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上述13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51.40万份调整为220.20万份,激励对象由129名调整为116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决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88.0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