了解销售佣金的交易模式,分析销售佣金金额及占比是否合理,佣金获得者是否与公司及其客户存在关联关系;

(6) 取得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和品牌运营商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和收入明细表,并结合对公司销售负责人的访谈,分析国内贸易商客户相关销售模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分析贸易商与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交易模式异同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贸易商客户交易定价低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的情形;比对分析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交易模式和贸易商交易模式下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及其合理性;

(7) 获取并查阅与贸易商签署的相关合同条款,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价贸易商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8) 获取公司报告期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产能产量数据,比对分析其变动原因,并结合资产减值的相关准则规定,判断碳性电池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9) 获取公司不同客户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其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的合理性;

(10) 对公司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各类销售模式下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获取检查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及订单,了解主要客户交易相关条款,对比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分析判断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获取销售流程中的实物物流单据,进一步了解实物流转过程;核查银行流水,了解资金流转过程;

(11)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记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12)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13)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内销售额;对主要客户实施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等核查程序;

(14) 取得公司报告期外购产品明细表和公司自产产品统计表,比对分析外购主要产品的金额、单价的合理性;结合对主要外购电池供应商的访谈,确认外购电池的背景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5)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是合理的;报告期内碱性电池销售收入变动不大,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锌锰电池的销售均属于直销,公司主要客户的获取渠道包括展会、互联网平台、商业竞标以及合作伙伴介绍等方式,除支付销售佣金外,公司获客不存在其他成本的情况;佣金支付对象中,除HW.USA为公司报告期内贸易商客户外,佣金支付对象与公司及佣金服务涉及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国内贸易商客户委托公司为其提供电池贴牌生产,并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后,由客户独立进行对外销售,终端客户包括海外商业连锁企业、电池品牌商、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相关销售模式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与贸易商的交易认定为买断销售具有合理性,贸易商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未将与贸易商之间交易认定为经销商模式具有合理性;公司与各类客户在获客方式、定价模式、产品交付、资金结算、质量保证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客户交易模式和贸易商交易模式下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毛利率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碱性电池生产线成新率较低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超过100%具有合理性;公司主要产品碳性电池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外购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系光身电池,采购单价基于同行业成本加适当利润确定,采购定价具有合理性。外购电池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营业收入均已确认在恰当期间,不存在报告期末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问询函》之17、关于前五大客户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53.99%、

59.63%、53.23%和59.69%。其中,Greenbrier International Inc.和Li &Fung(Trading) Limited系报告期内新增客户。

请发行人:(1)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披露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前5大客户及其关联客户的名称、是否新增客户、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披露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披露主

要新增客户的名称、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2)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披露同一控制下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客户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3)披露报告期内前5大贸易商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贸易商客户涉及的最终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披露最终客户背景,包括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4)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换货、退货、召回、索赔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与保修义务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报告期主要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以及新增客户收入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一) 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披露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前5大客户及其关联客户的名称、是否新增客户、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披露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占比,披露主要新增客户的名称、收入金额、占比、销售标的、客户类型

1. 报告期内分类型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

(1) 商业连锁企业

单位:万元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2021年1-6月Dollar Tree6,048.1225.12%R6、R03
Daiso1,480.676.15%LR6、LR03
ICA1,072.264.45%LR6、LR03
Migros455.531.89%LR6、LR03
Modelo370.061.54%LR6、LR03
小 计9,426.6439.15%
2020年度Dollar Tree10,648.2022.01%R6、R03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Daiso4,040.638.35%LR6、LR03
ICA1,775.133.67%LR6、LR03
Migros800.681.66%LR6、LR03
Modelo760.021.57%LR6、LR03
小 计18,024.6637.26%
2019年度Daiso4,002.7812.54%LR6、LR03
ICA2,149.156.73%LR6、LR03
Dollar Tree1,842.435.77%R6、R03
Migros649.982.04%LR6、LR03
Modelo623.261.95%LR6、LR03
小 计9,267.6029.03%
2018年度Daiso3,636.9011.57%LR6、LR03
ICA1,535.854.89%LR6、LR03
Modelo762.722.43%LR6、LR03
Migros581.841.85%LR6、LR03
Dollar Tree464.761.48%R6、R03
小 计6,982.0722.22%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2021年1-6月Bexel2,681.1311.14%LR6、LR03
Strand2,436.8710.12%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675.382.81%R6、R03
Eveready408.731.70%LR03、LR6
Innovent285.261.18%LR6、LR03
小 计6,487.3726.95%
2020年度Strand5,639.2611.66%LR6、LR03
Bexel4,853.6210.03%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2,234.774.62%R6、R03
Go Power470.420.97%LR03、LR6
Eveready460.610.95%LR03、LR6
小 计13,658.6828.23%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2019年度Strand4,572.9614.32%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1,785.885.59%R6、R03
Bexel1,654.765.18%LR6、LR03
Go Power573.901.80%LR03、LR6
Beteria346.511.09%R6、R03
小 计8,934.0127.98%
2018年度Strand5,165.9816.44%LR6、LR03
Bexel2,231.877.10%LR6、LR03
中拉物流公司1,637.465.21%R6、R03
M/S William538.291.71%R6、R20
Go Power523.611.67%LR03、LR6
小 计10,097.2132.13%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2021年1-6月利丰集团1,801.017.48%LR6、LR03
Kanematsu1,643.786.83%LR6、LR03
Kapa953.073.96%LR6、LR03
HW.USA732.823.04%LR6、LR03
Hep Well178.030.74%R6、R03
小 计5,308.7022.05%
2020年度Kanematsu4,057.098.39%LR6、LR03
HW.USA3,935.148.14%LR6、LR03
利丰集团2,695.195.57%LR6、LR03
Kapa1,488.993.08%LR6、LR03
Hep Well379.040.78%R6、R03
小 计12,555.4525.96%
2019年度Kanematsu3,159.809.90%LR6、LR03
利丰集团2,750.208.61%LR6、LR03
HW.USA2,655.128.32%LR6、LR03
Kapa1,224.543.84%LR6、LR03
Hep Well338.391.06%R6、R03
期 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型号
小 计10,128.0531.73%
2018年度Kanematsu4,146.4813.19%LR6、LR03
HW.USA3,683.7411.72%LR6、LR03
利丰集团1,505.084.79%LR6、LR03
Kapa1,383.634.40%LR6、LR03
Hep Well355.811.13%R6、R03
小 计11,074.7435.23%
期 间项目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贸易商合计
2021年1-6月新增客户数量1-45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8.46-73.1281.58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0.04%-0.30%0.34%
2020年度新增客户数量4-48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298.78-39.78338.56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0.62%-0.08%0.70%
2019年度新增客户数量7119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473.32239.2351.65764.20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48%0.75%0.16%2.39%
2018年度新增客户数量82616
销售收入金额(万元)541.7865.7687.37694.91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72%0.21%0.28%2.21%
期 间客户名称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主要型号客户类型
2021年1-6月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1,130.794.70%LR6、LR03其他
宁波英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8.140.24%LR03贸易商
Hanjin Trading Ltd10.900.05%LR03、LR6、R6贸易商
嘉兴星程电子有限公司8.460.04%LR03商业连锁企业
陕西斯克赛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790.01%LR03、LR6贸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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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30

期 间客户名称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主要型号客户类型
合 计1,211.085.04%
2020年度嘉兴倍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4.810.32%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HD STAR SRL67.600.14%LR03、LR6、R03商业连锁企业
宁波鼎晨电子有限公司58.460.12%LR03商业连锁企业
康泰电气有限公司17.930.04%LR6商业连锁企业
Fabrik Corporation Limited16.160.03%LR03、LR6、R03、R6贸易商
合 计314.960.65%
2019年度Salling Group436.711.37%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Innovent Gmbh&Co.KG239.230.75%LR03、LR6品牌运营商
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650.16%LR03、LR6、R03、R6贸易商
宁海县西店洁凯电器厂19.100.06%LR03商业连锁企业
Home Product Import GmbH4.780.01%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合 计751.472.35%
2018年度Dollar Tree464.761.48%R03、R6商业连锁企业
HIMKorea Co., Ltd.63.370.20%LR03、LR6品牌运营商
Transcend Aero Services50.310.16%LR20贸易商
RWA Raiffeisen Ware Austria AG27.220.09%LR03、LR6商业连锁企业
余姚市双新电器有限公司24.970.08%LR03商业连锁企业
合 计630.632.01%

1. 商业连锁企业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主要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Greenbrier主要客户/2018年新增美国2003年240万美元从事家庭日用品以及食品等产品的销售,系美国知名连锁杂货商店Dollar Tree的子公司Dollar Tree Inc 100%E-CIRCUIT2018年Dollar Tree Inc.2019年营业收入236亿美元
Dollar Tree Stores Canada, Inc.加拿大2010年-Five&Dime international,S.a.r.l.2020年
Daiso主要客户日本1977年12月27亿日元日本百元店,从事百货商品的贸易销售K.K. Daiso Holdings 100%D&H2011年2018年营业收入4,757亿日元
ICA主要客户瑞典1922年8月2,688万瑞典克朗瑞典大型零售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各类百货商品的批发、零售公众公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ICA HOME2008年816.43亿瑞典克朗
Migros主要客户瑞士1941年11月-瑞士大型零售公司,主要经营食品、药品以及百货的批发、零售GMA15.45%、GMO13.51%、SMNF8.18%、SMV7.27%、SCMT7.21%M-POWER2010年1-5亿瑞士法郎
Modelo主要客户西班牙2007年12月8万欧元从事各类百货商品的批发、零售,葡萄牙零售商Sonae集团的采购公司MODELO CONTINENTE HIPERMERCADOS S.A. S.E.E. 100%BOOST2012年2018营业收入5.66亿欧元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主要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Bexel主要客户/2017年新增韩国2010年6月30亿韩元从事电池制造与销售客户未透露BEXEL2017年623.69亿韩元
Strand主要客户英国1992年4月89.80万英镑从事磁带、光介质等相关产品的营销,运营Kodak品牌电池ANITA SURI、RISHI SURI、NEVEEN SURI等Kodak2013年4,038.80万英镑

第 32 页 共 249 页

8-2-1-32

浙江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客户中国2009年6月2000万人民币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尹宵敏、尹相丛等ALFACELL2010年3.5亿元人民币左右
浙江中拉物流有限公司主要客户中国2012年8月3000万人民币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尹宵敏、尹相丛等ALFACELL2010年2.1亿元人民币左右
Go Power主要客户韩国2010年11月2.63 亿韩元从事电池和电缆批发客户未透露Go POWER2016年30.21亿韩元
M/S William.主要客户中国台湾1955年10月8,000万新台币从事制造电池和蓄电池客户未透露MAGICELL2008年400-500万美元
Beteria主要客户捷克1919年客户未透露从事电池和蓄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客户未透露ULTRA2016年客户未透露
Eveready主要客户印度1934年3.63亿印度卢比电池,手电筒外壳,电解二氧化锰和电弧碳的制造和销售M B Finmart Pvt Ltd、Puran Associates Pvt Ltd、VIC Enterprises Pvt Ltd等Eveready2012年121亿印度卢比
Innovent Gmbh & Co. KG主要客户德国2008年-灯具、电池KHB Holding GmbH & Co.KGMarklin2019年客户未披露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主要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Li&Fung主要客户/2017年新增中国香港1973年6月10,00.02万港元从事消费品贸易活动Li&Fung (B.V.I.) Ltd 100%A-FORCE2017年114.13亿美元
GoodWest主要客户/2017新增中国香港2001年6月1万港元从事商品外贸出口活动Appleton Holdings Ltd 100%COOP2017年
HW.USA主要客户美国2007年10月-从事进口、销售干电池业务SCB International,Inc.c/o 50%、J.V. Powell Inc. c/o50%WEGMANS 7-Eleven2008年客户未透露
Kanematsu主要客户日本1889年8月277.81亿日元从事商业贸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Japan Trustee Services Bank Trust Acc. (current Custody Bank of Japan)等Matsukiyo Kiyosh 、Iris Ohyama2013年7,218.02亿日元
Kapa主要客户中国香港2006年4月154.02万港元照明工具、充电器等产品的贸易Kapa Reynolds S.A. 100%Domedia2016年2,000-2,500欧元
Hep Well主要客户中国台湾2004年3月300万新台币从事电池、五金及家庭庄旺财100%HENGWEI2008年1亿人民币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主要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用品等进口销售业务
新增年度新增客户名称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2021年1-6月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其他中国2006年4月4,386.81万元电池产品的生产长虹能源80% 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 20%-2021年4.6亿人民币
宁波英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商中国2011年1月150万元进出口贸易宁波凯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8% 刘建华 2%A-FORCE2021年未披露
Hanjin Trading Ltd贸易商韩国1980年未披露进出口贸易未披露Grand Power2021年未披露
嘉兴星程电子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02年7月300万元自行车灯及电喇叭王理 100%M-POWER2017年未披露
陕西斯克赛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商中国2003年10月2,000万元进出口贸易杨汉诚 52% 杨静蕾 48%Hengwei2021年未披露
2020年度嘉兴倍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3年9月800万美元各类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及技术服务永光科技有限公司100%A-FORCE2020年客户未透露
HD STAR SRL商业连锁企业意大利2017年2月3万欧元从事家用电器、珠宝、五金等非食品类产品的贸易活动Liu Heng 51% Ji Suqin 49%Electrodi2017年客户未透露
宁波鼎晨电子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7年1月100万人民币各类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黎国军80% 吕静20%A-FORCE2020年客户未透露
Fabrik Corporation Limited贸易商中国香港2012年3月客户未透露从事进出口业务客户未透露Grand Power2020年客户未透露
康泰电气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00年3月5,000万人民币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及货物进出口业务陈耀华50% 陈佩华20%A-FORCE2020年1.5亿人民币
2019年度Salling Group商业连锁企业丹麦1960年5.24亿丹麦克朗从事各类百货商品的批发、零售F. Salling Holding A/S 51% F. Salling Invest A/S 49%Power Maker2019年424.40亿丹麦克朗
新增年度新增客户名称客户性质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Innovent Gmbh&Co.KG品牌运营商德国2008年10月100欧元从事电子和电信设备及零部件等贸易服务KHB Holding GmbH & Co.KGMarklin2019年客户未透露
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商中国2000年6月261.8万元人民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沈晓麟53.51% 沈雅婷20% 沈泽琛20%GIL SUN2008年客户未透露
宁海县西店洁凯电器厂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1年11月-电器配件、五金件、塑料件制造与加工俞为耀100%A-FORCE2019年客户未透露
Home Product Import GmbH商业连锁企业德国2000年6月2.5万欧元提供家具、地毯和照明设备等贸易服务Begros Bedarfsguter 100%CASA NOVA2019年405.15万欧元
2018年度HIMKorea Co., Ltd.品牌运营商韩国2016年5月-电池等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客户未透露HIM2018年客户未透露
Transcend Aero Services贸易商新加坡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客户未透露TNI2018年客户未透露
RWA Raiffeisen Ware Austria AG商业连锁企业奥地利1997年6月3011.4096万欧元提供农产品、建筑材料和产品等贸易服务RWA Raiffeisen Ware Austria Handel 50% BayWa Aktiengesellschaft 46.53%IMPOS2018年12.03亿欧元
余姚市双新电器有限公司商业连锁企业中国2011年10月10万元人民币小家电、汽车配件、充气泵、灯具、塑料制品的制造与加工赵中富60% 周正容40%A-FORCE2018年客户未透露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最终客户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主要型号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1KanematsuMatsukiyo1,643.786.83%4,057.098.39%3,159.809.90%4,146.4813.19%LR6、LR03
2HW-USAWegmans、7-Eleven732.823.04%3,935.148.14%2,655.128.32%3,683.7411.72%LR6、LR03
3Li & Fung客户禁止透露1,801.017.48%2,695.195.57%2,750.208.61%1,505.084.79%LR6、LR03
4Kapa客户禁止透露953.073.96%1,488.993.08%1,224.543.84%1,383.634.40%LR6、LR03
5Hep WellFar Eastern A.Mart178.030.74%379.040.78%338.391.06%355.811.13%R6、R03
6湖州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客户未透露--51.140.11%51.650.16%--LR03、LR6、R03、R6
7Transcend Aero Services客户未透露------50.310.16%LR20
8Fabrik Corporation Limited客户未透露--16.160.03%----LR03、LR6、R03、R6
9宁波英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客户未透露58.140.24%------LR03
10Hanjin Trading Ltd客户未透露10.900.05%------LR6、LR03
11陕西斯克赛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未透露2.790.01%------LR03、LR6
合 计5,380.5422.35%12,622.7526.10%10,179.7031.89%11,125.0535.39%-
最终客户最终客户类型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年营收规模关联关系
Wegmans连锁超市美国1916年30.002万美元提供超市贸易服务Wegman Enterprises Inc. 100%WEGMANS2008年2019年营业收入97亿美元
7-Eleven连锁超市美国1961年11月未披露主要从事超市零售业务Seven Eleven Japan Co Ltd.7-Eleven2008年未披露
Matsukiyo药妆连锁店日本1932年未披露即松本清,日本大型药妆连锁店,从事化妆品、日用品、医药品、零食、饮料的销售未披露Matsukiyo Kiyosh2013年未披露
Far Eastern A.Mart连锁超市中国台湾1990年8.7亿新台币日常用品、超级市场、一般百货业等远东集团歌林2010年未披露

(四)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换货、退货、召回、索赔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与保修义务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1. 报告期内换货、退货、召回、索赔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换货、退货、召回的情况,但存在少数因运输不当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均通过销售折让方式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因运输过程中包装损坏而造成的销售折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包装毁坏2.002.275.320.92
合 计2.002.275.320.92
占营业收入比例0.01%0.00%0.02%0.00%
客 户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相关条款
Strand供应商应免费使用合格产品替换不合格产品,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其中包括运输、保险和损失风险;供应商应保证交付的产品均符合规范,并且自接收日期起至不同保证期届满前发现不合格质保产品,有权退回或由供应商提供维修部件,由供应商承担退回或维修的相关费用
HW.USAHW.USA直接向产品采购方负责产品保修事宜。根据产品保修规定,产品采购方应直接联系HW.USA,由HW.USA安排产品维修、退货或更换瑕疵产品。就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维修、退货或换货,HW.USA有权据此与客户打交道。一旦收到保修范围内的产品,HW.USA应联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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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38

司,由公司安排退货或者记录瑕疵产品。瑕疵产品的确认和更换记录等事宜由公司全权决定
Bexel合同约定保证电池从制造日期起24个月内符合或者超过质量规范所规定的相关属性
Dollar Tree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Daiso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Kanematsu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ICA合同未约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客户类型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商业连锁访谈数量55446
企业访谈确认收入3,009.036,730.586,775.185,935.464,791.86
占比29.29%33.23%62.28%70.44%58.30%
品牌运营商客户访谈数量55558
访谈确认收入6,202.1113,330.968,324.639,862.1510,989.18
占比89.83%91.56%85.28%89.99%92.53%
贸易商客户访谈数量66668
访谈确认收入5,308.7012,555.4610,128.0611,074.7410,559.63
占比93.55%93.41%92.43%92.50%91.32%
汇总访谈数量1616151522
访谈确认收入14,519.8432,617.0025,227.8826,872.3526,340.66
占比60.31%67.43%79.02%85.49%82.98%
客户类型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贸易商发函数量6778
发函收入金额5,308.7012,801.1510,335.6711,436.15
占贸易商比93.55%95.23%94.32%95.52%
品牌运营商发函数量7677
发函收入金额6,810.7614,050.279,297.1310,438.37
占品牌运营商比98.65%96.50%95.24%95.25%
商业连锁企业发函数量8987
发函收入金额9,673.0919,613.8610,147.677,491.67
占商业连锁企业比94.16%96.85%93.29%88.90%
汇总发函数量21222222
发函收入金额21,792.5546,465.2829,780.4629,366.19
占收入比90.51%96.06%93.28%93.43%
客户类型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贸易商回函数量4667
回函确认收入3,507.7011,647.089,047.8011,046.59
占比61.81%86.65%82.57%92.26%
品牌运营商回函数量6767
回函确认收入6,525.5014,192.979,057.9010,438.37
占比94.52%97.48%92.79%95.25%
商业连锁企业回函数量3343
回函确认收入2,791.416,331.336,841.975,398.22
占比27.17%31.26%62.90%64.06%
汇总回函数量13161617
回函确认收入12,824.6132,171.3824,947.6726,883.18
占比53.27%66.51%78.14%84.98%
客户类型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商业连锁企业数量17171717
客户收入10,021.5619,386.4510,142.547,826.48
占比97.55%95.72%93.24%92.88%
品牌运营商客户数量6666
客户收入5,944.1911,669.307,351.888,748.30
占比86.10%80.14%75.31%79.83%
贸易商客户数量6666
客户收入5,308.7012,555.4610,128.0611,074.74
占比93.55%93.41%92.43%92.50%
汇总数量29.002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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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收入21,274.4543,611.2027,622.4827,649.51
占比88.36%90.16%86.52%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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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42

(4) 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实施现场实地走访和视频访谈;

(5) 通过中信保公司获取主要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以及新增客户的资信报告;

(6) 向公司所在地海关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数据并将海关出具的出口数据相关证明与公司外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7) 对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收入实施细节测试和期后回款测试;

(8) 网络查询客户以及终端客户的公开信息资料。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的前五大客户中,仅Dollar Tree、Li&Fung、Bexel系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公司2017年度较2016年度新增客户销售收入金额较多,主要系2017年度增加了Bexel与Li&Fung两大客户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主要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客户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贸易商客户及其关联客户、主要新增贸易商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良好,涉及的最终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换货、退货、召回的情况,但存在少数因运输不当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均通过销售折让方式进行处理,公司与保修义务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公司主要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以及新增客户收入是真实的。

四、《问询函》之18、关于境外销售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外销为主,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0.05%、91.85%、90.26%和92.82%;发行人国内客户主要为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该等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主要用于对外出口。发行人外销产品主要采用FOB方式出口,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销、外销业务的定价策略、外销业务汇率变动情况、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及其变动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结论的合理性及其原因,与同行

第 43 页 共 2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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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2)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披露主要产品锌锰电池销售涉及交付、验收的具体要求,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取得的主要证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披露贸易商模式模式下发行人是否与最终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最终客户是否实施质量验厂、社会责任验厂及反恐验厂等,相关产品贴标由贸易商还是发行人实施,是否存在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1)对发行人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及其核查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国、进口国的报关情况、关税等相关税费缴纳情况、外汇收支情况、出口退税等;(2)贸易商模式下相关产品的最终实现销售情况,包括核查的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核查结论。

(一) 结合报告期内销、外销业务的定价策略、外销业务汇率变动情况、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及其变动情况等因素,量化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结论的合理性及其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差异

1. 报告期内销、外销业务的定价策略

公司内外销均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策略,公司对外销客户在报价时还会考虑当期及预期汇率走势、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等因素,外销客户的具体报价方式如下:

若某型号电池的单位成本为人民币A,公司单位电池预期要获取的利润为人民币B,公司的美元报价公式计算如下:报价美元金额=[ (人民币A+人民币B)/(1+增值税税率)]/预期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公司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及客户的降价诉求酌情调整价格;对新客户,即根据上述报价公式计算并报价,并在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时重新协商调整价格。

因此,从上述定价策略和定价公式上来看,公司外销单价已基本考虑汇率变动情况,应与内销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2. 外销业务汇率变动影响分析

由上述定价方式可知,公司承接销售订单至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之间的汇率波动将主要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自确认销售收入至收回货款结汇成人民币期间的汇

率波动则主要影响公司的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以美元结算的外销收入占公司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的比重高达90%以上,因此主要分析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报告期各期外销单价、外销收入和外销毛利率的影响。若其他因素不变,报告期各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分别上涨1%、5%和下降1%、5%对公司各期外销单价、外销收入和外销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期间销售单价变动(元)营业收入变动额(万元)毛利率变动
汇率上升1%2021年1-6月0.0045205.330.73%
2020年度0.0050428.580.69%
2019年度0.0057273.300.72%
2018年度0.0059276.670.74%
汇率上升5%2021年1-6月0.02271,026.663.51%
2020年度0.02522,142.893.34%
2019年度0.02871,366.503.48%
2018年度0.02961,383.353.54%
汇率下降1%2021年1-6月-0.0045-205.33-0.73%
2020年度-0.0050-428.58-0.69%
2019年度-0.0057-273.30-0.74%
2018年度-0.0059-276.67-0.75%
汇率下降5%2021年1-6月-0.0227-1,026.66-3.51%
2020年度-0.0252-2,142.89-3.34%
2019年度-0.0287-1,366.50-3.85%
2018年度-0.0296-1,383.35-3.92%

影响,但总体来说影响不大。

3.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对主要产品外销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由于公司2019-2021年1-6月增值税征收率与退税率无差异,账面无进项税转出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十八(二)之说明,其中2018年度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对主要产品外销单位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2018年度
外销单位成本进项税转出对单位成本的影响金额进项税转出对毛利率的影响
碱性主要电池
LR030.30250.0071-1.34%
LR60.44840.0080-1.40%
LR141.35540.0259-1.36%
LR202.24430.0374-1.34%
6LR611.67950.0422-1.36%
碳性主要电池
R030.15280.0026-1.17%
R60.21170.0040-1.48%
R140.56530.0087-1.26%
R200.91340.0152-1.38%
6F220.74780.015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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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的差异主要系其部分碳性电池也以工业配套销售为主,且2018-2019年度其对主要客户L'Image销售单价和销售量的变化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之间各型号电池销售单价及销售毛利率的比较详见本专项说明十一(二)之说明。

(二) 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披露主要产品锌锰电池销售涉及交付、验收的具体要求,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取得的主要证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根据报告期内公司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各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框架销售合同或者销售订单,关于锌锰电池销售涉及交付、验收的具体条款统计如下:

项 目合同/订单具体条款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收入确认的时点取得的主要证据
商业连锁企业
Dollar Tree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Daiso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装运前卖方应检查产品的质量,且在检查完成后告知买方,若检查结果表明产品不符合标准货存在瑕疵,买方可取消装运并不承任何成本
ICA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Migros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Modelo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CVS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品牌运营商
Bexel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供应商负责对每个批次产品进行随机抽查检验,每个批次的检验和测试均为供应商的责任,Bexel有权重新进行检测,交付给Bexel的每个批次均需附带合格证书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StrandFOB(船上交货,上海或宁波)方式出口;客户可选择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要求或存在瑕疵,不合
格产品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其中包括运输、保险和损失风险)
中拉物流公司汽车运输至上海指定码头,经客户验货员到厂检验合格后出货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客户签收日期客户签收单
Go Power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M/S William按照指定转船日期进行装运,以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Beteria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Eveready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Innovent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贸易商
HW.USA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至离岸港口,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在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提单,在产品发运离港后确认销售收入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提单
Kanematsu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GoodwestFOB(船上交货,上海)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Kapa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Li&Fung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对所有的订单进行最终检查,供应商应在要求检验日期前至少7个工作日内向利丰业务员提交检验预约申请,建议在商品出货日前7天完成检验
Hep Well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方式出口;未约定验收条款
类 别内外销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具体分析
商业连锁企业外销FOB方式(船上交货)以产品的报关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FCA方式(货交承运人,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的保税区仓库并承担报关费用)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内销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品牌运营商外销FOB方式(船上交货)以产品的报关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内销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贸易商外销FOB方式(船上交货)、CIF方式(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以产品的报关出口日期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出运港口,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公司在完成报关出口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内销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获取购货方签收单后确认收入该贸易方式下,公司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已实现货权转移,对已售出商品不再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为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相关货物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贸易商的终端客户未发生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存在公司贸易商客户的终端客户对公司实施质量验厂、社会责任验厂及反恐验厂等验厂情况,其中Kanematsu与其最终客户一同对公司进行验厂,Kapa由其最终客户进行验厂。公司对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产品均由公司负责贴标。根据本专项说明四(二)之说明,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业务均按照销售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不存在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四) 对公司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实施的核查

1. 公司出口报关情况核查

(1) 抽样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对应的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和提单等原始单据,并将上述原始单据与公司账面外销记录核对;

(2)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查询公司报告期内的电子口岸出口数据或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公司账面的外销记录进行核对。

2. 外汇收汇情况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外汇收汇情况如下:

币 种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原币本位币原币本位币原币本位币原币本位币
欧元(万欧元)52.14407.0576.54598.9224.57189.85
美元(万美元)2,970.8619,215.395,936.9440,923.604,064.9828,034.834,149.5327,529.48
人民币(万元)656.04656.041,434.021,434.021,292.441,292.441,352.751,352.75
小 计20,278.4842,956.5429,517.1228,882.23
占当期外销收入比例93.16%95.24%101.55%99.40%
项 目计算过程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出口应退税额A1,991.494,270.842,615.752,562.84
出口免抵税额B732.42687.531,721.491,824.25
出口免抵退税额C=A+B2,723.914,958.374,337.244,387.09
当期单证齐全申报免抵退税收入金额D20,953.1738,141.2829,753.4829,152.96
实际出口退税率E=C/D13.00%13.00%14.58%15.05%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访谈境外客户数量1414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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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确认的收入占外销收入的比重63.21%67.02%80.65%85.85%
客户名称核查方式核查时间报告期各期末的库存情况
HW.USA视频访谈/函证视频访谈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发函日期: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16日 回函日期:2021年2月25日/2021年7月27日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在报告期各期末均无库存
Kanematsu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16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0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8月10日
Li&Fung函证发函日期: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16日 回函日期:2021年2月26日
Goodwest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16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3日/2021年2月24日
Kapa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16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0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21日
Hep Well函证发函日期:2020年11月19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16日 回函日期:2020年11月20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7月26日

报告期公司向上述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占公司贸易商模式下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50%、92.43%、93.41%和93.55%。

2. 向公司的主要贸易商客户访谈确认其向公司采购的产品的贴牌及授权情况、付款条件、运输期限、订货时长等事项;

3. 对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HW.USA进行穿透核查,对其终端客户Wegmans、7-Eleven进行访谈,确认报告期内HW.USA与其相关交易的具体内容、占比情况;

4. 统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贸易商的账龄分布以及期后回款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贸易商客户长期挂账的情形;

5. 对公司主要贸易商的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单据进行抽查;

6. 获取主要贸易商客户出具的《无关联关系声明函》以及通过中信保公司获取其资信报告,核查贸易商客户是否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贸易商的销售是真实的,公司对贸易商的产品销售已实现最终销售。

(六)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向公司的管理层了解内外销业务的定价策略及其考虑因素;

(2)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外销收入明细表,汇总统计公司报告期内销和外销的平均销售单价、毛利率等指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对分析;

(3)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与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各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框架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核查其中涉产品及交付、验收的具体条款,判断公司对其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 向公司的管理层以及主要贸易商客户确认公司对主要贸易商客户销售的产品的终端客户及品牌、验厂事项的约定、以及公司是否与终端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等内容;

(5) 对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实施的核查程序详见本专项说明四(四)之说明;

(6) 对贸易商模式下相关产品的最终实现销售情况实施的核查程序详见本专项说明四(五)之说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和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对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贸易商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出口收入真实;公司贸易商模式下的相关产品已实现最终销售。

五、《问询函》之19、关于产品价格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呈下降趋势,主要碱性电池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3LR12碱性电池价格波动较大,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单价呈上升趋势,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1)区分境内外客户,披露报告期内交易定价方式、结算货币,量化披露以外币交易定价的产品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主要外销产品单价变动的影响及其计算过程,并与内销产品进行比较;(2)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的原因,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重点分析并披露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以及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的原因;披露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3)披露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及其变动原因分析;(4)披露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变动分析,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单价、销量变动对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影响;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跌的原因,以及主要产品碳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涨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 区分境内外客户,披露报告期内交易定价方式、结算货币,量化披露以外币交易定价的产品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主要外销产品单价变动的影响及其计算过程,并与内销产品进行比较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货币结算的境内外销售收入情况

类 别交易定价模式币种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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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销售成本加成定价USD (万美元)3,176.816,195.213,962.284,194.72
RMB(万人民币)953.071,583.101,309.301,384.53
EUR(万欧元)36.0285.0956.78
境内销售成本加成定价RMB(万人民币)2,310.243,271.092,859.822,376.20
币 种2021年1-6月2020年度
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
美元6.46356.4718-0.13%6.91796.89760.29%
欧元7.77967.7989-0.25%7.84607.8755-0.38%
币 种2019年2018年
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收入确认汇率平均汇率差异率
美元6.89766.8985-0.01%6.59576.6174-0.33%
欧元7.69097.7255-0.45%

主要分析汇率变动对LR03、LR6、R03和R6外销电池销售单价的影响。

汇率波动对上述产品销售单价的影响表如下:

单位:元/支

主要产品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LR03平均销售单价0.48110.51610.53150.5317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080.00270.0024-0.0010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17%0.53%0.45%-0.19%
LR6平均销售单价0.53560.56980.58430.5738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120.00300.0010-0.0019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22%0.52%0.16%-0.32%
R03平均销售单价0.20390.22090.22210.2215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050.0010-0.00320.0039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25%0.47%-1.48%1.74%
R6平均销售单价0.26010.28190.28530.2700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额-0.00010.0011-0.00360.0004
汇率波动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率-0.03%0.40%-1.28%0.14%
产品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LR03外销单价0.47970.51610.53150.5317
内销单价0.45640.49790.54780.5396
差异率5.11%3.66%-2.98%-1.46%
LR6外销单价0.53580.56980.58430.5738
内销单价0.46010.58490.61670.6027
差异率16.45%-2.58%-5.25%-4.80%
R03外销单价0.20390.22090.22210.2215
内销单价0.21410.21570.21960.2173
差异率-4.76%2.39%1.14%1.93%
R6外销单价0.26010.28190.28530.2700
内销单价0.26310.26450.27360.2729
差异率-1.17%6.57%4.28%-1.06%

但公司对中拉物流公司的平均销售单价仍高于该型号电池的外销平均单价。2020年度公司对中拉物流公司LR03电池销售单价的下降导致LR03电池内销平均单价低于外销。报告期内公司对中拉物流公司LR6的销售收入占公司LR6内销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45%、35.63%、49.94%和41.26%,占比较高,且报告期各期的平均销售单价均高于该型号电池的外销平均单价。

(2) R03和R6电池内外销平均销售单价差异的原因

2018年度R03和R6电池内外销的平均销售单价较为接近,2019-2020年度R03和R6电池的外销单价逐渐高于内销,主要系2019年起公司对外销客户Dollar Tree碳性电池的销售额大幅上涨,由于Dollar Tree对产品的包装要求较为复杂,因此公司对其的销售定价较高;2021年1-6月R03和R6电池的内销单价高于外销,主要系2021年1-6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处于高位所致。2019-2021年1-6月公司对Dollar Tree销售R03和R6电池的销售占同期同类型电池收入的比重高达65%以上。

(二) 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的原因,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重点分析并披露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以及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的原因;披露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的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碱性电池销售均价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型号碱性电池销售单价及销售数量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
LR030.4838.33%0.5138.83%0.5238.76%0.5337.55%
LR60.5259.36%0.5757.84%0.5757.17%0.5757.67%
LR141.800.92%1.911.29%1.911.63%1.901.90%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
LR202.690.87%2.861.19%2.821.48%2.801.83%
6LR612.820.52%3.030.83%3.100.95%3.121.04%
3LR123.610.00%4.370.01%5.080.01%3.890.01%
碱性电池0.55100.00%0.61100.00%0.63100.00%0.65100.00%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平均单价占比
R030.2136.72%0.2236.28%0.2240.20%0.2239.02%
R60.2656.40%0.2857.80%0.2856.21%0.2758.62%
R140.722.77%0.772.27%0.751.09%0.720.70%
R201.112.80%1.172.35%1.151.32%1.121.25%
6F221.061.30%1.111.31%1.051.17%1.110.40%
3R121.900.01%2.040.00%1.950.00%1.850.01%
碳性电池0.29100.00%0.30100.00%0.28100.00%0.2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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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2017-2019年度野马电池各型号的碳性电池销售均价也均保持上涨。因此公司碳性电池销售均价上升,与行业内可比公司趋势相同。

2. 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以及除6F22碳性电池外,其他碳性电池报告期内单价均上涨的原因

(1) 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报告期价格呈上升趋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LR6电池的销售情况如下: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10,177.3919,344.3514,071.4814,032.95
销售数量(万支)19,387.4434,023.9924,534.0024,498.24
平均销售单价(元/支)0.52490.56860.57360.5728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
碳性电池0.2877-3.95%0.29956.47%0.28135.15%0.2675
其中:R030.2059-6.01%0.2191-0.27%0.21970.51%0.2186
R60.2604-6.21%0.2777-0.72%0.27973.40%0.2706
R140.7234-5.68%0.76702.05%0.75164.91%0.7165
R201.1132-5.01%1.17202.11%1.14782.72%1.1174
6F221.0625-4.26%1.10986.05%1.0465-5.58%1.1083
3R121.8968-7.09%2.04154.77%1.94865.53%1.8464

2018年度,公司各型号碳性电池销售单价上涨,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提高了各型号碳性电池的销售单价所致。

2019年度,碳性电池销售单价的上涨,主要受公司对客户Dollar Tree销售情况变动的影响。Dollar Tree系公司2018年度新增客户,2018-2019年度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升高。由于该客户对产品包装要求较为复杂,因此产品定价高于其他客户,导致2019年度公司主要碳性电池产品单价有所上升。

2020年度,公司R03和R6销售单价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下半年人民币升值,而公司与碳性电池主要客户Dollar Tree以美元进行计价结算,因此下半年公司向Dollar Tree销售的主要品种R03与R6单价较2019年略有下降。

2020年度,公司R14、R20和6F22的平均销售单价较2019年均有所上涨,主要系Dollar Tree系前述产品主要客户,2020年对其销售收入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70%以上。2019年末,公司根据Dollar Tree要求调整了R14与R20的包装,由3节装热收缩包装变为2节装挂卡包装;同时6F22由2节装挂卡包装变为1节装挂卡包装,增加了单节电池的包装成本,因此公司报价有所提升,导致平均销售单价有所上涨。

2021年1-6月,公司碳性电池各类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2021年1-6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处于高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零星3R12电池销售,各年销售金额均未超过3万元,单价变化主要受销售当月汇率影响。

(4) 其他电池单价波动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电池的销售单价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增幅平均单价
其他电池0.3499-7.11%0.3767-13.68%0.436439.39%0.3124

异较大。报告期各期其他电池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45%、0.65%、

1.34%和1.79%,占比较小。

(三)披露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及其变动原因分析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支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销量增幅销量增幅销量
主要碱性电池32,661.7858,812.8237.07%42,907.311.02%42,474.89
其中:LR0312,519.1422,840.5237.31%16,634.464.28%15,951.68
LR619,387.4434,023.9938.68%24,534.000.15%24,498.24
LR14299.10758.158.49%698.85-13.20%805.16
LR20285.17701.4910.69%633.74-18.43%776.89
6LR61170.92488.6720.29%406.26-8.28%442.92
主要碳性电池19,766.1339,148.02143.52%16,076.0215.47%13,922.30
其中:R037,257.6014,201.59119.74%6,463.0318.94%5,433.68
R611,149.4922,627.42150.39%9,036.8810.72%8,161.64
R14548.35888.81405.06%175.9881.74%96.83
R20553.43918.10333.68%211.721.54%174.18
6F22257.26512.11171.78%188.43236.66%55.97
合 计52,427.9197,960.8423.79%58,983.334.59%56,3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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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销量
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
STRAND9,582.477,587.751,994.72
BEXEL9,562.953,293.866,269.09
KANEMATSU5,927.094,473.561,453.53
DAISO6,795.776,467.77328.00
HW.USA4,912.673,245.071,667.60
小 计36,780.9525,068.0111,712.94
型 号销量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R039,377.292,520.46812.78
R615,149.793,221.59882.77
R14687.3672.270.33
R20683.3569.980.23
6F22386.5946.160.24
小 计26,284.385,930.461,696.35

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单价、销量变动对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影响;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跌的原因,以及主要产品碳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涨的原因

1. 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变动分析,报告期内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单价、销量变动对相关产品收入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碱性电池17,960.46100.00%36,002.35100.00%27,196.43100.00%27,564.93100.00%
其中:LR035,992.0933.36%11,691.8032.48%8,715.1432.05%8,415.3130.53%
LR610,177.3956.67%19,344.3553.72%14,071.4851.74%14,032.9550.91%
LR14537.582.99%1,449.474.03%1,334.814.91%1,533.315.56%
LR20766.304.27%2,004.225.57%1,787.796.57%2,177.917.90%
6LR61481.392.68%1,478.394.11%1,260.144.63%1,381.165.01%
3LR125.700.03%34.120.09%27.080.10%24.290.09%
碳性电池5,686.48100.00%11,723.28100.00%4,521.91100.00%3,724.68100.00%
其中:R031,494.6326.28%3,111.4026.54%1,420.1031.40%1,187.8431.89%
R62,903.8351.07%6,284.0053.59%2,527.9655.90%2,208.1459.28%
R14396.696.98%681.735.82%132.272.93%69.381.86%
R20616.1010.83%1,076.039.18%242.985.37%194.625.23%
6F22273.344.81%568.364.85%197.204.36%62.041.67%
3R121.880.03%1.760.02%1.400.03%2.660.07%
项 目2020年度销售增长因素分析2019年度销售增长因素分析
单价变动影响额销量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单价变动影响额销量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
碱性电池LR03-274.823,176.812,901.99-60.32357.72297.40
LR6-170.115,395.535,225.4218.1020.5138.62
碳性电池R03-9.061,695.421,686.367.24226.18233.42
R6-45.743,774.313,728.5783.01244.84327.85
项 目2018年度销售增长因素分析
单价变动影响额销量变动影响额销售收入变动额
碱性电池LR0379.06198.20277.26
LR688.65197.63286.28
碳性电池R0356.64-63.47-6.83
R6111.4168.58179.99

(2)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变动分析

2018年度,R03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

56.64万元、-63.47万元,合计为-6.83万元,金额较小。2018年,R6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111.41万元、68.58万元,主要受销售单价变动影响;主要系2017年下半年开始,碳性电池主要原材料单价持续上涨,公司相应提高了R6电池的销售单价,且受涨价滞后效应影响所致。

2019年度,R03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7.24万元、226.18万元,销量是主要影响因素;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对Dollar Tree销售 R03电池增加1,707.68万支所致。2019年,R6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83.01万元、244.84万元,销量是主要影响因素;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对Dollar Tree销售R6电池增加2,338.82万支所致。

2020年度,R03与R6销售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影响金额分别为-9.06万元和-45.74万元,影响较小。R03与R6销售数量变化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额分别为1,695.42万元和3,774.31万元,主要系Dollar Tree采购数量增加所致。

2. 主要产品碱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跌的原因,以及主要产品碳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涨的原因

(1) 主要产品碱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跌的原因

2018-2020年度,公司各型号碱性电池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
LR0337.31%-2.30%4.28%-0.69%2.41%0.95%
LR638.68%-0.87%0.15%0.13%1.43%0.64%
LR148.49%0.10%-13.20%0.30%-3.00%-1.66%
LR2010.69%1.28%-18.43%0.63%-3.76%-1.85%
6LR6120.29%-2.47%-8.28%-0.53%-34.23%4.15%

池对HW.USA和CVS的销售单价较高,对Kanematsu的销售单价相对较低,2018年公司LR14和LR20电池对Kanematsu的销售占比上涨,对HW.USA和CVS的销售占比下降,从而导致LR14和LR20的销售均价下跌。

2) 2019年度公司量价齐跌的碱性电池为6LR61电池,主要系公司对该产品的销售结构发生变化所致。公司6LR61电池销售数量的下降主要系公司对HW.USA的销售量下降所致;同时,公司该型号电池对HW.USA的销售单价相对较高,2019年公司对HW.USA的销售占比下降导致6LR61销售均价下跌。

3)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量价齐跌的碱性电池产品。

(2) 主要产品碳性电池报告期内量价齐涨的原因

2018-2020年度,公司各型号碳性电池销量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单价同比增长
R03119.74%-0.27%18.94%0.51%-5.07%5.01%
R6150.39%-0.72%10.72%3.40%3.21%5.31%
R14405.06%2.05%81.74%4.91%-20.68%7.33%
R20333.68%2.11%21.54%2.72%-8.49%2.97%
6F22171.78%6.05%236.66%-5.58%-69.77%4.36%
产品名称2018年销量2019年销量销量变动销量变动占比
R03812.782,520.461,707.68165.90%
R6882.773,221.592,338.82267.22%
R140.3372.2771.9490.89%
R200.2369.9869.75185.90%
产品名称2020年销量2019年销量产品整体销量变动Dollar Tree销量变动占比
R14687.3672.27615.09851.10%
R20683.3569.98613.37876.49%
6F22386.5946.16340.437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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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外销单价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4) 获取公司内外销收入明细表,就主要产品内外销单价差异进行分析;

(5) 获取公司报告期分类别分产品收入明细表,对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变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境内外客户销售定价方式没有明显差别,以外币交易定价的产品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主要外销产品单价变动的影响不大,外销与内销单价差异主要系受产品成本以及客户价格敏感度、订单量大小等影响有所区别,但总体差异不大;报告期内受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的均价下降;受原材料价格变动以及新增客户Dollar Tree销售增量的影响,主要产品碳性电池均价上升,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受客户结构的影响,公司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6单价整体稳定;碱性电池3LR12价格波动主要系受不同客户性能要求不同从而销售价格不同所致;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以及新增客户销售增量的影响,碳性电池价格波动具有合理性;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变动主要受客户订单需求变动的影响;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销量及其变动是合理的;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主要产品量价波动主要系受到客户结构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量价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变化情况,不存在异常变动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量价齐跌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碳性电池量价齐涨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六、《问询函》之20、关于对供应商的销售

招股说明书披露,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均系公司锌粉的供应商。在公司使用完向该等供应商采购的桶装锌粉后,由其回购部分材料包装用空桶。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石墨粉供应商。2019年度,公司对供应商淮安必胜销售收入327.63万元,主要系其当期提供的石墨粉质量未达标,公司将相应批次的半成品销售给淮安必胜。

请发行人披露:(1)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相关交易模式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金额、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其对应收入、应收款、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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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列报情况;(2)供应商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因其销售的石墨粉质量未达标回购相关半成品交易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交易的标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相关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及其在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中列报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相关交易模式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金额、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其对应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

1. 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相关交易模式的背景,系合同约定,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锌粉供应商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劲能公司)和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长贵金属公司)存在向公司回购包装物的情况。公司锌粉供应商宁波劲能公司和长贵金属公司向公司供应锌粉,锌粉以桶包装。由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对锌粉的使用量较大,每年采购锌粉使用后结存大量盛放锌粉的包装桶,盛装过锌粉的空桶属于固体废弃物,若公司自行处置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为了节约成本同时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由供应商回收包装桶并进行循环利用。

公司在与宁波劲能公司和长贵金属公司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中均对包装桶的回收利用做了约定。由供应商将公司使用后产生的锌粉包装桶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公司向供应商以约定的价格处置包装桶并开具发票。经向宁波劲能公司和长贵金属公司访谈核实,其回收包装物会考虑运输距离及运输成本,因此其向不同客户回收包装物的价格并不完全一致。其回收包装桶的主要目的在于回收利用、节约包装成本,回收包装桶属于行业惯例。

2. 报告期内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金额、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及其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其对应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

(1) 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向公司回购的包装物均为锌桶,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
数量(只)金额(元)数量(只)金额(元)
宁波劲能公司17,500.00123,893.8021,800.00154,336.27
长贵金属公司2,770.0012,256.64
合 计17,500.00123,893.8024,570.00166,592.91
供应商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只)金额(元)数量(只)金额(元)
宁波劲能公司13,850.0098,053.0929,350.00201,706.45
长贵金属公司4,000.0017,094.02
合 计13,850.0098,053.0933,350.00218,800.47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123,893.80166,592.9198,053.09218,800.4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0,000.00188,250.00110,800.00254,800.00

相关半成品交易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交易的标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相关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及其在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中列报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 供应商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因其销售的石墨粉质量未达标回购相关半成品交易的背景、是否系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 石墨粉质量事件相关情况

2019年7月,公司质检部门在按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例行周检时发现电池存在漏液现象。经公司技术、研发等部门进行排查和原因分析,认定系电池生产使用的石墨粉材料中锑含量超标所致。进一步追查,并委托两家专业机构对该批石墨粉进行微量元素检测,证实淮安必胜公司供应的石墨粉微量元素锑的含量超过了双方在技术协议中的约定。

由于淮安必胜公司供应的石墨粉微量元素超标导致公司使用该批次材料的光身电池、正极粒子/粉不符合质量要求。事件发生后,公司相关人员等与淮安必胜公司就石墨粉质量问题的后续处理进行沟通。经过双方协商,双方最终于2019年12月就相关解决方案签订《质量索赔协议》。

(2) 石墨粉质量事件的处理系合同约定,符合行业惯例

根据公司与淮安必胜公司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其中关于质量条款的约定如下:“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采购具体明细、质量要求、合理损耗及包装标准等的约定进行验收,并以甲方检测数据为准,对于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回”“其他约定事项: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提供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产品,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重大违法事件或发生了侵害甲方合法权益事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因此公司关于石墨粉质量事件的处理符合合同约定,也符合一般制造业企业对供应商供应材料质量问题的索赔惯例。

2. 淮安必胜公司回购半成品的相关交易的标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相关收入、应收款、现金流的列报情况及其在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中列报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 相关交易的标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定价的公允性

标 的单位数量含税收入(万元)含税成本(万元)毛利率
光身电池万支907.80294.20485.27-64.95%
正极粒子/粉90.7976.02110.76-45.70%
合 计370.22596.03-60.99%
项 目具体内容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光身电池260.36
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正极粒子/粉67.27
应收账款销售光身电池及正极粒子/粉370.22
其他应收款赔偿225.81
营业外收入赔偿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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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查情况

1.主要核查程序

(1) 统计报告期内供应商向公司回购包装物的名称、数量、金额;

(2) 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向供应商销售包装物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3) 获取公司与宁波劲能公司、长贵金属公司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并就合同中关于供应商回购包装物的合同条款进行检查;

(4) 向宁波劲能公司、长贵金属公司访谈确认其向客户回购包装物的情况,并获取其回购其他客户包装物的回购价格信息;

(5) 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石墨粉质量事件情况,取得淮安必胜公司向公司回购半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明细表,核对相关数据;

(6) 获取并查看公司与淮安必胜公司签订的《质量索赔协议》;

(7) 对淮安必胜公司进行访谈,并向其确认回购半成品交易的背景;

(8) 检查公司对淮安必胜公司回购半成品业务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供应商宁波劲能公司、长贵金属公司向公司回购包装物符合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惯例,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公司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合理、准确;公司向供应商淮安必胜公司销售半成品的交易真实,相关交易符合合同约定且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的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合理、准确,公司与淮安必胜公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问询函》之21、关于应收账款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5,427万元、5,210万元、4,956万元和5,963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344.22万元、0万元、0万元和104.05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请发行人:(1)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不同类别客户应收账款占相应营业收入比例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发行人账龄1-2年坏账政策的稳健性,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2)披露报

告期内应收账款前5名与前5大客户不一致的原因,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5名的账龄、当年销售收入及其占比,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5名的背景,包括客户名称、类型、所属国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对应品牌、首次合作时间、与发行人过往业务往来的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3)披露将较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中“较高信用等级”的具体含义。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商业票据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并详细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说明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取得的主要证据及其结论。

(一) 区分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和贸易商客户,结合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不同类别客户应收账款占相应营业收入比例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发行人账龄1-2年坏账政策的稳健性,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 报告期内不同类别客户应收账款占相应营业收入比例及其变化的合理性

(1) 报告内不同类型客户应收账款及对应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期 间项 目商业连锁企业品牌运营商贸易商
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应收账款3,082.301,790.231,722.48
对应营业收入10,273.386,904.075,674.71
占比30.00%25.93%30.35%
2020年度/2020年末应收账款2,279.881,424.452,098.56
对应营业收入20,252.5514,560.5913,441.75
占比11.26%9.78%15.61%
2019年度/2019年末应收账款960.111,798.572,135.52
对应营业收入10,878.049,761.6810,957.93
占比8.83%18.42%19.49%
2018年度/2018年末应收账款1,353.651,681.172,450.77
对应营业收入8,426.7510,958.6211,973.01
占比16.06%15.34%20.47%
项 目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
应收账款收入占比应收账款收入占比应收账款收入占比
HW.USA238.17732.8232.50%1,073.733,935.1427.29%863.182,655.1232.51%
利丰集团770.501,801.0142.78%834.792,695.1930.97%843.992,750.2030.69%
Kapa428.90953.0745.00%131.881,488.998.86%76.911,224.546.28%
贸易商客户1,722.485,674.7130.35%2,098.5613,441.7515.61%2,135.5210,957.9319.49%
占比83.46%61.45%97.23%60.40%83.54%60.50%

