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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8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

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企业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以下统称“六家下属企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4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在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2021年度油气产品购销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十八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上述六家下属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9月29

日签署《2021年度油气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的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全额向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2,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在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十八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8,396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谭家翔;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的销售、仓储、物流辅助服务、进出口;燃气销售;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油田生产配套服务;货运代理;船舶服务;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工业生产用二类1项易燃气体(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

化学品除外)批发(无存储):海事行业安全技术咨询、评估、评价、审核、审查、服务;原油、天然气及副产品的计量、检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岗位技术提高、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垃圾箱、污油水罐租赁;危险化学品批发(不设储存);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151号305办公;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35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9,180.37万元,归母净资产11,125.25万元,资产负债率71.6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055.1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95,428.97万元,归母净利润1,320.8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5,626.41万元,归母净资产11,884.87万元,资产负债率73.9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3,741.54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1,270.22万元,归母净利润2,080.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与公司的关系: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1,87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利霞;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销售;液化石油气及燃气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燃气设备、炊具的安装、维修、租赁;销售炊事用具、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天然气和工业气体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和燃料油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液化石油气销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滨河大厦1513-2室;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45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239.73万元,归母净资产3,841.56万元,资产负债率38.4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98.1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2,523.79万元,归母净利润570.1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578.65万元,归母净资产3,948.11万元,资产负债率39.99%;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30.54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279.29万元,归母净利润605.1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北京中海海油燃气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8月11日;

注册资本:3,49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新顺;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液化烃)、石脑油、溶剂油(油漆及清洗用)生产、销售;原油批发(无储存);石油制品生产、销售;天然气【工业用】充装销售;油田生产后勤配套服务;石油外输作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原油、天然气及副产品的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九路30-1;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45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778.03万元,归母净资产3,367.74万元,资产负债率65.56%;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410.2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8,579.32万元,归母净利润986.5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531.00万元,归母净资产4,234.79万元,资产负债率59.79%;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96.22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3,207.70万元,归母净利润1,735.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中海石油葫芦岛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桂平;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霓兴路57号;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45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7.04万元,归母净资产2,956.75万元,资产负债率50.61%;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30.2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6,547.31万元,归母净利润770.1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627.35万元,归母净资产2,635.28万元,资产负债率43.0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92.07万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908.16万元,归母净利润371.6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中海油温州能源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上述六家下属企业与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的油气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的义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4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上述六家下属企业与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的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油气产品购销合同包括《陵水17-2气田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渤西液化石油气购销主合同》《2021年锦州20-2液化石油气购销主合同》《2021年锦州20-2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锦州25-1南凝析油购销合同》《丽水36-1凝析油购销合同》《丽水36-1稳定轻烃购销合同》《丽水36-1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2021年度东方终端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横琴终端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2021年度渤西凝析油购销合同》《2021年横琴终端凝析油购销主合同》《2021年横琴终端稳定轻烃购销合同》《2021年度涠洲凝析油购销合同》《崖城13-1凝析油购销协议》《2021年度涠洲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2021年度文昌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和《2021年流花16-2油田群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

保证方式: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在油气产品购销合同项下支付油气产品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1年12月31日(以较晚者为准)起十八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7,482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4,5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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