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1-119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结合《关注函》回复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进行补充,具体补充内容如下:
一、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的补充内容。
原:“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笠中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后,章笠中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60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2.84%,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2.95%;章笠中先生持有医惠集团的54.81%股权,系医惠集团控股股东。章笠中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股份合计54,655,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6.31%,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6.5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章笠中先生不再持有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
补充后:“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笠中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前,章笠中先
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4,601,203股股份(其中18,450,902高管限售股、6,150,301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2.84%,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2.95%;章笠中先生作为医惠集团的控股股东,通过医惠集团持有上市公司90,912,612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10.50%,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10.9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章笠中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4,601,203股股份(其中18,450,902高管限售股、6,150,301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2.84%,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2.95%;章笠中通过医惠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0,053,809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3.47%,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3.61%但该等合计54,655,012股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南海云行使,章笠中先生不再持有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原:“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医惠集团和章笠中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15,513,8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13.34%,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13.87%;其中医惠集团持有55,766,866股股份存在质押,章笠中先生持有22,829,597股股份存在质押。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将配合南海云在交割完成前完成相关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办理。除前述股份质押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补充后:“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医惠集团和章笠中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15,513,8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66,129,866股)的13.34%,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832,635,753股)的13.87%;其中医惠集团持有的55,766,866股股份存在质押,章笠中先生持有的22,829,597股股份存在质押,且因章笠中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其持有的18,450,902股股份为高管限售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将配合南海云在交割完成前完成相关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办理。除前述股份质押及高管限售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内容
原:“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控制关系或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1 | 海南赛事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级) | 3,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100% | 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动漫产品设计,广告制作服务,演员经纪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礼仪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体育赛事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应用软件开发,体育健康服务,体育培训、赛事和健身软件开发,互联网游戏服务,软件开发,体育表演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牛津(海南)区块链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级) | 3,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100% | 从事区块链、信息计算安全、形式化验证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和方案设计服务。 |
3 | 海南鸿泰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一级) | 1,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100% | 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社区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互联网批发,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海南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 9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 | 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商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技术产业管理。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控制关系或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限合伙)(一级) | 69% | (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中电(海南)数字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 100,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55% | 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其他互联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其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海链数字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一级) | 3,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49% | 许可项目:互联网平台;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非融资担保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未来数字健康管理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一级) | 10,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45% | 健康咨询,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社区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家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8 | 海南海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一级) | 1,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30%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控制关系或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9 | 海南未来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级) | 5,000 | 南海云下属45%控股未来数字健康管理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1% | 医疗、医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行业软件开发,互联网批发,互联网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百货零售,医疗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家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社区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其他互联网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海南九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 2,000 | 海南未来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区块链基金、南海云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南海云实际控制人杨淳至控制的其他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控制关系或关联关系 | 主营业务 |
1 | 海南欣晨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级) | 200 | 杨淳至直接持股80% | 投资管理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与开发、国内及国际贸易、政府及企业投资顾问服务、进出口代理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
2 | 海南欣晨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级) | 15,000 | 杨淳至直接持股49.9933% | 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 |
3 | 海南众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二级) | 1,000 | 杨淳至下属80%控股海南欣晨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9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4 | 海南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三级) | 26,000 | 众汇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股4.81%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
5 | 海南自贸区爱德霍克区块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级) | 100 | 众汇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股46.67% | 区块链、信息科技、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技术咨询。 |
”
补充后:“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控制关系或关联关系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1 | 海南赛事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级) | 2019年10月11日 | 3,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100% | 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动漫产品设计,广告制作服务,演员经纪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礼仪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体育赛事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应用软件开发,体育健康服务,体育培训、赛事和健身软件开发,互联网游戏服务,软件开发,体育表演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 牛津(海南)区块链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级) | 2019年1月24日 | 3,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100% | 从事区块链、信息计算安全、形式化验证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和方案设计服务。 | 区块链研究 |
3 | 海南鸿泰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一级) | 2019年8月28日 | 1,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100% | 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社区远程健康管理服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互联网批发,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 | 海南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级) | 2019年1月3日 | 9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69% | 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商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高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技术产业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中电(海南)数字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级) | 2019年8月30日 | 100,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55% | 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其他互联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其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软件服务 |
