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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

1-1-1

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1】137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加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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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确保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1-1-4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四)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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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九)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十)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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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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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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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9、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10、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三)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8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88,611,7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2,597,608.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7,672,420.14元结转以后年度。

2、2019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3月23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387,001,706股(总股本388,611,70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6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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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00,51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0,129,518.05元结转以后年度。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布《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32,6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在保持总金额116,100,511.80元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每股派息金额,即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84,979,106股(总股本388,611,70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63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1576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2020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369,015,104股(总股本375,131,70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116,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5,352,26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80,527,039.71元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度55,352,265.6051,654,632.08107,006,897.68125,781,030.3385.07%
2019年度112,035,177.120.00112,035,177.12184,349,920.0360.77%
2018年度243,835,608.900.00243,835,608.90367,248,526.7866.4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比例205.00%

备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对激励对象2018年度和2019年度股息分红采取公司自派方式,由公司代为持有,均未实际发放到激励对象个人账户,在上表中2018年、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均已扣除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分红的金额。

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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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相关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6,724.85万元、18,434.99万元、12,578.10万元。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度下降49.80%,2020年度净利润较2019年下降31.77%。公司2021年1-6月净利润为18,09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5.70%。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存在较大波动,波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19年度净利润下滑原因

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度减少49.80%。主要系毛利率下降和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上升所致。其中,毛利率减少8.41%,带动净利润下降13,714.98万元,贡献占比74.99%。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增长18.18%,带动净利润下降3,289.94万元,贡献占比17.99%。

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8.41%,主要系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所致;2019年度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较2018年度增长18.18%,主要受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增加影响。2019年度销售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39.34%,主要系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运输费用随之增长所致。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59.34%,主要系部分研发项目进入中试、大试阶段,导致投入的人员及材料、耗用的电汽、分摊的折旧与摊销等增幅较大所致。

2、2020年度净利润下滑原因

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9年度减少31.77%,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和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上升。其中:销售收入下降3.52%,带动净利润下降1,422.62万元,贡献占比24.29%;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增长16.81%,带动净利润下降3,693.89万元,贡献占比63.07%。

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下降3.52%,主要系产品销量增长的同时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导致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存在小幅下滑;2020年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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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费用及其他支出较2019年度增长16.81%,主要受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影响。2020年度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增长19.47%,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逐年增长导致运费同步增长以及受疫情影响海运费单价增幅较大所致。2020年度管理费用较2019年度增长10.87%,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3、2021年1-6月净利润增长原因

2021年1-6月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85.70%。主要系销售收入的增长和毛利率的上升。其中:销售收入增长52.68%,带动净利润上升8,138.76万元,贡献占比52.66%;毛利率增长5.16%,带动净利润上升4,845.74万元,贡献占比31.35%。

2021年1-6月,公司销售收入增长52.68%,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及平均单价均存在较大幅度增长所致;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增长5.16%,主要系产品售价增幅较大所致,虽然平均单位成本同样存在一定增幅,但增幅不及产品售价。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降幅较大,虽然2021年1-6月公司净利润实现较大增幅,但未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2.54%、

24.13%、19.46%、25.28%。公司自2020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产品运费调至营业成本,对毛利率产生了一定影响,如剔除2020年度、2021年1-6月产品运费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及波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
剔除产品运费影响营业毛利率30.38%5.25%23.92%-0.21%24.13%-8.41%32.54%
主营业务毛利率30.45%5.30%23.92%-0.20%24.12%-8.47%32.59%
未剔除产品运营业毛利率25.28%0.15%19.46%-4.67%24.13%-8.4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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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25.31%0.17%19.43%-4.69%24.12%-8.47%32.59%

如剔除产品运费影响,公司2019年度营业毛利率较2018年度降低8.41%。2020年度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0.21%,基本持平。2021年1-6月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5.25%。

公司2019年度毛利率较2018年度降低8.41%,主要系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所致,虽然单位成本同样存在较大降幅,但降幅不及产品售价;2021年1-6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5.25%,主要系主要产品售价增幅较大所致,虽然平均单位成本同样存在一定增幅,但增幅不及产品售价。公司产品售价主要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产品售价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虽然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实现较大增幅,但未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因素仍可能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及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其中,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将新增年产不溶性硫磺40000吨,不溶性硫磺为公司现有产品,本次募投新增产能增幅为133.33%。本次募投不溶性硫磺产品投产后公司将销售给国内外存量客户及新增客户,公司目前不溶性硫磺已实现销售的客户共计130余家;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将新增树脂35000吨及粘合剂HMMM10000吨。树脂及粘合剂HMMM为新增产品,新增产品合计产能为45000吨,需要进行市场开拓。公司已在积极开拓市场,已有多家客户已通过或正在进行产品的认证。

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市场调研和论证,同时,项目达产后,预计现有客户可有效消化部分产能,且依托公司长期以来在业内树立的良好品牌和声誉,未来公司可以开拓更多的客户。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项目建成后相关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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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将面临产能无法全部消化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1-14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 2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 2

五、公司的相关风险 ...... 10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义 ......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6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的关系 ...... 38

五、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 ...... 3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4

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 54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 ...... 55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9

四、相关主体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61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68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80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97

八、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 109

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13

十、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情况 ...... 121

十一、发行人上市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23

1-1-15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23

十三、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 ...... 123

十四、发行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 128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29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29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141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41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142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48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48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 148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158

四、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59

五、最近三年一期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 161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65

七、经营成果分析 ...... 201

八、现金流量分析 ...... 221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224

十、技术创新分析 ...... 225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226

十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 230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3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3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 251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51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3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5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54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 257

第九节 声明 ...... 258

1-1-16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5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6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65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266

五、律师声明 ...... 267

六、审计机构声明 ...... 268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69

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70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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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阳谷华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戴瑞克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华泰进出口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博为化学(香港)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华泰化学(美国)Huatai Chemical(USA) Corporation
华泰化学(欧洲)Huatai Chemical (Europe) Corp.BV
上海橡实上海橡实化学有限公司
华泰健康阳谷华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达诺尔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米其林米其林集团(MICHELIN)
倍耐力倍耐力集团(PIRELLI)
玲珑、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圣奥化学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系中化国际(股票代码:600500)控股子公司
山东尚舜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佳通轮胎、佳通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集团(GITI)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中策橡胶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正新轮胎正新橡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风神轮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韩泰轮胎HANKOOK TIRE GROUP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普利司通日本普利司通公司(BRIDGESTONE)及其部分下属公司
美国SCCSOVEREIGN CHEMICAL COMPANY
中石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公司
谷丰源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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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50.00万元(含49,550.00万元),用于“年产90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一期、二期)”、“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二、专业名词释义
橡胶助剂橡胶助剂是橡胶加工成具备优良弹性和使用性能的橡胶制品过程中必须添加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是橡胶工业重要的原材料
防焦剂
硫化促进剂能够加快硫化反应速度,缩短硫化时间,降低硫化温度,减少硫化剂用量,并能提高或改善硫化胶物理机械性能的橡胶助剂;品种主要包括促进剂NS(TBBS)、促进剂M(MBT)、促进剂CBS(CZ)等
胶母粒一种按“绿色化工”新概念所开发、采取预分散方式替代普通粉体、使得有效成分功效明显提高的一类新型橡胶加工助剂
微晶石蜡
不溶性硫磺能够有效提高橡胶制品耐热、耐磨性能,避免早期硫化,防止胶料喷霜,并确保硫化胶硫化均匀性,增强胶体黏性的一种橡胶助剂
均匀剂均匀剂是一种改善不同胶种并用性能的助剂,可改善不同极性和不同粘度橡胶之间的均匀性,可以促进丁基胶和天然胶的混合效果,提高填料的分散性,从而达到降低混炼时间,减少能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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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胶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
树脂一类高分子化合物,通常作为涂料或粘合剂的原料,分为天然树脂和合成树脂两大类。天然树脂是植物组织的正常代谢产物或分泌物。通常为无定型固体,质硬而脆。合成树脂指人工合成的固相介质
粘合剂HMMM化学名称为甲醚化六羟甲基三聚氰胺树脂,可作为橡胶粘合剂;也可用作水性丙烯酸酯和水性环氧树脂胶黏剂的交联剂,提高耐水性和耐热性
硫化线性高分子通过交联作用而形成网状高分子的工艺过程
小试在实验室进行探索、开发性的工作
中试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规模试验,试验成功后基本就可以量产。中试分为三个小阶段:小量中试、放量中试、小批量生产
“三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
REACH《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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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股票简称阳谷华泰
股票代码300121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0年9月17日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注册资本37,513.170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8015871H
注册地址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联系电话0635-5106606
传真0635-5106609
邮政编码252300
互联网地址http://www.yghuatai.com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橡胶防焦剂CTP、橡胶助剂的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公司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已经公司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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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550.00万元(含49,55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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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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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P

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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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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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转股数量;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A

=B×i×t/365,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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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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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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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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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修订本规则(《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3)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550.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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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50,579.0035,000.00
其中: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27,876.0020,500.00
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18,815.0014,5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4,550.0014,550.00
合计65,129.0049,550.00

注: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共三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仅用于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中的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其中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将新增年产不溶性硫磺40000吨;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将新增年产树脂35000吨及年产粘合剂HMMM10000吨。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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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1】137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加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聘任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民生证券的监督。

1、受托管理人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民生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相关职责包括:

(1)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公司和增信机构(如有)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2)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信息披露及有关承诺的义务;

(3)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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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或其他约定情形时,根据规定和约定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督促公司或相关方落实会议决议;

(5)监督公司赎回权的行使情况或者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的情况;

(6)定期和不定期向市场公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预计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要求公司追加担保,并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9)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0)公司如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发行前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11)公司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3、受托管理人应该按规定或约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公司减资、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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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害关系情况

除与公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之外,民生证券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可转换公司债券违约情形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赎回或回售时,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偿付应付本金;

(2)公司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三十日仍未解除;

(3)公司出售其全部或实质性的资产,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公司不履行或违反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规定(上述1到3项违约情形除外)将实质影响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或邮件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

1-1-34

(5)公司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6)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公司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公司承诺按照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可转债利息及兑付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利息或本次可转债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应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承销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

1-1-35

资信评级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推介及媒体宣传费及其他【】
合计【】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减,费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八)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交易日发行活动停牌安排
【】年【】月【】日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年【】月【】日T-1日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网下申购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网下申购表》等相关文件,并缴纳申购保证金正常交易
【】年【】月【】日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年【】月【】日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年【】月【】日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金额完成缴款(如申购保证金低于配售金额)正常交易
【】年【】月【】日T+3日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年【】月【】日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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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博经办人员:王超注册地址: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电话:0635-5106606传真:0635-510660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鹤年保荐代表人:郑海楠、徐德彬项目协办人:赵志辉项目组成员:吴天洋、阚绪兴、黄国鑫、翟悦、黄铠、孟玲剑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电话:010-85127999传真:010-85127888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韩德晶经办律师:杜恩、杨学昌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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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10-66578066传真:86-10-66578016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胡咏华经办会计师:乔冠芳、宋江勇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电话:027-82814094传真:027-82816985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磊经办人员:王璐璐、苑小雨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12层电话:010-62299800传真:010-62299803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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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账户名称:【】收款账号:【】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月荣、王文博、王文一,公司董事贺玉广、董瑞国,监事会主席柳章银,副总经理赵凤保计划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并出具了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将参与阳谷华泰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认购,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和本人资金状况确定。

二、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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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股票、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减持阳谷华泰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如违反本条承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由此所得收益归阳谷华泰所有,并由阳谷华泰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如本人违反本条承诺给阳谷华泰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本承诺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高管王超、刘炳柱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计划届时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出具了以下承诺:

“一、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也不存在减持阳谷华泰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二、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三、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阳谷华泰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四、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阳谷华泰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吕晨,独立董事张辉玉、张洪民、朱德胜,监事候申、曹景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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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出具了以下承诺:

“本人承诺将不参与阳谷华泰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认购。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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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6,724.85万元、18,434.99万元、12,578.10万元。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度下降49.80%,2020年度净利润较2019年下降31.77%。公司2021年1-6月净利润为18,09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5.70%。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存在较大波动,波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19年度净利润下滑原因

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度减少49.80%。主要系毛利率下降和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上升所致。其中,毛利率减少8.41%,带动净利润下降13,714.98万元,贡献占比74.99%。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增长18.18%,带动净利润下降3,289.94万元,贡献占比17.99%。

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8.41%,主要系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所致;2019年度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较2018年度增长18.18%,主要受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增加影响。2019年度销售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39.34%,主要系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运输费用随之增长所致。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59.34%,主要系部分研发项目进入中试、大试阶段,导致投入的人员及材料、耗用的电汽、分摊的折旧与摊销等增幅较大所致。

2、2020年度净利润下滑原因

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9年度减少31.77%,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和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上升。其中:销售收入下降3.52%,带动净利润下降1,422.62万元,贡献占比24.29%;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增长16.81%,带动净利润下降3,693.89万元,贡献占比63.07%。

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下降3.52%,主要系产品销量增长的同时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导致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存在小幅下滑;2020年度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较2019年度增长16.81%,主要受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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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2020年度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增长19.47%,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逐年增长导致运费同步增长以及受疫情影响海运费单价增幅较大所致。2020年度管理费用较2019年度增长10.87%,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3、2021年1-6月净利润增长原因

2021年1-6月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85.70%。主要系销售收入的增长和毛利率的上升。其中:销售收入增长52.68%,带动净利润上升8,138.76万元,贡献占比52.66%;毛利率增长5.16%,带动净利润上升4,845.74万元,贡献占比31.35%。

2021年1-6月,公司销售收入增长52.68%,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及平均单价均存在较大幅度增长所致;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增长5.16%,主要系产品售价增幅较大所致,虽然平均单位成本同样存在一定增幅,但增幅不及产品售价。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降幅较大,虽然2021年1-6月公司净利润实现较大增幅,但未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2.54%、

24.13%、19.46%、25.28%。公司自2020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产品运费调至营业成本,对毛利率产生了一定影响,如剔除2020年度、2021年1-6月产品运费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及波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
剔除产品运费影响营业毛利率30.38%5.25%23.92%-0.21%24.13%-8.41%32.54%
主营业务毛利率30.45%5.30%23.92%-0.20%24.12%-8.47%32.59%
未剔除产品运费影响营业毛利率25.28%0.15%19.46%-4.67%24.13%-8.41%32.54%
主营业务毛利率25.31%0.17%19.43%-4.69%24.12%-8.47%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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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剔除产品运费影响,公司2019年度营业毛利率较2018年度降低8.41%。2020年度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0.21%,基本持平。2021年1-6月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5.25%。

公司2019年度毛利率较2018年度降低8.41%,主要系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所致,虽然单位成本同样存在较大降幅,但降幅不及产品售价;2021年1-6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5.25%,主要系主要产品售价增幅较大所致,虽然平均单位成本同样存在一定增幅,但增幅不及产品售价。公司产品售价主要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产品售价波动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虽然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实现较大增幅,但未来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或市场波动、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因素仍可能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三)现金流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109.26万元、23,416.69万元、17,771.98万元、7,518.1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流量净额分别为-21,248.93、-19,450.99万元、-21,666.71万元、-9,146.0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30.18万元、-17,131.86万元、-9,180.73万元、-3,268.10万元。鉴于公司投资支出及筹资支出金额较大,导致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均为负值,如果公司未来仍存在较多投资支出及筹资支出,公司可能面临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四)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与谷丰源签订了互相担保的协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谷丰源累计担保总额为5,95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9%。谷丰源2020年盈利1,561.48万元,盈利能力较弱。同时,谷丰源因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涉及相关诉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为谷丰源担保下的银行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此外,公司设置了反担保措施。但如果谷丰源未来不能按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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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或反担保人缺乏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能力,公司可能面临承担担保责任进而代为偿债或无法向反担保人追偿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笼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52,168.41万元、49,825.86万元、56,030.94万元、65,780.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06%、24.74%、28.83%、52.25%,较大的应收账款净额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制定相关会计政策并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且因计提和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较小。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大中型信用较好的企业,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多为30天、60天或90天,报告期内对同一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过重大变化,且公司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监控和催收,以降低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截至2021年7月31日,回款比例分别为96.09%、95.26%、94.02%、35.05%,公司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良好。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波动,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加大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海外运费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40.00%左右,占比较大。受全球疫情蔓延的影响,自2020年初至今,海外运费单价持续增长,同时随着公司外销销量持续增长,海外运费持续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海外运费金额分别为1,741.47万元、2,375.92万元、3,861.96万元、4,361.53万元,占同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79%、10.97%、

24.49%、19.46%,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74%、12.89%、30.70%、24.10%,占比呈逐年增长趋势,海外运费的持续增长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虽然在海外运费单价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外销销量仍保持增长态势,但若未来海外运费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继续受到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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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668.92万元、39.08万元、-1,131.80万元、401.96万元,占同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46%、0.18%、-7.18%、-1.79%,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2%、0.21%、-9.00%、-2.22%,虽然金额较小但波动较大。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境外收入产生大幅汇兑损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及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其中,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将新增年产不溶性硫磺40000吨,不溶性硫磺为公司现有产品,本次募投新增产能增幅为133.33%。本次募投不溶性硫磺产品投产后公司将销售给国内外存量客户及新增客户,公司目前不溶性硫磺已实现销售的客户共计130余家;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将新增树脂35000吨及粘合剂HMMM10000吨。树脂及粘合剂HMMM为新增产品,新增产品合计产能为45000吨,需要进行市场开拓。公司已在积极开拓市场,已有多家客户已通过或正在进行产品的认证。

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市场调研和论证,同时,项目达产后,预计现有客户可有效消化部分产能,且依托公司长期以来在业内树立的良好品牌和声誉,未来公司可以开拓更多的客户。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项目建成后相关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产能无法全部消化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市场前景不明、技术保障不足等情况从而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进度、运营成本、产品销售情况等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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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

(三)募投项目目标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包括不溶性硫磺、树脂及粘合剂HMMM,其中不溶性硫磺产品效益测算使用的单价为0.86万元/吨,低于公司2014年至2021年1-6月不溶性硫磺产品的平均单价1.00万元/吨。树脂产品效益测算使用的单价为1.40万元/吨,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彤程新材相似产品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平均单价为

1.71万元/吨。粘合剂HMMM产品效益测算使用的单价为1.22万元/吨,低于公司报告期加工助剂产品平均单价1.71万元/吨。

虽然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单价低于公司或同行业可比单价,且公司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目标产品价格系基于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当时相关产品市场价格等情况综合判断确定,在未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化工行业产品价格周期波动、市场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变化和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募投项目存在目标产品价格下降或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的技术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产品包括树脂及粘合剂HMMM,拟投产产品均为新增产品类型,公司已拥有树脂产品相关的专利“ZL201810097968.9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固体酸催化合成方法”、“ZL201711040954.5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合成方法”、“ZL201310219290.4一种间苯二酚甲醛树脂的生产方法”、“ZL201420139449.1一种用于粘合树脂合成的反应釜” 及相关技术,以及粘合剂HMMM产品相关的专利“CN202011036905.6一种甲醚化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的制备方法”及相关技术。此外,公司已在实验室中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进行小规模试产,试产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具有丰富的生产组织经验,且本次募投新增产品核心原材料与现有原材料采购途径基本一致、供应链成熟。

虽然公司已拥有新增产品的技术储备且具备量产能力,但如募投项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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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现技术革新、量产实施与小规模试产存在技术差异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的实施存在相关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尚未取得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尚未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第十八条规定:“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出具审查意见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建设单位。”根据上述规定,并综合考虑主管机关可能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完善等因素,公司预计将于2021年12月前后取得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若该批复无法或未按期获取,将导致投资项目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无法实施,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排污许可证》登记范围无法及时变更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最终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本次募投项目生产涉及的部分原材料或中间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目前拥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仅包含部分本次募投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待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正式投产前,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的登记范围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阳谷华泰,实施地点位于山东省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西外环路与齐南路交界处,阳谷华泰已经取得了许可证号为91370000168015871H001V排污许可证。未来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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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需按照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及时办理换证手续。虽然预计公司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排污许可证》的登记范围变更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若公司无法及时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排污许可证》的登记范围变更,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施,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在短时间内存在较大幅度提高。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年均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3,103.10万元,如采用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及募投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测算,新增年均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合计占项目年均预计收入(含募投项目)的比例为1.12%,占年均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的比例为11.26%,占年均现有营业收入比例为1.60%,占年均现有净利润比例为24.67%。

项目投产初期,投资项目未充分产生效益,而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较大,短期内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将同样面临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及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投资额分别为27,876.00万元、18,815.00万元,合计为46,691.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20,500.00万元及14,500.00万元,合计为35,0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存在资金缺口11,691.00 万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如本次发行失败或未能全额募足募集资金,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的重大战略意义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仍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根据届时的实际经营和市场情况,综合考虑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及债务融资等方式筹措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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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发行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业绩、公司股价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虽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解决,但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财务压力,进而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与政策风险

(一)国际贸易摩擦及政策变化风险

2018年9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加征关税的约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清单,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该清单中的商品加征10%关税。2019年5月1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管理局(CBP)正式发布声明,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包含在征税名录中。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29%、3.88%、

3.61%、5.58%,占比较低,且自美国上述贸易政策实施以来收入占比未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中未加征关税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比92.38%、

84.30%、83.18%、85.84%,销量合计占比87.10%、71.79%、71.43%、75.86%。加征关税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比7.62%、15.70%、16.82%、14.16%,销量合计占比12.90%、28.21%、28.57%、24.14%。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量呈逐年增长趋势。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的收入及其中加征关税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均较低,出口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如果未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将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至美国产生不利影响。

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公告称,对进口的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欧盟和俄罗斯的橡胶助剂防老剂TMQ(RD),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防焦剂CTP,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欧盟的促进剂CZ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该项反倾销调查涉及公司部分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印度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16%、6.12%、5.90%、6.47%,呈下降趋势。印度反倾销调查仅针对防焦剂CTP、促进剂CBS、防老剂TMQ(RD)产品,公司对印度的出口产品仅包括其中的防焦剂CTP、促进剂CBS。报告期内,公司出口印度的防焦剂CTP及促进剂CBS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79%、2.25%、2.53%、3.04%,占比较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反倾销调查,尚未对公司向印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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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产品产生实质性影响。反倾销调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为不利结果,印度可能提高相关产品进口税率,导致客户采购公司产品成本上升,从而可能间接导致公司对印度的出口量下降或公司为保持出口量降低相关产品售价,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向印度出口防焦剂CTP及促进剂CBS,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如果公司其他出口市场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政策导致的产品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一直致力于橡胶助剂工业,主营业务为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轮胎、橡胶制品等行业领域的客户,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客户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如宏观经济出现滞涨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或其下游行业政策出现较大变动,则可能影响公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公司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一)全球疫情蔓延的风险

2020年初持续至今的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橡胶助剂行业以及上下游行业的生产销售均受到了一定影响。虽然疫情影响已逐步减弱,且疫情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全球疫情仍持续蔓延,可能会对公司及上下游行业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作为精细化工行业企业,化学产品对人体和环境影响较大,面临着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员工严格按照生产流程组织生产,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尽管如此,公司仍然面临因员工操作不当或机器设备故障等因素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而对员工、周围环境和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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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违约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此外,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公司还需兑付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将可能影响可转债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存续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付风险。

(三)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波动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四)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受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后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五)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可以转为公司股票。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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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而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七)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八)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条款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九)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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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加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技术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橡胶助剂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企业,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发与保密工作,在重要技术和工艺研发成功之后及时申请专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采取多项稳定核心技术人员与开发人员的激励措施,包括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向核心技术人员与开发人员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增加员工培训机会等;同时,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强调员工商业保密与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法律义务。尽管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仍然不能完全消除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被泄密的风险,技术泄密可能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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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75,131,706股,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4,855,8513.9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股14,855,8513.9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4,855,8513.96%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360,275,85596.04%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360,275,85596.04%
三、股份总数375,131,706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王传华境内自然人101,557,01027.07-
2尹月荣境内自然人34,222,5009.12-
3王文博境内自然人17,716,6604.7213,287,495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899,9233.71-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264,7453.00-
6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10,866,8002.90-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其他8,420,5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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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德邦基金-益安地风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基金北京益安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8,183,1412.18-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制造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7,167,5261.91-
10杨燕境内自然人6,300,0041.68-
合计219,598,87958.53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二)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的权益投资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权益投资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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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戴瑞克

公司名称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1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39,1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
注册地址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
主要产品和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橡胶助剂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2)华泰进出口

公司名称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4月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清河西路399号
主要产品和服务出口销售橡胶助剂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3)博为化学(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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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POLYWELL CHEM (HONGKONG) CO., LIMITED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实收资本-
成立时间2013年9月
注册地址RM 20A KIU FU COMM BLDG 300,LOCKHART RD WANCHAI,HONG KONG
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橡胶助剂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4)华泰化学(美国)

公司名称Huatai Chemical(USA)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实收资本9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
注册地址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Delaware 19801,County of New Castle
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橡胶助剂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5)华泰化学(欧洲)

公司名称Huatai Chemical (Europe) Corp.BV
注册资本50万欧元
实收资本50万欧元
成立时间2020年3月
注册地址De Keyserlei 58-60, B-2018 Antwerp, Belgium
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橡胶助剂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6)上海橡实

公司名称上海橡实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9幢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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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和服务技术研发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7)华泰健康

公司名称阳谷华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成立时间2021年7月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清河西路399号
主要产品和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等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3、控股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戴瑞克79,603.9462,094.7979,948.482,400.14
2华泰进出口5,006.13173.4214,010.62-415.12
3博为化学(香港)1,552.12191.303,907.77-4.86
4华泰化学(美国)1,630.80465.132,829.98-46.75
5华泰化学(欧洲)1,078.12415.74299.9914.49
6上海橡实38.96-0.13--0.13

注:子公司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达诺尔

公司名称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16,750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2,016,750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7月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熟经济开发区氟化学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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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和服务超纯氨水、超纯异丙醇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出资比例公司持股3,099,100股,占比9.68%

