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二一年十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 6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 ...... 7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 ......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8
议案四 ......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利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45)。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下午14:00
2、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博先生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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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请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议案二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请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请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议案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自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该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并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现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44)。本议案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