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对力量钻石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4号)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9.2995万股已于2021年 9月 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 311,217,556.90元,扣除发行费用37,484,366.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3,733,190.2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733,190.26元,少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91,491,40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
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1 | 宝晶新材料工业金刚石及合成钻石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51,599.91 | 51,599.91 | 27,373.32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49.23 | 4,549.23 | 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0 |
合计 | 59,149.14 | 59,149.14 | 27,373.32 |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凌文 郭佳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