(2)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川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双创大厦
主要产品和服务新材料行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出资比例公司持有合伙份额1,500万元,占比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传华持有101,557,01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7%,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上市以来,王传华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权未曾发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传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山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980年7月至1989年9月,任阳谷县水利局技术员;1989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阳谷县交通局汽车出租公司副总经理、阳谷县交通环保设备厂厂长;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任山东阳谷华泰有机化工厂厂长;2000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09年9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任阳谷华泰董事长;现任阳谷华泰名誉董事长、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顾问,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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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月荣、王文博和王文一为王传华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1年6月30日,尹月荣持有公司34,222,500股,持股比例为9.12%;王文博持有公司17,716,660股,持股比例为4.72%;王文一持有公司2,083,939股,持股比例为0.56%。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传华101,557,01027.0750,540,00049.7713.47
尹月荣34,222,5009.1214,490,00042.343.86
王文博17,716,6604.729,893,50555.842.64
王文一2,083,9390.56---
合计155,580,10941.4774,923,50548.1619.97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经营范围备注
1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86.8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2波米科技有限公司86.81%电子材料、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本企业经营的企业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大厂回族自治县波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86.81%有机聚合物电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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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主体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王传华;王文博;王文一;尹月荣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立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直接投资或收购与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于公司;不制定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竞争。2010年9月17日长期严格遵守
王传华补缴社保的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要求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缴的公司上市前全部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罚款以及赔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2010年9月17日长期严格遵守
董瑞国;杜孟成;贺玉广;匡萍;马镇;王文博;徐文其他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2017年5月5日长期严格遵守

1-1-62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英;赵凤保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王传华;王文博;王文一;尹月荣其他承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月荣、王文一、王文博,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二)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自本人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17年5月5日长期严格遵守
发行人、王其他承诺公司2014年至2016年期间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交资料,2017年7月14长期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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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文博、贺玉广相关手续符合银行内部规定,公司历史上均按时解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逾期及欠息情况和其他违约、纠纷情况,没有发生过追索权纠纷,也未给公司、交易对手方、对应银行造成损失。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此与相关金融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产生民事纠纷,也未因此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停止新开具非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的不规范行为,不再续办相关业务。遵守
王传华其他承诺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行为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人将全额承担该处罚款项,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同时承诺将严格要求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再发生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行为。2017年8月30日长期严格遵守
发行人其他承诺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相关现金分红事宜,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承诺2017年现金分红实施后公司仍然符合创业板配股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22日长期严格遵守
王传华其他承诺本人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现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人根据公司2017年度配股方案获得的配售股份,并承诺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2、本人承诺如公司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2017年5月5日至2018年2月12日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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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3、若本人在公司取得本次配股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批准后未实际履行上述认购承诺,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发行人其他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6月14日严格遵守
发行人其他承诺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8年11月28日至2020年3月23日严格遵守
发行人其他承诺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6月23日严格遵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王传华其他承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并于审议后签订互保协议,约定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丰源’)继续就对方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阳谷华泰为谷丰源整体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谷丰源为阳谷华泰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 上述互保协议到期后,因阳谷华泰与谷丰源双方各自融资的需要,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于2016年9月12日续签《互保协议书》,双方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继续为对方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阳谷华泰为谷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9月12日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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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丰源整体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谷丰源为阳谷华泰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互保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本人承诺:本人对阳谷华泰在上述互保协议(即阳谷华泰与谷丰源于2016年9月12日续签的《互保协议书》)内产生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生效,至上述互保协议失效之日终止。
王传华其他承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阳谷华泰”)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12日签订互保协议,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对方向银行办理额度为15,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互保协议有效期为两年。鉴于上述2016年9月12日签订的互保协议内的担保额度将使用完毕,公司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于2017年12月19日重新签订《互保协议书》,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对方向银行办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单笔业务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贷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以双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有效期一年。本人承诺:本人对上述互保协议(即阳谷华泰与谷丰源2016年9月12日和2017年12月19日签订的互保协议)内,公司为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严格遵守
王传华其他承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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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11月14日2019年5月14日格遵守
发行人其他承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终止“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促进剂NS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会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也不会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23日严格遵守
王文博、贺玉广、董瑞国、徐文英、匡萍、张辉玉股份回购承诺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2019年11月12日长期严格遵守

(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作出如下承诺:

(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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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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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其他承诺

针对公司存在与谷丰源互保的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已于2021年7月出具承诺,主要内容为“本人对上述互保协议内,公司为谷丰源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本届任期2020年税前薪酬 (万元)
王文博董事长、总经理38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95.47
贺玉广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54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48.66
董瑞国董事53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34.07
吕晨董事402019年12月30日— 2021年10月10日-
张洪民独立董事602020年3月23日— 2021年10月10日3.75
朱德胜独立董事552020年3月23日— 2021年10月10日3.75
张辉玉独立董事54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5.00
柳章银监事会主席49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48.91
候申监事32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11.63
曹景坡职工监事30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7.26
赵凤保副总经理51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50.30
王超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82019年12月2日— 2021年10月10日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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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性别年龄本届任期2020年税前薪酬 (万元)
刘炳柱副总经理392019年12月2日— 2021年10月10日48.82

2021年9月17日,杜孟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杜孟成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股东大会尚未召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从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的情形。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简历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如下:

1、董事

王文博,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现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文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为父子关系,目前全面负责公司工作。

贺玉广,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阳谷县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常委,阳谷县总工会副主席(兼职)。曾任职于阳谷县物资局、山东阳谷华宇实业公司,2017年9月至今任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瑞国,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供应部部长、仓储部部长,曾分管公司生产部,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职公司审计部部长,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任职公司全资子公司阳谷华泰(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12月任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国家橡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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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负责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工作。

吕晨,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金融学学士、工程硕士。曾任中国联通济南分公司基础网络部业务主管、中国电信章丘分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山东西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山东山科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张辉玉,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兼任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现任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洪民,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84年7月至1999年11月就职于山东省橡胶工业总公司,历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工程师,其中1985年10月至1987年5月于山东省垦利县垦利镇团委挂职;1999年12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历任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党支部书记;2002年11月至今任山东惠众橡胶技术开发中心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2020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德胜,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方向)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MPAcc中心主任兼会计学院副院长。目前担任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柳章银,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任山东阳谷华泰有机化工厂车间主任, 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CTP车间主任,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促进剂NS生产负责人,2008年10月至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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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起担任氯代车间、二硫化物车间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负责阳谷厂区生产工作。候申,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进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至2012年5月在公司仓储部工作,2012年5月至今在公司审计部工作,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审计部负责人。目前在公司审计部工作。

曹景坡,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安全科任职,目前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赵凤保,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1994年至1998年任聊城长江进出口公司副经理,1998年至2000年聊城市外贸工艺品公司副经理,2000年至2009年9月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负责国际市场营销工作。

王超,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自2007年起先后任职于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综合管理部、公司财务部,2009年9月至2017年2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5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投资及法务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

刘炳柱,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自2007年起任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国内销售工作。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任职离职时间离职原因
徐文英独立董事2020-03-23个人原因
匡萍独立董事2020-03-23个人原因
贺玉广董事会秘书2019-12-02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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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瑞国副总经理2018-11-28个人原因
马镇独立董事2018-10-10任期届满
王兴军监事2018-10-10任期届满
穆为燕职工监事2018-10-10任期届满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情况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单位名称职务
王文博董事长、总经理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阳谷华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贺玉广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参股企业
吕晨董事山东山科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张辉玉独立董事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无其他关联关系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朱德胜独立董事山东财经大学MPAcc中心主任兼会计学院副院长无其他关联关系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张洪民独立董事山东惠众橡胶技术开发中心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会长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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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姓名职务期末持股数(股)
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王文博董事长、总经理17,716,66017,716,66017,716,66017,716,660
贺玉广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427,771427,771427,771567,771
董瑞国董事424,785424,785424,785556,475
吕晨董事----
张辉玉独立董事----
朱德胜独立董事----
张洪民独立董事----
柳章银监事会主席174,069174,069174,069174,069
候申监事----
曹景坡职工监事----
赵凤保副总经理706,027706,027706,027721,369
王超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50,000注1
刘炳柱副总经理--250,000注2
合计19,449,31219,449,31220,349,31219,736,344

注1、2:王超、刘炳柱在2018年12月31日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发行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进展情况

(1)审议情况

①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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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③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确定2016年5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95名激励对象84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④201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79元/股调整为5.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①授予日:2016年5月12日。

②授予价格:5.75元/股。

③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④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842万股,涉及激励对象95人,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次授予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贺玉广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303.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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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董瑞国董事、副总经理303.56%0.11%
赵凤保副总经理303.56%0.11%
杜孟成副总经理303.56%0.1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1 人)72285.75%2.57%
合计842100.00%3.00%

⑤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本计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1个解锁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2个解锁期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3个解锁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3)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情况

①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②2017年6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6月14日,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解锁数量为336.80万股,占当时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6%。

③2018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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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④2018年6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14日,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因激励对象均全额参与了2017年度配股,且配股股票已于2018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故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8.38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8%。

⑤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⑥2019年6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14日,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因激励对象均全额参与了2017年度配股,且配股股票已于2018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故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8.38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5%。

2、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进展情况

(1)审议情况

①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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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③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④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①授予日:2018年12月28日。

②授予价格:4.99元/股。

③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④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1,348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08人,包括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次授予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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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8人)1,348100.00%3.59%
合计1,348100.00%3.59%

⑤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1个解锁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2个解锁期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3个解锁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3)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情况

①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前述1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5万股并进行注销,回购价格为4.99元/股,回购总金额374,25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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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③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业绩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时,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4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99元/股,回购总金额66,890,95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④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⑤2020年5月18日,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进展情况

2021年09月17日,阳谷华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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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2人,包括:(1)董事;(2)核心管理人员;(3)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其他关键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合计1,406.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513.1706万股的3.75%。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股东大会尚未召开。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一)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概况

橡胶助剂是在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合称“生胶”)加工成橡胶制品过程中添加的,用于赋予橡胶制品使用性能、保证橡胶制品使用寿命、改善橡胶胶料加工性能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橡胶助剂可通过与生胶进行科学配比,赋予橡胶制品高强度、高弹性、耐老化、耐磨耗、耐高温、耐低温、消音等性能,其主要包括硫化类助剂、防护类助剂、加工型助剂、粘合型助剂和特种功能型助等五大类二百余个品种。橡胶助剂在优化橡胶产品结构、改善橡胶加工工艺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橡胶工业必不可少的原料。

在橡胶助剂行业中,近90%的橡胶助剂应用与汽车相关,约70%的橡胶助剂产量直接用于轮胎生产,轮胎工业和汽车工业对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除此之外,橡胶助剂还广泛应用于胶带、胶管、胶鞋以及密封件、减震件、胶板等其他橡胶制品。

硫化体系防护体系粘合体系加工体系功能体系
分类硫化剂、硫化促进剂、硫化防老剂、抗硫化返原剂等间甲白体系剂、钴盐类、分散剂、均匀剂、脱模剂、偶联剂、着色剂、发泡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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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体系防护体系粘合体系加工体系功能体系
活性剂等均三嗪类防焦剂、润滑剂等阻燃剂等
功能使橡胶发生硫化反应延长橡胶制品的贮存期和使用寿命促进橡胶与橡胶骨架粘合提高橡胶制品质量、改善操作条件赋予橡胶制品特定功能和性能

注1:公司的主要产品中促进剂NS、促进剂CBS、不溶性硫磺属于硫化体系;防焦剂CTP、均匀剂属于加工体系;微晶石蜡属于防护体系。注2:母胶粒是按“绿色化工”新概念所开发的一类新型橡胶加工助剂,主要用于替代普通粉体橡胶加工助剂,可减少和消除化学烟雾及粉尘,改善分散性,是未来助剂升级的趋势之一。

2、行业特有的周期性、区域性以及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橡胶助剂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轮胎等橡胶制品行业,其行业周期与轮胎工业、汽车工业及化工制品行业的周期基本吻合,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橡胶助剂行业发展也处于上升周期,反之亦然。

(2)区域性和季节性

橡胶助剂行业的区域性较为突出,主要围绕原材料产地、橡胶制品特别是轮胎生产基地等形成几大产业带,依托地缘优势,行业区域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和华东地区。橡胶助剂产品主要应用于橡胶工业,其行业周期随橡胶工业的波动而波动,橡胶助剂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主管部门

橡胶助剂行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环保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及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监督管理。其中,发改委主要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和审批,以及宏观政策的制定;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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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标准研究与起草、行业管理与规划等工作;市场监督局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国家橡胶助剂技术规范,依法监管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行为;国家及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监督管理环境污染的防治,预防、控制化工类企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国家及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地方各级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对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批复等。

2、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行业的发展,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组织行业技术标准的起草、技术交流和技术发展方向的探讨,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政策等。行业协会也是橡胶助剂企业之间交流的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综合统计等方面的服务。

3、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名称实施时间发布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年1月修订国务院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修订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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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实施时间发布单位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修订国务院
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7月修订国务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9月国务院
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修订国务院
18《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1987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已变更)
19《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3月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由于橡胶助剂是橡胶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原料,被列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之一,新型、环保型橡胶助剂被列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名称实施时间发布单位主要内容
1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2020年11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十四五”产量预测目标173万吨,规划目标“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速度平均在年5.7%,‘十四五’末(2025年),行业集中度(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75%,其中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企业≥2家,20亿元以上企业≥4家。橡胶助剂行业90%以上实现清洁生产工艺,大力推进橡胶硫化促进剂的清洁生产,淘汰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工艺、落后产能。”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10月发改委将下列与公司产品相关的领域定为第一类:鼓励类,具体包括“十一、石化化工:15、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低段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及智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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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实施时间发布单位主要内容
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
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年6月发改委、商务部“安全高效环保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蛋氨酸)、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高性能涂料、水性工业涂料、精密高性能陶瓷原料生产:白炭黑(粒径<100nm)”被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被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5《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12月发改委、工信部“围绕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关键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性能水处理剂、表面活性剂,以及清洁油品、高性能润滑油、环保溶剂油、特种沥青、特种蜡、高效低毒农药、水溶性肥料和水性涂料等绿色石化产品。突破上游关键配套原料供应瓶颈,加快国内空白品种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引导绿色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
6《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2016年9月工信部“三、重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之“(二)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之“专栏2传统化工提质增效工程”提到“发展航空子午胎、绿色子午胎、农用子午胎等高性能轮胎以及低滚动阻力填料、超高强和特高强钢丝帘线、高分散白炭黑及其分散剂等配套原料,推广湿法炼胶及充氮高温硫化等节能工艺,建设轮胎试验场。”
7《轮胎分级标准》2016年9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滚动阻力系数(RRC分级)”、“ 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指数(G)分级”、“ 惯性滑行通过噪声分级”。
8《轮胎标签管理规定》2016年9月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建立中国轮胎标签制度是为了推动中国绿色轮胎产业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促进轮胎制造企业选择用环保无毒的原材料”;“ 适应国内外消费者选购的需求,给消费者明示轮胎产品性能及标签本身的可追溯性”。
9《汽车绿色轮胎评价规程》2016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管会从耐温、滚阻、湿滑抓地性能、滚动噪声4个方面规定了绿色轮胎的等级认证标准。
10《中国橡胶工业强国发展2014年10月中国橡胶工提出了中国橡胶工业强国战略。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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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实施时间发布单位主要内容
战略研究》业协会橡胶助剂人均销售额由80万元提至150万元,销量利润率从7%提至15%,橡胶助剂绿色化率由92%提至98%。
11《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2011年6月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四、新材料”之“57、 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和关键原材料”,将低耗、低排、 绿色、高性能橡胶助剂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12《轮胎产业政策》2010年10月工信部明确提出了“鼓励发展环保型橡胶助剂和专用炭黑、沉淀法白炭黑等原料”。

(三)行业近三年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橡胶助剂产业中心东移,中国橡胶助剂全球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伴随着国际橡胶工业的发展,尤其是全球轮胎工业的发展,世界橡胶助剂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近年来,全球橡胶工业进入了稳定发展期,与之配套的橡胶助剂行业也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近十余年来,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商通过兼并收购更加集中,形成了美国伊士曼公司(原富莱克斯)、美国科聚亚公司、朗盛化学公司及捷克爱格富集团公司四大主要橡胶助剂生产商。

我国橡胶助剂工业创始于1952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20世纪50-70年代形成期、70-80年代成长期、80-90年代子午线轮胎原材料国产化时期,以及21世纪持续稳定的发展时期。经过60多年的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十五”、“十一五”期间的高速发展,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越来越多,产量连创新高,清洁生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合成技术不断改进、创新,品种不断丰富、更新,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进出口贸易越来越活跃,行业管理水平、生产水平、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统计,2008-2019年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占全球的比例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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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由上可知,截至2019年末,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全球占比已超过73%,稳居全球第一。随着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的崛起,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厂商市场份额正在较快下降,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在工艺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缩小。

2、国内橡胶助剂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向大规模助剂生产厂商聚拢。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统计,2019年我国橡胶助剂总产量达139万吨,占全球产量比例达73.54%,世界助剂看中国的格局已然形成。与此同时,国内也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橡胶助剂企业,我国橡胶助剂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优势不断凸显。2018年,前十强企业产业集中度高达66.8%,大型橡胶助剂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产能落后的小型橡胶助剂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橡胶助剂“十四五”产量预测目标173万吨,规划目标“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速度平均在年5.7%,‘十四五’末(2025年),行业集中度(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75%,其中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企业≥2家,20亿元以上企业≥4家。橡胶助剂行业90%以上实现清洁生产工艺,大力推进橡胶硫化促进剂的清洁生产,淘汰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工艺、落后产能。”同时,根据中国橡胶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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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发布的《中国橡胶工业强国发展战略研究》,到“十四五”末,我国进入世界橡胶助剂工业前五名的企业不少于4家。

3、清洁生产为发展方向

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推进清洁生产是橡胶助剂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橡胶助剂工业而言,清洁生产包括产品结构调整、清洁生产工艺实施、三废治理和产品应用全过程的清洁化。至“十一五”末期,我国大品种橡胶助剂有毒有害物质已经基本被取代,产品品种的绿色化率达到92%。随着全球绿色化、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及新环保法的实施,我国橡胶助剂的产品结构面临长期调整,有毒有害原材料的替代、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推广、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不断提升将有助于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4、推进橡胶助剂行业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制造发展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中国制造2025》明确指出,加大先进专用材料的研发力度,推动其产业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17-2018年)》指出我国未来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方向为:“突破关键技术,全面实现清洁生产工艺;加强产品结构调整,继续加大替代有毒有害产品的力度;坚持绿色制造和自动化、智能化,全面实现强国目标;加强微化工技术开发应用力度,实现生产工艺技术的重大突破。”

目前我国橡胶助剂行业自动化、信息化集成度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中国橡胶助剂强国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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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全球占比已超过73%,稳居全球第一。随着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的崛起,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厂商市场份额正在下降,世界助剂看中国的格局已经形成。同时,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预计至2025年,我国橡胶助剂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将大于75%。在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市场集中度将持续提高,行业将进一步向大规模助剂生产厂商聚拢。

2、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及竞争优势

(1)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作为以防焦剂、促进剂、不溶性硫磺等为核心产品的综合性橡胶助剂供应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020年,公司的防焦剂占据国内总产量的65.6%,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公司目前是继美国伊士曼公司(原富莱克斯)、日本四国化工株式会社之后第三家掌握连续法不溶性硫磺产业化技术的公司,产品竞争力已得到市场充分认可;公司拥有全球先进的“氧气氧化法”促进剂NS生产车间,其清洁环保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于合成促进剂NS的中间体促进剂M采用的“溶剂萃取法”大幅度减少了“三废”排放;在配方型产品领域,为解决轮胎喷霜而研发的新型微晶石蜡代表了细分领域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在胶母粒产品方面,公司采用的“一次法炼胶”工艺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公司的“多效蒸发+复合生化法”工艺很好地解决了橡胶助剂废水高盐、高COD的治理难题。

此外,公司拥有国家级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助剂行业专业的橡胶助剂研发、检测、评价中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监测分析室通过了CNAS认证,并与国内知名轮胎企业及大学建立合作实验室,共同探索橡胶助剂前沿领域。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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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国家级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非常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自主培养、引进人才及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方式形成了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具有独立的设计和开发能力,2015年公司获批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②产品规模优势

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防焦剂CTP具有较强的全球竞争力,防焦剂CTP主要原材料均拥有配套车间自产,竞争对手规模相对较小,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及定价权优势;公司的不溶性硫磺产品拥有行业领先的连续法工艺,产销量居行业前列;公司是行业内促进剂骨干企业之一,促进剂CBS和NS产品广泛供应国内外各大中型轮胎企业;同时,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橡胶防护蜡、均匀剂、加工助剂、胶母粒生产企业,产销量均居行业前列。

③技术工艺优势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攻关,形成多项核心技术。促进剂M、NS绿色新工艺的研发成功,解决了一直困扰促进剂行业的“三废”问题,环保型均匀剂、高热稳定高分散型不溶性硫磺、PK900、TBSI等产品成功实现了国产化。同时,公司目前是继美国伊士曼公司(原富莱克斯)、日本四国化工株式会社之后第三家掌握连续法不溶性硫磺产业化技术的公司,产品竞争力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④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质量管理,生产和检测设备配置完善。每条生产线均配有完善的生产检测设备,各批次产品均经过严格检测。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达到了汽车工业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充分保证了产品的制造质量。

⑤人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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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订了形式多样的人才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再培养,注重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保障。近年来,公司注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以行政管理为主线,研发技术、专业人才、技术工人为辅线的公司全员职业发展通道;形成公平、竞争、激励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构建良好、向上的发展氛围。

⑥营销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是众多国内外著名轮胎品牌的供应商,公司客户群较集中,直接销售为主要营销模式,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在营销活动中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较强,反应速度较快,资源能得到快速合理的调配。针对海外客户,公司是行业内较少的在靠近客户所在地建立海外子公司及仓储配套的企业,能够快速跟进客户需求和缩短供货时间。

3、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1)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尚舜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创建于1977年,系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拥有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尚舜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盛陶化工有限公司三个生产基地。主营产品包括橡胶促进剂、防老剂、硫化剂、防焦剂、预分散体(胶母粒)等。其是公司促进剂类产品、不溶性硫磺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2)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系上市公司中化国际控股子公司,为聚合物添加剂综合服务商,主营产品包括橡胶防老剂、硫化剂、硫化促进剂、硝基苯等。其是公司不溶性硫磺产品的竞争对手。

(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主营产品包括轮胎橡胶用高性能酚醛树脂和在聚碳酸酯行业中使用的高纯对叔丁基苯酚。其是公司树脂类产品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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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营产品包括橡胶防老剂TMQ、次磺酰胺类(CBS、TBBS、DCBS)、噻唑类(MBT、MBTS)及胍类(DPG)橡胶促进剂等。其是公司促进剂类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5)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橡胶防焦剂CTP(PVI)。其是公司防焦剂CTP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6)百瑞美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百瑞美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主要从事高性能调和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混合蜡、粘合剂和特种乳液。其是公司微晶石蜡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7)美国伊士曼公司(原富莱克斯)

美国伊士曼公司成立于1920年,业务涵盖添加剂及功能材料、纤维、化学中间体、特种材料。美国伊士曼公司橡胶助剂业务由其收购的富莱克斯经营,主营产品包括不溶性硫磺、对苯二胺类防老剂,其中不溶性硫磺处于高端市场垄断地位。其是公司不溶性硫磺产品的竞争对手。

(五)行业主要壁垒

1、技术及人才壁垒

橡胶助剂行业存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周期长、设备要求高、工艺路线复杂、“三废”处理要求高等特点,对于工程技术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经验积累才能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对于研发人员,必须在掌握现有工艺基础上进行相关实验才能达到优化工艺的科研成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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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壁垒

橡胶助剂产业升级的步伐加快使得其对橡胶助剂产品质量、清洁生产工艺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将导致企业在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如果没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则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甚至被淘汰出局。

3、认证壁垒

橡胶助剂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是世界各大轮胎制造商和其他橡胶制品生产商,由于橡胶助剂是橡胶工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直接影响轮胎等橡胶制品的质量和性能。因此,下游大客户在选择助剂供应商时较为谨慎,一般需要较长的认证期,这使得新进入橡胶助剂行业的企业短时间内难以打开市场。

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ACH)规定凡是出口至欧盟市场的化学品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将与化学品有关的轻工、纺织、机电等众多下游产品也纳入监管范围内。由于欧盟REACH注册登记的要求较为严格,橡胶助剂行业的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完成注册,其产品出口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4、污染治理壁垒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保标准更趋严格,对化工行业的产品生产工艺与“三废”治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橡胶助剂工业的污染治理问题尤其是废水的治理问题是制约行业内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目前,先进的组合生化处理工艺已成为行业内废水治理技术的发展趋势,该工艺具有处理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的明显优点,但该工艺投资成本高、工艺路线复杂,提高了行业的进入门槛。

(六)行业上下游关系

橡胶助剂产品上游原料主要是各类石油化工产品及相关化学中间体;下游市场主要面向各类橡胶制品生产企业,用于制造轮胎、橡胶软管、橡胶带、橡胶薄片和橡胶鞋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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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游行业原材料供应

橡胶助剂行业是精细化工产业的分支,其上游原材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行业、煤化工行业、盐化工行业,公司产品涉及的原材料主要有间苯二酚、叔丁胺、苯胺等,供应充足,其价格的波动主要是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石油价格的影响。

2、下游行业产品需求

轮胎行业是橡胶助剂最重要的下游市场。橡胶助剂广泛应用于橡胶制品的加工,其下游市场广阔,包括工业、农业、国防、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医药卫生等多个方面。其中,轮胎制造业是橡胶助剂最重要的需求市场,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国内近90%的橡胶助剂应用与汽车相关,其中橡胶助剂产量的70%用于轮胎生产。因此,轮胎与汽车行业市场行情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到橡胶助剂的需求。

(1)国际市场需求

据美国《轮胎商业》统计,全球轮胎市场销售额(75强总销售额)从2001年的685亿美元增加至2018年的1686亿美元。分阶段看,全球轮胎销售额自2013年连续4年下降,但公认其主要原因是橡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在期间大幅下降导致轮胎价格走低;2017、2018年全球轮胎销售额开始出现回涨情况,两年年均增长率约5.7%。从轮胎需求数量的增速上看,根据米其林公司的预测,在2017-2023年期间,乘用车和轻卡轮胎需求将以年均2.5%的速度增长,重卡轮胎需求将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长期来看,全球轮胎行业总体将保持稳健增长,轮胎销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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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预计每年将增长2-3%。

(2)国内市场需求

经过近十年快速发展,我国橡胶助剂已经形成了品种门类齐全、性能指标可靠、结构相对合理的产业体系。在橡胶助剂的下游市场中,轮胎和汽车用橡胶制品需求量最大,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国内近90%的橡胶助剂应用与汽车相关,其中橡胶助剂产量的70%用于轮胎生产,因此下游产品需求重点对轮胎及汽车行业的市场状况进行分析。

