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0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30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8262 | 太湖雪 | 2021年10月14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的议案》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金星村2428号公司办公室
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
鉴于公司拟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拟提交<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说明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事项,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说明报告》。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五);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9)。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5日9点
(三)登记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金星村2428号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尹蕾 联系电话:0512-63751883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出席人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