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比重的变动主要受上述客户影响。与2019年度相比,2020年度公司对利丰集团的营业收入以及2020年末对利丰集团的应收账款均未发生明显变化,较为稳定。

2020年度公司对HW.USA的营业收入上涨至3,935.14万元,上涨幅度为

48.21%,2020年末公司对HW.USA的应收账款上涨至1,073.73万元,上涨幅度为24.39%,由于HW.USA存在船期后75天或120天付款两个信用期,信用期相对长的期末结存对应收入占比由2019年的81.29%增长至87.98%,同时考虑HW.USA9-12月收入同比增长36.02%,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基本匹配。由于公司对HW.USA营业收入的上涨幅度高于期末应收账款的上涨幅度从而导致2020年HW.USA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5.22个百分点,同时信用期相对短的主要客户Kanematsu销售占比由2019年的28.84%上涨至2020年的30.18%,最终导致2020年末贸易商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

2021年1-6月公司对利丰集团的营业收入下降至1,801.01万元,下降幅度为33.18%,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利丰集团的应收账款下降至770.50万元,下降幅度为7.70%,由于公司对利丰集团营业收入的下降涨幅度高于期末应收账款的下降幅度从而导致2021年1-6月利丰集团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上涨11.81个百分点;同时主要客户Kapa6月销售320万,根据其信用期为船运月末后35天付款,相关货款尚未收回,最终导致2021年6月30日贸易商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上涨。2021年6月30日公司商业连锁客户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上涨较大,主要系2021年1-6月公司对Dollar Tree销售收入高达6,048.12 万元,因Dollar Tree存在单个订单对应多个港口的情况,对应即期信用证需对应的单个订单全部发货后方可提交兑付资料,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口货运舱位紧张,订舱困难整体拉长了出货时间,导致Dollar Tree回款时间放缓。另尽管DollarTree对公司采用的是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但公司在销售业务完成后需要把装运单据收齐完整后去国内银行进行款项解付,国内银行对装运单据进行审核后邮寄至信用证指定的美国付款行,付款行在审核所有装运单据后才会支付货款,因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2021年5月-6月对Dollar Tree的销售约为2,766.97万元,截至2021年8月底,已收期末应收款项占期末余额的100.00%。因此2021年6月30日公司商业连锁客户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上涨系公司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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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品牌运营商客户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34%、

18.42%、9.78%和25.93%。其中2020年末品牌运营商应收账款占对应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较大而2021年6月30日上涨较大,主要受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对STRAND、中拉物流公司和BEXEL等主要品牌运营商客户销售和应收账款的影响,2020-2021年1-6月公司对上述主要品牌运营商客户的销售和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
应收账款收入占比应收账款收入占比应收账款收入占比
STRAND969.902,436.8739.80%784.345,639.2613.91%845.924,572.9618.50%
中拉物流公司394.25675.3858.38%456.032,234.7720.41%580.421,785.8832.50%
BEXEL142.882,681.135.33%4,853.62121.621,654.767.35%
品牌运营商客户1,790.236,904.0725.93%1,240.3812,727.659.75%1,547.968,013.6019.32%
占比84.18%83.91%87.08%87.41%86.07%82.09%
账龄长虹能源力王股份亚锦科技野马电池平均数公司
1-2年50%18%20%10%25%10%

差异相对较大,公司对账龄在1-2年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其存在一定的差异。从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以及客户群体等角度来看,公司与野马电池更具有可比性,公司对账龄在1-2年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与野马电池一致。

2) 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率比较

账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长虹能源1.45%1.35%2.84%2.53%
力王股份3.87%4.03%2.96%2.71%
亚锦科技6.67%5.48%6.75%8.29%
野马电池3.00%3.00%3.00%3.01%
平均数3.75%3.47%3.89%4.14%
公司5.01%5.02%5.03%5.03%
账龄2021年1-6月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1年以内6,596.005,775.685,187.985,448.52
1-2年12.5927.2130.5538.40
合 计6,608.595,802.895,218.535,486.91

市公司平均值,但公司是根据自身实际的业务模式和历史信用风险损失情况来综合确定,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计提比例一致,账龄1-2年的坏账政策制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是稳健的。

(2) 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群体等因素如何影响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估计

1)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为1-2年的应收款项的坏账政策对比如下:

账龄长虹能源力王股份亚锦科技野马电池平均数公司
1-2年50%18%20%1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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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分散。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国际知名企业,信用度较高。

由于业务模式与客户群差异,公司与可比公司在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设置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主要为经销模式的亚锦科技为例,主要采取经销商预收货款的模式,通常1-2年账龄应收账款损失风险相对较高,相关坏账计提比例较高;而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要以OEM直销模式为主,下游主要客户包括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与品牌运营商,客户信用资质相对优于亚锦科技下游经销商,1-2年账龄应收账款损失风险低于亚锦科技,因此计提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

② 内外销模式差异

销售市场方面,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外销为主,外销比例在85%以上,而长虹能源和力王股份均有外销和内销,但以内销为主,内销占比在60%左右,亚锦科技主营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

外销模式下,为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对出口销售申报了信用保险。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主要针对非信用证结算且资信等级相对不高收款存在一定风险的客户进行出口信用保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际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在评估各个客户业务合作模式、货款结算方式及付款能力的基础上,扩大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范围,除即期付款、信用证结算及资信等级相对较高的客户外,对其他外销客户的出口均向中信保进行出口信用保险投保。

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出口的保险主要合同约定:非信用证项下赔偿比例,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拖欠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买方拒绝接收货物或拒绝对已完成的服务进行确认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比例为90%。保单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外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对应收账款申报信用保险,为应收账款的回款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对于1-2年的坏账计提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

2) 公司与野马电池具有可比性的具体原因

结合上述分析,公司与野马电池具有可比性的具体原因为,两家公司在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群体等方面相较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接近,具体为:①两家公司均采用OEM直销模式,面向的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大型贸易商等,信用资质较高;②两家公司均以外销为主,外销比例在85%以上,为保障外销应收账款的回收,均对出口销售申报了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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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与野马电池在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以及客户群体等方面具有可比性,对1-2年的应收账款采用相同的坏账计提比例且低于亚锦科技、长虹能源、力王股份等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3.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4个月内回款金额和回款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6,608.595,802.895,218.535,486.91
期后1个月回款金额1,836.532,086.302,165.352,632.54
期后4个月回款金额[注]6,066.755,694.825,012.095,391.25
期后1个月回款金额占比27.79%35.95%41.49%47.98%
期后4个月回款金额占比91.80%98.14%96.04%98.26%
客户名称账面余额账龄营业收入占比
2021年6月30日
Dollar Tree1,760.871年以内6,048.1229.11%
Strand969.901年以内2,436.8739.80%
利丰集团770.501年以内1,801.0142.78%
ICA524.141年以内1,072.2648.88%
Kapa428.901年以内953.0745.00%
小 计4,454.3112,311.3336.18%
2020年末
HW.USA1,073.731年以内3,935.1427.29%
Dollar Tree927.471年以内10,648.208.71%
利丰集团834.791年以内2,695.1930.97%
Strand784.341年以内5,639.2613.91%
ICA594.361年以内1,775.1333.48%
小 计4,214.6924,692.9217.07%
2019年末
HW.USA863.181年以内2,655.1232.51%
Strand845.921年以内4,572.9618.50%
利丰集团843.991年以内2,750.2030.69%
中拉物流公司580.421年以内1,785.8832.50%
淮安必胜公司324.321年以内260.36124.57%
小 计3,457.8312,024.5228.76%
2018年末
HW.USA1,072.381年以内3,683.7429.11%
Strand1,026.331年以内5,165.9819.87%
利丰集团703.411年以内1,505.0846.74%
中拉物流公司557.231年以内1,637.4634.03%
ICA532.171年以内1,535.8534.65%
小 计3,891.5213,528.1128.77%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客户之间存在差异,主要系各客户信用期以及各报告期中实现销售的时间点不同所致。前述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年1-6月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Dollar TreeDollar Tree
StrandBexel
利丰集团Strand
ICA利丰集团
KapaKanematsu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ICA524.141,072.2648.88%收到提单复印件后75天付款
Kapa428.90953.0745.00%船运月末后35天付款
Bexel136.911,643.788.33%收到提单复印件即付款
Kanematsu142.882,681.135.33%船期后30天付款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HW.USADollar Tree
Dollar TreeStrand
利丰集团Bexel
StrandKanematsu
ICADaiso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HW.USA1,073.733,935.1427.29%船期后75天/120天付款
ICA594.361,775.1333.48%收到提单复印件后75天付款
利丰集团834.792,695.1930.97%船期后60天/120天付款
Bexel4,853.62收到提单复印件即付款
Kanematsu4,057.09船期后30天付款
Daiso105.254,040.632.60%船期后60天付款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HW.USAStrand
StrandDaiso
利丰集团Kanematsu
中拉物流公司利丰集团
淮安必胜公司HW.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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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中拉物流公司580.421,785.8832.50%开票后10日内支付180天银行承兑汇票
淮安必胜公司324.32327.6398.99%未约定
DAISO191.464,002.784.78%船期后7天/60天付款
Kanematsu146.853,159.804.65%船期后30天付款
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
HW.USAStrand
StrandKanematsu
利丰集团HW.USA
中拉物流公司Daiso
ICABex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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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当期销售额及信用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占比信用期
利丰集团703.411,505.0846.74%船期后60天/120天付款
中拉物流公司557.231,637.4634.03%开票后10日内支付180天银行承兑汇票
ICA532.171,535.8534.65%收到提单复印件后75天付款
Kanematsu397.194,146.489.58%船期后30天付款
Daiso294.663,636.908.10%船期后7天付款
Bexel2,231.870.00%收到提单复印件即付款

票的信用等级认定为“较高信用等级”,此类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者贴现时公司需要承担的票据链上的信用风险较小,再背书或者贴现时可以终止确认。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将收到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大型上市商业银行的承兑票据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资产。

(四) 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商业票据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并详细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说明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取得的主要证据及其结论

1. 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应收商业票据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并详细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1) 对报告期应收账款的核查情况

1) 应收账款主要核查程序

① 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审定表,对比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

② 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和替代测试程序,各期末通过函证和替代测试分别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其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6,608.595,802.895,218.535,486.91
函证确认金额3,174.483,712.874,296.824,568.82
替代测试确认金额3,044.421,809.59677.01871.71
函证确认比例48.04%63.98%82.34%83.27%
替代测试确认比例46.07%31.18%12.97%15.89%
汇总确认比例94.11%95.16%95.31%99.16%

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6,608.595,802.895,218.535,486.91
期后1个月回款金额1,836.532,086.302,165.352,632.54
期后4个月回款金额[注]6,066.755,694.825,012.095,391.25
期后1个月回款金额占比27.79%35.95%41.49%47.98%
期后4个月回款金额占比91.80%98.14%96.04%98.26%

⑤ 获取公司与应收票据前手背书人签订的销售合同,公司与应收票据后手背书人签订的采购合同;

⑥ 报告期各期末向公司的开户银行函证,确认是否存在应收票据融资情况;

⑦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流转表如下:

期间票据金额(万元)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备注
收到
2021年1-6月622.93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1,277.79长虹飞狮公司客户
2020年度2,649.67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12.70宁波鼎晨电子有限公司客户
544.76淮安必胜公司客户
2019年度2,015.76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2018年度935.73中拉物流公司客户
背书/托收
2021年1-6月616.89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514.00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2020年度1,187.50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760.61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328.72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
328.61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
568.83银行到期托收
2019年度265.26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
189.54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1,006.56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79.29银行到期托收
2018年度120.00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供应商
1,041.70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
118.26银行到期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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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的应收票据为背书转让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到期托收,票据往来均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使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进行融资情形;公司应收票据记录准确、完整,并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的情形。

2. 详细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说明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取得的主要证据及其结论

(1) 第三方回款的主要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明细表,复核收款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回款单位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同一集团内集中支付
Ascent Battery Supply(Ascent)BATTERIES PLUS LLC(BATTERIES)236.63331.23355.76260.92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COOP VARDAGSHANDEL AB11.1910.43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Salling Group121.05
NETTO APS & CO.KGSalling Group28.04173.01
NETTO SP.Z.O.OSalling Group31.60137.01
合 计296.27652.44487.24260.92
客户名称回款单位名称原因及取得的证据
同一集团内集中支付
AscentBATTERIES通过中信保获取到Ascent的注册登记资料,获取BATTERIES出具的确认函件,Ascent受其控制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COOP VARDAGSHANDEL AB通过中信保获取NETTO MARKNAD SVERIGE AB的注册登记资料,2019年该公司更名为COOP VARDAGSHANDEL AB。
NETTO MARKNAD SVERIGE ABSalling Group通过中信保获取NETTO APS & CO.KG、NETTO SP.Z.O.O、NETTO MARKNAD SVERIGE AB的注册登记资料,2019年8月之前上述公司
NETTO APS & CO.KG
NETTO SP.Z.O.O均受Salling Group控制,2019年Salling Group将NETTO MARKNAD SVERIGE AB出售

池的原因;(5)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数量、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供应商及其采购金额变动原因,涉及贸易性质的供应商的 ,披露最终供应商名称、采购价格及与最终供应商市场价格的一致性;(6)披露能源采购的单价、采购量、金额,采购量与产量之间的匹配关系;(7)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及其构成的合理性,披露2018年主要材料采购单价上升的情况下,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的合理性;(8)量化分析并披露部分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9)对比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披露各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产品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的对比及其分析;(10)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自产、外购的营业成本及其构成;披露自产的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11)披露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并进行变动分析,披露2019年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制造费用金额下降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1)对报告期自产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实施核查的具体过程,是否存在结转成本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和数量不准确、多结转或少结转成本的情形;(2)对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及其变化的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一) 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生产阶段涉及的主要成本核算对象及其成本费用项目的性质,各类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具体方法及其合理性,披露在产品的具体成本核算方法

1. 碱性电池与碳性电池的生产阶段

(1) 碱性电池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2) 碳性电池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根据上述碱性电池与碳性电池工艺流程图,并结合成本核算情况归纳主要生产阶段如下:

生产阶段一:正极制造,即对碱性电池正极材料(包括碱性二氧化锰、高纯石墨粉、HA1681粘结剂)、碳性电池正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天然二氧化锰粉、乙炔黑、氯化锌)进行拌粉等工序制成碱性、碳性正极粉;

生产阶段二:光身电池制造,即利用不同类型产品的电池生产线将电池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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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按照工艺流程的要求生产成光身电池;

生产阶段三:包装,对静置老化后的光身电池利用各种包装设备进行贴标并包装生产成为产成品。

2. 各生产阶段涉及主要成本核算对象情况

公司存货下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1) 原材料:主要核算公司为生产产品而采购的各类原料,包括碱性及碳性主要材料、包装材料和辅助材料等。

2) 在产品:主要核算经过正极制造后的碱性正极粉和碳性正极粉以及光身电池;

3) 库存商品:主要核算公司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产品。

4) 生产成本:主要核算公司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各项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5) 制造费用:主要核算无法直接分配到产成品中的各项间接成本,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的折旧摊销费、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维修费及车间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用等。

3. 各类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具体方法

公司存货的计价方法为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并采用永续盘存制作为存货盘点制度,以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以定额成本法作为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

(1) 在产品(正极粉)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1) 在产品(正极粉)仅承担直接材料成本,具体归集和分配如下:

碱性正极粉的主要原料包括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高纯石墨粉、HA1681粘结剂,碳性正极粉的主要原料包括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天然二氧化锰粉、乙炔黑、氯化锌,公司按订单生产,直接材料一次性投料,直接材料按照实际领用数量进行归集,材料领用单价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期末根据尚未使用的正极粉确定在产品(正极粉)的结存金额。

当月领用出库在产品(正极粉)应分配直接材料成本=本期领用材料金额+期初在产品(正极粉)金额-期末在产品(正极粉)余额(结合仓库盘点数量与实

际构成材料单价计算)。将应分配直接材料成本根据各型号在产品(正极粉)定额分配至对应的在产品(光身电池);

(2)在产品(光身电池)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1) 直接材料的归集和分配:

公司在产品(光身电池)主要原材料包括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纸等。每月根据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产量及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对各种原材料的单位定额耗用量计算出每月各种原材料的定额耗用总量。再根据每月各类原材料的实际耗用总量除以各类原材料的定额耗用总量计算出每类原材料的分配比例。最终根据各类原材料的分配比例乘以当月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对各类材料的定额耗用总量,计算出不同类别在产品(光身电池)直接材料投入总额。

2) 直接人工的归集与分配

直接人工核算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耗用的生产工人的工资及相应的社保费用等,直接人工根据各车间进行归集,将每月直接人工总额以标准工时为分配系数分配至当月完工入库的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

3)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按各车间进行归集。将每月制造费用总额以在产品(光身电池)标准工时为分配系数分配至当月完工入库的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

4) 在产品成本结转

每月根据各型号在产品的实际领用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在产品成本。

(3) 产成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1) 成本归集、分配

公司在产品(光身电池)在静置老化期后经包装生产,完工后转入产成品核算,其中每月发生的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均在在产品(光身电池)进行分摊,产成品成本包含领用的各型号在产品(光身电池)及包装材料成本;

产成品对应订单的专用包装材料按订单进行领用和归集,通用包装材料按照当月实际领用的包装材料在完工产成品之间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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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成品成本结转

根据各型号产成品实际发出数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产成品成本。

4. 成本核算合理性分析

公司已对成本核算与存货成本结转流程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所有成本费用均按正确的金额反应在产品成本中。成本会计在成本核算账务处理过程中,对内部控制各环节关键控制点的业务单据进行复核,并据此进行成本核算,公司成本核算的关键流程如下:

(1) 仓库管理员将每天仓库入库和车间领用记录输入ERP系统,系统每月末结账后自动生成材料收发存报表,原材料发出计价方法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 成本会计对生产成本中各项组成部分进行归集,按照预设的分配公式和方法,将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各型号电池产品间分配,编制完成产品成本计算表。成本会计根据成本计算表编制会计凭证,并经财务主管审核批准;

(3) 产品确认销售时结转销售成本,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按照销售数量及加权平均成本结转销售产品成本。成本会计编制销售成本结转凭证,并经财务主管审核批准。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可以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成本确认、计量和结转具有合理性,能够反映产品成本的真实情况。

(二) 披露原材料采购的业务模式,披露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金额,披露生产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等的采购单价、数量、金额、占比,是否存在原材料依赖进口的情形

1. 采购业务模式

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制度,采购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技术部、质检部、计划生产部等组成评估小组对供方进行选择、考查和评价,并负责跟踪采购产品的质量和供货情况。技术部负责提供采购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检验规程等;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检验和验证。

对于新的供应商,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报价、付款条件等进行评价。进行筛选后,评估小组对供方进行考查和评价。评估小组主要考查供方的公司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产品价格、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填写《供

方生产能力调查表》等相关表单,再根据公司的《合格供方评分标准》对其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计划生产部调查研究公司各个部门物资需求及消耗情况,关注各种原材料、包装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供应渠道和市场变化价格情况,并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公司采购部负责联系供应商,洽谈原材料、包装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价格、供货时间、运输条件等。公司质检部及生产事业部负责材料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采购部;存在质量问题的,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处理相关事宜。公司通常向固定合作的供应商采购,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稳定。

2.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情况

(1)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原材料采购总额17,080.2730,905.9020,770.0619,682.19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
锌粉(公斤)23.751,155,200.002,743.1316.06%21.341,730,000.003,692.3511.95%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8.743,136,000.002,739.4716.04%8.784,652,000.004,082.7613.21%
钢壳(万支)716.2736,344.142,603.2415.24%695.2555,679.563,871.1512.53%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7.46595,000.00443.892.60%7.80969,000.00756.192.45%
锌筒(万支)868.9018,329.911,592.689.32%640.7236,762.442,355.447.62%
隔膜纸(公斤)90.7948,155.60437.222.56%96.6273,051.30705.852.28%
合 计10,559.6361.82%15,463.7350.03%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采购单价(元)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占比
锌粉(公斤)22.911,634,000.003,744.1618.03%25.101,468,000.003,684.1318.72%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864,054,000.003,998.6219.25%9.053,840,400.003,475.417.66%
钢壳(万支)729.3545,286.043,302.9415.90%750.4244,409.273,332.57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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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8.76420,000.00368.071.77%7.83420,000.00328.831.67%
锌筒(万支)737.8217,586.021,297.536.25%853.8814,654.871,251.356.36%
隔膜纸(公斤)97.4555,438.60540.252.60%94.0460,290.90567.002.88%
合 计13,251.5763.80%12,639.2864.22%
项 目材料名称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
采购单价 变动率采购数量 变动率采购金额 变动率采购单价 变动率采购数量 变动率采购金额 变动率
碱性电池主要材料锌粉-6.85%5.88%-1.38%-8.70%11.31%1.63%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10.95%14.75%2.10%8.99%5.56%15.05%
钢壳-4.68%22.95%17.20%-2.81%1.97%-0.89%
隔膜纸-0.85%31.77%30.65%3.62%-8.05%-4.72%
碳性电池主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10.96%130.71%105.45%11.93%0.00%11.93%
锌筒-13.16%109.04%81.53%-13.59%20.00%3.69%

单位:万支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量变动率产量变动率产量
碱性电池53,552.6219.21%44,921.788.74%41,309.84
碳性电池36,651.06116.23%16,950.2418.50%14,304.10

趋势一致,且增幅与碳性电池产量增幅基本匹配。

4.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分析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同时受其采购数量及单价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及单价对采购金额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 目材 料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
采购金额 变动率采购数量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采购单价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采购金额 变动率采购数量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采购单价变动对采购金额的影响
碱性电池 主要材料锌粉(元/公斤)-1.38%5.88%-6.85%1.63%11.31%-9.68%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2.10%14.75%-10.95%15.05%5.56%9.49%
钢壳(元/万支)17.20%22.95%-4.68%-0.89%1.97%-2.86%
隔膜纸(元/公斤)30.65%31.77%-0.85%-4.72%-8.05%3.33%
碳性电池 主要材料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105.45%130.71%-10.96%11.93%0.00%11.93%
锌筒(元/万支)81.53%109.04%-13.16%3.69%20.00%-16.31%

(四) 结合市场价格、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一致性;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锌筒2017年至2018年采购价格走势与电解锌的市场价格走势相背离的合理性;披露发行人2017年主要原材料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锌筒的采购价格均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主要原材料锌筒的供应商均为宁波光华电池有限,报告期内锌筒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报告期内电解二氧化锰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一致性分析

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本题回复内容。

2. 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采购单价情况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仅野马电池,就公司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与野马电池对比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锌粉(元/千克)野马电池22.7225.0025.46
公司22.9125.1024.76
差异率0.84%0.40%-2.75%
锌筒(元/万支)野马电池815.97967.591,094.73
公司737.82853.88843.27
差异率-9.58%-11.75%-22.97%
电解二氧化锰(元/千克)野马电池9.979.368.52
公司9.768.937.91
差异率-2.11%-4.59%-7.16%
钢壳(元/万支)野马电池731.73713.19768.38
公司729.35750.42731.81
差异率-0.33%5.2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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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野马电池815.97967.591,094.73
公司842.921,004.521,006.35
差异3.30%3.82%-8.07%
项 目锌筒采购
第一季度338.43
第二季度295.62
第三季度176.90
第四季度336.39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野马电池9.979.368.52
公司9.768.937.91
差异-2.11%-4.59%-7.16%

锰业公司)报告期内仅可提供普通型碱性电解二氧化锰,湘潭电化可同时提供普通型与高功率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司采购主要以一洲锰业公司提供的普通型碱性电解二氧化锰为主;野马电池电解二氧化锰主要向湘潭电化进行采购,但高功率与普通型比例未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电解二氧化锰供应商情况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3.29489.2218.80
一洲锰业公司3,698.743,315.023,174.87
广西桂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3.63--
宁波源聚承新材料有限公司10.53--
普瑞斯矿业(中国)有限公司10.49--
合 计4,366.683,804.243,193.67
野马电池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22.383,844.114,030.05
其他供应商7,196.678,068.787,115.37
合 计12,419.0511,912.8911,1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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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采购价格与野马电池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

(4) 钢壳

由前述分析可知,公司钢壳主要采购型号LR03、LR6钢壳单价整体较为稳定。由于野马电池未披露各年钢壳采购具体型号情况,因此以野马电池报告期各期各型号碱性电池销售单价与同期各型号自产碱性电池销售金额测算当期各型号碱性电池销售数量及比例,将公司各型号钢壳单价以此比例计算公司钢壳采购价格测算如下:

单位:元/万支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野马电池731.73713.19768.38
公司736.47745.31739.06
差异0.65%4.5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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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水、电消耗量以及锌锰电池产量如下: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碱性电池产量(万支)35,936.3453,552.6244,921.7841,309.84
碳性电池产量(万支)19,206.7536,651.0616,950.2414,304.10
产量小计(万支)55,143.0990,203.6861,872.0255,613.94
水费(万元)6.9414.7711.0011.09
水消耗量(吨)12,279.0028,140.0019,001.0019,280.00
水费单价(元/吨)5.655.255.795.75
电费(万元)170.84315.71229.70210.75
电消耗量(千瓦时)2,579,960.004,666,190.003,182,400.002,950,035.00
电费单价(元/千瓦时)0.660.680.720.71
类别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碱性电池直接材料11,358.5086.56%21,415.5985.79%16,371.8487.07%16,834.3386.83%
其中:主材10,220.0777.88%19,097.3176.50%14,570.2877.49%14,927.6276.99%
包材1,138.438.68%2,318.289.29%1,801.569.58%1,906.7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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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765.465.83%1,662.976.66%1,324.657.05%1,354.416.99%
制造费用804.756.13%1,476.325.91%1,105.685.88%1,199.916.19%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93.611.48%410.591.64%
小 计13,122.32100.00%24,965.47100.00%18,802.17100.00%19,388.65100.00%
其中:LR03直接材料2,947.8782.00%5,527.4681.80%4,029.2182.42%3,948.9682.00%
其中:主材2,555.0971.08%4,808.7171.16%3,491.6271.43%3,400.5570.61%
包材392.7710.93%718.7510.64%537.5811.00%548.4011.39%
直接人工294.398.19%593.588.79%452.609.26%441.539.17%
制造费用303.378.44%536.167.94%406.568.32%425.228.8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9.201.37%99.541.47%
小 计3,594.82100.00%6,756.74100.00%4,888.37100.00%4,815.71100.00%
LR6直接材料7,242.0188.22%12,766.6487.16%9,707.3689.03%9,737.6288.69%
其中:主材6,628.4580.75%11,516.8278.63%8,748.1080.23%8,754.5679.74%
包材613.557.47%1,249.828.53%959.268.80%983.068.95%
直接人工378.794.61%802.815.48%586.055.37%579.515.28%
制造费用465.075.67%838.825.73%610.295.60%661.796.0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23.011.50%252.911.73%
小 计8,208.88100.00%14,645.08100.00%10,903.70100.00%10,978.92100.00%
LR14直接材料367.5291.51%968.5790.84%833.8889.46%973.3689.19%
其中:主材335.4883.53%885.9883.09%759.8981.52%878.9880.55%
包材32.037.98%82.597.75%73.997.94%94.388.65%
直接人工17.804.43%51.064.79%71.697.69%83.567.66%
制造费用9.532.37%27.542.58%26.542.85%34.353.15%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6.771.69%19.111.79%
小 计401.62100.00%1,060.12100.00%932.11100.00%1,091.28100.00%
LR20直接材料597.7993.19%1,525.7793.02%1,301.1493.04%1,621.5393.06%
其中:主材558.9987.14%1,425.9286.93%1,213.7486.79%1,504.6786.35%
包材38.786.05%99.856.09%87.396.25%116.856.71%
直接人工20.443.19%51.053.11%69.865.00%83.614.80%
制造费用12.431.94%34.352.09%27.501.97%37.362.1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0.821.69%29.131.78%
小 计641.46100.00%1,640.30100.00%1,398.50100.00%1,742.50100.00%
6LR61直接材料198.8973.40%601.4773.81%480.2472.86%535.8372.16%
其中:主材138.1550.98%437.1153.64%338.6651.38%373.4450.29%
包材60.7322.41%164.3620.17%141.5821.48%162.4021.87%
直接人工54.0219.93%164.3320.17%144.2721.89%165.9222.34%
制造费用14.325.28%39.294.82%34.605.25%40.855.5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3.761.39%9.771.20%
小 计270.98100.00%814.86100.00%659.11100.00%742.60100.00%
类别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碳性电池直接材料3,836.7688.37%7,395.3887.94%2,797.8288.80%2,459.2688.38%
其中:主材3,247.8674.81%6,238.3774.18%2,410.2876.50%2,177.9578.27%
包材588.9113.56%1,157.0113.76%387.5312.30%281.3110.11%
直接人工302.266.96%631.677.51%279.668.88%250.629.01%
制造费用92.052.12%168.322.00%73.262.33%72.662.6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10.612.55%214.702.55%
小 计4,341.68100.00%8,410.07100.00%3,150.74100.00%2,782.54100.00%
其中:R03直接材料873.8184.87%1,638.8382.22%764.9184.69%677.2384.51%
其中:主材704.6568.44%1,304.7165.45%631.8969.96%578.5572.20%
包材169.1516.43%334.1216.76%133.0314.73%98.6812.32%

第 109 页 共 249 页

8-2-1-109

直接人工103.6710.07%244.5812.27%109.1512.08%96.1812.00%
制造费用31.983.11%65.653.29%29.113.22%27.913.48%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0.101.95%44.262.22%
小 计1,029.57100.00%1,993.32100.00%903.17100.00%801.32100.00%
R6直接材料1,954.0487.99%3,879.6186.72%1,598.4088.91%1,538.9889.47%
其中:主材1,678.5375.58%3,296.5973.69%1,386.5877.13%1,377.1580.06%
包材275.5112.41%583.0213.03%211.8211.78%161.849.41%
直接人工159.337.17%372.818.33%157.938.79%140.008.14%
制造费用49.792.24%99.602.23%41.362.30%41.112.39%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57.712.60%121.702.72%
小 计2,220.88100.00%4,473.72100.00%1,797.70100.00%1,720.09100.00%
R14直接材料301.2890.49%555.5397.10%94.1894.38%49.5689.01%
其中:主材251.5675.56%475.7683.16%84.5184.68%43.6878.46%
包材49.7414.94%79.7713.94%9.689.70%5.8810.56%
直接人工17.605.29%2.690.47%4.564.57%4.938.85%
制造费用4.571.37%0.690.12%1.051.05%1.192.1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9.472.85%13.242.31%
小 计332.94100.00%572.15100.00%99.80100.00%55.68100.00%
R20直接材料486.6392.15%893.6096.67%193.7597.13%149.9993.36%
其中:主材426.5780.78%794.3685.93%176.2588.36%139.4186.77%
包材60.0611.37%99.2410.74%17.508.77%10.586.59%
直接人工18.023.41%2.530.27%4.572.29%8.425.24%
制造费用4.900.93%0.670.07%1.150.58%2.251.4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8.533.51%27.692.99%
小 计528.08100.00%924.49100.00%199.47100.00%160.66100.00%
6F22直接材料219.0395.96%425.9095.82%145.2097.30%41.1296.96%
其中:主材184.6680.91%365.3082.19%129.7486.94%36.9087.00%
包材34.3715.06%60.6013.63%15.4610.36%4.229.95%
直接人工3.641.60%9.062.04%3.442.31%1.092.57%
制造费用0.800.35%1.710.39%0.590.40%0.200.47%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772.09%7.801.75%
小 计228.24100.00%444.47100.00%149.23100.00%42.41100.00%
项 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8年较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变动率占比变动
直接材料19,406.1787.08%19,012.9787.27%2.07%-0.19%
其中:主材17,202.9877.19%16,766.5376.96%2.60%0.23%
包材2,203.199.89%2,246.4410.31%-1.93%-0.42%
直接人工1,606.247.21%1,542.317.08%4.15%0.13%
制造费用1,272.935.71%1,230.115.65%3.48%0.06%
合 计22,285.34100.00%21,785.38100.00%2.29%0.00%
主要原材料2018年平均采购单价2017年平均采购单价变动率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对直接材料占比的影响
锌粉(公斤)25.1024.761.34%16.14%0.22%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057.9713.52%16.92%2.29%
钢壳(万支)750.42731.812.54%15.23%0.39%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7.837.228.41%1.55%0.13%
锌筒(万支)853.88843.271.26%5.74%0.07%
合 计3.09%

1. 报告期内主要电池单位成本的变动及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

(1) 报告期内主要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碱性电池及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支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2018年
单位成本变动率单位成本变动率单位成本变动率单位成本
LR030.29-2.93%0.300.66%0.29-2.65%0.30
LR60.42-1.74%0.43-3.04%0.44-0.85%0.45
LR141.34-4.53%1.415.45%1.33-1.59%1.36
LR202.25-3.80%2.345.96%2.21-1.61%2.24
6LR611.59-4.92%1.672.78%1.62-3.23%1.68
R030.141.07%0.140.44%0.14-5.29%0.15
R60.200.75%0.20-0.61%0.20-5.65%0.21
R140.61-5.68%0.6413.52%0.57-1.37%0.58
R200.95-5.24%1.016.87%0.942.15%0.92
6F220.892.22%0.879.59%0.794.53%0.76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采购价格变动率采购价格变动率采购价格变动率采购价格
锌粉(元/公斤)23.7511.27%21.34-6.85%22.91-8.73%25.10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8.74-0.51%8.78-10.95%9.868.95%9.05
钢壳(元/万支)716.273.02%695.25-4.68%729.35-2.81%750.42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元/公斤)7.46-4.35%7.80-0.85%8.7611.88%7.83
锌筒(元/万支)868.9035.61%640.72-10.96%737.82-13.59%853.88
隔膜纸(元/公斤)90.79-6.03%96.62-13.16%97.453.63%94.04
项 目2019年单位包装材料成本2018年单位包装材料成本变动率
R200.08270.060736.24%
6F220.08200.07548.75%

514.61万元和854.91万元。剔除两期外购电池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后,2020年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03、LR14、LR20和6LR61电池的单位成本较2019年分别下降

1.73%、3.40%、3.54%和1.56%,碳性电池主要产品R03和R14电池的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分别下降0.83%和5.19%,与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剔除两期外购电池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后,2020年度R20电池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上涨,主要系2020年该型号电池自产产量仅为36.67 万支,占比3.58%,单位电池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相应拉高了单位成本。2020年度6F22电池的单位成本与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该型号电池均系外购,受采购时点及供需关系的影响较大。

(3) 2021年1-6月较2020年度

2021年1-6月因公司产能扩张,原碱性电池外购部分基本转为自产,相应降低了碱性电池单位成本,因此2021年1-6月公司主要碱性电池的成本呈现小幅下降。

2021年1-6月公司碳性电池的主要材料锌筒的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上涨

35.61%,碳性电解二氧化锰的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4.35%,由于锌筒占碳性电池成本的比重与碱性电解二氧化锰的差异不大,但锌筒的采购价格上涨幅度更高,因此2021年1-6月公司主要碳性电池的成本呈小幅上涨。

但R14和R20单位成本变动与主要原材料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公司2020年度R14和R20电池主要为外购,外购占比分别为94.95%和96.42%,而2021年1-6月R14和R20主要为自产,相应单位成本下降较大。

(九) 对比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披露各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产品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的对比及其分析

对比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公司各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及料工费构成的对比和分析详见本专项说明十一(二)之说明。

(十) 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自产、外购的营业成本及其构成

1. 报告期各期,公司自产碱性及碳性电池营业成本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产碱性电池
自产碱性电池直接材料11,064.6886.31%18,413.7584.13%15,965.0786.85%16,706.9286.75%
其中:主材9,946.6077.59%16,341.9374.66%14,205.9577.28%14,813.2276.91%
包材1,118.088.72%2,071.829.47%1,759.139.57%1,893.709.83%
直接人工764.775.97%1,650.197.54%1,322.237.19%1,353.107.03%
制造费用801.096.25%1,454.806.65%1,094.275.95%1,199.576.2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88.951.47%367.571.68%
小 计12,819.49100.00%21,886.31100.00%18,381.58100.00%19,259.59100.00%
其中:LR03直接材料2,947.3682.00%4,655.0479.36%3,901.1181.97%3,833.3481.59%
其中:主材2,554.6571.08%4,021.8068.56%3,378.1270.98%3,297.3870.18%
包材392.7010.93%633.2410.80%522.9910.99%535.9611.41%
直接人工294.398.19%587.6710.02%451.739.49%440.279.37%
制造费用303.378.44%534.499.11%406.338.54%424.949.0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9.181.37%88.481.51%
小 计3,594.30100.00%5,865.68100.00%4,759.17100.00%4,698.55100.00%
LR6直接材料7,148.4688.11%11,815.5586.32%9,444.6788.86%9,737.6288.69%
其中:主材6,542.8480.64%10,647.4577.79%8,511.7080.08%8,754.5679.74%
包材605.637.46%1,168.108.53%932.988.78%983.068.95%
直接人工378.334.66%797.465.83%584.565.50%579.515.28%
制造费用464.935.73%837.486.12%599.205.64%661.796.0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21.691.50%236.821.73%
小 计8,113.42100.00%13,687.31100.00%10,628.44100.00%10,978.92100.00%
LR14直接材料306.9390.55%542.7086.59%833.8889.46%973.3689.19%
其中:主材279.5482.47%489.9378.17%759.8981.52%878.9880.55%
包材27.388.08%52.778.42%73.997.94%94.388.65%
直接人工17.715.23%50.328.03%71.697.69%83.567.66%
制造费用8.522.51%20.823.32%26.542.85%34.353.15%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5.821.72%12.942.06%
小 计338.97100.00%626.78100.00%932.11100.00%1,091.28100.00%
LR20直接材料461.6592.27%891.1990.52%1,301.1493.04%1,621.5393.06%
其中:主材430.4286.03%825.1483.81%1,213.7486.79%1,504.6786.35%
包材31.236.24%66.056.71%87.396.25%116.856.71%
直接人工20.304.06%50.425.12%69.865.00%83.614.80%
制造费用9.931.98%22.652.30%27.501.97%37.362.1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8.461.69%20.312.06%
小 计500.34100.00%984.57100.00%1,398.50100.00%1,742.50100.00%
6LR61直接材料198.8873.39%504.1470.35%480.2472.86%535.8372.16%
其中:主材138.1550.98%353.7449.36%338.6651.38%373.4450.29%
包材60.7322.41%150.4020.99%141.5821.48%162.4021.87%
直接人工54.0219.93%164.2322.92%144.2721.89%165.9222.34%
制造费用14.325.28%39.265.48%34.605.25%40.855.5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3.761.39%8.981.25%
小 计270.98100.00%716.61100.00%659.11100.00%742.60100.00%
自产碳性电池
自产碳性电池直接材料3,479.0887.67%5,036.5184.38%2,485.2787.71%2,415.7688.24%
其中:主材2,941.5074.12%4,164.7069.77%2,128.5975.12%2,138.7878.12%
包材537.5713.55%871.8114.61%356.6712.59%276.9810.12%
直接人工298.137.51%612.1510.26%275.659.73%249.529.11%
制造费用91.122.30%163.702.74%72.542.56%72.462.65%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00.172.52%156.502.62%
小 计3,968.50100.00%5,968.86100.00%2,833.45100.00%2,737.75100.00%
其中:R03直接材料873.8284.87%1,538.4581.40%764.9184.69%677.2384.51%
其中:主材704.6668.44%1,218.3464.46%631.8969.96%578.5572.20%
包材169.1516.43%320.1116.94%133.0314.73%98.6812.32%
直接人工103.6710.07%243.2212.87%109.1512.08%96.1812.00%

第 117 页 共 249 页

8-2-1-117

制造费用31.983.11%65.263.45%29.113.22%27.913.48%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0.101.95%43.042.28%
小 计1,029.57100.00%1,889.97100.00%903.17100.00%801.32100.00%
R6直接材料1,954.0487.99%3,493.2385.76%1,598.4088.91%1,538.9889.47%
其中:主材1,678.5375.58%2,942.1172.23%1,386.5877.13%1,377.1580.06%
包材275.5112.41%551.1213.53%211.8211.78%161.849.41%
直接人工159.337.17%368.479.05%157.938.79%140.008.14%
制造费用49.792.24%98.352.41%41.362.30%41.112.39%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57.712.60%113.372.78%
小 计2,220.88100.00%4,073.42100.00%1,797.70100.00%1,720.09100.00%
R14直接材料243.1289.33%3.3286.38%43.4689.11%49.5689.01%
其中:主材201.9174.19%2.9777.31%38.4778.88%43.6878.46%
包材41.2215.14%0.359.07%4.9910.23%5.8810.56%
直接人工17.366.38%0.379.74%4.328.85%4.938.85%
制造费用4.511.66%0.071.88%0.992.04%1.192.1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7.172.64%0.082.00%
小 计272.16100.00%3.84100.00%48.77100.00%55.68100.00%
R20直接材料408.0991.52%1.5192.46%78.5093.65%149.9993.36%
其中:主材356.4179.93%1.2777.98%71.6685.49%139.4186.77%
包材51.6911.59%0.2414.48%6.848.16%10.586.59%
直接人工17.783.99%0.095.48%4.255.08%8.425.24%
制造费用4.841.09%0.021.14%1.071.28%2.251.40%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5.173.40%0.010.92%
小 计445.88100.00%1.63100.00%83.82100.00%160.66100.00%
类别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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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18

外购碱性电池
外购碱性电池直接材料293.8297.02%3,001.8397.48%406.7796.71%127.4198.72%
其中:主材273.4790.31%2,755.3789.48%364.3486.62%114.4088.64%
包材20.356.72%246.468.00%42.4310.09%13.0110.08%
直接人工0.690.23%12.790.42%2.420.58%1.311.02%
制造费用3.651.21%21.520.70%11.402.71%0.340.26%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4.661.54%43.021.40%
小 计302.83100.00%3,079.16100.00%420.60100.00%129.06100.00%
其中:LR03直接材料0.5096.71%872.4197.91%128.1099.15%115.6198.68%
其中:主材0.4383.27%786.9188.31%113.5087.85%103.1788.06%
包材0.0713.44%85.509.60%14.6011.30%12.4410.62%
直接人工0.000.63%5.910.66%0.870.67%1.261.08%
制造费用0.000.18%1.670.19%0.230.18%0.280.24%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0.012.49%11.061.24%
小 计0.52100.00%891.05100.00%129.19100.00%117.16100.00%
LR6直接材料93.5497.99%951.0797.66%262.6995.43%
其中:主材85.6189.69%869.3589.27%236.4185.88%
包材7.938.30%81.728.39%26.289.55%
直接人工0.460.48%5.360.55%1.480.54%
制造费用0.140.14%1.340.14%11.094.0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321.38%16.091.65%
小 计95.46100.00%973.86100.00%275.26100.00%
LR14直接材料60.5896.71%425.8796.90%
其中:主材55.9389.29%396.0490.11%
包材4.657.42%29.836.79%
直接人工0.090.14%0.740.17%
制造费用1.011.62%6.731.5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0.961.53%6.171.40%

第 119 页 共 249 页

8-2-1-119

小 计62.64100.00%439.51100.00%
LR20直接材料136.1296.46%634.5896.77%
其中:主材128.5791.11%600.7891.62%
包材7.555.35%33.805.15%
直接人工0.140.10%0.630.10%
制造费用2.501.77%11.701.78%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361.67%8.821.35%
小 计141.12100.00%655.73100.00%
6LR61直接材料97.3399.07%
其中:主材83.3784.86%
包材13.9614.21%
直接人工0.100.10%
制造费用0.030.03%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0.790.80%
小 计98.25100.00%
外购碳性电池
外购碳性电池直接材料357.6995.85%2,358.8796.63%312.5598.51%43.5097.11%
其中:主材306.3582.09%2,073.6884.95%281.6988.78%39.1687.44%
包材51.3413.76%285.1911.68%30.869.73%4.339.67%
直接人工4.131.11%19.520.80%4.011.26%1.092.44%
制造费用0.920.25%4.620.19%0.730.23%0.200.45%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10.452.80%58.202.38%
小 计373.18100.00%2,441.21100.00%317.28100.00%44.79100.00%
其中:R03直接材料100.3897.13%
其中:主材86.3783.58%
包材14.0113.55%
直接人工1.361.31%
制造费用0.390.38%
控制权转移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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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20

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
小 计103.35100.00%
R6直接材料386.3996.53%
其中:主材354.4988.56%
包材31.907.97%
直接人工4.341.08%
制造费用1.250.3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8.322.08%
小 计400.30100.00%
R14直接材料58.1795.71%552.2297.16%50.7399.41%
其中:主材49.6581.69%472.8083.18%46.0490.21%
包材8.5214.02%79.4213.98%4.699.19%
直接人工0.240.40%2.310.41%0.250.48%
制造费用0.060.11%0.620.11%0.060.11%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2.303.78%13.162.32%
小 计60.78100.00%568.31100.00%51.03100.00%
R20直接材料78.5495.55%892.1096.67%115.2599.66%
其中:主材70.1785.36%793.1085.94%104.5990.44%
包材8.3710.19%99.0010.73%10.669.22%
直接人工0.240.29%2.440.26%0.320.27%
制造费用0.060.08%0.650.07%0.080.07%
控制权转移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3.364.08%27.673.00%
小 计82.20100.00%922.86100.00%115.64100.00%
6F22直接材料219.0395.96%425.9095.82%145.2097.30%41.1296.96%
其中:主材184.6680.91%365.3082.19%129.7486.94%36.9087.00%
包材34.3715.06%60.6013.63%15.4610.36%4.229.95%
直接人工3.641.60%9.062.04%3.442.31%1.092.57%
制造费用0.800.35%1.710.39%0.590.40%0.200.47%
控制权转移4.772.09%7.801.75%
前运输费用及包装费
小 计228.24100.00%444.47100.00%149.23100.00%42.41100.00%
类 别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摊销费373.7641.64%580.5935.28%483.3840.99%551.0543.29%
机物料消耗287.3632.01%589.1635.80%393.0433.33%438.7934.47%
能源消耗150.0116.71%309.4318.80%214.1618.16%211.6916.63%
维修费7.430.83%14.350.87%24.062.04%34.622.72%
劳保用品3.430.38%15.760.96%5.900.50%6.360.50%
运输费11.371.27%19.801.20%15.921.35%17.181.35%
低值易耗品61.016.80%112.036.81%33.142.81%8.150.64%
其他3.240.36%4.750.29%9.670.82%5.090.40%
小 计897.61100.00%1,645.87100.00%1,179.27100.00%1,272.93100.00%

2020年主要制造费用项目占比下降系公司下半年订单大幅增长,相应增加采购木托盘、塑料托盘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以满足正常生产流转的需要,从而导致低值易耗品发生额占比上涨,降低了其他主要制造费用项目的占比。公司维修费、劳保用品按照公司日常运营需求,与公司实际产量变动不完全配比,同时公司2020年度维修费较低主要系公司高性能环保电池生产线投入使用,对部分陈旧的电池生产线进行了替换,相应地减少了维修费支出;公司低值易耗品耗用主要为周转材料等的消耗,公司2019年-2020年低值易耗品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产销量上涨,尤其是Dollar Tree碳性电池销售大幅增长,同时Dollar Tree碳性电池包装基本为挂卡形式,体积较大,占用的周转拖盘等数量增加,公司对周转拖盘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量增加。

2. 2019年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制造费用金额下降的原因

2018-2019年度碱性电池制造费用分项目情况如下:

类 别2019年度2018年度变动额占比
发生额占比发生额占比
碱性电池
制造费用1,105.68100.00%1,199.91100.00%-94.23100.00%
其中:折旧摊销费452.8740.96%518.5943.22%-65.7269.74%
机物料消耗369.0833.38%414.3334.53%-45.2548.02%
能源消耗200.6818.15%199.6716.64%1.01-1.07%
维修费22.672.05%32.522.71%-9.8510.45%
劳保用品5.530.50%6.000.50%-0.470.50%
运输费14.931.35%16.201.35%-1.271.35%
低值易耗品30.852.79%7.800.65%23.05-24.46%
其他9.070.82%4.800.40%4.27-4.53%

系公司产量增长8.75%,相应增加周转盘等的采购耗用。

(十三) 对报告期自产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实施核查的具体过程

1. 核查过程

(1) 获取公司报告期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收发存,并对主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进行计价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主要原材料入库计价测试
入库测试金额13,503.1719,480.8816,076.1015,333.52
入库账面金额16,585.2525,308.1520,034.6219,452.21
测试比例81.42%76.97%80.24%78.83%
主要原材料出库计价测试
出库测试金额13,359.7219,169.1816,292.4815,155.66
出库账面金额16,316.1324,723.3820,361.9719,336.07
测试比例81.88%77.53%80.01%78.38%
主要原材料结存计价测试
结存测试金额1,798.561,590.431,308.791,510.90
结存账面金额2,852.582,444.611,859.852,187.20
测试比例63.05%65.06%70.37%69.08%
测试差异率----
主要库存商品入库计价测试
入库测试金额16,761.2825,919.4421,258.9419,503.47
入库账面金额16,806.9229,932.3420,575.6117,849.98
测试比例99.73%86.59%96.79%91.52%
主要库存商品出库计价测试
出库测试金额15,353.0426,102.1819,929.1119,699.65

第 124 页 共 249 页

8-2-1-124

出库账面金额15,712.3929,644.8119,337.8418,045.60
测试比例97.71%88.05%97.03%91.60%
主要库存商品结存计价测试
结存测试金额4,618.333,397.033,539.332,209.49
结存账面金额4,736.583,826.863,121.881,847.83
测试比例97.50%88.77%88.21%83.63%
测试差异率--0.01%0.01%-0.01%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2018年
存货监盘金额4,136.993,061.842,238.002,033.67
存货账面金额7,666.046,271.475,410.184,396.69
监盘比例53.97%48.82%41.37%46.25%

(十四) 对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及其变化的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

1.核查程序

(1) 了解公司采购业务流程及制度,对采购循环内部控制执行穿行测试,确认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并得到执行;

(2) 查询公司主要原材料(锌粉、锌筒、电解二氧化锰等)的可比市场价格,与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价及波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详见本专项说明八、(四)之说明;

(3) 对主要原材料采购供应商执行现场走访和视频访谈程序,核实供应商向公司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价格调整机制、同期同类产品单价与其他客户的差异、采购数量、金额等情况,核查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的真实性,采购数量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数据真实、准确;

(5)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采购明细,抽取样本执行采购真实性核查,检查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确认采购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纸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化真实。

(十五)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评价公司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 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获取公司工艺流程图,了解生产流程、成本核算方法及核算过程,检查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生产流程、报告期内是否一致;

(3) 取得成本计算表复核成本计算情况,并抽样检查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采购的业务模式及相关流程,获取报告期采购原材料

第 126 页 共 2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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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表并分析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数量的变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依赖进口的情形;

(5) 查询包括锌锭、电解金属锰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并对比公司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趋势情况,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波动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野马电池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并就差异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6) 获取主要原材料对应供应商采购合同及报告期采购明细表与资料,对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变动进行比对分析;查询相应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并与公司采购单价波动情况进行分析;

(7) 获取公司报告期能源消耗明细表及产量统计表并进行匹配性分析;

(8) 获取公司报告期收入成本明细表、BOM表、成本计算表,比对分析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单位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和营业成本主要原材料单价及单耗变动情况;

(9) 获取公司报告期制造费用明细表,区分碱性及碳性主要制造费用项目并就波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成本核算方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不存在严重依赖进口的情形;公司主要原材料波动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波动情况,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野马电池差异情况合理;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及其变化与市场价格波动及公司实际采购业务相符合,采购价格变化合理;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变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贸易商采购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报告期内能源消耗与产量波动情况基本匹配,其波动差异分析合理;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分析合理,单位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情况变动合理;营业成本主要原材料单价及单耗变动与销售成本、采购成本基本匹配;公司报告期制造费用的变动情况合理;公司报告期自产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是合理的,公司报告期各期不存在结转成本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和数量不准确、多结转或少结转成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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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27

九、《问询函》之23、关于前五大供应商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63.49%、

58.32%、56.92%和52.65%。

请发行人披露:(1)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向报告期内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新增供应名称、金额、占比、采购标的;(2)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过往业务往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业务或其他往来,是否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情形。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对报告期发行人采购业务真实性、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一) 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向报告期内主要新增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新增供应名称、金额、占比、采购标的

