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托理财受托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徽银理财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190001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理财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徽银理财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190001 | 2,000 | / | /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无固定期限、交易日可赎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 | / | 否 |
产品名称 | 徽银理财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190001 |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 Z7002421000054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1-9-28 |
理财金额 | 2,000万元 |
理财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发行方式 | 公募 |
到期日 | 无固定期限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银行 7 天通知存款利率+2.45%(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本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 3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对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的承诺或担保,客户的实际收益由产品净值(份额) 决定。 |
单位净值 | 本理财产品通过每日计算理财收益并于下一个交易日分配的方式,使理财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元;原则上每日收益采用红利再投资的方式结转为投资者持有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理财产品份额获得现金收益,同时理财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对本产品进行现金分红,如进行现金分红将进行公告。 单位净值为提取管理费、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和提前终止分配。 |
确定价原则 | 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理财份额净值为1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
赎回份额说明 | 本理财产品按份额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最低赎回份额1份,部分赎回后持有的剩余份额不得低于1份,若投资者申请部分赎回导致剩余份额低于1份,则该赎回申请为无效申请,理财产品管理人将不予受理;投资者可另行选择全部赎回剩余份额。 |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 否。 |
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 无。 |
投资于债券、存款等债权类资产。其中,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为80%-100%,符合监管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合计投资比例为 0-20%。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非因理财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在允许转让、恢复交易的 15 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的投资比例。产品投向如有变化,除了高风险类型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并履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程序。本理财产品总资产不超过产品净资产的14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的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
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受托方有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万元)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万元) |
资产总额 | 120,121.24 | 119,784.44 |
负债总额 | 24,423.71 | 23,116.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5,488.69 | 96,378.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3,193.79 | 2,511.08 |
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12,300 | 7,643.76 | 18.85 | 4,656.24 |
2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 | 1,952.06 | 47.40 | 2,047.94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2,3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2.76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53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6,704.18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1,295.82 | ||||
总理财额度 | 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