6 | 海链数字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一级) | 2020年1月13日 | 3,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49% | 许可项目:互联网平台;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非融资担保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 | 软件开发 |
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 | 未来数字健康管理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一级) | 2019年8月13日 | 10,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45% | 健康咨询,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社区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家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8 | 海南海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一级) | 2019年11月8日 | 1,000 | 南海云直接持股30%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 | 软件开发 |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9 | 海南未来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级) | 2019年10月15日 | 5,000 | 南海云下属45%控股未来数字健康管理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直接持股51% | 医疗、医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行业软件开发,互联网批发,互联网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百货零售,医疗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家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社区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其他互联网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0 | 海南九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级) | 2020年1月17日 | 2,000 | 海南未来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区块链基金、南海云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南海云实际控制人杨淳至控制的其他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股权控制关系或关联关系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1 | 海南欣晨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级) | 2010年2月9日 | 200 | 杨淳至直接持股80% | 投资管理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与开发、国内及国际贸易、政府及企业投资顾问服务、进出口代理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 投资管理 |
2 | 海南欣晨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一级) | 2015年10月21日 | 15,000 | 杨淳至直接持股49.9933% | 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3 | 海南众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二级) | 2015年11月12日 | 1,000 | 杨淳至下属80%控股海南欣晨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股9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投资管理 |
4 | 海南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三级) | 2015年3月2日 | 26,000 | 众汇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股4.81%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 投资管理 |
5 | 海南自贸区爱德霍克区块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级) | 2018年11月1日 | 100 | 众汇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股46.67% | 区块链、信息科技、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技术咨询。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6 | 海南睿迅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级) | 2020年7月6日 | 1,250 | 众汇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股5%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未开展实际运营 |
”原:“第五节 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将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及/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并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情形。”
补充后:“第五节 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将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及/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4亿元。就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公司承诺优先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转让价款的部分,将通过关联方借款等方式获得相应财务支持并完成支付。
南海云已与其关联方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软件园”)签署《借款协议》,约定海南软件园向公司提供3.7亿元借款,借款用途为公司用于其对外投资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但双方有权对借款利息的计息方式和利率水平另行协商并作出调整。借款期限为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满五年之日(不含)止,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公司申请,海南软件园同意,前述借款期限可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五年。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
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并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情形。”原:“第六节 后续安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适当调整的可能性。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待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视届时情况提名部分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选举并提名合格人士作为董事。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的变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补充后:“第六节 后续安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适当调整的可能性。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视届时情况提名部分人员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选举并提名合格人士作为董事。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的变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原:“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分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思创医惠为智慧医疗和物联网应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无线射频识别系统(RFID)定制化硬件产品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服务。
南海云是一家致力于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数字化技术研发应用的专业公司,与思创医惠的主营业务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南海云实际控制人杨淳至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亦不存在与思创医惠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控股股东区块链基金、其实际控制人杨淳至(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已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及其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及其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上市公司的书面要求,
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上述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时终止。”
补充后:“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分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思创医惠为智慧医疗和物联网应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无线射频识别系统(RFID)定制化硬件产品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服务。
南海云是一家致力于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数字化技术研发应用的专业公司,与思创医惠的主营业务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南海云实际控制人杨淳至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亦不存在与思创医惠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区块链基金及杨淳至直接及间接控股、直接参股的其他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管理类业务或未实际运营。区块链基金及杨淳至直接及间接控股、直接参股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控股股东区块链基金、其实际控制人杨淳至(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已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及其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及其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上市公司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上述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时终止。”
新增内容:“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对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南海云将通过受让上市公司60,858,803股股份以及取得授权股份表决权的方式控制上市公司115,513,81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13.87%)对应的表决权并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了保障公司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行使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委托协议》进一步约定,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未经南海云事先书面同意,医惠集团及章笠中先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授权股份或在授权股份之上设定任何担保或权利限制、不得将授权股份交予任何第三方持有管理或将授权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其他方行使。
基于上述,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南海云,其通过直接持股及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扣减后总股本的13.87%,转让双方已就表决权委托的有效期、授权股份的转让或设定权利限制、解除条件、违
约责任等予以约定;南海云及其实际控制人杨淳至先生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作出承诺,授权股份表决权委托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稳定性和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交易各方及上市公司维护股权稳定的措施
根据医惠集团、章笠中先生与公司于2021年9月21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相关约定,授权股份表决权委托期间及医惠集团、章笠中先生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均为自标的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至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详见《表决权委托协议》第1条第1.1款和《一致行动协议》第1条第1.1款)。根据医惠集团、章笠中先生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医惠集团、章笠中先生尚没有本次表决权委托所涉股份的后续转让或处置安排。为了维护上市公司股权稳定及保障公司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行使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委托协议》已约定,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医惠集团及章笠中先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授权股份或在授权股份之上设定任何担保或权利限制、不得将授权股份交予任何第三方持有管理或将授权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其他方行使。”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修订稿)》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修订稿)》。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