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钟女士部分股权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张钟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登记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张钟 | 否 | 1,000 | 35.13% | 2.74% | 否 | 否 | 2021年09月29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截至 2021年9月29日,由于“通光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4,971,164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张钟 | 2,846.61 | 7.80% | 1,092.98 | 2,092.98 | 73.53% | 5.73%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钟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张钟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