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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设股份: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宏信达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宏信达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宏信达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达”,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系为宏信达提供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信达由于业务发展需求,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对其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500.00万元及为宏信达提供的担保余额1,000.00万元均在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担保预计额度1,500.00万元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宏信达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注册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海路949号贵州宏

信达交通科技检测中心5层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洲鹏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开发及技术推广、咨询;工程应用设备与材料销售;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软硬件、开发、制造、销售、维护及代理服务;电脑耗材销售;IT运维外包服务;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及信息技术系统设计、开发和系统集成;信息咨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路工程;公路交通工程;进出口软件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955.40万元,净资产2,100.48万元,负债总额7,854.92万元,无银行贷款;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06.92万元,净利润593.10万元。

公司持有宏信达公司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贵州宏信达高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1年6月30日/2021年半年度
资产总额99,553,965.6478,502,989.49
负债总额78,549,155.4857,683,550.96
净资产21,004,810.1620,819,438.53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78,549,155.4857,683,550.96
流动资产总额96,945,210.7775,844,600.36
营业收入45,069,176.3228,781,134.41
净利润5,930,998.93-267,263.39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已于2021年9月28日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促进宏信达的业务发展,提高其合同履约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担保全部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58,002.0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96%。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1、《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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