①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轮胎替换需求稳升,轮胎行业市场空间仍然巨大

轮胎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下游需求景气周期的影响比较明显,但轮胎产品的特殊消费属性使得轮胎行业景气度又独立于汽车行业。轮胎是汽车必不可少的部件之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决定了轮胎的产量。在发展初期,汽车保有量较少,轮胎需求主要受汽车产量影响;随着保有量逐步增加,轮胎替换需求超过配套需求成为影响轮胎行业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目前轮胎行业70%以上的需求由汽车保有量创造,国内替换胎市场占比也已经达到60%。

轮胎不是一种可选消费品,而是一种必需消费品,其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就新车而言,轿车与轮胎的配套比例为1:5,载重车与轮胎配套比例平均约为1:11;在替换市场,每辆轿车每年需替换1.5条轮胎,工程机械与载重机械的替换系数高于轿车。

不同类型的车辆轮胎配套和替换系数及周期具体如下表:

轮胎类别车辆类别配套轮胎数(条)替换系数 (条/辆·年)替换周期(年)
轿车胎轿车51.53.3
载重胎中型载重卡车11150.7
重型载重卡车16-2210-201.1-1.6
轻型载重卡车74.21.7
大型客车7-112-5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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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类别车辆类别配套轮胎数(条)替换系数 (条/辆·年)替换周期(年)
工程胎装载机械422
运输工程机械632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替换胎仍是轮胎需求的主要市场,即使汽车产销量出现负增长,依然会拥有较大且持续的轮胎替换需求。

②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汽车行业仍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世界汽车协会以及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5年,我国汽车的产量和销量分别为2,450.35万辆和2,466.16万辆,至2019年为2,552.8万辆和2,576.87万辆。

数据来源:OICA,国家统计局

在经历了十余年高速发展之后,从2017年开始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增速放缓,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有所下滑,但相比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我国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全球20个主要国家数据显示,中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73辆,位列榜单第17名,远低于美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837辆,美国是中国的近5倍;欧洲、日本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大概在500-600辆/千人左右。因此,我国距离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未来我国汽车行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不断攀升,从2015年的17,228万辆增至2019年的26,150万辆,增加8,922万辆,增幅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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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受益于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中西部汽车行业增长空间巨大、汽车行业消费升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2021年以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地,中国汽车市场未来发展前景依然广阔,汽车产业已经迈入品牌向上,高质量发展的增长阶段。

③我国已经处于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国和轮胎出口国的地位,为轮胎行业市场容量的持续扩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轮胎产量从2009年到2019年实现平稳发展,我国橡胶外胎产量由2009年的3.85亿条增加到2019年的

8.42亿条,其中2019年较上年增长3.17%。另外,我国轮胎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2019年橡胶轮胎出口量达5亿条,同比增幅3%,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国和供应国,在全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轮胎替换需求稳升,汽车新增量和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及我国轮胎出口量的稳步增加,未来几年,轮胎行业和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将为橡胶助剂行业带来充足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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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属于橡胶助剂行业,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生产、研发、销售。橡胶助剂是在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合称“生胶”)加工成橡胶制品过程中添加的,用于赋予橡胶制品使用性能、保证橡胶制品使用寿命、改善橡胶胶料加工性能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公司产品包括加工助剂体系、硫化助剂体系、胶母粒体系、防护蜡体系等,其中主要包括防焦剂CTP、促进剂NS、促进剂CBS、不溶性硫磺、微晶石蜡、胶母粒等品种,公司是国内产品系列较为齐全的橡胶助剂生产商之一。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中型轮胎企业,公司采用“大客户战略”,持续关注大客户需求的变化,加强有关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用途和特点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产品用途产品特点
防焦剂CTP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传统硫磺硫化体系的有效防焦剂,特别适用于含有次磺酰胺促进剂的传统硫化体系,如轮胎、胶管、胶带等橡胶制品有效提高胶料的加工安全性,延长胶料的储存时间和焦烧时间
促进剂NS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硫磺硫化体系的促进剂,用于轮胎、胶带、胶管、其它工业制品等焦烧时间长,硫化速度快
促进剂CBS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硫磺硫化体系的促进剂,用于轮胎、胶带、胶管、其它工业制品等焦烧时间长,硫化速度快
不溶性硫磺用于天然橡胶等的硫化剂高分散性、高热稳定性、高含量
微晶石蜡轮胎和橡胶制品的物理防老剂,提高轮胎和橡胶制品的臭氧防护性能在制品表面形成稳定的蜡膜,为轮胎和橡胶制品提供长效防护
胶母粒替代普通粉体橡胶助剂无粉尘、易分散、自动称量、适合自动连续低温混炼、高混炼效率、储存稳定
均匀剂可解决不同胶种共混时遇到的分散不良PAHs含量低,满足欧盟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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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用途产品特点
的问题,提高气密胶料粘性,提高气密层气密性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上,首先,销售部根据订单情况及市场供求分析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并提交生产部。其次,生产部根据该计划确定耗料单。最后,采购部根据耗料单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

公司物资的采购会综合考虑供应商质量、价格、供货、信誉等多方面因素,并选择两家以上作为稳定供货商。除此之外,公司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实行现场审货制度,并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等变化情况。

此外,在原材料把控环节,公司制定了《阳谷华泰采购业务管理办法》、《原材料供应商选择标准制度》、《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等制度,通过制度的严格执行的来进一步保证采购的原材料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订单情况及市场供求分析制定销售计划,生产等相关部门依据销售计划进行排产。除此之外,在生产环节公司还建立有安全库存制度以及时保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为橡胶助剂,从产品标准角度可以分为标准橡胶化学品和非标准橡胶化学品,其中非标准橡胶化学品是指提供满足客户特定性能、参数指标需求的橡胶助剂。在生产细节上,对于非标准橡胶化学品还会重点检测其是否满足客户特定的性能、参数指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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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销售部和出口部,分别负责产品的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

(1)国内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模式一般采用直销的方式,通过直接拜访客户或参加展会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签署购销合同,通常为月度订单形式。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将产品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

(2)国外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国外销售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商模式,主要以直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一般是通过直接拜访国外客户或与客户进行线上交流、参加展会等方式进行沟通并签署购销合同,通常为月度订单、季度订单形式。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直销模式的比例,增加对下游客户的维护和开发能力。

在销售产品的定价环节,公司根据生产成本并结合市场状况确定销售价格。此外,销售部门会根据行业惯例及客户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

4、研发模式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的研发,拥有国内橡胶助剂行业唯一的、以企业为依托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此外,公司拥有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检测实验室。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综合管理部、研究开发部、检测中心、橡胶工艺实验室及产业推进部共5个子部门。公司研发工作由研究开发部牵头,具体由各产品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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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全流程负责。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立项阶段,通过成立研发小组,对制定的技术方案论证,在合成实验室进行产品的初步研发;第二阶段为项目小试,根据产品合成的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技术评估、检验;第三阶段为项目产品的中试阶段,对产品的实际参数及运用性能进行测试及应用评价;第四阶段为项目产品定型阶段,主要通过扩大试用范围,进一步听取客户意见基础上进行试车运行及量产等工作。

(三)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主要产品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加工助剂体系产能28,000.0056,000.0054,600.0049,600.00
产量31,029.1653,473.7748,637.7938,729.32
销量28,714.1852,753.6647,408.4738,283.66
产销率92.54%98.65%97.47%98.85%
产能利用率110.82%95.49%89.08%78.08%
硫化助剂体系产能35,000.0060,000.0050,000.0048,000.00
产量37,056.0767,423.4255,090.6641,799.08
销量35,325.7163,537.5854,357.8238,962.85
产销率95.33%94.24%98.67%93.21%
产能利用率105.87%112.37%110.18%87.08%
胶母粒体系产能10,000.0012,500.0010,000.0010,000.00
产量6,915.529,512.968,563.307,751.36
销量6,197.9111,043.908,255.017,637.08
产销率89.62%116.09%96.40%98.53%
产能利用率69.16%76.10%85.63%77.51%
防护蜡体系产能12,200.0024,400.0024,400.0015,000.00
产量11,965.5219,609.8919,551.3615,758.70
销量11,290.8220,019.5119,163.6115,443.25
产销率94.36%102.09%98.02%98.00%
产能利用率98.08%80.37%80.13%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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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1年1-6月1中策橡胶7,832.546.22%
2倍耐力7,753.596.16%
3玲珑轮胎7,280.305.78%
4佳通轮胎5,893.184.68%
5韩泰轮胎4,264.493.39%
合计33,024.1026.23%
2020年1玲珑轮胎14,306.207.41%
2中策橡胶10,369.185.37%
3佳通轮胎7,852.114.07%
4风神轮胎6,673.153.46%
5赛轮轮胎6,667.133.45%
合计45,867.7723.77%
2019年1玲珑轮胎20,426.4710.21%
2中策橡胶11,145.455.57%
3佳通轮胎8,694.904.34%
4风神轮胎6,506.073.25%
5韩泰轮胎5,933.332.96%
合计52,706.2226.34%
2018年1玲珑轮胎25,051.8212.15%
2佳通轮胎9,153.754.44%
3中策橡胶8,212.123.98%
4倍耐力7,523.723.65%
5普利司通5,941.802.88%
合计55,883.2127.11%

注:上表中前五名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数据已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名客户中,对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均未超过15.00%,不存在对单个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未占有任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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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四)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包括间苯二酚、叔丁胺、苯胺等,供应较为充足。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 (万元)数量 (万吨)金额 (万元)数量 (万吨)金额 (万元)数量 (万吨)金额 (万元)数量 (万吨)
间苯二酚4,016.060.0811,561.130.1512,361.540.129,253.790.11
叔丁胺5,171.040.338,096.010.6110,601.610.5812,335.160.52
苯胺7,523.480.845,678.991.136,766.861.237,183.170.84
GLC2,807.941.084,503.851.925,070.361.623,439.421.14
离子膜碱1,634.303.953,511.207.855,023.827.545,346.646.60
苯酐2,182.090.393,699.390.764,125.220.722,880.930.45
环己胺4,342.470.353,819.500.504,720.040.553,665.810.29
环烷油1,831.870.403,066.270.692,742.810.492,280.480.38
酞酰亚胺1,749.050.202,938.430.383,314.800.393,572.310.39
环己烷2,538.860.453,130.010.893,835.750.824,571.980.81

2、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耗用的能源主要为电、热气和煤,公司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电(万度)7,415.214,204.5913,096.047,420.6111,510.356,669.169,484.185,392.44
热气(万吨)29.075,933.8548.999,817.3530.916,142.3124.484,557.82
煤(万吨)--0.0631.012.271,326.542.291,436.48

注:上表中的热气仅为外购的热气,报告期内子公司戴瑞克存在使用煤自产热气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热气及外购热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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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自产热气-0.3411.1310.93
外购热气29.0748.9930.9124.48
合计29.0749.3342.0335.41

注:上表中的自产热气为子公司戴瑞克使用煤自产的热气。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能产量的逐步增长,电及热气耗用量呈逐步增长趋势。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热气的耗用量增长较多,煤的耗用量大幅下降,主要系2018年、2019年子公司戴瑞克的热气部分为用煤自产,部分为外购,自2020年开始因当地工业园区政策原因,戴瑞克逐步停止用煤自产热气,改为外购,因此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外购的热气量较多,耗用的煤较少。

3、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1年1-6月1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5,719.816.81%
2中石化5,475.716.52%
3东营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787.494.51%
4山东昊泰新材料有限公司3,393.374.04%
5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60.453.41%
合计21,236.8325.29%
2020年1中石化7,455.545.57%
2东营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814.574.34%
3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5,713.134.27%
4阳谷森泉热电有限公司4,002.782.99%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市河口区供电公司3,993.592.98%
合计26,979.6120.14%
2019年1中石化8,447.896.28%
2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7,874.735.86%
3山东亚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5,949.204.43%
4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晖分公司4,741.7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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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5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4,571.453.40%
合计31,585.0523.50%
2018年1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晖分公司12,200.549.61%
2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9,253.797.29%
3中石化6,546.235.16%
4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6,170.194.86%
5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5,005.033.94%
合计39,175.7830.85%

注:上表中前五名供应商同一控制下企业数据已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名供应商中,对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均未超过

10.00%,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

(五)出口国或地区的有关政策及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1、公司产品出口国或地区主要贸易政策和贸易摩擦情况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出口国或地区的主要进出口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国家或地区政策名称主要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1欧盟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欧盟REACH法规)企业需为在欧盟境内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物质或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提交注册,否则该企业将不得在欧盟范围内继续制造,进口或销售该化学品。目前公司已对主要产品进行了注册,今后将根据出口需要新增其他注册产品。
2东盟、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税减免及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促进与协定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对公司产品出口至日本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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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韩国中韩-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在关税减让方面,中韩自贸协定达成后,经过最长20年的过渡期,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2%、进口额的91%。公司多数产品申请FTA产地证后出口至韩国关税税率为零。
4东盟中国-东盟自贸协定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2004年11月,中国-东盟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规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他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公司产品申请FORA产地证后出口至东盟国家关税税率为零。
5中国台湾地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海峡两岸同意,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六个月内就《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二)原产地规则;(三)海关程序;(四)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五)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措施及适用于海峡两岸之间货物贸易的海峡两岸保障措施。公司产品在申请ECFA产地证后出口至我国台湾地区关税税率为零。
6美国加征关税2018年9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加征关税的约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清单,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该清单中的商品加征10%关税。2019年5月1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管理局(CBP)正式发布声明,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公司部分产品包含在征税名录中,出口至美国的关税增至25%。但公司主要出口产品防焦剂CTP、促进剂NS、促进剂CBS等不包含在征税名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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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印度反倾销调查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公告称,对进口的橡胶助剂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分别是: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欧盟和俄罗斯的TDQ(别名:防老剂TMQ(RD)),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PVI(别名:防焦剂CTP),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欧盟的CBS(别名:促进剂CZ)。该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2020年9月。申请人称:由于倾销,对印度国内工业造成了重大损害。该案的损害调查期为2017-2018财年、2018-2019财年、2019-2020财年和倾销调查期(2019年10月-2020年9月)。印度的财政年度从每年的4月1日起至下年的3月31日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积极应诉,尚未对公司向印度出口产品产生影响。反倾销调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为不利结果,可能导致印度未来提高相关产品进口税率。

2、出口国或地区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伴随着国际橡胶工业的发展,尤其是全球轮胎工业的发展,世界橡胶助剂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近年来,全球橡胶工业进入了稳定发展期,与之配套的橡胶助剂行业也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近十余年来,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商通过兼并收购更加集中,形成了美国伊士曼公司(原富莱克斯)、美国科聚亚公司、朗盛化学公司及捷克爱格富集团公司四大主要橡胶助剂生产商。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全球占比已超过73%,稳居全球第一。随着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的崛起,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厂商市场份额正在下降,世界助剂看中国的格局已经形成。

公司主要国际市场竞争对手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四)行业竞争情况/3、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六)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三废”排放。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且完善的操作规程,已通过改进工艺、加大环保投入、改造重点环境治理设施等措施,减少了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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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没有发生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亦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的重大处罚。

1、安全生产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多方面、全方位的措施,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财产完整,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报告期内公司曾获得阳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深入产品生产车间,从生产第一线把控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作业,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长周期运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公司从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供电作业、进入受限区作业等方面对产品车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规定,确保了一线生产线的生产安全。

(2)加强安全培训与奖惩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制定了《安全生产部门评比细则》、《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违章违纪率和安全事故发生率。

(3)完善危险品管理制度,进一步确保人员和生产安全

为了预防化学危险品泄漏和中毒事故发生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同时为加强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职业危害预防,公司制定了《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起了事前、事中、事后全体系的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对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有效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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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王文博为组长,以核心骨干为成员的风险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展开评定风险等级、确定风险内容等风险评价工作。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5)制定事故管理相关制度,降低相关风险损失

为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条例制定了《消防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防汛抢险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管理制度》等文件。一方面加强了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在事故发生后,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环境保护

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了专门的环保部门,并配备了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1)废气排放管理

①加强对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②加强对异味治理设施的投入,并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2)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

①做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

②公司设立专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存放处,专人进行管理;

③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进行标示;

④做好危险废物的委外处理,任何人员不得对任何危险废物进行私自转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3)污染事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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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②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③公司《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④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⑤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八、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1,724.174,545.925,161.523,239.31
开发支出----
研发支出合计1,724.174,545.925,161.523,239.31
营业收入125,887.08194,338.75201,429.47208,192.52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1.37%2.34%2.56%1.5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公司一直较为重视对技术和研发的投入,每年投入较多的资金和人员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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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折旧和摊销、研发领用材料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研发人员薪酬438.1625.41%1,248.9427.47%2,038.1439.49%1,420.7243.86%
折旧和摊销254.4314.76%522.0511.48%744.8614.43%462.5914.28%
研发领用材料636.2636.90%1,781.6639.19%1,564.6530.31%925.6428.58%
电、汽费等支出395.3322.93%993.2721.85%813.8715.77%430.3613.29%
合计1,724.17100.00%4,545.92100.00%5,161.52100.00%3,239.31100.00%

(二)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数量(人)262258275305
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占比15.30%15.19%16.46%18.15%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分别为18.15%、

16.46%、15.19%及15.30%,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变动而对研发及技术产生影响的情形。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影响

公司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以及其应用情况如下:

1、防焦剂CTP

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防焦剂CTP原材料加工关键技术原始创新发明专利:2、3、5、6、7、9、83、84关键原料的合成及其中间体的开发,实现原料到成品的技术掌控。
关键生产装置及应原始创新解决CTP因熔点低产生的易熔融、难造粒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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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题。
实用型操作装置原始创新降低操作难度。
环保操作装置原始创新消除尾气的气味。

2、不溶性硫磺

产品名称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不溶性硫磺高分散性不溶性硫磺生产技术集成创新发明专利:13、23、24、31、48 实用新型专利: 54、55、56、57、63、64一种改善不溶性硫磺分散性的工艺通过实施不溶性硫磺分散性改善工艺,显著提高产品应用性能,提高橡胶制品的硫化效果。
粒径分布控制技术集成创新通过淬冷、熟化一系列生产过程控制,实现粒径分布D97小于30微米,相应提高了产品的指标稳定性、批次稳定性。

3、促进剂NS

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促进剂NS原材料的提纯及加工技术原始创新发明专利:4、8、10、11、12、18、27、75、78 实用新型专利:58、59、60、62、93提高原材料纯度和合成的品质。
合成工艺技术及关键装置原始创新新型合成工艺,缩减高盐废水。
成品造粒优化技术原始创新克服颗粒成形难度,优化颗粒外观。
专项废水处理装置及工艺原始创新缩减废水水量。
检测技术开发原始创新缩短产品灰分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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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剂CBS

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促进剂CBS合成材料的提纯技术原始创新发明专利:49、80、81 实用新型专利:53实现对关键位置的控制并保证下游产品品质。除此之外还能减少含盐废水,便于运输和使用易分散。
半成品的净化装置原始创新
母液分离便捷装置原始创新
尾气环保操作装置原始创新

5、微晶石蜡

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微晶石蜡调配技术原始创新实用新型专利:71调配技术生产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抗结块技术集成创新抗结块技术产品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不结块。
抗喷霜技术原始创新抗喷霜技术不易产生过量喷霜影响外观。
高温蜡技术集成创新高温蜡技术用于轮胎之后,高温防护效果优良。

6、胶母粒

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胶母粒精制橡胶载体配方集成创新精制橡胶载体配方提高产品的存储稳定性和分散性。
液体隔离剂配方集成创新液体隔离剂配方对颗粒表面进行有效隔离,保证颗粒的流动性,满足使用者自动称量的需求。

7、均匀剂

产品名称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均匀剂抗结块技术集成创新抗结块技术产品存储和运输使用过程不结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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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核心技术名称创新类型对应专利序号非专利技术名称技术达到的效果
环保技术环保技术产品的多环芳烃含量极低,满足欧盟REACH法规要求。

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构成。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1,014.3715,402.9345,611.4474.76%
机器设备70,053.5834,194.2635,859.3351.19%
运输工具1,510.81633.05877.7658.10%
其他4,323.143,167.811,155.3326.72%
合计136,901.9153,398.0483,503.8661.00%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情况如下:

序号固定资产名称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成新率 (%)所有权人
1回转罐1,944.691,016.2952.26阳谷华泰
2促进剂CBS车间安装1,656.43213.0812.86戴瑞克
3毕派克斯双转盘式干燥器1,356.441,123.7282.84阳谷华泰
4促进剂南M安装1,288.18127.239.88戴瑞克
5卧式虹吸刮刀离心机1,209.951,002.7982.88阳谷华泰
6防焦剂CTP安装工程1,193.5877.516.49戴瑞克
7北M车间安装1,008.86138.7513.75戴瑞克
8促进剂NS安装工程924.4760.046.49戴瑞克
9冷凝器914.15758.5982.98阳谷华泰
1012000吨/年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装置806.97747.4892.63戴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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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固定资产名称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成新率 (%)所有权人
11MVR802.28492.0861.34戴瑞克
12克劳斯炉装置712.13657.6592.35戴瑞克
13包装码垛设备663.29546.3882.37阳谷华泰
14自动化搬运设备599.23445.7874.39阳谷华泰
15二硫化物安装工程579.1437.616.49戴瑞克
16氯代环乙烷安装工程568.3436.916.49戴瑞克
17蓄热式氧化炉556.03369.6366.48戴瑞克
18缩合五车间安装工程547.6516.433.00阳谷华泰
19四效蒸发系统506.50159.1731.43戴瑞克
203号罐501.79421.7884.05阳谷华泰
21新厂区四效蒸发废水处理工程装置495.73408.0282.31阳谷华泰
22半输送设备408.27396.2697.06阳谷华泰
23螺杆式压缩机388.74320.2882.39阳谷华泰
24污水处理安装352.5422.896.49戴瑞克
252号罐349.13292.5183.78阳谷华泰
26冷水机组338.34176.6352.20阳谷华泰
27BEPEX双转子盘式干燥器辅助系统336.66275.3281.78阳谷华泰
28冷凝器322.25167.0551.84阳谷华泰
29生化废水处理工程318.8531.499.88戴瑞克
30亚胺安装316.7420.576.49戴瑞克

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8宗房产所有权。公司现有房产均为自建,用于办公或生产经营,且使用状况良好。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所有权证书产权人建筑面积(㎡)地址用途
1房权证阳谷第0025919阳谷华泰27,078.31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老董庄村437号101等11栋楼工业
2房权证阳谷第0012141阳谷华泰3,768.10阳谷县开发区南环路217号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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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证书产权人建筑面积(㎡)地址用途
3房权证阳谷第0012142阳谷华泰7,537.14工业
4房权证阳谷第0012143阳谷华泰10,777.35工业
5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76701号戴瑞克3,831.39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61号工业
6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76719号戴瑞克30,039.10工业
7鲁(2020)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116535号戴瑞克4,811.97工业
8鲁(2020)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116720号戴瑞克32,149.55工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如下:

序号房产名称面积(㎡)土地使用 权证号规划许可证号预计取得权属证书时间
1东门岗新建仓库2,413.9阳国用2011第045号建字第37152120130672021年
2不溶性硫黄再生项目435.4阳国用2010第031号建字第37152120140012021年
3办公楼7,201.71阳国用2010第031号建字第3715212017002102021年
4立体仓库6,111.61阳国用2010第031号建字第3715212017002092021年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取得方式面积(㎡)地址用途终止日期
1阳国用(2009)第(101)号阳谷华泰出让13,472.30阳谷县南环路217号工业2056.07.20
2阳国用(2009)第(102)号阳谷华泰出让37,329.30阳谷县南环路217号工业2056.07.20
3阳国用(2009)第(099)号阳谷华泰出让5,775.20阳谷县南环路工业园区工业2051.11.07
4阳国用(2009)第阳谷出让19,039.77阳谷县私营工业工业204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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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取得方式面积(㎡)地址用途终止日期
(100)号华泰
5阳国用(2010)第(031)号阳谷华泰出让133,333.00阳谷县西环路西侧、老齐南路北侧工业2059.12.07
6阳国用(2011)第(045)号阳谷华泰出让90,533.00阳谷县西环路西侧、老齐南路北侧工业2060.10.20
7阳国用(2013)第(070)号阳谷华泰出让6,308.00阳谷县西外环路西、老齐南路北工业2063.03.19
8阳国用(2013)第(071)号阳谷华泰出让1,294.00阳谷县西外环路西、老齐南路北工业2063.03.20
9阳国用(2013)第(072)号阳谷华泰出让20,086.00阳谷县西外环路西、老齐南路北工业2063.03.19
10鲁(2019)阳谷县不动产权第0012546号阳谷华泰出让11,397.00阳谷县西环路西、紫石街(西段)南侧工业2069.09.03
11鲁(2019)阳谷县不动产权第0012541号阳谷华泰出让20,458.00阳谷县西环路西、紫石街(西段)北侧工业2069.09.03
12鲁(2020)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116720号戴瑞克出让79,958.00东营市河口区兴园路以西,明园路以北工业2061.09.09
13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76719号戴瑞克出让79,904.70东营市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西工业2062.04.29
14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76701号戴瑞克出让79,949.20东营市河口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西,明园路以北工业2062.07.27
15鲁(2020)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116535号戴瑞克出让25,040.40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以北,庆园路以西工业2063.01.09
16东河国用(2013)第(105)号戴瑞克出让73,739.80东营市河口区明园路以北,兴园路以西工业2063.01.09

2、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商标所有权人商标名称注册号/申请号类别有效期
1阳谷华泰10301804第1类2013.02.14-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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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所有权人商标名称注册号/申请号类别有效期
2阳谷华泰10301902第1类2013.02.14-2023.02.13
3阳谷华泰6419328第1类2020.03.28-2030.03.27
4阳谷华泰6419327第42类2012.09.21-2022.09.20
5阳谷华泰1062152第1类2017.07.28-2027.07.27
6戴瑞克9228556第1类2012.05.07-2022.05.06

(2)境外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商标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商标所有权人商标名称注册号/申请号类别有效期注册国家/地区
1阳谷华泰1492065第1类2019.08.13-2029.08.13

