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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双杰新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79,401,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176,691股)的38.85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量279,320,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719,176,691股)的

38.83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数量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19,176,691股)的0.0112%。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议案内容

因实际运营需要,子公司双杰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新能”)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期限一年。本次授信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79,401,078股,同意票为279,39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99.9989%,反对票为1,500股,弃权票为1,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2,010,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8411%,反对票为1,500股,弃权票为1,7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不涉及。

(二)《关于为拟成立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不涉及。

1、议案内容

因实际运营需要,双杰新能将成立若干全资子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

金总计不超过 1.8 亿元(含1.8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而签署的全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79,401,078股,同意票为279,395,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99.9981%,反对票为5,300股,弃权票为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2,008,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7318%,反对票为5,300股,弃权票为1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不涉及。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不涉及。

1、议案内容

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同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79,401,078股,同意票为279,397,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99.9989%,反对票为1,600股,弃权票为1,6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2,010,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9.8411%,反对票为1,600股,弃权票为1,6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不涉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穆曼怡,李伟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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