1. 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占比

期 间新增供应商数量采购金额(万元)占比
2021年1-6月11175.440.98%
2020年度171,540.604.72%
2019年度23793.233.70%
2018年度14725.303.57%
期 间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2021年1-6月宁夏川谷炭黑有限公司乙炔黑36.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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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间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嘉兴市星原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展示盒35.160.20%
江苏华通电池配件有限公司钢壳28.960.16%
宁波晶天新材料有限公司集电棒25.010.14%
海宁恒鑫纸业有限公司纸箱16.840.09%
合 计142.780.79%
2020年度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光身电池815.662.50%
海盐华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彩盒169.280.52%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50.070.46%
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碳棒116.210.36%
邦毅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粘结剂97.870.30%
合 计1,349.094.14%
2019年度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68.180.78%
福建邵武科踏高纯石墨有限公司高纯石墨粉166.620.78%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19.990.56%
汤阴县天海科技有限公司碳棒110.490.52%
广西桂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碳性电解二氧化锰53.630.25%
合 计618.912.89%
2018年度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碱性电解二氧化锰220.861.09%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光身电池135.650.67%
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碳棒106.180.52%
南昌景辉纸制品有限公司纸卡65.740.32%
嘉兴市俞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纸箱62.970.31%
合 计591.402.91%

(二) 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的背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过往业务往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以及历年前五大新增(前一年度无交易)供应商的背景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主要供应商2002年3月150万电池集流体(铜针)、陶瓷刀、陶瓷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郭天力持股100%;2002年800.581,156.58937.14929.857,000万元
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0年10月80万电池配件的生产、五金冲压件和连续冲制拉伸模具的设计与加工沈桂中持股75%; 孙冲芬持股25%;2004年2,056.972,641.992,190.272,454.721.5亿元
广西靖西巿一洲锰业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3年12月1,800万电解二氧化锰、电解金属锰、天然放电二氧化锰粉及锰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锰矿开采罗三喜持股66.67%; 罗贻洲持股26.67%; 宋明祖持股6.67%;2003年2,934.163,731.153,698.743,315.023亿元
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1983年5月1,009万电池及电池配件、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忻吉良持股97%; 王云娣持股3%;1999年2,926.434,653.813,076.822,752.405.3亿元
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7年6月150万
胡国辉持股40%; 杨志浩持股40%; 费明君持股20%;2009年2,200.092,502.452,298.042,361.791.4亿
浙江德伊印刷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2002年3月2,000万纸板彩盒、瓦楞彩盒、吊卡等印刷产品的生产加工姚维洁持股58%; 张孝英持股42%;2002年632.441,270.01873.58975.48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主要供应商1999年4月500万高性能锌锰电池、普通机械的制造、加工顾永彦持股50%; 顾振烨持股30%; 李洁持股20%;2018年86.692,130.38344.46135.646,000万元
邦毅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5年2月200万电池、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销售叶建花持股100%;2020年73.4097.87--2,000万元
福建邵武科踏高纯石墨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8年12月1,500万中、高纯石墨及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福建省闽北地质大队持股60%; 福建山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2009年231.12368.48166.62-4,000万元
广西桂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8年7月1,959万专业化生产电解二氧化锰系列产品覃胜先持股35.11%;其余4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64.89% (单个股东持股未超过5%)2019年-135.4853.63-8,000万元
海盐华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7年9月5,000万从事标牌、吊牌等印刷品生产和加工马德兴持股50%; 马洪波持股49.45%; 马洪华持股0.55%;2020年0.22169.28--2,000万元
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1年7月1,075万电池炭棒、工业电极、人造金刚石炭片制造销售;电池原辅材料零售王新华持股38.79%; 吴志强持股12.38%; 刘向阳持股11.32%; 戴国良持股9.92%; 欧初红持股5.3%; 其余六位自然人股东持股22.29%(单个股东持股未超过5%)2018年153.13116.21-106.182亿元
淮安必胜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6年8月130万美元主营高纯石墨粉等产品上海众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淮安市淮安区必胜日用百货经营部持股35%; 必胜电器国际有限公2017年--143.58287.451亿元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司持股25%;
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4年6月3,000万锌锰干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吴敏吉持股95%; 石春阳持股5%;2019年-1,662.07168.18-1亿元
嘉兴市俞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6年4月150万专业生产瓦楞纸箱纸盒等纸制品俞伟持股80%; 钟菊萍持股20%;2018年210.04386.44109.1762.971,000万元
江苏汇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6年1月1,000万圆柱型电池钢壳的生产王钦友持股100%2016年61.3386.64114.0982.413,500万元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5年8月40,120万电解二氧化锰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2018年249.20477.73463.06220.8652,831.45万元
南昌景辉纸制品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7年5月100万纸制品加工;产品包装服务谢尚达持股60%; 上官联珠持股40%;2018年321.09462.10171.8165.748,000万元
深圳市裕华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8年8月300万经营碳黑ECP600JD系列和聚丙烯酸钠DK系列鲍同华持股65%; 胡衍群持股35%;2004年69.66116.1192.28112.72500万元
汤阴县天海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2年3月207.9万万研发、加工、销售电池碳棒张素琴持股52.91%; 王文君持股47.09%;2002年79.09264.80110.49-1亿元
肇庆工力电池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3年1月100万制造、加工、销售:干电池、电池配件、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电子配件、五金产品及机械设备吴志明持股50%; 吴颖雯持股50%;2014年64.9828.32119.99-3,000万元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2年1月13,000万主要从事环保一二次电池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玲持股38.05%; 孙德平持股16.26%; 福建众金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23%; 福建金众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296.99493.66589.65624.2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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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7.69%; 福建金绿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23%; 其他五位股东合计持股16.54%(单个股东持股未超过5%)
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1998年9月15,600万主营溶剂、橡胶等化工原料及产品东莞市同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东莞市合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5%; 梁志红持股20%; 谢文勇持股0.5%;2015年---32.6970亿元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6年4月4,386.8073万主营电池产品及电池类新材料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17%; 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持股17.54%; 胡志强持股12.29%;2020年-815.66--33,209.73万元
嘉兴市小月亮电池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1年1月500万电池及其配件制造、加工及进出口业务,货运;普通货运张新荣持股55%; 钱彩虹持股45%2020年-150.07--10,000万元
宁夏川谷炭黑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4年6月500万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杨立志持股100%2021年36.81----
嘉兴市星原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10年10月1000万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范水良持股55%; 范屹娴持股35%; 毛元秋持股10%2021年35.16----
江苏华通电池配件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21年3月1000万电池配件生产、销售,机械加工姚建华持股70%; 戴方荣持股30%2021年28.96----
宁波晶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21年1月300万集流体生产郭天力持股91.67%; 庄敏持股8.33%2021年25.01---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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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首次合作时间采购金额年营收规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海宁恒鑫纸业有限公司主要新增供应商2006年4月150万纸制品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冯金祥持股80%; 冯胜祥持股13.33%; 朱铭持股6.67%2021年16.84----

(三)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业务或其他往来,是否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情形

报告期外,公司关联自然人朱墨农曾向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供应商一洲锰业公司出借资金的情形。2018年3月朱墨农已将出借一洲锰业公司的款项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金额---1,144.00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回函确认采购金额16,171.4127,903.1219,365.1018,553.45
材料采购总额17,961.9032,616.3221,435.8820,335.59
回函确认采购金额占材料采购总额比例90.03%85.55%90.34%91.24%
回函确认应付账款余额3,315.454,301.923,103.972,318.39
应付账款3,838.145,154.793,325.992,629.22
回函确认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比例86.38%83.45%93.32%88.18%
序号供应商名称走访时间走访人员是否系实际经营场所走访访谈对象姓名访谈对象职务
1福建邵武科踏高纯石墨有限公司2020年7月25日李博男孟文军销售经理
2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3日余红健柳少浜董事
3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23日李博男刘顺辉销售经理
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3日李博男刘顺辉销售经理
5淮安必胜公司2020年7月23日余红健柳少浜总经理
6一洲锰业公司2020年7月22日李博男唐仑销售经理
7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21日李博男胡贝宁、王宏群市场部业务员、副总经理
8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日李博男王金峰、王槐军营销副总经理
9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褚惠国总经理助理
10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胡国辉总经理
1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沈桂中总经理
12嘉兴市得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秦军建吴敏吉总经理
13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020年7月17日徐晓阳郭天力总经理
14优利德(江苏)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秦军建唐宾销售科科长
15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秦军建顾振烨总经理
16GRAND HOST FAR EAST LTD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冯宝仪(Bonnie Fung)经理
17四会永利五金电池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陈伟姨营业经理
18肇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蒋栋桃深圳公司总经理
19新利达电池实业(德庆)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秦军建视频访谈蒋栋桃深圳公司总经理
20浙江德伊印刷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秦军建张孝炳总经理
21嘉兴创美包装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秦军建蔡勤架股东(业务对接)
22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2月23日李博男王跃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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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南昌景辉纸制品有限公司2021年2月26日李心如上官细棒销售经理
24嘉兴市俞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2月25日余红健俞伟总经理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实地走访家数18181715
金额14,062.5024,901.0317,555.6716,438.02
采购占比78.29%76.35%81.90%80.83%
视频访谈家数3333
金额690.251,447.68759.97653.14
采购占比3.84%4.44%3.55%3.21%
合 计家数21212018
金额14,752.7526,348.7118,315.6317,091.16
采购占比82.13%80.78%85.44%84.05%

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出纳、公司司机等个人账户银行对账单,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对账单。对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交易,了解资金往来的背景、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交易的内容及实质,并异常的流水记录通过获取相关业务协议,访谈交易对手方等方式进行核查确认。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业务真实,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合理。

(五)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采购明细表、仓库台账、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协议,并与公司的采购订单、入库单、付款凭证等相关单据进行核对;

(2)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注册等信息,了解供应商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经营业务等基本情况,判断公司向该等供应商采购原辅材料的合理性,并将该等供应商的股东、主要管理人员等与公司关联方名单进行比对,检查其是否与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 统计公司主要供应商期后付款情况,公司期后付款基本与合同、协议约定的信用期限相符,不存在支付异常的情况;

(4) 获取公司主要产品的BOM表,统计核对BOM上所需主要材料的数量并与产品成本构成表中实际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比对;

(5)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朱墨农与一洲锰业公司的资金往来的银行回单,并就上述资金出借事项向一洲锰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确认;

(6) 报告期对公司采购业务真实性、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执行的核查程序详见本专项说明九(四)之说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新增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报告期内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况;除朱墨农与一洲锰业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外,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与供应商不存在资金、业务和其他往来,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情形;公司采购业务具有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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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均为真实发生,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合理。

十、《问询函》之24、关于外协加工

请发行人披露:(1)报告期内取得外协加工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外协加工工序的交易金额、占比,涉及的主要原材料、设备、专利、工艺技术,加工费的定价方式;(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加工工序的金额、单价、数量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各类外协加工工序数量与发行人产量、销量之间的匹配关系;(3)主要外协加工商及其交易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外协加工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相关交易金额占外协加工商收入比例。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

(二)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供应商的清单,了解公司供应商的性质,检查是否存在有为公司提供加工服务的供应商;

(2) 向公司生产负责人访谈,确认公司是否有将部分生产工序交由外协供应商加工并与其结算加工费用;

(3) 了解公司的生产模式,现场查看公司生产过程中各道工序,检查公司是否具备生产电池产品的整套设备和工序;

(4) 检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访谈问卷,确认是否存在外协加工供应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所有工序均由公司自行完成,不存在将原材料、半成品等发送至外协加工厂进行加工并与其结算加工费的情形。

十一、《问询函》之25、关于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重分别为98.98%、

98.72%、98.43%和98.4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33%、29.10%、30.80%和

31.43%。

请发行人:(1)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的差异,分析并披露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的合理性;(2)对比可比公司野马电池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品特征、单价、单位成本及其构成,分析并披露报告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3)结合报告期内单价、单位成本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并披露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的合理性;披露部分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同一年度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的原因;披露其他电池、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4)披露报告期外销、内销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的合理性;(5)披露报告期内自产、外购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的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结合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的差异,分析并披露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及客户情况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业务模式产品结构(2020年)销售市场(2020年)主要客户情况(2020年)
长虹能源主营锌锰电池和锂电池,OEM和自有品牌,内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56.64% 碳性电池占比3.41% 锂离子电池占比37.96%境内收入占比70.92% 境外收入占比29.08%杭州能派电池有限公司、Energizer及关联企业、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Toshiba Home Appliances Corporation
力王股份OEM和自有品牌,内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55.90% 碳性电池占比26.29%境内收入占比67.72% 境外收入占比32.28%未披露
亚锦科技自有品牌南孚电池,以经销为主南孚电池占比91.47% 丰蓝电池占比6.56%国内为主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Energizer Trading Limited、Ohm Electric Inc、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坤源冠力科技有限公司
野马电池OEM外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84.14% 碳性电池占比13.26%境外收入占比86.63% 境内收入占比13.24%%未披露
公司OEM外销为主碱性电池占比74.43% 碳性电池占比24.24%境外收入占比92.85% 境内收入占比7.15%%Dollar Tree.、Strand、Bexel、Kanematsu、Da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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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市场拥有较高的品牌优势,即以自有品牌和内销为主;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OEM外销为主。产品结构方面,长虹能源和力王股份除了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外,还生产锂离子电池;亚锦科技的主要产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充电电池、锂电池,其中以五号碱性电池和七号碱性电池为核心;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为主,其中碱性电池占80%左右。销售市场方面,长虹能源和力王股份均有外销和内销,但以内销为主,占比在60%左右;亚锦科技主营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野马电池和公司均以外销为主,外销比例在85%以上,但销售市场侧重有所不同,日韩市场占发行人销售的30%以上,而亚洲市场(除中国外)占野马电池销售的3%左右。

客户情况方面,力王股份未披露客户情况,长虹能源主要客户为品牌商或品牌代理商;亚锦科技前五大客户包括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渠道商,但由于其采用经销模式,客户较为分散,前五大客户合计占比在10%左右;野马电池和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等,但两家公司的主要客户不同。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长虹能源25.01%24.81%22.60%20.72%
力王股份23.18%26.23%20.37%19.21%
亚锦科技54.11%53.95%54.31%52.37%
野马电池18.10%23.69%24.63%21.11%
平均值30.10%32.17%30.48%28.35%
本公司26.14%30.08%30.80%29.10%

率分别为52.37%、54.31%、53.95%和54.05%,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主要系公司以贴牌出口销售为主,而亚锦科技主要依靠子公司南孚电池从事自有品牌“南孚”的国内经销销售,在国内市场拥有较高的品牌优势,且直接面向消费者或经销商,产品售价较高,占据一定的优势,因此其毛利率较高。由于业务模式、销售市场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亚锦科技的销售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和野马电池均以贴牌出口销售为主,且均以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为主,其中碱性电池占80%左右,主要客户均为大型贸易商、商业连锁企业等,但两家公司主要客户不同;同时,销售市场侧重有所不同,日韩市场占公司销售的30%以上,而亚洲市场(除中国外)占野马电池销售的3%左右;此外,双方在原材料采购、销售区域分布、制造费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具有合理性。

(二) 对比可比公司野马电池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品特征、单价、单位成本及其构成,分析并披露报告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1. 主要产品特征对比

根据野马电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碱性电池可达到的电性能指标核心参数与野马电池处于同一水平,均大幅超过IEC标准及国家标准。

2. 主要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其构成对比

由于野马电池未披露2020年和2021年1-6月详细财务数据,后续分析仅就2017年至2019年进行分析。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与野马电池分类型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碱性电池野马电池25.56%22.46%22.59%
公司30.87%29.66%32.59%
碳性电池野马电池20.11%16.01%4.10%
公司30.32%25.29%22.11%
项 目2019年公司2019年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030.520.2943.91%32.05%14.07%0.510.3236.98%30.60%11.32%
LR60.570.4422.51%51.74%11.65%0.600.4918.04%54.02%9.75%
LR141.911.3330.17%4.91%1.48%1.921.3828.20%5.52%1.56%
LR202.822.2121.78%6.57%1.43%2.972.4118.88%4.30%0.81%
6LR613.101.6247.70%4.63%2.21%2.951.7640.24%4.68%1.88%
其他碱性5.083.8324.71%0.10%0.02%0.320.2327.67%0.87%0.24%
合 计0.630.4430.87%100%30.87%0.630.4725.56%100%25.56%
项 目2018年公司2018年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030.530.3042.77%30.53%13.06%0.510.3335.28%30.26%10.68%
LR60.570.4521.76%50.91%11.08%0.580.5013.39%51.76%6.93%
LR141.901.3628.83%5.56%1.60%1.911.4324.95%5.63%1.40%
LR202.802.2419.99%7.90%1.58%2.872.4713.84%5.21%0.72%
6LR613.121.6846.23%5.01%2.32%2.861.7638.48%5.43%2.09%
其他碱性3.892.8227.32%0.09%0.02%0.390.2537.02%1.71%0.63%
合 计0.650.4629.66%100%29.66%0.630.4922.46%100%22.46%
项 目2017年公司2017年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LR030.520.2944.10%29.21%12.88%0.530.3435.96%32.28%11.61%
LR60.570.4324.54%49.34%12.11%0.590.5112.87%51.03%6.57%
LR141.941.3132.30%5.77%1.86%1.901.5021.17%5.02%1.06%
LR202.862.1425.22%8.27%2.09%2.882.4714.25%4.69%0.67%
6LR612.991.5049.48%7.24%3.62%2.921.7839.06%5.17%2.02%
其他碱性4.383.5918.14%0.17%0.03%0.320.2036.92%1.81%0.67%
合 计0.660.4532.59%100%32.59%0.630.4922.59%100%22.59%
项 目单价差异影响毛利率单位成本差异影响毛利率毛利率总差异
2019年度碱性电池-0.16%5.47%5.31%
其中:LR031.48%5.45%6.93%
LR6-4.00%8.47%4.47%
LR14-0.45%2.42%1.97%
LR20-4.34%7.24%2.90%
6LR612.99%4.47%7.46%
2018年度碱性电池2.16%5.04%7.20%
其中:LR032.46%5.03%7.49%
LR6-1.11%9.48%8.37%
LR14-0.21%4.09%3.88%
LR20-2.05%8.20%6.15%
6LR615.11%2.64%7.75%
2017年度碱性电池3.47%6.53%10.00%
其中:LR03-1.02%9.16%8.14%
LR6-2.47%14.14%11.67%
LR141.37%9.76%11.13%
项 目单价差异影响毛利率单位成本差异影响毛利率毛利率总差异
LR20-0.73%11.70%10.97%
6LR611.49%9.43%10.92%

2017-2019年度,公司与野马电池碱性电池的成本构成和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元/支

成本构成恒威电池野马电池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
直接材料16,371.840.381516,834.330.396316,331.380.388449,667.810.409451,588.390.430953,270.050.4340
其中:主材14,570.280.339514,927.620.351414,397.410.342441,939.500.345743,669.090.364745,333.780.3693
包材1,801.560.04201,906.710.04491,933.970.04607,728.310.06377,919.300.06617,936.270.0647
直接人工1,324.650.03091,354.410.03191,294.450.03083,425.950.02823,519.630.02943,765.550.0307
制造费用1,105.680.02581,199.910.02821,158.730.02764,815.840.03974,734.510.03954,731.370.0385
其中:折旧摊销费440.720.0103502.970.0118704.310.01671,563.840.01291,341.330.01121,098.870.0090
机物料消耗368.890.0086414.260.0098167.170.00401,169.460.00961,280.170.01071,400.790.0114
能源消耗186.430.0043184.540.0043190.160.0045642.070.0053597.730.0050612.700.0050
维修费22.560.000532.540.000814.430.0003736.510.0061775.450.0065571.290.0047
职工薪酬------566.440.0047508.290.0042687.480.0056
小 计18,802.170.438119,388.650.456418,784.560.446757,909.600.477459,842.530.499861,766.970.5032

公司与野马电池碱性电池的单位成本差异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位成本差异差异占比单位成本差异差异占比单位成本差异差异占比
直接材料0.027970.99%0.034679.72%0.045680.71%
其中:主材0.006215.78%0.013330.65%0.026947.61%
包材0.021755.22%0.021248.85%0.018733.10%
直接人工0.00205.09%0.00173.92%0.00559.73%
制造费用0.009223.41%0.007116.36%0.00539.38%
其中:折旧摊销费0.00266.62%-0.0006-1.38%-0.0077-13.63%
机物料消耗0.00102.54%0.00092.07%0.007413.10%
能源消耗0.00102.54%0.00071.61%0.00050.88%
维修费0.005614.25%0.005713.13%0.00447.79%
小 计0.0393100.00%0.0434100.00%0.0565100.00%

导致了双方的成本差异。

(2) 碳性电池毛利率对比分析

1) 分型号产品对比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与野马电池的碳性电池各个型号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占碳性电池的收入比例、毛利贡献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恒威电池野马电池
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贡献率
2017年度R030.210.1529.37%32.12%9.43%0.210.1814.00%27.85%3.90%
R60.260.2117.88%54.76%9.79%0.260.26-0.52%39.85%-0.21%
R140.670.5320.08%2.20%0.44%0.630.66-4.77%7.63%-0.36%
R201.090.9214.81%5.57%0.82%1.021.02-0.37%15.66%-0.06%
6F221.060.7430.36%5.30%1.61%1.010.9110.27%8.08%0.83%
其他碳性1.711.5310.73%0.07%0.01%4.974.97-0.10%0.93%-0.00%
合 计0.260.2022.11%100.00%22.11%0.310.304.10%100.00%4.10%
2018年度R030.220.1532.54%31.89%10.38%0.230.1823.20%27.51%6.38%
R60.270.2122.10%59.28%13.10%0.280.2510.98%39.57%4.35%
R140.720.5719.75%1.86%0.37%0.780.6220.14%8.42%1.70%
R201.120.9217.45%5.23%0.91%1.170.9816.20%15.71%2.54%
6F221.110.7631.64%1.67%0.53%1.030.9012.52%8.12%1.02%
其他碳性1.851.6510.40%0.07%0.01%5.245.083.11%0.67%0.02%
合 计0.270.2025.29%100.00%25.29%0.350.2916.01%100.00%16.01%
2019年度R030.220.1436.40%31.40%11.43%0.240.1727.62%30.51%8.43%
R60.280.2028.89%55.90%16.15%0.290.2416.39%47.61%7.80%
R140.750.5724.55%2.93%0.72%0.810.6618.47%5.49%1.01%
R201.150.9417.91%5.37%0.96%1.241.0118.59%12.44%2.31%
6F221.050.7924.32%4.36%1.06%1.140.9615.81%3.46%0.55%
其他碳性1.951.911.92%0.03%0.00%6.026.010.22%0.49%0.00%
合 计0.280.2030.32%100.00%30.32%0.320.2620.11%100.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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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因此毛利率呈现大幅上升的态势。但报告期各期,野马电池毛利率均低于公司。

2) 碳性电池毛利率差异影响因素

进一步以连环替代法分析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差异情况如下:

项 目单价差异影响毛利率单位成本差异影响毛利率毛利率总差异
2017年度碳性电池-19.48%37.49%18.01%
其中:R030.29%15.08%15.37%
R60.52%17.88%18.40%
R146.26%18.59%24.85%
R206.79%8.39%15.18%
6F223.88%16.21%20.09%
2018年度碳性电池-23.42%32.70%9.28%
其中:R03-5.02%14.36%9.34%
R6-3.57%14.69%11.12%
R14-6.25%5.86%-0.39%
R20-3.70%4.95%1.25%
6F226.40%12.72%19.12%
2019年度碳性电池-12.97%23.18%10.21%
其中:R03-4.89%13.67%8.78%
R6-2.10%14.60%12.50%
R14-6.47%12.55%6.08%
R20-6.42%5.74%-0.68%
6F22-7.24%15.75%8.51%

单位:万元、元/支

成本构成恒威电池野马电池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发生额单位成本
直接材料2,797.820.17402,459.260.17662,574.330.182212,401.410.220118,209.250.255920,450.710.2575
其中:主材2,410.280.14992,177.950.15642,268.370.16059,622.420.170814,585.470.205016,542.120.2083
包材387.530.0241281.310.0202305.960.02172,779.000.04933,623.780.05093,908.590.0492
直接人工279.660.0174250.620.0180246.230.01741,305.310.02321,576.130.02212,020.270.0254
制造费用73.260.004672.660.005269.580.0049737.560.0131908.640.01281,361.040.0171
其中:折旧摊销费29.370.001831.270.002242.200.0030231.910.0041248.330.0035244.310.0031
机物料消耗23.820.001524.410.001810.900.0008146.590.0026202.450.0028220.750.0028
能源消耗12.480.000811.060.000811.020.000814.490.000318.350.0003113.840.0014
维修费1.450.00012.040.00010.790.000176.130.001498.430.0014102.970.0013
职工薪酬------251.810.0045320.770.0045643.490.0081
小 计3,150.740.19602,782.540.19982,890.140.204514,444.290.256420,694.020.290823,832.02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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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要产品毛利率差异原因分析

由前述分析可知,公司与野马电池相同产品售价相近,而单位成本存在一定差异。相关差异主要集中于直接材料。直接材料中主材成本差异随着双方采购价格差异的逐年减少而逐年下降,单位电池包材成本差异整体较为稳定,主要由于双方客户对包装要求差异而产生。由于野马电池未披露具体客户及其包装要求情况,因此无法进一步对比分析。

整体分析,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差异主要来自于客户差异,不同客户对产品需求的差异以及自身价格敏感度不同,导致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3.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营业务毛利率差异主要系客户与产品差异、产品成本差异共同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 客户与产品差异

公司LR03、LR6电池具体客户毛利率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及其采购产品类型上与野马电池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不同客户之间采购产品类型、价格敏感性、议价方式等差异,导致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单一客户、单一型号产品售价、成本、毛利率相对平稳。报告期内双方不同的客户与产品结构决定了双方电池产品单价、成本与毛利率差异。

同时,北欧地区对锌锰电池环保性、安全性以及电性能要求较高;日本地区对产品安全性、稳定性及一致性要求很高。由于上述地区客户产品要求高,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因此公司相关地区产品销售毛利率较高。2017-2019年度,公司碱性电池主要产品LR03与LR6向北欧地区与日本客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LR0341.97%41.92%33.33%
LR640.77%37.42%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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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

(2) 产品成本差异

1) 包材成本差异

① 包装形式差异

由于锌锰电池的包材为非标原材料,且野马电池未披露包材成本具体信息,因此难以展开量化对比。就公司分析,包材成本差异主要体现在包装形式、规格以及包装材质等方面。根据售卖渠道、目标客户群等不同,不同客户对电池包装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异,举例如下:

