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对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近期,公司收到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2021年9月28日,股东袁怀东在上述减持计划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763,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在减持后,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持有公司股份20,000,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袁 怀 东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28日 | 41.62 | 763,366 | 0.19% |
大宗交易合计 | - | 763,366 | 0.19% | ||
集中 竞价 | - | - | - | - | |
集中竞价合计 | - | 0 | 0 | ||
其他方式 | - | - | - | - | |
合计 | - | - | 763,366 | 0.19% |
备注:本公告中比例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未超过3%,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与减持相关的前期承诺。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袁怀东 | 持有股份 | 20,763,865 | 5.19 | 20,000,499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63,865 | 5.19 | 20,000,499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施秋芳 | 持有股份 | 0 | 0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63,865 | 5.19 | 20,000,499 | 4.99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