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后,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1年半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