注:第1项商标为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该商标在美国获得保护。

3、专利

公司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的权利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的权利期限为10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
1阳谷华泰ZL200310104841.9N-叔丁基-双(苯并噻唑)次磺酰胺及其生产工艺发明专利2003.10.10
2阳谷华泰ZL200710115089.6二环己基二硫化物的制备工艺发明专利2007.12.11
3阳谷华泰ZL200810139297.4氮气保护下氯代环己烷的制备工发明专利2008.08.27
4阳谷华泰ZL200810159834.1橡胶硫化促进剂NS废水处理工艺发明专利2008.11.12
5阳谷华泰ZL200910017193.0橡胶防焦剂CTP生产过程中过滤干燥一体装置及应用发明专利2009.08.06
6阳谷华泰ZL200910017194.5橡胶防焦剂CTP合成工艺及装置发明专利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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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
7阳谷华泰ZL201010516734.7橡胶防焦剂CTP生产过程中过滤干燥一体装置及应用发明专利2009.08.06
8阳谷华泰ZL201010208052.X橡胶硫化促进剂生产废水中盐的纯化工艺发明专利2010.06.24
9阳谷华泰ZL201010550424.7高盐废水吸收环己烷法制氯代环己烷尾气工艺发明专利2010.11.19
10阳谷华泰ZL201110177695.7一种氧气氧化法合成促进剂NS的装置及应用发明专利2011.06.28
11阳谷华泰ZL201110177404.4橡胶硫化促进剂NS的联产合成工艺发明专利2011.06.28
12阳谷华泰ZL201110177412.9一种用于氧气氧化法合成促进剂NS的装置发明专利2011.06.28
13阳谷华泰ZL201110210853.4一种不溶性硫磺的生产工艺发明专利2011.07.26
14阳谷华泰ZL201110328928.9一种丙烯酸锌的生产工艺发明专利2011.10.26
15阳谷华泰ZL201310219290.4一种间苯二酚甲醛树脂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2013.06.04
16阳谷华泰ZL201310264101.5一种橡胶用炭黑分散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3.06.26
17阳谷华泰ZL201310337857.8一种白炭黑分散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3.08.06
18阳谷华泰ZL201310340291.4一种次磺酰胺类硫化促进剂灰分快速测定方法发明专利2013.08.06
19阳谷华泰ZL201310381174.2一种橡胶用白炭黑分散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3.08.28
20阳谷华泰ZL201410527840.3一种橡胶用抗疲劳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专利2014.10.09
21阳谷华泰ZL201410563319.5一种气密性增进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专利2014.10.21
22阳谷华泰ZL201410579094.2一种轮胎用防肩空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专利2014.10.24
23阳谷华泰ZL201410624497.4一种不溶性硫磺的干燥工艺及其工艺设备发明专利2014.11.07
24阳谷华泰ZL201410623868.7一种不溶性硫磺的气化淬冷工艺发明专利2014.11.07
25阳谷华泰ZL201410661305.72-甲基马来酸酐和1,3-双(柠康酰亚胺甲基)苯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4.11.19
26阳谷华泰ZL201410719110.3一种轮胎气密层增进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专利2014.11.29
27阳谷华泰ZL201410672235.5用于合成橡胶促进剂NS的生产设备及应用发明专利2014.11.22
28阳谷华泰ZL201410687791.X一种低锌硫化活性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4.11.26
29阳谷华泰ZL201410715548.4一种新型橡胶用白炭黑分散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4.11.28
30阳谷华泰ZL201510360630.41,3-双(柠康酰亚胺甲基)苯的造粒方法及造粒系统发明专利2015.06.26
31阳谷华泰ZL201510396736.X一种改善不溶性硫磺分散性的方法发明专利2015.07.08
32阳谷华泰ZL201510419882.X一种高收率低成本塑解剂DBD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5.07.16
33阳谷华泰ZL201510891653.8一种环保、高效硫化效联剂1,6-二(N,N-二苄基氨基甲酰二硫)己烷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5.12.04

1-1-119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
34阳谷华泰ZL201510890511.X一种硫化剂1,1-二硫代二己内酰胺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2015.12.04
35阳谷华泰ZL201510880308.4一种3-环己基硫代-1-丙基-三乙氧基硅烷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15.12.05
36阳谷华泰ZL201510420353.1一种高收率氧气氧化法合成促进剂DPG的环保方法发明专利2015.07.16
37阳谷华泰ZL201610651565.5一种二硫化二异丙基黄原酸酯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6.08.10
38阳谷华泰ZL201610702960.1一种一硫化四苄基秋兰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16.08.23
39阳谷华泰ZL201610702958.4一种由促进剂M制备二苯氨基二硫化物的方法发明专利2016.08.23
40阳谷华泰ZL201610702959.9一种合成促进剂DPTU的方法发明专利2016.08.23
41阳谷华泰ZL201710943555.3检测胺或/和氨类两种混合物中每种胺或氨含量的方法发明专利2017.10.11
42阳谷华泰ZL201711040954.5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2017.10.30
43阳谷华泰ZL201711077034.0一种抗硫化返原剂生产废水的处理方法发明专利2017.11.06
44阳谷华泰ZL201711144151.4一种环己烯改性间苯二酚-甲醛树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7.11.17
45阳谷华泰ZL201810097968.9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固体酸催化合成法发明专利2018.01.31
46阳谷华泰ZL201810932443.2一种改性烷基酚-乙醛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8.08.16
47阳谷华泰、戴瑞克ZL201910654406.4一种二硫化四苄基秋兰姆的清洁化生产方法发明专利2019.07.19
48阳谷华泰ZL201510380252.6一种不溶性硫黄的连续化熟化方法发明专利2015.07.02
49阳谷华泰、聊城大学ZL201811337031.0一种氧气法合成N-环己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的催化剂制备方法及应用发明专利2018.11.12
50阳谷华泰ZL201811381213.8一种4-叔烷基苯酚-(吗啉基)甲醛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发明专利2018.11.20
51阳谷华泰ZL201810783290.X一种乙酰丙酮钴(II)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8.07.17
52阳谷华泰ZL201811616424.5一种丙烯醛改性对叔丁基苯酚乙醛树脂的合成方法发明专利2018.12.28
53阳谷华泰ZL201220560292.0一种用于氧气氧化法合成促进剂CBS的装置实用新型2012.10.29
54阳谷华泰ZL201220594517.4一种具有平铺式过滤层的不溶性硫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2.11.12
55阳谷华泰ZL201220689112.9硫黄粉碎过程中的收集装置实用新型2012.12.13
56阳谷华泰ZL201220689827.4一种外接过滤设备的不溶性硫磺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2.12.13

1-1-120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
57阳谷华泰ZL201220689829.3一种回转式不溶性硫磺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2.12.13
58阳谷华泰ZL201220221199.7一种用于氧气氧化法合成橡胶促进剂NS的化工反应器实用新型2012.05.16
59阳谷华泰ZL201320093468.0一种用于促进剂M萃取工艺中的搅拌器实用新型2013.02.28
60阳谷华泰ZL201420705031.2用于合成橡胶促进剂NS的生产设备实用新型2014.11.22
61阳谷华泰ZL201420139449.1一种用于粘合树脂合成的反应釜实用新型2014.03.26
62阳谷华泰ZL201420492563.2合成橡胶促进剂NS的反应设备实用新型2014.08.29
63阳谷华泰ZL201621328556.4不溶性硫磺的生产装置实用新型2016.12.06
64阳谷华泰ZL201621327803.9不溶性硫磺的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16.12.06
65阳谷华泰ZL201721186231.1一种二硫化碳贮存和输送装置实用新型2017.09.15
66阳谷华泰ZL201822105601.5一种新型气流粉碎机实用新型2018.12.14
67阳谷华泰ZL201820375667.3一种2-甲基马来酸酐的蒸馏装置实用新型2018.03.20
68阳谷华泰ZL201820375525.7一种高温体系下的PH值精确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8.03.20
69阳谷华泰ZL201820667690.X用于防止汽车备胎释放VOCs的真空防护罩实用新型2018.05.07
70阳谷华泰ZL201920633293.5一种提高非均相反应传质效率的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19.05.06
71阳谷华泰ZL 201921986012.0一种固体蜡融化混料箱实用新型2019.11.18
72戴瑞克ZL200510044322.7叔丁醇尿素法合成叔丁胺新工艺发明专利2005.07.29
73戴瑞克ZL200810159835.6橡胶硫化促进剂2-巯基苯并噻唑(M)的精制方法发明专利2008.11.12
74戴瑞克ZL200910229214.5硫化促进剂2-巯基苯并噻唑的纯化工艺发明专利2009.10.21
75戴瑞克ZL201410835670.5橡胶硫化促进剂TBBS的多级套洗除杂方法发明专利2014.12.30
76戴瑞克ZL201410836572.3溶剂套用连续化纯化橡胶硫化促进剂M的方法发明专利2014.12.30
77戴瑞克ZL201410835363.7橡胶硫化促进剂CBS造粒专用添加剂、该添加剂的制备方法及造粒方法发明专利2014.12.30
78戴瑞克ZL201510180441.9一种橡胶硫化促进剂CBS母液的处理和套用方法发明专利2015.04.16
79戴瑞克ZL201610502448.2橡胶硫化促进剂M副产硫化氢的连续循环吸收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2016.06.30
80戴瑞克ZL2018105080886一种二环己基二硫化物母液的回收方法发明专利2018.05.24
81戴瑞克ZL201420110519.0孔径渐变式造粒机出孔板实用新型2014.03.12
82戴瑞克ZL201420110710.5一种实用的全封闭浮子液位计实用新型2014.03.12
83戴瑞克ZL201420705040.1一种放空缓冲装置实用新型2014.11.22
84戴瑞克ZL201420705039.9一种可视除锈过滤装置实用新型2014.11.22
85戴瑞克ZL201420705033.1一种可视真空取样装置实用新型2014.11.22

1-1-121

序号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
86戴瑞克ZL201420705036.5一种疏水装置实用新型2014.11.22
87戴瑞克ZL201420705035.0一种小型两互不相溶液体自动分离装置实用新型2014.11.22
88戴瑞克ZL201520956984.0一种便于清理的视镜装置实用新型2015.11.26
89戴瑞克ZL201520957190.6一种硫化促进剂NS含盐废水的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5.11.26
90戴瑞克ZL201520955806.6一种母液沉降分离装置实用新型2015.11.26
91戴瑞克ZL201520963422.9一种气相平衡管数显液位计实用新型2015.11.26
92戴瑞克ZL201520956982.1一种尾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2015.11.26
93戴瑞克ZL201520955731.1一种中小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实用新型2015.11.26

十、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证书编号授予主体授予时间有效期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阳谷华泰(鲁)XK13-006-0219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8-252024-07-08

(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证书编号授予主体登记品种授予时间有效期
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阳谷华泰371512018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盐酸、氯代环己烷等2020-07-272023-07-26
2戴瑞克370512289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环己基氯、邻苯二甲酰亚胺、环己烯等2019-02-262022-02-25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证书编号授予主体许可范围授予时间有效期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华泰进出口鲁聊(阳)危化经[2021]000059号阳谷县应急管理局福美锌、福美双、乌洛托品、间苯二酚2021-06-072024-06-06

1-1-122

(四)排污许可资质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证书编号授予主体授予时间有效期
1排污许可证阳谷华泰91370000168015871H001V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08-042023-08-03
2排污许可证阳谷华泰91370000168015871H002V聊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08-042023-08-03
3排污许可证戴瑞克91370503566700399C001V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2020-07-222023-07-21

(五)安全生产资质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证书编号授予主体授予时间有效期
1安全生产许可证阳谷华泰(鲁)WH安许证字[2020]15002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0-07-132023-07-28
2安全生产许可证戴瑞克(鲁)WH安许证字[2019]050247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06-202022-07-11

(六)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证书编号授予主体授予时间有效期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阳谷华泰GR202037000645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0-08-17三年

(七)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海关编号授予主体授予时间有效期
1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阳谷华泰3714964020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2015-10-13长期
2戴瑞克3705963228东营海关2019-01-25长期
3华泰进出口3714964351济南海关驻聊城办事处2015-04-28长期

(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序号证书名称主体登记表编号授予主体授予时间有效期
1对外贸易经营阳谷华泰02954937阳谷县商务局2020-05-22

1-1-123

2者备案登记表戴瑞克03547635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2019-07-15
3华泰进出口02954825阳谷县商务局2019-05-17

(九)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上市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在境外设有部分子公司,各子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之“(二)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2、控股企业基本情况”。

十三、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

(一)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确保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1-124

2、决策机制与程序:

①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②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事项。

④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4、现金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1-1-125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①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1-126

②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9、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

10、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情况

1、2018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88,611,7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2,597,608.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7,672,420.14元结转以后年度。

2、2019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3月23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387,001,706股(总股本388,611,70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6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6,100,51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0,129,518.05元结转以后年度。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布《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至该公告披

1-1-127

露之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32,6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在保持总金额116,100,511.80元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每股派息金额,即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84,979,106股(总股本388,611,70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63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1576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2020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369,015,104股(总股本375,131,70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116,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5,352,26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80,527,039.71元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度55,352,265.6051,654,632.08107,006,897.68125,781,030.3385.07%
2019年度112,035,177.120.00112,035,177.12184,349,920.0360.77%
2018年度243,835,608.900.00243,835,608.90367,248,526.7866.4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比例205.00%

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对激励对象2018年度和2019年度股息分红采取公司自派方式,由公司代为持有,均未实际发放到激励对象个人账户,在上表中2018年、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均已扣除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分红的金额。

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1-1-128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66.40%、60.77%、85.07%,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重为

205.00%,公司现金分红比例高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均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实施现金分红;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最低标准;公司现金分红均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公司上市后,董事会在各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现金分红履行了上述规定。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资本支出需求的较匹配。

十四、发行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况。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阳谷债”已于报告期内偿还完毕,不存在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724.85万元、18,434.99万元、12,578.10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2,579.31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按募集资金49,550.00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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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华泰进出口存在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处罚 部门处罚时间/ 文号被罚主体处罚情况整改情况
1东营市环境保护局2018.3.26; (东环罚字【2018】河18号)戴瑞克因戴瑞克锅炉房南侧中间仓库位置的废弃包装袋,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戴瑞克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处以罚款1万元的决定
2东营市环境保护局2018.11.22; (东环罚字【2018】河42号)戴瑞克因戴瑞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六十条的规定,对戴瑞克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决定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戴瑞克及时缴纳了相应罚款,并立即针对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①针对NS车间废水罐入孔密封不严的问题,更换入孔密封垫和螺栓,同时根据巡检制度,加大巡检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②针对M车间尾气管线连接老化破损,存在漏气的问题,更换新的软连接,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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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部门处罚时间/ 文号被罚主体处罚情况整改情况
针对亚胺车间喷淋水箱存在滴漏的问题,更换新的喷淋水箱;④针对污水处理车间盐场门口密封不严的问题,对门口密封门帘重新制作,更换新的密封
3东营市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10.23;(东河)安监罚(2018)104号戴瑞克因戴瑞克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瞒报事故,东营市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戴瑞克作出罚款200万元的决定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戴瑞克及时缴纳了相应罚款,并贯彻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具体包括:①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②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特殊行业和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③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④严格执行新增、改建设施设备变更管理规定;⑤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⑥进一步强化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8.27;(东港)应急罚(2020)3015号戴瑞克因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案,管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一百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戴瑞克及时缴纳了相应罚款,并立即进行了整改:包括按照相关的规定增加安全警示标示、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对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的安全协调管理;并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其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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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部门处罚时间/ 文号被罚主体处罚情况整改情况
条第(四)项,对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5.7万元罚款的决定
5黄岛海关2020.11.27;黄关检罚字[2020]0199号戴瑞克戴瑞克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环已烯货物,货值64080美元,总数量36000千克。戴瑞克未在出口报关前向生产地海关报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黄岛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38514元整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戴瑞克已及时缴纳罚款、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补办出口手续和办理其他海关手续。同时,为防止类似错误的发生,戴瑞克根据产品分类鉴定报告,及时排查了公司其他产品的情况,凡是符合危险品名录的化学品,一律严格按照新规定,向属地海关申请通关单
6黄岛海关2021.7.15;黄关检罚字[2021]0055号阳谷华泰阳谷华泰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橡胶硫化促进剂CBS-80等6项货物,报关单号为436020210000012167,其中第三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橡胶硫化促进剂TMTD-80,申报数量为250千克,申报总价为人民币5287.5元。经海关查验,该项货物属于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3077,其包装容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阳谷华泰上述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阳谷华泰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加强对相关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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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部门处罚时间/ 文号被罚主体处罚情况整改情况
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黄岛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0.0474万元整
7黄岛海关2021.7.27;黄关检罚字[2021]0060号华泰进出口华泰进出口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橡胶硫化促进剂MBTS-75等4项货物,报关单号为436020210000010941,其中第四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橡胶硫化促进剂TMTD-80,申报数量为1500千克,申报总价为5145美元。经海关查验,该项货物属于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3077,其包装容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华泰进出口上述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黄岛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0.401万元整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华泰进出口已及时缴纳罚款,并加强对相关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戴瑞克存在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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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表所示:

序号处罚 部门处罚时间/ 文号被罚主体处罚情况
1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1.20;东卫职罚[2020]5号戴瑞克戴瑞克未按照规定在厂区设置公告栏,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三)项,给予警告
22020.1.20;东卫职罚[2020]6号戴瑞克戴瑞克未按照规定对洗眼器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给予警告
32020.1.20;东卫职罚[2020]7号戴瑞克戴瑞克未督促指导职工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给予警告
42020.1.20;东卫职罚[2020]8号戴瑞克戴瑞克未按照规定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八)项,给予警告

(二)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1、东环罚字【2018】河18号行政处罚

处罚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2020年4月修订)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情节为初犯,且及时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程度为较重,违法情节为年内再犯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程度为严重,违法情节为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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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程度为特别严重,违法情节为造成危害后果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本次处罚依据的相关法规及处罚决定,戴瑞克本次违法行为属于“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情节为初犯,且及时改正的”的情况,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针对该项处罚,戴瑞克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受到的处罚金额1万元,金额较小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相关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戴瑞克本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处罚未对公司及戴瑞克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4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函》,证明戴瑞克自2018年1月1日至证明开具日,无重大违法行为。2021年8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函》,证明戴瑞克自2020年1月1日至证明开具日,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处罚的情况。2020年11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出具《证明函》,证明上述处罚戴瑞克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东环罚字【2018】河42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六十条规定:“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情节为初犯,且及时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程度为较重,违法情节为年内再犯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程度为严重,违法情节为拒不改正,或造成环境危害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程度为特别严重,违法情节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作出本次处罚依据的相关法规及处罚决定,戴瑞克本次违法行为属于“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情节为初犯,且及时改正的”的情况,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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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项处罚,戴瑞克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受到的处罚金额3万元,金额较小并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相关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戴瑞克本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处罚未对公司及戴瑞克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1年4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函》,证明戴瑞克自2018年1月1日至证明开具日,无重大违法行为。2021年8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证明函》,证明戴瑞克自2020年1月1日至证明开具日,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处罚的情况。2020年11月,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出具《证明函》,证明上述处罚戴瑞克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东河)安监罚(2018)104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根据东营市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东河)安监罚告(2018)10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认定,公司存在“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瞒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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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对戴瑞克合并做出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针对该项处罚,戴瑞克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相关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中所述的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戴瑞克本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处罚未对公司及戴瑞克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11月,东营市河口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函》:“2018年10月23日,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河)安监罚(2018)104号),因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瞒报事故,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贰佰万元罚款的决定。兹证明,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未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属于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且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2021年8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函》:“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被立案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4、(东港)应急罚(2020)3015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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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并执行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针对该项处罚,戴瑞克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相关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戴瑞克本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处罚未对公司及戴瑞克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1年1月25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函:“2020年8月27日,管委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港)应急罚(2020)3015号),因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案,管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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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一百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对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元罚款的决定。兹证明,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不属于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5、黄关检罚字[2020]0199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当在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戴瑞克因自身工作人员的沟通失误,未在出口报关前向生产地海关报检,本次出口货值64,080美元,以处罚日当日(2020年11月27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计算,本次出口的货值折合成人民币约421,358元,本次行政处罚的金额约占货值的9.14%,位于5%-20%处罚区间的较低水平。同时,未出现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针对该项处罚,戴瑞克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戴瑞克本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处罚未对公司及戴瑞克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黄关检罚字[2021]0055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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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阳谷华泰因自身工作人员的沟通失误,当次出口申报其包装容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本次行政处罚的金额为0.0474万元,处罚金额较小。针对该项处罚,公司及时缴纳了罚款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本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处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黄关检罚字[2021]0060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华泰进出口因自身工作人员的沟通失误,当次出口申报其包装容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本次行政处罚的金额为0.401万元,处罚金额较小。针对该项处罚,公司及时缴纳了罚款并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本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处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七项处罚外,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的四项行政处罚为给予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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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警告,未科处罚款及其他处罚形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报告期至今,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相关主体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1份监管函。2018年5月7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36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其主要内容及公司的整改措施如下:

1、主要内容

“你公司于2018年5月4日直通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但未选择‘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类别,导致本应该经本所事前审核的相关公告直通披露,且未在系统录入分红派息业务参数,造成较大的业务风险。在我部督促下,你公司于次日补充录入了相关业务参数。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并吸取本次信息披露工作的教训,加强了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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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传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经营范围备注
1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86.8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2波米科技有限公司86.81%电子材料、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本企业经营的企业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大厂回族自治县波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86.81%有机聚合物电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和微电子行业用聚酰亚胺材料及TFT-LCD液晶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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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器用聚酰亚胺取向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主营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不同,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传华的一致行动人尹月荣、王文博和王文一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新的同业竞争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9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尹月荣、王文博、王文一共同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立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有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直接投资或收购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和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帮助;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于发行人;不制定与发行人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人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传华。尹月荣、王文博和王文一为王传华的一致行动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详见本

1-1-143

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公司的联营企业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有达诺尔9.68%股份,为达诺尔第五大股东并委派董事。达诺尔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2021年6月30日,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无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徐文英、匡萍在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3月离任,报告期内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6、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存在对外投资情况外,公司其他上述关联自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上述人员在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

1-1-14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三、同业竞争情况/(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23.38441.99426.37385.71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19%0.23%0.21%0.19%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董事、监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薪酬分配政策,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①2021年1-6月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1,794.242021.01.142022.01.13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500.002021.01.272021.09.27
王传华阳谷华泰2,000.002021.02.012022.01.10
王传华阳谷华泰4,000.002021.03.092022.03.01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359.682021.02.232022.02.08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400.002021.02.232022.02.08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500.002021.05.112021.12.08

1-1-145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传华阳谷华泰1,000.002021.04.142022.04.06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3,300.002021.06.042022.06.03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356.622021.06.112022.06.10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354.002021.06.162022.06.07
戴瑞克、王传华夫妇、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1,500.002021.06.072022.06.07
戴瑞克、王传华夫妇、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1,400.002021.06.252022.06.24

②2020年度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传华,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978.742020.09.292021.09.28
王传华,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1,996.622020.12.142021.12.13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2,000.002020.10.152021.09.30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5,000.002020.04.172021.04.16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2,000.002020.09.242021.09.24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500.002020.11.122021.09.29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500.002020.08.182021.05.17
戴瑞克、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500.002020.08.122021.02.09
王传华阳谷华泰4,000.002020.02.282021.02.25
王传华夫妇,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3,000.002020.03.052021.03.05
戴瑞克、王传华夫妇、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1,500.002020.09.032021.02.09

③2019年度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1-1-146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传华阳谷华泰1,000.002019.08.072020.08.01
王传华阳谷华泰2,000.002019.01.242020.01.20
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3,000.002019.03.142020.03.13
王传华夫妇、王文博夫妇阳谷华泰4,000.002019.04.032020.04.02

④2018年度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3,000.002018.01.092019.01.08
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1,000.002018.10.092019.10.08
王传华、王文博阳谷华泰3,000.002018.09.182019.07.17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支持公司的融资活动,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有担保均为无偿且不附加任何条件。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 内容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阳谷华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室---1.14
北京波米科技有限公司阳谷华泰租赁车辆-26.55--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租赁系按市场价格定价,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其他应收款贺玉广--8.008.00

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为日常差旅或备用金。

1-1-147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及相关制度安排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方面的规定。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回避和表决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及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制度所规定的程序,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未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关联交易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1-1-14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摘自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指标等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本性支出、技术创新等作了简要分析。

公司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重要性水平标准为营业收入的3%;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重要性水平标准为资产总额的3%。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财务会计信息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2-003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2-000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大信审字[2021]第2-100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1-6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披露了上述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于各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摘自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最近三年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1-149

单位: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9,283,623.19173,492,980.02285,728,664.29413,613,617.07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20,238,632.82-
应收票据6,178,471.23445,500.00-104,984,506.97
应收账款657,802,335.08560,309,434.51498,258,593.50521,684,121.22
应收款项融资176,657,561.85209,810,172.60143,242,955.44-
预付款项54,485,315.6239,479,261.0746,551,631.1149,662,944.01
其他应收款13,847,609.3013,112,349.5010,759,012.5724,396,426.85
存货281,116,744.60195,690,723.80211,940,702.48206,839,840.02
其他流动资产5,948,940.086,390,846.773,716,041.1113,647,052.35
流动资产合计1,305,320,600.951,199,231,268.271,220,436,233.321,334,828,508.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4,058,603.9124,369,113.9823,365,592.6723,047,290.2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7,067,212.1415,502,689.525,688,358.90-
固定资产835,038,643.67744,729,329.31535,274,081.06514,533,965.81
在建工程151,222,659.77177,951,543.40221,084,301.5372,079,254.78
无形资产75,463,667.3276,505,534.1678,485,980.4973,852,054.38
长期待摊费用659,822.76291,024.98405,555.001,474,327.16
递延所得税资产9,148,851.7610,126,173.7610,206,817.656,610,146.81
其他非流动资产71,002,670.1457,384,246.7338,304,947.0268,357,485.57
非流动资产合计1,193,662,131.471,106,859,655.84912,815,634.32765,954,524.71
资产总计2,498,982,732.422,306,090,924.112,133,251,867.642,100,783,033.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39,550,825.43220,142,594.0689,900,000.00109,900,000.00
应付票据185,136,800.00165,878,391.18102,000,000.00-
应付账款212,160,573.25200,605,142.26140,217,650.46119,998,130.20
预收款项--3,684,373.512,741,603.13
合同负债3,703,292.273,848,805.28--
应付职工薪酬18,316,052.7518,002,614.3916,016,387.1511,720,339.00
应交税费27,351,965.5917,912,147.4417,195,715.0549,856,997.62
其他应付款6,982,920.815,253,792.3674,382,153.2736,917,477.78

