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根据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已于2020年度届满。经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考虑补偿期限内的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数后均未发生减值。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临2021-032)。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敏、董军、俞建楠和蒋海良回避表决。其余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为抓住绿色能源发展机遇,推进产融结合多元发展,本公司拟收
购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能基金”)合伙人之一的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绿能基金
6.6662%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1,000,000,000元,其中225,000,000元已经完成实缴。根据评估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其中实缴份额225,000,000元的收购价格为251,123,643元,其余认缴部分根据绿能基金项目投资进度出资到绿能基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的公告》(临2021-03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批准的本公司《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1-03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会同意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的公告》(临2021-03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5日9: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1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3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就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收购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