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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1
第二个归属期2022
第三个归属期2023

注:上述“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归母净利润”指标的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2
第二个归属期2023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90.80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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