包装形式挂卡装热收缩装
包装规格二支装四支装
包装材质白板纸材质PET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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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都会对包装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包装相对复杂的CVS和包装相对简单的Kanematsu为例进行对比,两者包成本差异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包装示例项 目平均单位包材成本
CVS/PharmacyLR030.0789元/支
LR60.0795元/支
KanematsuLR030.0249元/支
LR60.0297元/支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锌粉 (元/千克)野马电池22.7225.0025.46
恒威电池22.9125.1024.76
差异率0.84%0.40%-2.75%
锌筒 (元/万只)野马电池815.97967.591,094.73
恒威电池842.921,004.521,006.35
差异率3.30%3.82%-8.07%
电解二氧化锰 (元/千克)野马电池9.979.368.52
恒威电池9.768.937.91
差异率-2.11%-4.59%-7.16%
钢壳 (元/万只)野马电池731.73713.19768.38
恒威电池736.47745.31739.06
差异率0.65%4.5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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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率变动值
2018年度碱性电池27,564.9387.70%29.66%26.01%-2.60%
碳性电池3,724.6811.85%25.29%3.00%3.18%
2019年度碱性电池27,196.4385.19%30.87%26.29%1.21%
碳性电池4,521.9114.16%30.32%4.29%5.03%
2020年度碱性电池36,002.3574.43%30.66%22.82%-0.21%
碳性电池11,723.2824.24%28.26%6.85%-2.06%
2021年1-6月碱性电池17,960.4674.60%26.94%20.09%-2.73%
碳性电池5,686.4823.62%23.65%5.59%-1.26%
项 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碱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碱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2018年度LR030.530.3042.77%30.53%13.06%
LR60.570.4521.76%50.91%11.08%
LR141.901.3628.83%5.56%1.60%
LR202.802.2419.99%7.90%1.58%
6LR613.121.6846.23%5.01%2.32%
其他碱性3.892.8227.32%0.09%0.02%
合 计0.650.4629.66%100%29.66%
2019年度LR030.520.2943.91%32.05%14.07%
LR60.570.4422.51%51.74%11.65%
LR141.911.3330.17%4.91%1.48%
LR202.822.2121.78%6.57%1.43%
6LR613.101.6247.70%4.63%2.21%
其他碱性5.083.8324.71%0.10%0.02%
合 计0.630.4430.87%100%30.87%
2020年度LR030.510.3042.21%32.48%13.71%
项 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碱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碱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LR60.570.4324.21%53.72%13.01%
LR141.911.4126.44%4.03%1.06%
LR202.862.3418.16%5.57%1.01%
6LR613.031.6744.88%4.11%1.84%
其他碱性4.373.3423.49%0.09%0.02%
合 计0.610.4230.66%100.00%30.66%
2021年1-6月LR030.480.2940.01%33.36%13.35%
LR60.520.4219.34%56.67%10.96%
LR141.801.3425.29%2.99%0.76%
LR202.692.2516.29%4.27%0.70%
6LR612.821.5943.71%2.68%1.17%
其他碱性3.612.8920.01%0.03%0.01%
合 计0.550.4026.94%100.00%26.94%
项 目2021年1-6月较2020年度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
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
LR03-4.02%1.81%-2.20%-1.32%-0.38%-1.70%-0.39%1.53%1.14%
LR6-6.30%1.43%-4.87%-0.68%2.38%1.70%0.10%0.65%0.75%
LR14-4.69%3.54%-1.14%0.07%-3.80%-3.73%0.21%1.13%1.34%
LR20-5.18%3.31%-1.87%0.99%-4.60%-3.62%0.50%1.29%1.78%
6LR61-4.09%2.91%-1.17%-1.32%-1.49%-2.81%-0.28%1.75%1.46%
其他碱性61.93%-72.38%-10.45%-12.24%11.03%-1.21%17.10%-19.71%-2.61%
合 计21.78%-25.68%-3.90%-2.45%2.24%-0.21%-1.67%2.88%1.21%

幅度相对较小,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存在部分外购LR6电池所致。2020年度碱性电池毛利率为30.66%,与2019年基本持平,具体为主要产品LR03毛利率下降了1.70%,而LR6毛利率上升了1.70%。其中,LR03毛利率下降主要系销售单价有所下降所致,LR6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单位成本下降所致。

2021年1-6月碱性电池毛利率为26.94%,较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当期公司产能提升,外购比例下降导致成本下降;但原材料价格上涨减少了成本下降的幅度。同时,受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的影响,公司以美元计价的收入占比较高,影响销售单价所致。

(3) 碳性电池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碳性电池毛利贡献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碳性电池毛利率分别为

25.29%、30.32%、28.26%和23.65%,2019年度毛利率存在较大幅度的上升。报告期各期,公司分产品的碳性电池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碳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碳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2018年度R030.220.1532.54%31.89%10.38%
R60.270.2122.10%59.28%13.10%
R140.720.5719.75%1.86%0.37%
R201.120.9217.45%5.23%0.91%
6F221.110.7631.64%1.67%0.53%
其他碳性1.851.6510.40%0.07%0.01%
合 计0.270.2025.29%100%25.29%
2019年度R030.220.1436.40%31.40%11.43%
R60.280.2028.89%55.90%16.15%
R140.750.5724.55%2.93%0.72%
R201.150.9417.91%5.37%0.96%
6F221.050.7924.32%4.36%1.06%
其他碳性1.951.911.92%0.03%0.00%
合 计0.280.2030.32%100%30.32%
2020年度R030.220.1435.93%26.54%9.54%
R60.280.2028.81%53.60%15.44%
R140.770.6416.07%5.82%0.93%
R201.171.0114.08%9.18%1.29%
6F221.110.8721.80%4.85%1.06%
项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碳性电池收入占比对碳性电池的毛利贡献率
其他碳性2.042.22-8.58%0.02%0.00%
合 计0.300.2128.26%100.00%28.26%
2021年1-6月R030.210.1431.12%26.28%8.18%
R60.260.2023.52%51.07%12.01%
R140.720.6116.07%6.98%1.12%
R201.110.9514.29%10.83%1.55%
6F221.060.8916.50%4.81%0.79%
其他碳性1.901.98-4.27%0.03%0.00%
合 计0.290.2223.65%100.00%23.65%
项 目2021年1-6月较2020年度2020年度较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
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单价影响单位成本影响毛利率变动
R03-4.09%-0.73%-4.82%-0.19%-0.28%-0.47%0.34%3.52%3.86%
R6-4.72%-0.57%-5.29%-0.52%0.44%-0.08%2.56%4.23%6.79%
R14-5.06%5.05%0.00%1.51%-9.99%-8.48%3.75%1.05%4.80%
R20-4.54%4.74%0.20%1.70%-5.52%-3.83%2.19%-1.73%0.46%
6F22-3.49%-1.81%-5.30%4.32%-6.84%-2.53%-4.04%-3.28%-7.32%
其他碳性-8.28%12.60%4.31%4.46%-14.96%-10.49%4.69%-13.17%-8.48%
合 计-2.94%-1.68%-4.61%4.23%-6.29%-2.06%3.68%1.35%5.03%

毛利率有所提高。

2020年,公司碳性电池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了2.06%。具体而言,主要品种R03和R6毛利率变化较小,受外购电池采购比例增加的影响,R14、R20和6F22单位成本有所上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1年1-6月,公司碳性电池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了4.61%,主要由于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影响以美元计价的产品销售单价,进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 部分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同一年度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的原因

碱性电池各型号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年-2020年碱性电池毛利率变化较小,受外购电池比例增加的影响,主要碱性电池2020年的毛利率较上年略有下降;当期LR6电池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当年度该型号电池的外购数量占比相对较少。其他碱性电池毛利率变动较大,变动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对应的产品型号主要为3LR12,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48.45万元、

24.29万元、27.08万元及34.12万元,销售规模很小,毛利率分别为18.14%、

27.32%、24.71%及23.49%,该产品的主要客户为Kapa和Migros,由于两家客户对应的产品规格不同,导致毛利率变化趋势和主要碱性电池不一致。

碳性电池各型号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18年、2019年基本处于上升趋势,2020年与2021年1-6月有所下降。2019年6F22电池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6F22电池均为外购,当年度光身电池采购单价上涨所致。2021年1-6月R20电池毛利率较2020年上升,主要由于2020年R20存在外购的情况,相应成本较高。其他碳性电池则均为外购电池,报告期内销售规模较小,其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光身电池采购价格的影响。

3. 其他电池、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化分析

(1) 其他电池毛利率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其他电池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率毛利率变动值
2021年1-6月429.771.79%25.63%0.45%-5.21%
2020年646.991.34%30.84%0.41%-2.20%
2019年207.150.65%33.04%0.21%12.89%
2018年142.940.45%20.15%0.09%-13.61%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房租---68.2518.1073.48%
其他58.248.6585.15%132.4837.6871.56%
小 计58.248.6585.15%200.7355.7872.21%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
房租130.3837.7171.08%123.8136.2070.76%
其他145.5281.6743.87%79.1348.2738.99%
小 计275.90119.3856.73%202.9484.47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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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6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
外销:
碱性电池16,372.020.5627.67%35,018.080.6130.61%26,128.630.6431.41%27,043.100.6529.55%
其中:LR035,731.640.4839.93%11,290.890.5142.19%8,312.350.5344.17%8,244.040.5342.75%
LR68,901.180.5420.07%18,883.820.5724.20%13,596.720.5823.39%13,805.260.5721.72%
LR14531.511.8025.30%1,440.961.9226.57%1,316.971.9430.96%1,528.131.9028.80%
LR20738.072.6815.96%1,948.882.8618.19%1,707.862.8722.91%2,131.872.8019.78%
6LR61463.922.8143.53%1,419.423.0445.12%1,167.643.0847.21%1,309.503.1045.89%
内销:
碱性电池1,588.440.4719.38%984.270.5832.20%1,067.800.5017.44%521.840.6735.33%
其中:LR03260.450.4641.65%400.920.4842.70%402.790.4638.64%171.270.5044.18%
LR61,276.210.4614.29%460.530.5724.50%474.750.40-2.58%227.690.5724.33%
LR146.071.8525.00%8.511.483.01%17.830.94-28.25%5.182.1136.75%
LR2028.242.9824.99%55.342.6917.10%79.932.07-2.37%46.043.1029.85%
6LR6117.472.9948.42%58.972.8039.26%92.503.4753.83%71.663.4152.53%
项 目收入单价毛利率
LR0332.890.18-47.40%
LR6184.740.27-49.12%
LR1410.390.71-76.34%
LR2032.341.42-48.21%

客户产品定价、试制品成本和处理品价格等影响,排除试制品和处理品电池等影响,碱性电池主要产品内外销毛利率总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

2. 碳性电池内外销毛利率变化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碳性电池相关产品内销与外销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支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收入单价毛利率
外销:
碳性电池4,964.680.2922.35%9,436.460.3127.62%2,729.890.2929.96%1,877.580.2823.84%
其中:R031,188.920.2029.17%2,384.480.2235.20%848.860.2235.75%493.650.2231.01%
R62,539.840.2622.73%4,891.820.2828.87%1,472.030.2929.07%1,131.610.2721.57%
R14382.660.7215.73%653.490.7716.01%116.180.7524.83%52.300.6917.93%
R20609.001.1114.29%1,023.301.1714.27%199.741.1517.93%153.071.1017.32%
6F22242.371.0715.80%481.591.1221.67%91.681.0623.88%44.291.1032.28%
内销:
碳性电池721.800.2532.60%2,286.820.2630.91%1,792.020.2730.87%1,847.090.2526.77%
其中:R03305.710.2138.68%726.920.2238.36%571.240.2237.37%694.180.2233.63%
R6363.990.2629.05%1,392.170.2628.59%1,055.930.2728.63%1,076.530.2722.66%
R1414.030.7225.31%28.240.7717.64%16.090.7322.57%17.080.8225.31%
R207.101.0513.83%52.721.1210.54%43.241.1317.80%41.551.1717.92%
6F2230.971.0221.96%86.771.0722.49%105.521.0424.71%17.751.1230.06%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自产

第 162 页 共 249 页

8-2-1-162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LR0340.01%44.44%44.33%43.16%
LR619.45%25.12%22.78%21.76%
LR1427.59%32.20%30.17%28.83%
LR2020.13%26.28%21.78%19.99%
6LR6143.71%47.44%47.70%46.23%
外购
LR0320.53%22.16%22.45%21.68%
LR69.06%10.81%10.30%-
LR149.79%20.64%--
LR20-11.14%--
6LR61-22.77%--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自产
R0331.12%36.78%36.40%32.54%
R623.52%29.78%28.89%22.10%
R1418.26%29.34%27.38%19.75%
R2015.48%13.11%21.71%17.45%
6F22----
外购
R03-15.09%--
R6-17.80%--
R144.65%16.01%21.65%-
R207.19%14.08%14.91%-
6F2216.50%21.80%24.32%31.64%

第 163 页 共 249 页

8-2-1-163

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定价的共同影响。

(六)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查阅和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的差异;

(2) 对比分析了公司与野马电池主要种类产品特征、单价、单位成本等情况;

(3) 分析了公司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报告期各期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4) 对比分析了公司内销与外销、自产与外购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差异及变动情况。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市场、客户情况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亚锦科技,而高于长虹能源、力王股份、野马电池具有合理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的原因包括客户与产品差异、产品成本差异等。相关差异共同影响,导致公司与野马电池毛利率差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野马电池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及其变化具有合理性,部分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同一年度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一类别的其他种类电池不一致具有合理性;其他电池涉及的各类电池型号较多,受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其他电池的毛利率变动较大;2018-2019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2020年度其他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提高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废料销售收入增加;排除试制品和处理品电池等影响,报告期内外销、内销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总体上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关变化是合理的;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毛利率高于外购产品具有合理性,相关变化具有合理性。

十二、《问询函》之26、关于人工成本

招股说明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分别为313人、309人、300人和366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530万元、2,862万元、3,031万元和1,887万元,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703万元、720万元、810万元和648万元。同时,发行人通过退休返聘的员工人数占比较大。

请发行人:(1)量化分析并说明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野马电池进行比较;(2)披露报告期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的关系,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产量、销量、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在报告期内变化的合理性;(3)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增长的情形下,员工人数下降的合理性;(4)披露监事沈志林2019年薪酬的合理性;(5)披露退休返聘员工的薪酬及与普通员工对比的情况,返聘员工数量占比较大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招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量化分析并说明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并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野马电池进行比较

1.报告期内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增长情况

(1) 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岗位类别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半年薪酬
生产人员2771,024.7455.66%3.71
管理人员50287.1815.60%5.71
研发人员52402.7921.88%7.75
销售人员8126.256.86%15.78
合 计3871,840.96100.00%4.76
岗位类别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年薪
生产人员2582,104.6957.70%8.15
管理人员43596.0916.34%13.73
研发人员52723.4919.84%14.05
销售人员8223.196.12%27.90
合 计3613,647.46100.00%10.10

(3)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岗位类别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年薪
生产人员2131,448.0653.99%6.81
管理人员37500.5918.66%13.71
研发人员49544.8720.31%11.20
销售人员8188.757.04%23.59
合 计3072,682.27100.00%8.77
岗位类别年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占比人均年薪
生产人员2191,335.4755.12%6.11
管理人员38370.7215.30%9.78
研发人员42534.7522.07%12.73
销售人员8182.047.51%22.75
合 计3072,422.98100.00%7.91
部 门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生产人员3.718.156.816.11
管理人员5.7113.7313.719.78
研发人员7.7514.0511.2012.73
销售人员15.7827.9023.5922.75
小 计4.7610.108.777.91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野马电池10.269.158.68
长虹能源11.096.836.12
力王股份6.956.706.58
亚锦科技15.3511.8710.92
同行业平均值10.918.648.08
当地平均水平(嘉兴)6.837.277.12
当地平均水平(浙江)6.057.156.64
公司10.108.777.91

1. 报告期各年度的人工成本总额,与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项目之间的关系报告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分配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部 门2021年度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产成本生产部门1,197.4756.60%2,318.1857.90%1,718.1555.04%1,598.5455.50%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353.2116.69%704.9617.61%613.9119.67%490.8017.04%
研发费用研发部门432.5320.44%748.7018.70%588.2718.85%588.2620.42%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132.736.27%231.665.79%201.216.45%202.737.04%
合 计2,115.94100.00%4,003.50100.00%3,121.54100.00%2,880.33100.00%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率2019年度2019年较2018年变动率2018年度
人工成本4,003.5028.25%3,121.548.37%2,880.33
其中:生产部门人工成本2,318.1834.92%1,718.157.48%1,598.54
员工年平均人数361.2518.12%305.83-0.22%306.50
其中:生产部门人数258.3321.47%212.67-2.70%218.58
产量90,203.6945.79%61,872.0211.25%55,613.94
销量88,355.9654.88%57,702.692.98%56,032.43
主营业务收入48,372.6251.52%31,925.491.57%31,432.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89.3028.29%3,031.735.90%2,862.84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923.9813.99%810.5612.55%720.17

2019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和生产部门人工成本分别较2018年度上升8.37%和7.48%,2019年度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与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分别较2018年下降0.22%和2.70%,主要系公司对生产车间进行自动化改造,生产人员相应减少。

2019年度,公司的产量和销量分别较2018年度上涨11.25%和2.98%,而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以及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略有下降,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对碳性生产线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包装车间设备的投入,从而提升了公司碳性电池生产以及包装的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生产人员相应减少。

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上涨1.57%,与公司销量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2019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031.73万元,与2019年度的人工成本基本匹配,较2018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上升

5.90%,主要系2019年度员工的人工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2) 2020年度较2019年度

2020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和生产部门人工成本分别较2019年度上升28.25%和34.92%,2020年度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与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分别较2019年上涨18.12%和21.47%,主要系2020年度产销量大幅上涨,相应扩充生产人员所致。

2020年度,公司的产量和销量分别较2019年度上涨45.79%和54.88%,而公司员工年平均人数以及生产部门年平均人数增长幅度低于产销量增长幅度,主要系:1)公司的高性能环保电池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毕,大幅提升了公司电池生产以及包装的自动化程度,降低了对生产人员数量的需求;2) 2020年度公司销售订单较为充足,而生产人员短期内无法得到大幅扩充,原有生产人员的工作时长和工作强度有所提升以弥补短期人工的紧缺。

2020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上涨51.52%,与公司销量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保持一致。

2020年度,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889.30万元,与2020年度的人工成本基本匹配,较2019年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上升

28.29%,主要系2020年度员工的人工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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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增长的情形下,员工人数下降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产量、销量与员工人数配比表

部 门2020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率2019年度2019年较2018年变动率2018年度
产量(万支)90,203.6945.79%61,872.0211.25%55,613.94
销量(万支)89,371.0554.88%57,702.692.98%56,032.43
员工年均人数361.2518.12%305.83-0.22%306.50
其中:生产员工年均人数258.3321.47%212.67-2.70%218.58
期末员工人数383.0027.67%300.00-2.91%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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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1年1-6月,沈志林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薪酬33.0883.5681.8068.32
人员类型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退休返聘普通员工退休返聘普通员工退休返聘普通员工退休返聘普通员工
车间生产人员人员数量(人)41236442163318231189
职工薪酬(万元)4.264.038.738.407.087.436.526.53
后勤管理人员人员数量(人)1621132612241223
职工薪酬(万元)4.093.3513.018.079.786.489.455.96
技术研发人员人员数量(人)429427421616
职工薪酬(万元)10.516.9121.5013.9017.5911.8514.9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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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根据不同岗位性质核定。。2018-2021年1-6月,后勤管理人员中由于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部门负责人的比例较高,普通员工以基层员工为主,因此退休返聘人员的平均薪酬高于普通员工。

(3) 技术研发人员

技术研发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构成,并采用标准计时制。绩效奖根据不同岗位性质核定。。2018-2021年1-6月,技术和研发部门的主要管理岗位由退休返聘人员担任,因此退休返聘人员的平均薪酬略高于普通员工。

2. 公司退休返聘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拥有退休返聘人员50、51、65和60人,占人员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6.18%、17.00%、17.06%和15.83%。公司退休返聘人员主要为女性,占比约为93%,平均年龄为56.47岁。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由于女性退休年龄较小,公司部分女性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仍有较强的继续工作意愿,并且健康状况良好,可以满足公司的工作要求,公司退休返聘员工多为女性。

车间生产人员中退休返聘员工所承担的工作主要为灵巧类体力劳动,公司聘用技艺熟练的退休返聘人员有助于帮助新入职员工快速提高技能,提升公司整体生产效率。后勤管理人员中的退休返聘人员主要为各部门的负责人,入职公司时间较长,管理经验丰富,对公司忠诚度较高,有利于公司管理结构稳定。并且,公司85%以上退休返聘员工系退休前就是在公司任职的员工,其满足退休年龄后仍然希望留在公司工作,公司经考察其健康状况和退休前工作表现挑选符合要求者继续聘用。

由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年报等资料未披露退休返聘人数,该行业缺乏具有可比性的退休返聘人员数据。公司人员结构及薪酬管理体系与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且能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要求,具有合理性。

3. 公司退休返聘员工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公司与报告期内退休返聘员工均签订劳务合同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退休返聘员工确认,劳务合同签署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公司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六)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各个月份的员工花名册,根据花名册统计各个岗位、部门年均人数,根据公司人员工资的计提数据和各个部门的年均人数计算公司各个部门及整体的年均工资;

(2) 查询并计算同行业上市公司、野马电池等可比公司的报告期内的年均薪酬,查询嘉兴地区及浙江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将报告期内公司的平均工资与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及嘉兴、浙江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比较;

(3) 编制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总额的分配表,以及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产量、销量、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在报告期内的变动表并对其进行分析;

(4) 检查报告期内公司碳性智能生产线的更新改造以及智能包装设备的投入情况,测算自动化设备的投入对生产人员的节省情况;

(5) 获取报告期内沈志林薪酬的计算表,向公司总经理以及人力资源部经理了解沈志林薪酬的计算及考核依据;

(6) 统计报告期内退休返聘员工的人数及其薪酬并与普通员工进行比较;

(7) 向公司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经理了解公司退休返聘人员数量较大的原因,了解公司招聘退休返聘人员的流程。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岗位的薪酬水平呈稳定增长趋势,略低于野马电池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相当,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工成本总额均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公司的人工成本、各类员工人数、产量、销量、收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合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增长而员工人数下降主要系公司增加了碳性智能生产线以及包装车间智能包装设备的投入使用所致;沈志林的薪酬变化趋势较为稳定,2019年薪酬水平较为合理,且与公司的业务发展相匹配;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薪酬符合其岗位结构,返聘员工数量较大符合公司的业务规模与发展状况,是合理的,退休返聘员工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十三、《问询函》之27、关于期间费用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管理费用率总体上接近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均值,但在2017年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在该年度确认股份支付、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所致。请发行人:(1)披露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合理性,披露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的性质,与对应收入、采购金额的匹配关系;(2)披露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费、维修费和其他的具体构成,披露股份支付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的合理性以及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3)结合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及其变动的合理性;(4)分析并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增长的来源;(5)披露发行人如何准确地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是否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披露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与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就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进行专项核查。

(一) 披露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合理性,披露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的性质,与对应收入、采购金额的匹配关系

1.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长虹能源3.04%4.17%4.74%5.12%
力王股份2.18%2.28%2.22%2.46%
亚锦科技17.41%20.50%21.74%20.83%
野马电池1.76%1.48%2.96%2.99%
平均值6.10%7.11%7.92%7.85%
公司0.94%1.10%2.8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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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主要为内销,且其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市场费用和促销费用占比较高所致。

亚锦科技的销售费用率远高于公司以及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主要系亚锦科技在销售模式上与其他公司存在明显差异。亚锦科技以经销模式在国内销售自有品牌“南孚”牌电池为主,因而市场费用和促销费用大幅高于其他公司。

长虹能源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公司,主要系长虹能源内销业务占比较高,在内销过程中促销力度较大导致发生的市场费用占比较高所致。

野马电池与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为接近,相应的销售费用率差异不大。2018-2021年1-6月野马电池的销售费用率分别较公司高0.29个百分点、0.07个百分点、0.38%个百分点和0.83%个百分点。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野马电池与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偏差加大,主要系其成功上市后加大推广自有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力度,进而增加了销售人员以及加大广告投入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低于亚锦科技和长虹能源,与野马电池相近是合理的,上述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公司存在差异是由各公司的销售模式不同导致的。

2. 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的性质,与对应收入、采购金额的匹配关系

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主要为公司出口货物对应的货运代理费、拖车费、报关费等;包装费用主要为公司为避免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颠簸、转移对电池稳定性产生影响而对发生的木板盘、托盘衬片、充气垫等费用。

公司采购原材料、固定资产等产生的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属于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入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的采购额中,因此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与采购金额不存在完全匹配关系。

报告期各期,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与收入的比较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运输费用307.10567.68325.48298.59
包装费用79.93151.74108.88116.14
主营业务收入24,076.7148,372.6231,925.4931,432.55
运输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28%1.17%1.02%0.95%
包装费用/主营业务收入0.33%0.31%0.3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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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货物运输至海关或者指定地点时发生的陆运费用、离岸前货代费及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包装费应当作为公司为履行合同从事的必要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因而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将实际发生的运输费和包装费用调整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95%、

1.02%、1.17%和1.28%,其中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占比略高,主要系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对Dollar Tree的销售额增长较大系该公司从中国采购的货物较多,公司按照客户指定的货代向其在中国的仓库送货时往往需要排队等待,排队等待时间越长,公司需要支付货代费用越高,剔除Dollar Tree的影响后,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4%和1.03%,较其他年度变化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7%、0.34%、0.31%和0.33%,较为稳定。

(二) 披露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费、维修费和其他的具体构成,披露股份支付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的合理性以及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

1. 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费、维修费和其他的具体构成

(1) 中介机构费构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评估审计费25.7527.5242.63
保荐及辅导费30.00
募投项目咨询费20.00
翻译费37.54
评审检测及其他39.0125.1830.4020.08
小 计39.01100.9357.92100.25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厂房及办公楼防水维修3.6925.0521.74
厂房改造及维修51.69
卫生间改造及维修23.84
其他零星维修0.886.663.385.21
合 计4.576.66103.9626.95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残疾人保障金8.5750.2417.6215.15
不良品报废14.2315.7047.071.72
检测认证费1.601.884.0317.87
绿化保洁费4.273.813.68
其他5.6217.949.668.56
小 计30.0290.0382.1946.97

嘉兴恒惠企业管理合伙(有限合伙)(简称恒惠合伙)以低于同期外部股东入股公司的价格向公司增资并于2017年4月办妥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5月,根据嘉兴恒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恒惠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简称嘉兴恒茂公司)与公司管理人员杨菊签订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并经恒惠合伙全体合伙人同意,杨菊以225.00万元的价格受让员工持股平台

13.89%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250,020股,经折算杨菊入股公司的价格为9元/股,低于同期外部股东入股公司的价格(10元/股)。恒惠合伙于2020年5月办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上述两次员工股权激励事项均在员工入股时已行权,且未设置等待期以及对员工的服务期限、业绩条件等条款。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的两次均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2) 股份支付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所述,“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股权激励属于立即授予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等限制条件的股权激励,因此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合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准则及相关规定。

