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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简科技股票代码:3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施秋芳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金水岸花园10幢1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袁怀东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金水岸花园10幢1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1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简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简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一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袁怀东、施秋芳
公司、上市公司、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袁怀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421196508******。

2、施秋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42119620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施秋芳与袁怀东为夫妻关系,因此施秋芳与袁怀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时间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简科技股票20,763,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简科技股票20,000,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持有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袁怀东持有股份20,763,8655.1920,000,499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763,8655.1920,000,499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施秋芳持有股份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无限售条件股份20,763,8655.1920,000,4994.99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袁怀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3,366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19%,详情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袁 怀 东大宗交易2021年9月28日41.62763,3660.19%
大宗交易合计-763,3660.19%
集中 竞价----
集中竞价合计-00
其他方式----
合计--763,3660.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

未超过3%,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与减持相关的前期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袁怀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施秋芳

日期:2021年9月2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常州
股票简称中简科技股票代码3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施秋芳、袁怀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苏常州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20,763,865股 持股比例:5.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763,366股 变动比例:0.19% 持股数量:20,000,499股 持股比例:4.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9月28日 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施秋芳

信息披露义务人2:袁怀东

日期:2021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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