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