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租用公司控股股东兰花集团公司所属望云、伯方、唐安、大阳四矿铁路专用线,并与兰花集团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止,铁路专用线使用费按公司所属各矿发运量平均0.84元/吨公里价格计算,实
际结算时以双方核实的运量计算确定。
为强化其所属单位铁路专用线统一管理,兰花集团公司于2021年9月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山西兰花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铁路运输公司”)。鉴于以上情况,经双方协商,董事会同意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自2021年9月1日起,兰花集团公司委托山西兰花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执行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铁路专用线使用费价格仍维持0.84元/吨公司不变,实际结算时以双方核实运量计算确定。本次合同期限届满后,由本公司与山西兰花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签订相关合同。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司鑫炎、李丰亮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