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第六届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家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进行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