1-1-150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762,000.001,237,74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986,667.76
其他流动负债-500,344.69--
流动负债合计693,202,430.10632,143,831.66443,396,279.44378,121,215.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3,850,000.00
递延收益21,807,137.9917,827,451.6617,456,751.9112,676,128.11
递延所得税负债1,811,003.9975,403.43--
非流动负债合计23,618,141.9817,902,855.0917,456,751.9116,526,128.11
负债合计716,820,572.08650,046,686.75460,853,031.35394,647,343.60
股东权益:
股本375,131,706.00375,131,706.00388,611,706.00375,131,706.00
资本公积679,917,071.07679,917,071.07714,404,866.42650,879,891.06
减:库存股51,664,997.9751,664,997.9758,503,200.0018,561,048.00
其他综合收益-173,160.06-1,940.06285,455.58181,387.49
专项储备6,589,184.055,887,117.363,332,580.541,950,077.62
盈余公积97,211,067.0397,211,067.0381,330,794.5260,379,948.99
未分配利润675,151,290.22549,564,213.93542,936,633.23636,173,726.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782,162,160.341,656,044,237.361,672,398,836.291,706,135,689.60
股东权益合计1,782,162,160.341,656,044,237.361,672,398,836.291,706,135,689.6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498,982,732.422,306,090,924.112,133,251,867.642,100,783,033.2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58,870,793.211,943,387,548.062,014,294,669.182,081,925,235.84
其中:营业收入1,258,870,793.211,943,387,548.062,014,294,669.182,081,925,235.84
二、营业总成本1,050,260,796.551,791,526,696.861,803,018,341.701,637,958,537.84
其中:营业成本940,636,515.291,565,249,712.261,528,327,006.991,404,468,556.67
税金及附加7,979,042.0513,493,318.8314,022,627.0021,581,467.60

1-1-151

销售费用26,174,106.3344,359,021.84109,655,464.1478,699,127.52
管理费用45,641,761.00101,059,873.7291,149,717.0987,784,503.63
研发费用17,241,747.1245,459,205.2351,615,219.4632,393,132.45
财务费用12,587,624.7621,905,564.988,248,307.0213,031,749.97
其中:利息费用6,779,812.297,849,232.426,417,770.1420,430,768.14
利息收入485,172.182,096,191.974,274,044.084,354,053.95
加:其他收益3,703,044.599,614,971.659,319,935.7716,859,049.2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45,105.982,114,306.711,523,311.031,696,015.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756,887.551,523,311.031,269,796.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64,522.62575,697.80-29,771.4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8,369.44-6,102,132.09-5,158,931.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39.49-491,951.82-334,993.86-3,044,478.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1,139.85123,467.46-3,314.56-153,455.1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4,162,721.07157,695,210.91216,592,562.48459,323,829.31
加:营业外收入1,082,679.061,888,063.059,162,701.53742,146.49
减:营业外支出1,491,758.683,500,743.454,074,225.946,240,622.0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3,753,641.45156,082,530.51221,681,038.07453,825,353.78
减:所得税费用42,814,299.5630,301,500.1837,331,118.0486,576,827.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0,939,341.89125,781,030.33184,349,920.03367,248,526.7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0,939,341.89125,781,030.33184,349,920.03367,248,526.7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1-152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180,939,341.89125,781,030.33184,349,920.03367,248,526.7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1,220.00-287,395.64104,068.09309,567.59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1,220.00-287,395.64104,068.09309,567.59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1,220.00-287,395.64104,068.09309,567.59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71,220.00-287,395.64104,068.09309,567.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80,768,121.89125,493,634.69184,453,988.12367,558,094.37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0,768,121.89125,493,634.69184,453,988.12367,558,094.3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90.340.471.01
(二)稀释每股收益0.490.340.471.0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38,378,460.961,138,295,848.481,142,296,345.911,315,490,688.48
收到的税费返还32,134,962.4532,167,372.3058,490,472.9253,683,893.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188,260.9314,023,461.4227,410,043.0122,696,013.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3,701,684.341,184,486,682.201,228,196,861.841,391,870,595.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4,746,377.20708,178,065.10546,814,635.29529,775,109.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6,339,505.24180,200,947.04196,912,341.53160,626,384.65
支付的各项税费51,454,356.0354,986,800.14115,491,171.75150,410,031.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5,979,957.9763,401,096.61134,811,794.02109,966,497.55

1-1-1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8,520,196.441,006,766,908.89994,029,942.59950,778,023.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181,487.90177,719,773.31234,166,919.25441,092,572.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55,616.051,857,419.161,200,000.00426,219.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19,071.20842,402.00416,365.33174,1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74,687.2572,699,821.161,616,365.33600,329.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034,744.15229,173,222.33176,126,230.35207,089,661.33
投资支付的现金-60,193,700.0020,000,000.00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034,744.15289,366,922.33196,126,230.35213,089,661.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460,056.90-216,667,101.17-194,509,865.02-212,489,332.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265,200.00583,859,562.0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4,676,158.00260,476,526.0089,900,000.00205,006,362.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7,913,041.41108,384,000.0067,318,964.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2,589,199.41368,860,526.00224,484,164.89788,865,924.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4,665,800.00129,900,000.00109,900,000.00486,750,433.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2,132,148.88119,525,359.48251,491,119.04134,116,883.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472,228.14211,242,429.7534,411,667.7677,696,784.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5,270,177.02460,667,789.23395,802,786.80698,564,100.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80,977.61-91,807,263.23-171,318,621.9190,301,823.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10,335.52-1,659,759.93-1,695,796.811,410,847.6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349,211.09-132,414,351.02-133,357,364.49320,315,911.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1,141,678.42263,556,029.44396,913,393.9376,597,482.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792,467.33131,141,678.42263,556,029.44396,913,393.93

(二)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1-154

单位: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265,894.6657,898,140.56144,223,034.01330,810,768.51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20,238,632.82-
应收票据6,178,471.23445,500.00-50,665,986.59
应收账款436,982,776.35410,723,275.04355,928,106.86359,822,624.34
应收款项融资159,893,304.85177,871,250.93125,380,827.40-
预付款项36,574,721.6619,072,904.8625,917,016.4728,658,125.17
其他应收款16,221,252.901,822,497.1616,945,362.037,954,766.90
存货167,694,454.87134,444,531.23140,684,941.60141,904,545.68
其他流动资产4,895,703.285,430,119.613,538,659.4312,061,072.17
流动资产合计879,706,579.80808,208,219.39832,856,580.62931,877,889.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432,031,838.79431,342,348.86426,382,827.55332,050,910.9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7,067,212.1415,502,689.525,688,358.90-
固定资产499,335,081.94508,984,834.95307,901,756.54275,873,169.51
在建工程118,780,305.7358,422,136.88135,373,871.3250,758,450.27
无形资产39,258,867.8739,858,359.3340,954,054.9035,435,378.03
长期待摊费用529,445.37291,024.98405,555.00498,502.16
递延所得税资产6,424,915.926,147,346.126,789,588.924,146,215.03
其他非流动资产54,831,728.7754,450,859.2132,314,420.4356,035,523.90
非流动资产合计1,178,259,396.531,114,999,599.85955,810,433.56760,798,149.85
资产总计2,057,965,976.331,923,207,819.241,788,667,014.181,692,676,039.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9,550,825.43220,011,175.4389,900,000.0099,900,000.00
应付票据165,136,800.0095,878,391.1882,000,000.00-
应付账款117,602,691.72131,886,207.8289,419,652.3492,884,365.89
预收款项--1,392,434.001,813,600.74
合同负债2,163,696.882,272,746.68--
应付职工薪酬10,514,925.2611,249,708.7510,125,015.995,851,791.70
应交税费6,853,069.088,793,463.034,184,317.682,113,846.32
其他应付款2,311,719.002,163,719.0071,047,552.3742,687,522.30

1-1-15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762,000.001,237,74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466,667.76
其他流动负债-295,457.07--
流动负债合计534,133,727.37472,550,868.96348,068,972.38252,717,794.7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19,558,818.5315,288,131.7715,191,264.479,907,639.79
递延所得税负债1,811,003.9975,403.43--
非流动负债合计21,369,822.5215,363,535.2015,191,264.479,907,639.79
负债合计555,503,549.89487,914,404.16363,260,236.85262,625,434.50
股东权益:
股本375,131,706.00375,131,706.00388,611,706.00375,131,706.00
资本公积673,686,485.20673,686,485.20714,404,866.42650,879,891.06
减:库存股51,664,997.9751,664,997.9758,503,200.0018,561,048.00
专项储备5,381,704.745,049,849.513,332,580.541,950,077.62
盈余公积97,211,067.0397,211,067.0381,330,794.5260,379,948.99
未分配利润402,716,461.44335,879,305.31296,230,029.85360,270,029.04
股东权益合计1,502,462,426.441,435,293,415.081,425,406,777.331,430,050,604.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057,965,976.331,923,207,819.241,788,667,014.181,692,676,039.21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765,380,940.351,272,549,589.421,287,435,833.231,195,988,504.38
减:营业成本582,176,851.17998,766,080.00984,550,090.05835,462,059.21
税金及附加4,183,649.167,340,038.256,692,571.069,480,225.93
销售费用16,154,240.8627,409,586.6662,279,248.0344,218,011.83
管理费用25,074,407.6661,221,314.9556,661,476.8243,853,779.10
研发费用14,655,563.2640,115,934.5146,346,551.5132,250,352.96
财务费用7,847,208.4613,345,317.014,618,231.0010,034,526.81
其中:利息费用4,155,278.767,395,897.134,786,739.7515,946,924.89
利息收入115,291.141,078,975.653,452,749.384,180,970.96
加:其他收益3,076,183.867,914,448.126,359,141.323,920,288.39
投资收益(损失以“-”11,245,105.9852,114,306.71101,523,311.0361,696,015.82

1-1-15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756,887.551,523,311.031,269,796.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64,522.62575,697.80-29,771.4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5,515.29-3,567,345.46-5,396,156.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39.49-491,951.82-334,993.86-2,263,817.6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4,905.65123,467.46-3,314.56-105,270.8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1,424,813.69181,019,940.85228,405,880.24283,936,764.32
加:营业外收入214,916.84222,848.16159,079.97116,637.52
减:营业外支出469,747.481,784,205.531,485,276.091,244,503.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1,169,983.05179,458,583.48227,079,684.12282,808,898.81
减:所得税费用18,980,561.3220,655,858.3914,678,360.2727,364,736.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2,189,421.73158,802,725.09212,401,323.85255,444,162.0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2,189,421.73158,802,725.09212,401,323.85255,444,162.0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122,189,421.73158,802,725.09212,401,323.85255,444,162.0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157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0,969,212.28733,661,231.57689,393,585.33707,438,648.77
收到的税费返还10,065,354.505,775,955.1130,122,114.9626,394,528.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7,924,265.8597,276,767.3878,554,145.35162,281,646.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8,958,832.63836,713,954.06798,069,845.64896,114,823.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3,827,784.00596,261,551.20398,534,655.98389,570,514.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8,772,296.4093,376,405.1299,646,492.4371,616,006.45
支付的各项税费30,059,196.4028,868,964.0437,324,263.7881,274,248.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848,383.3758,535,639.8890,789,748.48131,629,464.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2,507,660.17777,042,560.24626,295,160.67674,090,234.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51,172.4659,671,393.82171,774,684.97222,024,589.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555,616.0551,857,419.16101,200,000.0060,426,219.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19,071.20842,402.00416,365.33174,1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74,687.25122,699,821.16101,616,365.3360,600,329.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9,058,350.57182,982,596.02149,342,151.02154,961,471.58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0064,149,700.00111,000,000.00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058,350.57247,132,296.02260,342,151.02160,961,471.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183,663.32-124,432,474.86-158,725,785.69-100,361,142.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265,200.00583,859,562.0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4,676,158.00240,346,526.0089,900,000.00195,006,362.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7,913,041.41108,38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2,589,199.41348,730,526.00157,165,200.00778,865,924.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4,535,800.00109,900,000.0099,900,000.00446,750,433.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9,507,615.35119,073,442.82249,860,088.65130,243,283.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8,654,632.59141,242,429.751,466,667.7638,176,784.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2,698,047.94370,215,872.57351,226,756.41615,170,501.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91,151.47-21,485,346.57-194,061,556.41163,695,423.30

1-1-15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69,239.23-257,132.59-2,051,941.38436,913.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72,100.16-86,503,560.20-183,064,598.51285,795,784.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546,838.96132,050,399.16315,114,997.6729,319,213.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774,738.8045,546,838.96132,050,399.16315,114,997.67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并基于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戴瑞克山东省东营市山东省东营市生产销售防焦剂CTP等100.00-投资 设立
华泰进出口山东省阳谷县山东省阳谷县出口销售防焦剂CTP等100.00-投资 设立
博为化学(香港)中国香港中国香港销售防焦剂CTP等100.00-投资 设立
华泰化学(美国)美国美国贸易100.00-投资 设立
华泰化学(欧洲)比利时比利时贸易100.00-投资 设立
上海橡实上海上海技术研发100.00-投资 设立

2、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1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2)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3月,公司新设在比利时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华泰化学(欧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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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12月,公司在上海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橡实化学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4)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除特别说明外,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总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项目2021.06.30/2021年1-6月2020.12.31/2020年度2019.12.31/2019年度2018.12.31/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1.881.902.753.53
速动比率(倍)1.481.592.272.9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6.9925.3720.3115.52
资产负债率(合并)(%)28.6828.1921.6018.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073.673.954.35
存货周转率(次)3.957.687.307.95
每股净资产(元)4.754.414.304.5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200.470.601.1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3-0.35-0.340.85
利息保障倍数(倍)34.0020.8935.5423.21

1-1-160

(二)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会计期间报告期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全面摊薄基本稀释
2021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5310.150.49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819.460.460.46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707.600.34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47.140.320.32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1311.020.47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710.360.440.44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0921.531.01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4320.970.990.98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6.3212.35-0.33-15.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0.30961.50931.991,697.9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56.4581.43-26.8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6.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30-161.27508.85-561.91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1,454.73894.011,413.671,236.78

1-1-161

的影响的合计
减:所得税影响额221.02146.10309.83282.09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1,233.72747.911,103.84954.69

五、最近三年一期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1年1-6月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不涉及期初余额调整。

2、2020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

1-1-162

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新收入准则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负债:
预收账款3,684,373.51-3,684,373.51-
合同负债-3,260,507.533,260,507.53
其他流动负债-423,865.98423,865.98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新收入准则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负债:
预收账款1,392,434.00-1,392,434.00-
合同负债-1,232,242.481,232,242.48
其他流动负债-160,191.52160,191.52

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验收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除对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2019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依据

①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

1-1-163

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④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2018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19年1月1日
资产:
应收票据104,984,506.97-104,984,506.97-
应收账款521,684,121.22-4,866,189.98516,817,931.24
应收款项融资-104,984,506.97104,984,506.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6,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956,763.195,956,763.19
递延所得税资产6,610,146.81870,867.987,481,014.79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60,379,948.99-289,286.8660,090,662.13
未分配利润636,173,726.44-3,749,271.95632,424,454.49

单位:元

母公司报表项目2018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2019年1月1日
资产:

1-1-164

应收票据50,665,986.59-50,665,986.59-
应收账款359,822,624.34-3,360,138.02356,462,486.32
应收款项融资-50,665,986.5950,665,986.5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0.00-6,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956,763.195,956,763.19
递延所得税资产4,146,215.03510,506.224,656,721.25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60,379,948.99-289,286.8660,090,662.13
未分配利润360,270,029.04-2,603,581.75357,666,447.29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

②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报表列报格式调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4、2018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单位:元

1-1-165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上期重述金额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26,668,628.19659,474,921.01应收票据: 223,059,187.08
应收账款: 436,415,733.93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29,998,130.20159,148,864.61应付票据: 65,069,747.50
应付账款: 94,079,117.11
3.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其他应付款26,917,477.7835,644,316.33应付利息: 2,489,386.80
应付股利: 505,200.00
其他应付款: 32,649,729.53
4.管理费用列报调整管理费用87,784,503.6373,261,837.8097,301,245.62
5.研发费用单独列示研发费用32,393,132.4524,039,407.82-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除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以外,对公司整体利润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无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无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30,532.0652.23%119,923.1352.00%122,043.6257.21%133,482.8563.54%
非流动资产119,366.2147.77%110,685.9748.00%91,281.5642.79%76,595.4536.46%

1-1-166

资产总计249,898.27100.00%230,609.09100.00%213,325.19100.00%210,078.3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10,078.30万元、213,325.19万元、230,609.09万元、249,898.27万元,从2018年末的210,078.30万元增加至2021年6月末的249,898.27万元,累计增长幅度18.95%,整体呈上升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流动资产所占比例较大,但流动资产占比与非流动资产占比呈逐渐持平的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33,482.85万元、122,043.62万元、119,923.13万元、130,532.0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54%、57.21%、52.00%、52.23%;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76,595.45万元、91,281.56万元、110,685.97万元、119,366.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46%、42.79%、48.00%、47.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2021年6月末有所增长。非流动资产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9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增长19.17%,2020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长21.26%,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固定资产增长所致。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0,928.368.37%17,349.3014.47%28,572.8723.41%41,361.3630.99%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4%2,023.861.66%--
应收票据617.850.47%44.550.04%--10,498.457.87%
应收账款65,780.2350.39%56,030.9446.72%49,825.8640.83%52,168.4139.08%
应收款项融资17,665.7613.53%20,981.0217.50%14,324.3011.74%--
预付款项5,448.534.17%3,947.933.29%4,655.163.81%4,966.293.72%
其他应收款1,384.761.06%1,311.231.09%1,075.900.88%2,439.641.83%
存货28,111.6721.54%19,569.0716.32%21,194.0717.37%20,683.9815.50%
其他流动资产594.890.46%639.080.53%371.600.30%1,364.711.02%
流动资产合计130,532.06100.00%119,923.13100.00%122,043.62100.00%133,482.8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

1-1-167

存货,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5.56%、93.34%、95.00%、

93.84%。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现金4.688.1411.497.27
银行存款8,274.6413,106.0226,344.1139,684.07
其他货币资金2,649.054,235.132,217.261,670.02
合计10,928.3617,349.3028,572.8741,361.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1,361.36万元、28,572.87万元、17,349.30万元、10,928.3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99%、23.41%、

14.47%、8.37%。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等。

公司201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30.92%,主要系2019年度盈利同比下降及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2020年末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减少39.28%,主要系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较多所致。2021年6月末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减少37.01%,主要系构建固定资产支出较多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002,023.86-
其中:理财产品-50.002,023.86-
合计-50.002,023.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0.00万元、2,023.86万元、

50.00万元、0.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1.66%、0.04%、0.00%,占比较低。2019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2,023.86万元,主要系公司

1-1-168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较2019年末减少

97.53%,主要系公司将现金管理资金收回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10,498.45
商业承兑汇票624.0945.00-
减:坏账准备6.240.45--
小计617.8544.55-10,498.45
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17,665.7620,981.0214,160.07-
其他--164.23-
小计17,665.7620,981.0214,324.30-
合计18,283.6121,025.5714,324.3010,498.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0,498.45万元、14,324.30万元、21,025.57万元、18,283.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7%、11.74%、17.53%、14.01%。主要为销售产品产生的应收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因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银行承兑汇票由列示为应收票据变更为应收款项融资。

2019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2018年末增加36.44%,主要系销售款项中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增加所致。2020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2019年末增加46.78%,主要系销售款项中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增加所致。2021年6月末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2020年末减少13.04%,主要系销售款项中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1-1-1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 2021年1-6月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68,685.0059,006.0652,547.0053,896.1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5,780.2356,030.9449,825.8652,168.41
营业收入125,887.08194,338.75201,429.47208,192.52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4.56%30.36%26.09%25.8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52.25%28.83%24.74%25.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2,168.41万元、49,825.86万元、56,030.94万元、65,780.2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08%、

40.83%、46.72%、50.39%,呈小幅增长的趋势。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销售橡胶助剂产品所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或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维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②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分析

A.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a.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万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组合1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组合2年末对于不适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款项。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1-170

确定组合的依据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组合1账龄分析法
组合2个别计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以下类推)0.50
7-12个月5.00
1至2年20.00
2至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组合名称方法说明
组合2年末对于不适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款项。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Ⅲ.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b.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

1-1-171

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Ⅰ.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Ⅱ.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B.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公司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彤程新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2018年度,彤程新材对单项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彤程新材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

1-1-172

项时,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彤程新材对于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押金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款及上市费用以外的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单项金额重大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收款项组合,并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0.50
6个月-1年5.00
1至2年10.00
2至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彤程新材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运用判断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已知存在财务困难的客户或回收性存在重大疑问的应收账款使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账款根据账龄组合考虑不同客户的类似损失特征按照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类似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经验和行业数据,并根据当前或前瞻性信息作出调整。彤程新材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彤程新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一致。C.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1-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74.360.55%374.3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8,310.6499.45%2,530.413.70%
其中:账龄分析法68,310.6499.45%2,530.413.70%
合计68,685.00100.00%2,904.774.23%

1-1-173

类别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48.100.93%548.1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8,457.9699.07%2,427.024.15%
其中:账龄分析法58,457.9699.07%2,427.024.15%
合计59,006.06100.00%2,975.125.04%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800.04%20.8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526.2099.96%2,700.345.14%
其中:账龄分析法52,526.2099.96%2,700.345.14%
合计52,547.00100.00%2,721.145.18%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3,896.15100.00%1,727.743.21%
其中:账龄分析法53,896.15100.00%1,727.743.21%
合计53,896.15100.00%1,727.743.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06-30
账面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1年以内65,908.1796.48%1.00%664.84
1至2年590.140.86%49.00%289.17
2至3年1,123.471.64%79.00%887.54
3年以上688.851.01%100.00%688.85
合计68,310.64100.00%3.70%2,530.41
账龄2020-12-31

1-1-174

账面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1年以内55,981.5895.76%1.00%559.82
1至2年728.871.25%49.00%357.14
2至3年1,130.741.93%79.00%893.28
3年以上616.781.06%100.00%616.78
合计58,457.96100.00%4.15%2,427.02
账龄2019-12-31
账面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1年以内49,503.4194.25%1.00%495.03
1至2年1,533.532.92%49.00%751.43
2至3年168.470.32%79.00%133.09
3年以上1,320.792.51%100.00%1,320.79
合计52,526.20100.00%5.14%2,700.34
账龄2018-12-31
账面余额比例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51,851.0096.21%0.68%353.71
1至2年500.110.93%20.00%100.02
2至3年542.061.01%50.00%271.03
3年以上1,002.981.86%100.00%1,002.98
合计53,896.15100.00%3.21%1,727.74

2018年度,公司按照坏账准则计提政策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保持在

95.00%左右,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回款风险较小。

③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1-1-175

单位:万元

期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1年7月31日)回款比例
2021-06-3068,685.0024,076.2935.05%
2020-12-3159,006.0655,479.8594.02%
2019-12-3152,547.0050,056.6495.26%
2018-12-3153,896.1551,788.3996.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3,896.15万元、52,547.00万元、59,006.06万元、68,685.00万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回款比例分别为96.09%、

95.26%、94.02%、35.05%,公司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良好。

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计提77.18582.62506.78418.01
当期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当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规模较小且无转回的情况,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⑤公司主要应收账款方情况及与主要客户的匹配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是否前五大销售客户
2021-06-301中策橡胶6,743.409.82%
2玲珑轮胎6,459.159.40%
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3,386.044.93%
4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405.363.50%
5SOVEREIGN CHEMICAL COMPANY1,791.732.61%
合计20,785.6830.26%-

1-1-176

2020-12-311玲珑轮胎6,660.8911.29%
2中策橡胶4,272.397.24%
3倍耐力3,619.426.13%
4佳通轮胎2,470.124.19%
5风神轮胎1,968.873.34%
合计18,991.7032.19%-
2019-12-311玲珑轮胎7,215.5513.73%
2中策橡胶3,452.566.57%
3风神轮胎3,215.346.12%
4倍耐力2,542.814.84%
5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73.073.95%
合计18,499.3335.21%-
2018-12-311玲珑轮胎9,779.6318.15%
2中策橡胶2,911.805.40%
3倍耐力2,572.244.77%
4佳通轮胎2,032.703.77%
5风神轮胎2,074.283.85%
合计19,370.6635.94%-

注:上表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同一控制下企业数据已合并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35.94%、35.21%、32.19%、30.26%,占比较低且相对稳定。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中型轮胎企业,经济实力雄厚、支付能力较强、信誉状况较好,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后,通常会给与客户一定的账期。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多为30天、60天或90天,公司对同一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过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客户多数为当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一致。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966.29万元、4,655.16万元、3,947.93万元、5,448.5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2%、3.81%、3.29%、

1-1-177

4.17%,占比较低。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2021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38.01%,主要系因销量增加及提高安全库存量致使预付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328.9897.81%3,861.9697.82%4,420.7494.97%4,826.1597.18%
1至2年73.291.35%33.550.85%151.293.25%52.841.06%
2至3年1.720.03%3.520.09%14.030.30%25.370.51%
3年以上44.540.82%48.891.24%69.111.48%61.941.25%
合计5,448.53100.00%3,947.93100.00%4,655.16100.00%4,966.29100.00%

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款项保持在95%左右,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稳定,风险较小。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出口退税1,033.591,123.04845.80617.11
备用金及保证金等610.41474.15500.662,071.31
代扣代缴个人社保公积金79.4754.2840.8855.20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1,723.471,651.471,387.342,743.63
坏账准备338.71340.24311.44303.99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1,384.761,311.231,075.902,439.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39.64万元、1,075.90万元、1,311.23万元、1,384.7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3%、0.88%、

1.09%、1.06%,占比较低。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的出口退税、备用金及押金、代扣代缴个人社保公积金等。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减少55.90%,主要系公

1-1-178

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到期收回保证金所致。

(7)存货

①存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原材料8,533.8430.27%8,984.0545.72%9,207.2143.37%9,233.2544.64%
库存商品19,660.5869.73%10,667.7254.28%12,020.3656.63%11,450.7355.36%
其中: 发出商品6,170.6021.89%3,993.3920.32%3,197.7615.06%2,128.2210.29%
存货原值合计28,194.41100.00%19,651.77100.00%21,227.57100.00%20,683.98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82.74-82.69-33.50---
存货账面价值合计28,111.67-19,569.07-21,194.07-20,683.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20,683.98万元、21,194.07万元、19,569.07万元、28,111.6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0%、17.37%、

16.32%、21.54%,占比较为稳定。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2021年6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长43.65%,主要系公司提高安全库存量,所备用产成品增加所致。

②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9,660.5869.73%10,667.7254.28%12,020.3656.63%11,450.7355.36%
其中:1年以内19,580.6599.59%10,471.5698.16%11,943.6799.36%11,336.1999.00%
1年以上79.930.41%196.161.84%76.690.64%114.541.00%
原材账面余额8,533.8430.27%8,984.0545.72%9,207.2143.37%9,233.2544.64%

1-1-179

其中:1年以内8,066.2194.52%8,292.5792.30%8,646.5093.91%8,578.6092.91%
1年以上467.635.48%691.487.70%560.716.09%654.657.09%