(3) 股份支付的计算过程

1) 2017年4月,由公司管理人员沈志林、徐耀庭、袁瑞英以及恒惠合伙以每元注册资本14.83元的价格认购131.49万元,参照同次外部股东的增资价格(每元注册资本15.97元)确定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176.17万元,扣除股权激励对象支付的增资款1,092.16万元后,确认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为84.01万元。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其直接或通过持股平台认购公司股权,导致员工实际承担的成本低于股权公允价值部分(301.07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

2) 2020年5月,公司管理人员杨菊以225.00万元的价格受让员工持股平台(恒惠合伙)13.89%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250,020股,参照同期外部股东

增资价格(10.00元/股)确定杨菊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50.02万元,扣除其支付的增资款225.00万元后,确认换取的职工服务金额为25.02万元。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向杨菊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其通过持股平台购买公司股份,导致其实际承担的成本低于股权公允价值部分(61.78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

(三) 结合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及其变动的合理性

1. 公司报告期各期汇兑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汇兑损益124.11929.00-93.14-178.60

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比较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2019年较2018年变动
营业收入48,573.3532,201.3931,635.4916,371.96565.90
减:营业成本33,878.8022,211.0022,369.8111,667.80-158.81
销售费用533.69930.46855.45-396.7775.01
管理费用1,271.841,162.34932.96109.50229.37
研发费用1,720.281,199.461,192.82520.826.64
财务费用671.90-314.45-511.07986.35196.62
加:其他收益429.02353.06273.5775.9679.49
投资收益218.52228.7886.68228.78
营业利润11,115.697,299.926,796.513,815.77503.41
利润总额11,092.697,517.726,791.533,574.97726.19
减:所得税费用1,508.581,033.15852.38475.43180.76
净利润9,584.116,484.575,939.153,099.54545.43

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1) 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研发立项管理制度》和《研发投入核算制度》,明确了研发项目的立项流程和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及核算流程,以保证研发费用归集、分摊的准确性。

(2) 研发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人员管理内控机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等具体规则,实现对研发项目人员的有效管理。在与研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对研究成果归属、保密义务、离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3) 公司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系由研发项目负责人组织研发小组人员撰写《研发项目立项任务书》,主要内容需包含立项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项目研发费用的预算、研发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与计划等,并提交公司总经理、研发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审批通过后完成立项工作。

(4) 研发核算管控情况

财务部门严格执行按项目审核、归集、分配、核算研发支出,并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在核定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时,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按照金额大小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在核算研发项目发生的人工成本时,由研发负责人审批每月研发人员所属项目的研发工时表,财务部根据研发工时表按项目对研发人员工资进行归集和分摊,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归入研发人员所参与的项目。

对于直接投入的管控和核算,各研发小组根据项目实际研发需求填写研发物料领用单,经研发项目负责人或研发项目负责人指定人员签字后到各原辅料仓库领料,仓库需根据研发领用物料单据做研发出库,并将其中一联物料领用单交财务部复核。

对于折旧费用的管控和核算,在项目立项时研发小组确定项目所需研发设备清单,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公司对研发设备实施专门管理,财务部在财务系统中将上述清单中的固定资产调入对应的研发项目,相应折旧费用按项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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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如共用固定资产的,研发项目负责人需每月提交共用固定资产的研发使用时间表,财务部按研发项目使用固定资产的时间对共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归集和分摊。

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研发费用,需要研发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审核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费用所属的项目名称,便于财务部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核算。公司已有效执行上述措施和程序,公司已将与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材料、人工、差旅费等计入研发费用,将与生产项目相关的原材料、人工等计入生产成本,核算归类准确,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2.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与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1,720.281,199.461,192.8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1,684.621,163.691,179.61
差异35.6635.7713.21
差异率2.07%3.07%1.12%

要为人工费用和折旧费用审核调减。因公司部分研发人员兼任其他部门的职务,公司未详细记录该类人员工时安排情况,因此调整减少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支付32.34万元。折旧费用调减系审核减少房屋建筑物折旧3.43万元。

(3) 2018年度

2018年度研发费用没有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的差异为13.21万元,主要为人工费用和折旧费用审核调减。人工费用,因公司部分研发人员兼任其他部门的职务,公司未详细记录该类人员工时安排情况,因此调整减少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支付9.78万元。折旧费用,经加计扣除审核减少房屋建筑物折旧3.43万元。

(六) 对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的核查情况

1.主要核查程序

(1) 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对各项费用的管控、报销等相关情况;

(2) 了解与期间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性;

(3) 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对报告期内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维修费用、汇兑损益等项目的变动进行分析,获取并检查公司的主要运输合同、中介机构合同、维修合同;

(4) 获取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出纳、公司司机等报告期内的银行对账单。对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交易,了解资金往来的背景、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交易的内容及实质,并对异常的流水记录通过获取相关业务协议,访谈交易对手方等方式进行核查确认;

(5) 获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茂时达、恒惠合伙、嘉兴恒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用于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检查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大额的费用和成本支出。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

(七)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对各项费用管控、报销等相关情况;

(2) 了解与期间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的有效性;

(3) 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对报告期内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维修费用、汇兑损益等项目的变动进行分析,获取并检查公司主要的运输合同、中介机构合同、维修合同等;

(4) 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对跨期的期间费用进行调整;

(5) 获取公司的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记录、恒惠合伙的合伙协议及其工商变更记录,获取公司员工入股的出资银行回单、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员工签订的无息借款协议;取得报告期内股权激励的明细表,股份支付费用计算表与资料,复核股份支付费用计算的准确性;

(6) 查询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及其变化趋势;

(7) 编制2018-2020年利润表项目的对比表,分析比较利润表项目的变动情况;

(8) 检查并测试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流程,获取公司2018-2020年的纳税申报表并将纳税申报表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与账面研发费用进行比较,获取公司2018-2020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减的原因。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各公司的销售模式不同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的运输费用、包装费用与对应的收入金额具有匹配性,与采购金额不存在明显匹配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支付一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规定,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及其变动符合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情况,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研发投入核算制度》进行核算,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2018-2020年公司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税基数略小于研发费用主要系公司谨慎性原则对账面记录研发费进行了部分调减,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的情形。

十四、《问询函》之28、关于存货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432.26万元、4,379.30万元、5,398.16万元和6,051.80万元,其中,在产品金额分别为2,055.48万元、1,715.15万元、2,733.73万元及2,813.41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46.38%、39.16%、50.64%及46.49%。在产品占存货的比例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的光身电池须有一定时间的静置老化期,待确定其不再存在异常化学反应质量问题后方可进行包装并出库。请发行人披露:(1)存货周转率低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2)2019年存货金额特别是2019年在产品金额增长近1000万元的合理性,光身电池静置老化期是否系必要的生产流程,如是,请在对应生产流程中进行补充披露静置老化期;(3)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与订单的对应关系;(4)主要种类原材料、在产品期末的金额、数量、单价,与当期采购成本、销售成本的匹配关系,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参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是否对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实施盘点或其他替代程序。

(一) 存货周转率低于野马电池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野马电池存货周转率列示如下:

单位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5.804.535.06
野马电池4.934.855.12
项 目2019年末2018年末变动额变动率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原材料1,870.8534.58%2,187.1949.75%-316.34-14.46%
在产品2,745.7450.75%1,732.5439.41%1,013.2058.49%
库存商品610.9611.29%435.199.90%175.7740.39%
发出商品182.633.38%41.770.95%140.86337.23%
合 计5,410.18100.00%4,396.69100.00%1,013.4923.05%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光身电池2,580.9394.00%1,512.9087.32%
正极粉164.816.00%219.6412.68%
小 计2,745.74100.00%1,732.5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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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对于预期外的订单不具有额外的生产能力,因此公司会根据未来4-5个月内的预期销售来提前备货。2019年度公司光身电池的月平均产量为5,013.92万支,2020年1-5月公司电池的月平均销量为5,882.73万支,其中1月份的销量达到6,100万支以上,4月份和5月份销量高达7500万支以上,而2019年1-5月公司电池的月平均销量仅为4,099.16万支,因此2019年末在产品金额增长1000万元较为合理。

2. 光身电池静置老化期系必要的生产流程

光身电池会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机械损伤或者钢壳质量问题影响而漏液;另外,少量电池会有内部短路问题。光身电池生产出来之后,只有经过约7天的静置老化期,漏液以及内部短路等情况才能够充分显现并可以检测出来。在静置老化期结束之后,公司对光身电池全部检验,检验合格之后再进行包装对外销售。因此静置老化期属于必要的生产流程。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四)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补充披露了静置老化期等相关内容。

(三) 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与订单的对应关系

根据各期末各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在手订单数量与期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以及在产品中光身电池数量的比较表如下:

单位:万支

项 目期末在手订单实际存货结存情况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光身电池)
2021年1-6月
碱性电池14,859.701,890.98141.328,044.12
碳性电池11,477.75295.66249.213,809.43
小 计26,337.462,186.64390.5311,853.55
2020年末
碱性电池12,426.621,537.821,018.194,024.95
碳性电池10,730.90865.801,217.212,575.52
小 计23,157.522,403.612,235.406,600.47
2019年末
碱性电池6,935.301,352.33145.165,344.25
碳性电池4,205.72112.84679.611,544.50
小 计11,141.021,465.17824.766,888.75
2018年末
碱性电池7,536.46946.0375.553,094.17
碳性电池2,306.3710.421,041.00
小 计9,842.83956.4575.554,135.17
主要原材料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
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
锌粉(公斤)156,845.0024.03376.95167,670.0022.96384.99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286,000.009.21263.42180,000.008.49152.75
钢壳(万支)4,444.68783.13348.085,337.72690.82368.74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4,700.007.4470.4454,950.007.4440.88
锌筒(万支)1,213.03981.00119.002,113.33706.67149.34
主要原材料2019年末2018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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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万元)
锌粉(公斤)164,655.0022.01362.3499,300.0023.98238.09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50,000.009.2846.38100,000.009.7397.31
钢壳(万支)5,377.31661.45355.687,415.80705.03522.83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50,344.008.9845.1958,200.008.0246.69
锌筒(万支)1,781.11752.31133.991,130.08837.1194.60
主要原材料2021年1-6月2020年度
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
锌粉(公斤)24.0323.751.21%22.9621.347.59%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218.745.44%8.498.78-3.30%
钢壳(万支)783.13716.279.33%690.82695.25-0.64%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7.447.46-0.30%7.447.80-4.62%
锌筒(万支)981.00868.9012.90%706.67640.7210.29%
主要原材料2019年度2018年度
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结存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率
锌粉(公斤)22.0122.91-3.93%23.9825.10-4.46%
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9.289.86-5.88%9.739.057.51%
钢壳(万支)661.45729.35-9.31%705.03750.42-6.05%
碳性电解二氧化锰(公斤)8.988.762.51%8.027.832.43%
锌筒(万支)752.31737.821.96%837.11853.88-1.96%

单价发生变化。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和碳性电解二氧化锰的采购价格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变化,报告期内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和碳性电解二氧化锰的市场价格呈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

对于钢壳、锌筒除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外,还受锌筒、钢壳的采购结构和期末结存结构的影响。由于不同型号碳性电池对应锌筒的型号不同,不同型号的碱性电池对应的钢壳的型号也不同,对应型号尺寸较大的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的锌筒和钢壳的单价较高。对于报告期内各月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价格的分析详见本专项说明八(四)之说明。

2. 报告期主要在产品期末金额、数量、单价及与当期销售成本的匹配情况

(1) 报告期主要在产品为光身电池,期末金额、数量、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支、元/支、万元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
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
LR033,870.840.26987.621,798.610.26460.40
LR63,811.270.391,491.302,087.740.39820.58
LR14169.971.19201.5968.881.2183.56
LR2085.241.97167.9975.802.14162.21
6LR61105.821.19126.0425.011.3232.92
R031,665.260.12191.83956.490.12112.22
R61,800.450.17305.371,338.130.17229.86
R14125.920.4961.79134.050.5473.03
R20159.420.80127.89109.810.8896.17
项 目2019年末2018年末
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结存数量单位成本结存金额
LR031,216.540.26318.491,219.960.27333.48
LR63,822.370.411,548.871,711.070.41707.09
LR14138.901.21168.6060.441.2575.70
LR2092.242.06189.7782.972.10173.83
6LR6172.251.3093.7519.741.4027.61
R03734.230.1288.72476.350.1361.85
R6772.200.18136.15523.370.1999.24
R1412.170.526.3513.360.526.99
R206.590.845.5315.030.8512.82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
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
LR030.25510.28710.25181.31%0.25600.29580.2600-1.54%
LR60.39130.42340.38541.52%0.39300.43090.38671.63%
LR141.18601.34271.2130-2.23%1.21311.40641.2723-4.65%
LR201.97072.24942.0754-5.05%2.14012.33832.1544-0.66%
6LR611.19111.58541.2081-1.41%1.31631.66751.31120.39%
R030.11520.14190.1158-0.51%0.11730.14040.11373.17%
R60.16960.19920.16930.18%0.17180.19770.16663.12%
R140.49080.60720.4992-1.69%0.54480.64370.53911.06%
R200.80220.95420.8122-1.23%0.87581.00700.86870.82%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
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产成品销售单位成本其中:光身电池成本变动率
LR030.26180.29390.26140.16%0.27340.30190.26064.90%
LR60.40520.44440.4053-0.03%0.41320.44810.40013.28%
LR141.21391.33381.2279-1.14%1.25241.35541.21243.31%
LR202.05732.20672.0688-0.56%2.09522.24292.05581.91%
6LR611.29751.62241.27391.86%1.39891.67661.269710.18%
R030.12080.13970.11921.41%0.12980.14750.12821.26%
R60.17630.19890.17550.47%0.18960.21080.18890.39%
R140.52230.56710.51212.00%0.52320.57500.50753.10%
R200.83950.94220.8596-2.33%0.85280.92240.84950.40%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 公司管理层经减值测试评估后,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在产品23.7117.7912.0117.39
小 计23.7117.7912.0117.39
期末存货余额7,666.046,271.475,410.184,396.69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0.31%0.28%0.22%0.40%

产品(光身电池)的结存单位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中光身电池单位成本较为匹配。因此公司不存在应结转而未结转的成本。

(五)参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及对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实施盘点或其他替代的程序

1. 对报告期公司的存货进行监盘,参与存货监盘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盘点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29日2019年5月14日
盘点范围在库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
盘点地点公司碱性电池车间、碳性电池车间、包装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公司盘点人员仓管部:吴永英、冉红军、朱新英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仓管部:吴永英、冉红军、朱新英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仓管部:胡明华、朱新英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仓管部:徐世明、徐燕华等;财务部:徐爱丽、阮妙青等;
存货余额(万元)7,666.046,271.475,410.184,396.69
公司盘点金额(万元)7,568.336,195.565,227.554,354.92
公司盘点比例98.73%98.79%96.62%99.05%
监盘人员余红健、王惠军、李心如、沈璞等余红健、金斌超等余红健、李博男、邵朱敏等余红健、董哲、杨贵聪等
监盘金额(万元)4,136.993,061.842,238.002,033.67
监盘比例53.97%48.82%41.37%46.25%
盘点结果实物与账面记录基本一致。盘亏0.90万元,实物与账面记录基本一致。碱性车间半成品盘亏9.62万元,其余仓库账实相符。实物与账面记录一致。

作为发出商品核算。由于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均为在运输途中、港口仓库等流转途中,无法对上述发出商品执行监盘、函证等程序,我们通过以下替代性程序进行核查:

(1) 检查发出商品对应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出库单、发票、出口报关单或客户签收单等相关原始单据并结合期后销售的实现及回款情况来确认期末发出商品是存在的。

(2) 检查期后出口报关单、提单及销售明细表确认销售收入情况,确认发出商品是否存在,各期检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发出商品余额97.42699.61182.6341.77
检查金额97.42699.61182.6341.77
检查比例100.00%100.00%100.00%100.00%

(4)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存结存明细表,对比分析各期末各类存货结存金额变动的合理性;

(5) 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成本表、成本计算表,结合存货收发存对比分析公司主要在产品结存单位成本与销售成本的匹配性,原材料结存单位成本与采购成本的匹配性;

(6) 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进行复核,评价管理层在存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尤其是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并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进行重新测算;

(7) 获取并查阅公司盘点计划、盘点报告及盘点表,检查是否按照存货盘点相关内部控制执行盘点程序;

(8) 对公司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将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认存货是否账实相符;

(9) 结合存货监盘,评价公司存货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

(10) 检查发出商品对应项目的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出库单、发票、出口报关单及货运提单等原始单据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及收款情况;

(11) 了解公司的生产模式,参观公司的生产流程,确认公司公司光身电池静置老化期是否系必要的生产流程,是否存在委外加工的工序;

(12) 对发出商品实施存货计价测试及存货跌价测试。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野马电池是合理的;2019年末公司在产品金额增长1,000万元是合理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与相应的在手订单匹配,符合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期末结存单位成本与当期采购成本匹配,主要在产品期末结存单位成本与当期销售成本匹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应结转未结转的成本。

十五、《问询函》之29、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4,932.78万

元、4,704.08万元、4,941.24万元和4,871.12万元,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专用设备主要为公司各型号电池生产线及包装生产线。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41.12万元、593.52万元和1,606.93万元和2,767.01万元,主要是LR6和LR03电池智能化高速生产线。

请发行人披露:(1)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的匹配关系及同行业比较;(2)2017年以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金额下降的原因,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资产成新率低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房屋建筑物按20-40年摊销的合理性,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4)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具体构成,各年度固定资产报废与在建工程转入的具体内容,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能变化之间的关系,披露大额资产处置损益情况;(5)主要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预算金额及其合理性,工程投入和预算支出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混入与在建工程无关的其他支出的情形,是否存在应结转固定资产未结转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的匹配关系及同行业比较

1.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匹配情况

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匹配表如下: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6月30日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16,390.7615,970.8112,507.3312,112.82
专用设备原值(万元)9,495.899,084.966,343.786,038.8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24,076.7148,372.6231,925.4931,432.55
固定资产原值/主营业务收入0.680.330.390.39
专用设备原值/主营业务收入0.390.190.200.19
产能(万支)76,850.00100,970.0078,640.0068,640.00
固定资产原值/产能(支/元)0.210.160.160.18
专用设备原值/产能(支/元)0.120.090.080.09

所需固定资产原值及专用设备原值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较好,自身产能无法满足,存在部分外购电池销售收入。剔除外购电池收入的影响后,2020年单位收入所需固定资产原值和专用设备原值分别为0.39和

0.22,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能所需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0.18元/支、0.16元/支、

0.16元/支和0.21元/支;单位产能所需专用设备原值分别为0.09元/支、0.08元/支、0.09元/支和0.12元/支。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能所需固定资产原值及专用设备原值较为稳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相匹配。

2.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收入、产能配比数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由于公司的收入、产能等主要与公司的专用设备相关,因此主要分析专用设备与收入、产能之间的配比关系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专用设备原值、收入配比数据与同行业公司比较表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
力王股份0.200.100.120.13
亚锦科技0.390.210.240.23
长虹能源0.520.330.400.31
野马电池0.480.210.220.18
公司0.390.190.200.19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2020年度/2020年末2019年度/2019年末2018年度/2018年末
野马电池未披露未披露0.100.10
公司0.120.090.080.0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专用设备原值占产能的比率分别为0.09、0.08、

0.09和0.12,2018-2019年度野马电池专用设备原值占产能的比率分别0.10和

0.10,野马电池专用设备原值占产能的比率略高于公司,但总体差异较小。

(二) 2017年以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金额下降的原因,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资产成新率低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1.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金额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20年较2019年变动2019年度2019年较2018年变动2018年度2018年较2017年变动2017年度
折旧金额469.05711.3791.62619.7517.35602.40-117.59719.99
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2021年6月30日
通用设备152.98138.5514.43
运输工具538.83486.5052.33
专用设备2,850.922,567.3529.17254.40
小 计3,542.733,192.4029.17321.16
2020年末
通用设备150.47136.1114.35
运输工具538.83486.5052.33
专用设备2,760.522,484.9529.17246.40
小 计3,449.823,107.5629.17313.09
2019年末
通用设备156.63142.3014.33
运输工具538.83486.5052.33
专用设备3,078.432,744.3429.17304.92
小 计3,773.903,373.1529.17371.58
2018年末
通用设备143.63129.7713.86
运输工具603.96544.1359.83
专用设备3,322.772,955.0829.17338.53
小 计4,070.363,628.9829.17412.22
2017年末
通用设备215.56194.0121.55
运输工具595.90536.3159.59
专用设备781.56674.2629.1778.12
小 计1,593.021,404.5929.17159.26

已得到明显提升,未来随着公司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逐步建成,公司主要设备的成新率将进一步提升。

(三) 房屋建筑物按20-40年摊销的合理性,对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1. 房屋及建筑物按20-40年摊销的合理性

(1) 同行业公司房屋及建筑折旧年限比较表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长虹能源力王股份亚锦科技野马电池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30-40年20年20-40年20年20年
固定资产类别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额132.94250.74234.86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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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建工程转入的具体内容,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产能变化之间的关系,披露大额资产处置损益情况

1. 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具体构成

(1) 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正极制造改造及自动拆包系统184.73133.21317.94
碱性智能高速点焊机及组装机178.76178.76
碱性智能全纸吸卡生产线57.5257.52
碱性全自动高速线升级改造114.21114.21
其他9.218.8618.07
小 计193.94492.56311.04375.46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碱性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451.131,070.592,521.72
正极制造改造及自动拆包系统98.44346.22259.93184.73
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8.0037.6255.62
碳性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178.95178.95
其他15.446.239.21
小 计1,567.571,648.823,022.45193.94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碳性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345.440.48345.92
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94.4087.67282.07
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20.4331.2451.67
碱性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451.131,451.13
正极制造改造及自动拆包系统98.4498.44
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8.0018.00
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14.5114.51
其他13.9811.3625.34
小 计574.251,712.83719.511,567.57
设备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转固期末数
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19.5051.3170.81
配电系统15.7227.2142.93
碳性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345.44345.44
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287.5093.10194.40
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46.2925.8620.43
涂胶机视觉系统17.9517.95
其他5.9032.6924.6113.98
小 计41.12808.39275.26574.25
设 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处置收入净损益
LR03高速全自动生产线785.72707.1578.57
拌粉设备系统160.3751.85108.51
LR03试制生产线1套102.5666.9235.64
合 计1,048.65825.92222.73
设 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处置收入净损益
LR20电池生产线95.8386.259.5811.742.16
电池拌锌膏机76.9269.237.691.28-6.41
LR6自动点焊机59.8353.376.462.77-3.70
R6/R03电池生产线55.6150.055.560.76-4.80
校电机35.2331.713.520.48-3.04
彩套机31.4628.313.150.43-2.71
R6/R03涂胶机23.1020.792.310.32-1.99
LR20电池试制生产线21.0613.587.481.24-6.23
R6/R03电池套缩机13.5012.151.351.530.18
激光机10.779.291.480.20-1.28
其他59.8851.408.482.29-6.19
合 计483.19426.1357.0623.06-34.01
设 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处置收入净损益
LR6/LR03点焊机126.72114.0412.684.27-8.40
轿车79.2171.297.9212.64.68
贴标机52.8747.595.281.78-3.51
正极造粒系统51.2846.155.130.28-4.85
集流体组装机42.7332.859.891.46-8.43
LR14/LR20压环机20.0018.002.000.11-1.89
校电机17.6215.861.760.59-1.17
自动排壳机13.8112.431.380.08-1.31
其他115.82104.2111.61.37-10.25
合 计520.06462.4257.6422.54-35.13

(4)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设 备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处置收入净损益
空调68.2361.416.821.47-5.35
电脑12.8411.561.280.06-1.21
合 计81.0772.978.101.53-6.57
电池型号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碱性电池45,830.0054,470.0043,640.0043,640.00
碳性电池31,020.0046,500.0035,000.0025,000.00
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实际投入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累计
LR03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1,400.00700.00560.861,260.86
LR6智能化全自动电池高速生产线11,400.00751.13509.731,260.86
正极制造改造及自动拆包系统5350.0098.44346.22133.21577.87
R03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1198.00172.720.24172.96
R6智能型自动电池生产线2396.00172.720.24178.95351.91
电池智能自动贴标机460.0046.2931.2477.53
LR6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2210.40136.3049.90186.20
LR03碱性电池智能包装线1213.20151.2037.76188.96
全自动转盘式智能型纸塑包装机583.0036.5951.3114.51102.41
R06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生产线240.0012.0019.0831.08
R03碳性电池智能包装生产线240.006.0018.5424.54
其他328.85181.9977.8511.3715.44359.36646.01
小 计4,719.45218.58808.391,712.831,648.82492.564,881.19

和使用状况;

(3)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房屋及建筑物明细表和折旧计提明细表,了解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折旧政策等,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政策;

(4) 取得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具体构成以及各年度固定资产报废与在建工程转入的明细表,检查主要固定资产报废设备以及在建工程转入设备与公司碳性、碱性电池产能变动的匹配性;

(5) 取得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预算投入表,检查预算投入的具体情况;

(6) 取得各期大额在建工程投入的对应的合同审批表、设备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发票、付款审批表、付款回单、设备验收单等资料,并与各期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核对,核实各期主要设备的采购情况;

(7) 获取大额固定资产处置对应的审批表、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款回单等资料,并与各期设备处置表进行核对,核实报告期设备的处置情况;

(8) 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现场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观察公司各项监盘资产的使用状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固定资产与收入、产能匹配,与同行业公司对比较为合理;2017年以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下降的原因系2018年度有较多的专用设备折旧年限到期停止折旧,主要资产成新率较低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房屋建筑物折旧政策为20-40年,实际执行中按20年折旧,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折旧金额对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也较为稳定;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的预算金额基本合理,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报废与在建工程转入与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产能变化相匹配;公司不存在混入与在建工程无关的其他支出的情形,不存在应结转固定资产而未结转的情形。

十六、《问询函》之30、关于收购茂时达电池经营业务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于2017年5月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以承接公司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

请发行人披露:(1)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收购发行人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是否构成业务合并,如是,披露合并日及其确定依据,相关交易对价及其确定依据,相关对价的支付及其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情况;(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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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到茂时达公司电池业务占用资金293.52万元的原因,相关交易是否构成业务合并的一部分;(3)茂时达投资、参股的公司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收购发行人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是否构成业务合并,如是,披露合并日及其确定依据,相关交易对价及其确定依据,相关对价的支付及其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情况

