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书面决议案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以更新本公司与其于2020年5月7日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项下2021年之建议交易上限。
二、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新签订《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以更新本公司与其于2020年5月7日签署的《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项下2021年之建议交易上限。
三、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附属公司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签订《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以更新本公司与其于2020年5月7日签署的《持续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项下2021年之建议交易上限。
四、同意公司与马钢集团控股子公司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节能环保补充协议》,以更新本公司与其于2018年8月15日签署的2019-2021年《节能环保协议》项下2021年之建议交易上限。
五、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签订2022—2024年《产品购销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年度建议上限。
六、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签订2022—2024年《提供及接受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年度建议上限。
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马钢集团签订
2022—2024年《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年度建议上限。
八、同意公司向宝武环科马鞍山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转让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0%股权及公司的固废处置相关资产。
九、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股东大会将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30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召开。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的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第五、六、七项议案的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第八项议案的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上述前八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的结果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九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前七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