公司存货主要为库龄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99.00%、99.36%、98.16%、99.59%。库龄在1年以内的原材料占比分别为92.91%、93.91%、92.30%、94.52%。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在手订单较为充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45.30天、49.32天、46.88天、45.62天,存货周转较快,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不存在大量滞销、销售退回或换货等情况。

③期末发出商品情况

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对应的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期末发出商品余额占期末存货余额比例是否已实现收入
1倍耐力724.142.57%
2玲珑轮胎631.322.24%
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28.671.52%
4美国SCC392.441.39%
5住友橡胶290.631.03%
合计2,467.208.75%-

注:上表中前五名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数据已合并披露。

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合计6,170.60万元,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为21.89%。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对应的前五名客户发出商品余额合计2,467.20万元,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为8.75%。公司的发出商品主要为已与客户签订订单的在途商品以及部分已运抵客户但客户尚未验收的商品,尚需客户收货并验收后确认收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出商品已基本实现收入。公司的在途商品主要通过运输服务提供商运至客户,公司通过与相关的运输服务提供商签订协议并要求运输服务提供商缴纳押金,同时购买相关保险等方式,可以对发出商品进行有效管理,损毁灭失风险较小。

④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分析

1-1-1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原材料15.4115.41--
库存商品67.3367.2933.50-
合计82.7482.6933.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分别为0.00万元、33.50万元、82.69万元、82.74 万元。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总体而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库龄1年以内的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存货周转较快,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不存在大量滞销、销售退回或换货等情况。其中,发出商品主要为已与客户签订订单的在途商品或已运抵客户但客户尚未验收的商品,损毁灭失风险较小。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存货进行了跌价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待抵扣进项税额-421.99353.871,326.47
预缴所得税494.8915.9517.7438.23
发行可转债预付支出100.00100.00--
待摊支出-101.14--
合计594.89639.08371.601,364.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364.71万元、371.60万元、639.08万元、594.8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0.30%、0.53%、0.46%,占比较低。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1-1-181

公司2019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72.77%,主要系2019年度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2020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长71.98%,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及发行可转债预付支出所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00.000.78%
长期股权投资2,405.862.02%2,436.912.20%2,336.562.56%2,304.733.0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706.722.27%1,550.271.40%568.840.62%--
固定资产83,503.8669.96%74,472.9367.28%53,527.4158.64%51,453.4067.18%
在建工程15,122.2712.67%17,795.1516.08%22,108.4324.22%7,207.939.41%
无形资产7,546.376.32%7,650.556.91%7,848.608.60%7,385.219.64%
长期待摊费用65.980.06%29.100.03%40.560.04%147.43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914.890.77%1,012.620.91%1,020.681.12%661.010.86%
其他非流动资产7,100.275.95%5,738.425.18%3,830.494.20%6,835.758.92%
非流动资产合计119,366.21100.00%110,685.97100.00%91,281.56100.00%76,595.4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23%、91.46%、90.27%、88.95%。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05.862,436.912,336.562,304.73
合计2,405.862,436.912,336.562,304.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2,304.73万元、2,336.56万元、2,436.91万元、2,405.8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1%、2.56%、2.20%、

2.02%,占比较低。

1-1-1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为对达诺尔的投资。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14.00万元收购刘玉英女士持有的达诺尔10.00%的股权。2017年6月,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完成上述交易。2020年7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9.37万元认购达诺尔定向发行股票99,100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有达诺尔9.68%的股权,并向达诺尔委派董事,能够参与其内部决策。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2,706.721,550.27568.84-
其中: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06.721,550.27568.84-
小 计2,706.721,550.27568.8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600.00
其中:按成本计量的---600.00
小 计---600.00
合计2,706.721,550.27568.846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为认购的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因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认购的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由列式为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变更列式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600.00万元、568.84万元、1,550.27万元、2,706.7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8%、0.62%、1.40%、2.27%,占比较低。2020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1-1-183

产较2019年末增长172.53%,主要系公司实缴认购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款项所致。2021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74.60%,主要系投资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收益增加所致。

2018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人民币1,500万元。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高速成长的新材料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特种塑料及纤维、轻量化材料、新能源材料、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环保及循环经济材料。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缴全部出资1,500.00万元。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1,014.3753,525.4643,001.0239,809.78
机器设备70,053.5864,080.0346,740.8741,792.49
运输工具1,510.811,427.97941.15885.05
其他4,323.144,464.804,151.943,690.50
账面原值合计136,901.91123,498.2694,834.9886,177.8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15,402.9314,076.6911,756.369,669.71
机器设备34,194.2631,545.9826,517.8622,247.16
运输工具633.05631.76605.24580.84
其他3,167.812,770.902,428.112,226.72
累计折旧合计53,398.0449,025.3341,307.5734,724.43
减值准备合计----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5,611.4439,448.7731,244.6630,140.07

1-1-184

机器设备35,859.3332,534.0620,223.0119,545.33
运输工具877.76796.21335.91304.21
其他1,155.331,693.901,723.831,463.79
账面价值合计83,503.8674,472.9353,527.4151,453.4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彤程新材对比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阳谷华泰彤程新材
折旧年限(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折旧方法
房屋建筑物20年限平均法20年限平均法
机器设备10年数总和法10年限平均法
电子设备5年限平均法3-5年限平均法
运输设备5年限平均法4-5年限平均法
其他设备5年限平均法3-5年限平均法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1,453.40万元、53,527.41万元、74,472.93万元、83,503.8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18%、58.64%、

67.28%、69.96%,固定资产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增加所致。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长39.13%,主要系2020年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从固定资产结构分析,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58.58%、58.37%、52.97%、54.62%,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37.99%、37.78%、43.69%、42.94%。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彤程新材未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重要的固定资产清单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1-185

在建工程项目15,122.2717,795.1522,108.437,207.93
减:减值准备----
合计15,122.2717,795.1522,108.437,207.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9,474.774,757.22--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7,215.683,215.4869.34
戴瑞克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3,244.234,737.265,355.562,016.72
焚烧炉装置2,726.852,599.562,174.5014.79
均匀剂搬迁项目985.55841.47173.4335.04
废水处理蒸发项目12.8113.531,423.14657.04
大宗橡胶助剂DBD生产体系构建与产业化项目191.819.683,260.7845.45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不溶性硫磺(二期)--7,686.662,324.45
自动化立体仓库---1,286.38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不溶性硫磺(一期)---343.55
智能工厂管控平台520.18---
其它692.91220.31993.38429.95
合计15,122.2717,795.1522,108.437,207.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207.93万元、22,108.43万元、17,795.15万元、15,122.2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41%、24.22%、16.08%、

12.67%。

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长206.72%,主要系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戴瑞克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焚烧炉装置、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不溶性硫磺(二期)等工程项目投入持续增加所致。2020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减少19.51%,主要系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不溶性硫磺(二期)转固所致。2021年6月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减少15.02%,主要系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转固所致。

1-1-186

2021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万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期、预算金额、累计已投入金额、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点、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情况分别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一)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相关项目资金投入进度符合工程建设进度,不存在减值迹象,相关项目转固后预计将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原值:
土地使用权9,151.209,151.209,151.208,515.25
软件权196.81166.90113.6081.46
非专利技术203.30203.30203.30203.30
其他202.55202.55202.55177.89
账面原值合计9,753.879,723.969,670.668,977.90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1,781.341,689.831,506.681,333.20
软件权108.5699.8368.2735.45
非专利技术163.05152.88141.16135.86
其他154.56130.87105.9588.18
累计摊销合计2,207.502,073.411,822.061,592.69
减值准备合计---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7,369.867,461.377,644.527,182.05
软件权88.2667.0845.3346.01
非专利技术40.2650.4262.1467.44
其他47.9971.6996.6189.71
账面价值合计7,546.377,650.557,848.607,385.21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彤程新材对比情况如下:

1-1-187

资产类别阳谷华泰彤程新材
摊销年限(年)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年)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50直线法45-50直线法
非专利技术10直线法10直线法
软件使用权5直线法3-10直线法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385.21万元、7,848.60万元、7,650.55万元、7,546.3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4%、8.60%、6.91%、

6.32%,无形资产整体保持稳定。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7.25%、97.40%、

97.53%、97.66%。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彤程新材较为一致。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清单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装修支出24.1129.1039.0849.06
融资租赁服务费---97.58
其他41.87-1.480.79
合计65.9829.1040.56147.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147.43万元、40.56万元、

29.10万元、65.9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9%、0.04%、0.03%、0.06%,占比较低。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支出及融资租赁服务费。2019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18年末减少72.49%,主要系2019年度融资租赁服务费摊销完毕所致。2021年6月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0年末增长36.88万元,金额较小。

1-1-188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减值准备643.00591.01527.83362.67
递延收益271.89292.80284.51217.83
公允价值变动--1.1033.7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28.8137.49-
股份支付--169.7646.80
合计914.891,012.621,020.68661.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661.01万元、1,020.68万元、1,012.62万元、914.8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86%、1.12%、0.91%、0.77%,占比较低。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政府补助、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及股份支付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18年末增长

54.41%,主要系2019年资产减值及股份支付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7,100.275,738.423,830.496,835.75
合计7,100.275,738.423,830.496,835.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6,835.75万元、3,830.49万元、5,738.42万元、7,100.2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92%、4.20%、5.18%、

5.95%,占比较低。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2019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43.96%,主要系前期预付工程、设备款结算减少所致。2020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长49.81%,主要系预付工程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1-1-189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69,320.2496.71%63,214.3897.25%44,339.6396.21%37,812.1295.81%
非流动负债2,361.813.29%1,790.292.75%1,745.683.79%1,652.614.19%
负债合计71,682.06100.00%65,004.67100.00%46,085.30100.00%39,464.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9,464.73万元、46,085.30万元、65,004.67万元、71,682.06万元。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7,812.12万元、44,339.63万元、63,214.38万元、69,320.2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81%、96.21%、97.25%、96.71%;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652.61万元、1,745.68万元、1,790.29万元、2,361.8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9%、3.79%、2.75%、3.29%。

2020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2019年末增长42.57%,主要系短期银行贷款增加及信用证融资增加所致。2021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长31.92%,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3,955.0834.56%22,014.2634.82%8,990.0020.28%10,990.0029.06%
应付票据18,513.6826.71%16,587.8426.24%10,200.0023.00%--
应付账款21,216.0630.61%20,060.5131.73%14,021.7731.62%11,999.8131.74%
预收款项----368.440.83%274.160.73%
合同负债370.330.53%384.880.61%----
应付职工薪酬1,831.612.64%1,800.262.85%1,601.643.61%1,172.033.10%

1-1-190

应交税费2,735.203.95%1,791.212.83%1,719.573.88%4,985.7013.19%
其他应付款698.291.01%525.380.83%7,438.2216.78%3,691.759.7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76.21.98%123.770.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98.6712.43%
其他流动负债--50.030.08%----
流动负债合计69,320.24100.00%63,214.38100.00%44,339.63100.00%37,812.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计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80%、74.90%、92.80%、91.87%。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保证借款22,919.3217,965.358,990.009,990.00
信用借款1,000.004,000.00--
抵押借款---1,000.00
应付利息35.7635.91--
质押借款-13.00--
合计23,955.0822,014.268,990.0010,99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0,990.00万元、8,990.00万元、22,014.26万元、23,955.0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06%、20.28%、

34.82%、34.56%。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良好,短期借款未出现过逾期情况。

2020年末短期借款较2019年末增长144.87%,主要系短期银行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1-191

银行承兑汇票6,113.687,587.843,200.00-
国内信用证12,400.009,000.007,000.00-
合计18,513.6816,587.8410,2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0,200.00万元、16,587.84万元、18,513.6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23.00%、26.24%、26.71%。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2019年末应付票据较2018年末增长10,2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信用证和银行承兑融资增加所致。2020年末应付票据较2019年末增长62.63%,主要系银行承兑融资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年以内(含1年)18,382.1116,943.6112,108.6510,107.96
1年以上2,833.943,116.901,913.111,891.86
合计21,216.0620,060.5114,021.7711,999.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1,999.81万元、14,021.77万元、20,060.51万元、21,216.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74%、31.62%、

31.73%、30.61%。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2019年末增长43.07%,主要系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84.23%、86.36%、84.46%、

86.64%,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长期挂账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报告期各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未偿还原因
2021-06-301大连海伊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18.35未结算
合计618.35-
2020-12-311大连海伊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18.35未结算
合计618.35-
2019-12-311江苏乐科热力科技有限公司285.00未结算

1-1-192

2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84.43未结算
3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30.80未结算
4北京阳光欣禾科技有限公司103.50未结算
合计703.73-
2018-12-311江苏乐科热力科技有限公司285.00未结算
2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30.80未结算
3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115.00未结算
4山东天元压力容器有限公司105.00未结算
合计635.80-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预收款项1年以内(含1年)--271.98179.38
1年以上--96.4594.78
合同负债销售商品相关合同负债370.33384.88--
合计370.33384.88368.44274.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为客户预付款项。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将相关款项由列示为“预收款项”变更列示为“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274.16万元、368.44万元、384.88万元、370.3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3%、0.83%、0.61%、

0.53%,占比较低。2019年末预收款项较2018年末增长34.39%,主要系2019年度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1-193

短期薪酬1,827.131,800.261,544.251,172.0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48-57.39-
合计1,831.611,800.261,601.641,172.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172.03万元、1,601.64万元、1,800.26万元、1,831.6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0%、3.61%、2.85%、

2.64%,占比较低。2019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18年末增长36.66%,主要系公司人员增加并调增薪资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交增值税67.93158.58104.28-
资源税13.1218.3111.265.10
企业所得税2,309.321,237.531,329.094,685.36
城市维护建设税21.8830.500.8840.62
房产税111.02101.2870.7448.22
土地使用税82.9082.9080.3588.01
个人所得税106.46113.51103.0871.37
教育费附加9.3826.570.8817.41
其他税费13.1922.0319.0229.63
合计2,735.201,791.211,719.574,985.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4,985.70万元、1,719.57万元、1,791.21万元、2,735.2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19%、3.88%、2.83%、

3.95%。公司的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

2019年末应交税费较2018年末减少65.51%,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利润减少导致企业所得税相应减少所致。2021年6月末应交税费较2020年末增长52.70%,主要系2021年1-6月利润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1-1-194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股利--876.20123.77
保证金、押金等698.29525.38711.70711.87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5,850.321,856.10
信用证---1,000.00
合计698.29525.387,438.223,691.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3,691.75万元、7,438.22万元、

525.38万元、698.2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76%、16.78%、0.83%、1.01%。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及保证金、押金等。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18年末增长101.48%,主要系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9年授予登记完成导致对应的回购义务增加所致。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19年末减少92.94%,主要系公司终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六)发行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2、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进展情况”。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698.67
合计---4,698.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4,698.67万元、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43%、0.00%、0.00%、

0.00%。2018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融资租赁款。2019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8年末减少4,698.67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融资租赁业务款项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

1-1-1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待转销项税-50.03--
合计-50.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50.03万元、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00%、0.08%、0.00%。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50.03万元系待转销项税。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应付款------385.0023.30%
递延收益2,180.7192.33%1,782.7599.58%1,745.68100.00%1,267.6176.70%
递延所得税负债181.107.67%7.540.42%----
非流动负债合计2,361.81100.00%1,790.29100.00%1,745.68100.00%1,652.6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6.70%、100.00%、99.58%、92.33%。

(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远东国际租赁公司借款(售后融资租赁)---385.00
合计---385.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385.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30%、0.00%、0.00%、0.00%。2018

1-1-196

年末长期应付款385.00万元系融资租赁业务形成。2019年末长期应付款较2018年末减少385.00万元,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款项全部偿还完毕所致。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180.711,782.751,745.681,267.61
合计2,180.711,782.751,745.681,267.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1,267.61万元、1,745.68万元、1,782.75万元、2,180.7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6.70%、100.00%、

99.58%、92.33%。公司的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NS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及废水资源综合利用--33.8774.37
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0.00130.00150.00170.00
促进剂M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151.10176.25226.55276.85
绿色化工工艺设计与生产技术和大宗橡胶助剂DBD273.50290.00323.00286.00
泰山产品领军人才项目补助397.50430.00455.00260.00
连续法合成不溶性硫磺绿色产业化关键技术创制与万吨级规模生产线748.13557.75420.00-
轮胎配套高端橡胶助剂绿色化关键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300.00---
其他190.49198.75137.26200.40
合计2,180.711,782.751,745.681,267.61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7.54

1-1-197

万元、181.1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00%、0.42%、7.67%,金额较小。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1.881.902.753.53
速动比率(倍)1.481.592.272.98
资产负债率(合并)(%)28.6828.1921.6018.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6.9925.3720.3115.52
财务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34.0020.8935.5423.21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53倍、2.75倍、1.90倍、1.8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98倍、2.27倍、1.59倍、1.48倍。公司整体流动性情况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9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2018年末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主要系公司信用证和银行承兑融资增加导致流动负债规模增长所致。2020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2019年末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主要系短期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融资增加、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工程款增加导致流动负债规模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79%、21.60%、28.19%、

28.6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52%、20.31%、25.37%、26.99%。最近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压力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3.21倍、35.54倍、20.89倍、34.00倍,公司整体保持着较高的利息偿付能力。2019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2018年度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债已于2018年到期偿还及银行借款减少导致利息费用减少所致。2020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2019年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2020年度利润

1-1-198

总额降幅较大所致。2021年1-6月利息保障倍数较2020年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2021年1-6月公司盈利情况较好导致利润总额较高所致。

总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均处于较高的水平,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公司从事的业务为橡胶助剂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鉴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大类下公司较多,同时橡胶助剂行业上市公司较少,因此,除行业平均值外,公司选取了橡胶助剂行业上市公司彤程新材(603650.SH)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数据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证券简称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彤程新材1.291.101.162.76
行业平均值2.882.852.642.47
阳谷华泰1.881.902.753.53
速动比率(倍)彤程新材1.140.991.042.56
行业平均值2.452.442.192.01
阳谷华泰1.481.592.272.98
资产负债率(合并)(%)彤程新材53.7243.0040.9927.12
行业平均值35.4535.0935.1341.80
阳谷华泰28.6828.1921.6018.79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行业平均值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相关A股上市公司数据,并已剔除ST类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影响;鉴于盐湖股份2019年度破产重组,当年亏损-466.62亿元,2021年8月10日恢复上市,且其近三年一期净利润规模波动幅度过大,对行业平均值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上表中行业平均值剔除盐湖股份相关财务指标。

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略高于行业平均值及可比公司彤程新材。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值但略高于可比公司彤程新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行业平均值及可比公司彤程新材,

1-1-199

主要系公司的负债总额相对资产总额较低所致。

总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公司经营现金支付能力较强。公司资信状况较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债务逾期或其他违约情形。

(四)营运能力分析

1、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0.520.880.951.12
存货周转率(次)3.957.687.307.9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073.673.954.35

注:除特别说明外,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12次、0.95次、0.88次、0.52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95次、7.30次、7.68次、3.95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35次、3.95次、3.67次、2.07次,整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具备较好的营运能力。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证券简称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总资产周转率(次)彤程新材0.230.470.610.86
行业平均值0.370.690.750.82
阳谷华泰0.520.880.951.12
存货周转率(次)彤程新材3.516.998.2310.16
行业平均值4.157.838.239.00
阳谷华泰3.957.687.297.95

1-1-200

财务指标证券简称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彤程新材2.103.854.114.38
行业平均值21.6426.0626.7832.70
阳谷华泰2.073.673.954.35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行业平均值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相关A股上市公司数据,并已剔除ST类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影响;鉴于盐湖股份2019年度破产重组,当年亏损-466.62亿元,2021年8月10日恢复上市,且其近三年一期净利润规模波动幅度过大,对行业平均值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上表中行业平均值剔除盐湖股份相关财务指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略高于行业平均值及可比公司彤程新材。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值及可比公司彤程新材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值但略高于可比公司彤程新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值,但与可比公司彤程新材基本持平。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轮胎企业,回款周期较长,一般为3至6个月。

(五)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深交所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存在投资产业基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同日签署《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认缴投资份额。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期限为5年,公司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持有或择机退出。该项基金主要投资于高速成长的新材料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特种塑料及纤维、轻量化材料、新能源材料、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环保及循环经济材料。公司投资

1-1-201

该项基金主要目的为拓宽在新材料行业的视野,把握行业发展的前沿与动态,寻找和培育新材料领域的优质投资与并购标的以及合作伙伴,借助与该项基金的合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六个月前,公司已实缴1,050.00万元。2020年11月,公司实缴剩余的450.0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调减募集资金总额450.00万元,将新投入的450.00万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2,706.72万元,系投资该项基金,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比例为1.52%,占比较小,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且无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25,887.08194,338.75201,429.47208,192.52
营业成本94,063.65156,524.97152,832.70140,446.86
营业利润22,416.2715,769.5221,659.2645,932.38
利润总额22,375.3615,608.2522,168.1045,382.54
净利润18,093.9312,578.1018,434.9936,724.85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02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25,203.2599.46%192,997.8099.31%200,126.9299.35%206,138.9999.01%
其他业务收入683.830.54%1,340.950.69%1,302.540.65%2,053.530.99%
合计125,887.08100.00%194,338.75100.00%201,429.47100.00%208,192.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波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收入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9.0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的少量副产品、部分原材料和中间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硫化助剂体系55,135.6144.04%80,079.8241.49%85,059.4342.50%87,924.7942.65%
加工助剂体系46,222.5036.92%70,682.9236.62%73,261.1836.61%80,619.6439.11%
胶母粒体系11,260.338.99%22,724.1911.77%22,934.0511.46%21,490.3710.43%
防护蜡体系10,949.628.75%17,368.409.00%17,148.988.57%14,895.237.23%
其他1,635.181.31%2,142.471.11%1,723.290.86%1,208.960.59%
合计125,203.25100.00%192,997.80100.00%200,126.92100.00%206,138.9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硫化助剂体系产品、加工助剂体系产品、胶母粒体系产品、防护蜡体系产品收入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1%、99.14%、98.89%、98.6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
硫化助剂体系55,135.6159.53%80,079.82-5.85%85,059.43-3.26%87,924.79
加工助剂体系46,222.5051.97%70,682.92-3.52%73,261.18-9.13%80,619.64

1-1-203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
胶母粒体系11,260.3323.46%22,724.19-0.92%22,934.056.72%21,490.37
防护蜡体系10,949.6252.72%17,368.401.28%17,148.9815.13%14,895.23
其他1,635.1895.75%2,142.4724.32%1,723.2942.54%1,208.96
合计125,203.2552.68%192,997.80-3.56%200,126.92-2.92%206,138.99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基本持平。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2.68%,主要系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多产品销量及售价均存在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国内69,278.6955.33%121,872.4263.15%124,774.6162.35%117,945.5257.22%
国外55,924.5644.67%71,125.3836.85%75,352.3137.65%88,193.4742.78%
合计125,203.25100.00%192,997.80100.00%200,126.92100.00%206,138.9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多来源于国内市场,内销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60.00%左右。公司的外销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40.00%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国家或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东南亚12,340.4222.07%18,801.1126.43%20,281.7526.92%23,079.4926.17%
东亚12,425.3322.22%19,046.6426.78%19,425.6825.78%18,259.1020.70%
南亚8,403.5815.03%11,625.1616.34%12,500.8116.59%16,941.5019.21%
北美9,514.1417.01%9,512.6513.37%10,717.1514.22%11,343.9512.86%
欧洲8,713.7915.58%9,497.0113.35%9,956.1813.21%13,615.5815.44%
其他4,527.318.10%2,642.823.72%2,470.753.28%4,953.855.62%

1-1-204

合计55,924.56100.00%71,125.39100.00%75,352.32100.00%88,193.4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东南亚、东亚、南亚、北美、欧洲等地区,上述国家或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4.38%、96.72%、96.28%、91.90%,占比较为稳定。

①主要出口国或地区的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收入的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或地区的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摩擦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五)出口国或地区的有关政策及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公司主要出口国或地区的进出口政策多数为对公司有利的政策。对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存在不利影响的主要政策包括中美贸易摩擦导致的美国加征关税政策以及印度的反倾销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国家政策名称主要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1美国加征关税2018年9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加征关税的约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清单,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该清单中的商品加征10%关税。2019年5月1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管理局(CBP)正式发布声明,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公司部分产品包含在征税名录中,出口至美国的关税增至25%。但公司主要出口产品防焦剂CTP、促进剂NS、促进剂CBS等不包含在征税名录中。
2印度反倾销调查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公告称,对进口的橡胶助剂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分别是: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欧盟和俄罗斯的TDQ(别名:防老剂TMQ(RD)),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PVI(别名:防焦剂CTP),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欧盟的CBS(别名:促进剂CZ)。该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2020年9月。申请人称:由于倾销,对印度国内工业造成了重大损害。该案的损害调查期为2017-2018财年、2018-2019财年、2019-2020财年和倾销调查期(2019年10月-2020年9月)。印度的财政年度从每年的4月1日起至下年的3月31日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尚未对公司向印度出口产品产生影响。反倾销调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为不利结果,可能导致印度未来提高相关产品进口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及印度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05

地区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美国6,989.525.58%6,972.233.61%7,763.973.88%8,843.414.29%
印度8,104.576.47%11,384.945.90%12,248.686.12%16,826.948.16%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29%、3.88%、

3.61%、5.58%,占比较低,且自美国上述贸易政策实施以来收入占比未发生大幅波动,美国加征关税未对公司境外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印度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16%、6.12%、

5.90%、6.47%,占比呈下降趋势。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印度商工部的反倾销调查,该项调查尚未对公司向印度出口产品产生影响,调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为不利结果,可能导致印度提高相关产品进口税率,导致客户采购公司产品成本上升,从而可能间接导致公司对印度的出口量下降或公司为保持出口量降低相关产品售价。

②全球疫情蔓延对公司境外收入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61%,下降幅度较小。2021年1-6月,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9.16%。全球疫情蔓延未对公司境外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汇率波动对公司境外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668.92万元、39.08万元、-1,131.80万元、-401.96万元,金额较小,未对公司境外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58,815.7746.98%40,125.3820.79%48,195.3224.08%51,836.3225.15%
第二季度66,387.4853.02%41,643.0221.58%51,855.0325.91%52,354.0025.40%
第三季度--48,823.9725.30%49,602.0724.79%46,254.1422.44%