(1) 香港恒威收购公司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构成业务合并

2017年6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恒威与茂时达签订的相关协议,香港恒威自2017年6月起承接茂时达与电池经营相关的业务,购买其与电池经营相关业务的资产并接收其人员。由于公司与茂时达均由相同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该事项为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 (2) 业务合并日及其确定依据,相关交易对价及其确定依据,相关对价的支付及其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情况

被合并方名称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交易对价(万元)
茂时达电池业务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2017-6-30购买其与电池经营相关业务的资产并接收其人员,办妥移交手续152.07

部分。

(三) 茂时达投资、参股的公司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业务往来

报告期内,除在2017年4月前曾持有公司54.62%的股权外,茂时达不存在其他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四) 核查情况

1.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核查报告期内茂时达的银行流水,核查茂时达是否存在对外投资的流水记录;

(2) 获取并核查报告期内茂时达的纳税申报表,检查茂时达是否存在股权投资收益等事项;

(3) 获取茂时达的注册资料,并核查茂时达公司对外的股权投资和参股情况;

(4) 获取茂时达及其执行董事出具的关于茂时达不存在对外股权投资的确认函;

(5) 获取香港恒威与茂时达签订的关于茂时达电池业务的《业务承接协议》以及《债权债务低销协议》;

(6) 了解茂时达电池业务的业务模式,查看茂时达经营电池的经营场所及其人员。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香港恒威收购公司原控股股东茂时达的电池经营业务构成业务合并;2017年收到茂时达电池业务占用资金系为编制比较报表而处理的数据,并非2017年度茂时达电池业务合并的一部分;报告期内,除曾经持有公司的股权外,茂时达不存在其他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十七、《问询函》之31、关于营业外收支等

请发行人:(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逐项披露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涉及的相关事由,作为会计差错调整的依据,对报告期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上述事项是否构成内部控制的重

大缺陷,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2)披露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相关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3)披露报告期内开展远期结汇合约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远期结汇合约履行的审批程序、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员、批准的交易规模、主要风险管控措施、报告期内的交易及报告情况、相关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的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4)披露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中的供应商赔款、营业外支出中其他涉及的具体事由;

(5)披露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的构成、计量基础和依据、损益情况及相关资产、损益和现金流的列报情况;(6)按性质披露报告期预付帐款的构成,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前5名名称、金额、性质、占比和账龄,披露预付一洲锰业的电解二氧化锰采购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元;(7)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前5名名称、金额、性质、占比和账龄;(8)披露应付账款前5名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性质、金额、占比和账龄、与前5大供应商不一致的原因;(9)按性质披露其他应付款的构成、前5名名称、金额、占比、账龄;(10)披露其他流动资产2020年6月30日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逐项披露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涉及的相关事由,作为会计差错调整的依据,对报告期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上述事项是否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1.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涉及的相关事由,作为会计差错调整的依据

(1) 远期结汇合约

公司是一家以外销为主的出口型企业,且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较大。为减轻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远期结汇合约。部分远期结汇合约在2018年末和2019年末并未到期交割,但公司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未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上述已签约未到期交割部分远期结汇合约的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前期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上述差错。

(2) 市场维护费

根据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HW.USA签订的协议,公司授权HW.USA在美国及其所有领土、墨西哥和加拿大地区非独家销售公司生产的所有碱性干电池和碳性干电池。根据协议,若公司在上述销售区域内向新的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公司需要支付HW.USA客户维护费,客户维护费的金额为新客户在5年内所购产品金额的1%。

2018年度公司新增美国客户Dollar Tree,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对其销售464.76万元和1,842.43万元。由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未确定是否需支付关于Dollar Tree销售的市场维护费,双方在2020年签订补充协议并确定支付金额,从而导致公司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未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上述新增美国客户的市场维护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未根据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确认该部分市场维护费,造成2018年度、2019年度少计销售费用,该事项属于前期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上述差错。

(3) 股份支付

2017年4月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由公司管理人员沈志林、徐耀庭、袁瑞英以及恒惠合伙以每元注册资本14.83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注册资本131.49万元,同次外部股东的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5.97元。公司确定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176.17万元,扣除股权激励对象支付的增资款1,092.16万元后,确认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为84.01万元。

但股权激励对象的部分资金来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股权激励对象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其直接或通过持股平台认购公司股权,导致员工实际承担的成本低于股权公允价值。公司未把上述实际控制人对股权激励对象的无息借款的价值认定为股份支付。由于上述被激励对象部分增资资金来源于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根据谨慎性原则,将实际控制人免息金额确认为股份支付的一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股份支付调整事项属于前期差错,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上述差错。

2. 会计差错调整对报告期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上述事项不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1) 会计差错调整前后各报表项目的差异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度/2019年末
调整后金额(①)调整前金额(②)差异(①-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53.2045.667.55
交易性金融负债50.3150.31
其他应付款130.24107.1723.07
资本公积15,208.2814,907.21301.07
盈余公积1,450.581,487.27-36.69
未分配利润6,157.666,487.87-330.21
销售费用930.46912.0418.42
财务费用-314.45-245.18-69.27
投资收益228.78274.75-45.9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0.31-50.31
所得税费用1,033.151,037.20-4.05
项 目2018年度/2018年末
调整后金额(①)调整前金额(②)差异(①-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52.2248.723.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3.3023.30
其他应付款95.3390.684.65
资本公积15,208.2814,907.21301.07
盈余公积814.57847.12-32.55
未分配利润5,559.105,852.06-292.96
销售费用855.45850.804.6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30-23.30
所得税费用852.38855.88-3.49
项 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4.46其他收益(除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84.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78.9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35.82
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43.17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19其他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2.07
营业外支出0.12

第 213 页 共 249 页

8-2-1-213

小 计285.64
减:所得税费用42.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42.79
项 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4.01资产处置收益-34.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8.21其他收益(除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28.2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8.79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18.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5.8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166.16
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199.73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20其他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0.80
营业外支出-23.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6.80管理费用-股份支付-86.80
小 计669.89
减:所得税费用100.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69.02
项 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5.13资产处置收益-35.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348.38其他收益(除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48.38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74.75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274.7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6.2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50.31
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45.98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2.48其他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68
营业外收入225.81
营业外支出-8.01
小 计714.20
减:所得税费用107.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07.07
项 目金额勾稽科目金额是否勾稽相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57资产处置收益-6.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1.79其他收益(除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71.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3.3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23.30
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9其他收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79
营业外收入4.02
营业外支出-9.00
小 计238.73
减:所得税费用35.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02.92

超过1,1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1)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 构成关联交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3. 开展远期结汇合约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开展远期结汇合约涉及的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如下:

(1) 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框架方案;

(2) 销售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向财务部提供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

(3) 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5)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如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报告期内的交易及报告情况、相关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的情况

(1) 远期结汇业务报告期内交易及报告情况

1) 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远期结汇合约-166.16-78.99-209.34-35.82
小 计-166.16-78.99-209.34-35.82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远期结汇合约50.31-365.89-149.42-166.16
小 计50.31-365.89-149.42-166.16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远期结汇合约23.3096.2869.2750.31
小 计23.3096.2869.2750.31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远期结汇合约23.3023.30
小 计23.3023.30
项 目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远期结汇业务交易性金融资产35.82投资收益43.17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8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9.34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第 218 页 共 249 页

8-2-1-218

远期结汇业务交易性金融资产166.16投资收益199.7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6.1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9.42
项 目2019年度/2019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远期结汇业务交易性金融负债50.31投资收益-45.9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3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3.30
(续上表)
项 目2018年度/2018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远期结汇业务交易性金融负债23.3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30投资支付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第 219 页 共 249 页

8-2-1-219

(四) 披露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中的供应商赔款、营业外支出中其他涉及的具体事由

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 目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处置收入资产处置收益
2021年1-6月-----
2020年度483.19426.1357.0623.06-34.01
2019年度520.05462.4157.6522.52-35.13
2018年度81.0772.978.101.53-6.57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税收滞纳金--0.150.15
伤残赔偿--1.86
其他零星支出--3.55
合 计--2.013.70
理财产品名称类型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本金3,590.00100.003,690.00
利息6.5918.7925.38
小计3,596.59118.793,715.38
理财产品名称计量基础计量依据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型净值产品,根据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该产品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该产品在本期全部到期赎回,因此按照最终银行与公司结算的收益确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名称类型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本金12,590.009,000.003,590.00
利息201.45194.866.59
小计12,791.459,194.863,596.59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本金7,000.007,000.00
利息73.3073.30
小计7,073.307,073.30
合 计19,864.7516,268.163,596.59
理财产品名称计量基础计量依据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型净值理财产品,根据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该产品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该产品为非保本型开放式理财产品,根据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该产品不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该产品在本期全部到期赎回,因此按照最终银行与公司结算的收益确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项 目2020年度/2020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8.79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69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38
项 目2019年度/2019年末
资产项目金额损益项目金额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交易性金融资产3,596.59投资收益201.45投资支付的现金12,59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4.86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73.30投资支付的现金7,00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3.30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预付货款3,125.532,623.891,069.96862.36
预付费用类款项10.157.963.6526.12
合 计3,135.682,631.851,073.61888.48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2021年61一洲锰业公司3,125.40预付货款99.67%1年以内

第 222 页 共 249 页

8-2-1-222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月30日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3.53预付费用款0.11%1年以内
3嘉兴嘉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3.00预付费用款0.10%1年以内
4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0预付费用款0.03%1年以内
5温州昱裕气动元件有限公司0.80预付费用款0.03%1年以内
合 计3,133.7399.94%1年以内
2020年末1一洲锰业公司2,616.60预付货款99.42%1年以内
2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6预付货款0.24%1年以内
3嘉兴嘉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3.00预付费用款0.11%1年以内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1.15预付费用款0.04%1年以内
5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0预付费用款0.04%1年以内
合 计2,628.0199.85%
2019年末1一洲锰业公司1,058.25预付货款98.57%1年以内
2长安特殊钢有限公司8.06预付货款0.75%1年以内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3.11预付费用款0.29%1年以内
4无锡市鼎昌特钢有限公司2.24预付配件款0.21%1-2年
5南通瑞利电器有限公司1.40预付货款0.13%1年以内
合 计1,073.0799.95%
2018年末1一洲锰业公司844.20预付货款95.02%1年以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1.58预付关税2.43%1年以内
3无锡勇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52预付配件款0.62%1年以内
4嘉兴五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4.40预付货款0.50%1年以内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4.04预付费用款0.45%1年以内
合 计879.7499.02%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2021年6月30日1钟露玲15.01房屋租赁押金98.48%2-3年
2THE Hongkong Electric Co.,Ltd0.19电费押金1.26%1-2年
3嘉兴市经开甜润饮用水商店0.04水桶押金0.26%1年以内
合 计15.24100.00%
2020年末1钟露玲15.19房屋租赁押金98.51%2-3年
2THE Hongkong Electric Co.,Ltd0.19电费押金1.23%1年以内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3嘉兴市经开甜润饮用水商店0.04水桶押金0.26%1年以内
合 计15.42100.00%
2019年末1淮安必胜225.81供应商赔款92.48%1年以内
2钟露玲16.16房屋租赁押金6.62%1-2年
3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0固废处理押金0.82%1年以内
4备用金0.21应收暂付款0.08%1年以内
合 计244.18100.00%
2018年末1嘉兴市秀洲区税务局383.42出口退税款94.90%1年以内
2钟露玲17.70房屋租赁押金4.38%1年以内
3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0固废处理押金0.50%1年以内
4Sun Hung Kai0.88房屋租赁押金0.22%1年以内
5电费押金0.01电费押金0.00%1年以内
合 计404.01100.00%

第 224 页 共 249 页

8-2-1-224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预付设备款62.64289.15--
合 计62.64289.15--
名 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温州博航机械有限公司44.64预付设备款71.26%1年以内
宁波市鄞州正升药机配件厂18.00预付设备款28.74%1年以内
合 计62.64100.00%
名 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94.69预付设备款67.33%1年以内
温州安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57.52预付设备款19.89%1年以内
宁波市鄞州正升药机配件厂18.00预付设备款6.23%1年以内
新乡市三禾振动设备有限公司9.50预付设备款3.29%1年以内
嘉兴飞诚机械有限公司7.44预付设备款2.57%1年以内
合 计287.1599.31%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2021年6月30日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774.63货款20.18%1年以内
2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434.02货款11.31%1年以内
3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378.22货款9.85%1年以内
4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375.58货款9.79%1年以内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性质占比账龄
5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71.80设备款7.08%1年以内
合 计2,234.2558.21%
2020年末1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782.14货款15.17%1年以内
2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618.87设备款12.01%1年以内
3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563.51货款10.93%1年以内
4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374.84货款7.27%1年以内
5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369.34货款7.16%1年以内
合 计2,708.7052.54%
2019年末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723.22货款21.74%1年以内
2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629.75货款18.93%1年以内
3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5.77货款11.90%1年以内
4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302.65货款9.10%1年以内
5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12.46货款6.39%1年以内
合 计2,263.8568.06%
2018年末1慈溪市旭伟电子有限公司490.20货款18.64%1年以内
2宁波光华电池有限公司471.81货款17.94%1年以内
3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53.75货款9.65%1年以内
4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147.10货款5.59%1年以内
5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24.57货款4.74%1年以内
合 计1,487.4456.56%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2,934.1616.34%全额预付货款

单位:万元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374.841,156.583.55%按正常进度付款,2020年11-12月采购量较大,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369.342,130.386.53%按正常进度付款,2020年11-12月采购量较大,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3,731.1511.44%全额预付货款
宁波劲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99.592,502.457.67%按正常进度付款,12月份采购额金额略低,导致期末应付账款较低。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福建金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5.77589.652.75%系淮安必胜的关联方,由于淮安必胜石墨粉质量赔款未处理完毕,延期支付该供应商货款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3,698.7417.25%全额预付货款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宁波市海曙精艺机电厂253.75929.854.57%于2019年1月初支付货款,导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无锡永华电池有限公司124.57135.640.67%集中在2018年12月采购,导致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单位:万元

项 目应付账款采购金额采购占比未进入应付账款前五大原因
一洲锰业公司-3,315.0216.30%全额预付货款
浙江德伊印刷有限公司124.18975.484.80%按正常进度付款,其他供应商期末采购金额较大导致应付账款第五名金额略高于此供应商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应付暂收款133.80169.91130.2495.33
合 计133.80169.91130.2495.33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性质占比账龄
2021年6月30日1HW.USA56.50市场维护费42.22%1年以内
2上海廷鸿物流有限公司26.27货代运费19.64%1年以内
3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14.82佣金11.08%1年以内
4天津泛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8.26货代运费6.17%1年以内
5嘉兴联新税务师事务所7.77审计费5.81%1年以内
合 计113.6284.92%
2020年末1HW.USA103.18市场维护费60.73%1年以内
2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36.56佣金21.52%1年以内
3上海逸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6.49货代运费3.82%1年以内
4汎韩物流(青岛)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5.97货代运费3.51%1年以内
5RFI(CHINA)CO.,LTD5.52佣金3.25%1年以内
合 计157.7292.83%
2019年末1HW.USA76.11市场维护费58.44%1年以内
2Dai Myung International Ltd30.36佣金23.31%1年以内
3RFI (China) Co., Ltd17.24佣金13.24%1年以内
4上海逸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88货代运费1.44%1年以内
5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63审计费1.25%1年以内
合 计127.2297.68%
项 目序号名称金额性质占比账龄
2018年末1HW.USA61.84市场维护费64.87%1年以内
2RFI (China) Co., Ltd24.92佣金26.14%1年以内
3上海逸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76货代运费1.85%1年以内
4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58审计费1.66%1年以内
5上海通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55货代运费1.63%1年以内
合 计91.6596.15%
项 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32.28579.82429.04175.23250.62
上市费用340.97307.95
合 计673.25887.77429.04175.23250.62

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期内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情况;

(3) 获取公司进行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初始意图声明,结合公司的经营收入、结汇规模等信息,对比公司相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判断相关声明的真实性;

(4) 复核报告期内公司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财务处理过程,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检查是否符合规定;

(5) 获取公司与客户签订《代理协议》,根据代理协议计算报告期各期应计提的市场维护费;

(6) 获取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员工签订的无息借款协议;

(7) 获取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

(8) 取得并核对了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和预付设备款的相关合同;

(9) 询问财务负责人,了解应付账款前五名和前五大供应商不一致的原因。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远期结汇合约、市场维护费调整、股份支付等事项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不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本次发行的障碍;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合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者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主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相关报表项目相匹配;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均为公司对外处置闲置的固定资产而产生的损益;公司营业外收入中的供应商赔款为2019年供应商淮安必胜公司供应的石墨粉存在质量瑕疵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经与淮安必胜公司协商后由其对公司的赔偿;营业外支出中的其他主要为公司支付的少量税收滞纳金、伤残赔偿等;报告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一洲锰业公司均保持了全额预付款的采购模式,相关采购模式具有合理性;报告期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其中主要为公司对于高性能环保电池技改项目建设需求,按合同约定预付给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设备款;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与当期采购前五大供应商之间存在差异,主要由分月采购数量波动、货款支付方式等因素综合决定;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5名主要包括市场维护费、佣金、货代运费、保荐辅导费以及审计费等;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020年6月30日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20年6月公司向琦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采购设备,产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较大所致,相关变动是合理的。

十八、《问询函》之32、关于税项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8年5月1日前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率调整为13%。公司自营生产出口产品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政策,2017年1月-2018年10月出口退税率为15%,2018年11月-2019年3月出口退税率为16%,2019年4月-2020年6月出口退税率为13%。

请发行人:(1)披露报告期内应交税金-增值税、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的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应缴增值税、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披露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购置金额之间的关系,披露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披露报告期内出口退税与外销收入之间的关系、应退金额、实际退回金额,是否存在进项税额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2)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进项税额转出对外销的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的影响,并与内销的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进行比较;(3)披露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主要纳税调整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各期计提数的之间的关系,以及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披露报告期内应交税金-增值税、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的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应缴增值税、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披露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购置金额之间的关系,披露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披露报告期内出口退税与外销收入之间的关系、应退金额、实际退回金额,是否存在进项税额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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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期内应交税金-增值税、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增值税项目勾稽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应交增值税-579.82-175.23-250.62-97.88
加:销项税365.08543.07466.14434.17
加:出口免抵退税额2,944.344,535.644,504.114,258.90
加:进项税额转出0.320.047.04400.41
减:进项税2,361.164,812.493,083.233,450.54
减:已交税金-3.685.706.22
减:出口免抵税额701.04667.171,812.961,789.46
期末应交增值税-332.28-579.82-175.23-250.62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332.28579.82175.23250.62
勾稽差异----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进项税(A)2,361.164,812.493,083.233,450.54
原材料采购额17,080.2730,905.9020,770.0619,682.19
能源采购额164.83307.40228.77209.07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采购额118.293,468.462,048.92941.25
其他费用类采购额716.801,403.02437.05444.34
小 计 (B)18,080.1936,084.7823,484.8021,276.84
整体税率(A/B)13.06%13.34%13.13%16.22%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项税(A)365.08543.07466.14434.17
营业收入(B)24,134.9648,573.3532,201.3931,635.49
其中:内销收入(C)2,368.493,471.823,135.722,579.14
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外销收入[注](D)429.77734.06207.15124.22
营业收入增值税率 (A/B)1.51%1.12%1.45%1.37%
应税收入增值税率(A/(C+D))13.05%12.91%13.94%16.06%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出口免抵退税额(①)2,944.344,535.644,504.114,258.90
出口免抵税额(②)701.04667.171,812.961,789.46
出口应退税额(③=①-②)2,243.303,868.472,691.152,469.44
外销收入21,766.4745,101.5329,065.6729,056.35
出口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13.53%10.06%15.50%14.66%
出口应退税额/外销收入10.31%8.58%9.26%8.50%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申报表数账面数申报表数账面数申报表数账面数申报表数账面数
出口免抵退税额2,723.912,944.344,958.374,535.644,337.244,504.114,387.094,258.90
出口免抵税额732.42701.04687.53667.171,721.491,812.961,824.251,789.46
出口应退税额1,991.492,243.304,270.843,868.472,615.752,691.152,562.842,469.44
单证齐全收入/外销收入20,953.1721,766.4738,141.2845,101.5329,753.4829,065.6729,152.9629,056.35
出口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13.00%13.53%13.00%10.06%14.58%15.50%15.05%14.66%
出口应退税额/外销收入9.50%10.31%11.20%8.58%8.79%9.26%8.79%8.50%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应收出口退税金额383.42
出口应退税额2,243.303,868.472,691.152,469.44
出口实际退回金额2,243.303,868.473,074.572,086.02
期末应收出口退税金额383.42
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额383.42
勾稽----
期间增值税征税率增值税退税率差异
2018年1-4月17%15%2%
2018年5月-10月16%15%1%
2018年11月-2019年3月16%16%
2019年4月至今13%13%

2%,2018年5月-2018年10月公司产品对应的增值税征税率和退税率的差为1%,2018年11月-12月公司产品对应的增值税征税率和退税率一致。2019年-2021年6月公司产品对应的增值税征税率和退税率一致,不存在需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得抵扣增值税。

(2) 2018年进项税额转出对外销的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的金额为399.31万元,2018年进项税转出对外销的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表如下:

单位:元/支

项 目主要种类2018年度
外销碱性电池LR030.0071
LR60.0080
LR140.0259
LR200.0374
6LR610.0422
外销碳性电池R030.0026
R60.0040
R140.0087
R200.0152
6F220.0158
项 目种类2018年度
外销①外销(剔除进项税转出) ②内销③差异 (②-①)
碱性电池LR030.300.290.280.01
LR60.450.440.44
LR141.361.331.33
LR202.242.202.170.03
6LR611.681.641.620.02
碳性电池R030.150.150.140.01
R60.210.210.21
R140.570.560.61-0.05
R200.910.890.96-0.07
6F220.750.730.78-0.05
项 目2018年度
内销单位包装成本外销单位包装成本差异
R140.090.05-0.04
R200.100.05-0.05
6F220.110.06-0.05

(三) 披露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主要纳税调整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各期计提数的之间的关系,以及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

1. 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

报告期内纳入恒威电池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有恒威电池母公司、香港恒威公司和茂时达电池业务。由于香港恒威公司和茂时达电池业务的纳税地均为中国香港地区,其按照当地税务法规缴纳利得税,且其应纳税额较小。因此主要对报告期内恒威电池母公司的所得税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 报告期内,恒威电池母公司所得税计算过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利润总额4,645.9610,585.827,339.366,480.69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75.41136.0041.1984.17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130.34216.47-27.01-23.30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885.601,263.47872.77884.70
二、应纳税所得额3,966.119,241.886,534.795,703.45
税率25%25%25%25%
三、应纳税所得额991.532,310.471,633.701,425.86
减:减免所得税额396.61924.19653.48570.35
四、应纳税额594.921,386.28980.22855.52
当期所得税费用594.921,386.28980.22855.52
勾稽差异----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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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38

纳税调整增加
职工薪酬10.8120.1029.75
业务招待费用3.9410.4019.529.49
资产减值准备60.6616.72-28.1924.21
市场服务费18.424.65
股份支付86.80
其他1.9831.4416.08
小 计75.41136.0041.1984.17
纳税调整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82166.16-50.31-23.30
投资收益-166.1650.3123.30
小 计-130.34216.47-27.01-23.3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885.601,263.47872.77884.70
小 计885.601,263.47872.77884.70
项 目计提数当期所得税费用差异
2021年1-6月618.57618.57
2020年度1,481.981,481.98
2019年度1,034.131,034.13
2018年度856.86855.311.55

报告期内恒威电池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数据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386.28980.22855.52
应纳所得税额1,393.83978.40853.51
差异-7.551.822.01

外销与内销主要种类的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差异具有合理性;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各期计提数基本勾稽相符,当期所得税费用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的差异很小。

十九、《问询函》之33、关于现金流

请发行人披露收到的税费返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的具体构成,与相关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 收到的税费返还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2,243.303,868.473,074.572,086.02
项目构成
当期应收出口退税2,243.303,868.472,691.152,469.44
应收出口退税减少383.42-383.42
合 计2,243.303,868.473,074.572,086.02
序 号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083.2434,479.6122,364.7123,717.31
项目构成:
A营业成本17,792.2733,878.8022,211.0022,369.81
B进项税额2,353.904,183.973,002.293,344.58
C进项转出0.320.047.04400.41
D预付账款增加503.831,558.25185.12359.47
E存货增加1,394.57861.291,013.49-47.78
F存货跌价准备转销7.7919.2417.3912.21
G研发领用材料369.77755.80461.25565.77
H计入成本的折旧382.48572.37534.90563.34
I计入成本的薪酬1,197.472,318.181,718.151,594.67
J计入成本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8.5842.4514.2016.43
K应付账款减少(剔除长期资产购置款)892.9-1,063.45-730.18-311.89
L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应付货款622.942,781.251,521.36
M其他
N=A+B-C+D+E+F+G-H-I-J+K-L+M合计21,083.2434,479.6122,364.7123,717.31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690.0016,004.03
项目构成: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3,596.59-3,596.59
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减少100.0019,59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调整-6.596.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当期增加
投资收益-远期结汇业务结汇4.03
合 计3,690.0016,004.03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9.34174.80199.35
项目构成:
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50.3127.01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30.3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5.82-50.31
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18.79274.75
投资收益-远期结汇业务结汇43.17199.73-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调整6.59-6.59
应收利息减少4.49
其他
合 计209.34174.80199.35
序 号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55.293,331.822,163.271,008.78
项目构成
A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246.212,617.64394.50304.10
B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原值483.19520.0581.07
C长期资产进项税额7.29628.5280.94105.96
D在建工程增加-895.38-188.931,013.41552.40
E无形资产原值增加127.801.739.34
F长期待摊费用增加93.1096.06-13.03
G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46.7023.1620.08
H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423.68-765.3533.41-46.53
I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226.51289.15
J其他-4.61
K=A+B+C+D +E+F+G+H+ I+J合计555.293,331.822,163.271,008.78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19,590.00
项目构成: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3,596.593,596.59
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增加3,696.5916,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调整-6.59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当期收回
合 计100.0019,590.0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均为公司为利用盈余资金而进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勾稽相符。

(七)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339.724,760.282,250.00
项目构成: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5,850.005,250.002,250.00
应付股利减少
分配股利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期末数-期初数489.72-489.72
合 计6,339.724,760.282,250.00

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均为公司为利用盈余资金而进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勾稽相符;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均为支付股东的分红款,与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应交税费等科目勾稽相符。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8-2-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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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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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5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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