1-1-20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四季度--62,405.4332.33%50,474.5025.22%55,694.5327.02%
合计125,203.25100.00%192,997.80100.00%200,126.92100.00%206,138.9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为平均,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同比变动比例金额
彤程新材117,190.1224.30%204,588.71-7.34%220,799.771.52%217,487.52
行业平均值277,243.7340.87%440,454.974.05%423,301.402.52%412,896.76
阳谷华泰125,887.0852.68%194,338.75-3.52%201,429.47-3.25%208,192.52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行业平均值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相关A股上市公司数据,并已剔除ST类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影响;鉴于盐湖股份2019年度破产重组,当年亏损-466.62亿元,2021年8月10日恢复上市,且其近三年一期净利润规模波动幅度过大,对行业平均值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上表中行业平均值剔除盐湖股份相关财务指标。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小幅波动,与行业平均值及可比公司彤程新材的波动幅度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与行业平均值的波动幅度较为一致,但高于可比公司彤程新材。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93,510.6999.41%155,491.2699.34%151,864.2999.37%138,961.8298.94%

1-1-207

其他业务成本552.960.59%1,033.710.66%968.410.63%1,485.041.06%
合计94,063.65100.00%156,524.97100.00%152,832.70100.00%140,446.86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94%、99.37%、99.34%、99.41%。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硫化助剂体系44,393.1347.47%66,774.7642.94%66,632.9043.88%61,661.6244.37%
加工助剂体系31,609.1833.80%55,472.0435.68%52,892.3534.83%48,934.4435.21%
胶母粒体系7,917.768.47%17,958.4511.55%19,193.5912.64%16,910.1612.17%
防护蜡体系8,075.808.64%13,411.318.63%13,000.838.56%11,057.227.96%
其他1,514.821.62%1,874.701.21%144.620.10%398.380.29%
合计93,510.69100.00%155,491.26100.00%151,864.29100.00%138,961.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主营业收入结构基本相符。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情况分析

(1)毛利总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31,692.5699.59%37,506.5499.19%48,262.6399.31%67,177.1799.16%
其他业务毛利130.870.41%307.240.81%334.130.69%568.490.84%
营业毛利31,823.43100.00%37,813.78100.00%48,596.77100.00%67,745.6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主营业务毛利占各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9.16%、99.31%、99.19%、99.59%。

1-1-208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的毛利及毛利贡献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贡献率毛利贡献率毛利贡献率毛利贡献率
硫化助剂体系10,742.4833.90%13,305.0635.47%18,426.5338.18%26,263.1739.10%
加工助剂体系14,613.3246.11%15,210.8840.56%20,368.8342.20%31,685.2047.17%
胶母粒体系3,342.5710.55%4,765.7412.71%3,740.467.75%4,580.216.82%
防护蜡体系2,873.829.07%3,957.0910.55%4,148.158.59%3,838.015.71%
其他120.360.38%267.770.71%1,578.673.27%810.581.21%
合计31,692.56100.00%37,506.54100.00%48,262.63100.00%67,177.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加工助剂体系产品、硫化助剂体系产品、胶母粒体系产品、防护蜡体系产品,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8.79%、96.73%、99.29%、99.62%。

2、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25.31%0.17%19.43%-4.69%24.12%-8.47%32.59%
其他业务毛利率19.14%-3.64%22.91%-2.74%25.65%-2.03%27.68%
营业毛利率25.28%0.15%19.46%-4.67%24.13%-8.41%32.5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32.54%、24.13%、19.46%、25.28%,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59%、24.12%、19.43%、25.31%。

公司自2020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产品运费(含海运费)调至营业成本,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了一定影响,如剔除产品运费(含海运费)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1-1-20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30.45%5.30%23.92%-0.20%24.12%-8.47%32.59%
其他业务毛利率19.14%-3.64%22.91%-2.74%25.65%-2.03%27.68%
营业毛利率30.38%5.25%23.92%-0.21%24.13%-8.41%32.54%

如剔除产品运费(含海运费)影响,公司2019年度营业毛利率较2018年度降低8.41%,主要系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存在下降所致。2020年度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0.21%,基本持平。2021年1-6月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5.25%,主要系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存在增长所致。

(2)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同比变动比例毛利率
硫化助剂体系19.48%-2.42%16.61%-5.05%21.66%-8.21%29.87%
加工助剂体系31.62%1.56%21.52%-6.28%27.80%-11.50%39.30%
胶母粒体系29.68%10.60%20.97%4.66%16.31%-5.00%21.31%
防护蜡体系26.25%0.00%22.78%-1.41%24.19%-1.58%25.77%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数量同比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同比变动比例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比例销售数量同比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同比变动比例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比例销售数量同比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同比变动比例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比例
硫化助剂体系36.91%15.52%22.47%16.89%-19.46%-14.27%39.51%-30.66%-22.54%
加工助剂体系27.55%22.52%16.49%11.27%-13.30%-5.75%23.83%-26.62%-12.72%
胶母粒体系81.83%-32.10%-41.00%33.78%-25.94%-30.06%8.09%-1.27%5.01%
防护蜡体系38.29%10.44%10.44%4.47%-3.05%-1.25%24.09%-7.22%-5.25%

①硫化助剂体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硫化助剂体系产品2019年度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8.21%,

1-1-210

主要系受市场波动影响硫化助剂体系产品售价降幅较大所致;2020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05%,主要系产品运费调至营业成本导致单位成本增幅较大所致,如剔除运费影响,2020年度毛利率与2019年度基本持平;2021年1-6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2.42%,未发生大幅波动。

②加工助剂体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加工助剂体系产品2019年度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11.50%,主要系受市场波动影响加工助剂体系产品的售价降幅较大所致;2020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6.28%,主要系产品运费调至营业成本导致单位成本增幅较大所致,如剔除运费影响,2020年度毛利率与2019年度基本持平;2021年1-6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1.56%,基本持平。

③胶母粒体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胶母粒体系产品2019年度毛利率较2018年度降低5.00%,主要系部分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涨导致单位成本涨幅较大所致;2020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4.66%,主要系部分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导致单位成本降幅较大所致;2021年1-6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10.60%,主要系部分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导致单位成本降幅较大所致。

④防护蜡体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防护蜡体系产品2019年度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1.58%,基本持平;2020年度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41%,基本持平;2021年1-6月毛利率与上年持平。

3、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的少量副产品、部分原材料和中间体,总体金额较小,毛利率水平随业务内容不同而在各期间存在差异。

4、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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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较同期变动比例金额较同期变动比例金额较同期变动比例金额
彤程新材31.35%-0.12%33.51%-1.19%34.70%-1.50%36.20%
行业平均值27.03%-0.15%26.11%-2.13%28.24%-0.81%29.05%
阳谷华泰25.28%0.15%19.46%-4.67%24.13%-8.41%32.54%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行业平均值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相关A股上市公司数据,并已剔除ST类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影响;鉴于盐湖股份2019年度破产重组,当年亏损-466.62亿元,2021年8月10日恢复上市,且其近三年一期净利润规模波动幅度过大,对行业平均值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上表中行业平均值剔除盐湖股份相关财务指标。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行业平均值及可比公司彤程新材较为一致,但波动幅度高于行业平均值及彤程新材,主要系各公司的具体产品结构差异导致。此外,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将产品运费(含海运费)放至营业成本,对毛利率产生了一定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未做相同调整的情况。

(四)利润主要来源及变动分析

1、利润主要来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25,203.2599.46%192,997.8099.31%200,126.9299.35%206,138.9999.01%
主营业务毛利31,692.5625.18%37,506.5419.30%48,262.6323.96%67,177.1732.27%
营业毛利31,823.4325.28%37,813.7819.46%48,596.7724.13%67,745.6632.54%
营业利润22,416.2717.81%15,769.528.11%21,659.2610.75%45,932.3822.06%
利润总额22,375.3617.77%15,608.258.03%22,168.1011.01%45,382.5421.80%
净利润18,093.9314.37%12,578.106.47%18,434.999.15%36,724.8517.64%
营业收入125,887.08100.00%194,338.75100.00%201,429.47100.00%208,192.52100.00%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保持在99.00%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和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硫化助剂体系产品、加工助剂体系产品、胶母粒体系产品、防护蜡体系产品。报告期内,上述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41%、99.14%、

1-1-212

98.89%、98.69%,销售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8.79%、96.73%、

99.29%、99.62%。

2、净利润变动及与营业收入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较同期变动比例金额较同期变动比例金额较同期变动比例金额
营业收入125,887.0852.68%194,338.75-3.52%201,429.47-3.25%208,192.52
营业成本94,063.6552.37%156,524.972.42%152,832.708.82%140,446.86
营业毛利31,823.4353.61%37,813.78-22.19%48,596.77-28.27%67,745.67
营业毛利率25.28%0.15%19.46%-4.67%24.13%-8.41%32.54%
期间费用10,164.52-38.21%21,278.37-18.37%26,066.8723.01%21,190.85
营业利润22,416.27504.67%15,769.52-27.19%21,659.26-52.85%45,932.38
利润总额22,375.36532.33%15,608.25-29.59%22,168.10-51.15%45,382.54
净利润18,093.93585.70%12,578.10-31.77%18,434.99-49.80%36,724.85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减少3.25%,净利润较2018年度减少

49.80%。主要系主要产品的销量增幅较大的同时受市场波动影响平均单价降幅较大导致营业收入基本持平。因销量增幅较大导致营业成本增加,同时,期间费用增幅较大,导致净利润降幅较大。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减少3.52%,净利润较2019年度减少

31.77%。主要系主要产品的销量增幅较大的同时受市场波动影响平均单价降幅较大导致营业收入基本持平。同时,因销量增幅较大且产品运费调至营业成本导致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2.68%,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85.70%。主要系主要产品销量及平均单价同步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同时期间费用降幅较大所致。

1-1-213

(五)经营成果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5,887.08194,338.75201,429.47208,192.52
其中:营业收入125,887.08194,338.75201,429.47208,192.52
二、营业总成本105,026.08179,152.67180,301.83163,795.85
其中:营业成本94,063.65156,524.97152,832.70140,446.86
税金及附加797.901,349.331,402.262,158.15
销售费用2,617.414,435.9010,965.557,869.91
管理费用4,564.1810,105.999,114.978,778.45
研发费用1,724.174,545.925,161.523,239.31
财务费用1,258.762,190.56824.831,303.17
加:其他收益370.30961.50931.991,685.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4.51211.43152.33169.6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56.4557.57-2.9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84-610.21-515.8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04-49.20-33.50-304.4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1112.35-0.33-15.3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416.2715,769.5221,659.2645,932.38
加:营业外收入108.27188.81916.2774.21
减:营业外支出149.18350.07407.42624.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375.3615,608.2522,168.1045,382.54
减:所得税费用4,281.433,030.153,733.118,657.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093.9312,578.1018,434.9936,724.85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

1-1-214

分析”。

2、营业成本分析

公司营业成本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
销售费用2,617.412.08%4,435.902.28%10,965.555.44%7,869.913.78%
管理费用4,564.183.63%10,105.995.20%9,114.974.53%8,778.454.22%
研发费用1,724.171.37%4,545.922.34%5,161.522.56%3,239.311.56%
财务费用1,258.761.00%2,190.561.13%824.830.41%1,303.170.63%
合计10,164.528.07%21,278.3710.95%26,066.8712.94%21,190.8510.18%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1,190.85万元、26,066.87万元、21,278.37万元、10,164.5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8%、12.94%、10.95%、

8.07%,占比较为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奖金、津贴1,521.6258.13%2,310.5552.09%2,629.8723.98%2,069.3826.29%
运输费114.154.36%--6,997.8463.82%4,553.7057.86%
差旅费189.687.25%462.5910.43%646.635.90%605.057.69%
业务招待费325.9012.45%490.6011.06%202.951.85%190.562.42%
其他466.0617.81%1,172.1626.42%488.264.45%451.225.73%
合计2,617.41100.00%4,435.90100.00%10,965.55100.00%7,869.9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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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7,869.91万元、10,965.55万元、4,435.90万元、2,617.4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8%、5.44%、2.28%、2.08%。

2019年度销售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39.34%,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运输费用随之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不溶性硫磺销量增加,其运费成本较高,不溶性硫磺产品销量的增长导致运输费用进一步增加且增加金额高于其他产品。2020年度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减少59.55%,主要系因执行新收入准则,产品运费(含海运费)调至营业成本所致。2021年1-6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48.34%,主要系因执行新收入准则,产品运费(含海运费)调至营业成本所致,公司上年同期尚未作出相同调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267.5249.68%3,900.4438.60%4,328.2547.49%4,009.0145.67%
固定资产折旧542.4511.88%1,116.5011.05%863.109.47%771.328.79%
办公费382.868.39%450.064.45%545.535.98%604.956.89%
业务招待费375.388.22%591.765.86%516.575.67%597.096.80%
中介机构咨询及服务费92.652.03%393.993.90%178.811.96%372.214.24%
排污费/绿化费107.832.36%310.973.08%293.973.23%403.604.60%
无形资产摊销113.502.49%210.142.08%188.162.06%218.542.49%
差旅费105.862.32%133.341.32%268.462.95%369.134.20%
股权激励费用--1,924.4519.04%974.4810.69%190.642.17%
汽车使用费62.371.37%133.341.32%149.261.64%154.721.76%
维修费15.600.34%66.700.66%61.910.68%52.850.60%
财产保险费25.190.55%38.760.38%31.010.34%30.890.35%
其他管理费用472.9610.36%835.548.27%715.477.85%1,003.4911.43%
合计4,564.17100.00%10,105.99100.00%9,114.97100.00%8,778.4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8,778.45万元、9,114.97万元、10,105.99

1-1-216

万元、4,564.1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2%、4.53%、5.20%、3.63%,整体呈小幅增长趋势,主要系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及股权激励费用波动影响。2021年1-6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3.14%,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减少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研发人员薪酬438.1625.41%1,248.9427.47%2,038.1439.49%1,420.7243.86%
折旧和摊销254.4314.76%522.0511.48%744.8614.43%462.5914.28%
研发领用材料636.2636.90%1,781.6639.19%1,564.6530.31%925.6428.58%
电、汽费等支出395.3322.93%993.2721.85%813.8715.77%430.3613.29%
合计1,724.17100.00%4,545.92100.00%5,161.52100.00%3,239.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3,239.31万元、5,161.52万元、4,545.92万元、1,724.1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6%、2.56%、2.34%、1.37%,占比相对稳定。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59.34%,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2021年1-6月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45%,主要系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费用677.98784.92641.782,043.08
减:利息收入48.52209.62427.40435.41
汇兑损益401.961,131.80-39.08-668.92
其他支出227.34483.45649.54364.42
合计1,258.762,190.56824.831,303.17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303.17万元、824.83万元、2,190.56万元、1,258.7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3%、0.41%、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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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财务费用较2018年度减少36.71%,主要系公司于2016年发行的公司债到期偿还及银行借款减少导致公司利息费用减少所致。2020年度财务费用较2019年度增长165.58%,主要系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2021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11.18%,主要系银行融资费用及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8.03245.93271.94275.45
2017年度税收优惠扶持资金---1,208.58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145.00-
科技创新发展资金-130.00100.00-
出口奖励资金--143.90-
高端橡胶助剂研究开发与轮胎上下游一体化创新体系公共服务平台补助-125.00--
传统行业技术改造补助-114.75--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2.27345.82271.16201.88
合计370.30961.50931.991,685.9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685.90万元、931.99万元、961.50万元、

370.30万元,均为收到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3.71%、4.20%、6.16%、1.65%,占比较小,公司业绩对政府补助不存在依赖。

5、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23.90175.69152.33126.98
理财收益-35.74-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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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0.61---
合计124.51211.43152.33169.6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169.60万元、152.33万元、211.43万元、

124.51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7%、0.69%、1.35%、0.56%,占比较小,主要为公司投资达诺尔产生的投资收益。2020年度投资收益较2019年度增长

38.80%,主要系理财收益及达诺尔利润增长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21年1-6月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948.19%,主要系达诺尔利润增长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156.4557.57-2.98-
合计1,156.4557.57-2.98-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0.00万元、-2.98万元、57.57万元、1,156.45万元。2020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19年增长60.55万元,主要系投资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收益所致。2021年1-6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98.88万元,主要系投资分宜川流长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收益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58.28-582.62-506.78-
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1.21-1.66-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6.56-28.80-7.46-

1-1-219

小计-64.84-610.21-515.89-
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18.0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3.56
存货跌价损失-0.04-49.20-33.50-
小计-0.04-49.20-33.50-304.45

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由列示为“资产减值损失”变更为“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0.00万元、-515.89万元、-610.21万元、-64.84万元。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18年度减少515.89万元,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以及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2021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61.67万元,主要系计提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304.45万元、-33.50万元、-49.20万元、-0.04万元。2019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18年度减少89.00%,主要系与信用减值损失重分类所致。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19年度增长46.87%,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31.1112.35-0.33-15.35
合计-31.1112.35-0.33-15.35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15.35万元、-0.33万元、12.35万元、-31.11万元,均为处置固定资产产生,金额较小。

9、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1-1-220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2.06
赔偿收入-43.27761.4940.49
其他利得108.27145.53154.7821.66
合计108.27188.81916.2774.2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74.21万元、916.27万元、188.81万元、

108.27万元。2019年度营业外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1134.70%,主要系公司收到的赔偿款增加所致。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9.39%,主要系收到的赔偿款减少所致。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60.81163.91241.29230.93
对外捐赠-134.8450.0067.00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57.1631.7572.03307.02
其他支出31.2119.5744.1019.11
合计149.18350.07407.42624.0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624.06万元、407.42万元、350.07万元、149.18万元。2019年度营业外支出较2018年减少34.71%,主要系公司支付的赔偿金减少所致。2021年1-6月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5.49%,主要系对外捐赠及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减少所致。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6.3212.35-0.33-15.35

1-1-2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0.30961.50931.991,697.9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56.4581.43-26.8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6.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30-161.27508.85-561.91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1,454.73894.011,413.671,236.78
减:所得税影响额221.02146.10309.83282.09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1,233.72747.911,103.84954.69
利润总额22,375.3615,608.2522,168.1045,38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093.9312,578.1018,434.9936,724.85
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5.51%4.79%4.98%2.10%
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82%5.95%5.99%2.60%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954.69万元、1,103.84万元、747.91万元、1,233.71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0%、

4.98%、4.79%、5.5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60%、5.99%、

5.95%、6.82%,占比较小。公司盈利不依赖非经营性损益,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对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18.1517,771.9823,416.6944,109.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46.01-21,666.71-19,450.99-21,248.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3,268.10-9,180.73-17,131.869,030.18

1-1-222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1.03-165.98-169.58141.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34.92-13,241.44-13,335.7432,031.59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3,837.85113,829.58114,229.63131,549.07
收到的税费返还3,213.503,216.745,849.055,368.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18.831,402.352,741.002,269.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370.17118,448.67122,819.69139,187.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3,474.6470,817.8154,681.4652,977.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633.9518,020.0919,691.2316,062.64
支付的各项税费5,145.445,498.6811,549.1215,041.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598.006,340.1113,481.1810,996.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852.02100,676.6999,402.9995,077.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18.1517,771.9823,416.6944,109.2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109.26万元、23,416.69万元、17,771.98万元、7,518.15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1,549.07万元、114,229.63万元、113,829.58万元、73,837.8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19%、56.71%、

58.57%、58.65%,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18.1517,771.9823,416.6944,109.26

1-1-223

净利润18,093.9312,578.1018,434.9936,72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41.55%141.29%127.02%120.11%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基本匹配且较为稳定。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及存货增加较多所致。一方面,公司2021年1-6月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因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应收账款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有所增长,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了9,678.94万元,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较多;另一方面,因公司产品的销量持续增长,为了保障产品供应,公司增加了安全库存,因此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多,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少。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5.56185.74120.0042.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1.9184.2441.6417.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7.477,269.98161.6460.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03.4722,917.3217,612.6220,708.97
投资支付的现金-6,019.372,000.00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03.4728,936.6919,612.6221,308.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46.01-21,666.71-19,450.99-21,248.9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48.93、-19,450.99万元、-21,666.71万元、-9,146.0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均为净流出,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预付工程、设备款等资本性支出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0,708.97万元、17,612.62万元、22,917.32万元、9,403.47万元。

1-1-2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26.5258,385.9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467.6226,047.658,990.0020,500.6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791.3010,838.406,731.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258.9236,886.0522,448.4278,886.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466.5812,990.0010,990.0048,675.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213.2111,952.5425,149.1113,411.6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47.2221,124.243,441.177,769.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527.0246,066.7839,580.2869,856.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8.10-9,180.73-17,131.869,030.18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30.18万元、-17,131.86万元、-9,180.73万元、-3,268.10万元。

2019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减少26,162.04万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和借款到期偿还所致。2020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增长7,951.13万元,主要系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1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287.50 万元,主要系国内信用证增加及现金分红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一期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03.4722,917.3217,612.6220,708.97
投资支付的现金-6,019.372,000.006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支出主要包括: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分别为20,708.97万元、

1-1-225

17,612.62万元、22,917.32万元、9,403.47万元,主要系建造固定资产。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00.00万元、2,000.00万元、6,019.37万元、

0.00万元。2019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金额2,000.00万元的货币市场基金;2020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及终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作为以防焦剂CTP为核心产品的橡胶助剂行业上市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拥有全球先进的“氧气氧化法”促进剂NS生产车间,其清洁环保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于合成促进剂NS的中间体促进剂M采用的“溶剂萃取法”大幅度减少了“三废”排放;公司目前是继美国伊士曼公司(原富莱克斯)、日本四国化工株式会社之后掌握连续法产业化技术的公司;在配方型产品领域,其为解决轮胎喷霜而研发的新型微晶石蜡代表了细分领域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在胶母粒产品方面,公司采用的“一次法炼胶”工艺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并且是米其林指定的国内预分散产品合作生产单位;公司的“多效蒸发复合生化法”工艺很好地解决了橡胶助剂废水高盐、高COD的治理难题。除此之外,公司拥有国家级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国内助剂行业专业的橡胶助剂研发、检测、评价中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其监测分析室通过了CNAS认证,并与国内知名轮胎企业及大学建立合作实验室,共同探索橡胶助剂前沿领域。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较多,主要包括新型橡胶助剂新材料绿色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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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多功能橡胶助剂母胶粒实验、DTDC 抗结块实验研究开发、硅烷偶联剂研究开发等。上述各项研发项目均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未来研发项目的投产或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类别及产能、提升产品性能,能够快速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增长。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的研发,拥有国内橡胶助剂行业唯一的、以企业为载体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在橡胶助剂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非常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坚持“科技华泰,绿色华泰”的经营理念,通过自主培养、引进人才及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方式形成了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具有独立的设计和开发能力。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业务和技术培训是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技术培训及相关法规学习,保证技术人员紧跟橡胶助剂行业研发的前沿热点和方向。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集中攻关,对最新的制造技术进行预研,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研究,公司形成了一系列核心加工技术,提高了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在研发人员管理上,公司引入相应竞争机制,通过内部竞争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营造公司学习型和技术型组织的企业文化。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87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6%。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2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对谷丰源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5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9%。

1、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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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主合同债权人被担保人实际担保金额(万元)担保合同签署日期担保期限相应的借款期限担保类型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戴瑞克720.002020.09.163年2021.09.09-2022.03.09连带责任保证
2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戴瑞克1,000.002021.03.123年2021.03.12- 2021.09.12连带责任保证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戴瑞克1,200.002020.09.163年2021.08.09-2022.02.09连带责任保证
4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谷丰源1,300.002020.03.203年2021.03.09- 2021.09.07连带责任保证
5800.003年2021.03.11- 2021.09.10连带责任保证
6600.003年2021.03.12- 2021.09.11连带责任保证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谷丰源900.002020.02.293年2020.03.10-2022.02.10连带责任保证
8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丰源900.002020.09.213年2020.09.21-2021.09.14连带责任保证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谷丰源750.002020.01.103年2020.01.17-2021.12.17连带责任保证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谷丰源700.002020.01.093年2020.01.13-2021.12.08连带责任保证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已于2021年7月出具承诺,主要内容为“本人对上述互保协议内,公司为谷丰源提供担保产生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上述对外担保的审议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戴瑞克的担保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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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戴瑞克向相关机构(含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借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订单融资、保函、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戴瑞克向相关机构(含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借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订单融资、保函、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对谷丰源的担保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并于审议通过后签订互保协议书,与谷丰源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对方向银行办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5亿元、单笔业务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贷 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以双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有效期一年。同时,双方约定,在互保期间任一时点,双方为对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68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鉴于谷丰源在上述互保协议书向下的两笔借款已到期,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继续签订《互保协议书》,公司为谷丰源在工商银行阳谷支行的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700万元和750万元)展期提供担保,谷丰源在1,450万元金额范围内为公司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同时,谷丰源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最低归还由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把公司对谷丰源的总担保金额控制在5,650万元以下。谷丰源控股股东朱丙臣及其配偶吕阳、朱丙臣之子朱培丰及其配偶王静、朱培丰控股的山东佰安瑞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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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并于审议通过后签订互保协议。公司与谷丰源约定,公司为谷丰源在工商银行阳谷支行的1,000万元贷款展期以及在齐鲁银行聊城阳谷支行的三笔贷款(金额分别为13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共2,700万元归还后继续贷款提供担保。同时,谷丰源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最低归还由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把公司对谷丰源的总担保金额控制在5650万元以下。对上述公司为谷丰源提供的担保,谷丰源控股股东朱丙臣及其配偶吕阳、朱丙臣之子朱培丰及其配偶王静、朱培丰控股的山东佰安瑞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将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鉴于谷丰源的四笔借款即将到期,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继续签订《互保协议书》,谷丰源计划把在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900万元贷款按借新还旧方式处理,把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的 3笔(金额分别1,3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共计2,700万元贷款归还后继续贷款,公司为上述四笔借款继续提供担保。同时,谷丰源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最低归还由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把公司对谷丰源的总担保金额控制在5,650万元以下。对上述公司为谷丰源提供的担保,谷丰源控股股东朱丙臣及其配偶吕阳、朱丙臣之子朱培丰及其配偶王静、朱培丰控股的山东佰安瑞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将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四笔借款的借款流程正在办理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以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且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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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年产90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一期、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导致公司现有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会产生资产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年产90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一期、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新旧产业融合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王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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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9,550.00万元(含49,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50,579.0035,000.00
其中: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27,876.0020,500.00
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18,815.0014,5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4,550.0014,550.00
合计65,129.0049,550.00

注: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共三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仅用于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中的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其中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将新增年产不溶性硫磺40000吨;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将新增年产树脂35000吨及年产粘合剂HMMM10000吨。

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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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二期)

1、项目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助剂的生产、研发、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中一期及二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以实现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扩充以及新产品的推广。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投资总额为50,579.00万元,其中一期及二期投资总额为46,691.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为35,000.00万元。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扩大现有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及竞争力

不溶性硫磺作为橡胶工业的高级促进剂和硫化剂被广泛应用于轮胎及其他橡胶复合制品的生产制造中,具有不溶于橡胶的特点,因此在胶料中不易产生早期硫化和喷硫现象,无损于胶料的黏着性,从而可剔除涂浆工艺,节省汽油,清洁环境。在硫化温度下,不溶性硫磺转变为通常的硫磺以发挥它对橡胶的硫化作用,其一般用于如钢丝轮胎等产品。

不溶性硫磺主要有连续法与间歇法两种制备工艺,连续法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产品质量最好的生产工艺,具有设备运行成本低、碳循环效率高、硫磺消耗低、污染小、产品质量更加稳定等优点。本次募投项目中拟新增的年产4万吨不溶性硫磺生产线均为连续法制备。目前公司已有不溶性硫磺产线且已实现对外销售,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能够扩大现有不溶性硫磺产能,提升不溶性硫磺产品质量及竞争力。

(2)积极布局树脂产品赛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35000吨/年树脂生产产品为增粘树脂、补强树脂、新型粘合树脂,上述生产均采用间歇釜式生产工艺,采用一步法或两步法。目前公司已掌握相关技术及生产步骤,且能耗低、产品质量稳定。

增粘树脂能够提高橡胶材料粘性,主要是用作橡胶改性剂。补强树脂能在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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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结构中形成与橡胶网络结构相互作用的三维网络结构,从而达到补强效果。粘合树脂用于橡胶和骨架材料(钢丝帘线、聚酯帘线等)粘合促进剂,与亚甲基给予体(如HMMM,HMT等)在硫化温度下反应生成网状结构,可以提高硫化胶的交联密度,从而提高橡胶的物理性能,以提高橡胶与帘线的粘合强度。本次募投项目中树脂产品投产后仍将主要用于轮胎生产,产品市场需求可靠,且募投所投产树脂产品下游客户范围与公司现有客户基本一致,故产品销售前景广阔。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能够快速实现业务规模扩张以及收入的增长,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防焦剂CTP、促进剂NS、促进剂CBS、不溶性硫磺、微晶石蜡、胶母粒等品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新增粘合剂HMMM产品及新型树脂产品。上述产品仍将主要用于轮胎生产环节,系公司在挖掘客户新需求后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多元化扩展,将进一步丰富现有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可行性

橡胶助剂是橡胶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原料,被列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之一,且新型、环保型橡胶助剂被列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属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公司属于橡胶助剂行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主要为橡胶助剂生产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2019年10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下列与公司产品相关的领域被认定为鼓励类,具体包括“十一、石化化工:15、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低段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

根据工信部2010年10月发布的《轮胎产业政策》,其中明确提出了“鼓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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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环保型橡胶助剂和专用炭黑、沉淀法白炭黑等原料”。

发改委、工信部及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等部门发布的其他法规及相关政策均支持橡胶助剂行业的发展,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行业发展可行性

① 全球橡胶助剂产业中心东移,中国橡胶助剂全球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伴随着国际橡胶工业的发展,尤其是全球轮胎工业的发展,世界橡胶助剂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近年来,全球橡胶工业进入了稳定发展期,与之配套的橡胶助剂行业也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近十余年来,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商通过兼并收购更加集中,形成了美国伊士曼公司(原富莱克斯)、美国科聚亚公司、朗盛化学公司及捷克爱格富集团公司四大主要橡胶助剂生产商。

我国橡胶助剂工业创始于1952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20世纪50-70年代形成期、70-80年代成长期、80-90年代子午线轮胎原材料国产化时期,以及21世纪持续稳定的发展时期。经过60多年的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十五”、“十一五”期间的高速发展,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越来越多,产量连创新高,清洁生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合成技术不断改进、创新,品种不断丰富、更新,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进出口贸易越来越活跃,行业管理水平、生产水平、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统计,2008-2019年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占全球的比例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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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截至2019年末,中国橡胶助剂产量全球占比已超过73%,稳居全球第一,尤其是防老剂、促进剂等品种基本依赖中国,其在全球有较大话语权,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随着我国橡胶助剂生产企业的崛起,国外橡胶助剂生产厂商市场份额正在较快下降。

② 国内橡胶助剂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我国橡胶助剂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市场集中度持续提高,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向大规模助剂生产厂商聚拢。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统计,2019年我国橡胶助剂总产量达139万吨,占全球产量比例达73.54%,世界助剂看中国的格局已然形成。与此同时,国内也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橡胶助剂企业,我国橡胶助剂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优势不断凸显。2018年,前十强企业产业集中度高达66.8%,大型橡胶助剂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产能落后的小型橡胶助剂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到“十四五”末(2025年),橡胶助剂行业发展的年平均速度达到5.7%,行业集中度(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比率)不低于75%,其中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企业不少于2家,20亿元以上企业不少于4家。橡胶助剂行业90%以上实现清洁生产工艺,大力推进橡胶硫化促进剂的清洁生产,淘汰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工艺、落后产能。同时,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橡胶工业强国发展战略研究》,到“十四五”末,我国进入世界橡胶助剂工业前五名的企业不少于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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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橡胶助剂下游需求稳定

在橡胶助剂的下游市场中,轮胎和汽车用橡胶制品需求量最大,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国内近90%的橡胶助剂应用与汽车相关,其中橡胶助剂产量的70%用于轮胎生产。虽然近年来汽车市场增量较为有限,但轮胎替换市场在汽车高基数保有量下预计需求较为稳定。A.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全球20个主要国家数据显示,中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73辆,位列榜单第17名,远低于美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837辆,美国是中国的近5倍;欧洲、日本的人均汽车保有量大概在500-600辆/千人左右。因此,我国距离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未来我国汽车行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不断攀升,从2015年的17,228万辆增至2019年的26,150万辆,增加8,922万辆,增幅51.7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受益于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中西部汽车行业增长空间巨大、汽车行业消费升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近期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出台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中国汽车市场未来发展前景依然广阔,汽车产业已经迈入品牌向上,高质量发展的增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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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巨大的汽车保有量以及稳定的新增需求量为轮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增长空间,进而导致橡胶助剂行业仍将有较大的市场空间。B.轮胎替换市场带动橡胶助剂需求轮胎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下游需求景气周期的影响比较明显,但轮胎产品的特殊消费属性使得轮胎行业景气度又独立于汽车行业。轮胎是汽车必不可少的部件之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决定了轮胎的产量。在发展初期,汽车保有量较少,轮胎需求主要受汽车产量影响;随着保有量逐步增加,轮胎替换需求超过配套需求成为影响轮胎行业的重要因素。轮胎不是一种可选消费品,而是一种必需消费品,其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就新车而言,轿车与轮胎的配套比例为1:5,载重车与轮胎配套比例平均约为1:11;在替换市场,每辆轿车每年需替换1.5条轮胎,工程机械与载重机械的替换系数高于轿车。目前全球轮胎行业70%以上的需求由汽车保有量创造,国内替换胎市场占比也已经达到60%。

不同类型的车辆轮胎配套和替换系数及周期具体如下表:

轮胎类别车辆类别配套轮胎数(条)替换系数 (条/辆·年)替换周期(年)
轿车胎轿车51.53.3
载重胎中型载重卡车11150.7
重型载重卡车16-2210-201.1-1.6
轻型载重卡车74.21.7
大型客车7-112-52.2-3.5
工程胎装载机械422
运输工程机械632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201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552.8万辆、2,576.87万辆,截止2019年底国内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26,150万辆。按照乘用车每辆新车配套需求5条胎,乘用车替换市场每辆车平均3年换胎周期进行估算,国内每年配套胎市场需求约1.3亿条,替换胎市场需求约3.5亿条,替换胎仍是轮胎需求的主要市场。在汽车保有量依然保持正增长的前提下,即使汽车产销量出现负增长,依然会拥有较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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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轮胎替换需求。综上,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长及轮胎替换市场需求的稳定增加,橡胶助剂的下游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为:40000吨/年不溶性硫磺生产装置、35000吨/年树脂生产装置、10000吨/年粘合剂HMMM生产线(含配套甲醛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等。

其中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将新增年产不溶性硫磺40000吨;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将新增年产树脂35000吨及年产粘合剂HMMM10000吨。

(2)项目投资概算

① 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及二期项目建设,总投资金额为46,691.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633.00万元,流动资金为4,026.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35,000.00万元,其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二期(树脂生产项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项目)小计
1建设投资25,356.0010,138.005,139.0040,633.0087.03
1.1建筑工程费1,740.00912.00445.003,097.006.63
1.2设备购置费15,832.006,023.003,141.0024,996.0053.53
1.3安装工程费5,596.002,127.001,150.008,873.0019.00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8.001,076.00403.003,667.007.85
2基本预备费1,268.00507.00257.002,032.004.35
3流动资金1,252.002,227.00547.004,026.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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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二期(树脂生产项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项目)小计
合计27,876.0012,872.005,943.0046,691.00100.00

本次募投资金35,000.00万元均用于上表中的建设投资部分,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对应的投资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部分不包含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情形,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中关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

② 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

A.建筑工程费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二期(树脂生产项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项目)小计
1.1生产装置880.00580.00310.001,770.00
1.2公用工程466.00180.0073.00719.00
1.3仓储及辅助设施173.0067.0027.00267.00
1.4外管道24.009.004.0037.00
1.5总图运输197.0076.0031.00304.00
合计1,740.00912.00445.003,097.00

B. 设备购置费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二期(树脂生产项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项目)小计
1.1生产装置15,384.005,848.003,070.0024,302.00
1.2公用工程275.00106.0043.00424.00
1.3仓储及辅助设施125.0049.0020.00194.00
1.4外管道12.006.002.0020.00
1.5总图运输36.0014.006.0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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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二期(树脂生产项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项目)小计
合计15,832.006,023.003,141.0024,996.00

C. 安装工程费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二期(树脂生产项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项目)小计
1.1生产装置5,384.002,047.001,113.008,544.00
1.2公用工程77.0030.0013.00120.00
1.3仓储及辅助设施66.0025.0010.00101.00
1.4外管道69.0026.0014.00109.00
合计5,596.002,128.001,150.008,874.00

D.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二期(树脂生产项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项目)小计
1固定资产其他费用2,088.00906.00338.003,332.00
1.1建设用地费650.00350.00150.001,150.00
1.2其他费用1,438.00556.00188.002,182.00
2生产人员准备费100.00170.0065.00335.00
合计2,188.001,076.00403.003,667.00

E. 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取5%,一期及二期预备费合计为2,032.00万元。F. 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估算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现金、应付账款等费用,按建设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分别详细估算。一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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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所需流动资金为4,02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20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流动资金的30%,项目投资总额及备案总投资均为计算流动资金数额,其已包含铺底流动资金所需金额。

③ 募投项目董事会前已投入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已投入资金4,084.09万元,主要投向于募投项目设备购置等。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为公司前期已取得土地,相关建设用地费未计入拟使用募集资金。上述已投入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发行后将不予置换。

(3)项目建设地点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建设项目位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北侧新征空地,具体地点为山东省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西外环路与齐南路交界处,用地性质为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地址选择符合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化工企业进园区的政策。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将主要完成前期筹备(设计、报批和审查等)、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并试生产等相关工作后正式投入运营。具体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项目建设期(月)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可研、安评、环评报 告编制及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编制及审查
工程设计
土建施工
设备购置
安装调试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编制及审查
试车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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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预期效益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的预期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一期(不溶性硫磺装置)二期(树脂生产装置)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线)
静态投资回收期 (所得税后、含建设期)4.794.114.59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9.57%44.71%34.07%

正常达产年度,项目总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 目金额
1营业收入95,486.00
2税金及附加649.00
3总成本费用73,512.00
4利润总额21,327.00
5净利润18,128.00

(2)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本项目销售收入估算的基础数据包括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其中产品的销量采用产量数据,产品的销售价格系参考当前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本项目生产总成本和费用估算的方法按生产要素法估算,生产总成本费用包括:外购原材料费用、外购燃料动力费用、职工薪酬、其它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经营成本为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后的成本费用。本项目销售产品涉及到的税费主要为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计税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税别计税依据税率
1增值税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13%
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流转税额7%
3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5%
4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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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收入的测算过程

项目建设期第二年建成投产,生产期第一年负荷为30%、第二年负荷为60%、第三年负荷为8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均按100%负荷计算。本项目正常达产年后,销售产品的收入为95,486.00万元(不含税),其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单位年销售量
1树脂产品35,000.00
1.1增粘树脂HT-410,000.00
1.2增粘树脂HT-810,000.00
1.3妥尔油改性的补强树脂5,000.00
1.4腰果油改性的补强树脂5,000.00
1.5新型粘合树脂AR-502,500.00
1.6新型粘合树脂AR-602,500.00
2不溶性硫磺40,000.00
3粘合剂HMMM10,000.00

(4)成本费用测算过程

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分为三期建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一期及二期项目建设。在测算过程中,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6.5%计算,管理费用按职工薪酬的1.5倍计算。其中一期及二期项目的成本费用测算情况如下(按运行年度):

①一期(不溶性硫磺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成本及费用名称12345~78~11
1外购原材料费-2,514.005,028.006,704.008,379.008,379.00
2外购动力费-2,304.004,609.006,145.007,681.007,681.00
3职工薪酬-372.00743.00743.00743.00743.00
4修理费和其他制造费用-704.001,407.001,407.001,407.001,407.00
5其它费用-1,227.002,454.002,900.003,347.003,347.00

1-1-244

6经营成本-7,121.0014,241.0017,900.0021,558.0021,558.00
7折旧费-1,014.002,027.002,027.002,027.002,027.00
8摊销费-16.0031.0031.0031.0013.00
9总成本费用-8,150.0016,299.0019,958.0023,616.0023,598.00
其中:可变成本-4,818.009,636.0012,849.0016,061.0016,061.00
固定成本-3,331.006,663.007,109.007,556.007,537.00

②二期(树脂生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成本及费用名称12345~78~11
1外购原材料费-9,522.0019,043.0025,391.0031,738.0031,738.00
2外购动力费-361.00722.00963.001,204.001,204.00
3职工薪酬-621.001,241.001,241.001,241.001,241.00
4修理费和其他制造费用-276.00551.00551.00551.00551.00
5其它费用-1,885.003,771.004,407.005,043.005,043.00
6经营成本-12,664.0025,329.0032,553.0039,778.0039,778.00
7折旧费-391.00781.00781.00781.00781.00
8摊销费-19.0038.0038.0038.007.00
9总成本费用-13,074.0026,148.0033,372.0040,597.0040,566.00
其中:可变成本-9,883.0019,765.0026,354.0032,942.0032,942.00
固定成本-3,191.006,382.007,018.007,655.007,624.00

③二期(粘合剂HMMM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成本及费用名称12345~78~11
1外购原材料费-1,749.003,497.004,663.005,828.005,828.00
2外购动力费-253.00505.00673.00842.00842.00
3职工薪酬-240.00480.00480.00480.00480.00
4修理费和其他制造费用-141.00281.00281.00281.00281.00
5其它费用-598.001,196.001,354.001,513.001,513.00
6经营成本-2,979.005,959.007,452.008,944.008,944.00
7折旧费-200.00400.00400.00400.00400.00

1-1-245

8摊销费-7.0015.0015.0015.003.00
9总成本费用-3,187.006,374.007,867.009,360.009,348.00
其中:可变成本-2,001.004,002.005,336.006,670.006,670.00
固定成本-1,186.002,372.002,531.002,690.002,678.00

(5)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指标与可比公司同类募投项目指标对比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正常年当年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与近期施行或拟施行融资的同行业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指标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具体项目名称内部收益率(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彤程新材(603650)60000t/a橡胶助剂扩建项目45.53%4.19
新型高效加氢裂化催化剂生产及功能型树脂中试装置项目37.27%3.84
同行业平均41.40%4.02
发行人一期(不溶性硫磺生产项目)29.57%4.79
二期(树脂生产装置)44.71%4.11
二期(粘合剂HMMM生产线)34.07%4.59
发行人平均36.12%4.50

如上表所示,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税后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募投项目对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位置和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实施主体生产内容
前募项目年产2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不溶性硫磺项目阳谷华泰不溶性硫磺
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戴瑞克促进剂M
本次项目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阳谷华泰不溶性硫磺
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阳谷华泰树脂
阳谷华泰粘合剂HMMM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包括年产40000吨不溶性硫磺项目、年产35000吨树脂项目及年产10000吨粘合剂HMMM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项目存在重复的产品为不溶性硫磺产品。除不溶性硫磺外,本次募投项目均为新增的产品类别及产能。

1-1-246

(1)不溶性硫磺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中不溶性硫磺产品为公司现有产品类型,公司目前已有不溶性硫磺生产线且不溶性硫磺产线产能利用率较高。本次募投拟建设年产4万吨不溶性硫磺生产线,且公司将新建生产线,与现有生产线无法共用。不溶性硫磺主要有连续法与间歇法两种制备工艺,连续法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产品质量最好的生产工艺,同时具有设备运行成本低、碳循环效率高、硫磺消耗低、污染小、产品质量更加稳定等优点。本次募投拟新增的年产4万吨不溶性硫磺生产线均为连续法制备。

(2)树脂及粘合剂HMMM产品

①拓展新业务原因及相关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中树脂及粘合剂HMMM产品为新增产品,其中树脂产品包括增粘树脂、补强树脂、新型粘合树脂,与前次募投项目及公司目前已有的树脂产品具体类别不同。本次募投项目中树脂产品投产后仍将主要用于轮胎生产,产品市场需求可靠。同时,目前公司已有其他类型粘合树脂产品对外销售,且募投所投产树脂产品下游客户范围与公司现有客户基本一致,且投产后不再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能够快速实现业务规模扩张以及收入的增长,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中粘合剂HMMM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及公司目前已有的粘合剂产品具体类别不同,系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进行适当多元化扩展,将丰富现有产品结构。粘合剂HMMM产品下游市场运用场景更加广泛、需求较大,投产后不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且能够增强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②技术、人员及专利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新产品树脂及粘合剂HMMM产品技术来源均为发行人自主研发,设计者均为公司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技术来源主要技术专利
1粘合剂自主研发通过三聚氰胺和甲醛反应先生成六羟CN202011036905.6

1-1-247

序号产品技术来源主要技术专利
HMMM甲基三聚氰胺,再加入甲醇进行一次或二次醚化得到合格产品。公司同时通过设备和工艺的双重改进,能够提升产品指标、稳定产品品质。一种甲醚化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的制备方法
2树脂自主研发酸性聚离子液体作为催化剂和脱水剂,与无机酸催化法相比,无需中和、水洗等过程,减少了废水排放;工艺过程短,操作简便,解决了有机质粘稠液的酸度值难测量问题;催化剂在抽滤后经处理可循环使用,降低成本;产品质量可按指标要求控制;同时具有节能、低碳、环保等特点。ZL201810097968.9 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固体酸催化合成方法
3自主研发本发明的制备方法中酸性离子液体作为溶剂和催化剂,替代传统的烷基酚醛树脂合成方法中的酸性催化剂和溶剂,有效避免了有机溶剂的大量使用。ZL201711040954.5 一种增粘烷基酚醛树脂的合成方法
4自主研发本发明制备的改性间苯二酚甲醛树脂中游离间苯二酚含量低,发烟程度低、粘结性能好,用于工业生产绿色环保。ZL201310219290.4 一种间苯二酚甲醛树脂的生产方法
5自主研发一种用于粘合树脂合成的反应釜,其特征在于釜体、封头和搅拌;所述的釜体为双层结构,层间设置有传热夹套,釜体外壁上设置有蒸汽进口和低温蒸汽出口与传热夹套相连通,釜体内壁上设置有液位传感探头,釜体底部设置有放料口,放料口上安装有过滤器;所述的封头上设置了固体进料口、液体进料口、人孔、视镜和分液装置;所述的搅拌为磁联动式传动同心双轴双搅拌。ZL201420139449.1 一种用于粘合树脂合成的反应釜

公司目前已拥有树脂及粘合剂HMMM产品的专利及技术储备,且产品研发工作已经完成。同时,公司长期专注于高性能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工作,在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公司的技术与运营核心团队均拥有多年高性能橡胶助剂的研发生产从业经验,对行业发展的现状、未来趋势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研发团队及生产技术人员的储备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奠定的基础。综上,发行人已具备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所需的技术、人员、专利储备,且投产后不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1-1-248

7、市场空间及客户储备等产能消化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行业发展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均仍属于橡胶助剂行业,其行业发展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三)行业近三年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及“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六)行业上下游关系/2、下游行业产品需求”。

截至2019年末,我国橡胶助剂产量全球占比已稳居全球第一。同时,我国橡胶助剂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优势不断凸显,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橡胶助剂企业在技术、人员、设备及客户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此外,随着我国轮胎替换需求稳升,汽车新增量和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及我国轮胎出口量的稳步增加,未来几年,轮胎行业和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将为橡胶助剂行业带来充足的市场空间。

(2)客户储备及在手订单等情况

①不溶性硫磺产品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中国橡胶工业年鉴(2020年版)》统计,2009年至2019年我国不溶性硫磺产品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不溶性硫磺产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均较高,现有产能难以充分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新增产线投产后能够有效弥补公司现有产能的不足。

本次募投不溶性硫磺产品投产后公司可销售给国内外存量客户及新增客户。公司目前不溶性硫磺产品现有客户已超过100家,且基本涵盖全球前20大轮胎企业。此外,存在较多已通过认证尚未供货或正在进行认证的客户。本次募投不溶性硫磺产品客户储备较为充足。

②树脂及粘合剂HMMM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中树脂及粘合剂HMMM产品均为新增产品,仍主要应用于轮胎市场。公司已完成产品研发并正在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工作,已获取较多客户的认证。本次募投项目中树脂及粘合剂HMMM产品下游客户范围与公司现有客户

1-1-249

基本一致,下游市场空间较为充足。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14,550.00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整体规模适当。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及资产负债结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0,928.36万元。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公司在战略发展进程中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款等形式进行债务融资,增加了公司的债务规模、提高了财务杠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79%、21.60%、28.19%、

28.68%,呈上升趋势。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公司债务比例,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2)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109.26万元、23,416.69万元、17,771.98万元及7,518.15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48.93万元、-19,450.99万元、-21,666.71万元及-9,146.01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30.18万元、-17,131.86万元、-9,180.73万元及-3,268.10 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均为净流出且近两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资产规模逐步提升,营运资金投入量较大。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营业规模的继续扩张奠定坚实基础,以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

同时,公司业务目前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部分满足公司

1-1-250

未来业务持续发展产生营运资金缺口的需求。

(3)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获得长期发展资金,且随着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债务结构将更加合理。公司日常经营面临市场环境变化、流动性风险、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风险,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来提高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保障。

(4)持续的研发投入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239.31万元、5,161.52万元及4,545.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56%、2.56%及2.34%,研发投入及占比逐年增加,主要为满足橡胶助剂行业市场需求与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为继续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仍需不断增加研发资金的投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够保障现金流动性,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以保证产品的推陈出新,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综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也可为公司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持续性的支持,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同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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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备案情况环评审批情况危险化学品审查
1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19-371500-26-03-077091)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于2020年6月5日出具《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聊行审投资[2020]40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聊行审危化项目审字(2020)6号
2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于2021年8月11日出具《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聊行审投资[2021]54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于2021年7月1日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聊行审危化项目审字(2021)12号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一期项目)、年产90000吨橡胶助剂项目(二期项目)实施地点为山东省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西外环路与齐南路交界处,用地为公司前期已取得土地,相关建设用地费未计入拟使用募集资金,不涉及土地相关审批或备案。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在橡胶助剂行业的综合实力将进一步提高,并开拓在增粘树脂等产品的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并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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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短期偿债能力提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实力得到增强。此外,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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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5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配股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911,70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6元。截至2018年2月1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911,706股,募集资金总额597,945,473.7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6,167,25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1,778,223.6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汇入公司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JNA30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初始存放金额2021年6月30日余额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377610100100107775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149,880,000.00-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12751000001757176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165,000,000.00-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609202770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66,898,223.62-
山东戴瑞克东营银行股份812161201421019292高性能橡-9,053,8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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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初始存放金额2021年6月30日余额
新材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河口支行胶助剂生产项目
合 计581,778,223.629,053,825.70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不含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所产生的相关发行费用。注2: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53,825.7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注3: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以“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9,100.00万元向戴瑞克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注4: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

60920277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账户号:127510000017571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账户号:377610100100107775)存入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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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581,778,223.6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9,536,735.7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5,239,6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93%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9,536,735.709
2018年:363,930,814.27
2019年:130,742,376.90
2020年:57,117,846.61
2021年1-6月:27,745,697.9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1年产2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不溶性硫磺项目年产2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不溶性硫磺项目148,645,800.00148,640,400.00152,628,962.69148,645,800.00148,640,400.00152,628,962.693,988,562.692020.7
2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91,000,000.0091,000,000.0083,527,053.7091,000,000.0091,000,000.0083,527,053.70-7,472,946.302021.4
3年产1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NS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239,600.0075,239,600.0076,436,200.0075,239,600.0075,239,600.0076,436,200.001,196,600.00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20,000,000.00266,898,223.62266,944,519.31420,000,000.00266,898,223.62266,944,519.3146,295.69不适用
合计734,885,400.00581,778,223.62579,536,735.709734,885,400.00581,778,223.62579,536,735.709-2,241,487.91

注1: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导致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注2:其他项目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产生收益及支付的手续费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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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进展

1、2019年3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以“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9,100.00万元向戴瑞克增资,增资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戴瑞克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2019年4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因公司促进剂NS的销售价格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有明显下降,未来市场前景及产品盈利状况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终止了“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促进剂NS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合计7,643.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19年3月1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0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2021年7月,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结余9,053,825.70元,上述余额用于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

2021年7月28日,因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1.5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促进剂M项目已实施完成,子公司戴瑞克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01,430.84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戴瑞克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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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1年产2万吨高性能橡胶助剂不溶性硫磺项目124.15%5,192.19-3,618.552,357.265,975.8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10060号)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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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王文博贺玉广董瑞国吕 晨
张辉玉张洪民朱德胜

全体监事:

柳章银候 申曹景坡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孟成赵凤保刘炳柱王 超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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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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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赵志辉

保荐代表人:

郑海楠 徐德彬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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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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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杜恩 杨学昌

单位负责人:

韩德晶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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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乔冠芳 宋江勇

单位负责人:

胡咏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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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信用评级人员:

王璐璐 苑小雨

法定代表人:

崔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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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届时经营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安排股权融资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及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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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关于应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发挥科研优势,持续推进橡胶助剂绿色、无公害工艺革新,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以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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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4)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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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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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之盖章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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